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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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是2001年从部队转业到那曲公安局的。他原本可以回老家山西,进入政府部门工作,但因为妻子桑珠在那曲上班,于是就留在了那曲,成了那曲公安局刑侦队的一名普通警察。在刑侦队不到一年,因工作突出,很快就升为了副队长。他的射击技术很好,曾经创造过一个人连狙四名歹徒的纪录,而且是运动狙杀,就像CS里面的“甩枪”一样,能做到弹无虚发,这近乎是神话。
2004年,已是队长的他,遭到一伙歹徒的算计。对方用他儿子的性命要挟,换他手里刚刚抓获的一名犯罪分子,但所长死活没有同意,结果才三岁的儿子就这样被歹徒抛尸荒野。后来在一次行动中,所长遇到了这伙歹徒的老大顺三。顺三用手中的人质进行要挟,迫使追击的警察不敢妄动,而所长却用狙击枪一枪爆两头,将顺三和人质都打死了。后来这件事被社会放大了,舆论说所长是报仇心切,才会一枪两命,所长也因此受到调查,后来被降职,调到卡当镇当所长,一直至今。
“我就不懂了,按理说所长因为自己的决定连累了自己的儿子,嫂子应该怨恨所长才对,怎么他俩的关系还是这么好?两人简直就像处在蜜月中,这怎么解释?按常理说不通啊。”
卓玛看了看我,说道:
“这你就不了解嫂子了。当年所长是在征求桑珠嫂子同意的基础上才放弃换儿子的,桑珠嫂子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说实话,这件事放在我身上,我都不一定会同意。那是自己的骨肉啊,恐怕没什么比骨肉更亲了。”
“可是所长真是因报复,才会一枪两命吗?我不相信他是那种人。”
如果所长是那种有私心的人,我想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儿子被歹徒杀害了。他应该是失手,就跟我前天遇到的情况一样。要是那个时候我真开枪,我猜我很有可能打中所长,不是我射击技术不行,实在是我还不能做到心无一物,失误就难免了。
“我们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人质最终是死在窦所长手里。这怎么也得给社会有个交代啊,所以才将你们所长调到卡当。这几年过去了,没想到这件事并没有让窦所长消沉。他还是那样的刚毅、果敢,我想这次调查清楚了,他应该可以恢复原职了。”
“调查?”
“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啊。你把那天你们抓捕盗猎者的经过详细说一遍,我们需要回去调查取证。”
卓玛说完,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哦。”
于是我就把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向卓玛说了一遍。我终究不是局外人,所以说的时候带了感情色彩,当然最多的是自责。
将整件事的经过说完时,已是下午六点多了。我和卓玛不知不觉就待了将近两小时。
“好了,大功告成,这份报告一交,你们所长应该就可以回那曲了。”
“真的?”我有点不相信,就凭我一份说辞,所长就能高升?
“你认为我会骗你吗?”
卓玛的眼神在我脸上短暂地停留了一会儿,然后又迅速滑开了。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得回去向副主任汇报。”
我看着卓玛走出凉亭,却不知该说什么。也许我们之间就只能是工作,这是注定的,谁也没法改变的事实。
“对了,你们所长的事,你也不需要太自责。人难免会犯错,关键是要从错误中吸取经验和教训,那样错误犯才有价值。有时候,错误也是一种财富。”
卓玛回过了头,她终究要比我成熟得多。我朝她点了点头,目送着卓玛的背影远去。
“黑人!”
“黑人!”
发愣中的我被一阵清爽的声音拉了回来,我回头一看,是查亚。她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小马甲,一件蓝色的紧身牛仔裤,外加黄色的高筒皮靴,清丽不落俗套。在那曲这个不知流行为何物的地方,倒是格外显眼。
“你怎么在这里?”
“你是不是喜欢上了那个女孩?”
查亚没有理会我的问题,而是把目光留在了卓玛离开的转角。
“什么跟什么啊,怎么可能?别胡说。”
“我胡说?我是谁啊,我是圣女唉,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你就别装了,我知道你们男人爱面子。可那面子值多少钱,它能赎回真爱吗?喜欢一个人就要大声说出来啊,那样才是男子汉,不承认只能说明他懦弱。”
“你说谁懦弱?”
“谁不承认谁就懦弱呗!”
我眼睛一瞪,发现自己又上查亚的当了。真该死,这查亚是什么人啊?我怎么在她面前永远是裸身,我不得已又选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你别走啊,我还有话没说啊。”
“喂,黑人,黑炭。”
我以为我能摆脱,但我失策了,查亚几步就追上了我。我终于知道什么叫无能为力了。
“查亚来了啊?”
“哎,所长哥哥好。我听谯羽说你喜欢吃红烧肉,今天就去外面买了些,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好,好!”
看着所长笑得合不拢嘴,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失落。自从查亚开始光顾特护病房后,我就退居了二线,开始了专职倒马桶,其他就没我什么事了。我想献殷勤,想去补偿自己所犯的过错,但所长喜欢查亚明显要多于我,于是我就成了旁观者。尽管我不喜欢,但我还得接受,没办法,我没有查亚那么讨人欢心。
“所长哥哥,我走了,下午再来看你。”
“好,慢走。”
“谯羽去送送查亚。”
所长每次都是这两句话,它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我刚走出病房,就被查亚拉着来到她阿妈的病房,她一个眼神,我又屁颠屁颠地开始了我的专业——倒马桶。
倒完马桶,我还得打扫房间,给鲜花换水,将房间收拾妥当后,我就规规矩矩地坐在一旁,听查亚和她阿妈聊天,偶尔我会插上一句。说得好听点,查亚会给个笑脸,说得不好听,查亚压根儿就当我不存在。开始我还会行使我瞪眼的权利,后来我就麻木了,权当自己在练习藏语口语。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这么听话,可能潜意识里我把自己的行为当成报恩了吧。
“今天天气很好,你们出去透透气吧。天天在病房待着,也会把你们憋坏的。”
虽然手术才做不久,但通过查亚的细心照料,阿妈的气色好了很多。她的话很柔、很轻,每次就像一股春风拂过我的心田。我倒有些迷恋了。
查亚开始不肯,但在阿妈的一再要求下,只得答应,拉着我走出了病房。
来到医院门口,我开始犯难了。因为我看到了我的衣服上居然血迹斑斑,我这才意识到我几天以来还没换过衣服,还是那套黑色的作训服,这叫我出去怎么见人。虽然邋遢是我的名片,但要我出去吓人,我还是要思量一番。
“你怎么不走了?”
“我……”
木桩似的我,吞吞吐吐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哦,你是怕出去吓到人。”
查亚看出了我的心事,她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你等等,我马上就来。”
说完,查亚就走进了住院部大楼。没过五分钟,查亚就出来了。她手里多了件保安大衣。
“我穿?”
“你说呢?”
看着棉花还露在外面的大衣,我实在有些不情愿。但我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查亚就把大衣披在了我身上。我照着旁边的玻璃一看,就知道什么叫乞丐了。因为我的鞋子还有我的头发,都成了最好的衬托,脏乱得没有逻辑。
“走啊,杵着干吗?”
“哦。”
无奈,我开始了我的乞丐之旅。
那曲城区不大,坐落在草原上,到处都是低矮的建筑,一眼望去,就能看到城市的边界。藏式风格的砖瓦建筑一排排矗立在两旁,屋顶上的经幡透出一丝神秘的气息。我和查亚走在小城的街道上,颇有些闲散。小城不像大城市,不用担心堵车堵心,这就是小城的好处。
一路上,我和查亚还是引来了不少的回头率。她娇柔似雪,我却猥琐如龟。我和她走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鲜花和牛粪的故事。
“就这儿了。”
查亚在一家理发店停了下来,把我推了进去。
“师傅,好好把他的头发洗洗。”
师傅看了看我,莫名地愣了半晌,继而笑了笑。
“好的,好的。”
经过师傅的快刀斩乱发,二十分钟不到,我的头型彻底改观了。如果撇开保安大衣,我还是相当有诱惑力的。这个时候才发现,我长得居然还行,不是很让人失望。
离开理发店,查亚又把我领进了服装店。
“这个款式太老了。”
“这个料子太差。”
“这个不错,就是颜色深了点。”
……
我不知道试了多少件衣服,反正我看到了服装店的服务员捶起了腿,脸色在一点点下沉。
“就这件了。”
“你觉得还行吗?”
查亚象征性地问了问我。
“不知道。”
这是我的实话。因为我已分不清好看与不好看,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我现在的状态,“审美疲劳”。
“反正我觉得可以,那就这件了。服务员,算账。”
查亚没有追究我的敷衍,直接到柜台算账。她终究把我当成了模特,把我带出来只是为了体现她的审美观。
从服装店出来,我彻底变了样。“人靠衣装”,崭新的衣服在我身上发挥了效果,我再也不用充当牛粪。和查亚走在一起,也像那么回事了。虽然我表面没有说什么,但心里还是挺感激查亚的。自从母亲去世后,这是第一次有女人给我买衣服、挑衣服,那种母性的关怀,让我燃起了对生命的渴望。她就像一股春雨,滋润了我干涸已久的心田,和卓玛不同,查亚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希望和幸福,而这正是我生命中缺少的。
和查亚拐过一条街,我们来到了工艺品街。女生都爱小饰品,偏偏那曲这个地方小饰品很多,玛瑙的、羊脂的、珍珠的,整整一条街。按理说,逛一条街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查亚能从街头逛到街尾,再从街尾逛到街头,如此往返,就让人吃不消了,这是我第一次陪女生逛街,没有经验的我,知道了什么叫煎熬。
“这个好不好看?”
“好看。”
“那这个呢?”
“好看。”
“那这个和这个相比较,哪个好看?”
“都好看。”
“到底哪一个好看?”
“全都好看。”
“啊!”
痛苦声当然是我发出的。查亚在我胳膊上拧出了一个红印。
“你能不能有点主见?”
“是你买东西啊,我的意见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啊。”
我说了句实话,换来的是查亚的沉默。她再也没有寻求我的意见了。她本来就是有主见的人,问我只是为了寻求心理安慰,这下被我顶了一句,就老实了。有时候,必要的反抗还是能起作用的。
后来的查亚再也没有逛街的兴趣,我们离开首饰街向来路走去。一路上,查亚嘟着嘴,习惯叽叽喳喳的她,变得沉默了,我倒有些不习惯了。
“今天天气不错。”
查亚没有反应。
“啊,帅哥!”
大街上的确有一位帅哥。一身驴友打扮,大黑墨镜,加上强壮的身材,的确很容易吸引众人的目光。但查亚压根就没有兴趣,反而瞪了我一眼。
“彩虹哎!”
我用手指向西边的斜阳,换来的是查亚的凤爪。
“雨都没下,哪来的彩虹。你个笨蛋。”
“哦。”
我不禁为自己蹩脚的谎话感到恼火。要是彭杰在就好了,起码他可以教我几招对付女生的方法。可能是一巴掌带来的收获,查亚居然笑了,春面似梨花带雨,别有一番风味,我傻傻地居然没有回过神来。
“喂,看什么呢?”
“哦,你脸上有一个痘痘。”
我反应过来,随便撒了个谎。
“啊!”
查亚赶忙从包里掏出一个小镜子,开始了彻底检查。
“哪有啊!你敢骗我。”
谎言终究包不住。查亚完全一个泼妇形象,于是我又开始了逃亡生涯。我在前面跑,她在后面追。
“等等,黑人,你过来。”
不知为什么,查亚停了下来,她认真的样子应该是发现了什么,我走了回去。在查亚的指引下,看到街头的拐角有几个混混模样的人在殴打一个中年人。
“你站着干吗?”
查亚看见我没有任何表示,有些奇怪。
“我不站着,我该干吗?”
这是我一贯的作风。事不关己,就谈不上上心了。
“你是警察啊,警察不该执行公务吗?”
“对哦,我是警察。”
我终于反应过来,我和以前是有区别的。我是维持治安的警察,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是我的职责。我挺了挺胸,在查亚的注视下,走了过去。
“你们赶快放了他。”
我义正词严,换来的是领头混混的蔑视。
“你是哪根葱,关你什么事?”
“我是警察,你说关我事吗?”
“警察,我打的就是警察。兄弟们,上!”
领头混混一声令下,我就被包围了,紧接着就是成堆的拳头砸了下来。
我完全没料到眼前的局面,这些人连警察都敢打,真是翻了天了,可见这些人不是一般的嚣张。我虽然有一定的武术基础,一般两三个人不在话下,但现在对方是六个人。尽管我使出了浑身解数,无奈寡不敌众,我渐渐被逼近了墙角,身上也不知道受了几处伤。
“我跟你们拼了。”
混乱中,查亚手拿两把菜刀出现了,凌厉的眼神很像孙二娘。她风风火火地冲了过来,吓得攻击我的混混一哄而散。我不知道该喜还是悲,因为我把英雄救美这个词改写了。
回到医院,所长看我脸上起了几个大包,问我怎么回事。我哪好意思回答,这不是给警察队伍丢脸吗!我真后悔在警校学艺不精,事到如今,我是应该好好审视我的专业能力了。这在警校时都没有过的念头,在那曲这个地方冒了出来。
伴随着时间往前移,所长的伤慢慢有了起色,可以下床走路了。我偶尔会扶着他在楼下的草坪散散步,陪他说说话。可能是相处久了,我发现所长其实是一个很随和的人,只是爱认死理,喜欢较真,这些特点看似已经过时,但实际上正是我辈缺乏的。
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这也是藏北高原的特点,冬天的日光比夏天大方。和往常一样,我和所长在草坪晒太阳,说说闲话。他问起了我的大学,我则问起他的军旅生涯。
“军队苦是苦,但是能磨炼人的意志,现代人就是缺乏意志的磨炼,特别是你们八零后,长在温室里,不像我们,是吃苦长大的。”
“吃苦其实是一种福气,没有吃过苦的人永远不知道生活有多珍贵。如果一个人不热爱生活,那么他就丧失了活着的意义。”
所长虽然是随口说说,但我感觉他说的就是我。因为我从来就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虽然有想过,却是徒劳。因为生命的意义是用脚丈量出来的,而不是靠两嘴说的,我还在路上。
“窦所长,身体好些了吗?”
是梁成,他身边是格桑梅朵,查亚的姐姐,在卡当为所长简单地处理过伤口。格桑比查亚要矮一些,红红的脸庞,两只眼睛特别大。
“好多了,你们是来接白珍的吗?”
“是啊,医生说阿妈明天就可以出院了,我们专程过来接她。对了,谯羽,你以后可得小心点了,这次可是差点铸成大错啊!”
梁成把目光转向了我。我知道他是好心提醒我,但他的好心换来的却是我的尴尬。本来就一直郁闷的我,这下就更难堪了。
“过去的事就过去吧。”
所长可能看出了我的难堪,帮我解了围。
“梁成,白珍早就盼望你们来了。你们赶紧去看她吧,别在这耽搁时间了。”
“好的,那我待会再来看你。”
梁成说完,和格桑拎着一大包东西走进了住院部。
“所长……”
我正准备说些歉意的话,却被所长打断了。
“谯羽,你喜欢警察这个行业吗?”
“我喜欢穿警服的感觉,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
“唉,还是年轻啊。”
所长笑了笑,继续说道:
“工作其实和老婆是一样的,也许你开始不喜欢它,只是觉得还可以,但是一旦选定了它,你就必须强迫自己去喜欢它,因为只有喜欢,才能长久。婚姻就是这个理,如果夫妻之间长期建立不了互相信任的感情,迟早有一天要各奔东西。人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因为喜欢才能进步,也因为喜欢才能不凡。所以,爱上你现在这份工作,是你目前最重要的。不过我相信,这份职业值得你去喜欢,你也会喜欢上它的,因为‘混’终究只是人生中的一处盲点,它迟早会被生活所淘汰。”
所长的话很实在,简单的话语里却有不变的哲理。我第一次听人给我讲做事的道理,也是第一次真正听到能入脑的道理。我发现以前的无所谓原来只是幼稚的表现,我的人生是该有个方向了。因为这世界毕竟还有美好的东西值得留恋,明亮的高山,清澈的湖水,浩渺的草原,一茬茬善良的人……
“你怎么出来了?”
是桑珠嫂子,她手里提着一大包东西。我知道,所长喜欢吃的全在里面了。
“嘿嘿,出来透透气,我在里面确实待腻了,你知道里面那味道不好闻。”
刚才还一本正经的所长,马上换了一种表情,难得地露出了童真的一面。
“这次就算了,但以后一定要少出来。磕着、碰着怎么办?”
“是、是,一定。”
桑珠嫂子满意地笑了,然后把眼光瞄向了我。
“小羽,你以后可不要惯着他,知道吗?”
“知道,嫂子。”
我点了点头,赶紧从嫂子手里拿过东西,帮着嫂子,扶着所长走回了病房。
嫂子的手艺很好。我不知道一个藏族女人怎么会做这么多的内地菜,家常豆腐、红烧肉、番茄炒蛋、酸菜鱼……这些菜也是我最喜欢吃的,虽然没有大厨做得精致,味道也难正宗,但吃进口中后,却别有一番味道。
“小羽,多吃点。”
所长刚说完,桑珠嫂子就夹了一块鱼,放进了我的碗中。
“尝尝我做的鱼,好不好吃,这可是你们所长最喜欢吃的。”
我刚吃一口饭,嫂子又夹了一筷子菜放进了我碗中。
“年轻人,就是应该多吃。你们卡当那个地方苦,很难吃到像样的菜,今天你可一定要吃好。”
看着所长和嫂子的盛情满满,我内心如潮涌动。六年,六年我第一次闻到了家的味道。简单的几句问候,却唤醒了我关于家的记忆。
“羽儿,多吃点。你正在长身体,需要大量的营养,偏食可不行。”
母亲习惯性地把菜夹到我碗中,导致我碗里的菜经常堆成小山。
“你妈说得对,就得多吃。你们现在幸福啊,不像我小时候,吃百家饭,就没有吃饱的时候,所以你要好好珍惜。”
父亲是孤儿,从小就一个人生活。后来因为倒卖粮票,赚得了第一桶金,娶了我母亲。母亲虽然不是名门闺秀,但在我们老家还算家庭殷实,姐妹五人,就数她最漂亮。但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文化水平低,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她早早地就下了地,干活挣工分,成了村里最勤快的人。就算后来家庭富裕了,母亲也没有请保姆,什么事情都是一人干。
“小羽,你想什么呢?”
所长把我从记忆中唤了回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没什么,这菜做得真好吃,我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
“好吃就多吃点,明天下午我做牛肉吃,那曲的鲜牛肉。”
吃过晚饭,所长和嫂子聊起了家常,我一个人走出了病房,在走廊上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望着窗外的灯火想了很多很多,我想起了父亲,想起了母亲,想起了童年、小学、初中,想起了那些最美好而纯真的岁月,想起了那些关心过我,爱护过我的人。如果时间能够一直定格在六年前,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但无奈的是,那只能停在想象中,因为时间的车轮没人能扭转。
我还记得少时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弱则中国弱,少年智则中国智……每次读到它,年少的心就禁不住热血澎湃。总想有朝一日,将世界踩在脚下,让受尽磨难的中国屹立在世界的地方。
“我要当老师,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我要当军人,去保卫自己的国家。”
“我要当科学家,造出最厉害的武器,让谁都不敢欺负我们祖国。”
……
那个时候,心是单纯的。简简单单的话语里,却是最真挚的情感,就像雪山一样,圣洁无瑕。
但回首现在,少时的梦想和追求都被尘封在阴暗的角落,只会在梦中,偶尔能寻到。是现实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自己?这个问题恐怕没有人能回答。
“黑人,在想什么呢?”
不知什么时候,查亚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收回思绪,说道:
“没什么!”
“没什么?你骗不了我,想家了,还是想起了从前?”
查亚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她的眼神仿佛钻进了我的心里,我的想法被一览无余。
我无奈地笑了笑,喃喃地说道:
“人要是不长大多好啊!”
查亚移开了眼神,口吻完全不同于以往。
“悲观的人喜欢独自咀嚼过去,而乐观的人总是畅想未来。所以……”
“所以我是个悲观的人,对吗?”
查亚没有说话。她静静地看着我,我则静静地看着前面白色的墙壁,走廊的晚上有些安静,安静得仿佛能听见心跳声。偶尔有人经过,碎碎的脚步声就像是一曲有规律的乐符,一声声走进心里。
“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查亚倏地站了起来,一把就拉起了我。
“去哪?”
“去一个开心的地方。”
走出医院,在大街上左拐右拐,我跟着查亚来到了一个广场。广场的中央是熊熊篝火,而周围全是穿着传统藏式服装的藏族人。男女各排成半圆形,彼此手拉着手,整体呈一个圆形。他们的袖子都很长,有红色也有白色,舞动起来就像一排云彩在飞扬。
“这是什么?”
“‘锅庄’,我们藏族的传统舞蹈。”
‘锅庄’我有所耳闻。我记得读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个藏族班,他们在联欢会上就表演过锅庄。那个时候,可能是太过舞台化,我对锅庄没什么特别的印象,但这次我看到的却是最原生态的锅庄。他们神情愉悦,脸上的笑容全是自然的流露。
“对面的卓玛,你有花一样的笑容,有羊卓雍错一样美丽的双眸。你的心比雪山的雪莲还纯洁,你如柳的身姿比水还柔弱。看见了你,我干涸的心田像是洒下了一片冰露;看见了你,我仿佛看见美好的生活就在前方。你愿意接受我吗,接受一个赤诚的昆仑汉子?”
“昆仑,你强壮不如牛,威猛不如虎。你不是我卓玛心中的情郎。”
“卓玛,你这样说我会很伤心的。没有了你,就像格桑花没有秋天;没有了你,就像天上没了星星。你是我心中的太阳,没有你的照耀,我的生活将彻底陷入黑暗。”
“对不起了,昆仑哥哥。我旁边的桑朵不错,她的美丽是公认的。你还是多向她说些好听的吧,她喜欢你这种甜言蜜语的男人。”
“哈哈……”
一男一女对答完毕,赢来了一阵哄笑声。
“他们在干吗?”
“他们在对唱,这是锅庄最有魅力的地方。我们藏族人可不像你们汉族人,喜欢就是喜欢,会大胆说出来,不会藏着掖着。走,我们也去参加。”
查亚拽着我就往广场中央走。我两腿紧绷,就是不挪步。我打小就没有舞蹈天赋,让我跳舞,就是让笨象跳舞,岂不是强我所难。再说还得说情话,这不等于要我的命嘛。
“走啊!”
“不去,打死都不去,我不会。”
“你是个男人哎,怎么那么怕羞,不会可以学啊。”
我终究拗不过查亚,被她拖了进去,加入了锅庄队伍。
“跟着我学,全身放松,手脚要自然。”
查亚拉着我的手,边跳边对我说。
藏族舞蹈热情奔放,不同于其他少数民族舞蹈的细腻。它没有过多的讲究,没有过多的花式,率性而为,这也体现了藏族人的性格,不似江南的婉约,也不似塞北高原的粗犷,奔放自然。锅庄的舞步尤为简单,基本动作有“悠颤跨腿”、“趋势辗转”、“跨腿踏步蹲”等,分为先慢后快两段舞蹈。我起初是惶恐,我害怕我的腿踏错了。手无所谓,反正两边都有人拉着,顺着他们摆动就行。但腿却不行,该出左脚还是该出右脚,全得自己把握。好在我的反应还行,加上旁边有查亚这个祖师级的老师,所以倒也适应得快。但由于手脚太僵硬,导致我根本不像是跳舞,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完全是一个找人打架的主。
“动作不要太僵硬,柔和、自然一点,像我这样。”
我看了看查亚,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很洒脱。配合她自然的表情,我又想起了央松错边的查亚。她永远都是精灵的化身,飘逸不乏纯真,可以让人心灵愉悦,忘却很多的烦恼。
漂亮的人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自从查亚加入锅庄队伍后,她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焦点。春心萌动的年轻人是不会放过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的,于是,轮流对唱在查亚这里就变成了挑战赛。查亚也站到了女生的中间,当起了擂主。我开始还为查亚担心,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很快我就发现自己错了。她完全是一个狙击高手,面对一个又一个青年咄咄逼人的进攻,她总能将攻势化为无形。她将太极的以柔克刚发挥到了极致。
不知不觉,我前面的人一个个都败下阵来。轮到我时,我就彻底蒙了,我不知道说啥。于是,锅庄的连续性在我这里打了问号。旁边的藏族兄弟拽着我手,一个劲地催促着我让我发起攻势,而其他的人也跟着起哄。情急之中,我唱起了那首歌《卓玛》,这也是我到西藏最喜欢哼唱的一首歌。
“你有一个花的名字,美丽姑娘查亚拉;你有一个花的笑容,美丽姑娘查亚拉。你像一只自由的小鸟,歌唱在那草原上;你像春天飞舞的彩蝶,闪烁在花丛中,啊!查亚,草原上的格桑花,你把歌声献给雪山,养育你的雪山;你把美丽献给草原,养育你的草原……”
查亚这次没有拒绝。她黄莺般的喉咙流传出一阵阵动听的乐符。
“高山下的情歌,是这弯弯的河,我的心在那河水里游。蓝天下的相思,是这弯弯的路,我的梦都装在行囊中。一切等待不再是等待,我的一生就选择了你,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我爱你。就像山里的雪莲花……”
虽说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对唱,但查亚的歌声入我耳中时,我还是有些手足无措。她的歌里表白大胆,一点也看不见羞涩,习惯婉约的我,感觉脸上发烫,心里也七上八下,不能自已。
“亚木!亚木(好)……”
伴随着查亚歌声的落下,周围响起了一阵阵掌声。查亚给大家鞠了一躬,走到了我身边,扶着我的肩膀笑着说道:
“黑人,喜欢上了我吧。”
呆滞的我,终于反应过来,耸了耸肩。
“别臭美了,怎么可能?”
查亚的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一会儿,又迅速滑开去。
“走了,回去了,要不然阿妈又要说我了。”
“哦。”
我应了一声,和查亚离开了广场。
所长是2001年从部队转业到那曲公安局的。他原本可以回老家山西,进入政府部门工作,但因为妻子桑珠在那曲上班,于是就留在了那曲,成了那曲公安局刑侦队的一名普通警察。在刑侦队不到一年,因工作突出,很快就升为了副队长。他的射击技术很好,曾经创造过一个人连狙四名歹徒的纪录,而且是运动狙杀,就像CS里面的“甩枪”一样,能做到弹无虚发,这近乎是神话。
2004年,已是队长的他,遭到一伙歹徒的算计。对方用他儿子的性命要挟,换他手里刚刚抓获的一名犯罪分子,但所长死活没有同意,结果才三岁的儿子就这样被歹徒抛尸荒野。后来在一次行动中,所长遇到了这伙歹徒的老大顺三。顺三用手中的人质进行要挟,迫使追击的警察不敢妄动,而所长却用狙击枪一枪爆两头,将顺三和人质都打死了。后来这件事被社会放大了,舆论说所长是报仇心切,才会一枪两命,所长也因此受到调查,后来被降职,调到卡当镇当所长,一直至今。
“我就不懂了,按理说所长因为自己的决定连累了自己的儿子,嫂子应该怨恨所长才对,怎么他俩的关系还是这么好?两人简直就像处在蜜月中,这怎么解释?按常理说不通啊。”
卓玛看了看我,说道:
“这你就不了解嫂子了。当年所长是在征求桑珠嫂子同意的基础上才放弃换儿子的,桑珠嫂子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说实话,这件事放在我身上,我都不一定会同意。那是自己的骨肉啊,恐怕没什么比骨肉更亲了。”
“可是所长真是因报复,才会一枪两命吗?我不相信他是那种人。”
如果所长是那种有私心的人,我想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儿子被歹徒杀害了。他应该是失手,就跟我前天遇到的情况一样。要是那个时候我真开枪,我猜我很有可能打中所长,不是我射击技术不行,实在是我还不能做到心无一物,失误就难免了。
“我们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人质最终是死在窦所长手里。这怎么也得给社会有个交代啊,所以才将你们所长调到卡当。这几年过去了,没想到这件事并没有让窦所长消沉。他还是那样的刚毅、果敢,我想这次调查清楚了,他应该可以恢复原职了。”
“调查?”
“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啊。你把那天你们抓捕盗猎者的经过详细说一遍,我们需要回去调查取证。”
卓玛说完,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哦。”
于是我就把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向卓玛说了一遍。我终究不是局外人,所以说的时候带了感情色彩,当然最多的是自责。
将整件事的经过说完时,已是下午六点多了。我和卓玛不知不觉就待了将近两小时。
“好了,大功告成,这份报告一交,你们所长应该就可以回那曲了。”
“真的?”我有点不相信,就凭我一份说辞,所长就能高升?
“你认为我会骗你吗?”
卓玛的眼神在我脸上短暂地停留了一会儿,然后又迅速滑开了。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得回去向副主任汇报。”
我看着卓玛走出凉亭,却不知该说什么。也许我们之间就只能是工作,这是注定的,谁也没法改变的事实。
“对了,你们所长的事,你也不需要太自责。人难免会犯错,关键是要从错误中吸取经验和教训,那样错误犯才有价值。有时候,错误也是一种财富。”
卓玛回过了头,她终究要比我成熟得多。我朝她点了点头,目送着卓玛的背影远去。
“黑人!”
“黑人!”
发愣中的我被一阵清爽的声音拉了回来,我回头一看,是查亚。她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小马甲,一件蓝色的紧身牛仔裤,外加黄色的高筒皮靴,清丽不落俗套。在那曲这个不知流行为何物的地方,倒是格外显眼。
“你怎么在这里?”
“你是不是喜欢上了那个女孩?”
查亚没有理会我的问题,而是把目光留在了卓玛离开的转角。
“什么跟什么啊,怎么可能?别胡说。”
“我胡说?我是谁啊,我是圣女唉,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你就别装了,我知道你们男人爱面子。可那面子值多少钱,它能赎回真爱吗?喜欢一个人就要大声说出来啊,那样才是男子汉,不承认只能说明他懦弱。”
“你说谁懦弱?”
“谁不承认谁就懦弱呗!”
我眼睛一瞪,发现自己又上查亚的当了。真该死,这查亚是什么人啊?我怎么在她面前永远是裸身,我不得已又选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你别走啊,我还有话没说啊。”
“喂,黑人,黑炭。”
我以为我能摆脱,但我失策了,查亚几步就追上了我。我终于知道什么叫无能为力了。
“查亚来了啊?”
“哎,所长哥哥好。我听谯羽说你喜欢吃红烧肉,今天就去外面买了些,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好,好!”
看着所长笑得合不拢嘴,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失落。自从查亚开始光顾特护病房后,我就退居了二线,开始了专职倒马桶,其他就没我什么事了。我想献殷勤,想去补偿自己所犯的过错,但所长喜欢查亚明显要多于我,于是我就成了旁观者。尽管我不喜欢,但我还得接受,没办法,我没有查亚那么讨人欢心。
“所长哥哥,我走了,下午再来看你。”
“好,慢走。”
“谯羽去送送查亚。”
所长每次都是这两句话,它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我刚走出病房,就被查亚拉着来到她阿妈的病房,她一个眼神,我又屁颠屁颠地开始了我的专业——倒马桶。
倒完马桶,我还得打扫房间,给鲜花换水,将房间收拾妥当后,我就规规矩矩地坐在一旁,听查亚和她阿妈聊天,偶尔我会插上一句。说得好听点,查亚会给个笑脸,说得不好听,查亚压根儿就当我不存在。开始我还会行使我瞪眼的权利,后来我就麻木了,权当自己在练习藏语口语。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这么听话,可能潜意识里我把自己的行为当成报恩了吧。
“今天天气很好,你们出去透透气吧。天天在病房待着,也会把你们憋坏的。”
虽然手术才做不久,但通过查亚的细心照料,阿妈的气色好了很多。她的话很柔、很轻,每次就像一股春风拂过我的心田。我倒有些迷恋了。
查亚开始不肯,但在阿妈的一再要求下,只得答应,拉着我走出了病房。
来到医院门口,我开始犯难了。因为我看到了我的衣服上居然血迹斑斑,我这才意识到我几天以来还没换过衣服,还是那套黑色的作训服,这叫我出去怎么见人。虽然邋遢是我的名片,但要我出去吓人,我还是要思量一番。
“你怎么不走了?”
“我……”
木桩似的我,吞吞吐吐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哦,你是怕出去吓到人。”
查亚看出了我的心事,她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你等等,我马上就来。”
说完,查亚就走进了住院部大楼。没过五分钟,查亚就出来了。她手里多了件保安大衣。
“我穿?”
“你说呢?”
看着棉花还露在外面的大衣,我实在有些不情愿。但我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查亚就把大衣披在了我身上。我照着旁边的玻璃一看,就知道什么叫乞丐了。因为我的鞋子还有我的头发,都成了最好的衬托,脏乱得没有逻辑。
“走啊,杵着干吗?”
“哦。”
无奈,我开始了我的乞丐之旅。
那曲城区不大,坐落在草原上,到处都是低矮的建筑,一眼望去,就能看到城市的边界。藏式风格的砖瓦建筑一排排矗立在两旁,屋顶上的经幡透出一丝神秘的气息。我和查亚走在小城的街道上,颇有些闲散。小城不像大城市,不用担心堵车堵心,这就是小城的好处。
一路上,我和查亚还是引来了不少的回头率。她娇柔似雪,我却猥琐如龟。我和她走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鲜花和牛粪的故事。
“就这儿了。”
查亚在一家理发店停了下来,把我推了进去。
“师傅,好好把他的头发洗洗。”
师傅看了看我,莫名地愣了半晌,继而笑了笑。
“好的,好的。”
经过师傅的快刀斩乱发,二十分钟不到,我的头型彻底改观了。如果撇开保安大衣,我还是相当有诱惑力的。这个时候才发现,我长得居然还行,不是很让人失望。
离开理发店,查亚又把我领进了服装店。
“这个款式太老了。”
“这个料子太差。”
“这个不错,就是颜色深了点。”
……
我不知道试了多少件衣服,反正我看到了服装店的服务员捶起了腿,脸色在一点点下沉。
“就这件了。”
“你觉得还行吗?”
查亚象征性地问了问我。
“不知道。”
这是我的实话。因为我已分不清好看与不好看,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我现在的状态,“审美疲劳”。
“反正我觉得可以,那就这件了。服务员,算账。”
查亚没有追究我的敷衍,直接到柜台算账。她终究把我当成了模特,把我带出来只是为了体现她的审美观。
从服装店出来,我彻底变了样。“人靠衣装”,崭新的衣服在我身上发挥了效果,我再也不用充当牛粪。和查亚走在一起,也像那么回事了。虽然我表面没有说什么,但心里还是挺感激查亚的。自从母亲去世后,这是第一次有女人给我买衣服、挑衣服,那种母性的关怀,让我燃起了对生命的渴望。她就像一股春雨,滋润了我干涸已久的心田,和卓玛不同,查亚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希望和幸福,而这正是我生命中缺少的。
和查亚拐过一条街,我们来到了工艺品街。女生都爱小饰品,偏偏那曲这个地方小饰品很多,玛瑙的、羊脂的、珍珠的,整整一条街。按理说,逛一条街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查亚能从街头逛到街尾,再从街尾逛到街头,如此往返,就让人吃不消了,这是我第一次陪女生逛街,没有经验的我,知道了什么叫煎熬。
“这个好不好看?”
“好看。”
“那这个呢?”
“好看。”
“那这个和这个相比较,哪个好看?”
“都好看。”
“到底哪一个好看?”
“全都好看。”
“啊!”
痛苦声当然是我发出的。查亚在我胳膊上拧出了一个红印。
“你能不能有点主见?”
“是你买东西啊,我的意见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啊。”
我说了句实话,换来的是查亚的沉默。她再也没有寻求我的意见了。她本来就是有主见的人,问我只是为了寻求心理安慰,这下被我顶了一句,就老实了。有时候,必要的反抗还是能起作用的。
后来的查亚再也没有逛街的兴趣,我们离开首饰街向来路走去。一路上,查亚嘟着嘴,习惯叽叽喳喳的她,变得沉默了,我倒有些不习惯了。
“今天天气不错。”
查亚没有反应。
“啊,帅哥!”
大街上的确有一位帅哥。一身驴友打扮,大黑墨镜,加上强壮的身材,的确很容易吸引众人的目光。但查亚压根就没有兴趣,反而瞪了我一眼。
“彩虹哎!”
我用手指向西边的斜阳,换来的是查亚的凤爪。
“雨都没下,哪来的彩虹。你个笨蛋。”
“哦。”
我不禁为自己蹩脚的谎话感到恼火。要是彭杰在就好了,起码他可以教我几招对付女生的方法。可能是一巴掌带来的收获,查亚居然笑了,春面似梨花带雨,别有一番风味,我傻傻地居然没有回过神来。
“喂,看什么呢?”
“哦,你脸上有一个痘痘。”
我反应过来,随便撒了个谎。
“啊!”
查亚赶忙从包里掏出一个小镜子,开始了彻底检查。
“哪有啊!你敢骗我。”
谎言终究包不住。查亚完全一个泼妇形象,于是我又开始了逃亡生涯。我在前面跑,她在后面追。
“等等,黑人,你过来。”
不知为什么,查亚停了下来,她认真的样子应该是发现了什么,我走了回去。在查亚的指引下,看到街头的拐角有几个混混模样的人在殴打一个中年人。
“你站着干吗?”
查亚看见我没有任何表示,有些奇怪。
“我不站着,我该干吗?”
这是我一贯的作风。事不关己,就谈不上上心了。
“你是警察啊,警察不该执行公务吗?”
“对哦,我是警察。”
我终于反应过来,我和以前是有区别的。我是维持治安的警察,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是我的职责。我挺了挺胸,在查亚的注视下,走了过去。
“你们赶快放了他。”
我义正词严,换来的是领头混混的蔑视。
“你是哪根葱,关你什么事?”
“我是警察,你说关我事吗?”
“警察,我打的就是警察。兄弟们,上!”
领头混混一声令下,我就被包围了,紧接着就是成堆的拳头砸了下来。
我完全没料到眼前的局面,这些人连警察都敢打,真是翻了天了,可见这些人不是一般的嚣张。我虽然有一定的武术基础,一般两三个人不在话下,但现在对方是六个人。尽管我使出了浑身解数,无奈寡不敌众,我渐渐被逼近了墙角,身上也不知道受了几处伤。
“我跟你们拼了。”
混乱中,查亚手拿两把菜刀出现了,凌厉的眼神很像孙二娘。她风风火火地冲了过来,吓得攻击我的混混一哄而散。我不知道该喜还是悲,因为我把英雄救美这个词改写了。
回到医院,所长看我脸上起了几个大包,问我怎么回事。我哪好意思回答,这不是给警察队伍丢脸吗!我真后悔在警校学艺不精,事到如今,我是应该好好审视我的专业能力了。这在警校时都没有过的念头,在那曲这个地方冒了出来。
伴随着时间往前移,所长的伤慢慢有了起色,可以下床走路了。我偶尔会扶着他在楼下的草坪散散步,陪他说说话。可能是相处久了,我发现所长其实是一个很随和的人,只是爱认死理,喜欢较真,这些特点看似已经过时,但实际上正是我辈缺乏的。
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这也是藏北高原的特点,冬天的日光比夏天大方。和往常一样,我和所长在草坪晒太阳,说说闲话。他问起了我的大学,我则问起他的军旅生涯。
“军队苦是苦,但是能磨炼人的意志,现代人就是缺乏意志的磨炼,特别是你们八零后,长在温室里,不像我们,是吃苦长大的。”
“吃苦其实是一种福气,没有吃过苦的人永远不知道生活有多珍贵。如果一个人不热爱生活,那么他就丧失了活着的意义。”
所长虽然是随口说说,但我感觉他说的就是我。因为我从来就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虽然有想过,却是徒劳。因为生命的意义是用脚丈量出来的,而不是靠两嘴说的,我还在路上。
“窦所长,身体好些了吗?”
是梁成,他身边是格桑梅朵,查亚的姐姐,在卡当为所长简单地处理过伤口。格桑比查亚要矮一些,红红的脸庞,两只眼睛特别大。
“好多了,你们是来接白珍的吗?”
“是啊,医生说阿妈明天就可以出院了,我们专程过来接她。对了,谯羽,你以后可得小心点了,这次可是差点铸成大错啊!”
梁成把目光转向了我。我知道他是好心提醒我,但他的好心换来的却是我的尴尬。本来就一直郁闷的我,这下就更难堪了。
“过去的事就过去吧。”
所长可能看出了我的难堪,帮我解了围。
“梁成,白珍早就盼望你们来了。你们赶紧去看她吧,别在这耽搁时间了。”
“好的,那我待会再来看你。”
梁成说完,和格桑拎着一大包东西走进了住院部。
“所长……”
我正准备说些歉意的话,却被所长打断了。
“谯羽,你喜欢警察这个行业吗?”
“我喜欢穿警服的感觉,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
“唉,还是年轻啊。”
所长笑了笑,继续说道:
“工作其实和老婆是一样的,也许你开始不喜欢它,只是觉得还可以,但是一旦选定了它,你就必须强迫自己去喜欢它,因为只有喜欢,才能长久。婚姻就是这个理,如果夫妻之间长期建立不了互相信任的感情,迟早有一天要各奔东西。人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因为喜欢才能进步,也因为喜欢才能不凡。所以,爱上你现在这份工作,是你目前最重要的。不过我相信,这份职业值得你去喜欢,你也会喜欢上它的,因为‘混’终究只是人生中的一处盲点,它迟早会被生活所淘汰。”
所长的话很实在,简单的话语里却有不变的哲理。我第一次听人给我讲做事的道理,也是第一次真正听到能入脑的道理。我发现以前的无所谓原来只是幼稚的表现,我的人生是该有个方向了。因为这世界毕竟还有美好的东西值得留恋,明亮的高山,清澈的湖水,浩渺的草原,一茬茬善良的人……
“你怎么出来了?”
是桑珠嫂子,她手里提着一大包东西。我知道,所长喜欢吃的全在里面了。
“嘿嘿,出来透透气,我在里面确实待腻了,你知道里面那味道不好闻。”
刚才还一本正经的所长,马上换了一种表情,难得地露出了童真的一面。
“这次就算了,但以后一定要少出来。磕着、碰着怎么办?”
“是、是,一定。”
桑珠嫂子满意地笑了,然后把眼光瞄向了我。
“小羽,你以后可不要惯着他,知道吗?”
“知道,嫂子。”
我点了点头,赶紧从嫂子手里拿过东西,帮着嫂子,扶着所长走回了病房。
嫂子的手艺很好。我不知道一个藏族女人怎么会做这么多的内地菜,家常豆腐、红烧肉、番茄炒蛋、酸菜鱼……这些菜也是我最喜欢吃的,虽然没有大厨做得精致,味道也难正宗,但吃进口中后,却别有一番味道。
“小羽,多吃点。”
所长刚说完,桑珠嫂子就夹了一块鱼,放进了我的碗中。
“尝尝我做的鱼,好不好吃,这可是你们所长最喜欢吃的。”
我刚吃一口饭,嫂子又夹了一筷子菜放进了我碗中。
“年轻人,就是应该多吃。你们卡当那个地方苦,很难吃到像样的菜,今天你可一定要吃好。”
看着所长和嫂子的盛情满满,我内心如潮涌动。六年,六年我第一次闻到了家的味道。简单的几句问候,却唤醒了我关于家的记忆。
“羽儿,多吃点。你正在长身体,需要大量的营养,偏食可不行。”
母亲习惯性地把菜夹到我碗中,导致我碗里的菜经常堆成小山。
“你妈说得对,就得多吃。你们现在幸福啊,不像我小时候,吃百家饭,就没有吃饱的时候,所以你要好好珍惜。”
父亲是孤儿,从小就一个人生活。后来因为倒卖粮票,赚得了第一桶金,娶了我母亲。母亲虽然不是名门闺秀,但在我们老家还算家庭殷实,姐妹五人,就数她最漂亮。但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文化水平低,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她早早地就下了地,干活挣工分,成了村里最勤快的人。就算后来家庭富裕了,母亲也没有请保姆,什么事情都是一人干。
“小羽,你想什么呢?”
所长把我从记忆中唤了回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没什么,这菜做得真好吃,我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
“好吃就多吃点,明天下午我做牛肉吃,那曲的鲜牛肉。”
吃过晚饭,所长和嫂子聊起了家常,我一个人走出了病房,在走廊上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望着窗外的灯火想了很多很多,我想起了父亲,想起了母亲,想起了童年、小学、初中,想起了那些最美好而纯真的岁月,想起了那些关心过我,爱护过我的人。如果时间能够一直定格在六年前,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但无奈的是,那只能停在想象中,因为时间的车轮没人能扭转。
我还记得少时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弱则中国弱,少年智则中国智……每次读到它,年少的心就禁不住热血澎湃。总想有朝一日,将世界踩在脚下,让受尽磨难的中国屹立在世界的地方。
“我要当老师,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我要当军人,去保卫自己的国家。”
“我要当科学家,造出最厉害的武器,让谁都不敢欺负我们祖国。”
……
那个时候,心是单纯的。简简单单的话语里,却是最真挚的情感,就像雪山一样,圣洁无瑕。
但回首现在,少时的梦想和追求都被尘封在阴暗的角落,只会在梦中,偶尔能寻到。是现实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自己?这个问题恐怕没有人能回答。
“黑人,在想什么呢?”
不知什么时候,查亚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收回思绪,说道:
“没什么!”
“没什么?你骗不了我,想家了,还是想起了从前?”
查亚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她的眼神仿佛钻进了我的心里,我的想法被一览无余。
我无奈地笑了笑,喃喃地说道:
“人要是不长大多好啊!”
查亚移开了眼神,口吻完全不同于以往。
“悲观的人喜欢独自咀嚼过去,而乐观的人总是畅想未来。所以……”
“所以我是个悲观的人,对吗?”
查亚没有说话。她静静地看着我,我则静静地看着前面白色的墙壁,走廊的晚上有些安静,安静得仿佛能听见心跳声。偶尔有人经过,碎碎的脚步声就像是一曲有规律的乐符,一声声走进心里。
“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查亚倏地站了起来,一把就拉起了我。
“去哪?”
“去一个开心的地方。”
走出医院,在大街上左拐右拐,我跟着查亚来到了一个广场。广场的中央是熊熊篝火,而周围全是穿着传统藏式服装的藏族人。男女各排成半圆形,彼此手拉着手,整体呈一个圆形。他们的袖子都很长,有红色也有白色,舞动起来就像一排云彩在飞扬。
“这是什么?”
“‘锅庄’,我们藏族的传统舞蹈。”
‘锅庄’我有所耳闻。我记得读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个藏族班,他们在联欢会上就表演过锅庄。那个时候,可能是太过舞台化,我对锅庄没什么特别的印象,但这次我看到的却是最原生态的锅庄。他们神情愉悦,脸上的笑容全是自然的流露。
“对面的卓玛,你有花一样的笑容,有羊卓雍错一样美丽的双眸。你的心比雪山的雪莲还纯洁,你如柳的身姿比水还柔弱。看见了你,我干涸的心田像是洒下了一片冰露;看见了你,我仿佛看见美好的生活就在前方。你愿意接受我吗,接受一个赤诚的昆仑汉子?”
“昆仑,你强壮不如牛,威猛不如虎。你不是我卓玛心中的情郎。”
“卓玛,你这样说我会很伤心的。没有了你,就像格桑花没有秋天;没有了你,就像天上没了星星。你是我心中的太阳,没有你的照耀,我的生活将彻底陷入黑暗。”
“对不起了,昆仑哥哥。我旁边的桑朵不错,她的美丽是公认的。你还是多向她说些好听的吧,她喜欢你这种甜言蜜语的男人。”
“哈哈……”
一男一女对答完毕,赢来了一阵哄笑声。
“他们在干吗?”
“他们在对唱,这是锅庄最有魅力的地方。我们藏族人可不像你们汉族人,喜欢就是喜欢,会大胆说出来,不会藏着掖着。走,我们也去参加。”
查亚拽着我就往广场中央走。我两腿紧绷,就是不挪步。我打小就没有舞蹈天赋,让我跳舞,就是让笨象跳舞,岂不是强我所难。再说还得说情话,这不等于要我的命嘛。
“走啊!”
“不去,打死都不去,我不会。”
“你是个男人哎,怎么那么怕羞,不会可以学啊。”
我终究拗不过查亚,被她拖了进去,加入了锅庄队伍。
“跟着我学,全身放松,手脚要自然。”
查亚拉着我的手,边跳边对我说。
藏族舞蹈热情奔放,不同于其他少数民族舞蹈的细腻。它没有过多的讲究,没有过多的花式,率性而为,这也体现了藏族人的性格,不似江南的婉约,也不似塞北高原的粗犷,奔放自然。锅庄的舞步尤为简单,基本动作有“悠颤跨腿”、“趋势辗转”、“跨腿踏步蹲”等,分为先慢后快两段舞蹈。我起初是惶恐,我害怕我的腿踏错了。手无所谓,反正两边都有人拉着,顺着他们摆动就行。但腿却不行,该出左脚还是该出右脚,全得自己把握。好在我的反应还行,加上旁边有查亚这个祖师级的老师,所以倒也适应得快。但由于手脚太僵硬,导致我根本不像是跳舞,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完全是一个找人打架的主。
“动作不要太僵硬,柔和、自然一点,像我这样。”
我看了看查亚,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很洒脱。配合她自然的表情,我又想起了央松错边的查亚。她永远都是精灵的化身,飘逸不乏纯真,可以让人心灵愉悦,忘却很多的烦恼。
漂亮的人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自从查亚加入锅庄队伍后,她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焦点。春心萌动的年轻人是不会放过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的,于是,轮流对唱在查亚这里就变成了挑战赛。查亚也站到了女生的中间,当起了擂主。我开始还为查亚担心,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很快我就发现自己错了。她完全是一个狙击高手,面对一个又一个青年咄咄逼人的进攻,她总能将攻势化为无形。她将太极的以柔克刚发挥到了极致。
不知不觉,我前面的人一个个都败下阵来。轮到我时,我就彻底蒙了,我不知道说啥。于是,锅庄的连续性在我这里打了问号。旁边的藏族兄弟拽着我手,一个劲地催促着我让我发起攻势,而其他的人也跟着起哄。情急之中,我唱起了那首歌《卓玛》,这也是我到西藏最喜欢哼唱的一首歌。
“你有一个花的名字,美丽姑娘查亚拉;你有一个花的笑容,美丽姑娘查亚拉。你像一只自由的小鸟,歌唱在那草原上;你像春天飞舞的彩蝶,闪烁在花丛中,啊!查亚,草原上的格桑花,你把歌声献给雪山,养育你的雪山;你把美丽献给草原,养育你的草原……”
查亚这次没有拒绝。她黄莺般的喉咙流传出一阵阵动听的乐符。
“高山下的情歌,是这弯弯的河,我的心在那河水里游。蓝天下的相思,是这弯弯的路,我的梦都装在行囊中。一切等待不再是等待,我的一生就选择了你,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我爱你。就像山里的雪莲花……”
虽说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对唱,但查亚的歌声入我耳中时,我还是有些手足无措。她的歌里表白大胆,一点也看不见羞涩,习惯婉约的我,感觉脸上发烫,心里也七上八下,不能自已。
“亚木!亚木(好)……”
伴随着查亚歌声的落下,周围响起了一阵阵掌声。查亚给大家鞠了一躬,走到了我身边,扶着我的肩膀笑着说道:
“黑人,喜欢上了我吧。”
呆滞的我,终于反应过来,耸了耸肩。
“别臭美了,怎么可能?”
查亚的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一会儿,又迅速滑开去。
“走了,回去了,要不然阿妈又要说我了。”
“哦。”
我应了一声,和查亚离开了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