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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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才猛然醒觉,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
“你又拐我!”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
“唉呀!”曲笛闷哼一声,停下扯她腰带的手。“堂都拜完了,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怎么说我拐你了?”
“我说过,没与柳公子退婚前,不能跟你成亲的。”
“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我们早一天成亲、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没真正拥有她,他心不安啊!
“这是道义上的问题,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好师弟,我一定会嫁你的,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算她求他了。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松开、又握紧、再松开,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他长叹口气,翻个身,躺到草地上,仰望那蓝蓝的天空,清凉的风拂过树梢,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春天,他们在这里掏鸟蛋;夏天,他们爬到树上捉蝉;秋天,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冬天,他们拿来丁还的藏酒在树洞里偷偷地喝
每一景、每一幕都是那么样地欢乐、平和,宁静到他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到永久。
奈何,天下间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
一场惨剧结束了他的梦,毁去的不止是他的生活,更是他对人生全部的信念。
他再也不敢相信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哪怕它们曾经美好到极点,也终有一天会消失无踪,他一个渺小的凡人又能真正捉住、守护得了什么?
他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享受那得来不易的幸福啊!
“师弟,你生我气吗?”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拉到唇边,谓柔地亲吻。“我爱你,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份爱永远不会改变。只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处理过去的那些麻烦。”
他叹口气,把她抱到自己身上,轻轻地吻着她的唇。“我相信你,只是我担心你晓得的,人生中总有无数意外,倘若四年前的悲剧再度重演,我们对抗得了吗?”他摇摇头,甩开那恐怖的画面。“好吧!我给你时间处理柳怀犀的问题,但就这么一回。我对什么富贵荣华都没有兴趣,只想跟你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我不要任何人事物打搅到我们;之后倘若再有不轨之徒妄想破坏我的生活,我会不择手段毁灭他们。师姐,你能够承诺我,假使真有那么一天,你会全心全意信任我吗?”
看着他玉般的容颜衬着那泛着银光的乌丝,上头闪着点点的星霜,她终于知道一直以来他在怕些什么了。
曲笛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他爱这个世界,从一个人到一株小草,一旦投入了惑青,他都会全心全意去维护。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他没有父母,小时候甚至连三餐温饱是什么滋味都不晓得,因此养成了他掠夺的性子,只要看上一件东西,就一定要紧紧揽在手上,不能有丝毫的松解。
他努力爱着他所爱的人事物,奈何长久以来,从来也没有人回应过他,哪怕是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她,也不曾全心全意去感受他那既深刻又悲痛的爱情。
“对不起。”她感到无比的心痛,要多少的绝望与失去,才能将一个大好青年变成这个样子;而这些都是她不曾替他想过的。“也许你说的对,人生总有无数的意外,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怎么样。而我既然已经嫁给了你,就不该再执着那些礼教道德。”
“呃!”他眨了眨眼。“你是什么意思?”
她抿唇,轻轻一笑,如桃花盛开,迎着春风,送来阵阵芬芳的气味。
他感觉浑身一颤,脑袋瞬间变成一团浆糊。
她低下头,吻上他的唇应该是这样做没错吧?天知道,她从来也没做过啊!不过在柳家的时候,听一些下人们提起过男女情事,不外乎亲亲小嘴、拉拉小手,所以接下来就是牵起他的手了,然后
她不知道了,疑惑的眼望住他。
他呆愣住,对于男女情事,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经验,毕竟,他拜师之前还太小、而且太穷了,去哪找女人教他这等事?
后来结识了丁叮,一心认定她就是他未来的娘子。
曲笛又是死心眼的性子,决定了一件事就死活也扭不过来,这辈子就只要丁叮一个女人,哪怕曲敏儿貌若天仙,对他又情深意重,他始终不动心。
这既然是两个情事上的初手,那么该如何行这周公之礼,就只好一切依循本能了。
四唇交接,用力地猛吸,某个人一个不小心让牙齿与另一个人的唇瓣发生了太过亲密的接触。
“好痛。”
“啊,见血了。”
“怎变办?”
“没关系,呃舔一舔吧!j
这舌头一舔,就像在火炉中添了炭,情焰轰地一声烧了个惊逃诏地。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抛飞,赤裸裸的身体在晴空下、草地上翻滚着。
一切完全就是本能,不讲浪漫、没有温柔,只懂得用自己最大的力道去揉捏、吸吮、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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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散雨歇,曲笛和丁叮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顶上蓝天。
两人赤裸裸的身体上都布满了青紫瘀痕,有些地方还因为抓咬过力而破皮、渗出点点血丝。
他们看着天空,一朵云飘过去,接下来又一朵、再一朵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哑着声音开口:“感觉如何?”
她想了好久,声音同样的沙哑。“好痛,而且好累,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
嗯,好神圣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他思考片刻。“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人也是会发情的,所以要做这种事。”
“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
“这个青楼我也去过几回,都是同人谈生意时去的,大家一起喝喝酒,听几个小姑娘唱唱曲子、跳几支舞,然后生意谈成大伙儿就散了,没见过有那种天天发情的人啊!”幸好四周无人,否则让之前在商场上被曲笛的阴险手段坑过的人听见,非吐它三大口鲜血不可!
“也许改天我们应该一起上青楼看看,为什么他们每天发情都不累?我们还是练过武的,身体理当比一般人强壮,却搞得这样疲倦,太没道理了!j
“我想想,苏州最有名的青楼应该是锦绣坊,我们不妨去那里看看。”他也认同了她的提议。
就不知道这天下间有没有哪家青楼是肯接受一对小夫妻观摩,学习这房中术的?
“唉!”她抚着酸疼的腰,懒洋洋坐起来。“虽然还是觉得好累,但一些该办的事还是得办。”
“办什么事?”一日夜的洞房搞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虽然睡了一天,但他还是倦得很,啥儿事都不想干。
“你少来。”她玉腿横伸,踹他一脚。“陪我上柳家退婚。”
“有必要这么急吗?我现在很累耶!”
“我已经无声无息离开柳家快一个月,再不捎个信息回去,他们会担心的。”
“我让人去通知一声不就得了。”
“难道退婚的事也要别人代说?柳公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已失义在先,绝不能再失礼于后。”
“知道了、知道了。”他长叹口气,跟着爬起身。丁叮不愧是丁还的女儿,一样的老学究啊!
“那你还不快点儿?”
“再快也没用啊!”他苦笑地拎着那已成片片碎屑的破衣。“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那怎么办?山上可没地方买衣服。”
“你忘了四年前我在庄子后院建构的密室啦!里头不仅饮水、干粮、衣物俱全,就连玲珑门历代的典籍、我们一起炼的那些丹葯、小机关也都保存完好。我们先去洗个澡,然后进密室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再去找你那位柳大公子退婚喽!”
“那密室没遭破坏吗?当年”忆起那夜惨剧,她至今仍感心神震荡。
她就快满十八岁了,不再是昔日的无知小儿,自然清楚能让丁还打开机关,相迎入庄的都是些什么身分的人。而凭着他们的实力,以及吸血大法的强烈诱惑力,他们在焚尽白云庄后,难道还会放弃这唯一可能收藏典籍的密室,而没试图劫掠?她不信。
“就凭那几根废柴想破我的机关,再等一百年吧!”他成功离开密室后,葬了丁还,并在山里搜寻她整整一年;期间也遇过几波不明人士用尽镑种手段想打开密室,但皆无功而返,反被他的机关、毒葯弄得损兵折将。“告诉你,这里现在已经变成武林众所周知的鬼域了,任何想谋夺密室宝藏的人都会不得好死。”
她跟着他走到密室前,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到什么新的机关啊,你又做了什么手脚?”
他指着她脚下一株小草。“西域有名的金龙草,本性至阳,沾上丁点,焚筋毁脉,再配上苗疆的蛊毒、南洋的黑美人嘿嘿嘿,哪怕是少林十八铜人亲至,也要让他们全部直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如果人家用火葯炸呢?”看他这么嚣张,她就是忍不住要为难他一下。
“我其实很希望有人可以想到这一点,毕竟,我在这密室底下埋了五百多颗的霹雳子,想想,一点火葯、加上五百多颗的霹雳子一起爆炸,那场面我敢保证,哪怕是宫里一年一度的烟花节都没这画面壮观雄伟。”至于密室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损毁?不必担心,这密室可是他用尽心思建造的,一层铁、一层寒玉、一层砖全部加一加,总共搞了十来层,这整座山头都被炸崩了,密室也不会完蛋。
她只有两个字送给他:“疯子。”
“感谢。”
她伸手,狠狠拧住他的耳朵。“你这个笨蛋,你把密室弄得像龙潭虎穴,我们怎么进去?”
“很简单啊!”他咬破舌尖,喷出一点鲜血。“那些毒草、毒虫都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牠们只要闻到了我血液的味道,自然会让路。”
仿佛是奇迹一般,随着那点鲜血的滴落,丁叮脚下的草枯了,灰黑色的密室四面外墙也恢复了它原本的青蓝色。
耙情墙壁变色,不是因为大火焚烧,而是因为这些毒物?
她忍不住打个寒颤儿,望向曲笛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古怪。武林谱上曾传,丁还是数百年来玲珑门第一奇才,年仅双十,已仗手中三尺青锋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这个记录到了曲笛身上也许是需要改写了。
曲笛大步踏向密室,在那青玉砖上连拍三下,力道三次都不同。密室门洞开,奇异地,没有霉味传出,反而是冲出一抹寒凉气息。
曲笛微一耸肩。“一年前,我偶然得到一块万年寒冰,传闻它避尘、避水、避火,可保物品万年不坏,便拿来这里放着,看来功效不错。”
丁叮理解地轻点头,跟随他的脚步走进密室,里头果然纤尘不染,各式杂物收拾妥当。甚至她还看到几块自己绣的帕子,旁边是曲笛绣了一半放下的百鸟朝凤图,一枝竹笛、一只草扎的蚱蜢、两只风筝无数的童年回忆闪过心头,它们被好好地放在那块万年寒冰上。反而是玲珑门一些珍贵典籍、吸血大法的秘笈、几把宝剑,是被随意地扔在墙角。
丁叮的手不禁抚上那些小玩具,人生当中什么是最宝贵的?不是那举世无敌的武功秘笈、不是稀世珍宝;这些充满欢乐回忆的东西,才是人生无价宝啊!
曲笛取了一件外衣披在她肩上。“小心点,这万年寒冰的冷气可是很强的,你别着凉才好。”
她借着回头的瞬间,悄悄抹去眼角的泪,伸手拧住他的耳朵。“废话,你这么大块寒冰都可以做一张床了,往一间小小密室里放,里头能不冷吗?”这傻瓜,真的傻,这样的稀世珍宝啊!却用来保存这些无用的小玩意儿。但是,她好喜欢、好喜欢他这份傻劲儿。
“我找不到小块的啊!”他无奈地大声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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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一直以为得费很大的工夫才能说服柳怀犀与她解除婚约,毕竟,柳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他俩的婚期都发布了,却突然取消,对于柳家的名声可是莫大的伤害。
偏偏,柳怀犀却二话不说地应允了她的要求,甚至,他脸上还出现如释重负的表情。
丁叮不免怀疑,柳怀犀是不是撞到鬼了,又或者她询问的视线抛向一旁的曲笛身上。
曲笛却是很干脆地把肩一耸,脸上就只写了“无辜”两个字。
他其实比她更讶异柳怀犀会这么干脆地解除婚约。
按照他原先的计划,由曲敏儿对柳怀犀下葯,让他暂时变成太监一个;当然,葯性不会马上发作,以免柳怀犀怀疑到曲敏儿身上,并且葯力也不会持续一辈子,最多一年,柳怀犀的男性雄风自然恢复。
谤据柳怀犀的为人品性,他一定会因自惭而决定解除与丁叮的婚约。
只是就算柳怀犀不想连累无辜女子独守空闺,甘心放丁叮离去,他也不会表现出这般欢快的表情吧?除非
一定是敏儿干的好事。曲笛暗猜,也就只有曲敏儿那自小承受御教坊的教导,一举一动无不媚态尽显的奇女子,才能迷得这以迂腐出名的柳怀犀欢快送走前未婚妻。
只是这未免太委屈曲敏儿了。
丁叮又和柳怀犀互道几句珍重,便与曲笛相偕离开柳家。
这一踏出柳家大门,丁叮两只纤细的手指又“亲密”地爬上了曲笛的耳朵。
“你老实招来,你到底对柳公子干了什么好事?”
“天地良心,我真的什么也没做啊!”“你骗得了天下人,骗得了师姐我吗?别忘了,我几乎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一翘屁股,我就知道你干了什么坏事。”
“真的与我无关。”他长叹一声。“罢了,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到了天宝坊你就知道了。”
就这样,曲笛带着丁叮回到了那个他曾说过短时间,起码一、两年内都不会回去的地方,见到了曲敏儿。
是女人都重视自己的容貌,哪怕是从小就在山林里长大,于世事所知无多的丁叮也晓得,容貌于女子那是仅次于贞节的东西。
她打懂事以来,也听过不少丁还的知交好友夸她漂亮、可爱,对自己的容貌当然也有几分自信。
但见了曲敏儿后,她才真正体会什么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姿。
曲敏儿不止是容貌生得好,姿态、举止、言谈,莫不充满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媚态。她的一个眼神,连身为女子的丁叮都觉心颤神摇,完全无法想象,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美到这种程度。
“曲敏儿,天宝坊主人。”曲笛为丁叮和曲敏儿做介绍。
曲敏儿瞋目、摇头、轻笑,三个动作,三种媚态,一身上下,真只有一个“美”字可以形容。
“是天宝坊半个主人,大哥,别忘了,这天宝坊有一半是你的。”她喊曲笛大哥,显示了她对曲笛没有异心。“还有这位是我未来的嫂子吧?”她笑嘻嘻地,明媚中又带三分调皮。
曲笛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她要做他的妹妹吗?比朋友更亲近的一层关系。也好,对于天下的万事万物,能引起他执着的很少,目前丁叮是唯一的。但他不在乎多个妹妹,反正他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奢享一下亲情也无所谓。
“丁叮,我的师姐兼亲亲好娘子。”说着,他在丁叮颊上偷香一下,惹得她又伸出双指拿他耳朵出气。“要死了,大庭广众之下你也敢做这种事,要不要脸?”
“这夫妻相亲,天经地义,有什么丢脸的?”他的脸皮可比城墙厚了。
“哼!”丁叮懒得跟他说,转向曲敏儿。“妹妹我叫你妹妹,你不介意吧?”
“我很高兴有个大嫂呢!”
“我也很喜欢妹妹你呢!没看过你,不知何谓绝色佳人,妹妹,你真的好漂亮。”丁叮诚心地称赞她。
曲敏儿尽管心底对曲笛有着万般不舍,但听得丁叮这诚挚话语,心里也是愉悦的。
“姐姐太夸奖我了。姐姐才是英姿飒爽、令人心仪的女中豪杰呢!”她的一言行温和若春风、举止坦荡而潇洒,难怪曲笛为她痴迷。
“得了,你们两个别一个夸过来、一个赞过去。”曲笛插口道:“敏儿,那柳怀犀是不是对你有意思?”他直接点出了柳怀犀欢快与丁叮解除婚约的原因。
丁叮恍然大悟。
曲敏儿娇媚一笑,她是为了成全曲笛与丁叮,才特意诱惑了一下柳怀犀,想不到那书呆子这么不禁勾引,她一记媚眼,他魂儿都飞了,连自己还有个未婚妻都忘了。果然,天下男儿皆薄幸,曲笛例外。
“他有意思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大哥、大嫂既然来了,也快午时啦!不如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我让下人多准备些饭菜。”
“顺便带一瓶西域来的葡萄酒让你大嫂尝尝鲜。”曲笛说,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本薄皮册子扔给她。“把这玩意儿印蚌几千份,然后想办法流通到市面上去。”
“知道了。”曲敏儿接了书,欢快地跑出去准备午膳。
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丁叮一直望着曲敏儿离去的背影,良久,低喟口气。“她喜欢你。”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曲笛知道丁叮所指何人。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他只有一颗心,只能爱一个人。
但丁叮却不禁为曲敏儿感到心疼,她特意装开朗、特意为了成全他们去引诱柳怀犀,她做那么多事,全是为了曲笛。
“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她可以帮你很多,而那些是我所不及的。”丁叮看得出来,曲敏儿爱曲笛爱到愿意为他舍去生命。
“师姐,你应该换个方向想,像敏儿这样惊世绝艳的女子,理该拥有一份专属于她的感情,让她与别人共享一份情,那是对她的一种亵渎。况且,你认为没有你打小教我读书识字、习武练功,我能成就今日的功业吗?爱情没有谁帮谁多的道理,要计量到利益,那就不算真爱了。”
她偏着头想了很久。“你说得有道理,但愿日后敏儿能找到一个真心诚意只对她好的男子。”
“她会的。”
“对了,你刚才让敏儿印的是什么东西?”
“吸血大法。”
“什么?”她大叫。“你让她将这魔功印上数千份,流通市面,天哪!你知道这会害死多少人吗?”
他耸耸肩。“也许几百、也许上千。但我可以保证,经此一次,吸血大法将永不复存,再也不会有人因它而受害了。相比之下,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
“不可能,这魔功太吸引人,三、五年就可以造就一名顶尖高手,那是任何武林人士都克制不了的诱惑,所以才会闹得江湖数百年来腥风血雨,爹爹为了毁灭它,穷尽一生之力都没有做到,如今你妄想以一人之力阻止?太困难了。”
“谁说我要自己干了?你不觉得岳父的做事方法太迂腐了吗?这吸血大法要大成,至少得牺牲千名青壮的精血方能达到,所以自有此功以来,鲜少有人大成过,皆因练功初期就杀戮太甚,被武林同道诛灭了。偶有一、两人侥幸练成,也会被各大派合力诛杀,但那又会让各大派实力大减,以致此功再落不轨人士手中,如此反复数百年下来,江湖死伤者众,却仍对此功无能为力。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们就没有一个人想过,千名青壮对于国家是何等重要的存在?那代表一千个有力兵士、一千个可以生产出大量粮食的农夫,甚至这一千人中也许可以出一个状元、一个将军。倘若太多人因贪念而习练此功,则国本必遭动摇,这朝廷还会不加以管制吗?哪怕让一人练成魔功,朝廷派下十万大军清剿,十万枝利箭齐发,天上的神仙都可以射下来一个,又何惧那练成魔功的恶人?再则,朝廷对此魔功一旦有了忌惮,必令各地官府严加戒备,全国上下一起防卫,岂非比小小动员一个江湖人士更有力量,更能防堵此功流传?”
“但是江湖人一向不太与官府中人有所来往啊!”“我非江湖人,况且,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按他的想法,此魔功一面世,天下心怀贪念者必暴露无遗,包括昔年火焚白云庄者。到时再让朝廷派大军去镇压,不费他半分力气,得报大仇,又能消灭吸血大法,何乐而不为?“况且师姐也不希望我只身一人,为了一本书去跟人杀得血糊糊的吧?”
“千万不要。”只要论到曲笛的生死,丁叮可就啥儿伦理纲常都不讲了。“全照你说的做就是。”
“如此甚好、甚好。”他笑得那个贼啊!就像黄鼠狼看着一只小母鸡一样。
丁叮忍不住又是狠狠拧一下他的耳朵。“丑死了,以后不准再这样笑。”
“我一向这么笑的。”
“总之我说不许你笑就是不许,你有意见吗?”
“没有。”识时务者为俊杰,况且,他的耳朵还在她手上呢!
“算你听话。”丁叮放过他的耳朵。“那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
他想了一下。“去锦绣坊吧!我记得以前看书、还有跟人谈生意的时候,都听说过夫妻间的闺房之乐,没道理我们俩做起来这样又累又乏,肯定其中另有秘诀,咱们去找个高人请教一番。”他没说,他还在做小乞丐的时候,也偷看过楼子里的姑娘与客人欢好,那表情是很快乐的,怎会轮到他身上就变了样?肯定有问题,他非解开这个疑惑不可。
“这个好,我也想给你生个娃娃,但如果要这么辛苦才能有娃娃,我可得好好考虑一番。”
“那么待会儿我们用完午膳,休息片刻,待华灯初上,就去锦绣坊寻访高入学习房中术。”
万幸万幸,四周无人听见这对小夫妻的对话。行周公之礼还得上青楼学习才行,唉这等事恐怕是古今未闻啊!
全书完
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才猛然醒觉,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
“你又拐我!”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
“唉呀!”曲笛闷哼一声,停下扯她腰带的手。“堂都拜完了,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怎么说我拐你了?”
“我说过,没与柳公子退婚前,不能跟你成亲的。”
“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我们早一天成亲、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没真正拥有她,他心不安啊!
“这是道义上的问题,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好师弟,我一定会嫁你的,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算她求他了。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松开、又握紧、再松开,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他长叹口气,翻个身,躺到草地上,仰望那蓝蓝的天空,清凉的风拂过树梢,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春天,他们在这里掏鸟蛋;夏天,他们爬到树上捉蝉;秋天,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冬天,他们拿来丁还的藏酒在树洞里偷偷地喝
每一景、每一幕都是那么样地欢乐、平和,宁静到他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到永久。
奈何,天下间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
一场惨剧结束了他的梦,毁去的不止是他的生活,更是他对人生全部的信念。
他再也不敢相信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哪怕它们曾经美好到极点,也终有一天会消失无踪,他一个渺小的凡人又能真正捉住、守护得了什么?
他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享受那得来不易的幸福啊!
“师弟,你生我气吗?”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拉到唇边,谓柔地亲吻。“我爱你,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份爱永远不会改变。只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处理过去的那些麻烦。”
他叹口气,把她抱到自己身上,轻轻地吻着她的唇。“我相信你,只是我担心你晓得的,人生中总有无数意外,倘若四年前的悲剧再度重演,我们对抗得了吗?”他摇摇头,甩开那恐怖的画面。“好吧!我给你时间处理柳怀犀的问题,但就这么一回。我对什么富贵荣华都没有兴趣,只想跟你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我不要任何人事物打搅到我们;之后倘若再有不轨之徒妄想破坏我的生活,我会不择手段毁灭他们。师姐,你能够承诺我,假使真有那么一天,你会全心全意信任我吗?”
看着他玉般的容颜衬着那泛着银光的乌丝,上头闪着点点的星霜,她终于知道一直以来他在怕些什么了。
曲笛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他爱这个世界,从一个人到一株小草,一旦投入了惑青,他都会全心全意去维护。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他没有父母,小时候甚至连三餐温饱是什么滋味都不晓得,因此养成了他掠夺的性子,只要看上一件东西,就一定要紧紧揽在手上,不能有丝毫的松解。
他努力爱着他所爱的人事物,奈何长久以来,从来也没有人回应过他,哪怕是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她,也不曾全心全意去感受他那既深刻又悲痛的爱情。
“对不起。”她感到无比的心痛,要多少的绝望与失去,才能将一个大好青年变成这个样子;而这些都是她不曾替他想过的。“也许你说的对,人生总有无数的意外,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怎么样。而我既然已经嫁给了你,就不该再执着那些礼教道德。”
“呃!”他眨了眨眼。“你是什么意思?”
她抿唇,轻轻一笑,如桃花盛开,迎着春风,送来阵阵芬芳的气味。
他感觉浑身一颤,脑袋瞬间变成一团浆糊。
她低下头,吻上他的唇应该是这样做没错吧?天知道,她从来也没做过啊!不过在柳家的时候,听一些下人们提起过男女情事,不外乎亲亲小嘴、拉拉小手,所以接下来就是牵起他的手了,然后
她不知道了,疑惑的眼望住他。
他呆愣住,对于男女情事,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经验,毕竟,他拜师之前还太小、而且太穷了,去哪找女人教他这等事?
后来结识了丁叮,一心认定她就是他未来的娘子。
曲笛又是死心眼的性子,决定了一件事就死活也扭不过来,这辈子就只要丁叮一个女人,哪怕曲敏儿貌若天仙,对他又情深意重,他始终不动心。
这既然是两个情事上的初手,那么该如何行这周公之礼,就只好一切依循本能了。
四唇交接,用力地猛吸,某个人一个不小心让牙齿与另一个人的唇瓣发生了太过亲密的接触。
“好痛。”
“啊,见血了。”
“怎变办?”
“没关系,呃舔一舔吧!j
这舌头一舔,就像在火炉中添了炭,情焰轰地一声烧了个惊逃诏地。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抛飞,赤裸裸的身体在晴空下、草地上翻滚着。
一切完全就是本能,不讲浪漫、没有温柔,只懂得用自己最大的力道去揉捏、吸吮、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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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散雨歇,曲笛和丁叮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顶上蓝天。
两人赤裸裸的身体上都布满了青紫瘀痕,有些地方还因为抓咬过力而破皮、渗出点点血丝。
他们看着天空,一朵云飘过去,接下来又一朵、再一朵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哑着声音开口:“感觉如何?”
她想了好久,声音同样的沙哑。“好痛,而且好累,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
嗯,好神圣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他思考片刻。“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人也是会发情的,所以要做这种事。”
“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
“这个青楼我也去过几回,都是同人谈生意时去的,大家一起喝喝酒,听几个小姑娘唱唱曲子、跳几支舞,然后生意谈成大伙儿就散了,没见过有那种天天发情的人啊!”幸好四周无人,否则让之前在商场上被曲笛的阴险手段坑过的人听见,非吐它三大口鲜血不可!
“也许改天我们应该一起上青楼看看,为什么他们每天发情都不累?我们还是练过武的,身体理当比一般人强壮,却搞得这样疲倦,太没道理了!j
“我想想,苏州最有名的青楼应该是锦绣坊,我们不妨去那里看看。”他也认同了她的提议。
就不知道这天下间有没有哪家青楼是肯接受一对小夫妻观摩,学习这房中术的?
“唉!”她抚着酸疼的腰,懒洋洋坐起来。“虽然还是觉得好累,但一些该办的事还是得办。”
“办什么事?”一日夜的洞房搞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虽然睡了一天,但他还是倦得很,啥儿事都不想干。
“你少来。”她玉腿横伸,踹他一脚。“陪我上柳家退婚。”
“有必要这么急吗?我现在很累耶!”
“我已经无声无息离开柳家快一个月,再不捎个信息回去,他们会担心的。”
“我让人去通知一声不就得了。”
“难道退婚的事也要别人代说?柳公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已失义在先,绝不能再失礼于后。”
“知道了、知道了。”他长叹口气,跟着爬起身。丁叮不愧是丁还的女儿,一样的老学究啊!
“那你还不快点儿?”
“再快也没用啊!”他苦笑地拎着那已成片片碎屑的破衣。“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那怎么办?山上可没地方买衣服。”
“你忘了四年前我在庄子后院建构的密室啦!里头不仅饮水、干粮、衣物俱全,就连玲珑门历代的典籍、我们一起炼的那些丹葯、小机关也都保存完好。我们先去洗个澡,然后进密室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再去找你那位柳大公子退婚喽!”
“那密室没遭破坏吗?当年”忆起那夜惨剧,她至今仍感心神震荡。
她就快满十八岁了,不再是昔日的无知小儿,自然清楚能让丁还打开机关,相迎入庄的都是些什么身分的人。而凭着他们的实力,以及吸血大法的强烈诱惑力,他们在焚尽白云庄后,难道还会放弃这唯一可能收藏典籍的密室,而没试图劫掠?她不信。
“就凭那几根废柴想破我的机关,再等一百年吧!”他成功离开密室后,葬了丁还,并在山里搜寻她整整一年;期间也遇过几波不明人士用尽镑种手段想打开密室,但皆无功而返,反被他的机关、毒葯弄得损兵折将。“告诉你,这里现在已经变成武林众所周知的鬼域了,任何想谋夺密室宝藏的人都会不得好死。”
她跟着他走到密室前,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到什么新的机关啊,你又做了什么手脚?”
他指着她脚下一株小草。“西域有名的金龙草,本性至阳,沾上丁点,焚筋毁脉,再配上苗疆的蛊毒、南洋的黑美人嘿嘿嘿,哪怕是少林十八铜人亲至,也要让他们全部直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如果人家用火葯炸呢?”看他这么嚣张,她就是忍不住要为难他一下。
“我其实很希望有人可以想到这一点,毕竟,我在这密室底下埋了五百多颗的霹雳子,想想,一点火葯、加上五百多颗的霹雳子一起爆炸,那场面我敢保证,哪怕是宫里一年一度的烟花节都没这画面壮观雄伟。”至于密室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损毁?不必担心,这密室可是他用尽心思建造的,一层铁、一层寒玉、一层砖全部加一加,总共搞了十来层,这整座山头都被炸崩了,密室也不会完蛋。
她只有两个字送给他:“疯子。”
“感谢。”
她伸手,狠狠拧住他的耳朵。“你这个笨蛋,你把密室弄得像龙潭虎穴,我们怎么进去?”
“很简单啊!”他咬破舌尖,喷出一点鲜血。“那些毒草、毒虫都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牠们只要闻到了我血液的味道,自然会让路。”
仿佛是奇迹一般,随着那点鲜血的滴落,丁叮脚下的草枯了,灰黑色的密室四面外墙也恢复了它原本的青蓝色。
耙情墙壁变色,不是因为大火焚烧,而是因为这些毒物?
她忍不住打个寒颤儿,望向曲笛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古怪。武林谱上曾传,丁还是数百年来玲珑门第一奇才,年仅双十,已仗手中三尺青锋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这个记录到了曲笛身上也许是需要改写了。
曲笛大步踏向密室,在那青玉砖上连拍三下,力道三次都不同。密室门洞开,奇异地,没有霉味传出,反而是冲出一抹寒凉气息。
曲笛微一耸肩。“一年前,我偶然得到一块万年寒冰,传闻它避尘、避水、避火,可保物品万年不坏,便拿来这里放着,看来功效不错。”
丁叮理解地轻点头,跟随他的脚步走进密室,里头果然纤尘不染,各式杂物收拾妥当。甚至她还看到几块自己绣的帕子,旁边是曲笛绣了一半放下的百鸟朝凤图,一枝竹笛、一只草扎的蚱蜢、两只风筝无数的童年回忆闪过心头,它们被好好地放在那块万年寒冰上。反而是玲珑门一些珍贵典籍、吸血大法的秘笈、几把宝剑,是被随意地扔在墙角。
丁叮的手不禁抚上那些小玩具,人生当中什么是最宝贵的?不是那举世无敌的武功秘笈、不是稀世珍宝;这些充满欢乐回忆的东西,才是人生无价宝啊!
曲笛取了一件外衣披在她肩上。“小心点,这万年寒冰的冷气可是很强的,你别着凉才好。”
她借着回头的瞬间,悄悄抹去眼角的泪,伸手拧住他的耳朵。“废话,你这么大块寒冰都可以做一张床了,往一间小小密室里放,里头能不冷吗?”这傻瓜,真的傻,这样的稀世珍宝啊!却用来保存这些无用的小玩意儿。但是,她好喜欢、好喜欢他这份傻劲儿。
“我找不到小块的啊!”他无奈地大声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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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一直以为得费很大的工夫才能说服柳怀犀与她解除婚约,毕竟,柳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他俩的婚期都发布了,却突然取消,对于柳家的名声可是莫大的伤害。
偏偏,柳怀犀却二话不说地应允了她的要求,甚至,他脸上还出现如释重负的表情。
丁叮不免怀疑,柳怀犀是不是撞到鬼了,又或者她询问的视线抛向一旁的曲笛身上。
曲笛却是很干脆地把肩一耸,脸上就只写了“无辜”两个字。
他其实比她更讶异柳怀犀会这么干脆地解除婚约。
按照他原先的计划,由曲敏儿对柳怀犀下葯,让他暂时变成太监一个;当然,葯性不会马上发作,以免柳怀犀怀疑到曲敏儿身上,并且葯力也不会持续一辈子,最多一年,柳怀犀的男性雄风自然恢复。
谤据柳怀犀的为人品性,他一定会因自惭而决定解除与丁叮的婚约。
只是就算柳怀犀不想连累无辜女子独守空闺,甘心放丁叮离去,他也不会表现出这般欢快的表情吧?除非
一定是敏儿干的好事。曲笛暗猜,也就只有曲敏儿那自小承受御教坊的教导,一举一动无不媚态尽显的奇女子,才能迷得这以迂腐出名的柳怀犀欢快送走前未婚妻。
只是这未免太委屈曲敏儿了。
丁叮又和柳怀犀互道几句珍重,便与曲笛相偕离开柳家。
这一踏出柳家大门,丁叮两只纤细的手指又“亲密”地爬上了曲笛的耳朵。
“你老实招来,你到底对柳公子干了什么好事?”
“天地良心,我真的什么也没做啊!”“你骗得了天下人,骗得了师姐我吗?别忘了,我几乎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一翘屁股,我就知道你干了什么坏事。”
“真的与我无关。”他长叹一声。“罢了,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到了天宝坊你就知道了。”
就这样,曲笛带着丁叮回到了那个他曾说过短时间,起码一、两年内都不会回去的地方,见到了曲敏儿。
是女人都重视自己的容貌,哪怕是从小就在山林里长大,于世事所知无多的丁叮也晓得,容貌于女子那是仅次于贞节的东西。
她打懂事以来,也听过不少丁还的知交好友夸她漂亮、可爱,对自己的容貌当然也有几分自信。
但见了曲敏儿后,她才真正体会什么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姿。
曲敏儿不止是容貌生得好,姿态、举止、言谈,莫不充满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媚态。她的一个眼神,连身为女子的丁叮都觉心颤神摇,完全无法想象,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美到这种程度。
“曲敏儿,天宝坊主人。”曲笛为丁叮和曲敏儿做介绍。
曲敏儿瞋目、摇头、轻笑,三个动作,三种媚态,一身上下,真只有一个“美”字可以形容。
“是天宝坊半个主人,大哥,别忘了,这天宝坊有一半是你的。”她喊曲笛大哥,显示了她对曲笛没有异心。“还有这位是我未来的嫂子吧?”她笑嘻嘻地,明媚中又带三分调皮。
曲笛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她要做他的妹妹吗?比朋友更亲近的一层关系。也好,对于天下的万事万物,能引起他执着的很少,目前丁叮是唯一的。但他不在乎多个妹妹,反正他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奢享一下亲情也无所谓。
“丁叮,我的师姐兼亲亲好娘子。”说着,他在丁叮颊上偷香一下,惹得她又伸出双指拿他耳朵出气。“要死了,大庭广众之下你也敢做这种事,要不要脸?”
“这夫妻相亲,天经地义,有什么丢脸的?”他的脸皮可比城墙厚了。
“哼!”丁叮懒得跟他说,转向曲敏儿。“妹妹我叫你妹妹,你不介意吧?”
“我很高兴有个大嫂呢!”
“我也很喜欢妹妹你呢!没看过你,不知何谓绝色佳人,妹妹,你真的好漂亮。”丁叮诚心地称赞她。
曲敏儿尽管心底对曲笛有着万般不舍,但听得丁叮这诚挚话语,心里也是愉悦的。
“姐姐太夸奖我了。姐姐才是英姿飒爽、令人心仪的女中豪杰呢!”她的一言行温和若春风、举止坦荡而潇洒,难怪曲笛为她痴迷。
“得了,你们两个别一个夸过来、一个赞过去。”曲笛插口道:“敏儿,那柳怀犀是不是对你有意思?”他直接点出了柳怀犀欢快与丁叮解除婚约的原因。
丁叮恍然大悟。
曲敏儿娇媚一笑,她是为了成全曲笛与丁叮,才特意诱惑了一下柳怀犀,想不到那书呆子这么不禁勾引,她一记媚眼,他魂儿都飞了,连自己还有个未婚妻都忘了。果然,天下男儿皆薄幸,曲笛例外。
“他有意思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大哥、大嫂既然来了,也快午时啦!不如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我让下人多准备些饭菜。”
“顺便带一瓶西域来的葡萄酒让你大嫂尝尝鲜。”曲笛说,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本薄皮册子扔给她。“把这玩意儿印蚌几千份,然后想办法流通到市面上去。”
“知道了。”曲敏儿接了书,欢快地跑出去准备午膳。
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丁叮一直望着曲敏儿离去的背影,良久,低喟口气。“她喜欢你。”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曲笛知道丁叮所指何人。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他只有一颗心,只能爱一个人。
但丁叮却不禁为曲敏儿感到心疼,她特意装开朗、特意为了成全他们去引诱柳怀犀,她做那么多事,全是为了曲笛。
“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她可以帮你很多,而那些是我所不及的。”丁叮看得出来,曲敏儿爱曲笛爱到愿意为他舍去生命。
“师姐,你应该换个方向想,像敏儿这样惊世绝艳的女子,理该拥有一份专属于她的感情,让她与别人共享一份情,那是对她的一种亵渎。况且,你认为没有你打小教我读书识字、习武练功,我能成就今日的功业吗?爱情没有谁帮谁多的道理,要计量到利益,那就不算真爱了。”
她偏着头想了很久。“你说得有道理,但愿日后敏儿能找到一个真心诚意只对她好的男子。”
“她会的。”
“对了,你刚才让敏儿印的是什么东西?”
“吸血大法。”
“什么?”她大叫。“你让她将这魔功印上数千份,流通市面,天哪!你知道这会害死多少人吗?”
他耸耸肩。“也许几百、也许上千。但我可以保证,经此一次,吸血大法将永不复存,再也不会有人因它而受害了。相比之下,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
“不可能,这魔功太吸引人,三、五年就可以造就一名顶尖高手,那是任何武林人士都克制不了的诱惑,所以才会闹得江湖数百年来腥风血雨,爹爹为了毁灭它,穷尽一生之力都没有做到,如今你妄想以一人之力阻止?太困难了。”
“谁说我要自己干了?你不觉得岳父的做事方法太迂腐了吗?这吸血大法要大成,至少得牺牲千名青壮的精血方能达到,所以自有此功以来,鲜少有人大成过,皆因练功初期就杀戮太甚,被武林同道诛灭了。偶有一、两人侥幸练成,也会被各大派合力诛杀,但那又会让各大派实力大减,以致此功再落不轨人士手中,如此反复数百年下来,江湖死伤者众,却仍对此功无能为力。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们就没有一个人想过,千名青壮对于国家是何等重要的存在?那代表一千个有力兵士、一千个可以生产出大量粮食的农夫,甚至这一千人中也许可以出一个状元、一个将军。倘若太多人因贪念而习练此功,则国本必遭动摇,这朝廷还会不加以管制吗?哪怕让一人练成魔功,朝廷派下十万大军清剿,十万枝利箭齐发,天上的神仙都可以射下来一个,又何惧那练成魔功的恶人?再则,朝廷对此魔功一旦有了忌惮,必令各地官府严加戒备,全国上下一起防卫,岂非比小小动员一个江湖人士更有力量,更能防堵此功流传?”
“但是江湖人一向不太与官府中人有所来往啊!”“我非江湖人,况且,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按他的想法,此魔功一面世,天下心怀贪念者必暴露无遗,包括昔年火焚白云庄者。到时再让朝廷派大军去镇压,不费他半分力气,得报大仇,又能消灭吸血大法,何乐而不为?“况且师姐也不希望我只身一人,为了一本书去跟人杀得血糊糊的吧?”
“千万不要。”只要论到曲笛的生死,丁叮可就啥儿伦理纲常都不讲了。“全照你说的做就是。”
“如此甚好、甚好。”他笑得那个贼啊!就像黄鼠狼看着一只小母鸡一样。
丁叮忍不住又是狠狠拧一下他的耳朵。“丑死了,以后不准再这样笑。”
“我一向这么笑的。”
“总之我说不许你笑就是不许,你有意见吗?”
“没有。”识时务者为俊杰,况且,他的耳朵还在她手上呢!
“算你听话。”丁叮放过他的耳朵。“那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
他想了一下。“去锦绣坊吧!我记得以前看书、还有跟人谈生意的时候,都听说过夫妻间的闺房之乐,没道理我们俩做起来这样又累又乏,肯定其中另有秘诀,咱们去找个高人请教一番。”他没说,他还在做小乞丐的时候,也偷看过楼子里的姑娘与客人欢好,那表情是很快乐的,怎会轮到他身上就变了样?肯定有问题,他非解开这个疑惑不可。
“这个好,我也想给你生个娃娃,但如果要这么辛苦才能有娃娃,我可得好好考虑一番。”
“那么待会儿我们用完午膳,休息片刻,待华灯初上,就去锦绣坊寻访高入学习房中术。”
万幸万幸,四周无人听见这对小夫妻的对话。行周公之礼还得上青楼学习才行,唉这等事恐怕是古今未闻啊!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