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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中等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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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斯嘉突然想起自己曾经的一个计划。再过一个多月,她就要满三十周岁了,今年刚过完元旦的时候,宋斯嘉就有过写一篇文章的念头。她想记录下自己前三十年人生中那些难忘的瞬间,用此来纪念自己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

    只是后来一直也没下决心动笔,一拖就拖到了今天。眼看着生日将近,不如从今天开始,每天写上一点。

    想到这里,宋斯嘉明白自己今天该干什么了,应该回一趟母校!从考进大学到博士毕业,宋斯嘉在母校待了几乎整整十年。从19岁到27岁,对一个女孩来说,这几乎就是她全部的青春。

    在那里,有她的梦想和奋斗,有她的荣誉和遗憾,有她的欢笑和泪水,有她的老师和朋友,当然,还有她实际上和形式上的初恋她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人和第一个明确关系的男朋友。

    如果要写一篇关于自己前三十年人生的文章,当然应该先回母校去看看。说起来,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母校了,宋斯嘉立刻就出了家门。

    打车来到母校门外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她就去了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门外的小食店,要了份吃惯了的卤肉饭。奇怪的是,小食店的老板虽然已经换人,但卤肉饭的滋味却几乎没变,也算难得。

    在985名校这一级别的大学里,宋斯嘉母校的校园不算大,还是近百年前就存在的老校区的大体模样,间杂着最近二三十年不同年代里分别新修的建筑。听说新校区马上就要建设完成,那边有现在校园的两三倍大小。

    到时候,本科生应该都会去新校区读书,老校区大概会以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为主。宋斯嘉随意地在校园里逛。大学校园,真是个很有魔力的地方。身边全是一张张青春洋溢的面庞。在这里,整个人好像都会年轻一大截。

    宋斯嘉今天穿一身浅蓝色布裙,米白仿古布衬衫,背一个斜跨式白底素纹小布包,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下雨而不敢穿布鞋,改穿了皮鞋,那她就活生生像一个民国时的女学生。

    这身装束让她瞬间年轻了三四岁,走在校园里一大堆本科生中,半点不显老,反倒是那份掩不住的成熟和优雅,赚来许多男生的瞩目和女生的欣羡。

    宋斯嘉并不需要刻意去什么地方,这里到处都有她的记忆。教学主楼,她在这里每一层的教室里都曾上过课。

    体育馆,她曾在里面挥汗如雨地练习排球。室外泳池,她曾在众多火辣辣的目光中,换上泳装显示着自己姣好的身材跃入水中。

    校园西南侧的小植物园,在那里的某条小径,她送出了自己的初吻同样在这个小园某个更幽静的角落,某天深夜,在男友反复要求下,她人生中第一次跪倒在一个男生面前,把一根滚烫的肉棒吞入口中。

    当然,寄托了她最深情感的,是那幢号称人文学院主楼的三号教学楼。本科时,宋斯嘉一半以上的专业课都是在这座教学楼里上的。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也在这里,她参加的社会活动也有大半是在那里。这里曾记录下她无数次的意气风发和筋疲力尽,无数次的喜出望外和大失所望。

    最重要的,宋斯嘉也是在这里,第一次遇见他那个她一生中第一次爱上的男孩。那男孩,使她在相遇的第一个瞬间,却恍惚觉得他与自己只是久别重逢。

    那男孩,笑起来能让自己觉得哪怕身处夜晚,周遭也是阳光明媚。那男孩,做事的时候严肃到令她害怕,生怕自己的后勤服务有哪一点做得不够好,影响整支参赛队的成绩。

    也真是奇怪,明明自己才是人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而那男孩不过是请来帮忙的外学院顾问而已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学长,只不过和自己同龄同届

    为什么自己会怕他?宋斯嘉曾经不服,可每当全队开始展开讨论、模拟电子对抗时,看着那张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面孔,敬畏之情还是会不自觉的产生。

    当然,很快的,自己对他就没了畏惧感。因为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无数的共同话题:书、电影、音乐、体育项目、球星,甚至,他们还喜欢同一档电台节目,喜欢同一位电台主持人。

    曾经有一位学生会学姐这样玩笑:“你们确定不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吗?”自那以后,自己就一直叫他“哥”这一叫,就是十年。多年以后,再想起这些。

    也不全是甜蜜,还有抑制不住的酸涩,毕竟,自己曾经期盼的,并不是做那个男孩的“妹妹”也就是在这座教学楼里,她发现自己的期盼落空。在那男孩第三次过来指导结束后,已是晚上快十点的样子。

    全队一起下楼,大家正在讨论要不要去校门外的某个小食店吃夜宵,所有人的目光突然都被一楼楼梯边安静守候的一个人影吸引,那是全校知名的管理学院学生会美女副主席,她一言不发地微笑着站在楼梯边。男孩上前牵起她的手,原来,她是那男孩的女朋友。

    后来,宋斯嘉才知道,每次那男孩来人文学院帮忙指导时,美女副主席都会安静地留在一楼教室自习,既不催也不闹,从没有过半句怨言,也从每一次加入到讨论中来刷自己的存在感。

    要知道,整个大赛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学期之久,在这段时间里,男孩一半以上的时间都耗在了自己学院这支几乎全由大一新生组成的菜鸟队伍上。

    有那么光彩照人又善解人意的女友,夫复何求?那晚,望着他们并肩离去的背影,听着身边的队员们不无艳羡的啧啧赞叹,宋斯嘉知道,自己的内心是忧伤的。那也没办法。缘分而已。总算自己还能叫他一声“哥哥”与他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关系。

    一晃,离那个春天,已是十年。走回学校西门时,终于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阳光并没有减退多少,这必是一阵持续不了多久的太阳雨。宋斯嘉撑开伞。

    突然,她发现在西大门边的一个角落,支着个老旧的修车摊,修车师傅正忙着在雨中撑开一顶大遮阳伞,把一干修车器具护住。

    这个小摊居然也还在,当然,修车师傅鬓边已见了白。当年自己第一次推车来修时,他还正值壮年。一幅画面不自觉地出现在宋斯嘉脑海中。那也是一个微雨的下午。那天,自己的自行车后胎漏气,由那男孩陪着过来补胎。

    原本只是极碎的毛毛细雨,修车师傅刚开始动手,雨势突然就变大了些。地面很快变了色。修车师傅两手都拿着工具,抬头看了看天,觉得雨势大小勉强还可以承受,索性就顾不上遮挡,继续干活。

    宋斯嘉不忍见修车师傅为帮自己修车,把自己全身都淋湿,自然而然把手中撑着的伞移到他头上。师傅抬头道了声谢。只过了一小会,宋斯嘉就发现失去遮蔽的自己却没有被半点雨打到。

    回头看,那男孩站在她身后,默默为她撑着伞,他自己大半边身子却都淋在雨中。宋斯嘉微笑着摇摇头,把这段记忆重新放回心里。对了,修车师傅姓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但宋斯嘉敢打赌,那男孩肯定记得。他总是很擅长记这些看上去极琐碎,实际上却很有用的事。

    不光是修车师傅,还有保安、宿舍管理员、报亭老板、小食店服务员、学校食堂的打饭师傅、理发店的理发师傅

    他总是认得好多人,记得每个人叫什么,与他们热络地寒暄,而且也总能得到他们的热情回应。看得出来,他们之间是真的熟,不是套路似的客气。更别说自己学院的那些队员们,和自己一起为他们做后勤保障的学生会干部们。

    宋斯嘉甚至都基本确定,那个开他们玩笑的学姐,心底也是有几分喜欢那男孩的,虽说真论起来,他是低了她一届的学弟当然单纯从气质来看,说他比她高一届更有人信。说来也怪,形形色色的人都能和这男孩聊起来,他好像有一种奇妙的魅力,只要他愿意,总能得到别人的真心相待。

    就像特色餐厅里那个卖面的女孩儿,比自己大了一两岁的样子,每当那男孩到她的窗口点餐时,几乎都不用说话,只需要把钱递进去,女孩就知道他今天要吃什么面。

    如果他要了份炖鸡面,去他碗里捞一捞,保险能捞出个鸡腿,分量比别人点的同样的面要足好多。

    明明大家都是学生,也就是走进走出付钱点餐的交情好不好?也不知道男孩这份到哪儿都能交到朋友,和谁都能说上话的本事是怎么练就的。

    这也曾是宋斯嘉对他最服气的地方。过了三点了,宋斯嘉决定回家。刚走出校门,包里的手机就发出声响,有人在微信里和她说话。宋斯嘉苦笑,就她逛母校校园的这两三个小时里,手机响过好多次。是同一个人在给她发信。

    这次肯定还是他:她的新同事方宏哲。对这个新来的中年教授超越常人的热情,宋斯嘉暂时说不上厌烦,但确实已经有些苦恼了,方宏哲,四十四五岁的年纪,中等个子,微胖,很有学者派头。

    今年年初,他从原本供职的高校辞职。五月份来到宋斯嘉任教的大学,成为她的新同事。他32岁成为副教授,39岁晋升教授。已经着有五本专著,其中有两本很有些反响。也与其他学者合编过两本教材,其中有一本在业内也有好评。

    几年前他曾去英国做过两年的访问学者。就搞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而言,方宏哲有一份相当拿得出手的履历,而且也正处在做学问最好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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