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新政窥弊改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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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月和罗蚕娘在讨论王冲是怎样一个人,而隔壁范小石和宇文柏则在争论常平仓和青苗法,尤其是青苗法的好坏。
宇文柏立场偏向旧党,自然要抨击青苗法。而要谈青苗法,就得从常平仓说起。
常平仓是在春秋时越国就开始尝试的制度,汉时创立,唐时普遍设立。到神宗朝前,都是以赈济地方灾患,平抑粮价为目的而设。粮贱时购粮入仓(籴),粮贵时卖粮出仓(粜)。除了平抑粮价外,常平仓还兼赈济和借贷。
“王荆公立青苗法,借口是革常平仓旧弊,实则专为敛财!”
宇文柏就说到熙丰变法,王安石立青苗法时,名义上的“初衷”。常平仓制度确实有很多弊病,其一是设于州县城廓,“惠不过三十里地”,难及乡村。其二是常平仓储粮,保管麻烦很多,很容易滋生弊病,官吏也容易上下其手。其三是常平仓由地方自主管理,经营问题很多,籴粜非时。
宇文柏认为,比起目的在于平抑粮价和赈济灾患的常平仓制,青苗法就是纯粹的弊法。
青苗法是在每年春秋粮熟前,由官府贷钱给民户,取利两分,由民户自己买粮度过青黄不接之日。
此法看似善政,民间高利贷往往倍息以上,青苗法才两分利。可民户借高利贷若只为度日,完全可以借粮还粮。而借钱买粮,正是粮贵之时,田熟还钱又是粮贱时,这是隐性的又一道折变,实际算下来,民户至少要承担八分利。
此法名义为自愿,其实是官府强制。朝廷以青苗利钱作为诸路提举以及基层官员的政绩考核目标,官员们自然会以权力强行摊派。而且青苗法又将富户强行纳入借贷范围,规定要贫富结保才能借钱,富户作为甲头,必须承担贷钱风险。
“此法实乃不税而税,干脆叫青苗税好了!古往今来,聚敛天下之策,胜过此法多矣,却未闻有欺世盗名能如此法者!行此法后,常平仓旧制则废,连广惠仓也被并入,国家不复天下人之国家,而是商贾聚敛之物!王荆公所谓不加赋而天下足,种种皆此手段而已!荆公更为实仓本而改户绝法,悖逆人伦,苏老泉(苏洵)所作《辨奸论》正合用于他!”
宇文柏义愤填膺,直接骂王安石为大奸。
就青苗法本身而论,王冲的观感与宇文柏相近,这一法打着善政的幌子,行赋税之实,后世房产税等手段颇有取此法精髓之处。
青苗法的损害不止在害民,尤在其借贷本钱是取自常平仓,这就把常平仓的社会保障功用给抹消了。
宇文柏的抨击很到点子,王安石当政时,认为常平仓有名无实,一方面推动常平仓全面转向有息借贷,一方面则是将常平仓本挪作青苗钱本。
挪用常平仓本犹觉不足,还把专门用于救济孤寡的广惠仓也并了进来。而广惠仓的本钱来自户绝产,据传王安石当政时,还改户绝法,但凡亡故者没有直系继承人的,即便还有兄弟姐妹,都无权继承,列作户绝产没官。此说未经考证,但自王安石变法起,户绝产就被朝廷盯上,从立法到执行各个层面一再严苛,这却是事实。
关于户绝法,范小石有不同意见:“兄终弟及,本不合礼教……”
熙丰所立户绝法正是以此为据,按汉家伦常,本该是嫡亲相传,兄终弟及,那是夷狄之道。
这话出口,他自己就觉不对,宇文柏和鲜于萌也瞪住他,王冲更轻喝道:“慎言!”
本朝开国,太祖太宗不是兄终弟及?此时的皇帝,不是兄终弟及!?
熙丰时改户绝法的官员,乃至王安石,没有想到这一点?怪不得户绝法改得悄悄的,没有引起天下大议。而这一朝皇帝登基,又悄悄改了回来,不再把户绝范围定得那么宽。
经宇文柏的批判,青苗法几乎是黑得发亮,找不到半点白处。
因刚才口误,范小石的辩解只好从旁入手:“青苗法施行确有弊病,不过是荆公用人不明……”
这几乎是通论了,把新法的问题都归为执行问题。王冲前世带领销售团队,对这事却有不同认识。
“大宋官吏就是这些人,收税是他们,治平是他们,刑狱是他们,虽说问题很多,却没到百事败坏的程度,否则大宋早就垮了,这说明官吏还不是不可救药,或者一定会把好事办成坏事。真是好事一定办成了坏事,那就得问问这事是不是真是好事。话又说回来,如果非要个个都品行高洁的官员才能推行,那我大宋还需要作这事?”
王冲这么说时,心中却是另一番用语。设计一项制度之初,本就要考虑执行问题。如果这项制度出现执行问题,不去追问制度设计,却去怪体制,这就是本末倒置了。
王安石搞青苗法,会没想到执行问题?强行摊派,变相折纳,官吏以此害民,这些问题王安石想不到,对得起他的才学和见识?王安石肯定想到了,只是他不在意,或者说本就在他预料的“承受范围”之内,因为他的初衷就是“富国强国”。
听王冲站在宇文柏一边,范小石有些急了,话题转到青苗法本身上:“青苗法之弊在变常平仓制,在用人,在强行摊派,却不是一无是处。抑民间高利贷,削豪强之利,免贫户失地之苦。本朝不抑兼并,以致豪强富户横行。富户上隐田亩,下凌贫苦,这也是宽济此害,护天下根底之策!”
宇文柏针锋相对地道:“小石,你这依旧是新法标榜之名而已。且不说王荆公照搬桑弘羊的均输法和市易法何等荒唐,削了民商,富了官商,就说青苗法。青苗法要贫富结保方能借贷,其间的富户就有分别计较。”
“那些不过是几十亩地,小有宅产的富户,本不愿借贷,却被强贷,还要保其他贫户贷钱。贫户偿还不得,身无一物,一走了之,苦了这些富户。而那些阡陌连野的富户,本有势力,因连保而对贫户又多了监看之权,一旦贫户还不起,就逼为客户,身家皆没。”
宇文柏再冷笑道:“至于那些拥田百十顷,真正的豪强富户,青苗法能动得了他们?你能指望官吏去逼他们借青苗钱?青苗法利低,确能抑豪强的高利贷。可这仅仅只是稍抑而已,并不损豪强富户大利。天下民户五等,豪强、巨富、小富、平户、赤苦,青苗法是大损天下小富!须知小富之户,才是天下根本!所谓耕读之家,大多皆是小富之户,便如守正一般。这哪里是护天下根本,是损天下根本!”
鲜于萌也掺和道:“没错,就如市易法一般,面上看,市易法削了豪强商贾之利,可天下商贾终归是中家小家居多。官府市易务俨然一巨商,还有官府强权为凭,强卖强买,豪强商贾只是损利,中家小家则是损根本。市易法一行,中家小家破家者不计其数,这与青苗法是一般道理。”
王冲有些走神了,他想到的是后世所得税法……的确是一般道理,至少就青苗法而言,对豪强富户还只是利害皆有,而对一般富户,那就是彻底的盘剥了。由此来看,王安石之智在后世依旧发扬光大啊,老老实实挣钱的中产阶级,是最佳的盘剥对象。
范小石被批得体无完肤,索性把问题捅大:“你们也只是司马温公旧论,于国家何益?国家贫弱,就得另开财源。莫不成就袖手坐观作事之人,品头论足而已?荆公之法,本义还是削强富国,即便施行有差,有害民之处,却还是让国家积起了财帛。神宗朝、哲宗朝能战西夏,能平四边,不就是靠了新法?”
宇文柏嗤笑道:“所以就有五路攻夏之败?有四边乱起?”
鲜于萌又发扬了踩在别人肩上一语惊人的传统:“积起财帛就能安邦定国,就能国泰民安?当年太祖皇帝以封桩库积财,买回了燕云么?”
范小石哼道:“作事便有错,不作便无错。旧党当政,别说攻夏,根本就是卖边祈和,若是到国家危急之时,怕还要卖国求安。”
这就扯得远了,王冲赶紧调和。不过两边的论点都很有意思,宇文柏鲜于萌认为,富国不等于强国,这一点王冲很赞同。
“富国”这个概念在此时很成问题,“富国”富在了谁身上?皇帝与士大夫身上,而皇帝的发言权很大。换了神宗,甚至哲宗皇帝,对自己的皇帝位置有责任心,还能务实地看问题,可徽宗么……这皇帝位置是老天砸下来的馅饼,这位书画双绝的艺术家说不定心底里是不屑的。章敦眼光老辣,所言“端王轻佻”,不在其品行,而在此心性。
就算只有皇帝和士大夫,在熙丰变法之前,各方还能充分参与,定策还有广泛的博弈。可变法后已是党争之政,国家富了,该干什么,能干什么,能理性对待么?不能,因为台上就只有一派人马了,这时候只能祈祷皇帝和当政的官僚集团足够冷静。
可现实是,赵佶和他所亲信的臣僚们,显然没这份冷静,也看不到实际问题,甚至有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满足感。他们干了不少实事,大办教育,大兴救济,以及对西夏用兵,征剿西南蛮夷。可接着他们要干的蠢事,就把自己和整个国家葬送了。
由此王冲又有了一分深悟,靖康之祸是怎么来的,小儿持金啊……
不过范小石所说的又是另一番道理,国家要维持下去,就得求变,这也是王冲很赞同的。根本的问题不是变不变,而是怎么变。
这么一看,王冲是不折不扣的蜀党,其实宇文柏、鲜于萌和范小石也与王冲一样,根底都是蜀党。只是落在具体的法令,以及对王安石的观感上,各自有所偏差。
王冲调和,问题回到眼前。在青苗法的褒贬上,范小石没有辩过宇文柏,但他依旧不认输,王冲有心在兴文寨搞青苗法,这就是支持。
青苗法在元佑更化时废止,而哲宗亲政后,又诏各路常平官复青苗法,此时官家登基后,蔡京也力主尽复,却因地方抵制,实际已名存实亡。
范小石道:“王荆公在淮南行青苗法很顺利,说明只要是在一地,有人亲自盯着,青苗法还是善政。兴文寨要化夷入汉,要紧附田地,还要渡青苗难关,此法正合适。”
抛开对王安石青苗法的评判,宇文柏首先考虑的是此事的政治影响:“守正在此行青苗法,他日被翻出来,旧党都会当守正是献媚新党,走新党之路,这对守正很不利。”
经历过了县学之事,大家都很清楚,王冲绝不是新党。
王冲摇头道:“青苗法之害,你们已辩透了,也坚定了我的信心。我要办的青苗法,绝非王荆公的青苗法。是取该法之善,绝该法之害。”
宇文柏皱眉道:“那岂不是新党也不喜,旧党也不喜?”
王冲嘿嘿笑道:“我字守正,作事就只往正处去,哪管什么新党旧党!”
范小石也犯愁道:“这不就是蜀党之路?他日守正要如何在朝中立身?”
“朝中立身?我要的是天下立身,朝中……谁管他们?”
王冲言语豪迈,让范小石等人心绪激荡,都以为王冲不避艰难,要往直中求道,却不想王冲心里正嘀咕道,再过十年,这朝就没有了,我管那班混帐君臣怎么看。
三人顿时无比好奇,王冲要怎么改青苗法?(未完待续)
李银月和罗蚕娘在讨论王冲是怎样一个人,而隔壁范小石和宇文柏则在争论常平仓和青苗法,尤其是青苗法的好坏。
宇文柏立场偏向旧党,自然要抨击青苗法。而要谈青苗法,就得从常平仓说起。
常平仓是在春秋时越国就开始尝试的制度,汉时创立,唐时普遍设立。到神宗朝前,都是以赈济地方灾患,平抑粮价为目的而设。粮贱时购粮入仓(籴),粮贵时卖粮出仓(粜)。除了平抑粮价外,常平仓还兼赈济和借贷。
“王荆公立青苗法,借口是革常平仓旧弊,实则专为敛财!”
宇文柏就说到熙丰变法,王安石立青苗法时,名义上的“初衷”。常平仓制度确实有很多弊病,其一是设于州县城廓,“惠不过三十里地”,难及乡村。其二是常平仓储粮,保管麻烦很多,很容易滋生弊病,官吏也容易上下其手。其三是常平仓由地方自主管理,经营问题很多,籴粜非时。
宇文柏认为,比起目的在于平抑粮价和赈济灾患的常平仓制,青苗法就是纯粹的弊法。
青苗法是在每年春秋粮熟前,由官府贷钱给民户,取利两分,由民户自己买粮度过青黄不接之日。
此法看似善政,民间高利贷往往倍息以上,青苗法才两分利。可民户借高利贷若只为度日,完全可以借粮还粮。而借钱买粮,正是粮贵之时,田熟还钱又是粮贱时,这是隐性的又一道折变,实际算下来,民户至少要承担八分利。
此法名义为自愿,其实是官府强制。朝廷以青苗利钱作为诸路提举以及基层官员的政绩考核目标,官员们自然会以权力强行摊派。而且青苗法又将富户强行纳入借贷范围,规定要贫富结保才能借钱,富户作为甲头,必须承担贷钱风险。
“此法实乃不税而税,干脆叫青苗税好了!古往今来,聚敛天下之策,胜过此法多矣,却未闻有欺世盗名能如此法者!行此法后,常平仓旧制则废,连广惠仓也被并入,国家不复天下人之国家,而是商贾聚敛之物!王荆公所谓不加赋而天下足,种种皆此手段而已!荆公更为实仓本而改户绝法,悖逆人伦,苏老泉(苏洵)所作《辨奸论》正合用于他!”
宇文柏义愤填膺,直接骂王安石为大奸。
就青苗法本身而论,王冲的观感与宇文柏相近,这一法打着善政的幌子,行赋税之实,后世房产税等手段颇有取此法精髓之处。
青苗法的损害不止在害民,尤在其借贷本钱是取自常平仓,这就把常平仓的社会保障功用给抹消了。
宇文柏的抨击很到点子,王安石当政时,认为常平仓有名无实,一方面推动常平仓全面转向有息借贷,一方面则是将常平仓本挪作青苗钱本。
挪用常平仓本犹觉不足,还把专门用于救济孤寡的广惠仓也并了进来。而广惠仓的本钱来自户绝产,据传王安石当政时,还改户绝法,但凡亡故者没有直系继承人的,即便还有兄弟姐妹,都无权继承,列作户绝产没官。此说未经考证,但自王安石变法起,户绝产就被朝廷盯上,从立法到执行各个层面一再严苛,这却是事实。
关于户绝法,范小石有不同意见:“兄终弟及,本不合礼教……”
熙丰所立户绝法正是以此为据,按汉家伦常,本该是嫡亲相传,兄终弟及,那是夷狄之道。
这话出口,他自己就觉不对,宇文柏和鲜于萌也瞪住他,王冲更轻喝道:“慎言!”
本朝开国,太祖太宗不是兄终弟及?此时的皇帝,不是兄终弟及!?
熙丰时改户绝法的官员,乃至王安石,没有想到这一点?怪不得户绝法改得悄悄的,没有引起天下大议。而这一朝皇帝登基,又悄悄改了回来,不再把户绝范围定得那么宽。
经宇文柏的批判,青苗法几乎是黑得发亮,找不到半点白处。
因刚才口误,范小石的辩解只好从旁入手:“青苗法施行确有弊病,不过是荆公用人不明……”
这几乎是通论了,把新法的问题都归为执行问题。王冲前世带领销售团队,对这事却有不同认识。
“大宋官吏就是这些人,收税是他们,治平是他们,刑狱是他们,虽说问题很多,却没到百事败坏的程度,否则大宋早就垮了,这说明官吏还不是不可救药,或者一定会把好事办成坏事。真是好事一定办成了坏事,那就得问问这事是不是真是好事。话又说回来,如果非要个个都品行高洁的官员才能推行,那我大宋还需要作这事?”
王冲这么说时,心中却是另一番用语。设计一项制度之初,本就要考虑执行问题。如果这项制度出现执行问题,不去追问制度设计,却去怪体制,这就是本末倒置了。
王安石搞青苗法,会没想到执行问题?强行摊派,变相折纳,官吏以此害民,这些问题王安石想不到,对得起他的才学和见识?王安石肯定想到了,只是他不在意,或者说本就在他预料的“承受范围”之内,因为他的初衷就是“富国强国”。
听王冲站在宇文柏一边,范小石有些急了,话题转到青苗法本身上:“青苗法之弊在变常平仓制,在用人,在强行摊派,却不是一无是处。抑民间高利贷,削豪强之利,免贫户失地之苦。本朝不抑兼并,以致豪强富户横行。富户上隐田亩,下凌贫苦,这也是宽济此害,护天下根底之策!”
宇文柏针锋相对地道:“小石,你这依旧是新法标榜之名而已。且不说王荆公照搬桑弘羊的均输法和市易法何等荒唐,削了民商,富了官商,就说青苗法。青苗法要贫富结保方能借贷,其间的富户就有分别计较。”
“那些不过是几十亩地,小有宅产的富户,本不愿借贷,却被强贷,还要保其他贫户贷钱。贫户偿还不得,身无一物,一走了之,苦了这些富户。而那些阡陌连野的富户,本有势力,因连保而对贫户又多了监看之权,一旦贫户还不起,就逼为客户,身家皆没。”
宇文柏再冷笑道:“至于那些拥田百十顷,真正的豪强富户,青苗法能动得了他们?你能指望官吏去逼他们借青苗钱?青苗法利低,确能抑豪强的高利贷。可这仅仅只是稍抑而已,并不损豪强富户大利。天下民户五等,豪强、巨富、小富、平户、赤苦,青苗法是大损天下小富!须知小富之户,才是天下根本!所谓耕读之家,大多皆是小富之户,便如守正一般。这哪里是护天下根本,是损天下根本!”
鲜于萌也掺和道:“没错,就如市易法一般,面上看,市易法削了豪强商贾之利,可天下商贾终归是中家小家居多。官府市易务俨然一巨商,还有官府强权为凭,强卖强买,豪强商贾只是损利,中家小家则是损根本。市易法一行,中家小家破家者不计其数,这与青苗法是一般道理。”
王冲有些走神了,他想到的是后世所得税法……的确是一般道理,至少就青苗法而言,对豪强富户还只是利害皆有,而对一般富户,那就是彻底的盘剥了。由此来看,王安石之智在后世依旧发扬光大啊,老老实实挣钱的中产阶级,是最佳的盘剥对象。
范小石被批得体无完肤,索性把问题捅大:“你们也只是司马温公旧论,于国家何益?国家贫弱,就得另开财源。莫不成就袖手坐观作事之人,品头论足而已?荆公之法,本义还是削强富国,即便施行有差,有害民之处,却还是让国家积起了财帛。神宗朝、哲宗朝能战西夏,能平四边,不就是靠了新法?”
宇文柏嗤笑道:“所以就有五路攻夏之败?有四边乱起?”
鲜于萌又发扬了踩在别人肩上一语惊人的传统:“积起财帛就能安邦定国,就能国泰民安?当年太祖皇帝以封桩库积财,买回了燕云么?”
范小石哼道:“作事便有错,不作便无错。旧党当政,别说攻夏,根本就是卖边祈和,若是到国家危急之时,怕还要卖国求安。”
这就扯得远了,王冲赶紧调和。不过两边的论点都很有意思,宇文柏鲜于萌认为,富国不等于强国,这一点王冲很赞同。
“富国”这个概念在此时很成问题,“富国”富在了谁身上?皇帝与士大夫身上,而皇帝的发言权很大。换了神宗,甚至哲宗皇帝,对自己的皇帝位置有责任心,还能务实地看问题,可徽宗么……这皇帝位置是老天砸下来的馅饼,这位书画双绝的艺术家说不定心底里是不屑的。章敦眼光老辣,所言“端王轻佻”,不在其品行,而在此心性。
就算只有皇帝和士大夫,在熙丰变法之前,各方还能充分参与,定策还有广泛的博弈。可变法后已是党争之政,国家富了,该干什么,能干什么,能理性对待么?不能,因为台上就只有一派人马了,这时候只能祈祷皇帝和当政的官僚集团足够冷静。
可现实是,赵佶和他所亲信的臣僚们,显然没这份冷静,也看不到实际问题,甚至有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满足感。他们干了不少实事,大办教育,大兴救济,以及对西夏用兵,征剿西南蛮夷。可接着他们要干的蠢事,就把自己和整个国家葬送了。
由此王冲又有了一分深悟,靖康之祸是怎么来的,小儿持金啊……
不过范小石所说的又是另一番道理,国家要维持下去,就得求变,这也是王冲很赞同的。根本的问题不是变不变,而是怎么变。
这么一看,王冲是不折不扣的蜀党,其实宇文柏、鲜于萌和范小石也与王冲一样,根底都是蜀党。只是落在具体的法令,以及对王安石的观感上,各自有所偏差。
王冲调和,问题回到眼前。在青苗法的褒贬上,范小石没有辩过宇文柏,但他依旧不认输,王冲有心在兴文寨搞青苗法,这就是支持。
青苗法在元佑更化时废止,而哲宗亲政后,又诏各路常平官复青苗法,此时官家登基后,蔡京也力主尽复,却因地方抵制,实际已名存实亡。
范小石道:“王荆公在淮南行青苗法很顺利,说明只要是在一地,有人亲自盯着,青苗法还是善政。兴文寨要化夷入汉,要紧附田地,还要渡青苗难关,此法正合适。”
抛开对王安石青苗法的评判,宇文柏首先考虑的是此事的政治影响:“守正在此行青苗法,他日被翻出来,旧党都会当守正是献媚新党,走新党之路,这对守正很不利。”
经历过了县学之事,大家都很清楚,王冲绝不是新党。
王冲摇头道:“青苗法之害,你们已辩透了,也坚定了我的信心。我要办的青苗法,绝非王荆公的青苗法。是取该法之善,绝该法之害。”
宇文柏皱眉道:“那岂不是新党也不喜,旧党也不喜?”
王冲嘿嘿笑道:“我字守正,作事就只往正处去,哪管什么新党旧党!”
范小石也犯愁道:“这不就是蜀党之路?他日守正要如何在朝中立身?”
“朝中立身?我要的是天下立身,朝中……谁管他们?”
王冲言语豪迈,让范小石等人心绪激荡,都以为王冲不避艰难,要往直中求道,却不想王冲心里正嘀咕道,再过十年,这朝就没有了,我管那班混帐君臣怎么看。
三人顿时无比好奇,王冲要怎么改青苗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