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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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上电话,我便去穿上了衣服。也许是因为我懒惰,我从小就觉得穿衣服很麻烦。这时,我突然冒出一可笑的想法,如果人都不穿衣服该多好啊?大家都赤裸裸的面对着,交往会不会就变得简单了?远古的人类就生活的相当简单,岂不是也挺好的。可是又该会有怎样的审美观呢?可能对身材的要求会特严格,而我这样没有轮廓的身材一定会被淘汰,所以这样也不好,赤裸裸的走在的人烟稀少的地带,发生强奸的几率会很大,社会岂不是乱套了。想到这些,我还是认为穿上衣服比较保险。
临出面前,我给艾微儿发了条短信,我在门口等你,朋友约我俩去吃饭。
在门口等了片刻,艾微儿却迟迟没有回短信。我拿起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嘟了好久都没人接。我去穿衣服时,不是给她说过叫她去换衣服吗?难道艾微儿那么小气?因为我说不喜欢她画的那幅裸画,她就生气了? 在门口来回的渡着步,我又拨通了几次她的电话,可是仍然没有人接。我便去敲了她的房门,这时她的房门被打开了。
“找谁?”开门的是一男人,穿着很清凉,虎背熊腰。个头很高,我需要仰视。留着烙腮胡子的脸,感觉很是凶狠,痞气也很重,是我想象中的社会人。
“对不起,我敲错门了。”我记得艾微儿跟我说过她有男朋友,可不是画家吗?人不可冒相,艾微儿对这点也用不着说谎。
“你傻啊?”这男人丢下嚎声,接着咣叽一记就关闭了房门。顿时我好象被这扇房门拍着了,清脆且带劲,心里甚是不爽,可又没什么反悔的余地,只能闷声受气。
我一直以为,我在爱情里是洒脱的。不管我爱的人是否和我在一起,还是与他人结婚生子,只要她过的幸福,我都是爱着她,包容着她的。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感受却截然相反,我容不得那个男人在她家里,而且穿着那么清凉的出现在我眼前。这摆明了他在向我示威,艾微儿是他的女人。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这我相信。感情是俩个人的,就算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最后也总要有一个人退出。而我们中间,我坚信退出的会是这个男人。
“老公,你站在别人的门前干吗的?你晕啦,这才是咱家。”木子突然的出现,算是给我解围了,因为堂堂要见我的女朋友,我答应过的总不能独自前往。也因为赌气,所以我要正大光明的与木子同去。
“走吧,木子”
“我才刚到,累死了,又要去哪啊?”木子喜欢穿高根鞋,只要走动就会跟我喊累,我都已经听习惯了。我曾经也提议过让她穿运动鞋出门,可是她却没放在心上过。可见只要是能美美的,女人什么代价都会付出的。
“咱们去吃饭,我饿了。”
“你一定是被饿昏了,才会走错门的。老公,下次不要那么傻,饿了就去吃饭别担搁,不然这样会生病的。”
“我知道了。”这时木子对我的关心,我甚是很感动,因为除了家人,已经好久没人这么关心我了。
赶到mimosa餐厅,堂堂和雨辰已经吃饱了。堂堂对我的出现并没有多少新奇,她看到我时只是打了个应有的招呼,那双眼睛(堂堂本人自说是看人相当精准,只要打眼就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品的透视眼。我到没有证实过,这次终于有机会,给她测试一下到底有多准,也让我知道对木子不是相当了解的地方还有那些?)就转向了木子,久久久久都忘记了跟走到她面前的木子打招呼,多亏旁边的雨辰的提醒,气氛才没弄到尴尬。
才坐下一会儿,凳子还没有暖热,木子和堂堂就聊开了。这也再次的说明女人都是由一个人,我认为是女娲创造的。甭管认识不认识,只要坐在一起就有的聊,可见九九归一,心曾相识。这句话,用深奥的佛法来解释,一半是讲给女人听的。而另一半的男人,是记在心里的,因为十之八九的男人都有同样的感情困扰。
mimosa餐厅最好吃的食物,莫过于由mimosa制造的点心和mimosa酿造的法国葡萄酒。自从我去过法国之后,就忘不掉mimosa的味道了。所以每每来到mimosa餐厅,我都会点上有关于mimosa的所有食物。这次谁请客谁倒霉了,因为这里的食物很贵,所以我才不常来的。
mimosa原本生长在澳大利亚,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库克的船长,不远万里把mimosa从澳大利亚带到了英国,接着又被英国人引种到了法国的普罗旺斯。因为这里的土壤富含硅质,且气候温和,非常适合mimosa的生长,所以就落户在这里了。
mimosa是普罗旺斯一年之中开的最早的花。普罗旺斯的夏天是薰衣草田,在春天即将来临时,漫山遍野的是金黄色的mimosa,一种小黄色球似的小花,非常可爱。她在每年的2月绽放,而在南半球的澳洲是夏天绽放,当被移植到北半球的法国时,她还执意要和他家乡的花同时绽放。
普罗旺斯的人们,在mimosa开花的时候,会带着篮子去山上采摘,把mimosa满满的装满篮子。人们用mimosa来酿酒,来制作点心,来装饰房间,用mimosa来画画,把它和他们画在一起,它是满眼的亮黄,画面是幸福的,充实的。因为普罗旺斯的冬天有mimosa的点缀,也因为这种花特别香,在冬天的时候空气里到处弥漫着花香。所以法国人对mimosa的喜爱不亚于薰衣草。
在法国当地居民的心目中,早以把mimosa当成是爱情的花。遇到有什么节日、有意义的日子,如果mimosa当季,那一定要给心爱的姑娘捧上一束。mimosa,在当地人的花语里,有愿意与其共度此生的意思,所以特别适合送给自己心中重要的人。
“在中国mimosa被翻译成含羞草。被认为是羞涩的,含情默默的。也有人叫她金合欢,只因她的金黄色太过热人喜爱。”这家餐厅里的菜单上会有这句话,是我提议的。
我知道mimosa餐厅的时候,是我从法国回来的半年后。一次偶然的闲逛,我透过玻璃窗看到了店里mimosa的很多装饰,才第一次的进入了mimosa餐厅,当时这家餐厅还没有确定店名,店员也没有几个,因为还没有开业,正在装修。
在餐厅里逛了片刻,欣赏着mimosa的独特饰品。餐厅的老板便向我走了过来,她第一眼就认出了我,而我是在她的提醒才顿时想起。
我曾在法国游玩时巧遇过她,在国外见到家乡的人,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虽然我俩都没有到流泪的程度,但都分外的激动和一份对缘分的感动。那时我和她结伴去过很多的地方,因为去的地方都太过震撼,所以回到国内才会忘记她,我是这样想。她说我记性不好,我承认,并向她道歉。接着她又说我和原来一样的呆板,没什么变化,我又承认,欣赏震撼的饰品,比如说mimosa我会呆板上一阵子。然后她再说我太过内向,总猜不透我忧郁的脸上在想些什么?我只得承认,因为她所想的我更猜不透。
那天虽然厨子不在,她还是坚持请了我mimosa的点心和葡萄酒。她把刚弄的一份菜单递于我,让我幸运的成为mimosa餐厅第一位客人。过目菜单时,我无意的想到“在中国mimosa被翻译成含羞草。被认为是羞涩的,含情默默的。也有人叫她金合欢,只因她的金黄色太过热人喜爱。”我便告诉于她,后来的再次光临,这句就已经成为了菜单上的物语。交谈中她又一次的告诉我她叫草青,当然她并没有忘记我的名字。我便把她的名字牢牢的记在了心里,怕再次忘记,也不至于下次见到她时,感觉会很尴尬。
这次来到mimosa餐厅,她照常代替店员来帮我点餐。可见我可不是mimosa餐一般的客人,木子感同身受。所以木子一直追问我,怎么会和她认识?反正问的都是我和草青的一系列问题,有够无聊,也过于敏感。
我并没有直接回答木子有关于草青的事情,解释就是掩饰,我又何必?再说了,我和木子也快结束了,我也就懒的再顾虑那么多,她想生气就随她去了。
这不雨辰,堂堂都在呢,我的一句呛话的话,她就一丢餐具生气走了。不管我的感受也就算了,可是她却完全不顾我朋友的感受。平常她在怎么任性都可以,但这次我绝不原谅她。
朋友是一辈子的,偶尔的一次交谈或一件事情,往往会透着一份真诚感动着我。而我的生活里女人是一时的,为我真正着想的没有几个,所以在我心里朋友的地位比得过女人。
“文丰,你还不追出去?”
“有你什么事?你别多嘴。”雨辰同样的熟知我感情的事,也为了摆摆他那大男人的样子。他经常的这样的口气对堂堂,堂堂现在到也挺习惯并不会生气。不管怎样,我还是不喜欢雨辰这样做,太过于做作了。其实伤的是他们自己的感情,总有那么一天会积累成痕爆发的。
“我关心一下未来的文丰老婆也不行吗?”
“用不着了。对了,堂堂,你觉得木子这人怎么样?”
“我觉得挺适合你的。木子人长的那么漂亮,又大大方方的,没什么可挑剔的了。”堂堂说的到也是,可是这并不是我想要。
“今晚你们会分手吗?”雨辰总猜的着我的心思,有时我真的会被他所折服。
“差不多,就怕我到时候心软。”
“什么?分手?文丰啊文丰,真不知道,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子的女人啊?”
“找个真心爱我的,我也爱她的,我就不会再换了。”
“木子不是真心爱你的吗?”
“我不确定,我只是看上了一个自己真正爱的女人了。”
“这男人啊,没几个不花心的。”堂堂知道我换过很多女朋友了,也难免会这样认为。
“你直接说我花心是了,别拐弯抹角的,我听着费劲。”
“呵呵,这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堂堂笑起来还是那么的单纯,不禁又让我想起了在学校的时光。
“我就是不花心的新好男人的经典代表。”雨辰就是喜欢对号入座,不过这到也是事实。
“呵呵你又开始别不要脸了。”
“雨辰确实是个不花心的好男人,至少他对你没有三心二意过。我认识雨辰也不是一天俩天了,这个我是比较了解的。”
“切,还不知道他在你的渲染下交了多少女人了呢?只是我在外地不可能知道罢了。”堂堂半信半疑,这也难怪色是男人的本性,面对赤裸裸的妙龄女人,是男人都会有反应。不过,感情永远只属于俩个人,认谁都是抢不走的,这点女人往往会忽视。所以容不得任何女人对自己男人的肉体的侵犯,看不开当然就会导致最后的分手。网络上有句很出名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留不住男人的心,就别再说男人淫。”
“对,我是结交了好多的女人了,你能怎么样?”
“你说你不要脸,你还真不要脸了。”
“我就不要脸了,又能怎样?”
“行了你,别胡扯。这里是餐厅,别人都在看着我们呢?”
“我不跟你一般见识。”堂堂每次吵架都会容忍雨辰,而雨辰真还把自己当回事了,总会摆出气宇轩昂的样子,真是典型的大男人主义。我看他也是定性了,作为朋友的我都懒的再说他。
“咱们走吧。”
堂堂和雨辰都一言不发,生着闷气。
“呵呵你俩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逗。不过,我很羡慕,你们真的很幸福”
“我们才不幸福呢?”堂堂说着起立,向餐厅外面走去了。
“你去跟着堂堂,我来结帐。”我说着翻找兜里的钱包,可是却没能找到。
“不用跟,她一会儿肯定会主动来找我。”雨辰没理我,把钱丢到了餐桌上。当我俩走出餐厅时,却看不到堂堂的身影了。
“万一堂堂要是不来找你呢?”我知道雨辰是担心堂堂的,所以用语言刺激一下他。
“不可能,咱俩还去哪玩玩吗?”
“不去了,我累了,我想回家睡觉。”我要是真提出去哪玩,估计雨辰也没心情。
“也行,明天再出来玩。”
“你俩去玩吧,我可不想去了。”
“怎么了?你的那个女人呢?”
“她啊,现在有个男朋友,还没有分手呢。”
“你真厉害哈,都搞第三者插足了。”
“可以这么说,我也插定了,总好过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被人糟蹋”
“不被你蹂躏就算是好事了吧,你还好意思说别人。”
“呵呵”我的再次动情,雨辰都不再相信了。只怪我交往的女人太过,总找到合适的。可是我坚信,这是我最后一次的恋爱,然后就不再了,因为我真的很爱她“我走了,拜拜。”
“拜拜。”
分道扬镳刚走几步,我突然的想起,我的钱包不是没带吗?要从这里走着回家吗?除非我是马拉松选手,可惜我却不是,所以要面对现实。
“喂,雨辰”我转过头来找他,可是却看不到他的身影。这小子还是很在乎堂堂的,要不然怎么会跑的那么快?不过,我到是惨了,身无分文的流浪在街头上,只是比流浪汉干净了一点。
我拿起手机考虑了再三,真不知道打给谁是好。好像打给谁都不太适合,索性的我把手机放回到兜了,顺着大街游走着。
大街上的情侣很多,至少要比的过往常。卖玫瑰花的小孩子也不少,三三俩俩的吆喝着,追问着。
“先生,你要买玫瑰花吗?”一个抱着好多玫瑰花的小女孩,突然的出现在我面前,我真担心她稚嫩瘦小的身体会承受不住。被玫瑰花将近挡住整个身体的她,因为羞涩而声音低小,我驻足在她重复了一遍话时才听清楚。
可是我身上却没有钱,拒绝不是,不拒绝也不是,真是进退两难抉择。
“先生,今天是七夕情人节,买一朵玫瑰花送给你的女朋友吧?”
“你看不出我没有女朋友吗?不然我怎么会独自闲逛在大街上呢?”
“这样啊。”小女孩很失落,垂头丧气的样子使我心疼。我想她应该还是个新手,看她怀里抱着的满满的玫瑰花就得知晓。
“一朵玫瑰花多少钱啊?”
“十块钱。”小女孩不解,单纯孩子气的望着我。
“我要一朵。”
“真的吗?”小女孩欣喜,那股简单而又纯洁的快乐,感动着我。
“不过,我没钱给你。我把我的这只手表换一朵你的玫瑰花怎么样?”
“这样啊?”小女孩好象只任准钱,不懂得我的手表能换好多的玫瑰花,我便跟她解释,最终我以一块手表勉强的换了一朵玫瑰花,而小女孩也算是收获而归。
我觉得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小孩子的态度,就能表现出他对任何人的态度,所以和堂堂那双自以为特敏锐的眼睛比起来,我的生活经验告诉我,看人不能只用眼睛而是日久知人心。话又说回来堂堂和木子的生活圈很远,等于平行线的俩个女人,堂堂又怎么会了解得到我和木子般配不般配呢?我相信自己的感觉,我的事情最终也只能我做主。
因为我把手表交换成了一朵玫瑰花,所以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感觉累了我就坐到路牙石上,感受着热闹的街井慢慢变的冷清。本以为不记得七夕情人节的我,一个人游走在大街上。不会觉得孤独,可是此刻凄凉的街道笼罩着寂寞包围着我,阵阵的冰冷刺痛着我,使我倍感伤悲。
如果有哪个女人是真心爱我的话,我想这个时候她不会不打电话过来。就算是我忘记了七夕情人节,她至少也要打个电话来骂我。我也会觉得欣慰,不至于觉得自己太过可怜,可是却没有。仰望着月色正浓,我突然的笑了。嫦娥比得过我的凄凉,还被枷锁在冰冷的月宫。而我只是孤独了很久,此刻有点不适应。同样的有着深爱的人,我能有去爱的权利,也有多项选择的权利。所以我很快的想通了,做回了洒脱的自己。
我拿出手机,想了想便打出了些字“木子,我不是好男人,能做的只有伤害你。你说你现在只想找到个好男人,早点结婚就算了。可是,你知道的我不是好男人,也不想结婚。所以,冷静的看看咱俩,你觉得咱俩合适吗?说分手有些牵强,咱俩还是好朋友好吗?”没在犹豫,我就把信息发了出去。
“不好。”木子回得很快,也很简洁。
“你别在任性了,这样对你对我都不好。”我发出信息,木子好久都没有回复。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了解的她对感情不会藕断丝连。正当我还在胡思乱想,木子便把电话打了过来。
“喂,木子”
“文丰,你真的爱过我吗?”
“我试着爱过你,可是你并是我最想爱的女人。”
“真的吗?”
“其实,我早就有个最深爱的女人了,只是我给你说时你不相信。”
“是吗?”
“木子,你没话要对我说吗?”
“没有。”
话罢,我俩都沉默了很久,我觉得木子很反常,或许是因为我的绝情。
木子其实并不是一个坚强的人,却伪装坚强。木子是个能言善变的人,在此刻却对这份错爱没有任何的挽留。也正因为她的顾作轻松,我才会误以为她和我一样的洒脱。同时也使我更加的确信她并不是真的爱我,而是真正需要一个爱她的人才会错爱。我并不能够给她所期盼的爱,她的幸福更不在我这里,我看的很清楚。
“木子,你喜欢雨天吗?”
“什么喜欢不喜欢雨天?现在又没有在下雨。”
“我特别的喜欢雨天,雨天是一份沉静,洒脱的是落定尘埃,挥别的是熙来攘往。我有时候会强烈的觉得下雨天能够给我带来幸福,可是等待的时间总会太短暂,所以我失去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而我并不会觉得厌烦和失望,因为雨后至少还会有偶尔的彩虹。所以我仍然在等待着,期盼着,再次的雨天。”
“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
“呵呵”我惟有冷笑,以对她的愚昧。或许她听的明白,只是在假装罢了。我觉得她这是在不屑我的感受,所以有些厌恶。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正当我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电话突然的因为没电自动关机了。这样也好,反正也没什么话可说了。可是我心里却很不舒服,莫名其妙的复杂感受使我欲罢不能。也许是因为再次的分手,重复的结束。也许是因为我对木子刚刚太过于无情,放弃了一段感情却留下了愧疚。也许是因为突然的轻松,造成了空虚。不管怎样,我总算是回到了原点,应该值得庆幸。
走在无人的大街上,月色朦胧。我仰望天空期盼着能下一场雨,放晴的那天我想我不会在是一个人。
挂上电话,我便去穿上了衣服。也许是因为我懒惰,我从小就觉得穿衣服很麻烦。这时,我突然冒出一可笑的想法,如果人都不穿衣服该多好啊?大家都赤裸裸的面对着,交往会不会就变得简单了?远古的人类就生活的相当简单,岂不是也挺好的。可是又该会有怎样的审美观呢?可能对身材的要求会特严格,而我这样没有轮廓的身材一定会被淘汰,所以这样也不好,赤裸裸的走在的人烟稀少的地带,发生强奸的几率会很大,社会岂不是乱套了。想到这些,我还是认为穿上衣服比较保险。
临出面前,我给艾微儿发了条短信,我在门口等你,朋友约我俩去吃饭。
在门口等了片刻,艾微儿却迟迟没有回短信。我拿起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嘟了好久都没人接。我去穿衣服时,不是给她说过叫她去换衣服吗?难道艾微儿那么小气?因为我说不喜欢她画的那幅裸画,她就生气了? 在门口来回的渡着步,我又拨通了几次她的电话,可是仍然没有人接。我便去敲了她的房门,这时她的房门被打开了。
“找谁?”开门的是一男人,穿着很清凉,虎背熊腰。个头很高,我需要仰视。留着烙腮胡子的脸,感觉很是凶狠,痞气也很重,是我想象中的社会人。
“对不起,我敲错门了。”我记得艾微儿跟我说过她有男朋友,可不是画家吗?人不可冒相,艾微儿对这点也用不着说谎。
“你傻啊?”这男人丢下嚎声,接着咣叽一记就关闭了房门。顿时我好象被这扇房门拍着了,清脆且带劲,心里甚是不爽,可又没什么反悔的余地,只能闷声受气。
我一直以为,我在爱情里是洒脱的。不管我爱的人是否和我在一起,还是与他人结婚生子,只要她过的幸福,我都是爱着她,包容着她的。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感受却截然相反,我容不得那个男人在她家里,而且穿着那么清凉的出现在我眼前。这摆明了他在向我示威,艾微儿是他的女人。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这我相信。感情是俩个人的,就算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最后也总要有一个人退出。而我们中间,我坚信退出的会是这个男人。
“老公,你站在别人的门前干吗的?你晕啦,这才是咱家。”木子突然的出现,算是给我解围了,因为堂堂要见我的女朋友,我答应过的总不能独自前往。也因为赌气,所以我要正大光明的与木子同去。
“走吧,木子”
“我才刚到,累死了,又要去哪啊?”木子喜欢穿高根鞋,只要走动就会跟我喊累,我都已经听习惯了。我曾经也提议过让她穿运动鞋出门,可是她却没放在心上过。可见只要是能美美的,女人什么代价都会付出的。
“咱们去吃饭,我饿了。”
“你一定是被饿昏了,才会走错门的。老公,下次不要那么傻,饿了就去吃饭别担搁,不然这样会生病的。”
“我知道了。”这时木子对我的关心,我甚是很感动,因为除了家人,已经好久没人这么关心我了。
赶到mimosa餐厅,堂堂和雨辰已经吃饱了。堂堂对我的出现并没有多少新奇,她看到我时只是打了个应有的招呼,那双眼睛(堂堂本人自说是看人相当精准,只要打眼就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品的透视眼。我到没有证实过,这次终于有机会,给她测试一下到底有多准,也让我知道对木子不是相当了解的地方还有那些?)就转向了木子,久久久久都忘记了跟走到她面前的木子打招呼,多亏旁边的雨辰的提醒,气氛才没弄到尴尬。
才坐下一会儿,凳子还没有暖热,木子和堂堂就聊开了。这也再次的说明女人都是由一个人,我认为是女娲创造的。甭管认识不认识,只要坐在一起就有的聊,可见九九归一,心曾相识。这句话,用深奥的佛法来解释,一半是讲给女人听的。而另一半的男人,是记在心里的,因为十之八九的男人都有同样的感情困扰。
mimosa餐厅最好吃的食物,莫过于由mimosa制造的点心和mimosa酿造的法国葡萄酒。自从我去过法国之后,就忘不掉mimosa的味道了。所以每每来到mimosa餐厅,我都会点上有关于mimosa的所有食物。这次谁请客谁倒霉了,因为这里的食物很贵,所以我才不常来的。
mimosa原本生长在澳大利亚,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库克的船长,不远万里把mimosa从澳大利亚带到了英国,接着又被英国人引种到了法国的普罗旺斯。因为这里的土壤富含硅质,且气候温和,非常适合mimosa的生长,所以就落户在这里了。
mimosa是普罗旺斯一年之中开的最早的花。普罗旺斯的夏天是薰衣草田,在春天即将来临时,漫山遍野的是金黄色的mimosa,一种小黄色球似的小花,非常可爱。她在每年的2月绽放,而在南半球的澳洲是夏天绽放,当被移植到北半球的法国时,她还执意要和他家乡的花同时绽放。
普罗旺斯的人们,在mimosa开花的时候,会带着篮子去山上采摘,把mimosa满满的装满篮子。人们用mimosa来酿酒,来制作点心,来装饰房间,用mimosa来画画,把它和他们画在一起,它是满眼的亮黄,画面是幸福的,充实的。因为普罗旺斯的冬天有mimosa的点缀,也因为这种花特别香,在冬天的时候空气里到处弥漫着花香。所以法国人对mimosa的喜爱不亚于薰衣草。
在法国当地居民的心目中,早以把mimosa当成是爱情的花。遇到有什么节日、有意义的日子,如果mimosa当季,那一定要给心爱的姑娘捧上一束。mimosa,在当地人的花语里,有愿意与其共度此生的意思,所以特别适合送给自己心中重要的人。
“在中国mimosa被翻译成含羞草。被认为是羞涩的,含情默默的。也有人叫她金合欢,只因她的金黄色太过热人喜爱。”这家餐厅里的菜单上会有这句话,是我提议的。
我知道mimosa餐厅的时候,是我从法国回来的半年后。一次偶然的闲逛,我透过玻璃窗看到了店里mimosa的很多装饰,才第一次的进入了mimosa餐厅,当时这家餐厅还没有确定店名,店员也没有几个,因为还没有开业,正在装修。
在餐厅里逛了片刻,欣赏着mimosa的独特饰品。餐厅的老板便向我走了过来,她第一眼就认出了我,而我是在她的提醒才顿时想起。
我曾在法国游玩时巧遇过她,在国外见到家乡的人,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虽然我俩都没有到流泪的程度,但都分外的激动和一份对缘分的感动。那时我和她结伴去过很多的地方,因为去的地方都太过震撼,所以回到国内才会忘记她,我是这样想。她说我记性不好,我承认,并向她道歉。接着她又说我和原来一样的呆板,没什么变化,我又承认,欣赏震撼的饰品,比如说mimosa我会呆板上一阵子。然后她再说我太过内向,总猜不透我忧郁的脸上在想些什么?我只得承认,因为她所想的我更猜不透。
那天虽然厨子不在,她还是坚持请了我mimosa的点心和葡萄酒。她把刚弄的一份菜单递于我,让我幸运的成为mimosa餐厅第一位客人。过目菜单时,我无意的想到“在中国mimosa被翻译成含羞草。被认为是羞涩的,含情默默的。也有人叫她金合欢,只因她的金黄色太过热人喜爱。”我便告诉于她,后来的再次光临,这句就已经成为了菜单上的物语。交谈中她又一次的告诉我她叫草青,当然她并没有忘记我的名字。我便把她的名字牢牢的记在了心里,怕再次忘记,也不至于下次见到她时,感觉会很尴尬。
这次来到mimosa餐厅,她照常代替店员来帮我点餐。可见我可不是mimosa餐一般的客人,木子感同身受。所以木子一直追问我,怎么会和她认识?反正问的都是我和草青的一系列问题,有够无聊,也过于敏感。
我并没有直接回答木子有关于草青的事情,解释就是掩饰,我又何必?再说了,我和木子也快结束了,我也就懒的再顾虑那么多,她想生气就随她去了。
这不雨辰,堂堂都在呢,我的一句呛话的话,她就一丢餐具生气走了。不管我的感受也就算了,可是她却完全不顾我朋友的感受。平常她在怎么任性都可以,但这次我绝不原谅她。
朋友是一辈子的,偶尔的一次交谈或一件事情,往往会透着一份真诚感动着我。而我的生活里女人是一时的,为我真正着想的没有几个,所以在我心里朋友的地位比得过女人。
“文丰,你还不追出去?”
“有你什么事?你别多嘴。”雨辰同样的熟知我感情的事,也为了摆摆他那大男人的样子。他经常的这样的口气对堂堂,堂堂现在到也挺习惯并不会生气。不管怎样,我还是不喜欢雨辰这样做,太过于做作了。其实伤的是他们自己的感情,总有那么一天会积累成痕爆发的。
“我关心一下未来的文丰老婆也不行吗?”
“用不着了。对了,堂堂,你觉得木子这人怎么样?”
“我觉得挺适合你的。木子人长的那么漂亮,又大大方方的,没什么可挑剔的了。”堂堂说的到也是,可是这并不是我想要。
“今晚你们会分手吗?”雨辰总猜的着我的心思,有时我真的会被他所折服。
“差不多,就怕我到时候心软。”
“什么?分手?文丰啊文丰,真不知道,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子的女人啊?”
“找个真心爱我的,我也爱她的,我就不会再换了。”
“木子不是真心爱你的吗?”
“我不确定,我只是看上了一个自己真正爱的女人了。”
“这男人啊,没几个不花心的。”堂堂知道我换过很多女朋友了,也难免会这样认为。
“你直接说我花心是了,别拐弯抹角的,我听着费劲。”
“呵呵,这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堂堂笑起来还是那么的单纯,不禁又让我想起了在学校的时光。
“我就是不花心的新好男人的经典代表。”雨辰就是喜欢对号入座,不过这到也是事实。
“呵呵你又开始别不要脸了。”
“雨辰确实是个不花心的好男人,至少他对你没有三心二意过。我认识雨辰也不是一天俩天了,这个我是比较了解的。”
“切,还不知道他在你的渲染下交了多少女人了呢?只是我在外地不可能知道罢了。”堂堂半信半疑,这也难怪色是男人的本性,面对赤裸裸的妙龄女人,是男人都会有反应。不过,感情永远只属于俩个人,认谁都是抢不走的,这点女人往往会忽视。所以容不得任何女人对自己男人的肉体的侵犯,看不开当然就会导致最后的分手。网络上有句很出名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留不住男人的心,就别再说男人淫。”
“对,我是结交了好多的女人了,你能怎么样?”
“你说你不要脸,你还真不要脸了。”
“我就不要脸了,又能怎样?”
“行了你,别胡扯。这里是餐厅,别人都在看着我们呢?”
“我不跟你一般见识。”堂堂每次吵架都会容忍雨辰,而雨辰真还把自己当回事了,总会摆出气宇轩昂的样子,真是典型的大男人主义。我看他也是定性了,作为朋友的我都懒的再说他。
“咱们走吧。”
堂堂和雨辰都一言不发,生着闷气。
“呵呵你俩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逗。不过,我很羡慕,你们真的很幸福”
“我们才不幸福呢?”堂堂说着起立,向餐厅外面走去了。
“你去跟着堂堂,我来结帐。”我说着翻找兜里的钱包,可是却没能找到。
“不用跟,她一会儿肯定会主动来找我。”雨辰没理我,把钱丢到了餐桌上。当我俩走出餐厅时,却看不到堂堂的身影了。
“万一堂堂要是不来找你呢?”我知道雨辰是担心堂堂的,所以用语言刺激一下他。
“不可能,咱俩还去哪玩玩吗?”
“不去了,我累了,我想回家睡觉。”我要是真提出去哪玩,估计雨辰也没心情。
“也行,明天再出来玩。”
“你俩去玩吧,我可不想去了。”
“怎么了?你的那个女人呢?”
“她啊,现在有个男朋友,还没有分手呢。”
“你真厉害哈,都搞第三者插足了。”
“可以这么说,我也插定了,总好过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被人糟蹋”
“不被你蹂躏就算是好事了吧,你还好意思说别人。”
“呵呵”我的再次动情,雨辰都不再相信了。只怪我交往的女人太过,总找到合适的。可是我坚信,这是我最后一次的恋爱,然后就不再了,因为我真的很爱她“我走了,拜拜。”
“拜拜。”
分道扬镳刚走几步,我突然的想起,我的钱包不是没带吗?要从这里走着回家吗?除非我是马拉松选手,可惜我却不是,所以要面对现实。
“喂,雨辰”我转过头来找他,可是却看不到他的身影。这小子还是很在乎堂堂的,要不然怎么会跑的那么快?不过,我到是惨了,身无分文的流浪在街头上,只是比流浪汉干净了一点。
我拿起手机考虑了再三,真不知道打给谁是好。好像打给谁都不太适合,索性的我把手机放回到兜了,顺着大街游走着。
大街上的情侣很多,至少要比的过往常。卖玫瑰花的小孩子也不少,三三俩俩的吆喝着,追问着。
“先生,你要买玫瑰花吗?”一个抱着好多玫瑰花的小女孩,突然的出现在我面前,我真担心她稚嫩瘦小的身体会承受不住。被玫瑰花将近挡住整个身体的她,因为羞涩而声音低小,我驻足在她重复了一遍话时才听清楚。
可是我身上却没有钱,拒绝不是,不拒绝也不是,真是进退两难抉择。
“先生,今天是七夕情人节,买一朵玫瑰花送给你的女朋友吧?”
“你看不出我没有女朋友吗?不然我怎么会独自闲逛在大街上呢?”
“这样啊。”小女孩很失落,垂头丧气的样子使我心疼。我想她应该还是个新手,看她怀里抱着的满满的玫瑰花就得知晓。
“一朵玫瑰花多少钱啊?”
“十块钱。”小女孩不解,单纯孩子气的望着我。
“我要一朵。”
“真的吗?”小女孩欣喜,那股简单而又纯洁的快乐,感动着我。
“不过,我没钱给你。我把我的这只手表换一朵你的玫瑰花怎么样?”
“这样啊?”小女孩好象只任准钱,不懂得我的手表能换好多的玫瑰花,我便跟她解释,最终我以一块手表勉强的换了一朵玫瑰花,而小女孩也算是收获而归。
我觉得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小孩子的态度,就能表现出他对任何人的态度,所以和堂堂那双自以为特敏锐的眼睛比起来,我的生活经验告诉我,看人不能只用眼睛而是日久知人心。话又说回来堂堂和木子的生活圈很远,等于平行线的俩个女人,堂堂又怎么会了解得到我和木子般配不般配呢?我相信自己的感觉,我的事情最终也只能我做主。
因为我把手表交换成了一朵玫瑰花,所以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感觉累了我就坐到路牙石上,感受着热闹的街井慢慢变的冷清。本以为不记得七夕情人节的我,一个人游走在大街上。不会觉得孤独,可是此刻凄凉的街道笼罩着寂寞包围着我,阵阵的冰冷刺痛着我,使我倍感伤悲。
如果有哪个女人是真心爱我的话,我想这个时候她不会不打电话过来。就算是我忘记了七夕情人节,她至少也要打个电话来骂我。我也会觉得欣慰,不至于觉得自己太过可怜,可是却没有。仰望着月色正浓,我突然的笑了。嫦娥比得过我的凄凉,还被枷锁在冰冷的月宫。而我只是孤独了很久,此刻有点不适应。同样的有着深爱的人,我能有去爱的权利,也有多项选择的权利。所以我很快的想通了,做回了洒脱的自己。
我拿出手机,想了想便打出了些字“木子,我不是好男人,能做的只有伤害你。你说你现在只想找到个好男人,早点结婚就算了。可是,你知道的我不是好男人,也不想结婚。所以,冷静的看看咱俩,你觉得咱俩合适吗?说分手有些牵强,咱俩还是好朋友好吗?”没在犹豫,我就把信息发了出去。
“不好。”木子回得很快,也很简洁。
“你别在任性了,这样对你对我都不好。”我发出信息,木子好久都没有回复。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了解的她对感情不会藕断丝连。正当我还在胡思乱想,木子便把电话打了过来。
“喂,木子”
“文丰,你真的爱过我吗?”
“我试着爱过你,可是你并是我最想爱的女人。”
“真的吗?”
“其实,我早就有个最深爱的女人了,只是我给你说时你不相信。”
“是吗?”
“木子,你没话要对我说吗?”
“没有。”
话罢,我俩都沉默了很久,我觉得木子很反常,或许是因为我的绝情。
木子其实并不是一个坚强的人,却伪装坚强。木子是个能言善变的人,在此刻却对这份错爱没有任何的挽留。也正因为她的顾作轻松,我才会误以为她和我一样的洒脱。同时也使我更加的确信她并不是真的爱我,而是真正需要一个爱她的人才会错爱。我并不能够给她所期盼的爱,她的幸福更不在我这里,我看的很清楚。
“木子,你喜欢雨天吗?”
“什么喜欢不喜欢雨天?现在又没有在下雨。”
“我特别的喜欢雨天,雨天是一份沉静,洒脱的是落定尘埃,挥别的是熙来攘往。我有时候会强烈的觉得下雨天能够给我带来幸福,可是等待的时间总会太短暂,所以我失去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而我并不会觉得厌烦和失望,因为雨后至少还会有偶尔的彩虹。所以我仍然在等待着,期盼着,再次的雨天。”
“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
“呵呵”我惟有冷笑,以对她的愚昧。或许她听的明白,只是在假装罢了。我觉得她这是在不屑我的感受,所以有些厌恶。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正当我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电话突然的因为没电自动关机了。这样也好,反正也没什么话可说了。可是我心里却很不舒服,莫名其妙的复杂感受使我欲罢不能。也许是因为再次的分手,重复的结束。也许是因为我对木子刚刚太过于无情,放弃了一段感情却留下了愧疚。也许是因为突然的轻松,造成了空虚。不管怎样,我总算是回到了原点,应该值得庆幸。
走在无人的大街上,月色朦胧。我仰望天空期盼着能下一场雨,放晴的那天我想我不会在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