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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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把紫红的照片贴在床头的时候,电话响了。“喂,你怎么还不过来看我?”紫红在里面娇声娇气。我沉默了一会儿,她可能猜到了我的意思。“要不,我过来看你?”我还是沉默,然后关上手机。
说真的,我还没有一点心理准备,还没有调节好自己的心态。尽管日盼夜盼,但一旦那份久违的爱情真的从天而降,而她又那么急切地想见面时,却又傻眼了。
照片上的紫红很甜很甜的笑,她的眼、眉、白白的牙齿都配合得天衣无缝,没有哪一处不勾人心魄(当然是勾去我的,至于别人的,我不知道),一瀑浓密的黑发很自然地顺着耳垂飘到背后,脖子上带着一块明晃晃的玉佩。她站在一条人行道上,脚穿回力鞋,洁白洁白的,而脚所处的位置是用鹅卵石铺成的一个心字的中心;她的身后是一片火红火红的花,像月季,更像玫瑰。
分手时刻那副无可奈何的情景沭然越过时空,飞到我的眼前。
那是在一个冬日的午后,太阳暖融融的,金子般的阳光铺洒在沉睡的大地之上,连地上的枯草都似乎焕发出生气蓬勃的神气。我心情舒畅极了。但我没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是我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的。我们来到一个沙坑旁边,那是学校开运动会时跳远用的,沙子在阳光的映照下格外地美。
“有一句话我想我还是得说了。”从紫红那百合花般纯洁的嘴唇里缓缓的、淡淡的吐出这几个当时我很莫名其妙的字。
“但说无妨。”
“我想,我想,我想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紫红那双明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目光是那样的坚决。她的目光和阳光融在一起,透过我的很厚的眼镜,直射进我的心里,照得我一片黑暗。
“没有什么,咱们还是朋友。”我伸出手和她做最后的握别,尽力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脸上,还挤出一点点微笑。
但我的心在滴血,紫红转过身去,熟悉的背影瞬间变为陌生,我痛苦地闭上了失神的眼睛。
就在那个黄昏,我坐在郁子河边。回想起我们的一切一切。“林子哥,你说这为什么叫做郁子河?”紫红熟悉而又甜蜜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都怪我,都怪自己,我痛苦地抓住头发,要是我会说会哄女孩的话,又怎么会有今天呢?我为什么生来就拙于言词啊?“那是因为我们的爱情郁郁葱葱啊”她看我呆呆地望着泛着粼粼波光的河水,像是自问自答。而今,而今这一切都已一去不复返了。昔日郁郁葱葱的郁子河今天却变成了忧郁不止痛苦不堪的郁子河,河边,只有孤影。河水依旧不息的东流,我对紫红的情也像这不绝的清清河水啊!
更叫人悲哀的是天边还出现了一片奇艳的晚霞,清澈的河水也被夕阳染成一种红艳艳的血色。是的,能不这样吗?那是我痛苦至极的心流出的血染成的啊!我无神地看着这一切,一幕幕往日的场景像一把把锋利的刀直插心窝。我愤怒地拿起身边早已准备好的那一瓶诗仙太白,拧开瓶盖,眼一闭,一股火辣辣的东西从喉咙直窜心里。借酒销愁,做一回李白又如何。从没喝过酒的我把八两装的酒喝了个底朝天,等再没有一点滴到嘴里的时候,我奋力地把空空如也的瓶子狠很地扔了出去。去你妈的,我恨恨地骂着。就像爱情,当没有一点实际内容的时候,何必苦苦留在心里不断地折磨自己,把她彻彻底底地摔碎又何妨。但只可惜,瓶子碎了,我的爱情却永远无法摔碎。后来七八年的历史证明,要忘记紫红是不可能的,忘记她,除非忘记自己。就在瓶子被摔出去的那一刻,我脚一软,倒了下去,然后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痉挛,接着是很久很久猛烈地呕吐。吐吧,吐吧,把我的心、我的情都彻彻底底地吐出来吧!我要做一个无心无情的人!我要做一个无心无情的人!我爬起来,踉踉跄跄走了几步,脚一滑,又摔了下去,整个人顿时倒在七零八落的玻璃渣滓上。手被划破,但没有什么疼的感觉,比起紫红给我的心伤,这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血,真正的血从手上迅猛地冒了出来。像极了她的名字:紫红。
想起上面的这些的时候,我猛烈地摇着自己的头。心里一个劲地对自己吼着:打住,都什么时候了,还想以前的事干嘛?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但过去的真的就让它过去了吗?
后来,几经打听,我终于知道紫红和我分手的原因。她们班上一个据说是长得很酷而且很有钱的帅哥,天天追逐着她。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信总令她感动不已。不时还给她送一束两束的鲜花。而想到我,既不会说也不会写,一点都不浪漫。光有一颗实实在在的爱她的心又有什么用呢?太没情调。简单一句话就是我们的爱情太平淡,平淡如水,没有味道。这样拖着,不如倒是分了的好。
我长着一颗近乎石头似的心,没有一点空隙。太实了,就太爱认死理。不爱就不爱,爱就爱她一辈子。爱了。就再也不会忘记。何况是她,我的紫红。关于紫红,我总说不清这到底是为什么?天下女人多的是,为何只有她能扣动我的心弦,永驻心间。不招即来,挥之不去。
“夜深人静独失眠,此样下去恐升天。为何每夜都想你,只有去问老神仙。”一首打油诗足已说明,我一次又一次地失眠,而失眠的原因竟如此简单。
高中在昏昏噩噩的日子里快速划过,大学我们天各一方。从那时起,我们开始通信,偶尔打一两个电话。
我读的是中文系,因为我恨自己因不会说不会写而失去了最心爱的女人。活着,连个女人都抢不回来,太窝囊。我开始知道语言文字的巨大威力,并用在我们的通信和电话中。
时间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它像一条奔涌不息的河流,冲走虚假,留下真实。那些信中,我始终如一地向她表明我坚如磐石的情。这些也许曾经感动过她,因为她在大二的时候,有一次在网上问我为什么要这样?而我回答她说因为我需要她,就像需要阳光、空气、水和食物一样需要她。是的,我不知道她之于我,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这个世界有许多太奇妙的东西总让人说不清楚。而且,她不仅仅像阳光、空气、水和食物一样只作为一种物质形态从而使我不可能离得开她,更多的是,紫红作为一种精神实体而占据在我的心灵中。狂风吹不走,烈火焚不化。在很多次辗转难眠的夜里,我一遍又一遍地问着自己,难道就真的不能忘记紫红吗?通过各种方式都不能忘记她吗?答案不言而喻。要忘记她除非忘记自己。
手机再一次响起,打断了我的回忆。
“喂,你到底过不过来嘛?”
“好的,明天我给你电话。”说完,我挂上电话,突然想起紫红要的浪漫,便又拨通她的电话。
“什么事啊”那边软绵绵的声音。
“想你”说这两个字时,我的心跳得厉害。
她再没有说什么了,但我很明显听到她呼吸急促的声音。
就在那次网上,紫红告诉我,她对我给她的情非常感动,但有些事过去了就不可能回来。如果有来世的话,她一定好好珍惜。她告诉我她大一大二都害怕谈恋爱,宁愿一个人自由自在,也许今后的生活也会如此。而那一刻,我只能告诉她,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想做就能罢手的。比如我对她的爱,我拿起了,就放不下。也压根就不愿放下。但在事实面前,人的力量又是如此地渺小,总是留下很多遗憾。我知道,爱情必须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只有一方,那就只能是爱,不是爱情。我得不到她的爱,但我可以爱她。她如果觉得这样很累的话,我可以退而求其次,咱们永远做最好最好的朋友。我说我不习惯那种做不了恋人就做敌人的人生态度,我不愿天底下,有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从此,我们的信中再也没有爱情这两个字。
大四上学期,学校提前放假,我跑去看紫红。我们那时的关系,已经像一般最亲密的朋友那样了。即使心里还多少有很多很天真的想法,那也只是在心里,至少表面上,我们是那样的。
抵达紫红学校时,天快黑了,下着灰蒙蒙的细雨。在校门口等了二十分钟左右,我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女孩,撑着一把伞向我走来。尽管没戴眼镜,我仍然熟悉那步伐,那走路的气质。迎上去,是她。
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便只有沉默。我们默默地走着,踩着地上枯萎的落叶,寒风不时地卷来,吹得脸生疼。我们来到一家餐厅,相对坐着。我有时候直直地看着她,心里有太多的话语却无从说起。紫红有时候也会偷偷地看我一眼,但随即又被我的目光挡了回去。脸上瞬间飘来一片晚霞,很是好看,然后又迅速的低下了头。这使我想起了徐志摩的那一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多水莲花不甚凉风的娇羞。”可是这一切于我,却无从享受。我们似乎都有很多话要说,却又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去说。最终,都化做沉默。
走出餐厅,城市里夜的喧哗像潮水一样汹涌澎湃地向我们扑来,灯红酒绿,车水马龙我把准备好的礼物从随身带的包里拿出来给紫红,并说要走,因为找工作的缘故,第二天要去杭州,八点的火车。
所谓礼物,其实是一本杂志,上面有我发表的一篇散文和一首小诗,都是写给她的,并且里面还夹着一封有二十几页的信,信中说尽了我从初三到大四对她的情,对她的意。我还专门在信中虚构了一场最富有诗意的情景,大意是这样的:
紫红,请原谅,在这封信中,我将虚构下面这一个情景,以表达我对你爱的执著。
其实在初三,我们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ài情。有的,最多也不过是好感而已。我们都没有对对方说过一个爱写过一个情字,彼此心照不喧。就像甘露无声滋润大地,白云默默衬托蓝天,一种似是而非的所谓的爱情,以它无限蜜甜的方式滋润着我们那幼小而又稚嫩的心灵。
一个朦胧的夜晚,月光淡淡的,我和紫红坐在花坛旁边。清凉的微风轻吻着我们的面颊,一阵又一阵馥郁芬芳的花香袭来,沁人肺腑、沁人神思。
一颗流星划过,很美。
“林子哥,如果有一天我突然在你的世界消失,你会怎样?”紫红说这句话时,流星正划过头顶。她要我看着她的眼睛回答。
她的眼睛大大的、圆圆的、亮亮的,一眨一眨,像煞天上的星星,很天真,很无邪,很调皮。
“孙悟空再厉害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你不会消失在我的世界的。我用我诚挚的心织一张牢不可破的网,始终将你罩在网中。”处在恋爱时期的头脑是最简单的,何况那时的我们还那么小那么不喑世事。说真的,那时的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我的紫红会离开我的。
“假如万一呢?”
“那,我就变成一只百灵鸟,日日呼唤你的名字;我就化为太阳,到处铺洒我金子般的目光;我就化作一股股清风,全世界追寻你的身影。”
“假如你永远找不到我呢?”
“那我就等你,地老天荒,一直等到你出现的那一天为止。记住哦,‘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笑总是很甜,日子过得太快。
写完这段故事的时候,我说,紫红,对不起,由于种种原因,我却要做一个不得不违背誓言的人。虽然我爱你那么执著,但我无法再让你的生活因为我而烦恼。我不等你了,也许还真的有来生,我期待着
最后附言说:“我的红,当你看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就连同我过去所有的信件一起焚毁,我不会再打扰你未来的生活,愿你保重。”
我决定在最后一次见她后,就开始我浪迹天涯的理想计划。到社会上随便找一个女人,这一辈子,其实很简单,不过几十年而已。无所谓。
紫红当时不许我走,她说一来就走绝对不行。而我呢却是有意把时间安排地满满的,并故意选在一个黄昏去看她。我不能给自己一点闲暇,和她久久地呆在一起。那样我的心就会痛,痛得无以复加。我告诉紫红在第二天打开我给她的礼物,我想那时的我一定在呼啸而去的列车上了。临走时,我把朋友家的电话给了紫红。
坐两趟公共汽车,到朋友家没有多久,电话响了。当朋友说是我的的时候,我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紫红看了我给她的信。她在电话上欲言又止,然后问我为什么要她烧掉那些信,我无言。我们躲躲闪闪地说了将近两个小时,似乎都知道对方想说什么而自己又都不愿提及。最后她又一次问我为什么要让她烧掉那些信,是意味着一切结束还是重新开始?话说到这个地步,再明白不过,而我却在那个时候决定彻彻底底地忘记她。那一刻,心里有一股莫名的感动,眼泪情不自禁喷涌而出。
这个世上,也只有紫红,只有她,最能令我感动。但我,我当时居然没有答应她。也许是当你日思夜梦魂牵梦萦都想得到的,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来到你的身边,就会感到无所适从,使你不感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耳朵。我只说我不认识自己,便再也无法继续说下去,我们都哭了,在那个下着细雨的夜晚。
那一夜,我没有睡觉,就站在窗前,听淅淅沥沥的雨声;看朦胧的灯一路模糊。我回忆着那一切一切,从紫红的话语中,我知道,天上是有太阳的,只不过被黑夜暂时挡住罢了。
然后,然后我就昏昏沉沉地跟着朋友排队,上车,到杭州。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的美景对我以无吸引力。我所关心的,是如何去面对。难道我真的要逃避吗?需知逃到天涯逃到海角,紫红的影子也无法从心灵深处抹去啊!我还是那么深那么深地爱着她。
一个月左右的盘桓,到是原先在黄冈联系的那所学校最先录用了我。在车站买到回程的票后,还有半天时间。我和朋友随便逛着,作与这个城市最后的告别。不经意间,看到一个小摊上,一个瓷瓶里插着三朵火红的胶质小花,煞是好看。我一下就想到了紫红,对了,就买给她。
我竟不知道那就是玫瑰。24岁了,连玫瑰都没见过,真是笑话。我问朋友,他说可能是丁香百合之类的吧。
朋友回武汉,我托他把礼物带给紫红。我在半路下车。
我以为,我们的关系就会那样平平淡淡地维持下去。在信中,我说我很庆幸我们能回复到那种纯真的友谊时代。并戏言,她的婚礼我一定参加,我的婚礼她也不能缺席。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在2004年3月19晚上,紫红打电话过来,欲言又止。我不知道她究竟会对我说些什么,便约它第二天上网。
做我男朋友,好吗?
几个威力无穷的字!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再次被确立了。海枯石烂,我也不会忘记我是在黄师图书馆电子阅览室119号机子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到这几个神圣的字的。时间是2004年3月20日。这一天,下着小雨。
没有玫瑰,甚至没有用语言说出。一根虚无的网络线再一次将两颗心融合在一起。
我们没有视频,但我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紫红那红扑扑的脸,我能够感觉到紫红那怦怦跳的心。
所有的乌云都因那几个字而四处溃散。那一天的小雨,是甘露,飘在嘴里,甜丝丝的。
我一直把我和紫红的这场爱情归结为天意。比如玫瑰,如果我当时知道那是玫瑰,我是绝对不会买给紫红的;比如3月20日,这一天是2004年的春分,一场细雨,滋润大地,春天来了,我们爱情的春天,也从这天诞生;同时,320是530和520的合称,530代表我想你,520代表我爱你;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后来我再去看她的时候,我们携手到呢喃餐厅,刚进屋,就听到喜鹊叫了。
如果说当初分手后那种单相思使我在瞬间变得憔悴不堪的话,那么,自从我们关系确立后那种甜蜜的相思则使我迅速返老还童。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几个月浓烈的相思之苦后,便有了这篇文章开头的对白。
啊!明天,明天我将在新的城市拨下那个令我怦然心动的电话号码。
在见紫红的头一个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前面的文章,并以一个问号一个感叹号一个省略号作为这篇日记的篇名。
而那天我是如此的激动,心里怦怦跳个不停。
紫红像仙女一样飘过来,一身粉红色的衣服,脸蛋红扑扑的,嫩如春天的桃花,我一时竟看得呆了,忘记了什么,心里突突的。
紫红看了我一会之后,只说了一句,你还是那么老实啊!我不知道她说的是褒义还是贬义。
我们在江边、在和平公园静静地坐着。此时,以再不需要任何言语。所有的语言都以失去效力。我们一任轻柔的微风轻拂着面颊,看江上忙碌的各种船只,看树下斑驳陆离的树影。
时间就这么划过,吃晚饭时,我们携手到了一家餐厅。无巧不巧,刚一坐下,我们就分明听到喜鹊的叫声。喜鹊报喜喜连喜,对于我们,这的确是喜事了。然后我们到了江滩公园,我们坐在草坪上,沐浴着柔柔的清风,很久很久的对视。
我看着紫红的眼睛,紫红看着我的眼睛。我已经不能自持,轻轻搂过她的肩,吻着她的嘴。紫红只是肩头微微颤抖了一下,立即就闭上了眼睛。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瞬间铺遍我的全身。甜甜的、嫩嫩的、香香的,也许幸福的味道就是这样的。那是我的初吻,却没有太多的惊慌,相反的,却蕴藏着无限的渴望。我始终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前看到她时心里就总是慌慌的,而现在,更多的是一份从容。是长成熟了吗?我问着自己。也许爱情本来就这么神圣,无须指点,无师自通。
爱因斯坦在论及他的相对论时举了这样的一个例子:当你在高温的蒸笼里呆一分钟,你会觉得早已有一个小时了,而当你和一个美人而她又是你最钟情的女子在一起时,即使是一天,你也只不过觉得只有一瞬。我和紫红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真正领悟到了他的这一句话的含义。
然后我们松开手,又相互默默地看着。
你怎么会?你怎么会?紫红突然低语着,像是自言自语。从她的口气,似乎对我的行为很感到意外。
我猜测着她没说完的话。我想,紫红要问的,肯定是你怎么会这样呢?你怎么会这样呢?以前你都是那样老实啊!我想告诉她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告诉她说有些事情是不需要学的,无师自通。但我什么也没说。
一个小男孩似乎注视了我们很久。他揪准机会,跑到我们跟前。“先生,给这位小姐买束玫瑰吧,代表你对她的一心一意。”紫红很慌张地阻止我买,她说这些人就是这样。她甚至说如果我买了,她马上就走。我知道女人就是这样,我买了她绝对会要的。那个小男孩很是高兴,说不打扰你们了,就很欢快地走了。
我学着书上写的一种我认为很神圣的方式,在紫红面前,敬献我的心灵,敬献我最真诚的爱情。单膝跪着,双手献上玫瑰,嘴上虔诚地诵出马克思给燕妮的诗歌:
请让我叫你相信:
我只盼一件事情——
给你献上我的心灵
和这心灵中蕴藏的全部感情。
紫红吃吃地笑着,欲接还羞。这时,一个小女孩跑了过来。“先生,你只有一多玫瑰怎么够呢?再买一朵吧?比翼双飞。”而那时我的心里却真正领略到了这些小男孩小女孩的手段。他们专门曾这样的机会推销他们的玫瑰生意。我没有理会那个小女孩,她悻悻地走了。“真是的,这么小气,也怪不得别人不愿要你的。”我为她这句话感到好笑。玫瑰只不过是代表爱情的一种方式而已。一朵就足以表达我的一心一意,难道真要送上999朵,才代表我爱她久久久吗?
我盯着紫红的脸。月光在她那羞怯的脸上驻足。她低着头,看着我诚挚的眼睛。双手终于抢过玫瑰,迅速抬头看天,眼睛定定地看着那一弯幸福的新月。我站起来,轻轻地吻着紫红的额头。
“紫红,我爱你!不要天做证,不要地做证。只要你做证,只要我做证,只要我的行动做证,我的心与灵魂做证。紫红,我爱你!”
此时,语言已经不仅仅是语言了。而是一颗火热的红心,它只不过通过我的口说出而已。
我把我和紫红的一点一滴都告诉我姐的时候,她非常尖利地叫了一声,然后猛拍了一下我的头。“小子,痴情种啊!但不要高兴太早,到时候你才知道其中的苦楚。我摇摇头,我能猜到她会给我说些什么。
我姐也是经历了一场复辟的爱情,在最后一次和男朋友分手后,她绝望得近乎麻木,悲观得近乎痴呆。时间的流水已冲走了她那如花似玉的年龄。面对这一切,她无奈地长叹了一声,再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到30岁的时候,随便找了一个老实的男人,胡乱地嫁了出去。
我姐说:“补起是个疤,怎么看都不好看。破镜重圆,毕竟有裂痕。”
我姐说:“复辟的爱情就像复辟的封建王朝一样,虽然有短暂疯狂的甜蜜,但更多的不得不面对外部和内部那些分裂分子的疯狂进攻。那是一种无极的痛苦。最后,悲哀的封建统治者不得不被押上断头台,在弥留之际滴下几滴绝望的眼泪。”
我姐说:“玩世不恭一点,别让自己受伤。紫红只不过是另一场恋爱中的失落,临时找的一个寄托,一种心灵安慰罢了。你只不过是她手中的一颗棋子,一种工具而已。”
我最后一次摇头之后,无限憧憬,一切美好都出现在眼前。因为我不相信我也会走我姐的那条路。世界上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千篇一律的话,那还成一个什么世界呢?
我正把紫红的照片贴在床头的时候,电话响了。“喂,你怎么还不过来看我?”紫红在里面娇声娇气。我沉默了一会儿,她可能猜到了我的意思。“要不,我过来看你?”我还是沉默,然后关上手机。
说真的,我还没有一点心理准备,还没有调节好自己的心态。尽管日盼夜盼,但一旦那份久违的爱情真的从天而降,而她又那么急切地想见面时,却又傻眼了。
照片上的紫红很甜很甜的笑,她的眼、眉、白白的牙齿都配合得天衣无缝,没有哪一处不勾人心魄(当然是勾去我的,至于别人的,我不知道),一瀑浓密的黑发很自然地顺着耳垂飘到背后,脖子上带着一块明晃晃的玉佩。她站在一条人行道上,脚穿回力鞋,洁白洁白的,而脚所处的位置是用鹅卵石铺成的一个心字的中心;她的身后是一片火红火红的花,像月季,更像玫瑰。
分手时刻那副无可奈何的情景沭然越过时空,飞到我的眼前。
那是在一个冬日的午后,太阳暖融融的,金子般的阳光铺洒在沉睡的大地之上,连地上的枯草都似乎焕发出生气蓬勃的神气。我心情舒畅极了。但我没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是我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的。我们来到一个沙坑旁边,那是学校开运动会时跳远用的,沙子在阳光的映照下格外地美。
“有一句话我想我还是得说了。”从紫红那百合花般纯洁的嘴唇里缓缓的、淡淡的吐出这几个当时我很莫名其妙的字。
“但说无妨。”
“我想,我想,我想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紫红那双明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目光是那样的坚决。她的目光和阳光融在一起,透过我的很厚的眼镜,直射进我的心里,照得我一片黑暗。
“没有什么,咱们还是朋友。”我伸出手和她做最后的握别,尽力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脸上,还挤出一点点微笑。
但我的心在滴血,紫红转过身去,熟悉的背影瞬间变为陌生,我痛苦地闭上了失神的眼睛。
就在那个黄昏,我坐在郁子河边。回想起我们的一切一切。“林子哥,你说这为什么叫做郁子河?”紫红熟悉而又甜蜜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都怪我,都怪自己,我痛苦地抓住头发,要是我会说会哄女孩的话,又怎么会有今天呢?我为什么生来就拙于言词啊?“那是因为我们的爱情郁郁葱葱啊”她看我呆呆地望着泛着粼粼波光的河水,像是自问自答。而今,而今这一切都已一去不复返了。昔日郁郁葱葱的郁子河今天却变成了忧郁不止痛苦不堪的郁子河,河边,只有孤影。河水依旧不息的东流,我对紫红的情也像这不绝的清清河水啊!
更叫人悲哀的是天边还出现了一片奇艳的晚霞,清澈的河水也被夕阳染成一种红艳艳的血色。是的,能不这样吗?那是我痛苦至极的心流出的血染成的啊!我无神地看着这一切,一幕幕往日的场景像一把把锋利的刀直插心窝。我愤怒地拿起身边早已准备好的那一瓶诗仙太白,拧开瓶盖,眼一闭,一股火辣辣的东西从喉咙直窜心里。借酒销愁,做一回李白又如何。从没喝过酒的我把八两装的酒喝了个底朝天,等再没有一点滴到嘴里的时候,我奋力地把空空如也的瓶子狠很地扔了出去。去你妈的,我恨恨地骂着。就像爱情,当没有一点实际内容的时候,何必苦苦留在心里不断地折磨自己,把她彻彻底底地摔碎又何妨。但只可惜,瓶子碎了,我的爱情却永远无法摔碎。后来七八年的历史证明,要忘记紫红是不可能的,忘记她,除非忘记自己。就在瓶子被摔出去的那一刻,我脚一软,倒了下去,然后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痉挛,接着是很久很久猛烈地呕吐。吐吧,吐吧,把我的心、我的情都彻彻底底地吐出来吧!我要做一个无心无情的人!我要做一个无心无情的人!我爬起来,踉踉跄跄走了几步,脚一滑,又摔了下去,整个人顿时倒在七零八落的玻璃渣滓上。手被划破,但没有什么疼的感觉,比起紫红给我的心伤,这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血,真正的血从手上迅猛地冒了出来。像极了她的名字:紫红。
想起上面的这些的时候,我猛烈地摇着自己的头。心里一个劲地对自己吼着:打住,都什么时候了,还想以前的事干嘛?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但过去的真的就让它过去了吗?
后来,几经打听,我终于知道紫红和我分手的原因。她们班上一个据说是长得很酷而且很有钱的帅哥,天天追逐着她。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信总令她感动不已。不时还给她送一束两束的鲜花。而想到我,既不会说也不会写,一点都不浪漫。光有一颗实实在在的爱她的心又有什么用呢?太没情调。简单一句话就是我们的爱情太平淡,平淡如水,没有味道。这样拖着,不如倒是分了的好。
我长着一颗近乎石头似的心,没有一点空隙。太实了,就太爱认死理。不爱就不爱,爱就爱她一辈子。爱了。就再也不会忘记。何况是她,我的紫红。关于紫红,我总说不清这到底是为什么?天下女人多的是,为何只有她能扣动我的心弦,永驻心间。不招即来,挥之不去。
“夜深人静独失眠,此样下去恐升天。为何每夜都想你,只有去问老神仙。”一首打油诗足已说明,我一次又一次地失眠,而失眠的原因竟如此简单。
高中在昏昏噩噩的日子里快速划过,大学我们天各一方。从那时起,我们开始通信,偶尔打一两个电话。
我读的是中文系,因为我恨自己因不会说不会写而失去了最心爱的女人。活着,连个女人都抢不回来,太窝囊。我开始知道语言文字的巨大威力,并用在我们的通信和电话中。
时间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它像一条奔涌不息的河流,冲走虚假,留下真实。那些信中,我始终如一地向她表明我坚如磐石的情。这些也许曾经感动过她,因为她在大二的时候,有一次在网上问我为什么要这样?而我回答她说因为我需要她,就像需要阳光、空气、水和食物一样需要她。是的,我不知道她之于我,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这个世界有许多太奇妙的东西总让人说不清楚。而且,她不仅仅像阳光、空气、水和食物一样只作为一种物质形态从而使我不可能离得开她,更多的是,紫红作为一种精神实体而占据在我的心灵中。狂风吹不走,烈火焚不化。在很多次辗转难眠的夜里,我一遍又一遍地问着自己,难道就真的不能忘记紫红吗?通过各种方式都不能忘记她吗?答案不言而喻。要忘记她除非忘记自己。
手机再一次响起,打断了我的回忆。
“喂,你到底过不过来嘛?”
“好的,明天我给你电话。”说完,我挂上电话,突然想起紫红要的浪漫,便又拨通她的电话。
“什么事啊”那边软绵绵的声音。
“想你”说这两个字时,我的心跳得厉害。
她再没有说什么了,但我很明显听到她呼吸急促的声音。
就在那次网上,紫红告诉我,她对我给她的情非常感动,但有些事过去了就不可能回来。如果有来世的话,她一定好好珍惜。她告诉我她大一大二都害怕谈恋爱,宁愿一个人自由自在,也许今后的生活也会如此。而那一刻,我只能告诉她,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想做就能罢手的。比如我对她的爱,我拿起了,就放不下。也压根就不愿放下。但在事实面前,人的力量又是如此地渺小,总是留下很多遗憾。我知道,爱情必须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只有一方,那就只能是爱,不是爱情。我得不到她的爱,但我可以爱她。她如果觉得这样很累的话,我可以退而求其次,咱们永远做最好最好的朋友。我说我不习惯那种做不了恋人就做敌人的人生态度,我不愿天底下,有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从此,我们的信中再也没有爱情这两个字。
大四上学期,学校提前放假,我跑去看紫红。我们那时的关系,已经像一般最亲密的朋友那样了。即使心里还多少有很多很天真的想法,那也只是在心里,至少表面上,我们是那样的。
抵达紫红学校时,天快黑了,下着灰蒙蒙的细雨。在校门口等了二十分钟左右,我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女孩,撑着一把伞向我走来。尽管没戴眼镜,我仍然熟悉那步伐,那走路的气质。迎上去,是她。
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便只有沉默。我们默默地走着,踩着地上枯萎的落叶,寒风不时地卷来,吹得脸生疼。我们来到一家餐厅,相对坐着。我有时候直直地看着她,心里有太多的话语却无从说起。紫红有时候也会偷偷地看我一眼,但随即又被我的目光挡了回去。脸上瞬间飘来一片晚霞,很是好看,然后又迅速的低下了头。这使我想起了徐志摩的那一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多水莲花不甚凉风的娇羞。”可是这一切于我,却无从享受。我们似乎都有很多话要说,却又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去说。最终,都化做沉默。
走出餐厅,城市里夜的喧哗像潮水一样汹涌澎湃地向我们扑来,灯红酒绿,车水马龙我把准备好的礼物从随身带的包里拿出来给紫红,并说要走,因为找工作的缘故,第二天要去杭州,八点的火车。
所谓礼物,其实是一本杂志,上面有我发表的一篇散文和一首小诗,都是写给她的,并且里面还夹着一封有二十几页的信,信中说尽了我从初三到大四对她的情,对她的意。我还专门在信中虚构了一场最富有诗意的情景,大意是这样的:
紫红,请原谅,在这封信中,我将虚构下面这一个情景,以表达我对你爱的执著。
其实在初三,我们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ài情。有的,最多也不过是好感而已。我们都没有对对方说过一个爱写过一个情字,彼此心照不喧。就像甘露无声滋润大地,白云默默衬托蓝天,一种似是而非的所谓的爱情,以它无限蜜甜的方式滋润着我们那幼小而又稚嫩的心灵。
一个朦胧的夜晚,月光淡淡的,我和紫红坐在花坛旁边。清凉的微风轻吻着我们的面颊,一阵又一阵馥郁芬芳的花香袭来,沁人肺腑、沁人神思。
一颗流星划过,很美。
“林子哥,如果有一天我突然在你的世界消失,你会怎样?”紫红说这句话时,流星正划过头顶。她要我看着她的眼睛回答。
她的眼睛大大的、圆圆的、亮亮的,一眨一眨,像煞天上的星星,很天真,很无邪,很调皮。
“孙悟空再厉害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你不会消失在我的世界的。我用我诚挚的心织一张牢不可破的网,始终将你罩在网中。”处在恋爱时期的头脑是最简单的,何况那时的我们还那么小那么不喑世事。说真的,那时的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我的紫红会离开我的。
“假如万一呢?”
“那,我就变成一只百灵鸟,日日呼唤你的名字;我就化为太阳,到处铺洒我金子般的目光;我就化作一股股清风,全世界追寻你的身影。”
“假如你永远找不到我呢?”
“那我就等你,地老天荒,一直等到你出现的那一天为止。记住哦,‘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笑总是很甜,日子过得太快。
写完这段故事的时候,我说,紫红,对不起,由于种种原因,我却要做一个不得不违背誓言的人。虽然我爱你那么执著,但我无法再让你的生活因为我而烦恼。我不等你了,也许还真的有来生,我期待着
最后附言说:“我的红,当你看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就连同我过去所有的信件一起焚毁,我不会再打扰你未来的生活,愿你保重。”
我决定在最后一次见她后,就开始我浪迹天涯的理想计划。到社会上随便找一个女人,这一辈子,其实很简单,不过几十年而已。无所谓。
紫红当时不许我走,她说一来就走绝对不行。而我呢却是有意把时间安排地满满的,并故意选在一个黄昏去看她。我不能给自己一点闲暇,和她久久地呆在一起。那样我的心就会痛,痛得无以复加。我告诉紫红在第二天打开我给她的礼物,我想那时的我一定在呼啸而去的列车上了。临走时,我把朋友家的电话给了紫红。
坐两趟公共汽车,到朋友家没有多久,电话响了。当朋友说是我的的时候,我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紫红看了我给她的信。她在电话上欲言又止,然后问我为什么要她烧掉那些信,我无言。我们躲躲闪闪地说了将近两个小时,似乎都知道对方想说什么而自己又都不愿提及。最后她又一次问我为什么要让她烧掉那些信,是意味着一切结束还是重新开始?话说到这个地步,再明白不过,而我却在那个时候决定彻彻底底地忘记她。那一刻,心里有一股莫名的感动,眼泪情不自禁喷涌而出。
这个世上,也只有紫红,只有她,最能令我感动。但我,我当时居然没有答应她。也许是当你日思夜梦魂牵梦萦都想得到的,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来到你的身边,就会感到无所适从,使你不感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耳朵。我只说我不认识自己,便再也无法继续说下去,我们都哭了,在那个下着细雨的夜晚。
那一夜,我没有睡觉,就站在窗前,听淅淅沥沥的雨声;看朦胧的灯一路模糊。我回忆着那一切一切,从紫红的话语中,我知道,天上是有太阳的,只不过被黑夜暂时挡住罢了。
然后,然后我就昏昏沉沉地跟着朋友排队,上车,到杭州。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的美景对我以无吸引力。我所关心的,是如何去面对。难道我真的要逃避吗?需知逃到天涯逃到海角,紫红的影子也无法从心灵深处抹去啊!我还是那么深那么深地爱着她。
一个月左右的盘桓,到是原先在黄冈联系的那所学校最先录用了我。在车站买到回程的票后,还有半天时间。我和朋友随便逛着,作与这个城市最后的告别。不经意间,看到一个小摊上,一个瓷瓶里插着三朵火红的胶质小花,煞是好看。我一下就想到了紫红,对了,就买给她。
我竟不知道那就是玫瑰。24岁了,连玫瑰都没见过,真是笑话。我问朋友,他说可能是丁香百合之类的吧。
朋友回武汉,我托他把礼物带给紫红。我在半路下车。
我以为,我们的关系就会那样平平淡淡地维持下去。在信中,我说我很庆幸我们能回复到那种纯真的友谊时代。并戏言,她的婚礼我一定参加,我的婚礼她也不能缺席。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在2004年3月19晚上,紫红打电话过来,欲言又止。我不知道她究竟会对我说些什么,便约它第二天上网。
做我男朋友,好吗?
几个威力无穷的字!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再次被确立了。海枯石烂,我也不会忘记我是在黄师图书馆电子阅览室119号机子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到这几个神圣的字的。时间是2004年3月20日。这一天,下着小雨。
没有玫瑰,甚至没有用语言说出。一根虚无的网络线再一次将两颗心融合在一起。
我们没有视频,但我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紫红那红扑扑的脸,我能够感觉到紫红那怦怦跳的心。
所有的乌云都因那几个字而四处溃散。那一天的小雨,是甘露,飘在嘴里,甜丝丝的。
我一直把我和紫红的这场爱情归结为天意。比如玫瑰,如果我当时知道那是玫瑰,我是绝对不会买给紫红的;比如3月20日,这一天是2004年的春分,一场细雨,滋润大地,春天来了,我们爱情的春天,也从这天诞生;同时,320是530和520的合称,530代表我想你,520代表我爱你;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后来我再去看她的时候,我们携手到呢喃餐厅,刚进屋,就听到喜鹊叫了。
如果说当初分手后那种单相思使我在瞬间变得憔悴不堪的话,那么,自从我们关系确立后那种甜蜜的相思则使我迅速返老还童。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几个月浓烈的相思之苦后,便有了这篇文章开头的对白。
啊!明天,明天我将在新的城市拨下那个令我怦然心动的电话号码。
在见紫红的头一个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前面的文章,并以一个问号一个感叹号一个省略号作为这篇日记的篇名。
而那天我是如此的激动,心里怦怦跳个不停。
紫红像仙女一样飘过来,一身粉红色的衣服,脸蛋红扑扑的,嫩如春天的桃花,我一时竟看得呆了,忘记了什么,心里突突的。
紫红看了我一会之后,只说了一句,你还是那么老实啊!我不知道她说的是褒义还是贬义。
我们在江边、在和平公园静静地坐着。此时,以再不需要任何言语。所有的语言都以失去效力。我们一任轻柔的微风轻拂着面颊,看江上忙碌的各种船只,看树下斑驳陆离的树影。
时间就这么划过,吃晚饭时,我们携手到了一家餐厅。无巧不巧,刚一坐下,我们就分明听到喜鹊的叫声。喜鹊报喜喜连喜,对于我们,这的确是喜事了。然后我们到了江滩公园,我们坐在草坪上,沐浴着柔柔的清风,很久很久的对视。
我看着紫红的眼睛,紫红看着我的眼睛。我已经不能自持,轻轻搂过她的肩,吻着她的嘴。紫红只是肩头微微颤抖了一下,立即就闭上了眼睛。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瞬间铺遍我的全身。甜甜的、嫩嫩的、香香的,也许幸福的味道就是这样的。那是我的初吻,却没有太多的惊慌,相反的,却蕴藏着无限的渴望。我始终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前看到她时心里就总是慌慌的,而现在,更多的是一份从容。是长成熟了吗?我问着自己。也许爱情本来就这么神圣,无须指点,无师自通。
爱因斯坦在论及他的相对论时举了这样的一个例子:当你在高温的蒸笼里呆一分钟,你会觉得早已有一个小时了,而当你和一个美人而她又是你最钟情的女子在一起时,即使是一天,你也只不过觉得只有一瞬。我和紫红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真正领悟到了他的这一句话的含义。
然后我们松开手,又相互默默地看着。
你怎么会?你怎么会?紫红突然低语着,像是自言自语。从她的口气,似乎对我的行为很感到意外。
我猜测着她没说完的话。我想,紫红要问的,肯定是你怎么会这样呢?你怎么会这样呢?以前你都是那样老实啊!我想告诉她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告诉她说有些事情是不需要学的,无师自通。但我什么也没说。
一个小男孩似乎注视了我们很久。他揪准机会,跑到我们跟前。“先生,给这位小姐买束玫瑰吧,代表你对她的一心一意。”紫红很慌张地阻止我买,她说这些人就是这样。她甚至说如果我买了,她马上就走。我知道女人就是这样,我买了她绝对会要的。那个小男孩很是高兴,说不打扰你们了,就很欢快地走了。
我学着书上写的一种我认为很神圣的方式,在紫红面前,敬献我的心灵,敬献我最真诚的爱情。单膝跪着,双手献上玫瑰,嘴上虔诚地诵出马克思给燕妮的诗歌:
请让我叫你相信:
我只盼一件事情——
给你献上我的心灵
和这心灵中蕴藏的全部感情。
紫红吃吃地笑着,欲接还羞。这时,一个小女孩跑了过来。“先生,你只有一多玫瑰怎么够呢?再买一朵吧?比翼双飞。”而那时我的心里却真正领略到了这些小男孩小女孩的手段。他们专门曾这样的机会推销他们的玫瑰生意。我没有理会那个小女孩,她悻悻地走了。“真是的,这么小气,也怪不得别人不愿要你的。”我为她这句话感到好笑。玫瑰只不过是代表爱情的一种方式而已。一朵就足以表达我的一心一意,难道真要送上999朵,才代表我爱她久久久吗?
我盯着紫红的脸。月光在她那羞怯的脸上驻足。她低着头,看着我诚挚的眼睛。双手终于抢过玫瑰,迅速抬头看天,眼睛定定地看着那一弯幸福的新月。我站起来,轻轻地吻着紫红的额头。
“紫红,我爱你!不要天做证,不要地做证。只要你做证,只要我做证,只要我的行动做证,我的心与灵魂做证。紫红,我爱你!”
此时,语言已经不仅仅是语言了。而是一颗火热的红心,它只不过通过我的口说出而已。
我把我和紫红的一点一滴都告诉我姐的时候,她非常尖利地叫了一声,然后猛拍了一下我的头。“小子,痴情种啊!但不要高兴太早,到时候你才知道其中的苦楚。我摇摇头,我能猜到她会给我说些什么。
我姐也是经历了一场复辟的爱情,在最后一次和男朋友分手后,她绝望得近乎麻木,悲观得近乎痴呆。时间的流水已冲走了她那如花似玉的年龄。面对这一切,她无奈地长叹了一声,再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到30岁的时候,随便找了一个老实的男人,胡乱地嫁了出去。
我姐说:“补起是个疤,怎么看都不好看。破镜重圆,毕竟有裂痕。”
我姐说:“复辟的爱情就像复辟的封建王朝一样,虽然有短暂疯狂的甜蜜,但更多的不得不面对外部和内部那些分裂分子的疯狂进攻。那是一种无极的痛苦。最后,悲哀的封建统治者不得不被押上断头台,在弥留之际滴下几滴绝望的眼泪。”
我姐说:“玩世不恭一点,别让自己受伤。紫红只不过是另一场恋爱中的失落,临时找的一个寄托,一种心灵安慰罢了。你只不过是她手中的一颗棋子,一种工具而已。”
我最后一次摇头之后,无限憧憬,一切美好都出现在眼前。因为我不相信我也会走我姐的那条路。世界上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千篇一律的话,那还成一个什么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