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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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学业,江小君没回台湾。想起那愚蠢的初恋,她就觉得惊心动魄,庆幸自己及时醒悟,没有荒废琴艺。

    她受聘到innsbruck音乐学校教书,周德生留在慕尼黑国立音乐学院授课,两人名气响,在音乐界的地位势均力敌,琴技不相上下,事业如日中天,他们联手参加双钢琴比赛最高荣誉的murraydranoff詹诺夫双钢琴大赛,从一百四十多组钢琴家的挑战中脱颖而出,在六天赛程中,他们每天都必须弹奏将近四小时的曲目。他们合作无间,一路过关斩将,在总决赛,面对俄罗斯、匈牙利、埃及的选手,最后以压倒性的差距,得到胜利,确晾界级音乐家的地位。

    媒体大篇幅报导他们的背景,小君被誉为本世纪以来最美丽的音乐家。

    晚上,协办单位举办晚宴,江天云骄傲地搂着女儿,接受大家的祝贺。

    会场衣香鬓影,绅士淑女,将会场点缀得美轮美奂,最顶级的食物,无限量供应。最顶级的香槟美酒,无止尽暴来宾享用,豪华如电影里皇家晚宴,就连侍应生,脸上也带着一抹傲气,仿佛能服侍这些贵客,是他们无上的光荣。

    酒酣耳热之际,周德生揽着女友溜去阳台透气。

    小君笑着,搧着热烫的脸颊。“我喝了好多酒,头好晕。”她穿一袭昂贵的金色缕花礼服,美得教周德生目眩神迷。

    “小君”借着酒意,他壮胆,忽然跪下。

    小君吓退一步。“你干么?”

    “我我跟你求婚啊。我会永远爱你,永远不让你伤心。”说着,捧上钻戒。

    “你快起来!”小君左顾右盼,怕被看见。

    “除非你答应,我不起来。”

    她一直笑,是喝醉了。她左手握一只银酒杯,酒液快泼洒出来,奇怪着周德生怎么变成两个人影?眼花撩乱哩!她笑不停,说:“好,我答应,可以了吧?”天时地利人和,这么快乐的夜晚,功成名就,感情也唾手可得,没理由婉拒。

    周德生跳起来,一把就抱住她。“你绝不会后悔,这世上没有人会比我对你更好”他开很多支票,说着要办最豪华的婚礼,要给小君最好的生活,要马上通知他的父母,要做很多准备,要

    小君没仔细听,她笑着,啜杯中酒。忽然指间一凉,低头,看周德生帮她套上钻戒。

    “好看吧?喜欢吗?我挑了很久,不喜欢的话也没关系,我带你去换。”

    “嗯”小君看戒指在指间闪着银光,笑了,脚步微晃,有些醉了。“这个很好很好这鸡尾酒不错喝”她一口干掉杯中的酒。

    “我再去帮你拿。”周德生取走酒杯,回大厅。

    小君趴在栏杆吹风,啊,这是她音乐生涯最光辉的一夜,大胜利,脚浮啊,头昏昏。醉眼蒙眬,伸手,凝视戒指,举高,在暗夜端详,越看越高兴,越瞧越兴奋,突乐得大叫

    “萤火虫”手在半空划过,银光一瞬。“是萤火虫啊”抚着萤火虫,她忽地怔住,笑容隐去。

    这冰凉的触感,不、不是萤火虫,是一枚冷冷的婚戒。对了,刚刚周德生跟她求婚了,她刚刚怎么说的?答应了?

    小君傻傻地望着婚戒,内心忽然涌上一股不安。

    周德生回来了,将酒杯交给她。“今天这么开心,尽量喝。”

    “我好像我有点头昏”她摸着发烫的脸颊。“关于结婚的事,我想再”

    “干杯!”周德生碰撞她酒杯,兴致正高昂。“小君,我好高兴,我一定会让你幸福!”

    小君怔望着他,那灵光一闪的疑虑,被他高兴的笑脸抹去。

    算了,她很快乐啊,虽然这快乐中好像缺少了什么。但人生怎可能十全十美?他对她很好啊,虽然不能让她有那种不顾一切去爱他的热情,但拿他跟黎祖驯比较太不公平。

    她干掉酒,安抚自己,心想,火花又怎样?热烈的燃烧似的爱情又怎样?不可靠啊,像黎祖驯那样汹涌的爱情很快就破灭,现在和周德生这么细水长流淡淡的恋情,也许才是最值得信赖的。

    她喝完一杯又一杯,跟周德生干了一杯又一杯。

    大厅响起华尔滋舞曲,宾客们一对对相拥着跳舞了。

    “你们还不进去啊?这么多话要讲啊?”江天云出来催他们进去。“进来跳舞啊,你们是主角呢!”

    “跳舞?妈,我要在这里跳”小君转一圈,站不稳,周德生赶紧扶好她。

    “她喝醉了,伯母,你放心,我在这里照顾她。”

    “真是的,高兴成这样”江天云捏捏女儿的脸,回到大厅去。

    “你看我跳得好不好?”小君揪起裙襬,随音乐转一圈又一圈,凝视指间银光闪过一瞬又一瞬。“你看你看!萤火虫”

    “什么萤火虫?这比萤火虫贵多了,要八十几万怎么跟萤火虫比?”他不时出手扶她,他傻气地笑着,觉得喝醉的江小君好可爱。

    “明明就是萤火虫嘛”她舞了一圈又一圈,贪看那闪了一瞬又一瞬的光芒,一个不稳滑倒了,她跌坐在地。

    “小心点!”他伸手要拉她起来,她却赖在地上不肯。

    “对啦,不是萤火虫”她笑得掉泪,抚着戒指说:“你看它不会飞”吻吻戒指,好冰。

    “怎么整晚讲萤火虫?”他微笑,揽她入怀,拽得紧紧地。“你醉了,好开心是不是?”

    “嗯”她在他怀里打了酒嗝,好累,闭上眼。

    “要不要回去休息?我送你?”

    “嗯”有一只萤火虫从黑黑的草丛飞出来了,一下高,一下低,在夜里,像小星星。溪水淙淙,夜虫嘀嘀,有人牢牢牵住她手,那大大的掌心,有粗糙的茧,刺着柔软的手心皮肤,有种很安心的感觉。

    是啊,这跟周德生的手不同,这是很男子气概,长着厚茧的大手。

    她缓转过脸,望见他粗犷的侧脸,心跳差点停止,眼红透。

    “是你?”

    黎祖驯在她身边,他凝视前方浓荫的山林,指给她看。“你看,萤火虫。”

    她不看,泪如泉涌,盯着他,问:“为什么要拿我妈的钱?那天我在2503一直等你!”

    他转过脸,仍是那无所谓的戏谑的微笑表情。“你要结婚了,还想这些干么?”

    “你对我是真心的吗?你真的爱过我吗?”

    他微笑,不回答,只是笑着,笑看她哭。

    小君望着那不曾忘的容颜,望着曾热吻过的嘴,望着他下巴新生胡髭,曾经它们痒着她的颈窝,见面这刻,她手心冒汗,脸颊烫,仍为他心跳如擂鼓,她听自己颤着声问:“你现在是一个人吗?”

    有没有新欢?多可笑,离开四年,恨四年,最在意的竟是这个,有没有爱上别人?

    他脸上表情深不可测,仍似当年,教她难以捉摸。

    再见他,她觉得自己打回原形,还像十九岁时幼稚愚蠢,是啊,这男人总是可以教她变得愚蠢。

    “干么问这个?”他戏谑地笑着。“难不成你还爱我?”

    她震住。

    猛地醒来,小君坐起身,汗湿了衣裳,一下不知身在何方,一室的黑暗。待眼睛逐渐习惯黑暗,意识渐渐回笼,才警觉是梦,情景却维妙维肖。

    她怔怔坐着,心悸,无助。她下床,没穿上鞋,踩着冰冷地板,一步步走至窗前,推开窗,冷风扑面,外边街上,一盏路灯,隔着黑暗,与她遥望。

    窗边大树,巴掌大的叶子被风吹得发出沙沙低响,小君靠着窗沿,木然地站着,凝视着黑夜。

    昨晚她允诺婚事,午夜醒来,竟觉得了无生趣。

    事业到达颠峰,眼看感情也有着落,可怎么每日人前都像在表演?演着一出叫做“我很幸福快乐”的戏码?

    她不敢对母亲诉苦,更不敢向周德生坦诚,其实她越来越觉得人生无趣。越成功,越空虚,她晚晚要靠安眠藥助眠,每天醒来都渴望可以不必下床。常常吃很多但没有饱的感觉,喝很多水依然觉得口渴,睡很久却睡得不沈,醒来更疲惫。

    每次比赛胜利,站在台上,聚光灯下,台下欢声雷动,黑压压的人们起立鼓掌,为她疯狂。她捧着奖杯,那冷冰冰的奖杯贴着心房,空虚是那么的强烈,心中一片苍凉。她赢得一众喜爱,却失去曾经的最心爱。她被大家崇拜,却因为曾被某人抛弃,耿耿于怀,念着他,就算他坏,还是难以释怀。

    小君望着黑夜,隐约听见,遥远地方,性枪合唱团永远年轻,恨流行地激烈吶喊。而今功成名就的生活,敌不过五年前和黎祖驯狂放恣意的快乐时光,敌不过曾窝在厕所因宰杀凤梨而狼狈却生气勃勃的感动,敌不过曾经和美美窝在床上亲密地讲悄悄话

    她好寂寞啊!

    真讽刺,那时候什么都不确定,拥有的比现在少,为何感动很多?她依稀记得为爱疯狂,热血沸腾的自己,好像大脑有火,烧得晕头转向,一股脑地热情追逐亲爱的人。当时的她浑身发热,每天朝气蓬勃。她怀念那时候的自己。

    现在呢?

    午夜梦回,惊醒,几乎会认不出现在的自己,觉得很陌生,每朝醒来洗完脸,看见镜中的自己,也会为那张冷漠的眉眼感到怵目惊心。现在她理智冷静,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和周德生恋爱两年,相敬如宾,除了拉手,其他都不逾矩。现在到了该结婚的时候了,就结婚去。这爱情进度由他主导,母亲也乐观其成,觉得他温柔体贴,会是好丈夫。

    没人发现小君死气沉沉。

    因为她不再是当年的羞涩坦白的江小君,她也学会演戏,收拾真实的表情,痛或是无奈的时候,感到无趣的时候,尴尬的时候,通通用微笑做注解,拿手到连自己都快要误会自己真的很满足、很幸福

    但梦境不会说谎,比真实生活里的江小君还诚实。

    她竟然问梦中的黎祖驯身边有没有人?

    莫非还在意?小君心惊胆战,又恼又气。

    这逝去的爱情,为什么像背后灵,如影随形。他在她心中打了结,一直没解开,好无力啊初秋,小君与周德生回台湾筹备婚礼,预计十二月结婚,小俩口要忙婚事,江天云代为出面,应付音乐界各大协会的演奏邀约、慈善义演。

    小君见过未来公婆,周父为人严谨,不说话时,微蹙眉头,不怒而威。在金融机构担任一级主管,身居要职,算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他很满意小君这个媳妇,觉得白白净净的江小君,美丽温柔,气质高雅,会是贤慧的好妻子。周母贵气逼人,应对进退,很懂分寸,她跟江天云很快结为好友,两家人互动良好,共商结婚大计,选在个风光明媚的星期天,就把婚事都订下了。

    回台湾几天了,忙着婚事,一直到今天才有空。小君在市区瞎逛,这城市比当初离开时更时髦、更现代化了。街上招牌,很具时尚感,几个国际性知名品牌纷纷进驻台北街头,小君看得眼花撩乱。走进百货公司,在化妆品柜前,挑选保养品,小姐热情地为她介绍新进的眼线液。

    “画起来超美的,你试试看,而且不容易晕开,就算流汗也没有关系。”

    专柜小姐抬起小君下巴,描眼线。忽然,小君从镜子里,瞥见个熟悉的身影,猛地转头。

    专柜小姐惊呼,眼线画歪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帮你擦掉”弯身取卸妆油处理,再抬头。“咦?人呢?”

    人不见了!

    “美美?美美!”小君追着一抹亮橘色背影,她不会看错,那穿着亮橘色洋装的是杨美美。

    那人回头,看见她,拔腿就跑,像见鬼。

    小君追她,百货商场,她们一个追一个跑。

    “美美?是我江小君啊!美美”一个没命地喊,一个使劲地逃。

    踩着高跟鞋追,小君追得很辛苦。

    美美跑得快,一转眼溜出百货公司,却和正要进来的少妇撞个满怀,双双跌倒在地。

    “搞什么啊!”少妇拎着的袋子摔在地上,东西全滚了出来,散了一地。

    “好痛!我的妈”美美按着脚踝,痛得站不起来。

    少妇边捡东西边骂:“莫名其妙,你走路不看路啊?”

    少妇气呼呼走了,美美还痛得按着脚踝**。

    “美美!”追上了,小君停在美美面前,扶着膝盖,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你干么跑?”她望着美美,美美也望着她。

    忽然,美美噗地爆笑出来,指着小君的右眼。“你眼睛怎么回事?”一条黑线,直岔出眼睑,斜飞到眉毛上了。

    “啊我刚刚在描眼线”小君忙摀住右眼,超尴尬。

    这别后相逢,没有温馨,只得狼狈。一个跌在地上,一个眼线乱飞,两人瞪着对方,同时笑出来。

    “来,很痛吗?小心。”小君扶起美美,美美一拐一拐地靠着小君走,两人回到百货商场。

    “都是你害的”美美埋怨。“唉,干么追我啊?”

    “那你干么跑?”

    美美睐她一眼。“喂喂喂,搞清楚,我们已经绝交了。”

    乍见江小君,心虚,她慌得就跑,没想到小君还使劲追。

    小君脸微红,尴尬了,低声说:“都那么久了,早就不气了。”

    两人走进女厕,美美帮小君擦掉眼线。

    “不要动喔”

    “好了吗?”

    “唉,这眼线液要用卸妆油啦,你忍耐点。”

    “啊、好痛。”

    “不大力一点擦不掉啊”美美抹去眼线,拿出眼线笔,帮她描好眼线,又问她有没有口红,帮小君把妆补好。

    “好了。”美美退一步,欣赏杰作,由衷赞叹:“好漂亮啊!”别后再见,小君出落得更美了,现在可是个灵气逼人的气质美女呢!

    杨美美则是个丰满性感的大美人,小君打量美美,她原来的婴儿肥不见了,五官立体,身材玲珑有致,打扮也相当时髦,身上搽着浓郁的香水。

    两人望着彼此,千言万语一时间不知从何说起。

    小君眼眶红了,忽然抱住美美。“我好想你”真的,在德国虽然也交了一些朋友,但总觉得有隔阂,故人还是最可爱的。

    “我我也是。”美美真心回抱小君,小君这么看重她,她心里的罪恶感更深了,她感到惭愧。

    “我们去喝咖啡好不好?”美美提议。她想跟小君坦白所有的事,即使会让小君讨厌她、憎恨她,她决心全盘托出,她想告诉小君,黎祖驯至今都没再跟谁交往过,他还在等小君。曾经她以为自己可以取代小君的位置,甚至明目张胆的,鼓起勇气跟黎祖驯告白。

    结果,她是自取其辱,黎祖驯绝情的反应让她彻底死心。

    笆愿面对现实,于是隐瞒信件的罪恶感便时时刻刻鞭打着她的良知,成了美美的梦魇。既然逃不了,既然又再碰头,看见小君因为见到她喜极而泣,美美心上温暖,更觉得惭愧。把心一横,美美决心将事实全盘说出,也许,这两个人还有机会,既然小君回台湾了,说出来以后也许会被他们唾弃,但不说出来,这个错误会永远折磨着自己。

    “你过得好吗?在国外顺利吗?”

    在咖啡厅,美美询问小君近况,一面暗暗斟酌着该怎么开口,好难启齿啊!

    “我很好。”眼看美美脸上满是内疚的神情,小君善解人意,轻覆住美美的手,笑道:“美美,我要谢谢你。”

    “啊?”

    “真的!”她握紧美美的手。“我看得出来,当年的事,你还一直耿耿于怀吧,你不用内疚啊”是因为这样刚刚才不跟她相认吧?可怜的美美,这几年一定怀着很深的罪恶感。

    “我其实早就不怪你了,说起来那时候我也有错,我太幼稚了,你其实也是为我好,我真傻,竟然跟你生气,还说要跟你绝交,我好傻。美美,我很感激你”靶激?美美听得糊涂。“为什么?”

    “当初你做得对,要不是你让我妈把我带走,我现在可能还是在速食店打工。”

    “可是”

    “我这一年在innsbruck音乐学校当讲师,每天都好充实。现在跟未婚夫回台湾筹备婚礼,顺便参加几个慈善演出,我给你票,要来捧场喔。”

    美美楞住,一下子搭不上话。她刚要说黎祖驯的事,可等等未婚夫?小君要结婚了?

    “我最近要拍婚纱照,预计十二月在君悦宴客,在敲日子呢!”

    美美傻楞楞,六神无主,心慌意乱。

    小君继续说,她笑着,一副很幸福的模样。“所以喽,你看,我过得这么好,你就不要再自责了,当初离开黎祖驯是对的。”

    “你要结婚了?可是黎祖驯”

    “那个人以后不要再提了。”小君冷道:“我不懂,那时怎么会那么喜欢他,不值得”随即又感到好笑。“幸好离开他,现在才过得那么幸福”

    小君的手机响了。“对不起,我接一下电话。”

    美美看她接电话,对方一定是个很重要的人,应该就是那个未婚夫吧?

    小君脸上满是笑意,口气好温柔地说:“我和朋友在喝咖啡嗯”小君看美美一眼,说:“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改天介绍你们认识好啊,我在忠孝东路这边的百货公司嗯,几点?好啊,一起吃晚餐,司机到了再跟我说,嗯,好,晚上见,掰。”

    “是他吗?”

    “对啊,我们晚上要一起吃饭。”

    “他对你很好吗?”

    “当然,不然干么跟他结婚?”小君失笑。

    “你爱他吗?”

    “当然当然爱他。”

    “就像爱黎祖驯那么爱?”

    小君脸色微变,美美注意到了。

    “小君,婚姻不是儿戏,一定要很爱很爱才可以结婚,只要有一点点犹豫,就千万不要冒险,那是要跟某个人朝夕相处一辈子,不能冲动啊。”

    “我很爱他,为什么不?他对我很好,他不会让我哭,他不会伤我的心,他什么都依我,再不会有谁对我那么好了,他是个很棒的人。”

    “我不是问他这个人好不好、我是问你爱不爱他?”

    小君一下子呆住了。毕竟是亲如姊妹的老朋友,每个表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小君笑了,笑得僵硬,逞强道:“我爱他,而且很快我们要结婚,我会给你帖子,记得要来喔。”

    美美不好意思再提,她们改聊起这些年彼此的变化。美美换了一家更大型的婚纱店,当造型设计师,有一技之长,生活不成问题,贷款在木栅买了一间小鲍寓,跟妈妈住。

    一小时后,周德生的司机来了,她们交换电话,约好来日再聊,小君先离开了。

    从咖啡厅往外看,美美看小君上车,她默默地喝光冰咖啡。忽地趴到桌上,哭了。

    糟透了,她觉得自己真是坏透了,边哭着边搜出手机,打给某人

    “喂,晚上出来喝酒。”

    “好啊好啊。”那个人马上答应。

    “我警告你,我晚上要喝非常多的酒,你要负责送我回家。”

    “为什么要喝非常多的酒?要庆祝什么?”

    “少啰嗦,来就对了。”

    张天宝张大嘴巴,颤抖着,揪着手中的信纸,信纸明显被揉过了,绉巴巴的,但字迹清晰可见。张天宝啊了半天,只管瞠目结舌,半晌还讲不出半句话。

    旁边,杨美美烂醉,趴在桌上,喃喃自语:“我是坏女人”

    “信为什么在你这里?”

    “因为我是坏女人啊!”“黎祖驯写给小君的,怎么在你身上?不是早该拿给小君了吗?”他知道祖驯跟小君的约定,但现在是?

    “因为我是坏女人”

    张天宝很震惊。“你你就算怕黎祖驯难过,也不应该瞒着他,让他白等那么多年。应该早一点告诉他,小君把信退回来了,他也不用浪费时间一直等。”

    美美猛地抬头,盯着张天宝。“我是坏女人!你呢n大笨蛋!”竟然想成信被退回,白痴。

    “啊?”

    “信根本没送出去。”

    “啊!”张天宝骇得跳起。

    “我没拿给小君,所以小君从来就不知道有这封信。”

    “那那那那她知不知道黎祖驯把那笔钱捐给育幼院?”

    “不知道,她以为黎祖驯为了那笔钱抛弃她。”

    “啊咧”太震撼,找不到合适的话语,只能无言指着美美,你你你地嗯啊半天。

    “所以我说我是坏女人。”

    “为什么这样做?”

    “因为我关心他们”美美打了个酒嗝,站起来,一把揪住张天宝领子,凶神恶煞地瞪着他:“因为我关心他们,我为他们好,他们爱得那么痛苦,我看不下去,我帮他们了断,让他们挣脱这个无望的爱啊才怪!”她松手,跌坐椅上,怔怔地,坠下泪。“因为嫉妒,因为我喜欢黎祖驯。”

    “美美”一下子知道这么霹雳的事,张天宝不知所措。又看美美掉泪,慌了手脚,忙递面纸。“没关系,我帮你去跟黎祖驯道歉,你不用担心,他是我麻吉,我一定让他原谅你!”

    “不能说,说了也没用,只会让他更伤心。”

    “要说!”张天宝坚持。“我们要勇于认错,赶紧告诉他,然后叫他想办法去找江小君,你也知道那小子还爱着小君,就算是天涯海角也会追过去”

    “不用到天涯海角,小君回来了。”

    “那更好,把他们约出来大家把事情乔一乔,然后”

    “小君要结婚有未婚夫了。”现在说出真相,只会让他们更痛苦。“都是我害的”

    张天宝急了。“江小君呢?还爱黎祖驯吗?”如果还爱,就有机会。

    “她说她很幸福,很幸福”

    不幸福的,只有黎祖驯。

    难道要去跟黎祖驯说对不起,你的信没有交给小君,对不起但这事已经不能挽回,你也不要去追小君,因为她要结婚了。

    太残酷了!这等于在黎祖驯受伤的心坎又补上一刀,教他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又掀起波涛,教这两人又再一次经历风暴。

    张天宝无计可施,跌坐椅上,傻楞楞,又看一次信,这大男人忽然揪着信,哽咽起来。“我麻吉真可怜,惨”

    “是啊,都我害的。”

    “你太过分了。”

    “对,我很可恶。”她嚎啕大哭。

    “再给我一手啤酒!”张天宝对服务生喊。

    “你还要跟我喝酒吗?”

    “唔,不醉不归。”

    “我这么坏你还跟我喝酒干么?”美美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别这样说,你是一时糊涂。”

    “我一定会遭到报应的。”她哭哭啼啼。“罚我这辈子当老姑婆好了。”

    “美美”

    “不,这处罚太轻,罚我出去被车撞好了”

    “不行!”张天宝抱住美美。“我不要你被车撞,罚你嫁给我好了。”

    美美怔在他怀里。

    张天宝八成醉了,胡说八道:“我我我我虐待你,我我我替天行道。”

    “胡说什么啊?”她推开张天宝。

    张天宝干脆趴在桌上。“我我喜欢你!”

    “笨蛋”美美啜泣。

    “你还不是一样笨!”

    江小君到师大演讲,结束后,在校园附近闲晃。这边好多大学生,他们高声交谈,眉宇间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活泼地笑闹,连小君也感染到那一股活力,心情好极了。她找了一家气氛不错的咖啡厅喝咖啡,旁桌的学生恋人,正在斗嘴呢!小君偷偷听着

    女的问男的:“如果你真的爱我,为什么还要跟干妹妹见面?”

    “唉,没认识你的时候,就认她做干妹了,她失恋了我当然要关心,我们又没什么。”

    女的哼一声。“干妹妹!男生认干妹妹是为什么?以为我不知道。”

    “不要番了喔,我已经说没什么,你再吵我要生气了。”

    女的安静了一会儿,眼泪就掉下来了。

    “我觉得你不爱我你去跟你干妹妹在一起好了,反正她现在失恋了,你刚好可以给她安慰”

    女友哭了,男的这下着急了,忙劝慰着:“别这样别哭嘛,她算什么?她只是小妹妹啊,怎么跟你比?”

    “那么多间餐厅,你为什么偏偏带她去我最喜欢的西堤吃饭?那地方是我带你去的!”

    原来是介意这个,小女孩就是小女孩小君偷笑,这种不舒服的感觉也只有女生才能明白。

    起身买单,小君离开咖啡馆。

    那女孩不顾旁人眼光,犹呼天喊地,做伤心欲绝状,让男友手足无措忙着安抚。小事情,就又哭又气很介意,看来荒谬,但

    小君自嘲地想五年前,她初恋,那时年轻莽撞,是不是也像她?全心全意投入爱里,所有焦点都放在恋爱上,患得患失,怕对方变心,没有安全感。

    现在成熟了,不再向往那种整个世界只有他的爱情。那么用力谈恋爱太可怕了,现在,爱情对她来说不再是生命的全部,爱情反而变成一种阶段性任务,两个人工作上合作得不错,他喜欢她,她也不排斥,自然走在一起,没有轰轰烈烈,就是一种温温的感觉,然后彼此的年龄到了,就筹备婚礼,准备共组家庭,做这个年纪每个人都该做的计划。

    她不再把心整个地投入进去,像燃烧那样,沸腾着热烈地爱人。因为心情起伏不大,所以能保住最完整的自己,他的存在,不会令她患得患失。她也不会因为怕他离开,就时刻惶恐不安。

    这种淡淡地恋爱关系,她可以正常吃睡,心情稳定,可以专心工作,能完全的做自己,这很好啊,自由自在,男朋友不在身边,也不会牵肠挂肚地想念。见面了,聊天吃饭,也挺开心地。

    周德生像她的家人,给她温暖,却不会害她丢掉心,吃掉她的安全感,吞掉她的理智,偷走她的喜怒哀乐,有他不错,哪天没有了也不会不能活。

    小君心安理得,大街上闲逛,心情好极了。

    忽然听见贝多芬交响曲,驻足欣赏,音乐从一个通往地下室的入口传出来,入口立着店牌,夕光柔柔地亮着店家名称“promise”小君好奇,下楼参观。

    这里别有一番天地,空气飘着旧物的气息,混着纸张和木头的气味。近五十坪大的空间,十几个书架上堆着二手书,各种千奇百怪的二手杂志,成迭成迭的堆在地。柜台在入口左侧,大桌上堆着旧书、旧cd、旧影碟,那边还有一区摆放古董艺品。天花板悬着架子,安着一台电视,电视正播放古典演奏音乐会,播放的交响乐正是从这电视传出的。

    好有趣的地方!小君好奇的东看西瞧,这儿进行各种二手交易,堆满老东西,十几位客人有的窝在书架前看书,有的找cd,有的正在研究古董。

    “有什么需要吗?”顾店的少女过来招呼客人。少女染着一头金发,嚼口香糖,像个太妹。

    小君礼貌地微微笑。“谢谢,我只是随便看看。”

    少女耸耸肩。“那你逛,要什么再跟我说”说完,钻入书堆忙去了。

    小君流连在书架间,又挑了几张二手的古典乐cd,然后参观一个个造型奇特的古董。有明清时期的花瓶、有造型奇特的印章、有玉制的纸镇,有

    忽地像被雷打中,小君呆立不动,瞪着一只白蓝色的咖啡杯,杯身是一只坐姿神气的猫咪。

    她震惊,想起有过一模一样的杯子,那杯子被黎祖驯打破,他曾买了三秒胶一片片拼贴起来当笔筒。

    她取来杯子,抚着杯沿,细细打量,这一只,完好无缺。而她那只,却伤痕累累。

    身后响起轻快的脚步,伴随恶作剧的呼喊,这低沈充满磁性的声音,教小君心神俱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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