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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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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
今儿中午笨哈哈地写便笺,拍了几张照,为了参加一个挺清新的豆瓣活动:“你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是什么?”
的确,郭大先生没说过什么情话给我。写在便笺上的几句,也都是写在短信或者聊天记录里,没有面对面的。倘若有,敏感如我,哪怕只有一个字,也不会忘记。当然,我记得面对面的,让我觉得温暖的细节。去年我去北京出差一个月回来,我们俩一起吃饭,走出饭店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浓。一起等车,一点点秋凉,我拢一拢风衣的前襟,手很自然地低滑进他的掌心。上了车,一起坐在后座上,他伸出手来。我不明就里:“哈?”
他握住我的手,很轻柔的一声:“手。”
一瞬间,我觉得这个城市亲切极了。另一次,我加班之后走回家,跟他发短信,他叫我走路别听MP3,不安全。过了一阵子,我到家了,手机放在一边,去洗澡,回来看见他的两条短信。第一条:到家了吗?
大概五分钟后,没有得到回复。又一条:呸。我笑死了。他去西安,我去送站。行前种种不顺,我不敢提。他牵了我的手走进软卧候车室,而之前我因为不知道他买的是软卧票,在人满为患的大候车室里遍寻他不着,好容易才挤出来,站台票叼在嘴里,包抱在胸前,极其狼狈。我们还没有坐下,他就说:“三儿,我把票丢啦……”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知道。”
开始检票了,我天然呆地东张西望,他突然在我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下:“我走啦。”
我待在原地不能动,连句再见也说不出来,必要的叮咛也没有,只听见自己的心怦怦怦怦……他又从排队进站的人群里折回来,说:“哥哥到西安给你买馍吃……”
去年郭大生日,我跟他在饭店门口闹了别扭,一个人走回家。他也被弄得心情不好,回家了,一路给我打了许多电话。我执拗起来,手机设成静音,到家就直接扔在包里,其实知道他打来了,只是不想接,心想过一会儿他也就睡觉去了,明天就没事儿了。第二天一早起床,才发现数不清的未接来电,上午也还在打来。我不知如何是好。一直到中午才鼓起勇气发了条短信过去:生日快乐呀。他回:快乐个屁!你咋不接电话!
我心想完了完了他一定是生气了,当然他也该生气……他说:我这年纪也经不起啥意外了……你再这么折磨我,我就砍死你!
这之后,他再也没提起这件事,直到有一次我问起,才知道他后来又从家里出来了,到我家附近找我到很晚,最后只好去网吧上网,看我是不是在线,能报一声平安。耽搁到快天亮才回家。第二天见我还是没消息,还以为我被抢了……
当然,两个人在一起,让对方失望的次数,觉得justsoso(一般般)的次数,通常绝高于这些动人细节出现的频率……然而,记得哪一半,忘记哪一半,全在于个人的选择。现在我这样想,最动人的情话,除了那句“嫁给我吧”之外,是没有声音的。
感谢你曾带给我的美好
从今往后,恐怕不会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么久了。
她的名字好听得像是诗句中的唯美字眼,我就是喜欢这样夸张我喜欢她的情绪,因为我喜欢关于她的一切。
2004年,我上初一,她从深圳回来,跟我同一个班。我们那里是梅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对于她时髦、干净的装扮,班里的男生使尽所有手段,想引起她的注意。而我,在一旁默默地没什么动作,却始终不服,不服这些男生的低俗。看到那么多男生写情书给她,我心里不知道怎么办,怕有一天她跟哪个男生拍拖了。那时的我为人中庸不做作,所以很多人对我很好,她也是对我很好,这跟她对其他男生不同。每次感受到这种不同,我的心里就会泛起痴情的涟漪,微微地荡漾个好几天。我想,这就是老师说的情窦初开吧。
我跟她的英语在班上都是一二名的,老师就把我们调到同一桌,这着实让那群男生眼红,而我也饱受他们的调侃捉弄。我们每一次对话的内容都是我晚上回想的素材,白天倾尽努力博得她的注意,博得她的笑颜,这些都是我在学校最美好的事。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的这些心情,包括我喜欢她的这个事实。
每天早上,我会故意很晚来学校,这样我会在她眼前走过,这样我就能受到全班的注意,最重要的是她的注意。她那时对我说,我这样看起来很酷,这句话我记到现在。我那时带几本要用的课本来学校,晚上也不带书回家,但就是这样,我的成绩也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因此,我又引起她的注意,得到她的称赞与佩服。总之,跟她一起的初一,我卖着各种萌,既傻又天真。
上了初二,我们不在一个班,我还是默默关注她,偷偷让自己被她注意到,甚至创造天衣无缝的偶遇,我乐此不疲。这时,她的成绩越来越差,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身边很多女生喜欢跟我说话,就像我喜欢跟她说话一样。我好多次都萌生出跟喜欢我的女生在一起的想法,但是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校园或教室窗外时,我又让自己喜欢她这个事实更加坚定了。
我一直想,她这么美,绝对可以当明星了,就像王心凌那般娇小可爱。那时的我看起了中国古典书籍,深受那种诗意生活的影响,我喜欢把我喜欢的东西诗意化。所以,她在我心中被诗意成一个仙女,在我的世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甚至写了很多诗去抒发那种未能说出的情感,我用各种拙劣的手法改编别人的诗。我写了好几个笔记本,现在成了我最亲切美好的回忆。2007年,我考上县重点高中,而她在另一所普通高中。我与她的轨迹渐行渐远,我真的很可惜这种发展。我与她的邂逅只能局限在短暂的车程中,我甚至说不上话,打不了招呼。高中的时候,我怀疑她可能都忘了我了。高中的时间,全被繁重的学习占用了,我是这个时代洪流中的一员,渺小得像是漂流在洪水里那一团蚂蚁中的一员。我很平凡地过着高中生活,枯燥无聊得像夏天的知了。
2010年,也就这样了,我考到广州普通的二本学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估计没什么人听过。我之所以报考完全是冲着“工程”两个字来的,再者我这分数已尴尬到无法选择更好的学校。
我喜欢的那个她复读了,这也是我后来打听到的。
大学的第二学期,我逃课回梅州五华,一是因为复读的好友考试了,考完可以一起疯狂,而那时刚好又好像是什么节日来着。
我回去的时候,他们一考完就一起K歌、抽烟、喝酒、吃鱼生,到处疯狂,十足的街头混混儿。就在那天晚上,我做出了疯狂的举动,那时我还在日记上写道:“我将要做出这件事,我不会后悔,我不想人生有个遗憾,我不想人生平平淡淡。”事实是那天晚上,我借着QQ跟她表白了,我直接一句“我喜欢你”就发送了过去。她回了QQ,表示不相信,而我说了一堆让她相信。那时我就想,我只是说出来,其实不抱希望能与她在一起,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奇迹,而我不怎么相信奇迹。天亮后,我跟几个好友在一家面馆吃早餐,接着发生了一个奇迹,从那儿开始,我就相信世上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我们取名奇迹或缘分。我放下那几个朋友和刚上的汤面追了出去。我叫了一下她,她回过头,惊讶得像是受了刺激。她一手捂着嘴,表示无法相信。
“我去收拾一下行李,你等我一下。”
后来,我与她聊了一天。从冰室到超市,再到面包店,话说个不停,笑声不断。刚好是她生日,她送了我一只杯子,我请她吃了蛋糕,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天。
回到学校,我们整天通话,我开始寻找各种便宜的打电话方式。我们聊到深夜两三点,她说以前,说关于我们的初中生活,读她的日记给我听。那时我们虽然不是情侣,但我确实像恋爱中那样甜蜜。在这之前,我跟她说过我喜欢她,我不要求她喜欢我,而她也表示要跟我当普通朋友。因为她确实被我感动了,她说她无法相信我喜欢她那么久,而且发生在一个男生身上。因为我是真心的,因为我是痴情的,所以她决定让我追她一段时间。
2011年,我在车站接她并送她去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很艰难地才找到她的学校。我帮她办完手续,铺好床铺,买好生活用品。在吃饭的时候,她委屈地哭了,她不敢相信学校的环境,偏远简陋,她不相信奋斗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堪入目。而我看着她,心莫名地被刺痛。我想抱着她,我想帮她擦泪,但我最终只是说了没用的安慰话语,因为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不可以这样做。晚上,她憔悴地站在车站送我回去,满眼的不舍、不习惯,并说我回去要发个信息给她报平安。那时,我真感觉到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我从来没有那么“Man(男人)”过。我对我这一天做的事很骄傲,这也是我最想做的。
回到学校,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用QQ和电话联系,说着身边一堆不痛不痒的话,但我们就是很开心。有一次,她受委屈了,气得不想说话,后来跟我一聊起来,她又没事了。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一跟我聊天心情就会莫名地好起来。这对我简直是天大的鼓励啊,上帝知道我听到那句话多么开心啊。
但是,美好的事情不会一直很美好地向前发展,好像是固执地想要证明“美好的东西是短暂的”这条真理。从几次聊天中,她向我透露说她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她说我听了不许不开心,当时我用慷慨的心态表示接受这一切,还解释说:“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你当然可以喜欢别人啦,一早我就说我喜欢你,我不要求你也要喜欢我啊。”事实上,我心里开始很矛盾,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觉得我会无法忍受的。但我接受了,因为她拥有这样的魔力。
后来我们的谈话,她说她不够好,不适合我,而我是个优秀的男生,也不适合她。我说这不重要啊,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啊,我们不是很聊得来吗?你不要感到有压力。那时,我一直在欺骗自己,一直想说服她别那么早放弃我。
在那段时间,我不断升华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此时她嫌我太好了,有时候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2011年的冬天,我承诺要陪她过圣诞节的,我还提前买了礼物。
她的QQ心情在那段时间更新得很频繁,全都是关于她喜欢的那个他。我无法视而不见,我也感到自己无法承受自尊的重压,萌生了放弃的念头,虽然一想到没有她就会难过。
我一直很讨厌冬天,尤其是那个冬天,家里发生的事就是冰雹打到我的心里,那个刺痛冰凉啊。我完全无法开心起来,而她在那段时间也没联系我,我更是没有心情联系她。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星期,她的个性签名更新了:“我喜欢你,一想到就让我开心到无法入眠。”当然,我知道那个“你”不是我,我实在难过啊。她怎么可以像我那样喜欢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我呢?那晚,我喝了两瓶啤酒,喝到全身发冷,坐在电脑前听着悲伤的歌。10点,她发来一条信息:“好久没跟你联系了,最近天气转凉,你要注意身体啊。”要是以前的话,我看到这条信息该是多么高兴啊。可是我开心不起来,我一直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可能,像冬天的啤酒,我心灰意冷。我忍着发冷的身体,斟酌着在手机上打字,像以前那样要足够引起她的注意。我不断删了又写,因为这就是我最后留给她的文字了。我写道:“我要离开你了,是永远离开的那种。在最后,我希望我的离开是骄傲的。感谢有过你的岁月。”信息简单到足以让她一辈子记下来了,我这样想。在按下“发送”的一刹那,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心刺痛了一下,随后化作无声的冷笑。我不知道我在嘲笑着什么,我只知道我做什么表情都不对,我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安定。
几分钟后,她回了信息,内容是:“我想说你是骄傲的,你在我心中一直是骄傲的,与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岁月。以后你要幸福开心地生活,就算我们无法在一起。”我只是草草地看完,不敢看第二遍。我怕自己会留恋,我怕自己太卑微,我怕自己不够骄傲。
第二天,我在删掉她QQ的时候,看到她的个性签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喜欢你很久的人不再喜欢你了,从此不在身后保护着你”。在没有她的日子,我只是失意地生活着而已,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日子没有像我之前想的那样难过。
2013年2月27日,她早已不在我的世界,我用文字把过去的她深深地纪念着。
美丽的她就像我生命旅途中的一道美丽风景,我在里面流连忘返,最终我还是无法拥有。
我想,我们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像你人生中的美丽风景,你只是留恋地感受一番,始终是无法拥有的。现在,我知道,我应该感激她,她给予我美丽的过去、亲切的回忆。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许以别人一生的美好,我们应该感谢那段时间赐予我们美好的那个人,并时刻怀念。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1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2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肺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坨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位置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3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做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淤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
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4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5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6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愿我如星君如月
郭大十一期间有工作任务,随时待命,不能出城,我们就在本市找地儿逛。晚上喝了在伪皇宫买的白酒,在瑟瑟的夜风里暖暖地走。回家把买的点心和巧克力放进冰箱——拉开门,冷藏室里灯光亮起。我突然有点儿被触动,像要哭出来。郭大一个朋友的妻子先天脑血管畸形,她告诉他,我们别在一块儿了,我不一定哪天就没了。他说,那咱们结婚吧,过一天就享受一天。那个很冷的冬天,他的妻子在ICU,已经没有医治的价值。医生劝他拔管子,他舍不得,还是坚持了几天。一天夜里,郭大打电话给我:“三儿,要是我有那天,你就做主把管子拔了吧。”我赶紧把话题引到别处,但眼泪已经哗啦啦掉下来。那年圣诞我们一起去看午夜场的《非诚勿扰2》。李香山对芒果说:“果果,我想了……我们在一起那几年,叫幸福。”
我想起郭大的朋友,目送妻子离去的时刻,心里会不会涌起这样的话。今天晚饭说起他的几个朋友,都是在小圈子里找对象结婚,偏偏我们俩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谁知道为啥咱俩就认识了。”他说。“你还后悔啦?”他笑,我也笑。前几天,一个朋友问我喜欢一个人是否需要理由。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让我举出几条喜欢郭大的理由。我略想了想,大概说了五六条,说完又解释说这些其实都不是真正的原因。“那是什么原因?”我无言以对。在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瞬间,我拉开冰箱门,发现塞得满满的冷藏室里再没有空间,傻站了一秒钟,把东西都重新摆放——我突然想到了答案:我爱你,是因为你这样的一个人,居然真的存在,而我们居然又以男人和女人的身份,在你未娶我未嫁的时候,相识了。如果你不存在,如果你我不相识,如果我们有家室或心有所属,如果有一个时刻我们都不想再继续……可是这些如果都一一破灭。你从那么浑不吝的一个你,变成这样温良的一个你了;我从那么悲观的一个我,变成这样温温热热的一个我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从不因为我是女人,就故作骄矜,一定要印证你怎样怎样待我好,才肯咬着牙给一点儿回报。我对你的爱,与你在一起的意愿,也从不羞于让任何人知道。就像今天,你远远笑着向我走过来的时候,你在商店里四处找我的时候,你冲着我父母嘿嘿傻笑的时候,你把买的酒藏起来逗我说丢了的时候,你在出租车里还牵着我的手的时候……我觉得人生对我没有任何亏欠,一切都太好,我甚至怀疑你这个人是不是我的臆想。所以我要死死抓着你的胳膊,靠在你的肩膀上,闻着你衣服上的味道,来确证实实在在的快乐。曾经很艰难的时刻,我问过你是否觉得认识我有些失策,你答:“没你失策。”我答:“如果这算失策,那我愿意再失策一万次,生生世世失策下去。”
这段对话发生在好几年前,但你最好记住它,因为它永远有效。
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1
他问:“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让你感到生活充实、让你挺起胸膛不断往前走的,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他也笑了:“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
佛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注定从此碌碌无为!你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当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时,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他抢过了佛的话:“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佛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得幸福和快乐就会被你视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也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乐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永不停止。”
他问:“那我活得岂不是很辛苦?”
佛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他摇了摇头,又笑了。
2
他问:“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要善待一下爱我的人呢?”
佛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他苦笑了一下:“我想我不需要。”
佛说:“说说你的原因。”
他说:“我对爱情的要求较为苛刻,我不需要这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我要求她是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怜悯、宽容和忍让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但我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如果她对我的爱夹杂着这些,那么我宁愿她不要理睬我,或者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来得及退出来的时候。因为感情只能是越陷越深,绝望远比希望来得实在一些,绝望的痛是一剎那的,而希望的痛则是无限期的。”
佛笑了:“很好,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3
他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儿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儿,却常常发现长得比她漂亮的女孩儿呢?”
佛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世界上你是爱她最深的人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佛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诚而深切的。”
他有些惊讶:“哦?”
佛继续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爱她,因为你爱的不只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内心。”
他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疼惜她的孩子气。”
佛笑了笑:“时间的任何考验对你的爱恋来说算不得什么。”
4
他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佛说:“那是因为潜移默化中,你的心里已经将爱情转变为亲情。”
他摸了摸脑袋:“亲情?”
佛继续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亲情,你会逐渐将她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诞生伊始上天就安排好的,也是你别无选择的。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要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他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佛笑了笑:“爱是因为相互欣赏而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他沉默了,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5
他问:“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那个时候我很爱她,只是她那个时候并不爱我,可是现在她又爱上了我,而我现在似乎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佛问:“你能做到让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想起她吗?”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想我不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有意无意中想起她,或者同学聚会时谈起她的消息,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接到她的来信或者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莫名地激动和紧张。这么多年来单身的原因,也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忘记她,或者我在以她的标准来寻觅着我将来的女朋友;可是我现在,的确不再喜欢她了。”
佛发出了长长的叹息:“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然而你的心走过了一段长长的旅程,或者说你为自己的爱情打上了一个现实和理智的心结。你不喜欢她也只是源于你的这个心结,心结是需要自己来解开的,要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人总要有所取舍的,至于怎么取舍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谁也帮不了你。”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目光静静地望向远方,原来佛也不是万能的……
6
他问:“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像我这样辛苦地去爱一个人,是否值得呢?”
佛说:“你自己认为呢?”
他想了想,无言以对。
佛也沉默了一阵,终于又开了口:“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你只能无怨无悔。”
他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懂了,他用坚定的目光看了佛一眼,再也没说话。
永远不要放弃你所爱的人
凯伦像每一个好妈妈一样,当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开始运用各种方法,准备让她那三岁的儿子米凯接受一个新的亲属。当米凯知道这个将诞生的宝宝是个女孩,便每天趴在妈妈的肚子上唱歌给自己的小妹妹听。凯伦怀孕的过程很顺利,直到分娩时,才出现了困难。阵痛历经了数个小时,难道真的需要剖腹生产吗?凯伦咬紧牙关坚持着,在经历过数不清的阵痛后,米凯的小妹妹终于诞生了。但这个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很糟,她整夜号啕不止,家人只好叫救护车将她送入圣母医院的新生儿加护病房。日子过得很慢,小妹妹的情况愈来愈恶化。儿科专家告诉凯伦夫妇:“希望很渺茫,你们要做最坏的打算。”
凯伦和她的先生联络当地的墓园,为小女儿找了一块墓地。米凯在家里请求父母让他看看自己的妹妹,他要唱歌给她听。周末就是葬礼举行的日子,也是小婴儿在加护病房的第二周,米凯一直吵着要给妹妹唱歌。加护病房是不允许小孩子进去的,但是凯伦不顾一切反对,她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带米凯进去。如果他现在不去看妹妹,可能就再也看不到妹妹活着的样子了。凯伦给米凯穿上了一件超大号的旧西装,小男孩就这样光明正大地走进了加护病房。米凯看起来就像一只会走路的大衣箱,但是,护士长认出来他是个小孩子,就大声嚷着:“马上把这个小孩子带走,小孩子不准进来。”
凯伦的母性权威突然显露出来,平常态度温和的她,眼光冷冷地逼视着护士长,神色坚定不移地说:“他如果不给他妹妹唱歌,是绝不会离开的。”
凯伦把米凯抱到妹妹的床边,米凯注视着这个小婴儿在生命战斗中战败的样子,开始唱起歌来。米凯用他三岁纯真的声音,唱着:“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ay……”(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当天空灰暗时,你让我幸福快乐……)
突然,小婴儿有反应了,她的心率变得平稳起来。“米凯,继续唱。”凯伦激动不已,鼓励儿子继续为妹妹唱歌。“Youn ever know,dear,how much I love you!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亲爱的,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有多爱你!请别将我的阳光带走……)
这时,小婴儿原本艰涩勉强的呼吸,开始变得很平顺,甚至像小猫呼吸似的呼呼作响。“米凯,继续唱。”凯伦似乎看到了希望。“The other night,dear,as I lays leeping,I dreamed I held you in my arms……”(亲爱的,有一天晚上,当我入睡,我梦见我将你揽入我的臂膀……)
米凯的小妹妹似乎在哥哥的歌声中放松了,她渐渐地进入梦乡,阴霾被一扫而空。“米凯,继续唱。”护士长的脸上也布满泪水,凯伦更是容光焕发,拼命鼓励儿子继续唱歌。“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请别将我的阳光带走……)
葬礼的计划取消了。第二天,小婴儿已经完全康复,可以出院了。所有人都说这是“哥哥的歌唱奇迹”。医生们也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是米凯的不放弃救回了妹妹,这是爱的奇迹。
但是有如果,也还是要爱你
陈清扬说,……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全部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王小波《黄金时代》
那一天,拖着墨绿的皮箱,在寒气中走出机场,地上的积雪清清亮亮。我决定结束流浪,开始按部就班的生活。5月,第一次见你。我K歌到疲惫,靠在你的肩膀上,把“轴”字描在你的掌心里。你送我回家,牵手走那一段安静的路途。上次见面,我们站在街边等出租车。我的手那么默契地滑进你的手里,清晰地听到心里传来的叹息。我们照例并排坐着。你一定没意识到,这是第一次,在车上,你主动伸出手,把我的手攥在掌心里。就因为这件小事,我把脸扭向车窗,对着飞驰而过的城市风物,偷偷笑了。你同样不知道,只是一次寻常的晚餐,我就暗暗积攒了那么多细节——我问:“你有酒窝吗?”你说:“没有啊。”然后你从对面伸手过来,手指点在我的脸颊上,说:“你这儿有一个酒窝啊。”我抬头望向你,你笑着,手指还停在我的脸上,触觉温软。你提到你的一个朋友,说:“要是我们结合了,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结合”——我还是暗自打了一个激灵。即使早明白自己不该纠结在你脱口而出的戏言里,可还是欢喜了。去火车站的途中,一路堵车。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忐忑。我怕你见了我,并不高兴,反怪我添乱;又怕你琐事缠身,并不希望我看见你的窘态。我还想,如果你的家人来送你,我远远看见,就原路折回,只当是没有走这一趟,决不叨扰你的生活。是的,我连见面时的呼吸也反复练习,我连伪装成不知你这一趟经历了多少波折的话语和表情也排练停当。把站台票衔在嘴里,冲进候车厅,抱紧黑色背包,攥着手机,一遍遍在人群中找你。跑向软卧候车室的时候,手机蜂鸣,高跟鞋嗒嗒嗒一路脆响,我已经耽搁了40分钟,内心惶恐。终于站在候车室的玻璃门前向里张望,按掉电话,回头就看见你。看见你,那一瞬间,我听见坚冰坍塌的声响,远远传过来;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终于摸到一面墙壁。你笑了,拉着我的手。好吧,我又暗暗记下:这又是第一次,在白天,在人声鼎沸的地方,你拉了我的手,旁若无人。该说些什么呢,我说我害羞了,你一定笑我,一定不信。可是,是的,我害羞了。即使只是因为你在候车室里一直拉着我的手,把包里的东西七七八八地展示给我看;即使只是因为你把我带来的益达欣然地塞进了行囊里,又把你妈妈给你带的牛奶塞给了我;只是因为我们一起走向对面的书报亭的时候,你一直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就初恋一样脸红心跳起来。我没听到检票的广播声。所以你把检票口指给我看的时候,我还是懵懂辨不清方向。可是你突然就俯下身,亲了我的脸颊,说:“我走啦。”那么快,又那么慢,闪电一般,让我呆立在原地说不出一句话。直到你再折回来,带着仿佛要把我撞倒的力量走近我,重复了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哥哥回来带馍给你吃。”我多恨自己居然不懂得挪动双脚上前紧紧地抱你一下。那一刻的我,多不像我呀。我多想瞬间就成了日常的模样,像之前跑来送你一样决断,像任何一次跟你斗嘴一样神气活现……可是因为你在候车厅门口的一个笑容,因为你留在我掌心的余温,因为你俯身的一个吻,我就只能像17岁的小女孩一样,丢弃所有的清高伪装,无所适从地对你微笑,望着你走远。我见证了这个命途多舛的假期,心下虽然不舍,可见你释然,竟比自己休假还高兴。终于,你回身高举车票向我告别,神采飞扬。我还是站在那儿,直到连你的剪影也不见了,才走出候车厅,走下静默昏暗的出站台阶。正午的阳光照过来,我从人群中穿梭而过,红了眼圈。更早的时候,我以为我只是喜欢跟你在一起的新鲜刺激,我以为我头脑如许清楚,不会再无端陷将进去。然而,在那些黄昏和雨后,你坐在我对面,娓娓述说着你的生活;你微微闭了眼,告诉我:“三儿,我看见你的书出来了……”我已经在自作多情地纠结——有一天我成了别人的妻子,这些话,你又能如此心无芥蒂地对谁说起……我总能背出你在短信里写给我的话:喝多了我也这么想,三儿,我想看到你快乐地活着……三儿,我很好……我感冒了,在喝你买的三个九,味道好像卡布奇诺……我从山东买了些煎饼回来,给你留了一盒……
我明白,我拼命构筑的堡垒,早就溃败一空。候车的时候,我在手机里记录着什么,你要看,我就躲开。你同样不知道,每见你一次,我就要在手机的备忘录里记下一笔。这一天,在候车大厅,是我们的第二十二次见面……即使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最后,我还是虔诚地写下:亲爱的,愿你否极泰来。今晚,我收到了你发来报平安的短信,这才从躁郁的两极中脱开身来,打开电脑,写这一篇笨拙的文字。就在此刻,音响里的歌儿一遍遍唱着——“如果没有你没有过去,我不会有伤心;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戒掉你
1963年,美国西部。他们在断背山相遇。
这个故事里,爱情褪去性别,回归最初的本质,直觉。不知道多少人看过,有些人或许难以接受同性间的相爱,因价值观对这部电影嗤之以鼻。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核,以及映照出的人最真实的本性。当我们面对爱情,其实无从选择。
十八年的时光,1963年至1981年。
两个西部牛仔在断背山相爱,后又分离,各自组建家庭。如果没有那段经历,相信他们的人生就此走向平淡,以及衰老。如果无缘,四年后就没有那次宿命的相见,经过时间的过滤,爱意非但没有逝去,反而更加强烈。那个叫埃尼斯的男人,四年前还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大男孩儿,也招架不住爱情的突然闯入,以一种让他完全意想不到的面目去面对。
所谓爱决定怎样的人生,真是如此。
想想我们,平凡的人过平凡的生活,经历平凡的爱情。你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遇到一见钟情的人,也不知什么叫真爱。因为根本无从遇见,无从经历。大多数人的轨迹是,出生、成长、读书、工作、相亲、结婚、生子、老去。生存不是生活,这是我们来到这个世上首先面对的难题。也就是,我们为了生存在做最大的努力和退让,包括看似与之无关的恋爱与婚姻。
每一个年龄阶段,要做每一个年龄阶段规定去做的事情。十几岁时读书,二十几岁时工作恋爱,三十几岁时成家立业,四十几岁时达到人生的巅峰……近来父母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老了,你要赶紧成家了。不只是我,很多人、太多人,在这个不上不下的年纪,要面对无数重压力和不得已,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你是要坚定一个人的道路走下去,还是随着一大片人沉入看得见的人生。
倘若不是坚持,我已看见未来的我,将是怎样平凡庸碌的样子。大学毕业后,假使幸运,和一个朴实真诚的人恋爱结婚,为他生儿育女。工作不再是重心,完全归属家庭,为丈夫、为孩子,渐渐地,忘却当初因着理想碰壁流下泪水的自己,那个不甘心被现实击垮的自己。如果不幸,连恋上一个人的机会都没有。蹉跎几年,不好不坏,接受安排,生老病死。
也许过几年,我会接受命运给我的安排,不忍父母老去还为我操心。我想他们好,必得忍住心中感受的所有不好,假装无事……那也是几年之后的事情。而现在,我想为自己踏踏实实诚诚恳恳地活,随心而活。放下所有人的负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但,真正打动我的台词是那句:“I wish I knew,how to quit you。”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戒掉你。”
李安凭此片获得第一个奥斯卡最佳导演奖,这句话成为当时风靡美国的经典台词。太多盛名,包括震慑灵魂的“断背山之恋”。而我看到的,是人如何突破内心禁忌去寻求一次活着的价值,在平凡的一生中找到不平凡的刻骨铭心。
我们拥有的本来面目,是一个不辨是非、不知所为的孩童,父母告诉我们怎样去走,老师告诉我们怎样去学。同学、朋友、同事、客户、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他们在不同的位置,以截然不同的处世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世俗即内心参照的规则,因了参照,过得从来不自我。
爱是我们的里程,一旦起程,所有懦弱不安将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勇敢、坚强、独立、无悔。人生无悔,选择怎样的生,便怎样的活;选择怎样的情,便为此倾国。
他死后,他开车来到他的故乡,见到他的父母。房间依然保留儿时的样子,仿佛他从未离开。抚摸小时候玩过的玩具,打开窗户,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天空,苍白静寂,如同当下的心情。故人不在,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
他发现遗失的衬衣,衣袖残留干涸的血迹。那是十八年前,初次到断背山,临走之际两个人打架,他的血留在了衬衣上。他偷了这件带血的衬衣,珍藏起来,外面罩着一件深蓝的牛仔服,是自己的。
他带走两件衣服,最后看一眼他的家。骨灰没有撒在断背山,葬于家族墓地。
“每一个不懂爱的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然后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的人却不敢再爱了。”
屋外,晴朗的天,仿佛十八年前的夏天。一切似乎未变。埃尼斯打开衣柜,两件衬衣完好无损地挂在柜门上,旁边贴着杰克寄给他的明信片。美丽的断背山,象征他对他的爱。
“I swear……”他说。他终于懂得这份沉重的爱,以他悲惨的死,还原一生的爱情。衬衣变了位置,格子裹着蓝色。生前,杰克守护两个人的爱。死后,换埃尼斯来守护。不管是谁,他们的爱情就如苍郁挺拔的断背山,饱经时间的侵蚀仍坚固如初。
“I need your love in my life,I want to spend time till itends。”
“我愿与你,相守终老。”
而我也知道,有些情终将消失,有些人也终于忘不掉。
二十一,告别,以及怀念
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在贵州大厦1005室。ALOHO跟我说,不要让我耽误了你。然后他去洗手间。我对着镜子穿衣服。眼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流下来了。想到去年的这一天,我和鱼买了我的新睡衣新拖鞋新牙刷然后我说我要进驻你家里。那一刻虽然他没有说话,可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的犹豫。现在我才明白,所谓要彼此互相了解原来都是自欺欺人的事情。花了七天时间才写完了《新不了情》。结尾的时候发现曾经刻骨铭心的日子竟然已经遗忘。
我忘记了鱼是什么时候接受我,也忘了哪一天决定要好好的和POLO在一起。我甚至忘记了和ALOHO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纠缠的。突然开始憎恨。没心没肺。曾经我会说二月十四日相信爱情。可是现在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相信了。最近抽烟抽得很凶。抽到自己都觉得没什么需要,却仍然还是在抽。原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现在竟没有理由。和AHALO有十五天没有见面。在这期间我们一共发过三条短信,都是有来无回的那种,慢慢也就淡忘下来。
在这期间的某一天晚上,我冲动地坐了最后一班车去天津找SONIC。出站的时候我看着SONIC的脸突然想要流泪。那夜的风很大。我们在滨江道的麦当劳坐到十一点然后回他家。他用铅笔和纸张画国网VI的设计草图,我赖在沙发上用他的电脑和QQ上的陌生人调情。在网上遇到小普。我问SAVE是否还记得他。SAVE说和你有关系的男人那么多我怎么可能都记得。我说算了。SAVE说,说吧。我知道你想说。我说,我不想说了。他说那么些年前的破事儿了你怎么就还总惦记着。我说我根本没这意思。他说那为什么不说了。我说我嫌累,我懒得说,我去“传奇”里杀人你该干吗干吗去吧。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普,曾经他给我的伤害在我的心里已经萎缩成了一个点。如果不去抚摸就不会有任何感觉。现在这个点突然自己跑出来告诉我说,嘿,我想要你感觉到我的存在,所以请给我以抚慰。我不想要这个该死的污点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所以我破例很温柔地告诉他我现在很忙,有关谁需要谁来抚慰的问题我们可以等我回北京之后再说。
在SONIC的家里,我很难集中精力来面对有关男人的问题。小普给我撂了句狠话就忿忿下线了,他说行,你丫的,我也不是非要死皮赖脸的跟你这儿凑,你不想跟我说话就直说。我正琢磨着怎么把狠话砸回去的时候,SONIC拖拉着拖鞋晃过来跟我抢电脑看电影。我只能关了QQ老实地让位置。看电影的时候SONIC把我拽过去抱在怀里。我们的手指纠缠在一起。这时候我突然放松了下来,感觉是在家里般安心。有一个男人的温暖。漆黑的房子里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电影结束。我和SONIC躺在一张床上。
可是我们没有做ài。
他只是抱着我,紧紧地。
他抚摸我的身体。用舌头和手指给我温暖。我忍住呻吟,也没有回应拥抱。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突然希望起自己能有荡妇般的勇敢,我想,做下去吧,如果我会快乐。心里已经没有愧疚。二月的天气,空气里已经开始温暖如春。春天要来的时候任谁也无法阻止。就像曾经POLO在我心里留下的那些痕迹一样。无法抹去。第二天早上我回到北京。破例倒了两趟公车回家。看着这个仍然旋转着的城市,心里空白一片。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去另一个城市,在一个男人的床上睡了一晚然后又一个人回来。这看起来十分可笑的事情因为我并没有和SONIC做ài而变得讽刺。
看到不凡的留言,他给我讲一部法国电影。那电影对白里说:我们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再去拥有爱情。当面临绝境后,可能才想去拥抱整个世界。我阻止不了自己的死亡,因为我没有钱。我们拉勾吧,好好做自己。终于看完了完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仍然会流泪。还是在凌晨才能睡去。闭上眼睛的时候就已能够看到曾经那些走进过我生命的男人的脸。他们像哑剧演员一样不停地对我说话,可是我什么都听不到。CET4的成绩揭晓。我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遗憾是必然的,我讨厌重复。和ALOHO终于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说,我们仍然是朋友,不是么?当时我只是冷笑。除了做ài我们还有什么关系?抛开了这层见不得人的关系,我们什么关系都不是。我一个人去新天地SHOPPING。划爆了两张卡。一共两千块。我整整两个月的生活费。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新生活开始了。因为我又贫穷了。
母亲总是在问我六级要什么时候考。我回答,就快了。六月是漫长的一个时期。因为它是夏天。因为它有考试。我不得不买了很多本书。不停地告诫自己,听力听力听力,做题做题做题,考试考试考试。除了这些我什么都懒得去想。事实上我也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去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凌晨。我躲在学校公寓昏暗的厕所里抽完了最后一包有关我这些日子所有记忆的520。该结束的,都结束吧。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小段从昌平赶来。我们去游乐场度过了我们二十二岁的第一天。小段只送给我一句话做我们的生日礼物。他说:“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我们只能继续挥霍。”
我听得感动地流下泪来。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我在我最好的时候,爱过最值得我爱的人
吃火锅,郭大特意点了两盘我爱吃的虾滑,而我只顾着玩他的新手机。回家的路上因为什么而起了争执,初夏的黄昏里满是剑拔弩张的火药味。下班的、买菜的、聊天的、带着孩子的人穿梭而过,我和他却静止在燃烧的情绪里。他索性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扔在我手里,自己则背对着我躺在小区广场的长椅上,“你不是爱玩儿吗,拿去玩儿个够吧。”不一会儿他居然真的睡着了,扯起了鼾声。那天他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没心没肺地把自己的手机也拿出来,往他的新手机里用蓝牙发了些东西,又设置了我的来电头像和铃声。翻他手机里的备忘,只有一篇诗词,第一句的前两字是我名字的谐音。我看看他,他正双手环抱在胸前睡得很沉,于是我打消了自作多情的念头。他的睡姿乍看上去十分强硬,又似乎笃定我不会因为赌气而把他一个人扔在这儿,所以毫不设防。新手机的电话簿只有我一人。收件箱:媳妇、媳妇、媳妇……发件箱:媳妇、媳妇、媳妇……已拨电话:媳妇、媳妇、媳妇……已接来电:媳妇、媳妇、媳妇……
天色一秒比一秒更暗,我不知道他在梦里是否依旧余怒未消,我猜想他内心在对抗的东西比任何人的所见所感都要多得多。后半个小时里我和着他的鼾声轻轻哼着歌,没去叫醒他。后来他醒了,起身牵起我的手就向前走,好像刚刚的对峙只是黄粱一梦。昨晚赵小姐约我吃晚饭,结果她临时有急事加班,我在单位等了她仨小时。席间她说起最近发生的事,欲言又止。我想起一个故事,讲给她听。2009年初我恢复单身,相了一次亲。他请我吃牛排,追忆少年时不上进,大学托了父亲的关系才勉强有得读,因此本科和研究生的七八年时间里卧薪尝胆,立志要把虚度的年华迎头赶上。他说他曾经有每天长跑的习惯,一直坚持到研究生毕业前……一个晚上,他又去校园的操场上跑步,中途突然心有所感,停在路边痛哭失声。“这七八年,我除了考过很多试,读过很多书,一片空白……要是别人问我:‘你这些年都做了什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想爱,想对我爱的人好,想有爱恨情仇,想回答问我的人:‘我爱过,我爱过她;我在我最好的时候,爱过最值得我爱的人。’”
我对赵小姐说,你过去老是陷在卑怯里,认为这世上不会有男人真心对你,所以你对别人的好意也都敷衍;现在有了两情相悦的他,即使要走一些弯路,总归算是一件好事——你我都不是强大和孤清到可以放弃爱的权利的人,我们的本性都未必乐观,且有女人特有的患得患失——说到底,谁不渴望有这样一个他,让我变得更坚强、更聪慧、更乐观、更无所畏惧;我不再是孤单的一个,这个混沌的世界原来也可以空气清新,充满希望。我不能给好的感情下一个定义,但我趋向于认为,满足上面那些条件的,已经算是好的感情。我愿意为之付出所谓的青春,不与任何琐碎锱铢必较。
飘洋过海来看你
欣荻最后飘洋过海远嫁澳洲,而甘田德继续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偶尔惭愧更多的是遗忘,生活很快就会重新开始。世间事总是阴差阳错,太仓促,形不成拥有。
我是冷陌桑、王欣荻和甘田德爱情事故的见证人,我们一起花消了大半的年轻岁月,最后各自散去。欣荻和我是同学,我在开学后数周,才拎着一个装不下几件衣服的旅行袋去报到,神色漠然,在陌生的校园里逛了一圈随便拦了个人问女生宿舍在哪里?上课前有人来找我说她叫欣荻是班长,有需要的地方尽管找她。
而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欣荻就是带我去宿舍的那个女生,她可以算是我在那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我们的交往并不顺利,常常的争吵。理由是我散漫无规,迟到早退或者不来上课,王欣荻统计着全班的出勤状况,而每次填着我名字的那横行里都是圈圈,在清一色的勾勾里显得突兀而不好交代。我无数次地答应她,不让她为难,而事实却是屡教不改。我们还争吵的原因就是她认为我总是和她作对,其实我当时几乎和所有的人作对,并不特别针对她。谁也不会想到,快毕业的时候,我和欣荻居然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那个时候已经常常不在宿舍睡,遇到查房一向安分的欣荻就会伪装成我瞒过那些值夜的教工。我们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父母曾经身居高官显位呼风唤雨,所以我们的幼年时代有着极其相似的经历。不断地迁移着住址,换着城市,被老人抚养大,父母们因为忙着在他们的人生拼搏奋斗而在我的童年的记忆里成为了两个陌生人。欣荻在16岁时回到上海,读书用功上了重点高中然后考上大学。我混混沌沌居然也搏到了这个高彩,上大学的目的对我来说就是我自由了,放飞出去,是难以再收回的。
毕业的时候,欣荻顺从她父亲的安排进了一家大公司,照例从基层做起,不出两年,就尽显其才干,面对百般挑剔的客户,总是能得体大方处理得八面玲珑。因为花了大量精力投入在工作中,她始终独身,父母也不着急,只是叮嘱着她抽空去考研,对她的严格要求并不因为她已是成年人而降低。欣荻就是家中的孝女,对于婚姻大事,既然未曾遇到良人,也就得过且过的耽搁着。只是常常约我喝茶,神色中难免写着落寞。她曾是全系公认了的贤妻良母,每次聚会总是挑起买汰烧的活计,当念书到了最后每个人都忙着拍拖,她还是一贯做着学问完成家人交给她的使命。心事不曾提起,却都明了。
8月18日那天,欣荻公司的网络系统遇到故障,她联系了负责维护的那家软件公司,他们答应马上派工程师来。这一天,台风过境,下着暴雨,路上很多地方都积了水,风大,吹得窗外的空调架瑟瑟作响。欣荻不确定是否对方真的会在这样的天气里派维修人员来,难得电脑罢工可得休息,百无聊赖地将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手指上。
真的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浑身湿透的男孩,站在门口迅速收拾干净了衣裳,露出清秀的笑容做了自我介绍,甘田德。欣荻体贴地递过一杯热茶给他,两人手无意地碰了一下,当下都红了脸。由于病毒的感染,田德整整忙到半夜才调试完毕,欣荻在一边陪着,心不在焉地看书,却有意无意地瞥一眼工作中的田德。他们一起乘电梯下去,四方封闭的空间里有尴尬的空气在流动,欣荻的手冒出微微凉汗。到了公司门口,雨还未停,田德开了口,王小姐,夜深了,我送你回去。欣荻话在嘴边却一直出不了口,拒绝或者接受似乎都不是借口。沉默代表同意,田德伸手拦了车开了门,抬手做出请的姿势,欣荻只好硬着头皮弓身钻进车厢,有一点喜悦有一点浮躁。
路过便利店的时候,田德突然喊停车,快步穿过雨帘,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份熟点递给欣荻,歉意地笑笑,害得你到这么晚才回家。欣荻道了谢接过了,细看这个初次谋面的男人,似乎长她两三岁的年纪,干净、修长,眼镜后的眼睛里闪烁着诚恳。算是认识了。田德天天给欣荻打电话,一开始只是说着公事,问着网络运转的情况,后来就渐渐天马行空地胡扯起来,田德约欣荻去吃饭,她答应了。
出门前,打来电话和我商量着穿什么衣服好,要不要化妆。我故意逗着她,穿露脐装才好,身材那么喜人,不展现出来多可惜。好在隔着电话,她没有冲过来揪我耳朵,她是那般娴淑的女子,我想不出她看上的是怎样一个良人。电话里她絮叨得说着甘田德,我一听对方是回沪的知青子女,且上有病患的两老,下有尚在念书的兄弟,心就凉了要她放弃。即使再好,这样的条件是根本入不了她的家门,日后少不了一番争执,何况她是那么听话的一个女儿。欣荻不同意,她的理由是你根本没有见过他,何需如此评论。
我想想也是,凭几句话对一个陌生人下定论确实是不妥的,说下次你们请我吃饭吧。欣荻欢天喜地的赴她的约去了,她心里何尝是不明白家人那关难过,但顾不得那么多了。吃饭那天,他们来接我。我下楼的时候穿了件蓝色丝绒低领的裙子,妆化得不浓,但是呈现蓝紫的基调,夜里乍一看上去像女鬼。欣荻来挽我的手,向田德介绍,冷陌桑,我最好的女友。又拉起田德的手对我说,甘田德,我的男友。我笑笑,左拥右抱幸福的小女人。等我们都笑完了,田德伸出手,我和他轻轻握了一下,你好,认识你很高兴。礼貌而公式。
那天吃的是火锅,欣荻不吃辣,而我叫过服务生往那半红锅里又加了大碗辣椒。沸了冒出大量的白烟,朦朦胧胧的隔着对座那对幸福的小男女,认识欣荻也已经数年,我似乎从来没有问过她想要怎样的良人,却甚明白她家人的要求,摈弃门当户对等老观念之外,我赞同她父母的一些观点。毕竟天下的父母不疼孩子的少,父母总是希望孩子能够幸福的,走过大半人生,他们早就体味出生活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是多么的艰辛,即使靠自己的奋斗,磨砺之后的心斑斑驳驳。火旺了,热气浓,欣荻咳嗽了一声,有点呛,田德立即与她换了座位。
这是个小细节,我看在眼里,他对她好,至少目前是的。吃火锅有点好,就是可以自顾自得忙活着食物而较少的考虑寒暄的话题,而且看上去总是热热闹闹的。吃得差不多时,田德细心地派了餐纸给我和欣荻,当我们忙着擦手擦汗时,他在每片水果上替我们插好了牙签。我问他是否父亲姓甘母亲姓田,要他做个以德服人的良人?他推了推眼睛,腼腆地笑笑,田德既TENDER,因为他属虎所以长辈要他温柔一点。他反问我,陌桑,可是陌上桑?我笑过,算是答对。欣荻拉我去洗手间,迫不及待地问我意见,我捋着她的短发,说好,他是你的良人,体贴细心,也诚恳,你眼光很好。只是……
只是什么?我不响,欣荻已经明白。世间无完人,看来会有一个长期的家庭斗争。后来,欣荻告诉我,田德对她说,我很危险,让她最好少和我在一起,会把她带坏。他的担心多余也并不多余。我无所事事,毕业以后就有一茬没一茬的工作,接设计做或者接稿子写,这些朝不保夕的生计却每一笔都出手宽绰。我和许多男孩熟识,一三五,二四六的排遣着时日。
这些习性在学校生活里就曾显风显水。欣荻那时候常常问我,这些人就真的没有一个让我心安的?我想了想,点点头也摇摇头。不是他们不好,也不乏我喜欢的,只是少了时光,我还未靠岸。
离开学校以后我就直接租了个小屋,偶尔周末回家。父母少不了唠叨,但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时间长了,对峙太久不如麻木放弃。欣荻住在城市的东面,每次总是咿呀咿呀地坐车,然后再换乘了地铁来找我。我在淮海西路的一家小咖啡店里做招待,靠近图书馆,有很多时候也跑到那里看一下午的书。她来总是喝菊花茶,我总是说她浪费,在咖啡店喝茶,有时候就花了心思做菊花酒给她,看着她被酒精刺激而微红的脸渗出一圈圈被爱情滋润出的小女人的幸福。等到我换班时,就叫了田德过来一起去吃饭。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田德充当起了信差。
我总是叫他到店里来拿东西然后送交给欣荻。常常有机会见到田德,他终于忍不住问我,为什么要在咖啡店做招待而不好好正经找份工作?我瞪了他一眼,难道在咖啡店不正经?每一个来店里的客人都有所图?声音因为讥讽上了调,店堂里寥寥数人都抬头看我们。田德词穷不好反驳,怏怏地拿了东西走了,我到门口去送他,他弯腰开自行车的锁,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生活,不上进。我说没关系,欣荻不像我,她太认真,无论是对工作还是学习还是爱情。他不吭声,听得出我的潜台词。我靠着门,继续不饶人地说,认真有很多时候是种束缚,会被伤得千疮百孔。他没有接我的话,骑了车,挥挥手走了。
我常常地劝欣荻对自己好一点,不要那么认真那么累,她总是做不到,背着这样那样的包袱。她说父母不容易,难得到老有她可以寄托,能带给父母的安慰不多,所以她要尽力。她确实是个可以在人前赞颂的女儿,可生命毕竟只有一次,为自己还是为家庭?欣荻说,这一次我会争取的。我拍拍她的肩,也许她真的会。你预备在咖啡店干多久?欣荻来店里找我。快圣诞了,一起过吧。我掰着手指算了算,最多再做一季吧,不会太久。
当我结束自由职业的日子去咖啡店打工,让很多的人既欣慰又失望。过去的1年里,我整天和欣荻说的就是想开一家咖啡店,午后会有阳光淡淡地洒进来,看得到街边的梧桐。开店是种奢侈的念头,所以我去了咖啡店打工。从上帝变成应侍,没有人奇怪。生意总是不紧不慢散淡的符合我的心意,我学会了如何鉴别各种咖啡豆,如何制作各种口味的咖啡,我已经对这些变得索然。欣荻总是说我太不定性,像个贪玩的孩子。圣诞节早早地来临了,比我想像得早,慵懒的生活节奏让我对很多日子后知后觉。辞了工,我又恢复到以往没有规律的生活里,还是接些设计维持生计。我以为咖啡店的日子会给我带来某些浪漫的邂逅或者收获,可是都没有发生。
我在收银机后观察着每个进店的人,遇到单身的男子,便会多注意一些。我喜欢那种脸上棱角分明的人,在昏暗光线的下,有自然的阴影显得古典。但是我发现,在我所在的这大半年,没有等到我要的良人。日子无处打发,我开始像小尾巴一样跟着欣荻和田德,他们外出吃饭看电影,我就是个超级大灯泡。田德有时会开玩笑着说,陌桑,别像私家侦探好不好,你的那班御林军呢?
寸金难买寸光阴,他们见我难伺候早都逃之夭夭,娶的取散的散,客气的有时候还偶有往来。我撇撇嘴,宣告了一个让他们都目瞪口呆的决定,我预备找份体面的工作,然后朝九晚五。欣荻上来搂我的肩,快告诉我,你是不是遇着什么良人了?居然收拾起顽性。我笑而不答,没有良人,已经玩得够了的我预备收心靠岸。五一假过后,我开始寻工作,好在当年混得一张名校的文凭,不多时日已经谋得一份好工作,开始坐班。回家时,告诉父母,他们果然也很欣慰,虽未盼得成龙成凤倒也上得厅堂。欣荻来电话说,晚上见。我去时,她已经到了,有一下没一下地搅拌着柠檬汁,直觉告诉我她有心事。我准备向家人摊牌。此时,他们已经交往了两年。你有心理准备?欣荻坚定地点点头。这一开始,战火不知道要烧到何时。果然。她的家人怎么也不同意,甚至对她实行宵禁。通电话的时候,她有时候很无奈却又不妥协地问我,陌桑,如果是你,你怎么选择?
如果是我,选择我要的。何况没有选择,我的家人再怎么反对我都会没心没肺地成全自己。有一些人,终生的职业无非是寻找爱或者被爱。性格决定的,你不是我,你是父母的乖女儿。如果是幸福,父母也不会让你放弃的。可你想想,一穷二白,要在上海供套楼,你们会很累,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现实不能不考虑,若是你铁了心,那么无须问我怎么办。
这样地下的发展耗了半年,都很累。欣荻找到田德,说承受不住,不如好散。田德不肯,深夜里,平时从不抽烟的田德坐在小区门口的桥上抽烟。欣荻在窗口望着,黑暗里人看不真切,但有一明一灭的火光。欣荻咬着牙,硬是没有下楼,躲在房间里哭,哭累了睡,不时醒了还是流泪。探窗外,人依然守候。
这样过了一夜。天亮了起来吃早饭,父母没有问昨晚的事情只是对看了一眼然后叹气。欣荻两眼哭肿得如水蜜桃,掩饰不了。要去上班时,父亲低声说,若是你自己决定了,我们只有一个要求,他必须攻读研究生,这样至少大家都可以过得去。我们只希望你幸福。欣荻眼睛又红了,谢谢爸爸。公司给我加了薪,我请欣荻和田德吃饭。远远地看他们手牵手一脸陶醉的样子走来。
近了,田德先见我,眼睛一亮,想不到你穿套装很有模有样的。欣荻掐了他一把,我们3个鱼贯而入。席间,田德重新打量了我几次,说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可好,很老实的一个人。因欣荻在旁边附和着,我只能勉强答应了。看上去很淑女,欣荻来公司等我下班,开口就是这一句。我拿皮包扔她,她一边躲一边不停地说淑女淑女。
我恶狠狠地瞪她一眼,我也不知道淑女现在怎么就如同老实一样成了个贬义词。还是那家火锅店,多了个人,却不如以前热闹,饭吃得有点无聊。我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楚,只是不断找着话题和田德说话,倒是欣荻不好意思冷落对方,客套着拉拢话题。事后,田德问我到底想要怎么样的,总这样挥霍着青春不是件事情。至少我寻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他觉得我开始从良。听上去很夸张。
我回敬了句,我等的良人自然不同你一般见识。田德开始复习备考,欣荻里外地替他张罗资料,一副小妇人甜蜜的样子。我揶揄着她,以后你们成了家不许甩掉我啊,要记得给我留客房,我会时不时来蹭饭的。好,没问题,欢迎你来吃穷我们。两人几乎同时斩钉截铁地说。我拉过欣荻,说羡慕,你挑了个好男人,我也要。
欣荻大笑,说拿去拿去,不稀罕。这段日子我们几个常常凑在一块过得很开心,一切都有希望盼着,等着明年1月的研考。陆续参加几个同学的婚礼,欣荻携了田德同往。婚宴是琐碎而劳累的,欣荻说,你要当我的伴娘,但不许你多喝酒,瞧你的酒品。我继续一杯接一杯喝着酒,头重,用肘撑着,好好好,到时候你不许赖我挡酒。
婚礼总是让人觉得充满美好,我也想过要穿洁白如蝉翼的婚纱,渴望有疼惜我的良人,这是我心里的秘密。研试的分数下来了,6分之差,痛失。田德抱着欣荻说,对不起,我明年重考。确实已经尽了力了,这一年大量本科生找不到工作纷纷考研,使录取比例下降为6%。欣荻的父母接到消息后并没有说什么,事到如今,木已经成了舟。尽了力了,便不可怪罪。
商量着婚期,婚宴的名单,定做礼服。婚礼要在这个秋天举行,欣荻试着婚纱,吁出口长长的气,终于一切都可以结束了。这段感情经历了4年,终于有了个正果。意外总是在幸福的时刻降临。我们分手吧。这一次是田德提出的,在婚礼前的3个月。为什么,欣荻怎么也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即将成为丈夫的人说要分手。我想出国。田德的口气里不存任何的迟缓。我和你一起走,申请陪读,工作前途我都可以放弃的。对不起……
欣荻找到我的时候,已经憔悴得不似人样。我拎起电话质问田德为什么,怎么可以这样?田德没有回答,这只是我们之间的决定。我认为这样对欣荻比较好,这一去,一个大洋隔断就是多年,即使有电话有电子邮件,隔了那么远毕竟很快心就会凉的。不会的,4年的感情啊,难道你就那么没信心?
没信心,是的。欣荻已经停止了抽泣。我一直以为在这场爱情中付出最多的是他,没想到我错了。本来一切就是操纵在他手中的。一个太平洋断送了一段婚姻。我一直以为她是幸福的,她得到了她的良人,可这幸福,却是如此的支离破碎。病了,欣荻在很长的时间里不能恢复,4年,2000个日日夜夜伤得她元气大损,对爱情太认真的人,容易被爱情伤。心伤难除,不久她辞了职,在家休息。父母不提旧事,倒是常常叫我去陪陪她。田德来找过我一次,是关于办理他出国的手续和资料。
因为欣荻的缘故,我对他总是没好气。田德说,不能怪我,当然也是我不对。可是我想出国没有什么错啊,她的家人曾嫌弃我,我要争一口气,为我的爱情,可是考研我失败了,你可曾明白我心里的压力。我想带她一起走的,毕竟我们在一起4年了,你也一路看到,我也不忍心放下她的,可出去本是自身难保,已经不能带给她幸福,不如让她有个更好的归宿。
我不懂,为什么你们就那么没有信心。
你不懂,因为你不曾好好爱过谁。
欣荻重新振作起来已经是冬天了,脸上恢复了光彩。我告诉她,田德还在上海,他已经两次被拒签了。欣荻摇摇头,说以后不必提了,有些劫数逃不过,过了也就好了。3个月以后她嫁了,丈夫是个博士。她办着手续准备移民。走前,我去送她,她拉着我的手说,若有好的人选嫁了吧,终其这样的等待,良人不来也是一场枉然。我问她,你嫁得幸福吗?欣荻湿了眼睛,说幸福,当你思念一个人,这个人就在身边就是幸福。时隔1年多,我在衡山路上的一家小酒吧里遇到田德,他穿着件绛红色的西装。
他见到我,便过来打招呼,我笑笑,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泡吧了?他有点局促,含糊不清地说了声第一次来。我相信。许是遇见了我,他开始放心地喝酒,不出两瓶啤酒已经开始摇摇坠坠地直往桌下钻,男人喝醉了有时候会比较可爱,他醺红着脸,眼镜已经拿下来搁在茶几上,我有点担心兴许一不小心他就当它是下酒食咬了下去。
我和朋友招呼了一下,就挪到他的桌上。如遇救星,他一把拽着我的手,如果不是那场变故,也许现在他都有孩子了。可惜晚了。年轻时想要得太多,到头来还是算不过老天。我替他结了账,他还不肯离去,哭着喊再给他一次机会。酒吧里很吵,人浪的喧嚣盖过了他的忏悔。即使如此,远在澳洲的欣荻已经不再在乎了。
将他塞进出租车,我报了地址,麻烦司机送他回去。烂醉也好,清醒也好,都不过是昙花一现。我也不想再回酒吧,一个人走在僻静的汾阳路上,夜风像一只手拂过我的脸,妆残了,底下是一张憔悴的脸,一个恍惚,已经快要直奔30去了。
我的良人,终于出现了。
回家的时候,见到陌生的男孩,高大、斯文,掩饰不住灿烂的健康。母亲给我介绍,是她朋友的儿子。他腼腆而羞涩。母亲说他刚好休假来玩,让我有空多领他走走。我顺从地接过这个差事。父母对我的如此听话的表现报以惊讶的眼神,但却是高兴的。欣荻最后飘洋过海远嫁澳洲,而甘田德继续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偶尔惭愧更多的是遗忘,生活很快就会重新开始。世间事总是阴差阳错,太仓促,形不成拥有。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如果当初我勇敢
辽宁北部有一座中等城市:铁岭。在铁岭工人路街头,几乎每天清晨或傍晚,你都可以看到一个老头儿推着豆腐车慢慢走着,车上的蓄电池喇叭发出清脆的女声:“卖豆腐,正宗的卤水豆腐!豆腐咧——”那声音是我的。那个老头儿,是我爸爸。爸爸是个哑巴,我直到长到二十几岁的今天,才有勇气把自己的声音放在爸爸的豆腐车上,替换下他手里摇了几十年的铜铃铛。
两三岁时我就懂得有一个哑巴爸爸是多么屈辱,因此我从小就恨他。当我看到有的小孩被妈妈使唤着过来买豆腐却拿起豆腐不给钱就跑、爸爸伸直脖子也喊不出声的时候,我不会像大哥一样追上揍那孩子两拳,我伤心地看着那情景,一声不吭,我不恨那孩子,只恨爸爸是个哑巴。因此,尽管我的两个哥哥每次帮我梳头都疼得我龇牙咧嘴,我还是坚持不让爸爸给我扎小辫儿。
妈妈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大幅遗像,只有出嫁前和邻居阿姨的一张合影,黑白的二寸照片。爸爸被我冷落的时候,就翻看妈妈的照片,直看到必须做活了,才默默离开。
最可气的是别的孩子叫我“哑巴老三”(我在家中排行老三),骂不过他们的时候,我会跑回家去,对着正在磨豆腐的爸爸在地上画一个圈,往中间吐上一口唾沫。虽然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别的孩子骂我的时候就这样做,我想,这大概是骂哑巴的最恶毒的表示了。
我第一次这样骂爸爸的时候,爸爸停下手里的活儿,呆呆地看了我好久,泪水像河水一样淌下来。我很少看到他哭,但那天他躲在豆腐坊里哭了一晚上。那是一种无声的悲泣。由于爸爸的眼泪,我终于为自己的屈辱找到了出口,以致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跑到他跟前去骂他,然后自顾自走开,剩下他一个人发一阵子呆。后来他已不再流泪,只是把瘦小的身子缩成更小的一团,偎在磨杆上或磨盘旁边,显出更让我瞧不起的丑陋样子。
我要好好念书,上大学,离开这个人人都知道我爸爸是个哑巴的小村子!这是我当时的最大愿望。我没留意过哥哥们是如何相继成了家,没留意过爸爸的豆腐坊里又换了几根新磨杆,没留意过冬来夏至那磨光了的铜铃铛响过多少村村寨寨,只知道仇恨般的对待自己,发疯地读书。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爸爸头一次穿上1979年姑姑为他缝制的蓝褂子,坐在1992年初秋傍晚的灯下,表情喜悦而郑重地把一堆还残留着豆腐腥气的钞票送到我手上,嘴里哇啦哇啦地不停“说”着,我则茫然地听着他的热切和骄傲,茫然地看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去通知亲戚、邻居。当我看到他领着二叔和哥哥们把他精心饲养了两年的大肥猪拉出来宰杀掉,请遍父老乡亲庆贺我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碰到了我坚硬的心弦,我哭了。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大伙儿的面给爸爸夹上几块猪肉,流着眼泪叫着:“爸,爸,您吃肉。”爸爸听不到,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睛里放出从未有过的光亮。泪水和着散装的高粱酒大口喝下,再吃上女儿夹过来的肉,我的爸爸,他是真的醉了,他的脸那么红,腰板儿那么直,手语打得那么潇洒!要知道,18年啊,18年,他从来没见过我对着他喊“爸爸”的口型啊!
爸爸继续辛苦地做豆腐,用带着豆腐淡淡腥气的钞票供我读完大学。1996年,我毕业分配回到了距老家40里的铁岭。
安顿好了以后,我去接一直单独生活的爸爸来城里享受女儿迟来的亲情,可就在我坐着出租车回乡的途中,车出了事故。
我从大嫂那里知道了出事后的一切:
过路的人中有人认出这是老涂家的三丫头,于是腿脚麻利的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来了,看着浑身是血不省人事的我哭成一团,乱了阵脚。最后赶来的爸爸拨开人群,抱起已被人们断定必死无疑的我,拦住路旁一辆大汽车,用他的腿撑着我的身体,腾出手来从衣袋里摸出一大把卖豆腐的零钱塞到司机手里,然后不停地画着十字,请求司机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嫂子说,一生懦弱的爸爸,那个时候,显出无比的坚强和有力量!
在认真地帮我清理伤口之后,医生建议我转院,并暗示哥哥们我已没有抢救价值,因为当时的我几乎量不到血压,脑袋被撞得像个瘪葫芦。爸爸扯碎了大哥绝望之间为我买来的丧衣,指着自己的眼睛,伸出大拇指,比画着自己的太阳穴,又伸出两个手指指着我,再伸出大拇指,摇摇手,闭闭眼,那意思是说:“你们不要哭。我都没哭,你们更不要哭,你妹妹不会死的,她才20多岁,她一定行的,我们一定能救活她!”医生仍然表示无能为力,他让大哥对爸爸“说”:“这姑娘没救了。即使要救,也要花好多好多钱,就算花了好多钱,也不一定能行。”爸爸一下子跪在地上,又马上站起来,指指我,高高地扬扬手,再做着种地、喂猪、割草、推磨的姿势,然后翻出已经掏空的衣袋,再伸出两只手反反正正地比画着,那意思是说:“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女儿,我女儿有出息,了不起,你们一定要救她。我会挣钱交医药费的,我会喂猪、种地、做豆腐,我有钱,我现在就有4000块钱。”医生握住他的手,摇摇头,表示这4000块钱远远不够。爸爸急了,他指指哥哥、嫂子,紧紧握起拳头,表示:“我还有他们,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能做到。”
见医生不语,他又指指屋顶,低头跺跺脚,把双手合起放在头右侧,闭上眼,表示:“我有房子,可以卖,我可以睡在地上,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我女儿活过来。”又指指医生的心口,把双手放平,表示:“医生,请您放心,我们不会赖账的。钱,我们会想办法。”大哥把爸爸的手语哭着翻译给医生,不等译完,看惯了生生死死的医生已是泪流满面。他那疾速的手势,深切而准确的表达,谁见了都会潸然泪下!
医生又说:“即使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救好,万一下不来手术台……”爸爸肯定地一拍衣袋,再平比一下胸口,意思是说:“你们尽力抢救,即使不行,钱一样不少给,我没有怨言。”伟大的父爱,不仅支撑着我的生命,也支撑起医生抢救我的信心和决心。我被推上了手术台。
爸爸守在手术室外,不安地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竟然磨穿了鞋底!他没有掉一滴眼泪,却在守候的十几个小时里起了满嘴大泡!他不停做出拜佛、祈求上天的动作,恳求上苍给女儿生命!
天也动容!我活了下来。但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昏迷着,对爸爸的爱没有任何反应。面对已成“植物人”的我,人们都已失去信心。只有爸爸,守在我的床边,坚定地等我醒来!
他粗糙的手小心地为我按摩,他不会发音的嗓子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哇啦哇啦地呼唤着,他是在叫:“云丫头,你醒醒,云丫头,爸爸在等你喝新出锅的豆浆!”为了让医生护士们对我好,他趁哥哥换他陪床的空当,做了一大盘热腾腾的水豆腐,几乎送遍了外科所有医护人员。尽管医院有规定不准收病人的东西,但面对如此质朴而真诚的表达,他们都轻轻地接过去。爸爸便满足了,便更有信心了。他对他们比画着说:“你们是大好人,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治好我的女儿!”这期间,为了筹齐医疗费,爸爸走遍他卖过豆腐的每一个村子,用他半生的忠厚和善良赢得了足以让他的女儿越过生死线的支持,乡亲们纷纷拿出钱来,而父亲也毫不马虎,用记豆腐账的铅笔歪歪扭扭却认认真真地记下来:张三柱,20元;李刚,100元;王大嫂,65元……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终于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瘦得脱了形的老头儿,他张大嘴巴,因为看到我醒来而惊喜地哇啦哇啦大声叫着,满头白发很快被激动的汗水濡湿。爸爸,我那半个月前还黑着头发的爸爸,半个月就老去20年!
我剃光的头发慢慢长出来了,爸爸抚摩着我的头,慈祥地笑着。曾经,这种抚摩对他而言是多么奢侈啊。等到半年后我的头发勉勉强强能扎成小刷子的时候,我牵过爸爸的手,让他为我梳头,爸爸变得笨拙了,他一丝一缕地梳着,却半天也梳不出他满意的样子来。我就扎着乱乱的小刷子坐上爸爸用豆腐车改成的小推车上街去。有一次,爸爸停下来,转到我面前,做出抱我的姿势,又做个抛的动作,然后捻手指表示在点钱,原来他要把我当豆腐卖喽!我故意捂住脸哭,爸爸就无声地笑起来,隔着手指缝看他,他笑得蹲在地上。这个游戏,一直玩到我能够站起来走路为止。
现在,除了偶尔头疼外,我看上去十分健康,爸爸因此得意不已!我们一起努力还完了欠债,爸爸也搬到城里和我一起住了,只是他勤劳了一生,实在闲不下来,我就在附近为他租了一间小棚屋作为豆腐坊。爸爸做的豆腐香香嫩嫩,块儿又大,大家都愿意吃。我给他的豆腐车装上蓄电池喇叭,尽管爸爸听不到我清脆的叫卖声,但他知道,每当他按下按钮,他就会昂起头来,满脸的幸福和知足,对我当年的歧视竟然没有丝毫记恨,以至于我都不忍向他忏悔了。
我常想,人间充满了爱的交响,我们倾听、表达、感受、震撼,然而我的哑巴父亲让我懂得,大音希声,大爱无形。那是不可怀疑的力量,他把我对爱的理解送到高处。
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
大学时有个很优秀的姑娘,玲珑可爱,多才多艺,冰雪聪明,我见犹怜。我跟她并不熟,但知道系里一个男生喜欢她,追她,以至于她保研后他也不找工作了,一心复习,要考到她的学校去做她的学弟。因为不熟,我猜想这样完美的姑娘是很有理由骄傲的,所以才一直没见她恋爱,追她的她一个也不理。毕业前听一个同学转述她的事——原来她喜欢一个男生,而那个男生心有所属。为了搪塞她,他给她的理由是:我不喜欢你,因为你不够优秀。那个同学说:“她保了研,拿了一等奖学金,毕业论文是优秀……可是她再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他就是不喜欢她,他有喜欢的人了。”
昨天一个朋友很out地刚刚看完《奋斗》,表示不能理解向南为什么不要那么好的遥遥。向南离开的时候泪流满面,遥遥也泪流满面。遥遥说:“你知道什么叫大方吗?你知道什么叫对你好吗?你知道什么叫正室范儿吗?……”向南哭得没了人模样,可最终还是选择了蛮不讲理的、会在婚姻登记处不顾形象大哭大闹的杨晓芸。我认识一个姐姐,工程师,32岁,一个人在北京,混得很好,有车有房,人很豁达幽默,也高挑漂亮。她说她最怕逢年过节回家,要被家里人挟去相亲,且相亲对象没一个靠谱的。一次吃饭,她喝了点儿酒,夸张地吼:“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他们都开始给我介绍工人了!不是我瞧不起工人!可是……啊啊啊!”
大家都笑,虽然想想也没什么好笑的。前阵子一个姑娘讲给我听一个她认识的姐姐,在上海,跟男朋友在一起7年,两个人都事业有成,有头有脸。转眼女人30多岁,男人还死不结婚,这姐姐使尽浑身解数,终于得偿所愿。婚礼上,司仪很程式化地问新郎是怎么求婚的,新郎一脸无辜:“我没想结婚,是她非要结婚。”
当时台上台下都尴尬极了。给我讲故事的姑娘说,当时她坐在台下,想及这位姐姐平素在职场上叱咤风云的飒爽英姿,不由得无限感慨。还有一个朋友的姑姑,34岁,初婚。这位姑姑是个律师,疾言厉色惯了,呵斥老公也是一瞪眼一叉腰,做狮子吼状,把新姑爷吓得噤若寒蝉。这位朋友问姑姑为什么等了这么多年,最后嫁给他?他有什么不同?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眉毛一挑:“你看他像个窝囊废吧,事实上,他还真就是个窝囊废。”
还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关于冰心和铁凝。铁凝生于1957年,跟我娘同岁。1991年,她也30多岁了,去拜访冰心。冰心问她有男朋友了吗,她随口回答:“还没找呢。”接着,冰心说了那句颇具争议的话:“你不要找,你要等。”
2007年,50岁的铁凝“等”来了她的爱人。一段更著名的话,是钱锺书先生对杨绛先生的评价。他说:
1。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
2。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娶她做妻子。
3。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
最后是沈从文苦追张兆和的时候写的一段话,诗一样美。虽不及上一段著名,但足以令人读之断肠:“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许许多多的话语,一时想不起来了。以上写下的这些,似乎全无联系,其实是有的。有些人一早就遇见了合适的人,或金风玉露彼此指认;或苦追而抱得美人归;或苦追而不得,只能远远观望;或得而悔于当年的冲动,体会所谓其实难副的现实生活;或相濡以沫依偎终老,初衷不改。一些人一直在兜兜转转,在寻找幸福的路上迂回而曲折地艰难前进。还有些人,他们忙着进行人生另一层面的建设,同时安心等待所谓缘分。另有一些人,他们想方设法达到目标——达到目标总是好的,英雄不问出处。所有这样那样的故事、这样那样的人,殊途同归的是:没有人知道,自己最终是否会得到那个另一半,那个灵魂和床笫之间的绝妙伴侣。即使得到,是萍水相逢电光石火,还是细水长流千帆过尽,不知道。无论你在飞奔、匍匐、观望、后退……水晶球没有告诉你,七色花没有告诉你,启明星没有为你照亮前路……不知道。这是一个龟兔赛跑一样不符合常理的故事,你只能猜,而无法掐指一算,计上心来。徐志摩那句著名的肉麻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可他到底也结了好几次婚。为林徽因做过的那些荒唐事,说过的那些荒唐话,让他再跟陆小曼说一次,做一次,他也绝不含糊。写了这么多,只是几句话的事儿:正因为无差别的不知道,才不需要瞻前顾后,不需要患得患失,你只要按照你本来认为正确的那条路走下去,让自己成为一个温暖的、豁达的、强大的、善良的、优秀的、宽柔的人……如果你果真能做到这一点,且耐得住寂寞,那么等那个人该出现的时候,你认出他/她,他/她认出你,之后按照既定的轨迹好好过日子,就对了。
我记得的,始终是你的温柔
夏天,我与郭大去往吉林市度周末假期。坐早上6:50的动车从长春市出发,7:35左右到达吉林市。我们先去江边,顺路看了天主教堂。吉林市小而悠闲,景点紧凑。天主教堂比我想象的还要哥特,砖瓦缝隙里透出安谧和历史感。我穿了拖鞋和背心,不能进去——就算穿着正装,大概我也不大敢踏进如此具有仪式感的地界,何况我并非教徒。门口有几个人跟着唱起圣歌来,一个老人家把歌谱凑到很近才看得见,唱得并不好听,可十分虔诚。在江南公园,我的本意是玩“海盗船”,但郭大死也不肯,说话间已经各啃了一个雪糕,他才终于下定决心去玩“激流勇进”。郭大如猛虎细嗅蔷薇一般掏出40块买了票,带我排在等候的队伍后面,待要上船时,我突然有点儿迟疑,让他坐在船头。郭大瞬间石化,小眼睛瞪得老大,“不行!玩‘激流勇进’的前提就是你必须坐在前边!要不我就不玩了!”好吧——上了船,我不一会儿就兴奋起来,大喊大叫,在途经的鬼屋里学聊斋音效呜呜哇哇,郭大坐镇大后方,还没忘了帮我把滑落的衣服提上来,嗔怪我“不正经”……之前试着说服他时,我一再说这个真的特别好玩,他问哪里好玩,我说:“船上升到最高处会‘咯噔’一下,好像要脱轨直接折下去了,那一瞬间你的心也会跟着‘咯噔’一下,就像要死了一样。”郭大满脸惊诧,好像不认识我一样,“那是图啥呢?!”
船一冲而下,那几秒钟的失重感真是过瘾极了,让人把一切都遗忘。最后的浪花汹涌居然几乎没有在我身上体现出什么,我心里正大呼不尽兴——而郭大始终在我身后嘀咕,近乎是咆哮了:“这回你高兴了吧!这回你舒服了吧!……”我回头一看,他满头都是水,像被暴雨淋了一样。“你居然巧妙地躲开了!全都浇在我身上了!”我更加乐不可支,掏出纸巾来让他擦水。再说去坐“海盗船”,他还是死活不肯,说“你咋净整危险的事儿”,我也不再强求他。两人继续朝前走,就有卖什么“鬼屋”门票的,吆喝得很诡异:“你们俩进去,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没人打扰,就你们俩。”我看看郭大,郭大看看我,都说:“这叫什么话!”
我们又到了北山。进山门前去厕所整理一下,水龙头出来的水非常清凉,应该来自地下,我便动员郭大也去洗把脸。他去一趟回来,也觉得山泉令人神清气爽。两人就上山去。进山门的第一个假山瀑布上有乾隆手书所谓“天下第一福”的,郭大给我细细讲了这个“福”字的来龙去脉。加之后来康熙帝手书的《松花江放船歌》的解说等,我觉得这个旅伴真是称职极了,有了他,导游都可省去。山上的庙宇都不大,油漆砖瓦簇新得要命,令人提不起兴味来。郭大带我兜兜转转,在四大天王的神像前都想起郭德纲所谓“刘德华、张学友……”的典故。我觉北山的神像太过卡通,制作粗劣,且供奉得乱七八糟,但不敢造次,也就没有说出来,反倒是转出来的时候郭大说:“神像……很卡通啊。不管什么神仙都放一块儿。”听了这话,我就释然得多。算命摇卦的极其多,看起来都不甚高明的样子,至少卖相就一般。回来之后我很是查了一番连阔如的《江湖丛谈》,深深觉得跟书里写的比起来,北山上那些也太业余了些。倒好像是药王庙门口一位颇为仙风道骨的老头儿最大声地叫我们俩:“小伙子很有气质,姑娘旺夫相,坐下来算一卦吧。”我们当然并没有停留。下山的时候落雨了,且雨越下越大,我们渐渐加紧步伐。上山途中郭大嫌我走得太快,在身后叫我:“走那么快干啥!照顾一下老同志!”我回头说:“如果这次旅游回去别人问我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我会说——一定要找个年轻的男朋友。”郭大也笑起来,我放慢些脚步,走在他身边:“恭喜你,找到一个我这么年轻的女朋友。”下山时雨更大了,郭大就要去包里找伞,我说打伞干吗,淋雨多痛快,“看看,年轻同志照顾了老同志的体力,老同志就要照顾年轻同志的情绪,互相照顾嘛。”他果然就不找了。我们一直到在街边叫车的时候,才撑起伞来。回酒店休整一下,雨停了,我们又出来。郭大带我去找吉林市著名的什么什么烤鸡骨架——当时已经是下午3点,只在凌晨4点钟吃过几块饼干且暴走了一上午的我早就饿得想杀人,郭大却连个麦记的甜筒也不让我吃。一路上默念着“郭××我整死你”找到烧烤店——服务员告知我们鸡骨架要晚上出大排档的时候才有,我赶紧跟在郭大的屁股后头离开。郭大自然也不太开心,两人商议着是不是去吉林市另一家老店——福源馆吃一碗麻辣烫什么的,晚上再出来吃烧烤大排档,或者到江边的啤酒广场畅饮一番。然而福源馆大概是店大欺客,毫不把我们两个省城人民放在眼里,点餐的地方不能坐,能坐下的地方不给点餐……郭大愤而离席,瞬间爆发出“死也不在你家吃饭”的男子气概,拽着我就出了门。回来就有些怏怏,两人都饿得没了精神。绕回酒店又走了一会儿,迎头终于有一家海鲜自助。我像看见失散多年的亲爹娘一样两眼放出绿光来,郭大也非常心有灵犀地拽住我,直奔店门而去了。海鲜自助40元一位,东西不算多,但还算实惠,便宜的白酒和当地产啤酒随便喝。我们俩一共喝了四瓶啤酒,他比我要多喝一些。喝了点儿酒后推心置腹起来,说到朋友也说到自己,说到过去也说到现在。旅途中的伴侣难免生出比平时多十倍百倍的依赖来,因为在这里他跟我成了唯一彼此熟识的人。在一起久了,相伴的感觉早已不再与心动有关,而是家人一样熨帖。时间很强大,共同的经历使人互相了解,而了解之后还没放手的人往往会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度。即使在这次出游之前,我也还以为这种包容度体现在无限度的放弃自我上,然而在饭桌的另一端,我突然发现并不是这样——这种感受,是那句臭了大街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与他的相处也就慢慢像自处一样,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流水般行进着了。吃完饭又到江边去,草坪上有个大概是卖小猫小狗的人。说是大概,因为他共揽了有三四条小狗、六七只小猫,自家应该没有这样养宠物的;而说他是做买卖的,他居然就支一把伞,把猫狗都拢在伞下的草坪上放养,自己在一旁躺下睡了,全不管它们跑不跑,别人来不来偷。郭大坐在草坪边沿的石阶上,一只小黑猫径自过来,嗅了一会儿,爬上郭大的腿,呼呼睡着了。这一幕温馨得让人心里难受,像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一个一直讨厌的人,那么令人心碎又心醉。我掏出手机照相的时候,郭大试着把小猫叫起来:“别睡啦,给你照相啦。”可它完全无视外界的任何打搅,睡得极其忘情。郭大也被打动,问我说:“三儿,要不咱买一只回去吧?”
我蹲在那里照相时,看到郭大眼中的温柔,觉得自己受到了双重的打击,快要站立不住。最后依依不舍地起身,猫狗的主人睡得打起了呼噜,即使我们把他的家当都偷光了,他也不会知道。郭大拍拍裤子,冲那熟睡的人一拱手,说了声“谢谢啊”,好像那人是一直在注视着我们的。这温良的一瞬与刚才的双重打击叠在了一处,凝固在了我的记忆里。两人走到大桥下江岸边的石子上坐下,微雨中的松花江两岸升起薄雾。大喇叭里放的是20世纪90年代的金曲大联唱:《今夜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大哥你好吗》《我的眼里只有你》《涛声依旧》《野花》……我们跟着哼唱起来,随手抓起身边的小石子,奋力抛进江里。蜷曲双腿,抱紧膝盖,望向宽阔的江的那一边。郭大说要给我叠一只纸船,虽然手边只有烟盒里的锡箔纸。地面太过潮湿,我转去他身后的水泥地上坐了,于是有了一个居高临下的视角,望着江水和折着纸船的郭大的背影。从这个时候开始,到我们走过去看“吉林八景”和“吉林新八景”的石雕板,郭大一路都在沉吟着纸船的折法。直到回了酒店,我昏昏沉沉地抱着枕头趴着休息,郭大先生折了一个葫芦,吹得鼓鼓的被我捧在手里,到他把折纸之后的废料扔了满地……全部都像做梦一样,或许是我太困倦的缘故。昨夜跟赵小姐聊起这件事,我说他终于想起怎么折的时候,我是很为他开心的,“像一场小小的比赛,他终于跑赢了微不足道的对手”。无论是漫长的还是短暂的旅途中,这样的一幕似乎都未必值得铭记在心,只能算作插曲。我却觉得极其温存。江边,我问起下次出游的行程和时间,郭大没有给出真正意义上的答案,依旧是许个可能永远也不会实现的诺言,即使这个诺言显得那么“非你莫属”。我并没有怪他的意思,随口说:“等真的实现的时候,不知道我都多大岁数了。”郭大没有看我,抬手把石子高高抛进江里,“多大岁数,你不也还是你吗。”
回酒店补充睡眠,被郭大的呼噜声震醒,一睁眼是晚上20:30。郭大睡觉要听电视的声音,还要开一盏灯;而我受不了杂音,且不喜光线。即使他把电视的声音开得极小,我还是睡不安稳。睁开眼回身,看见他正面对着我的方向睡得很沉。我就这样看了他一会儿,希望时光既不要向前也不要后退,停在陌生的城市,我们只有对方的此刻。我本来颇踌躇是不是该叫醒他,因为他说过晚上要去看夜里的松花江,再不起来的话,恐怕就有点儿晚了。我的起床气很大,要是谁在这时候叫我,一定要看我的臭脸,推己及人,就有点儿不情愿。最后还是鼓起勇气用手指碰碰他的鼻子,“起来啦,去看灯啊?”
他居然极清醒似的很快就坐起来,“走吧。”
夜里的松花江风情旖旎。绕过了大桥,走到了黄昏时分我们遥望的彼岸,站在音乐喷泉下面。我喜欢有水的地方,无论江河湖海,有水的地方才显得灵动。音乐喷泉下我像很小的小孩,奋力地仰起头,感受水汽一阵阵洒下来,附着在我的每一寸心情上,好像那是滋润生命的某种甘霖。走了一会儿实在太累,打的回酒店,结果弄错了方向,绕了路。提了两大听蓝带啤酒回去,几乎都是我喝的,昏昏沉沉就睡了。第二天早上我赖床不起。郭大在无数次叫我起床未果之后,只好无奈地自己去吃早餐,临走前可怜兮兮地问我:“要不要帮你关灯?”我大吼:“要!”啪,灯灭了。他又问:“那我回来的时候你能起床吗?”我抱着被子在床上气急败坏地大转体:“我考虑一下!”
细想起来,我赖床的嘴脸真正可憎,他居然并没有生气,面对我的泼皮破落样儿,就那样笑笑走掉了。我有点儿过意不去,于是没过多久就起来洗漱,把前晚他折纸扔的满地纸屑都捡起来扔掉,叠被子,把行李里的东西一一归位……他走了很是有一阵儿,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两个肉包子。出游之前事先说好不许他在酒店房间里抽烟,他倒是十分遵守,一次次往返于楼上楼下去“散烟”——这也是他这两天做的一件让我颇为钦佩的事。吃完了包子,我又耍起赖来,说自己“不能走了,脚指头都增生了”,这句话后来成了我的语录,总在耍赖时被提起。最后不得不走,郭大先到楼下等我,活泼得很,一扫“老同志”的风格,简直像涂了欧莱雅一样宛若新生。再走在江边,他揶揄我体力根本不行,说他自己刚才还走在江沿上,坐了好久。我问他坐在这儿多冷,干吗不回酒店。他说:“你不是要睡觉吗,我怕我回去你又睡不好。”江风很迅猛地刮过来,我把一只手搭在他露出来的肩膀上,心想,这男人温柔起来还真是过分,让人想狠狠咬他一口。接下来打的去了郭大计划行程中的吉林乌喇主题园区,一路都是他在解说,我乐得清闲。作为此次行程的最后一站,可谓高潮迭起——旱鸭子的郭大居然同意了我坐脚蹬船的要求,两人在30块钱半小时的威胁下奋力向前,渡过蜿蜒水道,无数次撞在石头上,又一度卡在低矮的桥墩中间……途中我把手机里的音乐放出声音来,给主任先生听麦当娜鼓舞士气,正在我们俩一筹莫展的时刻,赵小姐突然致电来,问我“夕阳红旅行团还愉快吗”……我说,我们俩真是太愉快了,我们俩现在卡在桥洞子里了!赵小姐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冲我嚷嚷起来:“你听起来好开心!我都被你感染了!”
船终于靠岸,我们俩不像是花钱游船,倒像是别人花钱雇我们蹬船一样卖力。郭大上岸后一再自问:“这是图啥呢?”并像前一天一样说我“净整危险的事儿”。而我则要笑死了,一路欢歌。园区里有雕塑一类,都是满族民俗,郭大一一与之合影。有一幕是杀猪的,我逗他:“你去吧,就站在猪旁边,很般配。”郭大久经沙场,极其淡定:“我现在不就是吗?”然后他就遭到了我惨绝人寰的殴打。出了园区走了一会儿,郭大要找一个伪满什么什么的旧址,未果。在街边的便利店各买一瓶饮料,席地而坐喝了,他中了个“再来一瓶”,换了一瓶菠萝汁,淫笑三声,心情大好。在吉林市的最后一顿饭吃的是延吉烧烤,基本上所有的串都被我们俩烤煳了。返程,第一次用了自动售票机,感觉新鲜。排队的时候郭大站在我的身前半步,排在我们前头的一个女人对她的父母大声呵斥。郭大冲我苦笑一下,几步挪到我身后去,好像很厌恶那个女人似的。双手搭在我肩膀上,“三儿,就要结束愉快的旅程了。”
今儿早上一睁眼登录手机QQ,看见郭大在,还发了个表情给我。我回了个表情,他说:“火箭般地赚一笔钱,我们再出去耍耍。”
躺在床上笑了,衡量不出我有多么热爱跟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以至于再美的景致都成了相框里微不足道的布景。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无论身在何处,我记得的,始终是你的温柔。
来不及说我爱你
我,二十九岁。此时的我坐在飞往花莲的飞机上。想起上一次离开花莲,已是七年前了,想不起来为什么要来,想不起来当初为什么要离开,也想不明白既然离开又为何回来?想着想着,我开始头痛起来,我已经熬了好几夜没有好好睡了。此时,在三千多米的高空,万一飞机掉下来呢?为了提神,我只好做了这个假设。真掉就掉吧。我的精神一不好,就很容易什么事都无所谓。我打了个哈欠,稍微伸了个懒腰,努力地想振作一下。此时,窗外的阳光很刺眼,刺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突然想起来,那天的天气也是这样。她老是喜欢和我唱反调。我怕热,她则喜欢在大热天找我打球;我喜欢看书,她却老拉着我往外跑,于是我和她的足迹踏遍了整个东海岸;我习惯早睡,她每次都半夜来按门铃……说起来,实在是相处不来,偏偏和她认识和相处了好多年。她和我从小就认识,小学同班,中学同班。只有在高中时,她突然去念女校,我们才不再同班。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是女孩子。她每天都和我一起上学,又特地等我一起放学。每次出校门。我都要很小心,担心她会突然从背后出现,然后吓我一跳。而且她每次都故意大声喧哗,惹得许多同学侧目。我觉得很丢脸,她却觉得很得意。真是和我唱反调到极点。但是,我又不敢骂她,因为我们两家大人平常互相往来,热络得很。她妈妈简直就把我当儿子看待,而我妈妈对她也比对自己的女儿还要好。两家人一聊在一起,简直就像亲家一样。曾经有一次,我不小心弄哭了她,结果我爸爸竟要我安慰到她不哭了才准我进家门。但她偏偏是固执的性子,决定的事从不更改。我便只能乖乖地等她自认为哭够了,肯停止了,才向我爸报备,获准进家门。大概是因为她的个性,于是,她从来不拿第二名。从小到大,她的奖状多得比我的毕业纪念册还厚。而我唯一拿过的奖状,是德育优良奖。我上台领奖那次,她比我还要高兴,不停地称赞我,让我第一次有了飘飘然的感觉。虽然那一次,我拿了倒数第三名的成绩。老师见我和她整天都混在一起,不禁纳闷儿她怎么没有将我潜移默化。真是很奇怪,我们两个谁也没有影响谁,她没有使我优秀,我也没有害她堕落。两个极端的人在一起反而没事,我不禁怀疑起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来。上了初中后,多了些新课程,她怕我不会而天天都到我家来教我功课。乐得我妈妈天天都准备点心,留好的给她吃。说什么“良马配良饲”。劣马本来要任其自生自灭的,但看在我是她儿子的分儿上才多给我准备一份。但她每次吃点心时,都抢先把普通的一份先吃掉,刻意要留精美的那一份给我。想想也真奇怪,她和我一样在鬼混,却比我会玩儿。她并没有刻意地看书,却总是能考得很好。我不禁怀疑我的天分是不是很差?所有的科目中,唯一能比她强的,大概只有语文吧?
每次一谈到这里,我总是得意扬扬地炫耀,她却只是笑笑。于是,我不禁有点儿得意不起来,毕竟我其他的科目一塌糊涂。她长得真的很漂亮,唯一不解风情的大概只有我吧?她爽朗活泼的性格几乎男同学都很喜欢,常常看到有男生满脸通红,害羞地对她表白,也常常看到有人传信给她。只是从来也没看她和谁交往。而我也没有因为她天天和我上下学被男生认为是公敌,因为根本没有人相信她会喜欢我。大家都单纯地认为我们只是邻居,青梅竹马罢了。
于是,偶尔也会有人找我传信给她或帮忙约她。只是,每当拿信给她时,她都只是面无表情地收下,从不询问。我问她,你都不回信吗?她只是若有责怪地看着我,我也只好默不作声。
一直到中学毕业颁奖时,她多了一个特别表扬奖,我才发现她在作文比赛中拿了第一名。老师询问她,为何语文考试都空着几题不做,我这才发现她是故意让着我的。上高中后,大约是转了性,我开始用功起来。少了她同班级好像少了什么似的,那时候,心里反而落得清静。
其实,除了每天校门口会被她拦截以外,我也并不是讨厌她,只是当我每次面对她时,总会有一种害怕的感觉。当时,我也不懂得那害怕的感觉是什么。我的死党们都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她的朋友,整天老问东问西的。诸如,她有没有男朋友呀,喜欢些什么呀,喜欢做什么运动呀,等等,没完没了。有一年,她过生日,我的死党们都起哄要帮她过生日,要求我一定也要帮忙,并规定我也得准备礼物。
我想了想,这么多年了,每年她都会准备礼物送我的,我是该送个东西给她了。于是,我第一次送她一条贝壳项链。她当时感动得一塌糊涂,我的死党们看了,个个都脸色大变,争先恐后地交出礼物,期望能获得她的青睐。谁知,她只是高兴地笑着声说“谢谢”而已。这时的我似乎一下子变成了公敌,众人充满怨恨的眼光都齐刷刷地射向我,喊道:“不会吧?”她突然害羞地点头。大家面面相觑,垂头丧气地闷在那儿。而我听了,更是心跳加速,不相信这是真的。
机舱外的阳光太刺眼了,我不禁痛得流出泪来,我拿起手帕擦了擦眼泪。低头看了一下时间,飞机也快到花莲了。什么时候花莲竟离我这么远呢?如同我远去的记忆,随着岁月,也一点一滴地消失不见了。飞机伴随着嗡嗡声快速前进,犹如我曾经拥有的那一段回忆,正快速地被埋葬在云雾下。
那是她初次主动对我表白,也是唯一一次。表白事件过后就是联考,再加上我刻意躲她,于是她找不到我,我更是碰不见她。她也没有打电话来我家问,反而是和我的死党们都有联络,总是会问及我的近况。死党对我的做法很不理解,认为我太不够意思,要求我联考后一定得找她谈清楚。我只好唯唯诺诺地点头答应。不幸的是,我落榜了。除了语文成绩是高标外,其余科目的成绩几乎连低标的边儿都沾不上。
大概是那次发现她在让着我受到刺激了吧,整个高中三年,我其他的科目得过且过,只有语文是下了苦功去读的。看了看成绩单,我不禁有些得意,又有些丧气。心中想着,不知道她考得怎么样呢?一定考得很好吧,凭她的实力,任何一所大学应该都没有问题。落榜的我决定上北部的补习班,把其余科目的基础打好。
一切都办妥后,妈妈突然要我去她家探望一下,我低声答应。但想着暂时没有见她的打算,面对她时不知道要说什么,还不如不见。而且,我落榜了。尽管她不会笑话我,但我该为自己负责。于是,我连死党们也没有通知,就一个人去北部复习了。
飞机逐渐地下降,感觉耳压减轻了不少。从窗外可以清楚地看见海岸线。北上、南下、南下,再北上。我的日子什么时候像是空中飞人一样,在西海岸那端追寻着茫茫不可知的未来。得到了些什么,又错过了些什么。
到台北时,已经是傍晚了。出机场时,外面正下着雨。我背着简单的行李与一身的寂寞,告诉自己,从此我得在这里拼搏一年。没有朋友,没有她,没有家人。陪伴我的只有厚厚的参考书和几件单薄的衣服。还有她怕我赖床而送给我的时钟,她送我的手表,她送的项链,她送的毛衣……她送给我的许许多多的生日礼物。我拦了辆出租车,掏出了妈妈给我的地址,去投奔一位阿姨。傍晚的台北,满是车潮与人流。默默地看着灯光闪烁,我想起花莲港一闪一闪的灯塔。车子穿梭在车阵中,耳中满是跳表的哔哔声,不禁想干脆回花莲去。不行!就这样回去铁定被笑死。还让她再天天来我家教我功课吗?劣马!
我不能永远是劣马。
“先生,到了。”蓦然,一个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把我从不安的心情中唤醒。我掏出钱给司机,下车后,看见一间间房子密密麻麻地排列着。我深吸了口气,按照地址找到了阿姨家。确认没错后,我按了门铃。抬头望望天色,黑暗已包围了我。“来了,来了,哪位呀?”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门后传来。一打开门,阿姨先愣了一下,再三辨认后突然抱着我哭了起来。我挣脱也不是,让她继续抱着也不是。想不到是这位阿姨,她是妈妈的好姊妹中最爱哭的一个。她可是说哭就能哭、说笑就能笑的。从小到大,我最怕的就是这个阿姨,她一哭,我就没辙了。整理好了一切之后,姨丈带我去台北市逛了一圈,认了一下去往补习班的路。晚上打了一个电话给家报平安,和妈妈说了几句话后,便听妈妈絮絮不休的,要我听阿姨的话,在生活上打扰了人家,要多跟人家谢谢。当我将电话转交给阿姨时,听见阿姨又哭了起来。我转过身去,摇摇头。妈妈多话,阿姨多泪。另一个住高雄的阿姨据说自己开公司;还有一个阿姨住国外,很会念书,嫁了个有钱的老公……妈妈的朋友们,真是各有各的特色呀!
深夜的窗外,灯光耀眼,闪烁不停。像是从北滨往外海看,船只飘摇的样子。我默辨了一下方向,花莲大概在那边吧?我对星空许了愿,希望自己第二年能考上好学校。一转眼,我看见闹钟上小熊的眼睛一亮一亮的,突然想给她打电话。但,又何必呢?我落榜正需要时间重新开始,而她将要面对新的生活。我想,我没必要打扰她。高四生涯,习惯慢吞吞处理事情的我也变得快节奏起来。台北市繁华的景象,错综复杂的道路,让我常常迷路。于是,我也习惯了自己找回家的路。打电话问阿姨,得先等她哭完。那时候天也黑了。刚开始,真的不习惯。花莲市的路不多,但对那时候还是小孩子的我们来说,一公里就要走上一天了。
记得有一次和她贪玩迷路了,在花莲市的某条街,她牵着我的手,沿路向许多大人问路,很费劲才走回家。突然,傍晚又下起雨,桌灯亮着,映在窗上。看着窗外下个不停的雨,我想起花莲,想起迷路的夜晚,想起她牵着我的手,想起她害羞地点头,也想起她教我功课时那头头是道的样子……
过年时回到花莲,和爸妈一起去她家拜年。可是,没有看到她,我不禁感到奇怪。下午,死党们过来找我,我差点儿被众人围殴。几个人围过来,又抱又叫又笑,恨恨地兴师问罪起来。谈起早上去她家拜年,他们的脸色才稍微好一点儿。死党雄似乎累积了许久的怨气,说道:“你小子总算回来了,你去探过她,那就算了。”
“她?什么呀?讲话神秘兮兮的。”我笑道。“什么事?怎么我不知道?”平平讶异地说。雄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平平立刻不作声了。我拉住平平要他说,可是雄拉开他,说没什么。我不禁着急起来,拉住雄,问她究竟怎么了。最后,雄要我自己去问她妈妈。大年初二,我起了个大早,急急忙忙往她家去。我不停地按门铃,却没有人来开门。我气急败坏地踹了两下门,最后没办法,回家去问妈妈。妈妈也是吞吞吐吐了半天,还是不肯告诉我。我一气之下去了平平家,非要问个清楚。偏偏平平也和他妈妈回乡下奶奶家去了,我只好去找雄。我憔悴地站在雄家的门外,焦急地按着门铃。雄满脸困意地开了门,看见我的样子,吓得醒了一半。“你快告诉我,她怎么了?”
雄犹豫了半天,我气得往他家的门踹了一下。他最后没办法,拿给我一个地址,告诉我,不准说是他给的,然后取了块抹布小心地擦门。我看了看,那是台东某家医院的地址。我道了声谢就往外冲,突然又跑回他家,问:“台东怎么去?你带我去。”
他愣在那儿,抹布掉在地上,嘴巴张得大大的:“给你地址我都很怕她责怪我了,还要我带你去?她好好的时候你怎么不关心一下,一定要她生病了,你才肯回头看一下吗?”
雄怒气冲冲地说,我的眼睛越瞪越大,雄才发现说漏了嘴。他无奈地蹲在地上,叹了口气:“她生病了,我们几乎每个星期都抽空去看她。她憔悴了好多,瘦了好多。你呀!没良心的!你一直没消息回来,她每次都问起你,我们只好说你变得用功了,成绩进步了。她很高兴,她真的很高兴。我们只要能看她高兴,我们就够了,够了。”雄站起来,说:“好,你要去,我就带你去。”
雄骑着他的追风,带着我飙在台九公路上。寒风从袖口灌进来,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冷。只觉得脑门中嗡嗡作响。两个半钟头后,到了台东。在一所疗养院前,雄突然停住了。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去,正看见她,她正和许多病人一起聊天,有许多小孩围在她的身边,一副欢乐的样子。她真的憔悴了好多,瘦得不像样了。可是她的笑容好自信,好灿烂。我不解地看着雄。“她,得了癌症。”雄眼眶红红地说,“但她还能够把欢笑带给大家,我佩服她佩服得不得了。她看起来简直就像健康人一样,她很漂亮,又有爱心,美丽又温柔。但她偏偏得了癌症,癌症呀!她不准我们告诉你,怕害你分心,无法专心读书。看!她多善良,她多爱你呀!”
我听了,傻傻地站在那儿。突然,许多回忆袭上了心头,她的好,她的真,以及给我的一切回忆。我的脑子像被抽空了一样,嗡嗡地响个不停,东海岸、南滨、北滨、七星潭、八仙洞、鲤鱼潭、台东……一个个片段,犹如静止了一样。我脑海中的印象突然醒目起来,心头涌起一股刺痛。我再也忍不住,含泪地站在她面前。她吃了一惊,晶莹的眼眸中也滴下了泪,她转身就往病房跑去。我站在病房外,不断地敲门,但是她终于没有开门。雄过来拉住我,劝我走。我终于站起来,和雄离开了台东。但她在门后隐隐啜泣的声音,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回来了,花莲。我在她的墓前,轻轻地放上一束鲜花,犹如她也这样轻轻地爱我一样。我告诉她,我不再笨了。我考上了医学院,并且当上了医生。她帮助我重生,带给我受挫不折的勇气,但我始终来不及对她说一句:我爱你。
就算生命像尘埃分不开,我们也许反而更相信爱
她对他说,你爱我吗?他说,爱。她说,你会一直爱着我吗?他说,我会一直爱着你。她又说,如何证明?有一天你会变心,会离我而去……如何证明你只爱我?他从厨房里拿出刀,扎入心窝,说,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把自己献给你。
怎样证明爱的方式?怎样说服我们相信爱?
法国电影《爱》,老了的安妮半身瘫痪,丈夫乔治悉心照顾她。她渐渐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语无伦次,有时喃喃自语,有时号啕大哭,像个无助的孩子。最常说的话是“妈妈”和“痛”。苍老的身体、枯朽的面容、呆滞的眼神、不能自主的晚年……无穷无尽的折磨,生不如死。
鸽子飞进来,乔治把它赶出去。他与安妮的生活,不该被打乱,也不该被任何外物介入。如果从二十岁开始相爱、相伴,他们已经爱了六十年。儿女长大成人,人来人去,最后剩下他们两个。陪伴,并且随时准备离家。
那个“家”,是世界。那个“家”,是他们的爱巢。
死亡是否证明我爱你,这是一个谜题。如果爱人活着痛苦,是否忍心与她的身体告别,让她快乐地离去。有时候,活着比死还难受。所以爱情最终考验的其实是人性,关于生与死最真实也最深刻的人性。
我们每个人终究要走上告别的路,连生与死都不能掌控。生,是父母的权利;死,是生命的使然。人生苦短,年华匆匆,等不及说一声“爱”就迅速老去。余下的日子不能自主,每天在与死亡搏斗,人情淡薄,如此卑微。
《泰坦尼克号》里,杰克把生的希望给了罗丝,自己让位,沉于大海。爱升华至生死抉择,令人肃然起敬。爱到一定境地,真的甘愿舍弃生命,只为让她活下去。从此以后,她的眼就是他的眼,她的手就是他的手,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融为一体,不再分离。
倘若无法让生来挽救,只能用死来解脱。这就是电影《爱》表现的主题。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标尺,看你如何衡量。爱能救人,也能杀人,它可以是一艘救生艇,也可以是一柄利刃。它们的作用一致,为了爱。
影片结尾,当安妮再次大声喊“痛”的时候,乔治握着她的手,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我小时候,也没有很小,大概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十岁,父母送我去夏令营。他们觉得这样很好,可以和同龄的孩子一起玩耍。我们的营区是一座老城堡,在森林里面,好像是在奥弗涅区。不记得了。总之,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每天早上六点就要起床,跳进湖里。城堡附近的一个小湖,汇聚雪山流下来的溪水,我们排成两列冲进去。你知道我是一个运动白痴,那里的活动从早到晚排得很满,大概是为了预防早熟的青春期冲动。不过最可怕的是伙食,报到后的第三天,午餐吃米布丁,我最讨厌米布丁。大家坐在大厅的长桌上吃饭,我根本不想吃那鬼东西。有个辅导员对我说,你不吃干净,就别想离开。结果大家都吃完饭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哭。我和妈妈有个秘密约定,每个星期都要给她写信,说好寄明信片。如果我想留下,就画小花;如果我不想,就画星星。那明信片她一直保存着,上面画满了星星。三小时后,我终于可以离开,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发高烧到四十摄氏度,得了白喉。我被送去最近的医院,隔离治疗。妈妈来看我,只能隔着玻璃跟我挥手。后来明信片被我弄丢了,真可惜……”
她安静地听着,不再叫喊,也不再挣扎。他突然拿起旁边的枕头,把她捂死了。
爱是忍受,也是分担。爱能为对方而死,爱也能杀死对方。我愿意用生命换取你生存的权利,以及,除了我,谁也没有权利拿走你的生命。
“我来陪你。一切都很好。”
鸽子再次飞回来,他用黑色披肩把它捉住,抱在怀里温柔地抚摸。放满水,剪下枝头的雏菊,给她挑选衣服,封闭她的房间……最后在给她的信中写道:你一定不会相信,有鸽子飞进来。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从天井飞进来的,这次我终于抓到了它,原来一点也不难。不过,我把它放了……
他带着对她的爱,离开了家。
我结束了你的身体,我的灵魂属于你。
很难做到把自己彻底交给另一个人,不是不信任,而是人最终更爱自己多一些。岁月的生老病死与爱伤别离,真正的担负一定是这样,接受衰老,承受死亡。唯一的区别是主动和被动的关系,是否被迫、嫌恶、厌烦、放弃,或者出于恩情和高尚。人会老,会死,真相要到最后才揭晓。当一切归于寂静,我们其实别无所求。
人生最难是陪伴,最痛是送别。一个陪伴你又送别你的人,当你无法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相信他,会做得如你一般。
“就算生命像尘埃分不开,我们也许反而更相信爱。”
彼此相爱也许更爱自己
“一段成功的恋情,就是一次次地坠入爱河,与同一个人。”
情爱的意义在于,不用去贪爱多少人,却把情贯注在一个人身上,每时每刻。最难忘的电影是《生死朗读》,当中有一句台词:“唯一使人生完整的,是爱。”
爱是什么,它可以是爱情,也可以是大爱。小情小爱里的人,每天欢喜忧愁,平淡中透着世俗里最真实的情深。大爱是另一回事,未必能将爱情进行到底,却能将爱进行到底。它是善心,一个人本性中的良善。
有人对我说,我要的爱情,是平凡中带一点小浪漫。他说,像你这样的人,要得太多、太高,令人抗拒、退缩,对爱本身存在质疑。其实爱很简单。但,要得太少的人,就不能明确爱的基数、质地。爱因为多而满,因为少而空。那些无所需求的人,感情如无底洞,永远不知道至深的界点在哪里。
对爱的理解,其实是非常自我的认知。每个人感触不同,我认同他的,但不能奢求他对我的认同。爱如何,只有心中知晓。不可言说,无法对任何人表述详尽。如果恋人刨根问底对她的感情,回答不出就会遭到质疑,继而觉得是否他并不爱我。这其实是很可笑的事情。把深情深爱放在嘴边的人,未必就真的爱你。
那些真正的爱,是真的在做,而不是虚假的说。
性是爱的表达。身体是一方面,感情的旋涡是核心。通过性更爱对方,或者通过性更知道彼此并不相爱。我至今不知《生死朗读》里那个小男孩到底爱不爱女囚汉娜,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明确地表达着爱。这种爱,是与爱情无关的。
爱到最后,不过是一场幻觉。这是甚为残酷的事情,因为被升华到人性的范畴。换言之,人性中的情爱,是自私的,也是无知的。我们在生活中,并不要求这种蛰伏于人性深处的爱。平淡的才是真实的,除非经历的是虚假繁荣的欢乐。满足自我的爱才会是幻觉,否则,我们的父辈、祖辈,是怎么两个人携手度过一生的。
到我们这辈,却很难再有那样的爱情。他们过的,不是爱情,是人生。但我们要的是爱情,先有爱情,再有人生。所以我们不会如他们那样,牵着一个人的手走一辈子,即使这个被牵手的人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心猿意马、同床异梦。
低劣的爱,是找一个人完成爱的行为。高贵的爱,是一个人也能成全自知的心情。
清醒使我们不会轻易妥协,委曲求全。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分手。彼此相爱,到最后,也许更爱自己。因为我们始终在走一个人的道路,无论在这条路上跌倒几次、偏离几回,无论前方是高山还是荒原,走过去、越过它,到达路的尽头。
在情爱中摸索,最终要超越的是自我,得到的是情感的升华,继而是灵魂的供养。爱的人不会主动提供祭器,只有将自己的血液放出,把空了的身体作为祭台,重新填补。情已死,爱还在,置之死地而后生。
不要让爱成为束缚,画地为牢。没有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丰足。
和Stone是旧友,闲时约会叙旧,聊聊近况,谈感情不如意之事。没有爱情,还有一个老友畅谈。说近来缺爱,于是可以随便和一个人恋爱。又说,我人生的姿态绝不能放低,即使得不到爱。
生命中的不如意,大多是一些细微的感受。投掷大江大浪中,只激起一朵微小的浪花,然后风平浪静。在心理上,新人很难超越旧人,新同事比不过旧同学,新恋人比不过旧情人。一段被看好的恋情,始终抵不过记忆里珍存的初恋。
Stone生命中的初恋发生在二十三岁,这是一个很晚的年纪。对爱情清醒固执、非君不予的观念,使她获得了一份寻常人不会得到的爱情。她毫无保留地投入,浪漫、纯粹、用力。原先,我觉得她是一个冷性的人,及至遇见了、发生了,才知道冷心冷情不是因为找不到,而是因为没有遇到。
但她还是失恋了。她对我说,我不是输给那个人,而是输给了爱情。
很多人,他们没有像Stone这样的朋友。将内心细微的感受、对爱情的理解认知好好梳理一番,做一个客观的总结,然后画上句号。彼此倾诉、倾听、拥抱、忘掉,迎接下一场。看到的人,餐桌上觥筹交错,贴面暧昧虚与委蛇,聊的是欢爱肉欲,去过几次夜店,有过几次一夜情。又或者,出过几次轨,猎过几次艳。
你以为邂逅就不再空虚吗,你以为得到就永远不会失去吗?当然不是。
Stone问我,你相信一意孤行的爱吗?
我相信,这世上有一意孤行的人,却没有一意孤行的爱。
想起林夕的歌词:“彼此相爱,也许更爱自己”,忘了是哪首歌唱的。有生之年,狭路相逢,彼此相爱,成为情人。相爱未必就是一生,情人也许成为仇人。但爱自己,每经历一段情,就更加珍重自己。能量、爱护、信念……一样也不能少。要知道,爱不是别人成全的,是自己给予的——不用求任何人得到。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遇到不顺心的事,往后倒退,再往前走。遇到不对的人,转个身,再从原地出发。
有人问我,失恋时谁比较吃亏。当然是女孩子,不但付了心,也付了身。男女的平衡点只在感情方面,失了心还有人给,失了身呢,没有人再给一个完璧之身。女孩子大方地说,没关系,医术这么发达,如果他介意,就去做手术。又或者,贪一时之欢,觉得这个世界男女平等,用失身换一次所谓爱的体验,没什么不可。
其实在心里,为负你的人失身最不值得。
回归情欲这个话题,觉得情欲始终是孤独的。只关情欲就不能证明是纯粹的爱。男人和女人做ài,男人是为满足自我,女人也是为满足自我吗?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只是少数,在这少数当中,她们也有底线。把身体交给所爱之人,是希望得到他们的珍惜和承诺,我已把自己完全交给你,你也该是完全属于我的。它意味着,这个男人不会再与除她之外的女人发生关系,永远做她的保护伞和港湾。
情欲太美,只有一刻值得珍惜。真正的信仰,是要把它看作平常,亦无贪求。
太多太多男人以身体试探你的心意,表达他对你的欲望。无论这个与他发生关系的人是他爱的,或是不爱的。如果你推拒,他会觉得你矫情或者心中有鬼。你的顾虑是,这个对我提出要求的男人是否真的爱我,他会对我一辈子负责吗?他的顾虑是,会不会让你怀孕,以及这是不是你的第一次。
无论你是否经历,不管你是十六岁还是三十岁,都不要把身体轻易交给一个男人,即使你非常爱他。爱是会变的,有可靠根基的关系尚且破裂,何况只是一句空口之言、一次不足五分钟的见面。
我知道你担心的,亦了解你想要的。你爱他,用身体证明,以为从此就可血肉相连,一身一心。后悔吗?没有人能在被弃之后说不悔。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无论身心,失去只能证明爱过你,而非我爱你。你以为爱你的人不在乎你的身体是否为他保留最初的贞洁吗?再花心的男人,感情上都有洁癖。无论有过多少女人,他爱你,便希望是你的第一与唯一。他将以此判定,你,是可与他一生一世,还是只一朝一夕。
那个被我拒绝过的男孩子,多年之后对人说,当初我追她,只是觉得她冷淡,不轻易让人靠近。我只是想要了解她的内心世界。他忘记当时写过多少封情书,打过多少次电话,等过多少个夜晚……他就算记得,也不愿意承认了。
旧日喜欢沦为今日谈资,往事只能哀而不伤。无论我们经历多少次情,都要保持起码的心灵的洁净。那个伤害过你的人,你只能恨他一个,而不能把这种受伤的情绪转移到另一个爱你的人身上,成为对这个世界怨愤与责难的借口。
要相信自己,让你交付身心的人一定是爱你的,愿意担负你一生。那些所谓的好感、喜欢、追求,甚或爱,要辨别它的真假。有些人出于征服心,有些人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有些人只是好面子,和别人打一个赌而已。
证明爱的方式,唯有时间。时间会过滤掉感情中的渣滓,解决信与不信的疑惑。爱过的人,要记得。给过的情,要承认。对那些曾经喜欢自己、向自己告白的人说谢谢,记得他们的真诚与付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人生岁月里,他们给过温暖,给过爱意,孤独的时候陪伴,失落的时候鼓励,哭泣的时候拥抱,微笑的时候追随。
“那个第一次向我表白的人,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人生的第一次被爱。”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也许,做了一件事之后就永远也不要再去想是对或是错,因为,无论对错,都已经做了,都已经无可挽回。就如同一颗完整的西瓜,一旦割开就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球。
三月的天气明朗而洁净,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微风轻轻地吹着,太阳暖暖地洒在街道上,海面上微微泛着波浪,使人忍不住想放松脚步,享受一下这诱人的和风与温暖的阳光。目光呆滞的小鱼失魂落魄地走在那条长长的情侣路上,对眼前美丽的景色视而不见,只是机械地挪动着脚步。她不知道要走到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不停地走,也许,只有不停地走,才能证明自己没有倒下。从一个小时之前,吴原在红茶馆说分手开始,小鱼就开始神游太虚。“小鱼,你很好,但是和你在一起我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小鱼觉得一件事很讽刺或很巧合的时候就会想笑,这次,小鱼又想笑。“那么,你找到有感觉的人了?”
“是的。”
吴原从来都是那样的诚实,就算会让人心碎也不肯说谎。小鱼扯了一下嘴角,努力地想挤出一丝微笑。最后却发现,对于嘴巴来说,这是一个难度系数很高的动作。当一个相恋三载的人很诚恳地说,我对你没有感觉了,我们分手吧,正常的人会如何反应?大骂他一顿?还是拼命地追问是谁?还是努力地挽回?还是说祝福他?小鱼不知道。她默默地起身,“只要那是你想的,我会答应你。”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小鱼在心里补充了这句话,心却仿佛被蜂蛰到一样狠狠地痛了一下。那又如何呢?当那个人不要,就算拥有所有的一切又去给谁呢?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多美好的语句,多浪漫的誓言,只是在他离开后,回忆这些言语,已成为一种讽刺。小鱼照样的吃饭,工作,睡觉,沉默,发呆,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周末时会去CD店里淘淘宝,兴致好的时候去时装街购物……生活是不管你快乐与否的,而日子,不管是否有太阳,都会一天天的过去。小鱼不想吴原成为自己滞步不前的理由,总是怀念某个人或某件事物,会让自己忧郁,觉得仿佛被整个世界辜负,而不让自己怀念的惟一办法就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小鱼开始上网玩MUD,在论坛发帖,在网络游戏里消磨着时光,在灌水的生活里送走寂寞。操纵着那个陌生而熟悉的ID学习、练功、睡觉、吃饭、喝水……很无聊,但是,时间过得很快,而小鱼希望的,也就是让时间尽量的快,最好快得一转眼就白了头。认识末末是在一次战斗中,小鱼被人偷袭,半死不活之际,被末末救了。小鱼很客气地说了一声谢谢,末末就很豪爽地说能搭救MM是自己的荣幸,然后提议结伴闯江湖。看着末末的名字,小鱼忽然就想起初恋时那个男孩纯真的双眸。因了这个名字,小鱼开始和末末一同去行走江湖。依旧是练功,杀人、吃饭、睡觉、喝水、再练功,再杀人,再吃饭,再睡觉……
小鱼总是觉得寂寞。深夜在网络上游荡的人,有几个不是寂寞的呢?如果不是因为寂寞,又何必来上网?但上网只会让人感觉更加寂寞。可是,不上网,又能做什么呢?
末末刚刚大学毕业,在另一个美丽的城市等待分配,朝气蓬勃,意气风发。比小鱼小两岁,小鱼却觉得自己比末末老了至少十年。末末和小鱼到处去练功、杀人,总是给小鱼讲一些开心的事,但小鱼总是心不在焉。末末总是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小鱼你快被打死了,快逃跑呀,在发什么傻?小鱼就呵呵一乐,跑去休息睡觉,让末末在那里打,等末末快被打死的时候小鱼再去打。不知道什么时候,小鱼开始喜欢和末末一起在游戏里到处游荡,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到处流浪着,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一日,和高手对战。小鱼看着荧屏上那个静静的ID,和那些滚动着的文字,突然就有一种风雨同舟的感觉。仿佛整个世界的人都抛弃了自己,只有他还一直在那里。小鱼莫名的就喜欢了末末。但小鱼也知道,自己面对的只是一个虚幻的ID,而自己喜欢上的,也只不过是自己想像中的幻影。在网下,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有优点有缺点的人,而表现在网上,只不过是一个用符号代表的ID。又去练功,又去杀人,末末突然就问:“小鱼,你相信自己会喜欢上一个自己想像的人吗?”
“是的。我相信。”小鱼在心里默默地补充道,因为我正在经历。“小鱼,我突然厌倦了这个游戏,我想在现实中好好的过日子,以后我会少上线,不能再陪你了,你自己要保重。”过了很久,末末传来一句话。小鱼看着那些没有生命的文字,突然眼睛就有些湿漉漉的:“我明白。我祝福你,希望你开心。”
“小鱼,你要保重身体,不要总是泡在网上,晚上早点睡觉,按时吃饭。”
“嗯,我知道。你也是。我倦了,要睡觉。”小鱼没有再等末末传来消息,关掉电脑,爬到床上去发呆。懂末末就像懂自己一样,如果末末不做决定,也许自己会悄悄地淡出吧。这样的决定也很好,网络的归网络,现实的归现实。而从心上拔掉一棵小苗,远比拔除一棵大树容易。无论如何,是末末让那段无聊的日子稍微加上一点色彩,要忘掉,还是需要时间。没有了末末的游戏,仿佛变得极为无聊。小鱼删除了游戏,开始专心写文章。偌大的房间里,小鱼听着音乐,看着杂志,突然就觉得满坑满谷的无聊、寂寞蜂涌而来,心灵的堤岸在寂寞的洪水冲刷下,决口,扩散……漫过四肢百骸……
那一个时刻,没有吴原,没有末末,没有MUD,没有战斗……一切都没有,只有铺天盖地的寂寞。只有上网。深夜的网络,寂然无声,只有鼠标和键盘发出的声音伴着小鱼,小鱼在自己的留言板上肆意地灌着水。伴着敲门声,末末的头像在QQ上亮起来,看着那个灰色的头像变为彩色,小鱼突然就想落泪。明明知道一个人在,他却从不出现,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这是不是一种残忍?
“小鱼,不要折腾自己,有时候,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你为何还出现?”
“我……”
“算了。我无意说什么。你说得对,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小鱼。”
“嗯?”
“我想了很久,给我们一个机会,让现实延续网络,好不好?”
“不好。我的生活很平静,很安宁,我不要别人的打扰。而我要的,你也给不起。”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
下线,关机,小鱼木然地坐在椅子上。机会,不是别人给的,如果想去追求,只管去追求,不用理别人是否同意。人总有犯傻的时候,就连末末也不例外。所有的承诺都是空的,都会烟消云散,都只是没有把握时拿来骗自己的谎言。曾经说过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的人,此刻已形同陌路,而今天再说这句话的人,会不会也在明天成为路人甲呢?
和生命打赌是最不智的一种行为,因为抱的希望越大,往往会输得越惨。小鱼不敢期望自己会赢,因为知道自己输不起。不去付出,便不会得到,而想当然的,也不会受伤。经过一家水族馆,小鱼呆呆地看着那些在鱼缸里悠闲来去的鱼,它们五颜六色,身姿优美,但却只有小小的一方空间给它们。那干净美丽的玻璃缸给了它们安全又平静的生活,却也圈住了它们自由的心。当一只鱼为了安宁幸福离开熟悉的海洋,出卖自己的娇美,沦为人的玩物,是多么的可耻。有一天,如果它们能回归,它们还能适应原来的生活吗?如果真的有一片海洋可供选择,它们是否会为了自由而勇敢地放弃安宁?是否会为了自由的呼吸而选择危险?
一只鸟,在笼中困得时间太久,安逸的日子太舒适,是不是就会丧失了飞的能力?当笼子打开,天空就在眼前,它会不会因为惧怕那片辽远而不敢再展开双翅?
一个人,熟悉了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不是就不敢再改变?
小鱼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悲观消极的,明明是喜欢着末末,为何却又会拒绝他?难道只是一个吴原,就斩断了自己对美好的追求吗?
回家的路上,小鱼很茫然。生活到底是需要改变的,还是不需要改变的?而这些,只有在做完之后才会有答案,不去做,永远也不知道答案。走到楼下,小鱼的手机响了。是末末打来的。“小鱼,抬起头,向前方看。”
小鱼疑惑地抬头,一个穿着咖啡色休闲装的大男孩,背着一个简单的旅行袋,静静地站在楼道口,手中拿着手机,对小鱼微微地笑着,一口白牙在夕阳里微微闪光。“小鱼,追求是不需要别人同意的,对吗?”小鱼突然就啪嗒啪嗒的开始流眼泪。这个世界多奇妙,能碰到这么一个人,触及到灵魂最深处的柔软,小鱼不知道该喜悦抑或该悲伤。末末猝不及防地闯进了小鱼的生活,小鱼却无所适从。看着冰冷的屏幕,小鱼可以轻易地拒绝末末,而当看着末末温和的眼睛,拒绝的话语却怎么也说不出。也许,是不想拒绝。那天,小鱼写了一篇《我已醉去》的文章贴在论坛上,整个论坛都感受了小鱼纷乱的心情。“他是一瓶酒,让我醉去。酒醉时的美好,我要尽量的享受。因为我知道,酒醒的时候,我会被头疼折磨。但,至少还有回忆可以安慰自己。”
看了那些散乱的文字,末末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地哼起羽泉的《彩虹》。“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如果明天你的心,依然还在流浪,我愿意承受这份爱,陪着你打造一片天地,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每天都是一出戏,无论情节浪漫或多离奇,主角是你,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有时天晴有时雨,阴天时候我会告诉你,我爱你,胜过彩虹的美丽。”
唯美的歌词,略带吵哑的声音,听着听着,小鱼不由得想睡去。也许,真的是醉了。末末很快找到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在这个城市里停驻下来,和小鱼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分享着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欢喜。天气晴朗的夜晚,刚好是周末,而末末的公司有聚会,小鱼爬到天台上去望着星空发呆。这个干净的城市里,可以看到明亮的星空,黑色的天幕偶尔还有流星划过,快得用眼神都来不及捕捉,更别说在流星陨落之前许下愿望,那也许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吧。浪漫而美好的日子,总是虚幻得像一场梦,也许只有在梦里,才会有这样的幸福。爱情的期限,到底是多长呢?在吴原的身上耗费了最美丽的三年时光,换来的只不过是一句我们分手吧。那么这一次呢?如果这一次投入,结局会是怎样?
小鱼沉静地想着,自己已经不是十八九岁可以不顾一切的年龄,而末末还年轻。以后,他还会遇到无数个优秀的女子,而自己,中人之姿,又乏才学,只不过是虚幻的网络上一缕游荡的魂,无意中遇到另一缕同样孤独的魂,很快地相熟,这种熟悉感模糊了大脑的正常思维,但总有一天,大脑还是会清醒的。楼下杂乱的脚步声惊醒了小鱼,看一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小鱼自嘲地一笑,想不到自己像傻瓜一样在这里坐了三个小时。看到一个美丽雅致的女子扶着东倒西歪的末末走上楼来,小鱼不禁一愣。“小鱼,我……我回来……回来了。”末末口齿不清地说着话,小鱼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他喝醉了吗?谢谢你送他回来。进来坐一下吧。”小鱼打开门,将末末扶到客厅里,一边让客。“不用客气。我是他公司的同事,我叫林晓,叫我晓晓就行了。怎么称呼你呢?”林晓微微一笑走了进来,美丽的眼睛看着小鱼若有所思。“我叫何小鱼,你直接叫我小鱼就行了。”小鱼将末末在沙发上安顿好,端来两杯水。“原来是何小姐,我没有听方晨提起过你。啊,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开车来的。”林晓微微一笑,优雅地站起身来。“林小姐慢走。谢谢你送他回来。”小鱼打开门,微微笑道。“我和方晨很熟,你不用客气。”
“再见。”
“再见。”
送走林晓,小鱼呆呆地看着窝在沙发里睡着了的末末。现在的末末已经很少穿休闲的T恤衫和牛仔裤,现在的他穿西装打着领带,英俊逼人,只有熟睡时的容颜,依旧纯真得像一个孩子。想起林晓挑衅的语气和挑战的眼神,小鱼不由得苦涩,在网络上,他会是小鱼一个人的末末,在现实中,他却是很多人的方晨。末末,为什么你会这样硬闯进我的生活呢?小鱼低低地问着。我们是不同的人,因为彼此的不同而相互吸引,但,我注定会失去你。这是一个失恋的年代。阳光照进窗子的时候,小鱼才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末末正蹲在自己面前愣愣地看着自己。“小鱼,你怎么哭了?”
小鱼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脸,才发现脸上湿漉漉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喝太多的,公司好多人一直地灌我,我才喝醉的。”末末歉意地说。“没有关系。昨天是你的同事林晓小姐送你回来的,你星期一上班记得跟人家道谢。我去煮早餐。”
“小鱼,都这么久了,为什么你始终不肯敞开你的心接受我呢?”末末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小鱼切菜。小鱼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切菜。“你还是忘不了他吗?”
小鱼停下手中的动作,关掉煤气,抬头直视末末。“末末,我想我们要好好谈一谈。首先你要知道,我大你两岁,而且我根本不适合你,适合你的是像林晓那样的女子,这不关我忘不忘掉谁的事。”
“什么年龄的差距?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么在意这个?又关林晓什么事?她只不过是公司的一个同事。你只不过是想为你不爱我找借口罢了,而容许我住在这里也只不过是因为我硬闯进来,你根本一点都不爱我!你不如直接对我说不爱我我更能接受!”末末尖锐的语气深深地刺痛了小鱼。“是的,是的,我不爱你,我根本一点都不爱你,我讨厌你,我就是忘不了他,除了他,我谁也不会接受!这样行了吧?这样你满意了吧?终于证实你的猜想了对吗?你可以安心了,你不用理我了,你开开心心地去找那个半夜一点还不辞辛劳送你回来的女人吧!”
小鱼推开挡在门口的末末冲进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锁上房门,末末在门外急急地敲门。“小鱼,是我不好,我不是故意的,你开门让我进来好不好?”
“小鱼……”
……
小鱼躲在被窝里无声地流着泪。爱情里总是有很多的猜疑和嫉妒,让人失去理智。自己真的爱上了末末吗?也许吧。但是,他注定不属于自己。小鱼决定向公司申请调去北方的分公司。也许,离开能解决很多很多事情。跟末末说的时候,末末没说话,只说了一句“我倦了,想睡觉。”就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小鱼不由得有些想笑,什么时候两个人回避问题的方式变得如此的相像,都学会了用睡觉来搪塞?就连大白天也不例外。小鱼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一些简单的行李,房子是租来的,末末继续住,阳台上养的花,也一并拜托给他。末末不说话,只是沉静地看着小鱼忙忙碌碌收拾行装的身影。“小鱼,只要你想的,我都会答应你。但是,无论如何,你都要记得,我会一直地站在这里,一直地注视着你。”看着末末忧郁的眼神,小鱼有一刹那的后悔,到底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呢?也许,做了一件事之后就永远也不要再去想是对或是错,因为,无论对错,都已经做了,都已经无可挽回。就如同一颗完整的西瓜,一旦割开就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球。来到陌生的城市,小鱼有些无所适从。空气里不再是湿润的泛着清新的味道,天空也不是蓝得透明的宝石,这个城市的空气干燥得出奇,而这里的人们,也许因为天气太冷,一律裹着厚厚的棉衣,缩起头颅,弯着腰,蜷起手指,令人想到弯曲的虾米。末末每天都会打来电话,追问小鱼的行踪,吃饭没有,穿得暖不暖……很啰嗦,但隔着遥远的距离,却给小鱼一种温暖的窝心的感觉。过去的朋友因为离得太远,都渐渐的淡了联系,只有末末,始终每日一电,风雨不变。小鱼想,也许,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吧,在没有自己的日子里,末末会遇到更加优秀更加美丽的女孩,然后,他会悄悄的从自己的生命里淡出,淡出,终止无影无踪。情人节的时候,满街的心形巧克力和玫瑰大热卖,刚好放假的小鱼却无处可去,自告奋勇的替同一个办公室的小由值班。在小由和她男朋友感激的眼神里,小鱼看见自己孤单的影子。看着小由在男孩的呵护中甜笑着远去,小鱼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情人节,是属于有情人的节日,对于没有情人的人,这个日子跟其他的三百六十四天没有什么不同。还是上网。信箱里有末末的一封信,附件很大,小鱼收了足足有20分钟才收下来。伴随着羽泉《彩虹》的音乐,一个FLASH动画在小鱼的一个笑脸中徐徐地展开,画面一帧帧铺开来,有甜笑的小鱼,有发呆的小鱼,有忧郁的小鱼,有做饭时的小鱼,放风筝时的小鱼……最后的画面是两张组合在一起的图片,末末沉静地看着戏水的小鱼微笑着,画面上用一种古老的字体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小鱼,我爱你。请你嫁给我。小鱼不记得REPLAY了多少遍,只记得最后关闭时被泪水打湿的纸巾几乎将废纸篓塞满。小鱼闭上眼睛,靠在椅上休息,如果末末这会儿就在身边,该有多好,不论他是不是真的情人,至少可以安慰一个时刻的孤独。“请问这里有一位叫何小鱼的小姐吗?”一个人捧着一束玫瑰站在公司的门口,因为背光而立,小鱼看不清来人的模样。“我就是,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我想请一位叫做何小鱼的小姐嫁给我,让我照顾她一生一世,不知道她愿意不愿意?”突然改换的声音吓了小鱼一跳。“末末?怎么是你?”小鱼又惊又喜地看着眼前的末末。一年不见,他依旧是帅气得令人心折。“是的。是我。我知道,你要的只是一句承诺。但是以前,在我自己都不能肯定自己的时候,我给不起。现在,我能给得起,小鱼,你愿意接受吗?”
“可是,我给不起。”突然吹进来的冷风让小鱼冷静了一下。“但是我知道,只要我要,只要你有的东西,你一定会给,对吗?”
“是。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那么,我要你的爱。”
给,抑或不给?
爱,抑或不爱?
小鱼突然就愣住了。
我们结婚吧
在这个城市我度过了29年。我用了13年的时间来忘记自己。可是还是不行。我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女孩。那个彷徨的年代。那样真挚的感情。那个女孩带着我的孩子终于消失在学校后面那条小河里。我没有来得及和她说最后一句话。我怀着深深的愧疚。对她,还有我们的孩子。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在16岁的那年夏天就已经枯萎。
两千零二年秋天的时候我经常在NET上玩整个下午。我泡在聊天室跟随便什么人套磁。我也知道这很无聊。可是我找不到别的事情来代替这种无聊。遇到桃子。那个女孩子曾经天真地认为我是一个在自动献身的女人面前仍然会坐怀不乱的男人。所以她想尽办法通过木鱼来认识我。我还记得那时候我故意操了一口蹩脚的山东话跟她犯贫。桃子第一句话问我的就是,你的山东话是哪里学的?
那时候我就傻眼了。这让我的自尊心严重受挫。所以我也不客气起来。第一次通电话自然不欢而散。之后一段时间没有联系。然后我换了手机号码。我早已忘记了桃子的声音,只记得是满嘴软软的普通话。我告诉桃子我很饿,我要去吃饭了。我们回头再聊。然后匆匆下线。烧水。准备泡面。每天晚上我都会吃很多的泡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觉得孤单。很希望有一个温柔的女人为我准备一些美味的食物。可是,我身边所有的女人都只是想和我上床。爱不爱我,愿不愿意为我做些什么都是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所以我不再询问。只是等待。
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欲求不满的女人。她们总是想要和各种各样的漂亮的男人上床。即使她们自身没有任何优点。但是,她们是女人。这就是男人最致命的弱点。我不是玻璃也没有性功能障碍,而且我的身材长相绝对是众多女人心仪的那一类。自然女人都会送上门来。我从不拒绝。因为没有理由拒绝。我29岁。独居在这个繁华城市的一幢28层的公寓里。没有固定的女友。没有打算过结婚。没想过要有一个可以拥抱的孩子。我喜欢从15层俯视这个城市的感觉。那感觉就像和一个清纯的女孩做ài。看到的未必真实。可是我喜欢自欺欺人。
又想到桃子。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我在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面前竟然无动于衷的。我拒绝和那个妖娆的女人做ài。我不想看到那个女人丰满的身体,感觉厌恶,还有绝望。
那个时候我想念在我16岁的时候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子。她的身体柔软而单薄。我爱那种肌肤的颜色。我爱那样无助的眼神。那是如此清澈的一个女孩。在我的身下疼痛地绽开。那是怎样都不会再有的清纯的女孩。当天使离开。地狱的门就已经对我敞开。我无法不去面对。我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我把所有的钱换了一个100平米的公寓。现在的我身无分文。我惟一能够谋生的手段就是写字。我编着一个个或动人或凄惨的爱情故事来打动人。骗取微薄的稿费用以支付我庞大的网费和香烟钱。我吃泡面和过期的沙丁鱼罐头,拒绝面对除了木鱼以外的朋友。我曾写过一个流离失所的女作家爱上出版商人的故事。没有美丽的结局,只是因为无法抗拒的寂寞而完成了人与人之间看似美丽的邂逅。爱与疼痛,童话和伤痕,最后全部分崩离析消逝不见。曾经有远方的陌生女人看了后写mail告诉我,她说世界上并非只有欺骗和苦痛,真正的幸福总是悄悄隐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你应该寻找这些快乐的因素,而不是只种植颓败枯萎的花朵。
我笑着看完她的来信,没有回复。我从来不觉得人性的脆弱可以来判断这个世界的是与非,也不否认幸福的所在。生命始终是幻觉、甜蜜、痛苦、微笑、流泪、拥抱、伤痕、相守、告别、富足、贫穷、快乐、饥饿、阳光、泥泞。最终却都还是消失。故事就永远都是故事。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
所以我也只能够来编写爱情,却从不经历。
我让自己相信这是惩罚。然后心安接受。桃子从NET中走出来并最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已经窘迫很久。我的经济拮据。经常是几个月无法写出任何文字。没有任何收入来维持我的生活。我在NET中投入了太多的金钱和时间。那是我惟一可以倾吐的世界,我无法走出。
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木鱼带着桃子来看我。因为木鱼告诉了桃子我现在几乎没有钱吃饭。我的钱全部花费在了网费电费水费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上面。而且我的生活混乱。已经在崩溃的边缘。桃子突然说想要来看看我。她当时说,我想去看他。这是木鱼后来才告诉我的。
不能否认。桃子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之所以我用女子这个词语来形容,是因为我不知道桃子是不是已经是一个女人。她有一张青春的脸。以至我无法从她的脸上推断出她的年龄。这对我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打击。我笑着对她说,你已经让我吃惊了两次。这本是个意外。接下来桃子缓缓地走向厨房去准备我和木鱼的晚饭。她已经带了很多新鲜且美丽的蔬菜来。木鱼则留在了我的电脑前。他很热衷于看我写的那些支离破碎的爱情小说片段。他说,我喜欢这样的破碎。总比你为了赚钱拼凑起廉价的文字真实。我说,真实不能当饭吃。我很贫穷。我不得不靠骗取眼泪来赚钱。你应该知道。木鱼说你已经把爱情写死了。
我说你丫的少来这套吧。
这不是因为我把爱情写死了。那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爱。
死亡是我一直期待的结局。我不管什么人性觉醒不觉醒的。那都是唬人的玩意儿。我只知道,我现在很饿。木鱼白了我一眼讪讪地离去。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盘刚刚出锅的红烧茄子。他冲我吼,小子,吃饭!
我掐了烟。走进客厅。面向厨房的大门敞开着。我能看到桃子忙碌的身影。一瞬间突然无语。吃饭的时候桃子坐在我的对面。木鱼在我的左面。我喜欢吃新鲜且美丽的蔬菜,讨厌油腻。桃子做的这些刚刚好能满足我的要求。我很卖力地大口大口地吃着这些美味的食物。这中间我看了桃子三眼。她都是在微笑着看着我吃。我低下头。像头狼一样席卷着餐桌。恍惚间我听到她对木鱼说,他吃饭的样子好有趣。然后我抬起头看了她第四眼。她有些慌张。面对我的注视有点不知所措。我对她微笑。我说,很好吃。这中间我们没有喝酒。只是吃饭。像亲密的家人那样。气氛温暖。吃完饭,桃子抢着收拾。我和木鱼就像大爷一样腆着肚子坐在沙发上看片子。木鱼边看片子边环顾我这里,说,像个家的感觉了。不错,不错。我说,现在感觉你们是主人。我是个来蹭饭的。不过这也不错。你们以后经常来。我至少能吃到像样的一顿饭。怎么就不会照顾自己呢。
桃子的声音。
我怔了一下。转过头。
桃子站在客厅的门口,温柔地看着我。你这里太乱。我帮你收拾一下。我没有拒绝。事实上那个时候我已经无法拒绝。之后桃子成了我这里的常客。我是说,她经常会不经意间就出现在我的厨房里,然后陪我一起吃晚餐。之后替我收拾屋子。最后,天黑的时候离开。我从未送过她回家。木鱼说,桃子对你这样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我说,我不知道现在是怎样的状况。那一天我去雍和宫的时候突然觉得凄凉。我发现我对桃子的感情已经开始转向温暖的一面。而且我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这样一种感情。同样,我也不知道怎样去对待一个愿意为我做饭的女人。我害怕伤害。于她。于我。不玩游戏不写字的时候,我会看一些或新或旧的碟片。有充满愤怒和颓丧的,诸如《发条橙》、《猜火车》和《不夜城》。我喜欢那种纯粹和尖锐的感觉,撕裂最后一点伪装,疼痛到淋漓尽致。偶尔看一些滥俗的港片。国内的演员最喜欢周星驰,这个带着阴影总是在剧情中嘻哈扮演不得志小人物的男人。他演绎的疼痛是在不经意间流露的,一点一滴慢慢渗入。
我在看碟的时候会不停地吸烟。眼里耳里是华丽的场面和恢弘的声音。就像《不夜城》里的金城武。束发黑衣独自走在歌舞伎仃,背影颓丧而仓皇。这是一种关乎生存的躁动和边缘地带的飘零生活,在安静祥和的夜里永远找不到自己的归属。29岁独居的男人都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看到邻居夫妇温暖的笑脸。身边还有可爱的BABY。心里酸楚。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还是会不断地找上我。我只去她们的房子。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差别模糊。很多时候我会以为自己是一个禽兽。只是为了身体的某种欲望而为所欲为。可恶的是我在桃子面前却会完全改变。
在她的眼里,我的生活单纯、拮据、懒散,就是我的概括。桃子还是经常地带一些我喜欢的蔬菜来。她已经习惯照顾我的生活。一开始我还在拒绝。之后也慢慢习惯。人都是这样吧。品尝过大麻的滋味就会开始依赖。虽然我还未曾上瘾。可是已经安于习惯。习惯了每天晚上吃到新鲜清淡的蔬菜。习惯开始变得整洁的房子。习惯桃子的出现。木鱼告诉桃子我是一个玻璃。我对女人的兴趣远不及对他的兴趣。那时候桃子觉得很诧异。后来就相信了。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对投怀送抱的女人无动于衷的。可是我会。同理可证我是不正常的男人。所以桃子就更加的放心。我没有告诉桃子我是怎样一个生活糜烂的男人。我当然不会说。我从未对桃子表示出任何的好感以及任何要求。
桃子是聪明的女人。所以我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尽管我们从未做ài。
因为桃子,木鱼也经常出现在我的房子里。我知道,木鱼对桃子的感觉远超过我。可是我不会说出来。吃过饭。木鱼说我们去喝一杯。我点头。“男孩女孩”里的歌手还是十年之前的那些人。我很奇怪他们能够如此地坚持。十年,很长,长到可以让一个人忘记自己。我和木鱼坐在前排中间的位置。点了10瓶喜力还有3包“555”牌香烟。两个女歌手开始唱《Tne men who sold the world》。我们点上烟。木鱼说:“桃子,你和桃子……”然后停下来。我用力地吸了一口烟。“木鱼,说下去。你想要问我什么?”
“桃子,她应该是爱你的。”
我无语。“桃子好多次都跟我说过她觉得你不是玻璃。”
“我身上会留下女人的味道。桃子是个聪明的女人。”
“你爱她么?”
“木鱼。我知道你爱桃子。”
木鱼怔了一下。我继续说:“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退缩?”
木鱼没有回答。我继续吸烟。《Perfect love gone wrong》的曲子开始弥漫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我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知道我所有的事情。我很感激有你这样的兄弟。无论你做什么事情我都会支持你的。木鱼,不要犹豫。”
“桃子爱你。”
我笑了笑:“木鱼,我不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
轮到一个看起来面容沧桑的男人开始唱《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我和木鱼已经喝掉了30瓶喜力。抽掉了7包“555”牌香烟。啤酒和香烟的混合味道让我感觉像巧克力般融化在嘴里。那种甜腻的味道让我有呕吐的欲望。木鱼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不停地跟着台上的男人一起唱《It's gone dark hot night》。我跑进洗手间。蹲在肮脏的马桶旁边。拼命地想要把那种巧克力的味道从胃里清除掉。男人的歌声还是可以清楚地传进来。我很想问随便什么人,这惩罚何时才能结束?
凌晨3点。我和木鱼摇晃着从“男孩女孩”出来。木鱼的车停在路边。我们搭车回我家里。路上神志不清的木鱼一直在叫桃子的名字。我看着车窗外流动的景物开始想要离开。桃子约我在Soho新城下面的上岛咖啡馆见面。我们第一次如此正式地坐下来交谈。她说:“我可不可以做你女朋友?”
我哑然。我没有打算要对桃子说我要离开。本来在这个故事里我就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角色。我想,这个消息让木鱼来告诉桃子会比较恰当。我温柔地对桃子微笑。我说:“我对女人没兴趣的。”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你身上总是有女人的香水味。”
我耸耸肩。表示无奈。“我不是好人。我也不知道你是怎样知道我那次失态的。我可以告诉你,我从来对女人的要求不会拒绝。女人对我来说本来就像衣服一样的无所谓。你最好弄清楚。”
我的声音变得冷酷。眼睛盯着桃子的脸。桃子低下头。猛地抬起头,说:“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肯爱我。”
我没有说话,决绝地离开了咖啡店。没有回头。踏出大门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啜泣声。我不知道一个女人哭泣的声音会如此绝望。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亲爱的,如果让我早些遇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爱你。可是,现在,我要离开。”
去机场的路上我打电话给木鱼:“我去重新做人了,你小子在这里好好过吧。房子钥匙在门口的地毯下面。有空的时候帮我打扫一下。没准儿哪天我就会回来。”
木鱼在电话的那一段小声的抽泣:“你要快点回来。”
“我知道。祝你们幸福。BYE。手机等下就关了。就这样吧。”
我微笑着收线。然后把手机放在出租车后坐的垫子下面。总会有人捡到它。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觉得像是永别。在这个城市我度过了29年。我用了13年的时间来忘记自己。可是还是不行。我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女孩。那个彷徨的年代。那样真挚的感情。那个女孩带着我的孩子终于消失在学校后面那条小河里。我没有来得及和她说最后一句话。我怀着深深的愧疚。对她,还有我们的孩子。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在16岁的那年夏天就已经枯萎。离开,也许会是一种解脱。来到新的城市。南方的空气里都会有一种湿润的味道。我开始重新编撰我的小说。小说中总有一个美丽清纯的女人叫做桃子。他,一个29岁的独身男子。总是会对桃子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新一年的秋天来临。我站在15层公寓厚重的玻璃窗后面眺望曾经的城市。我终于可以开始忘记自己。我开始习惯怀念一个叫作桃子的美丽且清纯的女人。亲爱的,如果让我早些遇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爱你。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
今儿中午笨哈哈地写便笺,拍了几张照,为了参加一个挺清新的豆瓣活动:“你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是什么?”
的确,郭大先生没说过什么情话给我。写在便笺上的几句,也都是写在短信或者聊天记录里,没有面对面的。倘若有,敏感如我,哪怕只有一个字,也不会忘记。当然,我记得面对面的,让我觉得温暖的细节。去年我去北京出差一个月回来,我们俩一起吃饭,走出饭店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浓。一起等车,一点点秋凉,我拢一拢风衣的前襟,手很自然地低滑进他的掌心。上了车,一起坐在后座上,他伸出手来。我不明就里:“哈?”
他握住我的手,很轻柔的一声:“手。”
一瞬间,我觉得这个城市亲切极了。另一次,我加班之后走回家,跟他发短信,他叫我走路别听MP3,不安全。过了一阵子,我到家了,手机放在一边,去洗澡,回来看见他的两条短信。第一条:到家了吗?
大概五分钟后,没有得到回复。又一条:呸。我笑死了。他去西安,我去送站。行前种种不顺,我不敢提。他牵了我的手走进软卧候车室,而之前我因为不知道他买的是软卧票,在人满为患的大候车室里遍寻他不着,好容易才挤出来,站台票叼在嘴里,包抱在胸前,极其狼狈。我们还没有坐下,他就说:“三儿,我把票丢啦……”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知道。”
开始检票了,我天然呆地东张西望,他突然在我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下:“我走啦。”
我待在原地不能动,连句再见也说不出来,必要的叮咛也没有,只听见自己的心怦怦怦怦……他又从排队进站的人群里折回来,说:“哥哥到西安给你买馍吃……”
去年郭大生日,我跟他在饭店门口闹了别扭,一个人走回家。他也被弄得心情不好,回家了,一路给我打了许多电话。我执拗起来,手机设成静音,到家就直接扔在包里,其实知道他打来了,只是不想接,心想过一会儿他也就睡觉去了,明天就没事儿了。第二天一早起床,才发现数不清的未接来电,上午也还在打来。我不知如何是好。一直到中午才鼓起勇气发了条短信过去:生日快乐呀。他回:快乐个屁!你咋不接电话!
我心想完了完了他一定是生气了,当然他也该生气……他说:我这年纪也经不起啥意外了……你再这么折磨我,我就砍死你!
这之后,他再也没提起这件事,直到有一次我问起,才知道他后来又从家里出来了,到我家附近找我到很晚,最后只好去网吧上网,看我是不是在线,能报一声平安。耽搁到快天亮才回家。第二天见我还是没消息,还以为我被抢了……
当然,两个人在一起,让对方失望的次数,觉得justsoso(一般般)的次数,通常绝高于这些动人细节出现的频率……然而,记得哪一半,忘记哪一半,全在于个人的选择。现在我这样想,最动人的情话,除了那句“嫁给我吧”之外,是没有声音的。
感谢你曾带给我的美好
从今往后,恐怕不会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么久了。
她的名字好听得像是诗句中的唯美字眼,我就是喜欢这样夸张我喜欢她的情绪,因为我喜欢关于她的一切。
2004年,我上初一,她从深圳回来,跟我同一个班。我们那里是梅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对于她时髦、干净的装扮,班里的男生使尽所有手段,想引起她的注意。而我,在一旁默默地没什么动作,却始终不服,不服这些男生的低俗。看到那么多男生写情书给她,我心里不知道怎么办,怕有一天她跟哪个男生拍拖了。那时的我为人中庸不做作,所以很多人对我很好,她也是对我很好,这跟她对其他男生不同。每次感受到这种不同,我的心里就会泛起痴情的涟漪,微微地荡漾个好几天。我想,这就是老师说的情窦初开吧。
我跟她的英语在班上都是一二名的,老师就把我们调到同一桌,这着实让那群男生眼红,而我也饱受他们的调侃捉弄。我们每一次对话的内容都是我晚上回想的素材,白天倾尽努力博得她的注意,博得她的笑颜,这些都是我在学校最美好的事。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的这些心情,包括我喜欢她的这个事实。
每天早上,我会故意很晚来学校,这样我会在她眼前走过,这样我就能受到全班的注意,最重要的是她的注意。她那时对我说,我这样看起来很酷,这句话我记到现在。我那时带几本要用的课本来学校,晚上也不带书回家,但就是这样,我的成绩也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因此,我又引起她的注意,得到她的称赞与佩服。总之,跟她一起的初一,我卖着各种萌,既傻又天真。
上了初二,我们不在一个班,我还是默默关注她,偷偷让自己被她注意到,甚至创造天衣无缝的偶遇,我乐此不疲。这时,她的成绩越来越差,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身边很多女生喜欢跟我说话,就像我喜欢跟她说话一样。我好多次都萌生出跟喜欢我的女生在一起的想法,但是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校园或教室窗外时,我又让自己喜欢她这个事实更加坚定了。
我一直想,她这么美,绝对可以当明星了,就像王心凌那般娇小可爱。那时的我看起了中国古典书籍,深受那种诗意生活的影响,我喜欢把我喜欢的东西诗意化。所以,她在我心中被诗意成一个仙女,在我的世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甚至写了很多诗去抒发那种未能说出的情感,我用各种拙劣的手法改编别人的诗。我写了好几个笔记本,现在成了我最亲切美好的回忆。2007年,我考上县重点高中,而她在另一所普通高中。我与她的轨迹渐行渐远,我真的很可惜这种发展。我与她的邂逅只能局限在短暂的车程中,我甚至说不上话,打不了招呼。高中的时候,我怀疑她可能都忘了我了。高中的时间,全被繁重的学习占用了,我是这个时代洪流中的一员,渺小得像是漂流在洪水里那一团蚂蚁中的一员。我很平凡地过着高中生活,枯燥无聊得像夏天的知了。
2010年,也就这样了,我考到广州普通的二本学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估计没什么人听过。我之所以报考完全是冲着“工程”两个字来的,再者我这分数已尴尬到无法选择更好的学校。
我喜欢的那个她复读了,这也是我后来打听到的。
大学的第二学期,我逃课回梅州五华,一是因为复读的好友考试了,考完可以一起疯狂,而那时刚好又好像是什么节日来着。
我回去的时候,他们一考完就一起K歌、抽烟、喝酒、吃鱼生,到处疯狂,十足的街头混混儿。就在那天晚上,我做出了疯狂的举动,那时我还在日记上写道:“我将要做出这件事,我不会后悔,我不想人生有个遗憾,我不想人生平平淡淡。”事实是那天晚上,我借着QQ跟她表白了,我直接一句“我喜欢你”就发送了过去。她回了QQ,表示不相信,而我说了一堆让她相信。那时我就想,我只是说出来,其实不抱希望能与她在一起,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奇迹,而我不怎么相信奇迹。天亮后,我跟几个好友在一家面馆吃早餐,接着发生了一个奇迹,从那儿开始,我就相信世上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我们取名奇迹或缘分。我放下那几个朋友和刚上的汤面追了出去。我叫了一下她,她回过头,惊讶得像是受了刺激。她一手捂着嘴,表示无法相信。
“我去收拾一下行李,你等我一下。”
后来,我与她聊了一天。从冰室到超市,再到面包店,话说个不停,笑声不断。刚好是她生日,她送了我一只杯子,我请她吃了蛋糕,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天。
回到学校,我们整天通话,我开始寻找各种便宜的打电话方式。我们聊到深夜两三点,她说以前,说关于我们的初中生活,读她的日记给我听。那时我们虽然不是情侣,但我确实像恋爱中那样甜蜜。在这之前,我跟她说过我喜欢她,我不要求她喜欢我,而她也表示要跟我当普通朋友。因为她确实被我感动了,她说她无法相信我喜欢她那么久,而且发生在一个男生身上。因为我是真心的,因为我是痴情的,所以她决定让我追她一段时间。
2011年,我在车站接她并送她去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很艰难地才找到她的学校。我帮她办完手续,铺好床铺,买好生活用品。在吃饭的时候,她委屈地哭了,她不敢相信学校的环境,偏远简陋,她不相信奋斗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堪入目。而我看着她,心莫名地被刺痛。我想抱着她,我想帮她擦泪,但我最终只是说了没用的安慰话语,因为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不可以这样做。晚上,她憔悴地站在车站送我回去,满眼的不舍、不习惯,并说我回去要发个信息给她报平安。那时,我真感觉到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我从来没有那么“Man(男人)”过。我对我这一天做的事很骄傲,这也是我最想做的。
回到学校,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用QQ和电话联系,说着身边一堆不痛不痒的话,但我们就是很开心。有一次,她受委屈了,气得不想说话,后来跟我一聊起来,她又没事了。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一跟我聊天心情就会莫名地好起来。这对我简直是天大的鼓励啊,上帝知道我听到那句话多么开心啊。
但是,美好的事情不会一直很美好地向前发展,好像是固执地想要证明“美好的东西是短暂的”这条真理。从几次聊天中,她向我透露说她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她说我听了不许不开心,当时我用慷慨的心态表示接受这一切,还解释说:“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你当然可以喜欢别人啦,一早我就说我喜欢你,我不要求你也要喜欢我啊。”事实上,我心里开始很矛盾,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觉得我会无法忍受的。但我接受了,因为她拥有这样的魔力。
后来我们的谈话,她说她不够好,不适合我,而我是个优秀的男生,也不适合她。我说这不重要啊,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啊,我们不是很聊得来吗?你不要感到有压力。那时,我一直在欺骗自己,一直想说服她别那么早放弃我。
在那段时间,我不断升华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此时她嫌我太好了,有时候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2011年的冬天,我承诺要陪她过圣诞节的,我还提前买了礼物。
她的QQ心情在那段时间更新得很频繁,全都是关于她喜欢的那个他。我无法视而不见,我也感到自己无法承受自尊的重压,萌生了放弃的念头,虽然一想到没有她就会难过。
我一直很讨厌冬天,尤其是那个冬天,家里发生的事就是冰雹打到我的心里,那个刺痛冰凉啊。我完全无法开心起来,而她在那段时间也没联系我,我更是没有心情联系她。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星期,她的个性签名更新了:“我喜欢你,一想到就让我开心到无法入眠。”当然,我知道那个“你”不是我,我实在难过啊。她怎么可以像我那样喜欢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我呢?那晚,我喝了两瓶啤酒,喝到全身发冷,坐在电脑前听着悲伤的歌。10点,她发来一条信息:“好久没跟你联系了,最近天气转凉,你要注意身体啊。”要是以前的话,我看到这条信息该是多么高兴啊。可是我开心不起来,我一直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可能,像冬天的啤酒,我心灰意冷。我忍着发冷的身体,斟酌着在手机上打字,像以前那样要足够引起她的注意。我不断删了又写,因为这就是我最后留给她的文字了。我写道:“我要离开你了,是永远离开的那种。在最后,我希望我的离开是骄傲的。感谢有过你的岁月。”信息简单到足以让她一辈子记下来了,我这样想。在按下“发送”的一刹那,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心刺痛了一下,随后化作无声的冷笑。我不知道我在嘲笑着什么,我只知道我做什么表情都不对,我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安定。
几分钟后,她回了信息,内容是:“我想说你是骄傲的,你在我心中一直是骄傲的,与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岁月。以后你要幸福开心地生活,就算我们无法在一起。”我只是草草地看完,不敢看第二遍。我怕自己会留恋,我怕自己太卑微,我怕自己不够骄傲。
第二天,我在删掉她QQ的时候,看到她的个性签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喜欢你很久的人不再喜欢你了,从此不在身后保护着你”。在没有她的日子,我只是失意地生活着而已,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日子没有像我之前想的那样难过。
2013年2月27日,她早已不在我的世界,我用文字把过去的她深深地纪念着。
美丽的她就像我生命旅途中的一道美丽风景,我在里面流连忘返,最终我还是无法拥有。
我想,我们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像你人生中的美丽风景,你只是留恋地感受一番,始终是无法拥有的。现在,我知道,我应该感激她,她给予我美丽的过去、亲切的回忆。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许以别人一生的美好,我们应该感谢那段时间赐予我们美好的那个人,并时刻怀念。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1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2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肺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坨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位置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3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做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淤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
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4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5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6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愿我如星君如月
郭大十一期间有工作任务,随时待命,不能出城,我们就在本市找地儿逛。晚上喝了在伪皇宫买的白酒,在瑟瑟的夜风里暖暖地走。回家把买的点心和巧克力放进冰箱——拉开门,冷藏室里灯光亮起。我突然有点儿被触动,像要哭出来。郭大一个朋友的妻子先天脑血管畸形,她告诉他,我们别在一块儿了,我不一定哪天就没了。他说,那咱们结婚吧,过一天就享受一天。那个很冷的冬天,他的妻子在ICU,已经没有医治的价值。医生劝他拔管子,他舍不得,还是坚持了几天。一天夜里,郭大打电话给我:“三儿,要是我有那天,你就做主把管子拔了吧。”我赶紧把话题引到别处,但眼泪已经哗啦啦掉下来。那年圣诞我们一起去看午夜场的《非诚勿扰2》。李香山对芒果说:“果果,我想了……我们在一起那几年,叫幸福。”
我想起郭大的朋友,目送妻子离去的时刻,心里会不会涌起这样的话。今天晚饭说起他的几个朋友,都是在小圈子里找对象结婚,偏偏我们俩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谁知道为啥咱俩就认识了。”他说。“你还后悔啦?”他笑,我也笑。前几天,一个朋友问我喜欢一个人是否需要理由。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让我举出几条喜欢郭大的理由。我略想了想,大概说了五六条,说完又解释说这些其实都不是真正的原因。“那是什么原因?”我无言以对。在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瞬间,我拉开冰箱门,发现塞得满满的冷藏室里再没有空间,傻站了一秒钟,把东西都重新摆放——我突然想到了答案:我爱你,是因为你这样的一个人,居然真的存在,而我们居然又以男人和女人的身份,在你未娶我未嫁的时候,相识了。如果你不存在,如果你我不相识,如果我们有家室或心有所属,如果有一个时刻我们都不想再继续……可是这些如果都一一破灭。你从那么浑不吝的一个你,变成这样温良的一个你了;我从那么悲观的一个我,变成这样温温热热的一个我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从不因为我是女人,就故作骄矜,一定要印证你怎样怎样待我好,才肯咬着牙给一点儿回报。我对你的爱,与你在一起的意愿,也从不羞于让任何人知道。就像今天,你远远笑着向我走过来的时候,你在商店里四处找我的时候,你冲着我父母嘿嘿傻笑的时候,你把买的酒藏起来逗我说丢了的时候,你在出租车里还牵着我的手的时候……我觉得人生对我没有任何亏欠,一切都太好,我甚至怀疑你这个人是不是我的臆想。所以我要死死抓着你的胳膊,靠在你的肩膀上,闻着你衣服上的味道,来确证实实在在的快乐。曾经很艰难的时刻,我问过你是否觉得认识我有些失策,你答:“没你失策。”我答:“如果这算失策,那我愿意再失策一万次,生生世世失策下去。”
这段对话发生在好几年前,但你最好记住它,因为它永远有效。
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1
他问:“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让你感到生活充实、让你挺起胸膛不断往前走的,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他也笑了:“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
佛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注定从此碌碌无为!你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当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时,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他抢过了佛的话:“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佛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得幸福和快乐就会被你视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也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乐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永不停止。”
他问:“那我活得岂不是很辛苦?”
佛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他摇了摇头,又笑了。
2
他问:“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要善待一下爱我的人呢?”
佛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他苦笑了一下:“我想我不需要。”
佛说:“说说你的原因。”
他说:“我对爱情的要求较为苛刻,我不需要这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我要求她是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怜悯、宽容和忍让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但我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如果她对我的爱夹杂着这些,那么我宁愿她不要理睬我,或者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来得及退出来的时候。因为感情只能是越陷越深,绝望远比希望来得实在一些,绝望的痛是一剎那的,而希望的痛则是无限期的。”
佛笑了:“很好,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3
他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儿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儿,却常常发现长得比她漂亮的女孩儿呢?”
佛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世界上你是爱她最深的人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佛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诚而深切的。”
他有些惊讶:“哦?”
佛继续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爱她,因为你爱的不只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内心。”
他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疼惜她的孩子气。”
佛笑了笑:“时间的任何考验对你的爱恋来说算不得什么。”
4
他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佛说:“那是因为潜移默化中,你的心里已经将爱情转变为亲情。”
他摸了摸脑袋:“亲情?”
佛继续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亲情,你会逐渐将她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诞生伊始上天就安排好的,也是你别无选择的。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要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他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佛笑了笑:“爱是因为相互欣赏而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他沉默了,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5
他问:“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那个时候我很爱她,只是她那个时候并不爱我,可是现在她又爱上了我,而我现在似乎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佛问:“你能做到让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想起她吗?”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想我不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有意无意中想起她,或者同学聚会时谈起她的消息,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接到她的来信或者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莫名地激动和紧张。这么多年来单身的原因,也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忘记她,或者我在以她的标准来寻觅着我将来的女朋友;可是我现在,的确不再喜欢她了。”
佛发出了长长的叹息:“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然而你的心走过了一段长长的旅程,或者说你为自己的爱情打上了一个现实和理智的心结。你不喜欢她也只是源于你的这个心结,心结是需要自己来解开的,要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人总要有所取舍的,至于怎么取舍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谁也帮不了你。”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目光静静地望向远方,原来佛也不是万能的……
6
他问:“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像我这样辛苦地去爱一个人,是否值得呢?”
佛说:“你自己认为呢?”
他想了想,无言以对。
佛也沉默了一阵,终于又开了口:“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你只能无怨无悔。”
他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懂了,他用坚定的目光看了佛一眼,再也没说话。
永远不要放弃你所爱的人
凯伦像每一个好妈妈一样,当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开始运用各种方法,准备让她那三岁的儿子米凯接受一个新的亲属。当米凯知道这个将诞生的宝宝是个女孩,便每天趴在妈妈的肚子上唱歌给自己的小妹妹听。凯伦怀孕的过程很顺利,直到分娩时,才出现了困难。阵痛历经了数个小时,难道真的需要剖腹生产吗?凯伦咬紧牙关坚持着,在经历过数不清的阵痛后,米凯的小妹妹终于诞生了。但这个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很糟,她整夜号啕不止,家人只好叫救护车将她送入圣母医院的新生儿加护病房。日子过得很慢,小妹妹的情况愈来愈恶化。儿科专家告诉凯伦夫妇:“希望很渺茫,你们要做最坏的打算。”
凯伦和她的先生联络当地的墓园,为小女儿找了一块墓地。米凯在家里请求父母让他看看自己的妹妹,他要唱歌给她听。周末就是葬礼举行的日子,也是小婴儿在加护病房的第二周,米凯一直吵着要给妹妹唱歌。加护病房是不允许小孩子进去的,但是凯伦不顾一切反对,她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带米凯进去。如果他现在不去看妹妹,可能就再也看不到妹妹活着的样子了。凯伦给米凯穿上了一件超大号的旧西装,小男孩就这样光明正大地走进了加护病房。米凯看起来就像一只会走路的大衣箱,但是,护士长认出来他是个小孩子,就大声嚷着:“马上把这个小孩子带走,小孩子不准进来。”
凯伦的母性权威突然显露出来,平常态度温和的她,眼光冷冷地逼视着护士长,神色坚定不移地说:“他如果不给他妹妹唱歌,是绝不会离开的。”
凯伦把米凯抱到妹妹的床边,米凯注视着这个小婴儿在生命战斗中战败的样子,开始唱起歌来。米凯用他三岁纯真的声音,唱着:“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ay……”(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当天空灰暗时,你让我幸福快乐……)
突然,小婴儿有反应了,她的心率变得平稳起来。“米凯,继续唱。”凯伦激动不已,鼓励儿子继续为妹妹唱歌。“Youn ever know,dear,how much I love you!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亲爱的,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有多爱你!请别将我的阳光带走……)
这时,小婴儿原本艰涩勉强的呼吸,开始变得很平顺,甚至像小猫呼吸似的呼呼作响。“米凯,继续唱。”凯伦似乎看到了希望。“The other night,dear,as I lays leeping,I dreamed I held you in my arms……”(亲爱的,有一天晚上,当我入睡,我梦见我将你揽入我的臂膀……)
米凯的小妹妹似乎在哥哥的歌声中放松了,她渐渐地进入梦乡,阴霾被一扫而空。“米凯,继续唱。”护士长的脸上也布满泪水,凯伦更是容光焕发,拼命鼓励儿子继续唱歌。“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请别将我的阳光带走……)
葬礼的计划取消了。第二天,小婴儿已经完全康复,可以出院了。所有人都说这是“哥哥的歌唱奇迹”。医生们也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是米凯的不放弃救回了妹妹,这是爱的奇迹。
但是有如果,也还是要爱你
陈清扬说,……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全部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王小波《黄金时代》
那一天,拖着墨绿的皮箱,在寒气中走出机场,地上的积雪清清亮亮。我决定结束流浪,开始按部就班的生活。5月,第一次见你。我K歌到疲惫,靠在你的肩膀上,把“轴”字描在你的掌心里。你送我回家,牵手走那一段安静的路途。上次见面,我们站在街边等出租车。我的手那么默契地滑进你的手里,清晰地听到心里传来的叹息。我们照例并排坐着。你一定没意识到,这是第一次,在车上,你主动伸出手,把我的手攥在掌心里。就因为这件小事,我把脸扭向车窗,对着飞驰而过的城市风物,偷偷笑了。你同样不知道,只是一次寻常的晚餐,我就暗暗积攒了那么多细节——我问:“你有酒窝吗?”你说:“没有啊。”然后你从对面伸手过来,手指点在我的脸颊上,说:“你这儿有一个酒窝啊。”我抬头望向你,你笑着,手指还停在我的脸上,触觉温软。你提到你的一个朋友,说:“要是我们结合了,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结合”——我还是暗自打了一个激灵。即使早明白自己不该纠结在你脱口而出的戏言里,可还是欢喜了。去火车站的途中,一路堵车。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忐忑。我怕你见了我,并不高兴,反怪我添乱;又怕你琐事缠身,并不希望我看见你的窘态。我还想,如果你的家人来送你,我远远看见,就原路折回,只当是没有走这一趟,决不叨扰你的生活。是的,我连见面时的呼吸也反复练习,我连伪装成不知你这一趟经历了多少波折的话语和表情也排练停当。把站台票衔在嘴里,冲进候车厅,抱紧黑色背包,攥着手机,一遍遍在人群中找你。跑向软卧候车室的时候,手机蜂鸣,高跟鞋嗒嗒嗒一路脆响,我已经耽搁了40分钟,内心惶恐。终于站在候车室的玻璃门前向里张望,按掉电话,回头就看见你。看见你,那一瞬间,我听见坚冰坍塌的声响,远远传过来;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终于摸到一面墙壁。你笑了,拉着我的手。好吧,我又暗暗记下:这又是第一次,在白天,在人声鼎沸的地方,你拉了我的手,旁若无人。该说些什么呢,我说我害羞了,你一定笑我,一定不信。可是,是的,我害羞了。即使只是因为你在候车室里一直拉着我的手,把包里的东西七七八八地展示给我看;即使只是因为你把我带来的益达欣然地塞进了行囊里,又把你妈妈给你带的牛奶塞给了我;只是因为我们一起走向对面的书报亭的时候,你一直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就初恋一样脸红心跳起来。我没听到检票的广播声。所以你把检票口指给我看的时候,我还是懵懂辨不清方向。可是你突然就俯下身,亲了我的脸颊,说:“我走啦。”那么快,又那么慢,闪电一般,让我呆立在原地说不出一句话。直到你再折回来,带着仿佛要把我撞倒的力量走近我,重复了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哥哥回来带馍给你吃。”我多恨自己居然不懂得挪动双脚上前紧紧地抱你一下。那一刻的我,多不像我呀。我多想瞬间就成了日常的模样,像之前跑来送你一样决断,像任何一次跟你斗嘴一样神气活现……可是因为你在候车厅门口的一个笑容,因为你留在我掌心的余温,因为你俯身的一个吻,我就只能像17岁的小女孩一样,丢弃所有的清高伪装,无所适从地对你微笑,望着你走远。我见证了这个命途多舛的假期,心下虽然不舍,可见你释然,竟比自己休假还高兴。终于,你回身高举车票向我告别,神采飞扬。我还是站在那儿,直到连你的剪影也不见了,才走出候车厅,走下静默昏暗的出站台阶。正午的阳光照过来,我从人群中穿梭而过,红了眼圈。更早的时候,我以为我只是喜欢跟你在一起的新鲜刺激,我以为我头脑如许清楚,不会再无端陷将进去。然而,在那些黄昏和雨后,你坐在我对面,娓娓述说着你的生活;你微微闭了眼,告诉我:“三儿,我看见你的书出来了……”我已经在自作多情地纠结——有一天我成了别人的妻子,这些话,你又能如此心无芥蒂地对谁说起……我总能背出你在短信里写给我的话:喝多了我也这么想,三儿,我想看到你快乐地活着……三儿,我很好……我感冒了,在喝你买的三个九,味道好像卡布奇诺……我从山东买了些煎饼回来,给你留了一盒……
我明白,我拼命构筑的堡垒,早就溃败一空。候车的时候,我在手机里记录着什么,你要看,我就躲开。你同样不知道,每见你一次,我就要在手机的备忘录里记下一笔。这一天,在候车大厅,是我们的第二十二次见面……即使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最后,我还是虔诚地写下:亲爱的,愿你否极泰来。今晚,我收到了你发来报平安的短信,这才从躁郁的两极中脱开身来,打开电脑,写这一篇笨拙的文字。就在此刻,音响里的歌儿一遍遍唱着——“如果没有你没有过去,我不会有伤心;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戒掉你
1963年,美国西部。他们在断背山相遇。
这个故事里,爱情褪去性别,回归最初的本质,直觉。不知道多少人看过,有些人或许难以接受同性间的相爱,因价值观对这部电影嗤之以鼻。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核,以及映照出的人最真实的本性。当我们面对爱情,其实无从选择。
十八年的时光,1963年至1981年。
两个西部牛仔在断背山相爱,后又分离,各自组建家庭。如果没有那段经历,相信他们的人生就此走向平淡,以及衰老。如果无缘,四年后就没有那次宿命的相见,经过时间的过滤,爱意非但没有逝去,反而更加强烈。那个叫埃尼斯的男人,四年前还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大男孩儿,也招架不住爱情的突然闯入,以一种让他完全意想不到的面目去面对。
所谓爱决定怎样的人生,真是如此。
想想我们,平凡的人过平凡的生活,经历平凡的爱情。你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遇到一见钟情的人,也不知什么叫真爱。因为根本无从遇见,无从经历。大多数人的轨迹是,出生、成长、读书、工作、相亲、结婚、生子、老去。生存不是生活,这是我们来到这个世上首先面对的难题。也就是,我们为了生存在做最大的努力和退让,包括看似与之无关的恋爱与婚姻。
每一个年龄阶段,要做每一个年龄阶段规定去做的事情。十几岁时读书,二十几岁时工作恋爱,三十几岁时成家立业,四十几岁时达到人生的巅峰……近来父母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老了,你要赶紧成家了。不只是我,很多人、太多人,在这个不上不下的年纪,要面对无数重压力和不得已,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你是要坚定一个人的道路走下去,还是随着一大片人沉入看得见的人生。
倘若不是坚持,我已看见未来的我,将是怎样平凡庸碌的样子。大学毕业后,假使幸运,和一个朴实真诚的人恋爱结婚,为他生儿育女。工作不再是重心,完全归属家庭,为丈夫、为孩子,渐渐地,忘却当初因着理想碰壁流下泪水的自己,那个不甘心被现实击垮的自己。如果不幸,连恋上一个人的机会都没有。蹉跎几年,不好不坏,接受安排,生老病死。
也许过几年,我会接受命运给我的安排,不忍父母老去还为我操心。我想他们好,必得忍住心中感受的所有不好,假装无事……那也是几年之后的事情。而现在,我想为自己踏踏实实诚诚恳恳地活,随心而活。放下所有人的负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但,真正打动我的台词是那句:“I wish I knew,how to quit you。”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戒掉你。”
李安凭此片获得第一个奥斯卡最佳导演奖,这句话成为当时风靡美国的经典台词。太多盛名,包括震慑灵魂的“断背山之恋”。而我看到的,是人如何突破内心禁忌去寻求一次活着的价值,在平凡的一生中找到不平凡的刻骨铭心。
我们拥有的本来面目,是一个不辨是非、不知所为的孩童,父母告诉我们怎样去走,老师告诉我们怎样去学。同学、朋友、同事、客户、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他们在不同的位置,以截然不同的处世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世俗即内心参照的规则,因了参照,过得从来不自我。
爱是我们的里程,一旦起程,所有懦弱不安将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勇敢、坚强、独立、无悔。人生无悔,选择怎样的生,便怎样的活;选择怎样的情,便为此倾国。
他死后,他开车来到他的故乡,见到他的父母。房间依然保留儿时的样子,仿佛他从未离开。抚摸小时候玩过的玩具,打开窗户,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天空,苍白静寂,如同当下的心情。故人不在,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
他发现遗失的衬衣,衣袖残留干涸的血迹。那是十八年前,初次到断背山,临走之际两个人打架,他的血留在了衬衣上。他偷了这件带血的衬衣,珍藏起来,外面罩着一件深蓝的牛仔服,是自己的。
他带走两件衣服,最后看一眼他的家。骨灰没有撒在断背山,葬于家族墓地。
“每一个不懂爱的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然后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的人却不敢再爱了。”
屋外,晴朗的天,仿佛十八年前的夏天。一切似乎未变。埃尼斯打开衣柜,两件衬衣完好无损地挂在柜门上,旁边贴着杰克寄给他的明信片。美丽的断背山,象征他对他的爱。
“I swear……”他说。他终于懂得这份沉重的爱,以他悲惨的死,还原一生的爱情。衬衣变了位置,格子裹着蓝色。生前,杰克守护两个人的爱。死后,换埃尼斯来守护。不管是谁,他们的爱情就如苍郁挺拔的断背山,饱经时间的侵蚀仍坚固如初。
“I need your love in my life,I want to spend time till itends。”
“我愿与你,相守终老。”
而我也知道,有些情终将消失,有些人也终于忘不掉。
二十一,告别,以及怀念
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在贵州大厦1005室。ALOHO跟我说,不要让我耽误了你。然后他去洗手间。我对着镜子穿衣服。眼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流下来了。想到去年的这一天,我和鱼买了我的新睡衣新拖鞋新牙刷然后我说我要进驻你家里。那一刻虽然他没有说话,可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的犹豫。现在我才明白,所谓要彼此互相了解原来都是自欺欺人的事情。花了七天时间才写完了《新不了情》。结尾的时候发现曾经刻骨铭心的日子竟然已经遗忘。
我忘记了鱼是什么时候接受我,也忘了哪一天决定要好好的和POLO在一起。我甚至忘记了和ALOHO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纠缠的。突然开始憎恨。没心没肺。曾经我会说二月十四日相信爱情。可是现在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相信了。最近抽烟抽得很凶。抽到自己都觉得没什么需要,却仍然还是在抽。原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现在竟没有理由。和AHALO有十五天没有见面。在这期间我们一共发过三条短信,都是有来无回的那种,慢慢也就淡忘下来。
在这期间的某一天晚上,我冲动地坐了最后一班车去天津找SONIC。出站的时候我看着SONIC的脸突然想要流泪。那夜的风很大。我们在滨江道的麦当劳坐到十一点然后回他家。他用铅笔和纸张画国网VI的设计草图,我赖在沙发上用他的电脑和QQ上的陌生人调情。在网上遇到小普。我问SAVE是否还记得他。SAVE说和你有关系的男人那么多我怎么可能都记得。我说算了。SAVE说,说吧。我知道你想说。我说,我不想说了。他说那么些年前的破事儿了你怎么就还总惦记着。我说我根本没这意思。他说那为什么不说了。我说我嫌累,我懒得说,我去“传奇”里杀人你该干吗干吗去吧。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普,曾经他给我的伤害在我的心里已经萎缩成了一个点。如果不去抚摸就不会有任何感觉。现在这个点突然自己跑出来告诉我说,嘿,我想要你感觉到我的存在,所以请给我以抚慰。我不想要这个该死的污点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所以我破例很温柔地告诉他我现在很忙,有关谁需要谁来抚慰的问题我们可以等我回北京之后再说。
在SONIC的家里,我很难集中精力来面对有关男人的问题。小普给我撂了句狠话就忿忿下线了,他说行,你丫的,我也不是非要死皮赖脸的跟你这儿凑,你不想跟我说话就直说。我正琢磨着怎么把狠话砸回去的时候,SONIC拖拉着拖鞋晃过来跟我抢电脑看电影。我只能关了QQ老实地让位置。看电影的时候SONIC把我拽过去抱在怀里。我们的手指纠缠在一起。这时候我突然放松了下来,感觉是在家里般安心。有一个男人的温暖。漆黑的房子里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电影结束。我和SONIC躺在一张床上。
可是我们没有做ài。
他只是抱着我,紧紧地。
他抚摸我的身体。用舌头和手指给我温暖。我忍住呻吟,也没有回应拥抱。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突然希望起自己能有荡妇般的勇敢,我想,做下去吧,如果我会快乐。心里已经没有愧疚。二月的天气,空气里已经开始温暖如春。春天要来的时候任谁也无法阻止。就像曾经POLO在我心里留下的那些痕迹一样。无法抹去。第二天早上我回到北京。破例倒了两趟公车回家。看着这个仍然旋转着的城市,心里空白一片。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去另一个城市,在一个男人的床上睡了一晚然后又一个人回来。这看起来十分可笑的事情因为我并没有和SONIC做ài而变得讽刺。
看到不凡的留言,他给我讲一部法国电影。那电影对白里说:我们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再去拥有爱情。当面临绝境后,可能才想去拥抱整个世界。我阻止不了自己的死亡,因为我没有钱。我们拉勾吧,好好做自己。终于看完了完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仍然会流泪。还是在凌晨才能睡去。闭上眼睛的时候就已能够看到曾经那些走进过我生命的男人的脸。他们像哑剧演员一样不停地对我说话,可是我什么都听不到。CET4的成绩揭晓。我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遗憾是必然的,我讨厌重复。和ALOHO终于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说,我们仍然是朋友,不是么?当时我只是冷笑。除了做ài我们还有什么关系?抛开了这层见不得人的关系,我们什么关系都不是。我一个人去新天地SHOPPING。划爆了两张卡。一共两千块。我整整两个月的生活费。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新生活开始了。因为我又贫穷了。
母亲总是在问我六级要什么时候考。我回答,就快了。六月是漫长的一个时期。因为它是夏天。因为它有考试。我不得不买了很多本书。不停地告诫自己,听力听力听力,做题做题做题,考试考试考试。除了这些我什么都懒得去想。事实上我也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去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凌晨。我躲在学校公寓昏暗的厕所里抽完了最后一包有关我这些日子所有记忆的520。该结束的,都结束吧。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小段从昌平赶来。我们去游乐场度过了我们二十二岁的第一天。小段只送给我一句话做我们的生日礼物。他说:“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我们只能继续挥霍。”
我听得感动地流下泪来。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我在我最好的时候,爱过最值得我爱的人
吃火锅,郭大特意点了两盘我爱吃的虾滑,而我只顾着玩他的新手机。回家的路上因为什么而起了争执,初夏的黄昏里满是剑拔弩张的火药味。下班的、买菜的、聊天的、带着孩子的人穿梭而过,我和他却静止在燃烧的情绪里。他索性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扔在我手里,自己则背对着我躺在小区广场的长椅上,“你不是爱玩儿吗,拿去玩儿个够吧。”不一会儿他居然真的睡着了,扯起了鼾声。那天他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没心没肺地把自己的手机也拿出来,往他的新手机里用蓝牙发了些东西,又设置了我的来电头像和铃声。翻他手机里的备忘,只有一篇诗词,第一句的前两字是我名字的谐音。我看看他,他正双手环抱在胸前睡得很沉,于是我打消了自作多情的念头。他的睡姿乍看上去十分强硬,又似乎笃定我不会因为赌气而把他一个人扔在这儿,所以毫不设防。新手机的电话簿只有我一人。收件箱:媳妇、媳妇、媳妇……发件箱:媳妇、媳妇、媳妇……已拨电话:媳妇、媳妇、媳妇……已接来电:媳妇、媳妇、媳妇……
天色一秒比一秒更暗,我不知道他在梦里是否依旧余怒未消,我猜想他内心在对抗的东西比任何人的所见所感都要多得多。后半个小时里我和着他的鼾声轻轻哼着歌,没去叫醒他。后来他醒了,起身牵起我的手就向前走,好像刚刚的对峙只是黄粱一梦。昨晚赵小姐约我吃晚饭,结果她临时有急事加班,我在单位等了她仨小时。席间她说起最近发生的事,欲言又止。我想起一个故事,讲给她听。2009年初我恢复单身,相了一次亲。他请我吃牛排,追忆少年时不上进,大学托了父亲的关系才勉强有得读,因此本科和研究生的七八年时间里卧薪尝胆,立志要把虚度的年华迎头赶上。他说他曾经有每天长跑的习惯,一直坚持到研究生毕业前……一个晚上,他又去校园的操场上跑步,中途突然心有所感,停在路边痛哭失声。“这七八年,我除了考过很多试,读过很多书,一片空白……要是别人问我:‘你这些年都做了什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想爱,想对我爱的人好,想有爱恨情仇,想回答问我的人:‘我爱过,我爱过她;我在我最好的时候,爱过最值得我爱的人。’”
我对赵小姐说,你过去老是陷在卑怯里,认为这世上不会有男人真心对你,所以你对别人的好意也都敷衍;现在有了两情相悦的他,即使要走一些弯路,总归算是一件好事——你我都不是强大和孤清到可以放弃爱的权利的人,我们的本性都未必乐观,且有女人特有的患得患失——说到底,谁不渴望有这样一个他,让我变得更坚强、更聪慧、更乐观、更无所畏惧;我不再是孤单的一个,这个混沌的世界原来也可以空气清新,充满希望。我不能给好的感情下一个定义,但我趋向于认为,满足上面那些条件的,已经算是好的感情。我愿意为之付出所谓的青春,不与任何琐碎锱铢必较。
飘洋过海来看你
欣荻最后飘洋过海远嫁澳洲,而甘田德继续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偶尔惭愧更多的是遗忘,生活很快就会重新开始。世间事总是阴差阳错,太仓促,形不成拥有。
我是冷陌桑、王欣荻和甘田德爱情事故的见证人,我们一起花消了大半的年轻岁月,最后各自散去。欣荻和我是同学,我在开学后数周,才拎着一个装不下几件衣服的旅行袋去报到,神色漠然,在陌生的校园里逛了一圈随便拦了个人问女生宿舍在哪里?上课前有人来找我说她叫欣荻是班长,有需要的地方尽管找她。
而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欣荻就是带我去宿舍的那个女生,她可以算是我在那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我们的交往并不顺利,常常的争吵。理由是我散漫无规,迟到早退或者不来上课,王欣荻统计着全班的出勤状况,而每次填着我名字的那横行里都是圈圈,在清一色的勾勾里显得突兀而不好交代。我无数次地答应她,不让她为难,而事实却是屡教不改。我们还争吵的原因就是她认为我总是和她作对,其实我当时几乎和所有的人作对,并不特别针对她。谁也不会想到,快毕业的时候,我和欣荻居然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那个时候已经常常不在宿舍睡,遇到查房一向安分的欣荻就会伪装成我瞒过那些值夜的教工。我们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父母曾经身居高官显位呼风唤雨,所以我们的幼年时代有着极其相似的经历。不断地迁移着住址,换着城市,被老人抚养大,父母们因为忙着在他们的人生拼搏奋斗而在我的童年的记忆里成为了两个陌生人。欣荻在16岁时回到上海,读书用功上了重点高中然后考上大学。我混混沌沌居然也搏到了这个高彩,上大学的目的对我来说就是我自由了,放飞出去,是难以再收回的。
毕业的时候,欣荻顺从她父亲的安排进了一家大公司,照例从基层做起,不出两年,就尽显其才干,面对百般挑剔的客户,总是能得体大方处理得八面玲珑。因为花了大量精力投入在工作中,她始终独身,父母也不着急,只是叮嘱着她抽空去考研,对她的严格要求并不因为她已是成年人而降低。欣荻就是家中的孝女,对于婚姻大事,既然未曾遇到良人,也就得过且过的耽搁着。只是常常约我喝茶,神色中难免写着落寞。她曾是全系公认了的贤妻良母,每次聚会总是挑起买汰烧的活计,当念书到了最后每个人都忙着拍拖,她还是一贯做着学问完成家人交给她的使命。心事不曾提起,却都明了。
8月18日那天,欣荻公司的网络系统遇到故障,她联系了负责维护的那家软件公司,他们答应马上派工程师来。这一天,台风过境,下着暴雨,路上很多地方都积了水,风大,吹得窗外的空调架瑟瑟作响。欣荻不确定是否对方真的会在这样的天气里派维修人员来,难得电脑罢工可得休息,百无聊赖地将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手指上。
真的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浑身湿透的男孩,站在门口迅速收拾干净了衣裳,露出清秀的笑容做了自我介绍,甘田德。欣荻体贴地递过一杯热茶给他,两人手无意地碰了一下,当下都红了脸。由于病毒的感染,田德整整忙到半夜才调试完毕,欣荻在一边陪着,心不在焉地看书,却有意无意地瞥一眼工作中的田德。他们一起乘电梯下去,四方封闭的空间里有尴尬的空气在流动,欣荻的手冒出微微凉汗。到了公司门口,雨还未停,田德开了口,王小姐,夜深了,我送你回去。欣荻话在嘴边却一直出不了口,拒绝或者接受似乎都不是借口。沉默代表同意,田德伸手拦了车开了门,抬手做出请的姿势,欣荻只好硬着头皮弓身钻进车厢,有一点喜悦有一点浮躁。
路过便利店的时候,田德突然喊停车,快步穿过雨帘,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份熟点递给欣荻,歉意地笑笑,害得你到这么晚才回家。欣荻道了谢接过了,细看这个初次谋面的男人,似乎长她两三岁的年纪,干净、修长,眼镜后的眼睛里闪烁着诚恳。算是认识了。田德天天给欣荻打电话,一开始只是说着公事,问着网络运转的情况,后来就渐渐天马行空地胡扯起来,田德约欣荻去吃饭,她答应了。
出门前,打来电话和我商量着穿什么衣服好,要不要化妆。我故意逗着她,穿露脐装才好,身材那么喜人,不展现出来多可惜。好在隔着电话,她没有冲过来揪我耳朵,她是那般娴淑的女子,我想不出她看上的是怎样一个良人。电话里她絮叨得说着甘田德,我一听对方是回沪的知青子女,且上有病患的两老,下有尚在念书的兄弟,心就凉了要她放弃。即使再好,这样的条件是根本入不了她的家门,日后少不了一番争执,何况她是那么听话的一个女儿。欣荻不同意,她的理由是你根本没有见过他,何需如此评论。
我想想也是,凭几句话对一个陌生人下定论确实是不妥的,说下次你们请我吃饭吧。欣荻欢天喜地的赴她的约去了,她心里何尝是不明白家人那关难过,但顾不得那么多了。吃饭那天,他们来接我。我下楼的时候穿了件蓝色丝绒低领的裙子,妆化得不浓,但是呈现蓝紫的基调,夜里乍一看上去像女鬼。欣荻来挽我的手,向田德介绍,冷陌桑,我最好的女友。又拉起田德的手对我说,甘田德,我的男友。我笑笑,左拥右抱幸福的小女人。等我们都笑完了,田德伸出手,我和他轻轻握了一下,你好,认识你很高兴。礼貌而公式。
那天吃的是火锅,欣荻不吃辣,而我叫过服务生往那半红锅里又加了大碗辣椒。沸了冒出大量的白烟,朦朦胧胧的隔着对座那对幸福的小男女,认识欣荻也已经数年,我似乎从来没有问过她想要怎样的良人,却甚明白她家人的要求,摈弃门当户对等老观念之外,我赞同她父母的一些观点。毕竟天下的父母不疼孩子的少,父母总是希望孩子能够幸福的,走过大半人生,他们早就体味出生活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是多么的艰辛,即使靠自己的奋斗,磨砺之后的心斑斑驳驳。火旺了,热气浓,欣荻咳嗽了一声,有点呛,田德立即与她换了座位。
这是个小细节,我看在眼里,他对她好,至少目前是的。吃火锅有点好,就是可以自顾自得忙活着食物而较少的考虑寒暄的话题,而且看上去总是热热闹闹的。吃得差不多时,田德细心地派了餐纸给我和欣荻,当我们忙着擦手擦汗时,他在每片水果上替我们插好了牙签。我问他是否父亲姓甘母亲姓田,要他做个以德服人的良人?他推了推眼睛,腼腆地笑笑,田德既TENDER,因为他属虎所以长辈要他温柔一点。他反问我,陌桑,可是陌上桑?我笑过,算是答对。欣荻拉我去洗手间,迫不及待地问我意见,我捋着她的短发,说好,他是你的良人,体贴细心,也诚恳,你眼光很好。只是……
只是什么?我不响,欣荻已经明白。世间无完人,看来会有一个长期的家庭斗争。后来,欣荻告诉我,田德对她说,我很危险,让她最好少和我在一起,会把她带坏。他的担心多余也并不多余。我无所事事,毕业以后就有一茬没一茬的工作,接设计做或者接稿子写,这些朝不保夕的生计却每一笔都出手宽绰。我和许多男孩熟识,一三五,二四六的排遣着时日。
这些习性在学校生活里就曾显风显水。欣荻那时候常常问我,这些人就真的没有一个让我心安的?我想了想,点点头也摇摇头。不是他们不好,也不乏我喜欢的,只是少了时光,我还未靠岸。
离开学校以后我就直接租了个小屋,偶尔周末回家。父母少不了唠叨,但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时间长了,对峙太久不如麻木放弃。欣荻住在城市的东面,每次总是咿呀咿呀地坐车,然后再换乘了地铁来找我。我在淮海西路的一家小咖啡店里做招待,靠近图书馆,有很多时候也跑到那里看一下午的书。她来总是喝菊花茶,我总是说她浪费,在咖啡店喝茶,有时候就花了心思做菊花酒给她,看着她被酒精刺激而微红的脸渗出一圈圈被爱情滋润出的小女人的幸福。等到我换班时,就叫了田德过来一起去吃饭。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田德充当起了信差。
我总是叫他到店里来拿东西然后送交给欣荻。常常有机会见到田德,他终于忍不住问我,为什么要在咖啡店做招待而不好好正经找份工作?我瞪了他一眼,难道在咖啡店不正经?每一个来店里的客人都有所图?声音因为讥讽上了调,店堂里寥寥数人都抬头看我们。田德词穷不好反驳,怏怏地拿了东西走了,我到门口去送他,他弯腰开自行车的锁,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生活,不上进。我说没关系,欣荻不像我,她太认真,无论是对工作还是学习还是爱情。他不吭声,听得出我的潜台词。我靠着门,继续不饶人地说,认真有很多时候是种束缚,会被伤得千疮百孔。他没有接我的话,骑了车,挥挥手走了。
我常常地劝欣荻对自己好一点,不要那么认真那么累,她总是做不到,背着这样那样的包袱。她说父母不容易,难得到老有她可以寄托,能带给父母的安慰不多,所以她要尽力。她确实是个可以在人前赞颂的女儿,可生命毕竟只有一次,为自己还是为家庭?欣荻说,这一次我会争取的。我拍拍她的肩,也许她真的会。你预备在咖啡店干多久?欣荻来店里找我。快圣诞了,一起过吧。我掰着手指算了算,最多再做一季吧,不会太久。
当我结束自由职业的日子去咖啡店打工,让很多的人既欣慰又失望。过去的1年里,我整天和欣荻说的就是想开一家咖啡店,午后会有阳光淡淡地洒进来,看得到街边的梧桐。开店是种奢侈的念头,所以我去了咖啡店打工。从上帝变成应侍,没有人奇怪。生意总是不紧不慢散淡的符合我的心意,我学会了如何鉴别各种咖啡豆,如何制作各种口味的咖啡,我已经对这些变得索然。欣荻总是说我太不定性,像个贪玩的孩子。圣诞节早早地来临了,比我想像得早,慵懒的生活节奏让我对很多日子后知后觉。辞了工,我又恢复到以往没有规律的生活里,还是接些设计维持生计。我以为咖啡店的日子会给我带来某些浪漫的邂逅或者收获,可是都没有发生。
我在收银机后观察着每个进店的人,遇到单身的男子,便会多注意一些。我喜欢那种脸上棱角分明的人,在昏暗光线的下,有自然的阴影显得古典。但是我发现,在我所在的这大半年,没有等到我要的良人。日子无处打发,我开始像小尾巴一样跟着欣荻和田德,他们外出吃饭看电影,我就是个超级大灯泡。田德有时会开玩笑着说,陌桑,别像私家侦探好不好,你的那班御林军呢?
寸金难买寸光阴,他们见我难伺候早都逃之夭夭,娶的取散的散,客气的有时候还偶有往来。我撇撇嘴,宣告了一个让他们都目瞪口呆的决定,我预备找份体面的工作,然后朝九晚五。欣荻上来搂我的肩,快告诉我,你是不是遇着什么良人了?居然收拾起顽性。我笑而不答,没有良人,已经玩得够了的我预备收心靠岸。五一假过后,我开始寻工作,好在当年混得一张名校的文凭,不多时日已经谋得一份好工作,开始坐班。回家时,告诉父母,他们果然也很欣慰,虽未盼得成龙成凤倒也上得厅堂。欣荻来电话说,晚上见。我去时,她已经到了,有一下没一下地搅拌着柠檬汁,直觉告诉我她有心事。我准备向家人摊牌。此时,他们已经交往了两年。你有心理准备?欣荻坚定地点点头。这一开始,战火不知道要烧到何时。果然。她的家人怎么也不同意,甚至对她实行宵禁。通电话的时候,她有时候很无奈却又不妥协地问我,陌桑,如果是你,你怎么选择?
如果是我,选择我要的。何况没有选择,我的家人再怎么反对我都会没心没肺地成全自己。有一些人,终生的职业无非是寻找爱或者被爱。性格决定的,你不是我,你是父母的乖女儿。如果是幸福,父母也不会让你放弃的。可你想想,一穷二白,要在上海供套楼,你们会很累,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现实不能不考虑,若是你铁了心,那么无须问我怎么办。
这样地下的发展耗了半年,都很累。欣荻找到田德,说承受不住,不如好散。田德不肯,深夜里,平时从不抽烟的田德坐在小区门口的桥上抽烟。欣荻在窗口望着,黑暗里人看不真切,但有一明一灭的火光。欣荻咬着牙,硬是没有下楼,躲在房间里哭,哭累了睡,不时醒了还是流泪。探窗外,人依然守候。
这样过了一夜。天亮了起来吃早饭,父母没有问昨晚的事情只是对看了一眼然后叹气。欣荻两眼哭肿得如水蜜桃,掩饰不了。要去上班时,父亲低声说,若是你自己决定了,我们只有一个要求,他必须攻读研究生,这样至少大家都可以过得去。我们只希望你幸福。欣荻眼睛又红了,谢谢爸爸。公司给我加了薪,我请欣荻和田德吃饭。远远地看他们手牵手一脸陶醉的样子走来。
近了,田德先见我,眼睛一亮,想不到你穿套装很有模有样的。欣荻掐了他一把,我们3个鱼贯而入。席间,田德重新打量了我几次,说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可好,很老实的一个人。因欣荻在旁边附和着,我只能勉强答应了。看上去很淑女,欣荻来公司等我下班,开口就是这一句。我拿皮包扔她,她一边躲一边不停地说淑女淑女。
我恶狠狠地瞪她一眼,我也不知道淑女现在怎么就如同老实一样成了个贬义词。还是那家火锅店,多了个人,却不如以前热闹,饭吃得有点无聊。我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楚,只是不断找着话题和田德说话,倒是欣荻不好意思冷落对方,客套着拉拢话题。事后,田德问我到底想要怎么样的,总这样挥霍着青春不是件事情。至少我寻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他觉得我开始从良。听上去很夸张。
我回敬了句,我等的良人自然不同你一般见识。田德开始复习备考,欣荻里外地替他张罗资料,一副小妇人甜蜜的样子。我揶揄着她,以后你们成了家不许甩掉我啊,要记得给我留客房,我会时不时来蹭饭的。好,没问题,欢迎你来吃穷我们。两人几乎同时斩钉截铁地说。我拉过欣荻,说羡慕,你挑了个好男人,我也要。
欣荻大笑,说拿去拿去,不稀罕。这段日子我们几个常常凑在一块过得很开心,一切都有希望盼着,等着明年1月的研考。陆续参加几个同学的婚礼,欣荻携了田德同往。婚宴是琐碎而劳累的,欣荻说,你要当我的伴娘,但不许你多喝酒,瞧你的酒品。我继续一杯接一杯喝着酒,头重,用肘撑着,好好好,到时候你不许赖我挡酒。
婚礼总是让人觉得充满美好,我也想过要穿洁白如蝉翼的婚纱,渴望有疼惜我的良人,这是我心里的秘密。研试的分数下来了,6分之差,痛失。田德抱着欣荻说,对不起,我明年重考。确实已经尽了力了,这一年大量本科生找不到工作纷纷考研,使录取比例下降为6%。欣荻的父母接到消息后并没有说什么,事到如今,木已经成了舟。尽了力了,便不可怪罪。
商量着婚期,婚宴的名单,定做礼服。婚礼要在这个秋天举行,欣荻试着婚纱,吁出口长长的气,终于一切都可以结束了。这段感情经历了4年,终于有了个正果。意外总是在幸福的时刻降临。我们分手吧。这一次是田德提出的,在婚礼前的3个月。为什么,欣荻怎么也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即将成为丈夫的人说要分手。我想出国。田德的口气里不存任何的迟缓。我和你一起走,申请陪读,工作前途我都可以放弃的。对不起……
欣荻找到我的时候,已经憔悴得不似人样。我拎起电话质问田德为什么,怎么可以这样?田德没有回答,这只是我们之间的决定。我认为这样对欣荻比较好,这一去,一个大洋隔断就是多年,即使有电话有电子邮件,隔了那么远毕竟很快心就会凉的。不会的,4年的感情啊,难道你就那么没信心?
没信心,是的。欣荻已经停止了抽泣。我一直以为在这场爱情中付出最多的是他,没想到我错了。本来一切就是操纵在他手中的。一个太平洋断送了一段婚姻。我一直以为她是幸福的,她得到了她的良人,可这幸福,却是如此的支离破碎。病了,欣荻在很长的时间里不能恢复,4年,2000个日日夜夜伤得她元气大损,对爱情太认真的人,容易被爱情伤。心伤难除,不久她辞了职,在家休息。父母不提旧事,倒是常常叫我去陪陪她。田德来找过我一次,是关于办理他出国的手续和资料。
因为欣荻的缘故,我对他总是没好气。田德说,不能怪我,当然也是我不对。可是我想出国没有什么错啊,她的家人曾嫌弃我,我要争一口气,为我的爱情,可是考研我失败了,你可曾明白我心里的压力。我想带她一起走的,毕竟我们在一起4年了,你也一路看到,我也不忍心放下她的,可出去本是自身难保,已经不能带给她幸福,不如让她有个更好的归宿。
我不懂,为什么你们就那么没有信心。
你不懂,因为你不曾好好爱过谁。
欣荻重新振作起来已经是冬天了,脸上恢复了光彩。我告诉她,田德还在上海,他已经两次被拒签了。欣荻摇摇头,说以后不必提了,有些劫数逃不过,过了也就好了。3个月以后她嫁了,丈夫是个博士。她办着手续准备移民。走前,我去送她,她拉着我的手说,若有好的人选嫁了吧,终其这样的等待,良人不来也是一场枉然。我问她,你嫁得幸福吗?欣荻湿了眼睛,说幸福,当你思念一个人,这个人就在身边就是幸福。时隔1年多,我在衡山路上的一家小酒吧里遇到田德,他穿着件绛红色的西装。
他见到我,便过来打招呼,我笑笑,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泡吧了?他有点局促,含糊不清地说了声第一次来。我相信。许是遇见了我,他开始放心地喝酒,不出两瓶啤酒已经开始摇摇坠坠地直往桌下钻,男人喝醉了有时候会比较可爱,他醺红着脸,眼镜已经拿下来搁在茶几上,我有点担心兴许一不小心他就当它是下酒食咬了下去。
我和朋友招呼了一下,就挪到他的桌上。如遇救星,他一把拽着我的手,如果不是那场变故,也许现在他都有孩子了。可惜晚了。年轻时想要得太多,到头来还是算不过老天。我替他结了账,他还不肯离去,哭着喊再给他一次机会。酒吧里很吵,人浪的喧嚣盖过了他的忏悔。即使如此,远在澳洲的欣荻已经不再在乎了。
将他塞进出租车,我报了地址,麻烦司机送他回去。烂醉也好,清醒也好,都不过是昙花一现。我也不想再回酒吧,一个人走在僻静的汾阳路上,夜风像一只手拂过我的脸,妆残了,底下是一张憔悴的脸,一个恍惚,已经快要直奔30去了。
我的良人,终于出现了。
回家的时候,见到陌生的男孩,高大、斯文,掩饰不住灿烂的健康。母亲给我介绍,是她朋友的儿子。他腼腆而羞涩。母亲说他刚好休假来玩,让我有空多领他走走。我顺从地接过这个差事。父母对我的如此听话的表现报以惊讶的眼神,但却是高兴的。欣荻最后飘洋过海远嫁澳洲,而甘田德继续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偶尔惭愧更多的是遗忘,生活很快就会重新开始。世间事总是阴差阳错,太仓促,形不成拥有。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如果当初我勇敢
辽宁北部有一座中等城市:铁岭。在铁岭工人路街头,几乎每天清晨或傍晚,你都可以看到一个老头儿推着豆腐车慢慢走着,车上的蓄电池喇叭发出清脆的女声:“卖豆腐,正宗的卤水豆腐!豆腐咧——”那声音是我的。那个老头儿,是我爸爸。爸爸是个哑巴,我直到长到二十几岁的今天,才有勇气把自己的声音放在爸爸的豆腐车上,替换下他手里摇了几十年的铜铃铛。
两三岁时我就懂得有一个哑巴爸爸是多么屈辱,因此我从小就恨他。当我看到有的小孩被妈妈使唤着过来买豆腐却拿起豆腐不给钱就跑、爸爸伸直脖子也喊不出声的时候,我不会像大哥一样追上揍那孩子两拳,我伤心地看着那情景,一声不吭,我不恨那孩子,只恨爸爸是个哑巴。因此,尽管我的两个哥哥每次帮我梳头都疼得我龇牙咧嘴,我还是坚持不让爸爸给我扎小辫儿。
妈妈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大幅遗像,只有出嫁前和邻居阿姨的一张合影,黑白的二寸照片。爸爸被我冷落的时候,就翻看妈妈的照片,直看到必须做活了,才默默离开。
最可气的是别的孩子叫我“哑巴老三”(我在家中排行老三),骂不过他们的时候,我会跑回家去,对着正在磨豆腐的爸爸在地上画一个圈,往中间吐上一口唾沫。虽然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别的孩子骂我的时候就这样做,我想,这大概是骂哑巴的最恶毒的表示了。
我第一次这样骂爸爸的时候,爸爸停下手里的活儿,呆呆地看了我好久,泪水像河水一样淌下来。我很少看到他哭,但那天他躲在豆腐坊里哭了一晚上。那是一种无声的悲泣。由于爸爸的眼泪,我终于为自己的屈辱找到了出口,以致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跑到他跟前去骂他,然后自顾自走开,剩下他一个人发一阵子呆。后来他已不再流泪,只是把瘦小的身子缩成更小的一团,偎在磨杆上或磨盘旁边,显出更让我瞧不起的丑陋样子。
我要好好念书,上大学,离开这个人人都知道我爸爸是个哑巴的小村子!这是我当时的最大愿望。我没留意过哥哥们是如何相继成了家,没留意过爸爸的豆腐坊里又换了几根新磨杆,没留意过冬来夏至那磨光了的铜铃铛响过多少村村寨寨,只知道仇恨般的对待自己,发疯地读书。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爸爸头一次穿上1979年姑姑为他缝制的蓝褂子,坐在1992年初秋傍晚的灯下,表情喜悦而郑重地把一堆还残留着豆腐腥气的钞票送到我手上,嘴里哇啦哇啦地不停“说”着,我则茫然地听着他的热切和骄傲,茫然地看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去通知亲戚、邻居。当我看到他领着二叔和哥哥们把他精心饲养了两年的大肥猪拉出来宰杀掉,请遍父老乡亲庆贺我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碰到了我坚硬的心弦,我哭了。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大伙儿的面给爸爸夹上几块猪肉,流着眼泪叫着:“爸,爸,您吃肉。”爸爸听不到,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睛里放出从未有过的光亮。泪水和着散装的高粱酒大口喝下,再吃上女儿夹过来的肉,我的爸爸,他是真的醉了,他的脸那么红,腰板儿那么直,手语打得那么潇洒!要知道,18年啊,18年,他从来没见过我对着他喊“爸爸”的口型啊!
爸爸继续辛苦地做豆腐,用带着豆腐淡淡腥气的钞票供我读完大学。1996年,我毕业分配回到了距老家40里的铁岭。
安顿好了以后,我去接一直单独生活的爸爸来城里享受女儿迟来的亲情,可就在我坐着出租车回乡的途中,车出了事故。
我从大嫂那里知道了出事后的一切:
过路的人中有人认出这是老涂家的三丫头,于是腿脚麻利的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来了,看着浑身是血不省人事的我哭成一团,乱了阵脚。最后赶来的爸爸拨开人群,抱起已被人们断定必死无疑的我,拦住路旁一辆大汽车,用他的腿撑着我的身体,腾出手来从衣袋里摸出一大把卖豆腐的零钱塞到司机手里,然后不停地画着十字,请求司机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嫂子说,一生懦弱的爸爸,那个时候,显出无比的坚强和有力量!
在认真地帮我清理伤口之后,医生建议我转院,并暗示哥哥们我已没有抢救价值,因为当时的我几乎量不到血压,脑袋被撞得像个瘪葫芦。爸爸扯碎了大哥绝望之间为我买来的丧衣,指着自己的眼睛,伸出大拇指,比画着自己的太阳穴,又伸出两个手指指着我,再伸出大拇指,摇摇手,闭闭眼,那意思是说:“你们不要哭。我都没哭,你们更不要哭,你妹妹不会死的,她才20多岁,她一定行的,我们一定能救活她!”医生仍然表示无能为力,他让大哥对爸爸“说”:“这姑娘没救了。即使要救,也要花好多好多钱,就算花了好多钱,也不一定能行。”爸爸一下子跪在地上,又马上站起来,指指我,高高地扬扬手,再做着种地、喂猪、割草、推磨的姿势,然后翻出已经掏空的衣袋,再伸出两只手反反正正地比画着,那意思是说:“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女儿,我女儿有出息,了不起,你们一定要救她。我会挣钱交医药费的,我会喂猪、种地、做豆腐,我有钱,我现在就有4000块钱。”医生握住他的手,摇摇头,表示这4000块钱远远不够。爸爸急了,他指指哥哥、嫂子,紧紧握起拳头,表示:“我还有他们,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能做到。”
见医生不语,他又指指屋顶,低头跺跺脚,把双手合起放在头右侧,闭上眼,表示:“我有房子,可以卖,我可以睡在地上,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我女儿活过来。”又指指医生的心口,把双手放平,表示:“医生,请您放心,我们不会赖账的。钱,我们会想办法。”大哥把爸爸的手语哭着翻译给医生,不等译完,看惯了生生死死的医生已是泪流满面。他那疾速的手势,深切而准确的表达,谁见了都会潸然泪下!
医生又说:“即使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救好,万一下不来手术台……”爸爸肯定地一拍衣袋,再平比一下胸口,意思是说:“你们尽力抢救,即使不行,钱一样不少给,我没有怨言。”伟大的父爱,不仅支撑着我的生命,也支撑起医生抢救我的信心和决心。我被推上了手术台。
爸爸守在手术室外,不安地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竟然磨穿了鞋底!他没有掉一滴眼泪,却在守候的十几个小时里起了满嘴大泡!他不停做出拜佛、祈求上天的动作,恳求上苍给女儿生命!
天也动容!我活了下来。但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昏迷着,对爸爸的爱没有任何反应。面对已成“植物人”的我,人们都已失去信心。只有爸爸,守在我的床边,坚定地等我醒来!
他粗糙的手小心地为我按摩,他不会发音的嗓子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哇啦哇啦地呼唤着,他是在叫:“云丫头,你醒醒,云丫头,爸爸在等你喝新出锅的豆浆!”为了让医生护士们对我好,他趁哥哥换他陪床的空当,做了一大盘热腾腾的水豆腐,几乎送遍了外科所有医护人员。尽管医院有规定不准收病人的东西,但面对如此质朴而真诚的表达,他们都轻轻地接过去。爸爸便满足了,便更有信心了。他对他们比画着说:“你们是大好人,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治好我的女儿!”这期间,为了筹齐医疗费,爸爸走遍他卖过豆腐的每一个村子,用他半生的忠厚和善良赢得了足以让他的女儿越过生死线的支持,乡亲们纷纷拿出钱来,而父亲也毫不马虎,用记豆腐账的铅笔歪歪扭扭却认认真真地记下来:张三柱,20元;李刚,100元;王大嫂,65元……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终于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瘦得脱了形的老头儿,他张大嘴巴,因为看到我醒来而惊喜地哇啦哇啦大声叫着,满头白发很快被激动的汗水濡湿。爸爸,我那半个月前还黑着头发的爸爸,半个月就老去20年!
我剃光的头发慢慢长出来了,爸爸抚摩着我的头,慈祥地笑着。曾经,这种抚摩对他而言是多么奢侈啊。等到半年后我的头发勉勉强强能扎成小刷子的时候,我牵过爸爸的手,让他为我梳头,爸爸变得笨拙了,他一丝一缕地梳着,却半天也梳不出他满意的样子来。我就扎着乱乱的小刷子坐上爸爸用豆腐车改成的小推车上街去。有一次,爸爸停下来,转到我面前,做出抱我的姿势,又做个抛的动作,然后捻手指表示在点钱,原来他要把我当豆腐卖喽!我故意捂住脸哭,爸爸就无声地笑起来,隔着手指缝看他,他笑得蹲在地上。这个游戏,一直玩到我能够站起来走路为止。
现在,除了偶尔头疼外,我看上去十分健康,爸爸因此得意不已!我们一起努力还完了欠债,爸爸也搬到城里和我一起住了,只是他勤劳了一生,实在闲不下来,我就在附近为他租了一间小棚屋作为豆腐坊。爸爸做的豆腐香香嫩嫩,块儿又大,大家都愿意吃。我给他的豆腐车装上蓄电池喇叭,尽管爸爸听不到我清脆的叫卖声,但他知道,每当他按下按钮,他就会昂起头来,满脸的幸福和知足,对我当年的歧视竟然没有丝毫记恨,以至于我都不忍向他忏悔了。
我常想,人间充满了爱的交响,我们倾听、表达、感受、震撼,然而我的哑巴父亲让我懂得,大音希声,大爱无形。那是不可怀疑的力量,他把我对爱的理解送到高处。
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
大学时有个很优秀的姑娘,玲珑可爱,多才多艺,冰雪聪明,我见犹怜。我跟她并不熟,但知道系里一个男生喜欢她,追她,以至于她保研后他也不找工作了,一心复习,要考到她的学校去做她的学弟。因为不熟,我猜想这样完美的姑娘是很有理由骄傲的,所以才一直没见她恋爱,追她的她一个也不理。毕业前听一个同学转述她的事——原来她喜欢一个男生,而那个男生心有所属。为了搪塞她,他给她的理由是:我不喜欢你,因为你不够优秀。那个同学说:“她保了研,拿了一等奖学金,毕业论文是优秀……可是她再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他就是不喜欢她,他有喜欢的人了。”
昨天一个朋友很out地刚刚看完《奋斗》,表示不能理解向南为什么不要那么好的遥遥。向南离开的时候泪流满面,遥遥也泪流满面。遥遥说:“你知道什么叫大方吗?你知道什么叫对你好吗?你知道什么叫正室范儿吗?……”向南哭得没了人模样,可最终还是选择了蛮不讲理的、会在婚姻登记处不顾形象大哭大闹的杨晓芸。我认识一个姐姐,工程师,32岁,一个人在北京,混得很好,有车有房,人很豁达幽默,也高挑漂亮。她说她最怕逢年过节回家,要被家里人挟去相亲,且相亲对象没一个靠谱的。一次吃饭,她喝了点儿酒,夸张地吼:“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他们都开始给我介绍工人了!不是我瞧不起工人!可是……啊啊啊!”
大家都笑,虽然想想也没什么好笑的。前阵子一个姑娘讲给我听一个她认识的姐姐,在上海,跟男朋友在一起7年,两个人都事业有成,有头有脸。转眼女人30多岁,男人还死不结婚,这姐姐使尽浑身解数,终于得偿所愿。婚礼上,司仪很程式化地问新郎是怎么求婚的,新郎一脸无辜:“我没想结婚,是她非要结婚。”
当时台上台下都尴尬极了。给我讲故事的姑娘说,当时她坐在台下,想及这位姐姐平素在职场上叱咤风云的飒爽英姿,不由得无限感慨。还有一个朋友的姑姑,34岁,初婚。这位姑姑是个律师,疾言厉色惯了,呵斥老公也是一瞪眼一叉腰,做狮子吼状,把新姑爷吓得噤若寒蝉。这位朋友问姑姑为什么等了这么多年,最后嫁给他?他有什么不同?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眉毛一挑:“你看他像个窝囊废吧,事实上,他还真就是个窝囊废。”
还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关于冰心和铁凝。铁凝生于1957年,跟我娘同岁。1991年,她也30多岁了,去拜访冰心。冰心问她有男朋友了吗,她随口回答:“还没找呢。”接着,冰心说了那句颇具争议的话:“你不要找,你要等。”
2007年,50岁的铁凝“等”来了她的爱人。一段更著名的话,是钱锺书先生对杨绛先生的评价。他说:
1。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
2。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娶她做妻子。
3。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
最后是沈从文苦追张兆和的时候写的一段话,诗一样美。虽不及上一段著名,但足以令人读之断肠:“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许许多多的话语,一时想不起来了。以上写下的这些,似乎全无联系,其实是有的。有些人一早就遇见了合适的人,或金风玉露彼此指认;或苦追而抱得美人归;或苦追而不得,只能远远观望;或得而悔于当年的冲动,体会所谓其实难副的现实生活;或相濡以沫依偎终老,初衷不改。一些人一直在兜兜转转,在寻找幸福的路上迂回而曲折地艰难前进。还有些人,他们忙着进行人生另一层面的建设,同时安心等待所谓缘分。另有一些人,他们想方设法达到目标——达到目标总是好的,英雄不问出处。所有这样那样的故事、这样那样的人,殊途同归的是:没有人知道,自己最终是否会得到那个另一半,那个灵魂和床笫之间的绝妙伴侣。即使得到,是萍水相逢电光石火,还是细水长流千帆过尽,不知道。无论你在飞奔、匍匐、观望、后退……水晶球没有告诉你,七色花没有告诉你,启明星没有为你照亮前路……不知道。这是一个龟兔赛跑一样不符合常理的故事,你只能猜,而无法掐指一算,计上心来。徐志摩那句著名的肉麻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可他到底也结了好几次婚。为林徽因做过的那些荒唐事,说过的那些荒唐话,让他再跟陆小曼说一次,做一次,他也绝不含糊。写了这么多,只是几句话的事儿:正因为无差别的不知道,才不需要瞻前顾后,不需要患得患失,你只要按照你本来认为正确的那条路走下去,让自己成为一个温暖的、豁达的、强大的、善良的、优秀的、宽柔的人……如果你果真能做到这一点,且耐得住寂寞,那么等那个人该出现的时候,你认出他/她,他/她认出你,之后按照既定的轨迹好好过日子,就对了。
我记得的,始终是你的温柔
夏天,我与郭大去往吉林市度周末假期。坐早上6:50的动车从长春市出发,7:35左右到达吉林市。我们先去江边,顺路看了天主教堂。吉林市小而悠闲,景点紧凑。天主教堂比我想象的还要哥特,砖瓦缝隙里透出安谧和历史感。我穿了拖鞋和背心,不能进去——就算穿着正装,大概我也不大敢踏进如此具有仪式感的地界,何况我并非教徒。门口有几个人跟着唱起圣歌来,一个老人家把歌谱凑到很近才看得见,唱得并不好听,可十分虔诚。在江南公园,我的本意是玩“海盗船”,但郭大死也不肯,说话间已经各啃了一个雪糕,他才终于下定决心去玩“激流勇进”。郭大如猛虎细嗅蔷薇一般掏出40块买了票,带我排在等候的队伍后面,待要上船时,我突然有点儿迟疑,让他坐在船头。郭大瞬间石化,小眼睛瞪得老大,“不行!玩‘激流勇进’的前提就是你必须坐在前边!要不我就不玩了!”好吧——上了船,我不一会儿就兴奋起来,大喊大叫,在途经的鬼屋里学聊斋音效呜呜哇哇,郭大坐镇大后方,还没忘了帮我把滑落的衣服提上来,嗔怪我“不正经”……之前试着说服他时,我一再说这个真的特别好玩,他问哪里好玩,我说:“船上升到最高处会‘咯噔’一下,好像要脱轨直接折下去了,那一瞬间你的心也会跟着‘咯噔’一下,就像要死了一样。”郭大满脸惊诧,好像不认识我一样,“那是图啥呢?!”
船一冲而下,那几秒钟的失重感真是过瘾极了,让人把一切都遗忘。最后的浪花汹涌居然几乎没有在我身上体现出什么,我心里正大呼不尽兴——而郭大始终在我身后嘀咕,近乎是咆哮了:“这回你高兴了吧!这回你舒服了吧!……”我回头一看,他满头都是水,像被暴雨淋了一样。“你居然巧妙地躲开了!全都浇在我身上了!”我更加乐不可支,掏出纸巾来让他擦水。再说去坐“海盗船”,他还是死活不肯,说“你咋净整危险的事儿”,我也不再强求他。两人继续朝前走,就有卖什么“鬼屋”门票的,吆喝得很诡异:“你们俩进去,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没人打扰,就你们俩。”我看看郭大,郭大看看我,都说:“这叫什么话!”
我们又到了北山。进山门前去厕所整理一下,水龙头出来的水非常清凉,应该来自地下,我便动员郭大也去洗把脸。他去一趟回来,也觉得山泉令人神清气爽。两人就上山去。进山门的第一个假山瀑布上有乾隆手书所谓“天下第一福”的,郭大给我细细讲了这个“福”字的来龙去脉。加之后来康熙帝手书的《松花江放船歌》的解说等,我觉得这个旅伴真是称职极了,有了他,导游都可省去。山上的庙宇都不大,油漆砖瓦簇新得要命,令人提不起兴味来。郭大带我兜兜转转,在四大天王的神像前都想起郭德纲所谓“刘德华、张学友……”的典故。我觉北山的神像太过卡通,制作粗劣,且供奉得乱七八糟,但不敢造次,也就没有说出来,反倒是转出来的时候郭大说:“神像……很卡通啊。不管什么神仙都放一块儿。”听了这话,我就释然得多。算命摇卦的极其多,看起来都不甚高明的样子,至少卖相就一般。回来之后我很是查了一番连阔如的《江湖丛谈》,深深觉得跟书里写的比起来,北山上那些也太业余了些。倒好像是药王庙门口一位颇为仙风道骨的老头儿最大声地叫我们俩:“小伙子很有气质,姑娘旺夫相,坐下来算一卦吧。”我们当然并没有停留。下山的时候落雨了,且雨越下越大,我们渐渐加紧步伐。上山途中郭大嫌我走得太快,在身后叫我:“走那么快干啥!照顾一下老同志!”我回头说:“如果这次旅游回去别人问我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我会说——一定要找个年轻的男朋友。”郭大也笑起来,我放慢些脚步,走在他身边:“恭喜你,找到一个我这么年轻的女朋友。”下山时雨更大了,郭大就要去包里找伞,我说打伞干吗,淋雨多痛快,“看看,年轻同志照顾了老同志的体力,老同志就要照顾年轻同志的情绪,互相照顾嘛。”他果然就不找了。我们一直到在街边叫车的时候,才撑起伞来。回酒店休整一下,雨停了,我们又出来。郭大带我去找吉林市著名的什么什么烤鸡骨架——当时已经是下午3点,只在凌晨4点钟吃过几块饼干且暴走了一上午的我早就饿得想杀人,郭大却连个麦记的甜筒也不让我吃。一路上默念着“郭××我整死你”找到烧烤店——服务员告知我们鸡骨架要晚上出大排档的时候才有,我赶紧跟在郭大的屁股后头离开。郭大自然也不太开心,两人商议着是不是去吉林市另一家老店——福源馆吃一碗麻辣烫什么的,晚上再出来吃烧烤大排档,或者到江边的啤酒广场畅饮一番。然而福源馆大概是店大欺客,毫不把我们两个省城人民放在眼里,点餐的地方不能坐,能坐下的地方不给点餐……郭大愤而离席,瞬间爆发出“死也不在你家吃饭”的男子气概,拽着我就出了门。回来就有些怏怏,两人都饿得没了精神。绕回酒店又走了一会儿,迎头终于有一家海鲜自助。我像看见失散多年的亲爹娘一样两眼放出绿光来,郭大也非常心有灵犀地拽住我,直奔店门而去了。海鲜自助40元一位,东西不算多,但还算实惠,便宜的白酒和当地产啤酒随便喝。我们俩一共喝了四瓶啤酒,他比我要多喝一些。喝了点儿酒后推心置腹起来,说到朋友也说到自己,说到过去也说到现在。旅途中的伴侣难免生出比平时多十倍百倍的依赖来,因为在这里他跟我成了唯一彼此熟识的人。在一起久了,相伴的感觉早已不再与心动有关,而是家人一样熨帖。时间很强大,共同的经历使人互相了解,而了解之后还没放手的人往往会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度。即使在这次出游之前,我也还以为这种包容度体现在无限度的放弃自我上,然而在饭桌的另一端,我突然发现并不是这样——这种感受,是那句臭了大街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与他的相处也就慢慢像自处一样,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流水般行进着了。吃完饭又到江边去,草坪上有个大概是卖小猫小狗的人。说是大概,因为他共揽了有三四条小狗、六七只小猫,自家应该没有这样养宠物的;而说他是做买卖的,他居然就支一把伞,把猫狗都拢在伞下的草坪上放养,自己在一旁躺下睡了,全不管它们跑不跑,别人来不来偷。郭大坐在草坪边沿的石阶上,一只小黑猫径自过来,嗅了一会儿,爬上郭大的腿,呼呼睡着了。这一幕温馨得让人心里难受,像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一个一直讨厌的人,那么令人心碎又心醉。我掏出手机照相的时候,郭大试着把小猫叫起来:“别睡啦,给你照相啦。”可它完全无视外界的任何打搅,睡得极其忘情。郭大也被打动,问我说:“三儿,要不咱买一只回去吧?”
我蹲在那里照相时,看到郭大眼中的温柔,觉得自己受到了双重的打击,快要站立不住。最后依依不舍地起身,猫狗的主人睡得打起了呼噜,即使我们把他的家当都偷光了,他也不会知道。郭大拍拍裤子,冲那熟睡的人一拱手,说了声“谢谢啊”,好像那人是一直在注视着我们的。这温良的一瞬与刚才的双重打击叠在了一处,凝固在了我的记忆里。两人走到大桥下江岸边的石子上坐下,微雨中的松花江两岸升起薄雾。大喇叭里放的是20世纪90年代的金曲大联唱:《今夜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大哥你好吗》《我的眼里只有你》《涛声依旧》《野花》……我们跟着哼唱起来,随手抓起身边的小石子,奋力抛进江里。蜷曲双腿,抱紧膝盖,望向宽阔的江的那一边。郭大说要给我叠一只纸船,虽然手边只有烟盒里的锡箔纸。地面太过潮湿,我转去他身后的水泥地上坐了,于是有了一个居高临下的视角,望着江水和折着纸船的郭大的背影。从这个时候开始,到我们走过去看“吉林八景”和“吉林新八景”的石雕板,郭大一路都在沉吟着纸船的折法。直到回了酒店,我昏昏沉沉地抱着枕头趴着休息,郭大先生折了一个葫芦,吹得鼓鼓的被我捧在手里,到他把折纸之后的废料扔了满地……全部都像做梦一样,或许是我太困倦的缘故。昨夜跟赵小姐聊起这件事,我说他终于想起怎么折的时候,我是很为他开心的,“像一场小小的比赛,他终于跑赢了微不足道的对手”。无论是漫长的还是短暂的旅途中,这样的一幕似乎都未必值得铭记在心,只能算作插曲。我却觉得极其温存。江边,我问起下次出游的行程和时间,郭大没有给出真正意义上的答案,依旧是许个可能永远也不会实现的诺言,即使这个诺言显得那么“非你莫属”。我并没有怪他的意思,随口说:“等真的实现的时候,不知道我都多大岁数了。”郭大没有看我,抬手把石子高高抛进江里,“多大岁数,你不也还是你吗。”
回酒店补充睡眠,被郭大的呼噜声震醒,一睁眼是晚上20:30。郭大睡觉要听电视的声音,还要开一盏灯;而我受不了杂音,且不喜光线。即使他把电视的声音开得极小,我还是睡不安稳。睁开眼回身,看见他正面对着我的方向睡得很沉。我就这样看了他一会儿,希望时光既不要向前也不要后退,停在陌生的城市,我们只有对方的此刻。我本来颇踌躇是不是该叫醒他,因为他说过晚上要去看夜里的松花江,再不起来的话,恐怕就有点儿晚了。我的起床气很大,要是谁在这时候叫我,一定要看我的臭脸,推己及人,就有点儿不情愿。最后还是鼓起勇气用手指碰碰他的鼻子,“起来啦,去看灯啊?”
他居然极清醒似的很快就坐起来,“走吧。”
夜里的松花江风情旖旎。绕过了大桥,走到了黄昏时分我们遥望的彼岸,站在音乐喷泉下面。我喜欢有水的地方,无论江河湖海,有水的地方才显得灵动。音乐喷泉下我像很小的小孩,奋力地仰起头,感受水汽一阵阵洒下来,附着在我的每一寸心情上,好像那是滋润生命的某种甘霖。走了一会儿实在太累,打的回酒店,结果弄错了方向,绕了路。提了两大听蓝带啤酒回去,几乎都是我喝的,昏昏沉沉就睡了。第二天早上我赖床不起。郭大在无数次叫我起床未果之后,只好无奈地自己去吃早餐,临走前可怜兮兮地问我:“要不要帮你关灯?”我大吼:“要!”啪,灯灭了。他又问:“那我回来的时候你能起床吗?”我抱着被子在床上气急败坏地大转体:“我考虑一下!”
细想起来,我赖床的嘴脸真正可憎,他居然并没有生气,面对我的泼皮破落样儿,就那样笑笑走掉了。我有点儿过意不去,于是没过多久就起来洗漱,把前晚他折纸扔的满地纸屑都捡起来扔掉,叠被子,把行李里的东西一一归位……他走了很是有一阵儿,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两个肉包子。出游之前事先说好不许他在酒店房间里抽烟,他倒是十分遵守,一次次往返于楼上楼下去“散烟”——这也是他这两天做的一件让我颇为钦佩的事。吃完了包子,我又耍起赖来,说自己“不能走了,脚指头都增生了”,这句话后来成了我的语录,总在耍赖时被提起。最后不得不走,郭大先到楼下等我,活泼得很,一扫“老同志”的风格,简直像涂了欧莱雅一样宛若新生。再走在江边,他揶揄我体力根本不行,说他自己刚才还走在江沿上,坐了好久。我问他坐在这儿多冷,干吗不回酒店。他说:“你不是要睡觉吗,我怕我回去你又睡不好。”江风很迅猛地刮过来,我把一只手搭在他露出来的肩膀上,心想,这男人温柔起来还真是过分,让人想狠狠咬他一口。接下来打的去了郭大计划行程中的吉林乌喇主题园区,一路都是他在解说,我乐得清闲。作为此次行程的最后一站,可谓高潮迭起——旱鸭子的郭大居然同意了我坐脚蹬船的要求,两人在30块钱半小时的威胁下奋力向前,渡过蜿蜒水道,无数次撞在石头上,又一度卡在低矮的桥墩中间……途中我把手机里的音乐放出声音来,给主任先生听麦当娜鼓舞士气,正在我们俩一筹莫展的时刻,赵小姐突然致电来,问我“夕阳红旅行团还愉快吗”……我说,我们俩真是太愉快了,我们俩现在卡在桥洞子里了!赵小姐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冲我嚷嚷起来:“你听起来好开心!我都被你感染了!”
船终于靠岸,我们俩不像是花钱游船,倒像是别人花钱雇我们蹬船一样卖力。郭大上岸后一再自问:“这是图啥呢?”并像前一天一样说我“净整危险的事儿”。而我则要笑死了,一路欢歌。园区里有雕塑一类,都是满族民俗,郭大一一与之合影。有一幕是杀猪的,我逗他:“你去吧,就站在猪旁边,很般配。”郭大久经沙场,极其淡定:“我现在不就是吗?”然后他就遭到了我惨绝人寰的殴打。出了园区走了一会儿,郭大要找一个伪满什么什么的旧址,未果。在街边的便利店各买一瓶饮料,席地而坐喝了,他中了个“再来一瓶”,换了一瓶菠萝汁,淫笑三声,心情大好。在吉林市的最后一顿饭吃的是延吉烧烤,基本上所有的串都被我们俩烤煳了。返程,第一次用了自动售票机,感觉新鲜。排队的时候郭大站在我的身前半步,排在我们前头的一个女人对她的父母大声呵斥。郭大冲我苦笑一下,几步挪到我身后去,好像很厌恶那个女人似的。双手搭在我肩膀上,“三儿,就要结束愉快的旅程了。”
今儿早上一睁眼登录手机QQ,看见郭大在,还发了个表情给我。我回了个表情,他说:“火箭般地赚一笔钱,我们再出去耍耍。”
躺在床上笑了,衡量不出我有多么热爱跟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以至于再美的景致都成了相框里微不足道的布景。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无论身在何处,我记得的,始终是你的温柔。
来不及说我爱你
我,二十九岁。此时的我坐在飞往花莲的飞机上。想起上一次离开花莲,已是七年前了,想不起来为什么要来,想不起来当初为什么要离开,也想不明白既然离开又为何回来?想着想着,我开始头痛起来,我已经熬了好几夜没有好好睡了。此时,在三千多米的高空,万一飞机掉下来呢?为了提神,我只好做了这个假设。真掉就掉吧。我的精神一不好,就很容易什么事都无所谓。我打了个哈欠,稍微伸了个懒腰,努力地想振作一下。此时,窗外的阳光很刺眼,刺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突然想起来,那天的天气也是这样。她老是喜欢和我唱反调。我怕热,她则喜欢在大热天找我打球;我喜欢看书,她却老拉着我往外跑,于是我和她的足迹踏遍了整个东海岸;我习惯早睡,她每次都半夜来按门铃……说起来,实在是相处不来,偏偏和她认识和相处了好多年。她和我从小就认识,小学同班,中学同班。只有在高中时,她突然去念女校,我们才不再同班。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是女孩子。她每天都和我一起上学,又特地等我一起放学。每次出校门。我都要很小心,担心她会突然从背后出现,然后吓我一跳。而且她每次都故意大声喧哗,惹得许多同学侧目。我觉得很丢脸,她却觉得很得意。真是和我唱反调到极点。但是,我又不敢骂她,因为我们两家大人平常互相往来,热络得很。她妈妈简直就把我当儿子看待,而我妈妈对她也比对自己的女儿还要好。两家人一聊在一起,简直就像亲家一样。曾经有一次,我不小心弄哭了她,结果我爸爸竟要我安慰到她不哭了才准我进家门。但她偏偏是固执的性子,决定的事从不更改。我便只能乖乖地等她自认为哭够了,肯停止了,才向我爸报备,获准进家门。大概是因为她的个性,于是,她从来不拿第二名。从小到大,她的奖状多得比我的毕业纪念册还厚。而我唯一拿过的奖状,是德育优良奖。我上台领奖那次,她比我还要高兴,不停地称赞我,让我第一次有了飘飘然的感觉。虽然那一次,我拿了倒数第三名的成绩。老师见我和她整天都混在一起,不禁纳闷儿她怎么没有将我潜移默化。真是很奇怪,我们两个谁也没有影响谁,她没有使我优秀,我也没有害她堕落。两个极端的人在一起反而没事,我不禁怀疑起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来。上了初中后,多了些新课程,她怕我不会而天天都到我家来教我功课。乐得我妈妈天天都准备点心,留好的给她吃。说什么“良马配良饲”。劣马本来要任其自生自灭的,但看在我是她儿子的分儿上才多给我准备一份。但她每次吃点心时,都抢先把普通的一份先吃掉,刻意要留精美的那一份给我。想想也真奇怪,她和我一样在鬼混,却比我会玩儿。她并没有刻意地看书,却总是能考得很好。我不禁怀疑我的天分是不是很差?所有的科目中,唯一能比她强的,大概只有语文吧?
每次一谈到这里,我总是得意扬扬地炫耀,她却只是笑笑。于是,我不禁有点儿得意不起来,毕竟我其他的科目一塌糊涂。她长得真的很漂亮,唯一不解风情的大概只有我吧?她爽朗活泼的性格几乎男同学都很喜欢,常常看到有男生满脸通红,害羞地对她表白,也常常看到有人传信给她。只是从来也没看她和谁交往。而我也没有因为她天天和我上下学被男生认为是公敌,因为根本没有人相信她会喜欢我。大家都单纯地认为我们只是邻居,青梅竹马罢了。
于是,偶尔也会有人找我传信给她或帮忙约她。只是,每当拿信给她时,她都只是面无表情地收下,从不询问。我问她,你都不回信吗?她只是若有责怪地看着我,我也只好默不作声。
一直到中学毕业颁奖时,她多了一个特别表扬奖,我才发现她在作文比赛中拿了第一名。老师询问她,为何语文考试都空着几题不做,我这才发现她是故意让着我的。上高中后,大约是转了性,我开始用功起来。少了她同班级好像少了什么似的,那时候,心里反而落得清静。
其实,除了每天校门口会被她拦截以外,我也并不是讨厌她,只是当我每次面对她时,总会有一种害怕的感觉。当时,我也不懂得那害怕的感觉是什么。我的死党们都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她的朋友,整天老问东问西的。诸如,她有没有男朋友呀,喜欢些什么呀,喜欢做什么运动呀,等等,没完没了。有一年,她过生日,我的死党们都起哄要帮她过生日,要求我一定也要帮忙,并规定我也得准备礼物。
我想了想,这么多年了,每年她都会准备礼物送我的,我是该送个东西给她了。于是,我第一次送她一条贝壳项链。她当时感动得一塌糊涂,我的死党们看了,个个都脸色大变,争先恐后地交出礼物,期望能获得她的青睐。谁知,她只是高兴地笑着声说“谢谢”而已。这时的我似乎一下子变成了公敌,众人充满怨恨的眼光都齐刷刷地射向我,喊道:“不会吧?”她突然害羞地点头。大家面面相觑,垂头丧气地闷在那儿。而我听了,更是心跳加速,不相信这是真的。
机舱外的阳光太刺眼了,我不禁痛得流出泪来,我拿起手帕擦了擦眼泪。低头看了一下时间,飞机也快到花莲了。什么时候花莲竟离我这么远呢?如同我远去的记忆,随着岁月,也一点一滴地消失不见了。飞机伴随着嗡嗡声快速前进,犹如我曾经拥有的那一段回忆,正快速地被埋葬在云雾下。
那是她初次主动对我表白,也是唯一一次。表白事件过后就是联考,再加上我刻意躲她,于是她找不到我,我更是碰不见她。她也没有打电话来我家问,反而是和我的死党们都有联络,总是会问及我的近况。死党对我的做法很不理解,认为我太不够意思,要求我联考后一定得找她谈清楚。我只好唯唯诺诺地点头答应。不幸的是,我落榜了。除了语文成绩是高标外,其余科目的成绩几乎连低标的边儿都沾不上。
大概是那次发现她在让着我受到刺激了吧,整个高中三年,我其他的科目得过且过,只有语文是下了苦功去读的。看了看成绩单,我不禁有些得意,又有些丧气。心中想着,不知道她考得怎么样呢?一定考得很好吧,凭她的实力,任何一所大学应该都没有问题。落榜的我决定上北部的补习班,把其余科目的基础打好。
一切都办妥后,妈妈突然要我去她家探望一下,我低声答应。但想着暂时没有见她的打算,面对她时不知道要说什么,还不如不见。而且,我落榜了。尽管她不会笑话我,但我该为自己负责。于是,我连死党们也没有通知,就一个人去北部复习了。
飞机逐渐地下降,感觉耳压减轻了不少。从窗外可以清楚地看见海岸线。北上、南下、南下,再北上。我的日子什么时候像是空中飞人一样,在西海岸那端追寻着茫茫不可知的未来。得到了些什么,又错过了些什么。
到台北时,已经是傍晚了。出机场时,外面正下着雨。我背着简单的行李与一身的寂寞,告诉自己,从此我得在这里拼搏一年。没有朋友,没有她,没有家人。陪伴我的只有厚厚的参考书和几件单薄的衣服。还有她怕我赖床而送给我的时钟,她送我的手表,她送的项链,她送的毛衣……她送给我的许许多多的生日礼物。我拦了辆出租车,掏出了妈妈给我的地址,去投奔一位阿姨。傍晚的台北,满是车潮与人流。默默地看着灯光闪烁,我想起花莲港一闪一闪的灯塔。车子穿梭在车阵中,耳中满是跳表的哔哔声,不禁想干脆回花莲去。不行!就这样回去铁定被笑死。还让她再天天来我家教我功课吗?劣马!
我不能永远是劣马。
“先生,到了。”蓦然,一个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把我从不安的心情中唤醒。我掏出钱给司机,下车后,看见一间间房子密密麻麻地排列着。我深吸了口气,按照地址找到了阿姨家。确认没错后,我按了门铃。抬头望望天色,黑暗已包围了我。“来了,来了,哪位呀?”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门后传来。一打开门,阿姨先愣了一下,再三辨认后突然抱着我哭了起来。我挣脱也不是,让她继续抱着也不是。想不到是这位阿姨,她是妈妈的好姊妹中最爱哭的一个。她可是说哭就能哭、说笑就能笑的。从小到大,我最怕的就是这个阿姨,她一哭,我就没辙了。整理好了一切之后,姨丈带我去台北市逛了一圈,认了一下去往补习班的路。晚上打了一个电话给家报平安,和妈妈说了几句话后,便听妈妈絮絮不休的,要我听阿姨的话,在生活上打扰了人家,要多跟人家谢谢。当我将电话转交给阿姨时,听见阿姨又哭了起来。我转过身去,摇摇头。妈妈多话,阿姨多泪。另一个住高雄的阿姨据说自己开公司;还有一个阿姨住国外,很会念书,嫁了个有钱的老公……妈妈的朋友们,真是各有各的特色呀!
深夜的窗外,灯光耀眼,闪烁不停。像是从北滨往外海看,船只飘摇的样子。我默辨了一下方向,花莲大概在那边吧?我对星空许了愿,希望自己第二年能考上好学校。一转眼,我看见闹钟上小熊的眼睛一亮一亮的,突然想给她打电话。但,又何必呢?我落榜正需要时间重新开始,而她将要面对新的生活。我想,我没必要打扰她。高四生涯,习惯慢吞吞处理事情的我也变得快节奏起来。台北市繁华的景象,错综复杂的道路,让我常常迷路。于是,我也习惯了自己找回家的路。打电话问阿姨,得先等她哭完。那时候天也黑了。刚开始,真的不习惯。花莲市的路不多,但对那时候还是小孩子的我们来说,一公里就要走上一天了。
记得有一次和她贪玩迷路了,在花莲市的某条街,她牵着我的手,沿路向许多大人问路,很费劲才走回家。突然,傍晚又下起雨,桌灯亮着,映在窗上。看着窗外下个不停的雨,我想起花莲,想起迷路的夜晚,想起她牵着我的手,想起她害羞地点头,也想起她教我功课时那头头是道的样子……
过年时回到花莲,和爸妈一起去她家拜年。可是,没有看到她,我不禁感到奇怪。下午,死党们过来找我,我差点儿被众人围殴。几个人围过来,又抱又叫又笑,恨恨地兴师问罪起来。谈起早上去她家拜年,他们的脸色才稍微好一点儿。死党雄似乎累积了许久的怨气,说道:“你小子总算回来了,你去探过她,那就算了。”
“她?什么呀?讲话神秘兮兮的。”我笑道。“什么事?怎么我不知道?”平平讶异地说。雄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平平立刻不作声了。我拉住平平要他说,可是雄拉开他,说没什么。我不禁着急起来,拉住雄,问她究竟怎么了。最后,雄要我自己去问她妈妈。大年初二,我起了个大早,急急忙忙往她家去。我不停地按门铃,却没有人来开门。我气急败坏地踹了两下门,最后没办法,回家去问妈妈。妈妈也是吞吞吐吐了半天,还是不肯告诉我。我一气之下去了平平家,非要问个清楚。偏偏平平也和他妈妈回乡下奶奶家去了,我只好去找雄。我憔悴地站在雄家的门外,焦急地按着门铃。雄满脸困意地开了门,看见我的样子,吓得醒了一半。“你快告诉我,她怎么了?”
雄犹豫了半天,我气得往他家的门踹了一下。他最后没办法,拿给我一个地址,告诉我,不准说是他给的,然后取了块抹布小心地擦门。我看了看,那是台东某家医院的地址。我道了声谢就往外冲,突然又跑回他家,问:“台东怎么去?你带我去。”
他愣在那儿,抹布掉在地上,嘴巴张得大大的:“给你地址我都很怕她责怪我了,还要我带你去?她好好的时候你怎么不关心一下,一定要她生病了,你才肯回头看一下吗?”
雄怒气冲冲地说,我的眼睛越瞪越大,雄才发现说漏了嘴。他无奈地蹲在地上,叹了口气:“她生病了,我们几乎每个星期都抽空去看她。她憔悴了好多,瘦了好多。你呀!没良心的!你一直没消息回来,她每次都问起你,我们只好说你变得用功了,成绩进步了。她很高兴,她真的很高兴。我们只要能看她高兴,我们就够了,够了。”雄站起来,说:“好,你要去,我就带你去。”
雄骑着他的追风,带着我飙在台九公路上。寒风从袖口灌进来,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冷。只觉得脑门中嗡嗡作响。两个半钟头后,到了台东。在一所疗养院前,雄突然停住了。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去,正看见她,她正和许多病人一起聊天,有许多小孩围在她的身边,一副欢乐的样子。她真的憔悴了好多,瘦得不像样了。可是她的笑容好自信,好灿烂。我不解地看着雄。“她,得了癌症。”雄眼眶红红地说,“但她还能够把欢笑带给大家,我佩服她佩服得不得了。她看起来简直就像健康人一样,她很漂亮,又有爱心,美丽又温柔。但她偏偏得了癌症,癌症呀!她不准我们告诉你,怕害你分心,无法专心读书。看!她多善良,她多爱你呀!”
我听了,傻傻地站在那儿。突然,许多回忆袭上了心头,她的好,她的真,以及给我的一切回忆。我的脑子像被抽空了一样,嗡嗡地响个不停,东海岸、南滨、北滨、七星潭、八仙洞、鲤鱼潭、台东……一个个片段,犹如静止了一样。我脑海中的印象突然醒目起来,心头涌起一股刺痛。我再也忍不住,含泪地站在她面前。她吃了一惊,晶莹的眼眸中也滴下了泪,她转身就往病房跑去。我站在病房外,不断地敲门,但是她终于没有开门。雄过来拉住我,劝我走。我终于站起来,和雄离开了台东。但她在门后隐隐啜泣的声音,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回来了,花莲。我在她的墓前,轻轻地放上一束鲜花,犹如她也这样轻轻地爱我一样。我告诉她,我不再笨了。我考上了医学院,并且当上了医生。她帮助我重生,带给我受挫不折的勇气,但我始终来不及对她说一句:我爱你。
就算生命像尘埃分不开,我们也许反而更相信爱
她对他说,你爱我吗?他说,爱。她说,你会一直爱着我吗?他说,我会一直爱着你。她又说,如何证明?有一天你会变心,会离我而去……如何证明你只爱我?他从厨房里拿出刀,扎入心窝,说,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把自己献给你。
怎样证明爱的方式?怎样说服我们相信爱?
法国电影《爱》,老了的安妮半身瘫痪,丈夫乔治悉心照顾她。她渐渐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语无伦次,有时喃喃自语,有时号啕大哭,像个无助的孩子。最常说的话是“妈妈”和“痛”。苍老的身体、枯朽的面容、呆滞的眼神、不能自主的晚年……无穷无尽的折磨,生不如死。
鸽子飞进来,乔治把它赶出去。他与安妮的生活,不该被打乱,也不该被任何外物介入。如果从二十岁开始相爱、相伴,他们已经爱了六十年。儿女长大成人,人来人去,最后剩下他们两个。陪伴,并且随时准备离家。
那个“家”,是世界。那个“家”,是他们的爱巢。
死亡是否证明我爱你,这是一个谜题。如果爱人活着痛苦,是否忍心与她的身体告别,让她快乐地离去。有时候,活着比死还难受。所以爱情最终考验的其实是人性,关于生与死最真实也最深刻的人性。
我们每个人终究要走上告别的路,连生与死都不能掌控。生,是父母的权利;死,是生命的使然。人生苦短,年华匆匆,等不及说一声“爱”就迅速老去。余下的日子不能自主,每天在与死亡搏斗,人情淡薄,如此卑微。
《泰坦尼克号》里,杰克把生的希望给了罗丝,自己让位,沉于大海。爱升华至生死抉择,令人肃然起敬。爱到一定境地,真的甘愿舍弃生命,只为让她活下去。从此以后,她的眼就是他的眼,她的手就是他的手,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融为一体,不再分离。
倘若无法让生来挽救,只能用死来解脱。这就是电影《爱》表现的主题。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标尺,看你如何衡量。爱能救人,也能杀人,它可以是一艘救生艇,也可以是一柄利刃。它们的作用一致,为了爱。
影片结尾,当安妮再次大声喊“痛”的时候,乔治握着她的手,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我小时候,也没有很小,大概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十岁,父母送我去夏令营。他们觉得这样很好,可以和同龄的孩子一起玩耍。我们的营区是一座老城堡,在森林里面,好像是在奥弗涅区。不记得了。总之,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每天早上六点就要起床,跳进湖里。城堡附近的一个小湖,汇聚雪山流下来的溪水,我们排成两列冲进去。你知道我是一个运动白痴,那里的活动从早到晚排得很满,大概是为了预防早熟的青春期冲动。不过最可怕的是伙食,报到后的第三天,午餐吃米布丁,我最讨厌米布丁。大家坐在大厅的长桌上吃饭,我根本不想吃那鬼东西。有个辅导员对我说,你不吃干净,就别想离开。结果大家都吃完饭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哭。我和妈妈有个秘密约定,每个星期都要给她写信,说好寄明信片。如果我想留下,就画小花;如果我不想,就画星星。那明信片她一直保存着,上面画满了星星。三小时后,我终于可以离开,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发高烧到四十摄氏度,得了白喉。我被送去最近的医院,隔离治疗。妈妈来看我,只能隔着玻璃跟我挥手。后来明信片被我弄丢了,真可惜……”
她安静地听着,不再叫喊,也不再挣扎。他突然拿起旁边的枕头,把她捂死了。
爱是忍受,也是分担。爱能为对方而死,爱也能杀死对方。我愿意用生命换取你生存的权利,以及,除了我,谁也没有权利拿走你的生命。
“我来陪你。一切都很好。”
鸽子再次飞回来,他用黑色披肩把它捉住,抱在怀里温柔地抚摸。放满水,剪下枝头的雏菊,给她挑选衣服,封闭她的房间……最后在给她的信中写道:你一定不会相信,有鸽子飞进来。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从天井飞进来的,这次我终于抓到了它,原来一点也不难。不过,我把它放了……
他带着对她的爱,离开了家。
我结束了你的身体,我的灵魂属于你。
很难做到把自己彻底交给另一个人,不是不信任,而是人最终更爱自己多一些。岁月的生老病死与爱伤别离,真正的担负一定是这样,接受衰老,承受死亡。唯一的区别是主动和被动的关系,是否被迫、嫌恶、厌烦、放弃,或者出于恩情和高尚。人会老,会死,真相要到最后才揭晓。当一切归于寂静,我们其实别无所求。
人生最难是陪伴,最痛是送别。一个陪伴你又送别你的人,当你无法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相信他,会做得如你一般。
“就算生命像尘埃分不开,我们也许反而更相信爱。”
彼此相爱也许更爱自己
“一段成功的恋情,就是一次次地坠入爱河,与同一个人。”
情爱的意义在于,不用去贪爱多少人,却把情贯注在一个人身上,每时每刻。最难忘的电影是《生死朗读》,当中有一句台词:“唯一使人生完整的,是爱。”
爱是什么,它可以是爱情,也可以是大爱。小情小爱里的人,每天欢喜忧愁,平淡中透着世俗里最真实的情深。大爱是另一回事,未必能将爱情进行到底,却能将爱进行到底。它是善心,一个人本性中的良善。
有人对我说,我要的爱情,是平凡中带一点小浪漫。他说,像你这样的人,要得太多、太高,令人抗拒、退缩,对爱本身存在质疑。其实爱很简单。但,要得太少的人,就不能明确爱的基数、质地。爱因为多而满,因为少而空。那些无所需求的人,感情如无底洞,永远不知道至深的界点在哪里。
对爱的理解,其实是非常自我的认知。每个人感触不同,我认同他的,但不能奢求他对我的认同。爱如何,只有心中知晓。不可言说,无法对任何人表述详尽。如果恋人刨根问底对她的感情,回答不出就会遭到质疑,继而觉得是否他并不爱我。这其实是很可笑的事情。把深情深爱放在嘴边的人,未必就真的爱你。
那些真正的爱,是真的在做,而不是虚假的说。
性是爱的表达。身体是一方面,感情的旋涡是核心。通过性更爱对方,或者通过性更知道彼此并不相爱。我至今不知《生死朗读》里那个小男孩到底爱不爱女囚汉娜,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明确地表达着爱。这种爱,是与爱情无关的。
爱到最后,不过是一场幻觉。这是甚为残酷的事情,因为被升华到人性的范畴。换言之,人性中的情爱,是自私的,也是无知的。我们在生活中,并不要求这种蛰伏于人性深处的爱。平淡的才是真实的,除非经历的是虚假繁荣的欢乐。满足自我的爱才会是幻觉,否则,我们的父辈、祖辈,是怎么两个人携手度过一生的。
到我们这辈,却很难再有那样的爱情。他们过的,不是爱情,是人生。但我们要的是爱情,先有爱情,再有人生。所以我们不会如他们那样,牵着一个人的手走一辈子,即使这个被牵手的人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心猿意马、同床异梦。
低劣的爱,是找一个人完成爱的行为。高贵的爱,是一个人也能成全自知的心情。
清醒使我们不会轻易妥协,委曲求全。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分手。彼此相爱,到最后,也许更爱自己。因为我们始终在走一个人的道路,无论在这条路上跌倒几次、偏离几回,无论前方是高山还是荒原,走过去、越过它,到达路的尽头。
在情爱中摸索,最终要超越的是自我,得到的是情感的升华,继而是灵魂的供养。爱的人不会主动提供祭器,只有将自己的血液放出,把空了的身体作为祭台,重新填补。情已死,爱还在,置之死地而后生。
不要让爱成为束缚,画地为牢。没有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丰足。
和Stone是旧友,闲时约会叙旧,聊聊近况,谈感情不如意之事。没有爱情,还有一个老友畅谈。说近来缺爱,于是可以随便和一个人恋爱。又说,我人生的姿态绝不能放低,即使得不到爱。
生命中的不如意,大多是一些细微的感受。投掷大江大浪中,只激起一朵微小的浪花,然后风平浪静。在心理上,新人很难超越旧人,新同事比不过旧同学,新恋人比不过旧情人。一段被看好的恋情,始终抵不过记忆里珍存的初恋。
Stone生命中的初恋发生在二十三岁,这是一个很晚的年纪。对爱情清醒固执、非君不予的观念,使她获得了一份寻常人不会得到的爱情。她毫无保留地投入,浪漫、纯粹、用力。原先,我觉得她是一个冷性的人,及至遇见了、发生了,才知道冷心冷情不是因为找不到,而是因为没有遇到。
但她还是失恋了。她对我说,我不是输给那个人,而是输给了爱情。
很多人,他们没有像Stone这样的朋友。将内心细微的感受、对爱情的理解认知好好梳理一番,做一个客观的总结,然后画上句号。彼此倾诉、倾听、拥抱、忘掉,迎接下一场。看到的人,餐桌上觥筹交错,贴面暧昧虚与委蛇,聊的是欢爱肉欲,去过几次夜店,有过几次一夜情。又或者,出过几次轨,猎过几次艳。
你以为邂逅就不再空虚吗,你以为得到就永远不会失去吗?当然不是。
Stone问我,你相信一意孤行的爱吗?
我相信,这世上有一意孤行的人,却没有一意孤行的爱。
想起林夕的歌词:“彼此相爱,也许更爱自己”,忘了是哪首歌唱的。有生之年,狭路相逢,彼此相爱,成为情人。相爱未必就是一生,情人也许成为仇人。但爱自己,每经历一段情,就更加珍重自己。能量、爱护、信念……一样也不能少。要知道,爱不是别人成全的,是自己给予的——不用求任何人得到。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遇到不顺心的事,往后倒退,再往前走。遇到不对的人,转个身,再从原地出发。
有人问我,失恋时谁比较吃亏。当然是女孩子,不但付了心,也付了身。男女的平衡点只在感情方面,失了心还有人给,失了身呢,没有人再给一个完璧之身。女孩子大方地说,没关系,医术这么发达,如果他介意,就去做手术。又或者,贪一时之欢,觉得这个世界男女平等,用失身换一次所谓爱的体验,没什么不可。
其实在心里,为负你的人失身最不值得。
回归情欲这个话题,觉得情欲始终是孤独的。只关情欲就不能证明是纯粹的爱。男人和女人做ài,男人是为满足自我,女人也是为满足自我吗?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只是少数,在这少数当中,她们也有底线。把身体交给所爱之人,是希望得到他们的珍惜和承诺,我已把自己完全交给你,你也该是完全属于我的。它意味着,这个男人不会再与除她之外的女人发生关系,永远做她的保护伞和港湾。
情欲太美,只有一刻值得珍惜。真正的信仰,是要把它看作平常,亦无贪求。
太多太多男人以身体试探你的心意,表达他对你的欲望。无论这个与他发生关系的人是他爱的,或是不爱的。如果你推拒,他会觉得你矫情或者心中有鬼。你的顾虑是,这个对我提出要求的男人是否真的爱我,他会对我一辈子负责吗?他的顾虑是,会不会让你怀孕,以及这是不是你的第一次。
无论你是否经历,不管你是十六岁还是三十岁,都不要把身体轻易交给一个男人,即使你非常爱他。爱是会变的,有可靠根基的关系尚且破裂,何况只是一句空口之言、一次不足五分钟的见面。
我知道你担心的,亦了解你想要的。你爱他,用身体证明,以为从此就可血肉相连,一身一心。后悔吗?没有人能在被弃之后说不悔。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无论身心,失去只能证明爱过你,而非我爱你。你以为爱你的人不在乎你的身体是否为他保留最初的贞洁吗?再花心的男人,感情上都有洁癖。无论有过多少女人,他爱你,便希望是你的第一与唯一。他将以此判定,你,是可与他一生一世,还是只一朝一夕。
那个被我拒绝过的男孩子,多年之后对人说,当初我追她,只是觉得她冷淡,不轻易让人靠近。我只是想要了解她的内心世界。他忘记当时写过多少封情书,打过多少次电话,等过多少个夜晚……他就算记得,也不愿意承认了。
旧日喜欢沦为今日谈资,往事只能哀而不伤。无论我们经历多少次情,都要保持起码的心灵的洁净。那个伤害过你的人,你只能恨他一个,而不能把这种受伤的情绪转移到另一个爱你的人身上,成为对这个世界怨愤与责难的借口。
要相信自己,让你交付身心的人一定是爱你的,愿意担负你一生。那些所谓的好感、喜欢、追求,甚或爱,要辨别它的真假。有些人出于征服心,有些人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有些人只是好面子,和别人打一个赌而已。
证明爱的方式,唯有时间。时间会过滤掉感情中的渣滓,解决信与不信的疑惑。爱过的人,要记得。给过的情,要承认。对那些曾经喜欢自己、向自己告白的人说谢谢,记得他们的真诚与付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人生岁月里,他们给过温暖,给过爱意,孤独的时候陪伴,失落的时候鼓励,哭泣的时候拥抱,微笑的时候追随。
“那个第一次向我表白的人,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人生的第一次被爱。”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也许,做了一件事之后就永远也不要再去想是对或是错,因为,无论对错,都已经做了,都已经无可挽回。就如同一颗完整的西瓜,一旦割开就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球。
三月的天气明朗而洁净,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微风轻轻地吹着,太阳暖暖地洒在街道上,海面上微微泛着波浪,使人忍不住想放松脚步,享受一下这诱人的和风与温暖的阳光。目光呆滞的小鱼失魂落魄地走在那条长长的情侣路上,对眼前美丽的景色视而不见,只是机械地挪动着脚步。她不知道要走到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不停地走,也许,只有不停地走,才能证明自己没有倒下。从一个小时之前,吴原在红茶馆说分手开始,小鱼就开始神游太虚。“小鱼,你很好,但是和你在一起我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小鱼觉得一件事很讽刺或很巧合的时候就会想笑,这次,小鱼又想笑。“那么,你找到有感觉的人了?”
“是的。”
吴原从来都是那样的诚实,就算会让人心碎也不肯说谎。小鱼扯了一下嘴角,努力地想挤出一丝微笑。最后却发现,对于嘴巴来说,这是一个难度系数很高的动作。当一个相恋三载的人很诚恳地说,我对你没有感觉了,我们分手吧,正常的人会如何反应?大骂他一顿?还是拼命地追问是谁?还是努力地挽回?还是说祝福他?小鱼不知道。她默默地起身,“只要那是你想的,我会答应你。”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小鱼在心里补充了这句话,心却仿佛被蜂蛰到一样狠狠地痛了一下。那又如何呢?当那个人不要,就算拥有所有的一切又去给谁呢?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多美好的语句,多浪漫的誓言,只是在他离开后,回忆这些言语,已成为一种讽刺。小鱼照样的吃饭,工作,睡觉,沉默,发呆,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周末时会去CD店里淘淘宝,兴致好的时候去时装街购物……生活是不管你快乐与否的,而日子,不管是否有太阳,都会一天天的过去。小鱼不想吴原成为自己滞步不前的理由,总是怀念某个人或某件事物,会让自己忧郁,觉得仿佛被整个世界辜负,而不让自己怀念的惟一办法就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小鱼开始上网玩MUD,在论坛发帖,在网络游戏里消磨着时光,在灌水的生活里送走寂寞。操纵着那个陌生而熟悉的ID学习、练功、睡觉、吃饭、喝水……很无聊,但是,时间过得很快,而小鱼希望的,也就是让时间尽量的快,最好快得一转眼就白了头。认识末末是在一次战斗中,小鱼被人偷袭,半死不活之际,被末末救了。小鱼很客气地说了一声谢谢,末末就很豪爽地说能搭救MM是自己的荣幸,然后提议结伴闯江湖。看着末末的名字,小鱼忽然就想起初恋时那个男孩纯真的双眸。因了这个名字,小鱼开始和末末一同去行走江湖。依旧是练功,杀人、吃饭、睡觉、喝水、再练功,再杀人,再吃饭,再睡觉……
小鱼总是觉得寂寞。深夜在网络上游荡的人,有几个不是寂寞的呢?如果不是因为寂寞,又何必来上网?但上网只会让人感觉更加寂寞。可是,不上网,又能做什么呢?
末末刚刚大学毕业,在另一个美丽的城市等待分配,朝气蓬勃,意气风发。比小鱼小两岁,小鱼却觉得自己比末末老了至少十年。末末和小鱼到处去练功、杀人,总是给小鱼讲一些开心的事,但小鱼总是心不在焉。末末总是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小鱼你快被打死了,快逃跑呀,在发什么傻?小鱼就呵呵一乐,跑去休息睡觉,让末末在那里打,等末末快被打死的时候小鱼再去打。不知道什么时候,小鱼开始喜欢和末末一起在游戏里到处游荡,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到处流浪着,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一日,和高手对战。小鱼看着荧屏上那个静静的ID,和那些滚动着的文字,突然就有一种风雨同舟的感觉。仿佛整个世界的人都抛弃了自己,只有他还一直在那里。小鱼莫名的就喜欢了末末。但小鱼也知道,自己面对的只是一个虚幻的ID,而自己喜欢上的,也只不过是自己想像中的幻影。在网下,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有优点有缺点的人,而表现在网上,只不过是一个用符号代表的ID。又去练功,又去杀人,末末突然就问:“小鱼,你相信自己会喜欢上一个自己想像的人吗?”
“是的。我相信。”小鱼在心里默默地补充道,因为我正在经历。“小鱼,我突然厌倦了这个游戏,我想在现实中好好的过日子,以后我会少上线,不能再陪你了,你自己要保重。”过了很久,末末传来一句话。小鱼看着那些没有生命的文字,突然眼睛就有些湿漉漉的:“我明白。我祝福你,希望你开心。”
“小鱼,你要保重身体,不要总是泡在网上,晚上早点睡觉,按时吃饭。”
“嗯,我知道。你也是。我倦了,要睡觉。”小鱼没有再等末末传来消息,关掉电脑,爬到床上去发呆。懂末末就像懂自己一样,如果末末不做决定,也许自己会悄悄地淡出吧。这样的决定也很好,网络的归网络,现实的归现实。而从心上拔掉一棵小苗,远比拔除一棵大树容易。无论如何,是末末让那段无聊的日子稍微加上一点色彩,要忘掉,还是需要时间。没有了末末的游戏,仿佛变得极为无聊。小鱼删除了游戏,开始专心写文章。偌大的房间里,小鱼听着音乐,看着杂志,突然就觉得满坑满谷的无聊、寂寞蜂涌而来,心灵的堤岸在寂寞的洪水冲刷下,决口,扩散……漫过四肢百骸……
那一个时刻,没有吴原,没有末末,没有MUD,没有战斗……一切都没有,只有铺天盖地的寂寞。只有上网。深夜的网络,寂然无声,只有鼠标和键盘发出的声音伴着小鱼,小鱼在自己的留言板上肆意地灌着水。伴着敲门声,末末的头像在QQ上亮起来,看着那个灰色的头像变为彩色,小鱼突然就想落泪。明明知道一个人在,他却从不出现,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这是不是一种残忍?
“小鱼,不要折腾自己,有时候,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你为何还出现?”
“我……”
“算了。我无意说什么。你说得对,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小鱼。”
“嗯?”
“我想了很久,给我们一个机会,让现实延续网络,好不好?”
“不好。我的生活很平静,很安宁,我不要别人的打扰。而我要的,你也给不起。”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
下线,关机,小鱼木然地坐在椅子上。机会,不是别人给的,如果想去追求,只管去追求,不用理别人是否同意。人总有犯傻的时候,就连末末也不例外。所有的承诺都是空的,都会烟消云散,都只是没有把握时拿来骗自己的谎言。曾经说过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的人,此刻已形同陌路,而今天再说这句话的人,会不会也在明天成为路人甲呢?
和生命打赌是最不智的一种行为,因为抱的希望越大,往往会输得越惨。小鱼不敢期望自己会赢,因为知道自己输不起。不去付出,便不会得到,而想当然的,也不会受伤。经过一家水族馆,小鱼呆呆地看着那些在鱼缸里悠闲来去的鱼,它们五颜六色,身姿优美,但却只有小小的一方空间给它们。那干净美丽的玻璃缸给了它们安全又平静的生活,却也圈住了它们自由的心。当一只鱼为了安宁幸福离开熟悉的海洋,出卖自己的娇美,沦为人的玩物,是多么的可耻。有一天,如果它们能回归,它们还能适应原来的生活吗?如果真的有一片海洋可供选择,它们是否会为了自由而勇敢地放弃安宁?是否会为了自由的呼吸而选择危险?
一只鸟,在笼中困得时间太久,安逸的日子太舒适,是不是就会丧失了飞的能力?当笼子打开,天空就在眼前,它会不会因为惧怕那片辽远而不敢再展开双翅?
一个人,熟悉了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不是就不敢再改变?
小鱼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悲观消极的,明明是喜欢着末末,为何却又会拒绝他?难道只是一个吴原,就斩断了自己对美好的追求吗?
回家的路上,小鱼很茫然。生活到底是需要改变的,还是不需要改变的?而这些,只有在做完之后才会有答案,不去做,永远也不知道答案。走到楼下,小鱼的手机响了。是末末打来的。“小鱼,抬起头,向前方看。”
小鱼疑惑地抬头,一个穿着咖啡色休闲装的大男孩,背着一个简单的旅行袋,静静地站在楼道口,手中拿着手机,对小鱼微微地笑着,一口白牙在夕阳里微微闪光。“小鱼,追求是不需要别人同意的,对吗?”小鱼突然就啪嗒啪嗒的开始流眼泪。这个世界多奇妙,能碰到这么一个人,触及到灵魂最深处的柔软,小鱼不知道该喜悦抑或该悲伤。末末猝不及防地闯进了小鱼的生活,小鱼却无所适从。看着冰冷的屏幕,小鱼可以轻易地拒绝末末,而当看着末末温和的眼睛,拒绝的话语却怎么也说不出。也许,是不想拒绝。那天,小鱼写了一篇《我已醉去》的文章贴在论坛上,整个论坛都感受了小鱼纷乱的心情。“他是一瓶酒,让我醉去。酒醉时的美好,我要尽量的享受。因为我知道,酒醒的时候,我会被头疼折磨。但,至少还有回忆可以安慰自己。”
看了那些散乱的文字,末末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地哼起羽泉的《彩虹》。“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如果明天你的心,依然还在流浪,我愿意承受这份爱,陪着你打造一片天地,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每天都是一出戏,无论情节浪漫或多离奇,主角是你,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有时天晴有时雨,阴天时候我会告诉你,我爱你,胜过彩虹的美丽。”
唯美的歌词,略带吵哑的声音,听着听着,小鱼不由得想睡去。也许,真的是醉了。末末很快找到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在这个城市里停驻下来,和小鱼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分享着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欢喜。天气晴朗的夜晚,刚好是周末,而末末的公司有聚会,小鱼爬到天台上去望着星空发呆。这个干净的城市里,可以看到明亮的星空,黑色的天幕偶尔还有流星划过,快得用眼神都来不及捕捉,更别说在流星陨落之前许下愿望,那也许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吧。浪漫而美好的日子,总是虚幻得像一场梦,也许只有在梦里,才会有这样的幸福。爱情的期限,到底是多长呢?在吴原的身上耗费了最美丽的三年时光,换来的只不过是一句我们分手吧。那么这一次呢?如果这一次投入,结局会是怎样?
小鱼沉静地想着,自己已经不是十八九岁可以不顾一切的年龄,而末末还年轻。以后,他还会遇到无数个优秀的女子,而自己,中人之姿,又乏才学,只不过是虚幻的网络上一缕游荡的魂,无意中遇到另一缕同样孤独的魂,很快地相熟,这种熟悉感模糊了大脑的正常思维,但总有一天,大脑还是会清醒的。楼下杂乱的脚步声惊醒了小鱼,看一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小鱼自嘲地一笑,想不到自己像傻瓜一样在这里坐了三个小时。看到一个美丽雅致的女子扶着东倒西歪的末末走上楼来,小鱼不禁一愣。“小鱼,我……我回来……回来了。”末末口齿不清地说着话,小鱼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他喝醉了吗?谢谢你送他回来。进来坐一下吧。”小鱼打开门,将末末扶到客厅里,一边让客。“不用客气。我是他公司的同事,我叫林晓,叫我晓晓就行了。怎么称呼你呢?”林晓微微一笑走了进来,美丽的眼睛看着小鱼若有所思。“我叫何小鱼,你直接叫我小鱼就行了。”小鱼将末末在沙发上安顿好,端来两杯水。“原来是何小姐,我没有听方晨提起过你。啊,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开车来的。”林晓微微一笑,优雅地站起身来。“林小姐慢走。谢谢你送他回来。”小鱼打开门,微微笑道。“我和方晨很熟,你不用客气。”
“再见。”
“再见。”
送走林晓,小鱼呆呆地看着窝在沙发里睡着了的末末。现在的末末已经很少穿休闲的T恤衫和牛仔裤,现在的他穿西装打着领带,英俊逼人,只有熟睡时的容颜,依旧纯真得像一个孩子。想起林晓挑衅的语气和挑战的眼神,小鱼不由得苦涩,在网络上,他会是小鱼一个人的末末,在现实中,他却是很多人的方晨。末末,为什么你会这样硬闯进我的生活呢?小鱼低低地问着。我们是不同的人,因为彼此的不同而相互吸引,但,我注定会失去你。这是一个失恋的年代。阳光照进窗子的时候,小鱼才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末末正蹲在自己面前愣愣地看着自己。“小鱼,你怎么哭了?”
小鱼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脸,才发现脸上湿漉漉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喝太多的,公司好多人一直地灌我,我才喝醉的。”末末歉意地说。“没有关系。昨天是你的同事林晓小姐送你回来的,你星期一上班记得跟人家道谢。我去煮早餐。”
“小鱼,都这么久了,为什么你始终不肯敞开你的心接受我呢?”末末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小鱼切菜。小鱼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切菜。“你还是忘不了他吗?”
小鱼停下手中的动作,关掉煤气,抬头直视末末。“末末,我想我们要好好谈一谈。首先你要知道,我大你两岁,而且我根本不适合你,适合你的是像林晓那样的女子,这不关我忘不忘掉谁的事。”
“什么年龄的差距?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么在意这个?又关林晓什么事?她只不过是公司的一个同事。你只不过是想为你不爱我找借口罢了,而容许我住在这里也只不过是因为我硬闯进来,你根本一点都不爱我!你不如直接对我说不爱我我更能接受!”末末尖锐的语气深深地刺痛了小鱼。“是的,是的,我不爱你,我根本一点都不爱你,我讨厌你,我就是忘不了他,除了他,我谁也不会接受!这样行了吧?这样你满意了吧?终于证实你的猜想了对吗?你可以安心了,你不用理我了,你开开心心地去找那个半夜一点还不辞辛劳送你回来的女人吧!”
小鱼推开挡在门口的末末冲进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锁上房门,末末在门外急急地敲门。“小鱼,是我不好,我不是故意的,你开门让我进来好不好?”
“小鱼……”
……
小鱼躲在被窝里无声地流着泪。爱情里总是有很多的猜疑和嫉妒,让人失去理智。自己真的爱上了末末吗?也许吧。但是,他注定不属于自己。小鱼决定向公司申请调去北方的分公司。也许,离开能解决很多很多事情。跟末末说的时候,末末没说话,只说了一句“我倦了,想睡觉。”就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小鱼不由得有些想笑,什么时候两个人回避问题的方式变得如此的相像,都学会了用睡觉来搪塞?就连大白天也不例外。小鱼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一些简单的行李,房子是租来的,末末继续住,阳台上养的花,也一并拜托给他。末末不说话,只是沉静地看着小鱼忙忙碌碌收拾行装的身影。“小鱼,只要你想的,我都会答应你。但是,无论如何,你都要记得,我会一直地站在这里,一直地注视着你。”看着末末忧郁的眼神,小鱼有一刹那的后悔,到底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呢?也许,做了一件事之后就永远也不要再去想是对或是错,因为,无论对错,都已经做了,都已经无可挽回。就如同一颗完整的西瓜,一旦割开就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球。来到陌生的城市,小鱼有些无所适从。空气里不再是湿润的泛着清新的味道,天空也不是蓝得透明的宝石,这个城市的空气干燥得出奇,而这里的人们,也许因为天气太冷,一律裹着厚厚的棉衣,缩起头颅,弯着腰,蜷起手指,令人想到弯曲的虾米。末末每天都会打来电话,追问小鱼的行踪,吃饭没有,穿得暖不暖……很啰嗦,但隔着遥远的距离,却给小鱼一种温暖的窝心的感觉。过去的朋友因为离得太远,都渐渐的淡了联系,只有末末,始终每日一电,风雨不变。小鱼想,也许,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吧,在没有自己的日子里,末末会遇到更加优秀更加美丽的女孩,然后,他会悄悄的从自己的生命里淡出,淡出,终止无影无踪。情人节的时候,满街的心形巧克力和玫瑰大热卖,刚好放假的小鱼却无处可去,自告奋勇的替同一个办公室的小由值班。在小由和她男朋友感激的眼神里,小鱼看见自己孤单的影子。看着小由在男孩的呵护中甜笑着远去,小鱼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情人节,是属于有情人的节日,对于没有情人的人,这个日子跟其他的三百六十四天没有什么不同。还是上网。信箱里有末末的一封信,附件很大,小鱼收了足足有20分钟才收下来。伴随着羽泉《彩虹》的音乐,一个FLASH动画在小鱼的一个笑脸中徐徐地展开,画面一帧帧铺开来,有甜笑的小鱼,有发呆的小鱼,有忧郁的小鱼,有做饭时的小鱼,放风筝时的小鱼……最后的画面是两张组合在一起的图片,末末沉静地看着戏水的小鱼微笑着,画面上用一种古老的字体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小鱼,我爱你。请你嫁给我。小鱼不记得REPLAY了多少遍,只记得最后关闭时被泪水打湿的纸巾几乎将废纸篓塞满。小鱼闭上眼睛,靠在椅上休息,如果末末这会儿就在身边,该有多好,不论他是不是真的情人,至少可以安慰一个时刻的孤独。“请问这里有一位叫何小鱼的小姐吗?”一个人捧着一束玫瑰站在公司的门口,因为背光而立,小鱼看不清来人的模样。“我就是,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我想请一位叫做何小鱼的小姐嫁给我,让我照顾她一生一世,不知道她愿意不愿意?”突然改换的声音吓了小鱼一跳。“末末?怎么是你?”小鱼又惊又喜地看着眼前的末末。一年不见,他依旧是帅气得令人心折。“是的。是我。我知道,你要的只是一句承诺。但是以前,在我自己都不能肯定自己的时候,我给不起。现在,我能给得起,小鱼,你愿意接受吗?”
“可是,我给不起。”突然吹进来的冷风让小鱼冷静了一下。“但是我知道,只要我要,只要你有的东西,你一定会给,对吗?”
“是。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那么,我要你的爱。”
给,抑或不给?
爱,抑或不爱?
小鱼突然就愣住了。
我们结婚吧
在这个城市我度过了29年。我用了13年的时间来忘记自己。可是还是不行。我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女孩。那个彷徨的年代。那样真挚的感情。那个女孩带着我的孩子终于消失在学校后面那条小河里。我没有来得及和她说最后一句话。我怀着深深的愧疚。对她,还有我们的孩子。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在16岁的那年夏天就已经枯萎。
两千零二年秋天的时候我经常在NET上玩整个下午。我泡在聊天室跟随便什么人套磁。我也知道这很无聊。可是我找不到别的事情来代替这种无聊。遇到桃子。那个女孩子曾经天真地认为我是一个在自动献身的女人面前仍然会坐怀不乱的男人。所以她想尽办法通过木鱼来认识我。我还记得那时候我故意操了一口蹩脚的山东话跟她犯贫。桃子第一句话问我的就是,你的山东话是哪里学的?
那时候我就傻眼了。这让我的自尊心严重受挫。所以我也不客气起来。第一次通电话自然不欢而散。之后一段时间没有联系。然后我换了手机号码。我早已忘记了桃子的声音,只记得是满嘴软软的普通话。我告诉桃子我很饿,我要去吃饭了。我们回头再聊。然后匆匆下线。烧水。准备泡面。每天晚上我都会吃很多的泡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觉得孤单。很希望有一个温柔的女人为我准备一些美味的食物。可是,我身边所有的女人都只是想和我上床。爱不爱我,愿不愿意为我做些什么都是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所以我不再询问。只是等待。
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欲求不满的女人。她们总是想要和各种各样的漂亮的男人上床。即使她们自身没有任何优点。但是,她们是女人。这就是男人最致命的弱点。我不是玻璃也没有性功能障碍,而且我的身材长相绝对是众多女人心仪的那一类。自然女人都会送上门来。我从不拒绝。因为没有理由拒绝。我29岁。独居在这个繁华城市的一幢28层的公寓里。没有固定的女友。没有打算过结婚。没想过要有一个可以拥抱的孩子。我喜欢从15层俯视这个城市的感觉。那感觉就像和一个清纯的女孩做ài。看到的未必真实。可是我喜欢自欺欺人。
又想到桃子。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我在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面前竟然无动于衷的。我拒绝和那个妖娆的女人做ài。我不想看到那个女人丰满的身体,感觉厌恶,还有绝望。
那个时候我想念在我16岁的时候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子。她的身体柔软而单薄。我爱那种肌肤的颜色。我爱那样无助的眼神。那是如此清澈的一个女孩。在我的身下疼痛地绽开。那是怎样都不会再有的清纯的女孩。当天使离开。地狱的门就已经对我敞开。我无法不去面对。我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我把所有的钱换了一个100平米的公寓。现在的我身无分文。我惟一能够谋生的手段就是写字。我编着一个个或动人或凄惨的爱情故事来打动人。骗取微薄的稿费用以支付我庞大的网费和香烟钱。我吃泡面和过期的沙丁鱼罐头,拒绝面对除了木鱼以外的朋友。我曾写过一个流离失所的女作家爱上出版商人的故事。没有美丽的结局,只是因为无法抗拒的寂寞而完成了人与人之间看似美丽的邂逅。爱与疼痛,童话和伤痕,最后全部分崩离析消逝不见。曾经有远方的陌生女人看了后写mail告诉我,她说世界上并非只有欺骗和苦痛,真正的幸福总是悄悄隐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你应该寻找这些快乐的因素,而不是只种植颓败枯萎的花朵。
我笑着看完她的来信,没有回复。我从来不觉得人性的脆弱可以来判断这个世界的是与非,也不否认幸福的所在。生命始终是幻觉、甜蜜、痛苦、微笑、流泪、拥抱、伤痕、相守、告别、富足、贫穷、快乐、饥饿、阳光、泥泞。最终却都还是消失。故事就永远都是故事。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
所以我也只能够来编写爱情,却从不经历。
我让自己相信这是惩罚。然后心安接受。桃子从NET中走出来并最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已经窘迫很久。我的经济拮据。经常是几个月无法写出任何文字。没有任何收入来维持我的生活。我在NET中投入了太多的金钱和时间。那是我惟一可以倾吐的世界,我无法走出。
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木鱼带着桃子来看我。因为木鱼告诉了桃子我现在几乎没有钱吃饭。我的钱全部花费在了网费电费水费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上面。而且我的生活混乱。已经在崩溃的边缘。桃子突然说想要来看看我。她当时说,我想去看他。这是木鱼后来才告诉我的。
不能否认。桃子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之所以我用女子这个词语来形容,是因为我不知道桃子是不是已经是一个女人。她有一张青春的脸。以至我无法从她的脸上推断出她的年龄。这对我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打击。我笑着对她说,你已经让我吃惊了两次。这本是个意外。接下来桃子缓缓地走向厨房去准备我和木鱼的晚饭。她已经带了很多新鲜且美丽的蔬菜来。木鱼则留在了我的电脑前。他很热衷于看我写的那些支离破碎的爱情小说片段。他说,我喜欢这样的破碎。总比你为了赚钱拼凑起廉价的文字真实。我说,真实不能当饭吃。我很贫穷。我不得不靠骗取眼泪来赚钱。你应该知道。木鱼说你已经把爱情写死了。
我说你丫的少来这套吧。
这不是因为我把爱情写死了。那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爱。
死亡是我一直期待的结局。我不管什么人性觉醒不觉醒的。那都是唬人的玩意儿。我只知道,我现在很饿。木鱼白了我一眼讪讪地离去。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盘刚刚出锅的红烧茄子。他冲我吼,小子,吃饭!
我掐了烟。走进客厅。面向厨房的大门敞开着。我能看到桃子忙碌的身影。一瞬间突然无语。吃饭的时候桃子坐在我的对面。木鱼在我的左面。我喜欢吃新鲜且美丽的蔬菜,讨厌油腻。桃子做的这些刚刚好能满足我的要求。我很卖力地大口大口地吃着这些美味的食物。这中间我看了桃子三眼。她都是在微笑着看着我吃。我低下头。像头狼一样席卷着餐桌。恍惚间我听到她对木鱼说,他吃饭的样子好有趣。然后我抬起头看了她第四眼。她有些慌张。面对我的注视有点不知所措。我对她微笑。我说,很好吃。这中间我们没有喝酒。只是吃饭。像亲密的家人那样。气氛温暖。吃完饭,桃子抢着收拾。我和木鱼就像大爷一样腆着肚子坐在沙发上看片子。木鱼边看片子边环顾我这里,说,像个家的感觉了。不错,不错。我说,现在感觉你们是主人。我是个来蹭饭的。不过这也不错。你们以后经常来。我至少能吃到像样的一顿饭。怎么就不会照顾自己呢。
桃子的声音。
我怔了一下。转过头。
桃子站在客厅的门口,温柔地看着我。你这里太乱。我帮你收拾一下。我没有拒绝。事实上那个时候我已经无法拒绝。之后桃子成了我这里的常客。我是说,她经常会不经意间就出现在我的厨房里,然后陪我一起吃晚餐。之后替我收拾屋子。最后,天黑的时候离开。我从未送过她回家。木鱼说,桃子对你这样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我说,我不知道现在是怎样的状况。那一天我去雍和宫的时候突然觉得凄凉。我发现我对桃子的感情已经开始转向温暖的一面。而且我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这样一种感情。同样,我也不知道怎样去对待一个愿意为我做饭的女人。我害怕伤害。于她。于我。不玩游戏不写字的时候,我会看一些或新或旧的碟片。有充满愤怒和颓丧的,诸如《发条橙》、《猜火车》和《不夜城》。我喜欢那种纯粹和尖锐的感觉,撕裂最后一点伪装,疼痛到淋漓尽致。偶尔看一些滥俗的港片。国内的演员最喜欢周星驰,这个带着阴影总是在剧情中嘻哈扮演不得志小人物的男人。他演绎的疼痛是在不经意间流露的,一点一滴慢慢渗入。
我在看碟的时候会不停地吸烟。眼里耳里是华丽的场面和恢弘的声音。就像《不夜城》里的金城武。束发黑衣独自走在歌舞伎仃,背影颓丧而仓皇。这是一种关乎生存的躁动和边缘地带的飘零生活,在安静祥和的夜里永远找不到自己的归属。29岁独居的男人都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看到邻居夫妇温暖的笑脸。身边还有可爱的BABY。心里酸楚。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还是会不断地找上我。我只去她们的房子。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差别模糊。很多时候我会以为自己是一个禽兽。只是为了身体的某种欲望而为所欲为。可恶的是我在桃子面前却会完全改变。
在她的眼里,我的生活单纯、拮据、懒散,就是我的概括。桃子还是经常地带一些我喜欢的蔬菜来。她已经习惯照顾我的生活。一开始我还在拒绝。之后也慢慢习惯。人都是这样吧。品尝过大麻的滋味就会开始依赖。虽然我还未曾上瘾。可是已经安于习惯。习惯了每天晚上吃到新鲜清淡的蔬菜。习惯开始变得整洁的房子。习惯桃子的出现。木鱼告诉桃子我是一个玻璃。我对女人的兴趣远不及对他的兴趣。那时候桃子觉得很诧异。后来就相信了。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对投怀送抱的女人无动于衷的。可是我会。同理可证我是不正常的男人。所以桃子就更加的放心。我没有告诉桃子我是怎样一个生活糜烂的男人。我当然不会说。我从未对桃子表示出任何的好感以及任何要求。
桃子是聪明的女人。所以我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尽管我们从未做ài。
因为桃子,木鱼也经常出现在我的房子里。我知道,木鱼对桃子的感觉远超过我。可是我不会说出来。吃过饭。木鱼说我们去喝一杯。我点头。“男孩女孩”里的歌手还是十年之前的那些人。我很奇怪他们能够如此地坚持。十年,很长,长到可以让一个人忘记自己。我和木鱼坐在前排中间的位置。点了10瓶喜力还有3包“555”牌香烟。两个女歌手开始唱《Tne men who sold the world》。我们点上烟。木鱼说:“桃子,你和桃子……”然后停下来。我用力地吸了一口烟。“木鱼,说下去。你想要问我什么?”
“桃子,她应该是爱你的。”
我无语。“桃子好多次都跟我说过她觉得你不是玻璃。”
“我身上会留下女人的味道。桃子是个聪明的女人。”
“你爱她么?”
“木鱼。我知道你爱桃子。”
木鱼怔了一下。我继续说:“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退缩?”
木鱼没有回答。我继续吸烟。《Perfect love gone wrong》的曲子开始弥漫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我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知道我所有的事情。我很感激有你这样的兄弟。无论你做什么事情我都会支持你的。木鱼,不要犹豫。”
“桃子爱你。”
我笑了笑:“木鱼,我不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
轮到一个看起来面容沧桑的男人开始唱《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我和木鱼已经喝掉了30瓶喜力。抽掉了7包“555”牌香烟。啤酒和香烟的混合味道让我感觉像巧克力般融化在嘴里。那种甜腻的味道让我有呕吐的欲望。木鱼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不停地跟着台上的男人一起唱《It's gone dark hot night》。我跑进洗手间。蹲在肮脏的马桶旁边。拼命地想要把那种巧克力的味道从胃里清除掉。男人的歌声还是可以清楚地传进来。我很想问随便什么人,这惩罚何时才能结束?
凌晨3点。我和木鱼摇晃着从“男孩女孩”出来。木鱼的车停在路边。我们搭车回我家里。路上神志不清的木鱼一直在叫桃子的名字。我看着车窗外流动的景物开始想要离开。桃子约我在Soho新城下面的上岛咖啡馆见面。我们第一次如此正式地坐下来交谈。她说:“我可不可以做你女朋友?”
我哑然。我没有打算要对桃子说我要离开。本来在这个故事里我就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角色。我想,这个消息让木鱼来告诉桃子会比较恰当。我温柔地对桃子微笑。我说:“我对女人没兴趣的。”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你身上总是有女人的香水味。”
我耸耸肩。表示无奈。“我不是好人。我也不知道你是怎样知道我那次失态的。我可以告诉你,我从来对女人的要求不会拒绝。女人对我来说本来就像衣服一样的无所谓。你最好弄清楚。”
我的声音变得冷酷。眼睛盯着桃子的脸。桃子低下头。猛地抬起头,说:“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肯爱我。”
我没有说话,决绝地离开了咖啡店。没有回头。踏出大门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啜泣声。我不知道一个女人哭泣的声音会如此绝望。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亲爱的,如果让我早些遇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爱你。可是,现在,我要离开。”
去机场的路上我打电话给木鱼:“我去重新做人了,你小子在这里好好过吧。房子钥匙在门口的地毯下面。有空的时候帮我打扫一下。没准儿哪天我就会回来。”
木鱼在电话的那一段小声的抽泣:“你要快点回来。”
“我知道。祝你们幸福。BYE。手机等下就关了。就这样吧。”
我微笑着收线。然后把手机放在出租车后坐的垫子下面。总会有人捡到它。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觉得像是永别。在这个城市我度过了29年。我用了13年的时间来忘记自己。可是还是不行。我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女孩。那个彷徨的年代。那样真挚的感情。那个女孩带着我的孩子终于消失在学校后面那条小河里。我没有来得及和她说最后一句话。我怀着深深的愧疚。对她,还有我们的孩子。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在16岁的那年夏天就已经枯萎。离开,也许会是一种解脱。来到新的城市。南方的空气里都会有一种湿润的味道。我开始重新编撰我的小说。小说中总有一个美丽清纯的女人叫做桃子。他,一个29岁的独身男子。总是会对桃子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新一年的秋天来临。我站在15层公寓厚重的玻璃窗后面眺望曾经的城市。我终于可以开始忘记自己。我开始习惯怀念一个叫作桃子的美丽且清纯的女人。亲爱的,如果让我早些遇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