第二十九章 小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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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9月2日,星期日,晴,微风。”
才写下了二十个字不到,莱特就不得不再一次放弃了使用羽毛笔的想法。诚然,他手里拿着的这支羽毛笔是他专门在对角巷文具用品商店买的高端羽毛笔,黑曜色的羽毛,莹白色的笔杆,无论是品相还是样式基本上都是莱特非常喜欢的那种。
但是,羽毛笔这玩意儿是要蘸墨写的啊!而且还不像毛笔那样能握到笔杆的中部,羽毛笔的笔握在非常靠近笔尖的地方。莱特自从在文具店里买下这支羽毛笔之后,回到破釜酒吧的第一时间就试过用它来写字。
每当莱特用一次羽毛笔,写的时候倒不会出现很大问题,就是蘸墨的时候,要不就会把墨水粘在手上,要不就是弄到了巫师袍子上。几乎不需要十分钟的时间,莱特就会变得脏兮兮的,手指、衣袖、前襟,这是三个最容易出现墨水痕迹的地方,甚至连他的脸上偶尔都会粘上些零星的墨渍。
幸好巫师界里有一种神奇的魔法叫家庭魔法,其中又有一个异常实用的叫清理一新,不然莱特连怎么清理那些让人头疼的墨迹都会感到手足无措。
你说有那种自动读取写字人的思想,从而自动蘸墨写字的自动羽毛笔?拜托,那是完全没有灵魂的!至于霍格沃茨考试的时候专用笔也是羽毛笔?到时候向老师们说明一下应该也会被允许使用钢笔,不行的话用羽毛笔也可以,反正只是几场考试的时间。
莱特尽量不去想羽毛笔的事情,那很容易就会让他想起那些曾经到处都是的糟心墨迹。他从文具袋里抽出一支钢笔,由于担心霍格沃茨不能使用那些高精密的电子仪器,莱特连钢笔都买的是活塞上墨的。
然后莱特继续在本子上写着今天的日记,也不能说是日记,具体来说这个本子叫“关于常初的一千零一种坑人方法”,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在霍格沃茨的第一学年。其中“一千零一”的数字是泛指,形容数量很多。
嗯,莱特还有六本这样的本子,那几本厚厚的本子全都被密密麻麻的小字写满了,上面都是小学六年时间里常初做过的(主要是关于他的),令人产生一系列负面情绪的事情。莱特当时因为图便宜一口气买下了促销打折的八个本子,他原本以为只会用掉六本,但没想到进入霍格沃茨之后还要继续写。
虽然正经人从不写日记,但是莱特从来也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正经人,而且日记这种东西也只是给以后的自己回忆看的,也不用费心用什么华丽的词藻。
“今天早上,我又一次被坑了……”
写到这里,莱特不由得酸从心来,这个“又”字是他上二年级之后的每一次日记的必备开头,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夜,几乎每一次写这个的第一句都是:“今天,我又被常初坑了……”。嗯,莱特完美忽略了每年都会有的长达几个月的寒暑假。
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莱特继续在日记本上写道。
“今天早上,常初突然闯进了我的宿舍。这里可是男生宿舍好吗?她难道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不过好在经过我的义正言辞的教育之后,她就立刻走出了宿舍,而且看样子我的教育效果还非常不错。
但是,这依旧不能缓解一个有着起床气的人被吓醒过来的愤怒情绪!
于是,等我穿戴整齐走出去之后,就喝掉了她桌子上的那杯茶。
但是,真的好烫啊!
而且常初一直在问来问去,真的好烦啊!!!
之后等我的嘴好了一点之后,我们拿着拉文克劳内部书架上的新生指导手册,开始了探索了解霍格沃茨城堡楼梯的运转规律。
这些不停变换着的楼梯真的很神奇,我第一次有了真正来到了哈利波特世界里的霍格沃茨城堡的实感,而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虚幻的梦。
但是,接着常初又坑了我一次。她一个人拿着手册跑到了前面,我还没来得及跟上,楼梯就跳转了。如果不是因为有霍格沃茨内部的画像帮助,我觉得自己可能得在这所巨大的城堡里迷路至少半小时!
不过画像的称呼还挺有意思的,拉文克劳是‘年轻的乌鸦’。那格兰芬多就是‘年幼的狮子’?赫奇帕奇是‘幼年的黑獾’?而斯莱特林是‘初生的小蛇’?果然还是拉文克劳和格兰芬多称呼好听一些。
嗯,这个本子不是用来记载这些问题的,继续回到常初的身上。
在我们分开之后,接近半小时之后我才重新找到常初的位置,她还质疑我为什么不跟紧她。
嗬!”
又把后面发生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记载完毕之后,莱特合上手里新日记本,然后把它塞回到了那一摞《常初做过的事情大全》之中。
看着这七个本子,莱特依稀还能回忆起一些印象比较深刻的事情。
第一个本子上的第一篇日记大致是这样的:
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小女孩,看样子她也是去乔治赫瑞特小学上学的新生。
她好像也是来自华夏,或者说应该有华夏血统,就是人显得不太聪明的亚子。不太会看别人的脸色,不懂得氛围的重要性,而且好像还没什么男女之防的防备心理。
今天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原本还觉得挺顺眼的,但是后来她的所作所为就有些超出预料了。
我准备跑开一个人呆一会,但没想到她也立马跟了上来,还抓住了我(的手)。
为什么这小姑娘的力气会这么大?我都挣不开?
不过还是她的手挺软的,嘿嘿……
……
即使现在是深夜,还是在只有一个人的独立宿舍,莱特还是满怀羞耻地捂住了脸,耳朵都有些发红。现在给他一个时间转换器,他就敢跳到六年前掐死那个写日记的自己,‘嘿嘿’是什么鬼啊??
为什么我自己都不记得当时的心情了?
而且,难道是因为变成了小孩子的缘故,连写法都变成了小学生日记吗?但那咸湿大叔的口吻又是怎么回事?
还‘挺软的’?
呕!
“1990年9月2日,星期日,晴,微风。”
才写下了二十个字不到,莱特就不得不再一次放弃了使用羽毛笔的想法。诚然,他手里拿着的这支羽毛笔是他专门在对角巷文具用品商店买的高端羽毛笔,黑曜色的羽毛,莹白色的笔杆,无论是品相还是样式基本上都是莱特非常喜欢的那种。
但是,羽毛笔这玩意儿是要蘸墨写的啊!而且还不像毛笔那样能握到笔杆的中部,羽毛笔的笔握在非常靠近笔尖的地方。莱特自从在文具店里买下这支羽毛笔之后,回到破釜酒吧的第一时间就试过用它来写字。
每当莱特用一次羽毛笔,写的时候倒不会出现很大问题,就是蘸墨的时候,要不就会把墨水粘在手上,要不就是弄到了巫师袍子上。几乎不需要十分钟的时间,莱特就会变得脏兮兮的,手指、衣袖、前襟,这是三个最容易出现墨水痕迹的地方,甚至连他的脸上偶尔都会粘上些零星的墨渍。
幸好巫师界里有一种神奇的魔法叫家庭魔法,其中又有一个异常实用的叫清理一新,不然莱特连怎么清理那些让人头疼的墨迹都会感到手足无措。
你说有那种自动读取写字人的思想,从而自动蘸墨写字的自动羽毛笔?拜托,那是完全没有灵魂的!至于霍格沃茨考试的时候专用笔也是羽毛笔?到时候向老师们说明一下应该也会被允许使用钢笔,不行的话用羽毛笔也可以,反正只是几场考试的时间。
莱特尽量不去想羽毛笔的事情,那很容易就会让他想起那些曾经到处都是的糟心墨迹。他从文具袋里抽出一支钢笔,由于担心霍格沃茨不能使用那些高精密的电子仪器,莱特连钢笔都买的是活塞上墨的。
然后莱特继续在本子上写着今天的日记,也不能说是日记,具体来说这个本子叫“关于常初的一千零一种坑人方法”,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在霍格沃茨的第一学年。其中“一千零一”的数字是泛指,形容数量很多。
嗯,莱特还有六本这样的本子,那几本厚厚的本子全都被密密麻麻的小字写满了,上面都是小学六年时间里常初做过的(主要是关于他的),令人产生一系列负面情绪的事情。莱特当时因为图便宜一口气买下了促销打折的八个本子,他原本以为只会用掉六本,但没想到进入霍格沃茨之后还要继续写。
虽然正经人从不写日记,但是莱特从来也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正经人,而且日记这种东西也只是给以后的自己回忆看的,也不用费心用什么华丽的词藻。
“今天早上,我又一次被坑了……”
写到这里,莱特不由得酸从心来,这个“又”字是他上二年级之后的每一次日记的必备开头,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夜,几乎每一次写这个的第一句都是:“今天,我又被常初坑了……”。嗯,莱特完美忽略了每年都会有的长达几个月的寒暑假。
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莱特继续在日记本上写道。
“今天早上,常初突然闯进了我的宿舍。这里可是男生宿舍好吗?她难道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不过好在经过我的义正言辞的教育之后,她就立刻走出了宿舍,而且看样子我的教育效果还非常不错。
但是,这依旧不能缓解一个有着起床气的人被吓醒过来的愤怒情绪!
于是,等我穿戴整齐走出去之后,就喝掉了她桌子上的那杯茶。
但是,真的好烫啊!
而且常初一直在问来问去,真的好烦啊!!!
之后等我的嘴好了一点之后,我们拿着拉文克劳内部书架上的新生指导手册,开始了探索了解霍格沃茨城堡楼梯的运转规律。
这些不停变换着的楼梯真的很神奇,我第一次有了真正来到了哈利波特世界里的霍格沃茨城堡的实感,而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虚幻的梦。
但是,接着常初又坑了我一次。她一个人拿着手册跑到了前面,我还没来得及跟上,楼梯就跳转了。如果不是因为有霍格沃茨内部的画像帮助,我觉得自己可能得在这所巨大的城堡里迷路至少半小时!
不过画像的称呼还挺有意思的,拉文克劳是‘年轻的乌鸦’。那格兰芬多就是‘年幼的狮子’?赫奇帕奇是‘幼年的黑獾’?而斯莱特林是‘初生的小蛇’?果然还是拉文克劳和格兰芬多称呼好听一些。
嗯,这个本子不是用来记载这些问题的,继续回到常初的身上。
在我们分开之后,接近半小时之后我才重新找到常初的位置,她还质疑我为什么不跟紧她。
嗬!”
又把后面发生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记载完毕之后,莱特合上手里新日记本,然后把它塞回到了那一摞《常初做过的事情大全》之中。
看着这七个本子,莱特依稀还能回忆起一些印象比较深刻的事情。
第一个本子上的第一篇日记大致是这样的:
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小女孩,看样子她也是去乔治赫瑞特小学上学的新生。
她好像也是来自华夏,或者说应该有华夏血统,就是人显得不太聪明的亚子。不太会看别人的脸色,不懂得氛围的重要性,而且好像还没什么男女之防的防备心理。
今天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原本还觉得挺顺眼的,但是后来她的所作所为就有些超出预料了。
我准备跑开一个人呆一会,但没想到她也立马跟了上来,还抓住了我(的手)。
为什么这小姑娘的力气会这么大?我都挣不开?
不过还是她的手挺软的,嘿嘿……
……
即使现在是深夜,还是在只有一个人的独立宿舍,莱特还是满怀羞耻地捂住了脸,耳朵都有些发红。现在给他一个时间转换器,他就敢跳到六年前掐死那个写日记的自己,‘嘿嘿’是什么鬼啊??
为什么我自己都不记得当时的心情了?
而且,难道是因为变成了小孩子的缘故,连写法都变成了小学生日记吗?但那咸湿大叔的口吻又是怎么回事?
还‘挺软的’?
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