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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三章双渠镇(求订阅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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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多,就没办法都在客栈吃饭了,这次是真的坐不下了。
那个三少爷带着一半的人直接去了不远处的酒楼,另一半要留下来看着车和货物。
倾妍他们和杨平安一家也跟在后面一起去了酒楼,顺便也买点干粮什么的,明天早上起来就可以走了,看客栈大堂那挤挤***的样子,想也知道明天早上吃早饭也不能有位置。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沟渠流过的原因,这边酒楼的拿手菜是鱼,一条鱼就有好几种做法。
听小二卖力的推荐,倾妍他们就点了三道不同做法的鱼,肉菜只点了一个炖鸡一个鸭子汤。
那个三少爷那边围了两桌,点的菜也差不多,倾妍怀疑店里就这些食材,所以小二才会只推荐这些。
不过,不得不说,这酒楼厨子的手艺确实好,就是普通的青菜都做的味道很好,还翠绿翠绿的,色香味俱全。
三道鱼菜更是,一道清蒸的嫩滑鲜美,加上淡淡的葱姜味,鱼刺又少,让人吃的停不下来。
一道香煎的,鱼用的是那种比较小的,刺都煎的酥酥的,直接嚼就行了,应该用的是猪油,所以特别荤香。
还有一道就是炖的鱼块,外形看着没有其他菜好看,可吃起来很好吃,是那种带点酸口的,很下饭。
杨振兴这个小孩子都不用父母帮着摘刺了,吃的头都不抬,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才停下来。
几人美美的吃了一顿,在外面街上溜达着消了消食,顺便买了明天要带在路上吃的干粮,才回到客栈里。
他们回来的时候,刚好碰上三少爷一行,看他们手里提的食盒,应该是给留守的人打包的饭菜,看来是等着菜做好才会比他们回来的晚了一点。
三少爷这个主子是真不错,自己出去吃还不忘给手下带吃的,要是那不体谅手下人的,直接让人吃干粮的也是有的。
不过这样一来,他那些手下的忠心和凝聚力确实要比别人家的要强的多,没见那留守些手下虽然都像是习以为常的过来,接过跟着一起出去吃饭的人手里的食盒,却都还是面带感激的朝着三少爷道了谢,才欢欢喜喜的去吃自己那份儿饭菜。
有时候在这种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上,不经意的施恩,那收买人心的效果其实比那种特意为之的,或以利诱之什么的更有效果。
当然,也不排除这样会养出一些白眼儿狼,或者是习惯了以后奴大欺主什么的,这都是有可能的,毕竟千人千面嘛,不可能都是知道感恩的人。
可那几率确实要小一些,不可能那么倒霉,碰到的全都是不知道感恩的人,那得多倒霉啊。
而倾妍通过这两天的观察也发现,那三少爷虽然经常给手下施恩,却也不会太过,都是在一些吃住上,应该也是怕升米恩斗米仇吧,毕竟若是养的这些手下的心大了,一旦不给他们好处了,确实更容易叛变。
而他只是在这种小的生活细节上面做到,并没有让人得到太大的利益,那些手下反而心不会被养的太大,这也是一个会御人之道的。
要说倾妍一个刚初中毕业的小姑娘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当然是因为在爸妈那里耳濡目染的。
她爸可是有跨国集团的大老板,员工那是数以万计的,世界各地都有分公司,虽不说这些人都由她爸爸管理,可光管理那些高层也是最考验御人之道的。
因为管理他们更不容易,毕竟能做到高层的有几个是善茬,那都是有能力更有心机的,不然也不能在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
而她妈虽然没有开公司,手里头却有个基金会,手底下也是管着不少人的。
当然,其实她妈的管理知识也都是她爸教的,平常她爸教她妈的时候
,她就在旁边,正好就一起听了。
她从小就喜欢跟在爸妈身边,除了上学的时候,都是跟在爸妈身边转,就是不专门去学习,在这种环境时间长了,怎么也会记住不少的。
这就是家庭环境对一个孩子的影响力了,许多孩子的兴趣爱好也好,天赋也好,都是靠在这环境里慢慢培养起来的。
就是说若是没有这样的环境,就是孩子再有天赋也发现不了,因为他(她)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
哎呀,话题又扯远了,说回当下,现在客栈大堂里面就剩下了他们这些人和三少爷一行,其他人早就吃完晚饭回房间了。
倾妍他们进门之前就把干粮直接放到了车厢里,现在这天气放在外面一宿也坏不了,而且也不可能有人会去偷。
你说乞丐?镇上倒是有,可这玩意儿还真不值当的让人冒险。
至少一般的乞丐不会冒这个险,就为了偷点干粮,如果说是放在露天地里,还有可能有人顺手拿走,都锁在车厢里了,哪个乞丐会冒险干这事儿。
现在可不像后世,不能随便打人,不然会进局子,现在若是抓到小偷什么的,打个半死是没有人管的,甚至是打死了都不一定有人管。
而且就是一些干粮而已,真丢了也无所谓,再买就是了,不值几个钱。
看了三少爷一行一眼,他们直接就上楼去了,房间依然是在二楼,和杨平安一家道了晚安他们就回房了。
他们一回房间就进了空间里,倾妍他们去洗漱,丑丑则是带着黄金去了它的空间,倾妍他们都没有跟进去,倒不是说他们不好奇黄金怎么把男人催眠的,只不过好奇归好奇的,那是人家的天赋,他们确实学不来的,所以也就不想进去了。
还有就是在丑丑那空间里头待着真有些不舒服,尤其是在金阳这里面待习惯了,就是在外界都不如在这里面待着。
有时候他们都想干脆在里面待着修炼不出去算了,那种从身到心的舒适,没有尝试过的人是无法理解的,比什么氧吧可是要是强的多了。
灵气可以洗涤全身,包括内里的经脉也是一样,在这里待时间长了,不但能够延年益寿,还能百病不侵,这就可以看出来灵气的好处了。
等他们洗漱完,又过了半个多小时,丑丑和金阳才回来,说是已经把那人送走了,直接送回沙银镇那边的,就送到了之前住的那客栈附近,一个没人的巷子里。
那人一出空间就会清醒过来,所以也不用担心他会晕倒在那里,又遇上什么危险,而且这个时间也不晚,比昨天晚上他进到沙银镇客栈的时间可提前了不少。
「黄金只是改了他的一些记忆,就是关于咱们这些人的,并没有彻底洗掉他之前进过客栈住客栈的记忆,所以就算进到客栈里被之前那小二认出来,说两句什么,也不会引起他的怀疑,他只会以为自己出来办事儿,在那里住了一晚,办完事儿以后再回去继续又要住进去。」
丑丑给他们解释道。
是的,瞅瞅之前觉得想着是把他这段记忆抹去,让他以为还在昨天晚上这样,其实对黄金来说比较容易,毕竟是抹去这段记忆而已,还是个人还是往前挺近的,就算把他的记忆抹去了,不能不能把小二他们的抹去。到时候万一露馅儿,有可能这催眠的效果就会失去效果了。毕竟催眠只是说让他潜意识里头以为隐藏这段记忆并不是说真的是把这个记忆给抹去了,他还做不到呢,那么那种高难度的。所以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就决定把他的记忆稍微篡改一下。只把他们遇到他们这些人的的记忆抹去了,至于之前偷听那些,至于之前是拉黑杀手的也好,还有说住进客栈的也好,都给他保留着,毕竟对方也是问了小二之后才知道他在他们这些人的,再加上第二
天才见到他们的,只要把这段抹去就行了,他也不可能再问一遍小二头一天住建的人吧。而且之前他们以为他问的那么清晰,清楚是想着要做什么,结果对方并没有,对方当时问的时候有可能是问的,问的是那些杀手有没有在这里住过科长,毕竟他也不知道那些杀手究竟要目标是谁,所以不可能是打听他们这些人的。二爷,所以才没有什么行动,第二天只是搭了个便车而已,估计也是想要看那些杀手到底是想要截杀他们中的谁吧,毕竟就他们这一拨人,中间还真没有别的人了。之前住在沙堰镇客栈的人第二天今天早上这时候都是同时出来的,并没有留下的,所以对方才会跟他们一起走。现在既然已经把再告诉你不去了,那后续的话他们稍微盯着点就行了,如果对方这非得要去做事什么的,那他们也不会多管闲事,只要不牵扯到他们这边就行。之后他们就开始研究那只狐狸没错,就是那只被雷劈死的狐狸,以前之前一直没有时间,今天反正还早,刚吃完饭。俺不想睡觉,干脆就研究研究那只狐狸好了,青年之前听臭臭说那只狐狸是被子在树洞里劈死的,想着也就是正常狐狸大小,甚至有可能比正常狐狸大,还要小一些,毕竟能钻到树洞里去的,个头大了也转不进去呀,没想到等臭臭那把狐狸尸体拿出来的时候,把他给吓了一跳,那个狐狸几乎是半大孩子大小了,加上尾巴。左右1m5。而且还胖乎乎的,不像一般的狐狸那么少。毛发是棕红色,除了额头的地方有有一点焦黑,应该是被雷劈的地方,其他的地方毛发都很完整,那表情也不是也不脸上的表情也不正经,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应该是直接就被雷给急死了,瞬间急急死了,并没有什么受什么痛苦了,不然的话咱们也会呲牙咧嘴的吧,所以1点都不可怕,忍不住上去摸了摸他身上的毛,天呐,太柔软,太蓬松了吧,人都没有想象中那种粗糙的感觉,虽然他也在商场里头摸过那些狐狸围脖都没有这只猫的手,是不是可没有这种皮肤,他妈妈特别喜欢毛茸茸。除了有除了羊皮大衣,还真没有电脑,我穿过皮草一类的。而且他们还是等我保护协会的医院。经常去参加那种保护动物的宣传活动,因为那些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一类的那种好,是他们就算是出席一些重要的场合,晚会一类的,大多就是多带一些之前的支付宝衣服也是穿一些名牌儿来的,妈妈说hat?起床并不能提升人的气质,穿的不好,若是人本身没有气质的话,穿起来就跟暴发户没什么两样,反而是一些气质好的人,就算是穿披个麻袋片儿也像是公主。现在他就不容易睡不,他跟他妈不一样了,因为他虽然也喜欢毛茸茸,可是我就不会像他们的一样。就像之前买狐狸皮的大肠和兔毛,用topay做一类的狼皮褥子,兔皮褥子一类的这些他都觉得没什么。当然他也是反对那种他们和大动物和包皮总是在动物身上活剥皮,做皮草的你方式比真的更像是虐杀他这个为了生存的,吃了兔肉,脖子脱皮,给他们个痛快,don"t。就行了不是。说实在有时候他觉得他妈有个事情有点极端,怎么说呢?就是被他爸宠的有点傻白甜了,又不是脑子还算清醒一点,不会不容易被别人忽悠,要不然他们一家子都得按着毕竟他们家秘密不少,说是他老娘太容易被人忽悠了,把这些秘密忽悠出去,那真的就是会有灭顶之灾,还好他老娘的嘴够严,而且知道自己不聪明就听话,一切都是听听家里他姥姥,姥爷或者是他爸,我认识他哥哥的话都挺没脑子的人,他爸就说我那不怕人没脑子,只要你知道跟着有脑子的人走,你就不会犯大错,甚至也会过的错误算不了,就怕你没脑子。又要钩子之间刷鞋,小聪明,那祸害自己,祸害别人。这种人是最让人难受的。
因为人多,就没办法都在客栈吃饭了,这次是真的坐不下了。
那个三少爷带着一半的人直接去了不远处的酒楼,另一半要留下来看着车和货物。
倾妍他们和杨平安一家也跟在后面一起去了酒楼,顺便也买点干粮什么的,明天早上起来就可以走了,看客栈大堂那挤挤***的样子,想也知道明天早上吃早饭也不能有位置。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沟渠流过的原因,这边酒楼的拿手菜是鱼,一条鱼就有好几种做法。
听小二卖力的推荐,倾妍他们就点了三道不同做法的鱼,肉菜只点了一个炖鸡一个鸭子汤。
那个三少爷那边围了两桌,点的菜也差不多,倾妍怀疑店里就这些食材,所以小二才会只推荐这些。
不过,不得不说,这酒楼厨子的手艺确实好,就是普通的青菜都做的味道很好,还翠绿翠绿的,色香味俱全。
三道鱼菜更是,一道清蒸的嫩滑鲜美,加上淡淡的葱姜味,鱼刺又少,让人吃的停不下来。
一道香煎的,鱼用的是那种比较小的,刺都煎的酥酥的,直接嚼就行了,应该用的是猪油,所以特别荤香。
还有一道就是炖的鱼块,外形看着没有其他菜好看,可吃起来很好吃,是那种带点酸口的,很下饭。
杨振兴这个小孩子都不用父母帮着摘刺了,吃的头都不抬,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才停下来。
几人美美的吃了一顿,在外面街上溜达着消了消食,顺便买了明天要带在路上吃的干粮,才回到客栈里。
他们回来的时候,刚好碰上三少爷一行,看他们手里提的食盒,应该是给留守的人打包的饭菜,看来是等着菜做好才会比他们回来的晚了一点。
三少爷这个主子是真不错,自己出去吃还不忘给手下带吃的,要是那不体谅手下人的,直接让人吃干粮的也是有的。
不过这样一来,他那些手下的忠心和凝聚力确实要比别人家的要强的多,没见那留守些手下虽然都像是习以为常的过来,接过跟着一起出去吃饭的人手里的食盒,却都还是面带感激的朝着三少爷道了谢,才欢欢喜喜的去吃自己那份儿饭菜。
有时候在这种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上,不经意的施恩,那收买人心的效果其实比那种特意为之的,或以利诱之什么的更有效果。
当然,也不排除这样会养出一些白眼儿狼,或者是习惯了以后奴大欺主什么的,这都是有可能的,毕竟千人千面嘛,不可能都是知道感恩的人。
可那几率确实要小一些,不可能那么倒霉,碰到的全都是不知道感恩的人,那得多倒霉啊。
而倾妍通过这两天的观察也发现,那三少爷虽然经常给手下施恩,却也不会太过,都是在一些吃住上,应该也是怕升米恩斗米仇吧,毕竟若是养的这些手下的心大了,一旦不给他们好处了,确实更容易叛变。
而他只是在这种小的生活细节上面做到,并没有让人得到太大的利益,那些手下反而心不会被养的太大,这也是一个会御人之道的。
要说倾妍一个刚初中毕业的小姑娘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当然是因为在爸妈那里耳濡目染的。
她爸可是有跨国集团的大老板,员工那是数以万计的,世界各地都有分公司,虽不说这些人都由她爸爸管理,可光管理那些高层也是最考验御人之道的。
因为管理他们更不容易,毕竟能做到高层的有几个是善茬,那都是有能力更有心机的,不然也不能在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
而她妈虽然没有开公司,手里头却有个基金会,手底下也是管着不少人的。
当然,其实她妈的管理知识也都是她爸教的,平常她爸教她妈的时候
,她就在旁边,正好就一起听了。
她从小就喜欢跟在爸妈身边,除了上学的时候,都是跟在爸妈身边转,就是不专门去学习,在这种环境时间长了,怎么也会记住不少的。
这就是家庭环境对一个孩子的影响力了,许多孩子的兴趣爱好也好,天赋也好,都是靠在这环境里慢慢培养起来的。
就是说若是没有这样的环境,就是孩子再有天赋也发现不了,因为他(她)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
哎呀,话题又扯远了,说回当下,现在客栈大堂里面就剩下了他们这些人和三少爷一行,其他人早就吃完晚饭回房间了。
倾妍他们进门之前就把干粮直接放到了车厢里,现在这天气放在外面一宿也坏不了,而且也不可能有人会去偷。
你说乞丐?镇上倒是有,可这玩意儿还真不值当的让人冒险。
至少一般的乞丐不会冒这个险,就为了偷点干粮,如果说是放在露天地里,还有可能有人顺手拿走,都锁在车厢里了,哪个乞丐会冒险干这事儿。
现在可不像后世,不能随便打人,不然会进局子,现在若是抓到小偷什么的,打个半死是没有人管的,甚至是打死了都不一定有人管。
而且就是一些干粮而已,真丢了也无所谓,再买就是了,不值几个钱。
看了三少爷一行一眼,他们直接就上楼去了,房间依然是在二楼,和杨平安一家道了晚安他们就回房了。
他们一回房间就进了空间里,倾妍他们去洗漱,丑丑则是带着黄金去了它的空间,倾妍他们都没有跟进去,倒不是说他们不好奇黄金怎么把男人催眠的,只不过好奇归好奇的,那是人家的天赋,他们确实学不来的,所以也就不想进去了。
还有就是在丑丑那空间里头待着真有些不舒服,尤其是在金阳这里面待习惯了,就是在外界都不如在这里面待着。
有时候他们都想干脆在里面待着修炼不出去算了,那种从身到心的舒适,没有尝试过的人是无法理解的,比什么氧吧可是要是强的多了。
灵气可以洗涤全身,包括内里的经脉也是一样,在这里待时间长了,不但能够延年益寿,还能百病不侵,这就可以看出来灵气的好处了。
等他们洗漱完,又过了半个多小时,丑丑和金阳才回来,说是已经把那人送走了,直接送回沙银镇那边的,就送到了之前住的那客栈附近,一个没人的巷子里。
那人一出空间就会清醒过来,所以也不用担心他会晕倒在那里,又遇上什么危险,而且这个时间也不晚,比昨天晚上他进到沙银镇客栈的时间可提前了不少。
「黄金只是改了他的一些记忆,就是关于咱们这些人的,并没有彻底洗掉他之前进过客栈住客栈的记忆,所以就算进到客栈里被之前那小二认出来,说两句什么,也不会引起他的怀疑,他只会以为自己出来办事儿,在那里住了一晚,办完事儿以后再回去继续又要住进去。」
丑丑给他们解释道。
是的,瞅瞅之前觉得想着是把他这段记忆抹去,让他以为还在昨天晚上这样,其实对黄金来说比较容易,毕竟是抹去这段记忆而已,还是个人还是往前挺近的,就算把他的记忆抹去了,不能不能把小二他们的抹去。到时候万一露馅儿,有可能这催眠的效果就会失去效果了。毕竟催眠只是说让他潜意识里头以为隐藏这段记忆并不是说真的是把这个记忆给抹去了,他还做不到呢,那么那种高难度的。所以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就决定把他的记忆稍微篡改一下。只把他们遇到他们这些人的的记忆抹去了,至于之前偷听那些,至于之前是拉黑杀手的也好,还有说住进客栈的也好,都给他保留着,毕竟对方也是问了小二之后才知道他在他们这些人的,再加上第二
天才见到他们的,只要把这段抹去就行了,他也不可能再问一遍小二头一天住建的人吧。而且之前他们以为他问的那么清晰,清楚是想着要做什么,结果对方并没有,对方当时问的时候有可能是问的,问的是那些杀手有没有在这里住过科长,毕竟他也不知道那些杀手究竟要目标是谁,所以不可能是打听他们这些人的。二爷,所以才没有什么行动,第二天只是搭了个便车而已,估计也是想要看那些杀手到底是想要截杀他们中的谁吧,毕竟就他们这一拨人,中间还真没有别的人了。之前住在沙堰镇客栈的人第二天今天早上这时候都是同时出来的,并没有留下的,所以对方才会跟他们一起走。现在既然已经把再告诉你不去了,那后续的话他们稍微盯着点就行了,如果对方这非得要去做事什么的,那他们也不会多管闲事,只要不牵扯到他们这边就行。之后他们就开始研究那只狐狸没错,就是那只被雷劈死的狐狸,以前之前一直没有时间,今天反正还早,刚吃完饭。俺不想睡觉,干脆就研究研究那只狐狸好了,青年之前听臭臭说那只狐狸是被子在树洞里劈死的,想着也就是正常狐狸大小,甚至有可能比正常狐狸大,还要小一些,毕竟能钻到树洞里去的,个头大了也转不进去呀,没想到等臭臭那把狐狸尸体拿出来的时候,把他给吓了一跳,那个狐狸几乎是半大孩子大小了,加上尾巴。左右1m5。而且还胖乎乎的,不像一般的狐狸那么少。毛发是棕红色,除了额头的地方有有一点焦黑,应该是被雷劈的地方,其他的地方毛发都很完整,那表情也不是也不脸上的表情也不正经,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应该是直接就被雷给急死了,瞬间急急死了,并没有什么受什么痛苦了,不然的话咱们也会呲牙咧嘴的吧,所以1点都不可怕,忍不住上去摸了摸他身上的毛,天呐,太柔软,太蓬松了吧,人都没有想象中那种粗糙的感觉,虽然他也在商场里头摸过那些狐狸围脖都没有这只猫的手,是不是可没有这种皮肤,他妈妈特别喜欢毛茸茸。除了有除了羊皮大衣,还真没有电脑,我穿过皮草一类的。而且他们还是等我保护协会的医院。经常去参加那种保护动物的宣传活动,因为那些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一类的那种好,是他们就算是出席一些重要的场合,晚会一类的,大多就是多带一些之前的支付宝衣服也是穿一些名牌儿来的,妈妈说hat?起床并不能提升人的气质,穿的不好,若是人本身没有气质的话,穿起来就跟暴发户没什么两样,反而是一些气质好的人,就算是穿披个麻袋片儿也像是公主。现在他就不容易睡不,他跟他妈不一样了,因为他虽然也喜欢毛茸茸,可是我就不会像他们的一样。就像之前买狐狸皮的大肠和兔毛,用topay做一类的狼皮褥子,兔皮褥子一类的这些他都觉得没什么。当然他也是反对那种他们和大动物和包皮总是在动物身上活剥皮,做皮草的你方式比真的更像是虐杀他这个为了生存的,吃了兔肉,脖子脱皮,给他们个痛快,don"t。就行了不是。说实在有时候他觉得他妈有个事情有点极端,怎么说呢?就是被他爸宠的有点傻白甜了,又不是脑子还算清醒一点,不会不容易被别人忽悠,要不然他们一家子都得按着毕竟他们家秘密不少,说是他老娘太容易被人忽悠了,把这些秘密忽悠出去,那真的就是会有灭顶之灾,还好他老娘的嘴够严,而且知道自己不聪明就听话,一切都是听听家里他姥姥,姥爷或者是他爸,我认识他哥哥的话都挺没脑子的人,他爸就说我那不怕人没脑子,只要你知道跟着有脑子的人走,你就不会犯大错,甚至也会过的错误算不了,就怕你没脑子。又要钩子之间刷鞋,小聪明,那祸害自己,祸害别人。这种人是最让人难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