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灵魂出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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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里十分的不安,为了救我,阿乙居然做这么冒险的事情。按照小太子的分析,他现在不是很危险了?
“你放心,阿乙是太子的心腹,既然他们来了还在这么悠闲的数落你,就表示阿乙不会有危险了。”看出了我的疑惑,夏瑾瑜轻声跟我解释着。
南宫牧笑了起来“是呀,齐姐姐,我一早就发觉了不对劲,所以悄悄地跟踪阿乙。看到阿乙收买宫门守卫我很震惊,阿乙离开之后却看到皇后的人也去找守卫。我还真不会处理这样的情况,只能请皇叔帮忙了。幸好,皇叔说话还算有分量,拦住了要告密的守卫。还好我们及时赶到了,不然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不管怎么样,却已经打草惊蛇了,皇上不知道,但是皇后娘娘肯定会派更多的人来看守地牢的。恐怕,劫牢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啦,我呆坐在地魅力还真大。父皇下了圣旨要处死你们,可是我知道他也很难过,福公公说父皇回去之后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御书房里,晚饭都没有吃。他有那么多女人,还从来没对哪个女人投入这么多;皇叔和阿乙也都拼命的要想办法救你。师傅更不用说了,命都要搭上了,可是你看看他,却是甘之你看看,你只是一个女子,却有那么多男人为了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皇叔刚才那句话还真说对了,你真是一个红颜祸水。”
白了南宫牧一眼,我很怀疑“太子殿下,你知道什么叫做红颜祸水吗?”
南宫牧点头,一本正经的说:“我当然知道了。姐姐你看。你的脸这么红扑扑的颜色,眼睛水汪汪的,加起来就是红颜祸水了。”
绝倒。
事情败露了,阿乙得尽快回旭日宫,他很干脆的跟我说声抱歉之后就先走了。南宫扬南宫牧叔侄俩也要走了,据说,皇帝陛下明令禁止他们到这里来。
“牧儿,你一定要告诉我父亲,三天,只有三天地时间了。”夏瑾瑜如是说。
我觉得很难过。他是独子,夏父为了他付出了二十多年地心血。如今却只有三天的时间了,都是我的错。
南宫牧回头看,脸上也是那种痛苦惋惜的神情,最终还是和南宫扬一起走了。
夏瑾瑜紧紧地握着我地手。严肃认真地说:“齐儿。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地。”
这个时候了。他还用这种话安慰我?我不知道该感动于夏瑾瑜对我地心意还是自嘲?我不是三岁小姑娘。这样地谎言说了没有任何意义。摇了脖子上挂着地玉佩也跟着飞快地晃动。玉佩
眼前一亮。我赶紧将玉佩从衣服里面拉出来。晶莹剔透地翠玉在地牢里闪闪发亮。特别是上面那抹血色。感觉颜色好像深了一点。
夏瑾瑜也看到这块玉佩了。笑笑。“齐儿。这是什么重要地东西?你好像戴着从不离身。”
重要地东西?还真说对了。这块玉佩对我来说真地十分地重要。记得我变成慕柔之前。阎君因为勾错了魂害死了我地本身。很是愧疚。所以他决定送我一份礼物。记得那次
“好了。时辰差不多了。叶齐。你准备一下本君就送你还阳吧。”阎君大人摸着胡子沉吟了一会儿。说:“叶姑娘。这件事确实是本君地不对。这样吧。为了补偿你本君送你一个礼物。”
阎君的话音刚落,我地手上就出现一个玉佩,通体碧绿发出晶莹的光芒。很是好看,应该比以前路过天桥时看到地地摊货值钱。
“老大,这个该怎么使用?”既然是阎君大人的礼物,应该不是普通的玉佩了,是可以当传呼机还是可以做还阳丹呢?小说中都是这么写的。
阎君没有理会我不雅的称呼,将玉佩拿起来置于我地手掌正中心,伸出右手食指在玉了一下“在有危险的时候你对着玉佩呼喊本君地名字魂魄就可以到这里来了,本君自然会想办法救你。但是要记住,这个玉佩被我施过法之后只能使用一次,不到万不得已你不要拿出来用。”
原来是作传呼机的,不过听起来蛮不错地,阎君大人可是掌管人的生死地,这块玉佩等于是一个免死金牌了。
小心的将玉佩收好。
然后,阎君难得的冲我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黝黑的脸庞看不出神色“叶齐,此去之后你的人生就不一样了,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保持善良乐观的心态。祝你生活的快乐,再见。”
突然伸出一脚,朝我不够淑女的某个部位飞起一脚,我的魂魄一下子就飞出去了。
“等等,我还有”我还有话没问清楚呢,魂魄却已经飞远估计阎君也听不到了。不过,远远地,半空中却有声音传来:“你刚才的话到底什么意思?慕柔已经死了,真正的死了,叶齐的魂魄过去之后,她的生活全部由我们安排。只要我们小心一点,在一个时空多出一个生命只是小事,几十年也只是弹指一挥间罢了。你刚才对她说的那些话什么意思,奇奇怪怪的。”像是阎君大人的声音,听起来很急切“大人,这个女子的命格很不一般呀,慕柔,叶齐,她们之间的联系实在是奇怪。我很担心,三千年前”
三千年?判官大人这话什么意思?
然后我就变成慕柔,开始了通俗穿越小说的桥段。阎君大人说这块神奇的免死金牌一样的玉佩只能在紧急关头使用,这次的事情够紧急了吧?两条人命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夏瑾瑜解释,只是让他在我身边坐好准备开始呼叫阎君大人。呃,突然又想起来,如果我的魂魄飞走了**会失去知觉的,赶紧对他说:“等一下我要是发生什么状况,比方说,昏迷之类的,你把我放床上躺好不要乱动,我很快就会醒的。”
夏瑾瑜疑惑的望着我,不过什么都没问。
我将玉佩置于掌心,恭恭敬敬的叫了三声:“阎君大人,阎君大人,阎君大人。”
三秒钟过去了,我还坐在地牢里面,面对着夏瑾瑜奇怪的眼神。轰,他不会当我是疯子了吧?这个阎君大人,居然耍我。正想着呢,突然眼前场景发生了严重的变幻,夏瑾瑜不见了,眼前一片黑暗。又出现了我第一次去地府腾云驾雾般的感觉,过了好一会儿才又重见光明。墙角明晃晃的蜡烛,没有什么家具的空荡荡的大厅,还有东首桌案后面的那只人。
不,是那只鬼。我对阎君躬身行礼,开门见山的直接说:“阎君大人,你知道我来找你的目的吧?”
阴阳有时差,阴间一日地上已经过了一月,上次就是因为这样冤死的我才无法回到真正的叶齐身上。这次可不能再发生意外了,在阴间办事要争分夺秒。
“叶姑娘,在南安国的这几个月你过得可开心?你觉得夏瑾瑜好不好?”摸着胡须阎君笑眯眯的说着。
不会吧,在这种人命关天啊的紧急时刻阎君还有心思跟我闲唠嗑兼做媒婆?我没好气的翻白眼“阎君大人,我们都快死了,说这个有什么
“不会的,夏瑾瑜的阳寿未尽,你们不会就这么死去的。”阎君很肯定的说。
不过,叶齐童鞋哪是这么好糊弄的?我可是吃过苦头的,地府的人即使是生死大事也可能会摆乌龙,眯着眼我狐疑的看着阎君大人“您现在没喝醉吧?没搞错?”
堂堂的阎君哪受得了我一介凡夫俗子的质疑,气呼呼的说:“我说你们这次不会死你们就不会有事的,我千辛万苦的把你送到那里去,才玩了这么几个月就让你回来我多浪费宇宙华丽丽的爆发,我跑过去揪着阎君的胡子质问:“到底你跟我说清楚。”
阎君轻轻的施了一个法术,人就跑到我身后去了“总之我保证,你们一定会转危为安安全度过这次牢狱之灾的。叶齐,你还不快回去?你从来时算起已经过了两个时辰,人间就等于两三天道阎君刚才那句话有漏洞,我还是着急的大吼着:“还不放送我回去。”
话音刚落,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英俊的憔悴的脸庞。看来,我已经回到阳世了。这次阎君的效率蛮高的,居然这么快就把我送回来了。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中间过程会怎样,但是阎君大人既然保证了我跟夏瑾瑜的脑袋应该还会继续留在脖子上的,就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等这件事结束,我一定会想办法离开皇宫的。看来我是无法继续过悠闲的弃妃生活,又不想学人家勾心斗角,只能去做一个女陶渊明了。
“齐儿,你醒了?觉得怎么样?”夏瑾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似乎不想放过我的任何表情。
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胳膊腿,不过我对夏瑾瑜那胡子拉渣的形象很诧异。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个面如冠玉的美男子,面白无须的。而且,他本人十分注重形象,一向保牢,也如同做客般优雅。
这会儿,皱巴巴的衣服,身上还有汗臭味。我不禁怀疑,趁着我灵魂出窍的时候,
我的心里十分的不安,为了救我,阿乙居然做这么冒险的事情。按照小太子的分析,他现在不是很危险了?
“你放心,阿乙是太子的心腹,既然他们来了还在这么悠闲的数落你,就表示阿乙不会有危险了。”看出了我的疑惑,夏瑾瑜轻声跟我解释着。
南宫牧笑了起来“是呀,齐姐姐,我一早就发觉了不对劲,所以悄悄地跟踪阿乙。看到阿乙收买宫门守卫我很震惊,阿乙离开之后却看到皇后的人也去找守卫。我还真不会处理这样的情况,只能请皇叔帮忙了。幸好,皇叔说话还算有分量,拦住了要告密的守卫。还好我们及时赶到了,不然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不管怎么样,却已经打草惊蛇了,皇上不知道,但是皇后娘娘肯定会派更多的人来看守地牢的。恐怕,劫牢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啦,我呆坐在地魅力还真大。父皇下了圣旨要处死你们,可是我知道他也很难过,福公公说父皇回去之后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御书房里,晚饭都没有吃。他有那么多女人,还从来没对哪个女人投入这么多;皇叔和阿乙也都拼命的要想办法救你。师傅更不用说了,命都要搭上了,可是你看看他,却是甘之你看看,你只是一个女子,却有那么多男人为了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皇叔刚才那句话还真说对了,你真是一个红颜祸水。”
白了南宫牧一眼,我很怀疑“太子殿下,你知道什么叫做红颜祸水吗?”
南宫牧点头,一本正经的说:“我当然知道了。姐姐你看。你的脸这么红扑扑的颜色,眼睛水汪汪的,加起来就是红颜祸水了。”
绝倒。
事情败露了,阿乙得尽快回旭日宫,他很干脆的跟我说声抱歉之后就先走了。南宫扬南宫牧叔侄俩也要走了,据说,皇帝陛下明令禁止他们到这里来。
“牧儿,你一定要告诉我父亲,三天,只有三天地时间了。”夏瑾瑜如是说。
我觉得很难过。他是独子,夏父为了他付出了二十多年地心血。如今却只有三天的时间了,都是我的错。
南宫牧回头看,脸上也是那种痛苦惋惜的神情,最终还是和南宫扬一起走了。
夏瑾瑜紧紧地握着我地手。严肃认真地说:“齐儿。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地。”
这个时候了。他还用这种话安慰我?我不知道该感动于夏瑾瑜对我地心意还是自嘲?我不是三岁小姑娘。这样地谎言说了没有任何意义。摇了脖子上挂着地玉佩也跟着飞快地晃动。玉佩
眼前一亮。我赶紧将玉佩从衣服里面拉出来。晶莹剔透地翠玉在地牢里闪闪发亮。特别是上面那抹血色。感觉颜色好像深了一点。
夏瑾瑜也看到这块玉佩了。笑笑。“齐儿。这是什么重要地东西?你好像戴着从不离身。”
重要地东西?还真说对了。这块玉佩对我来说真地十分地重要。记得我变成慕柔之前。阎君因为勾错了魂害死了我地本身。很是愧疚。所以他决定送我一份礼物。记得那次
“好了。时辰差不多了。叶齐。你准备一下本君就送你还阳吧。”阎君大人摸着胡子沉吟了一会儿。说:“叶姑娘。这件事确实是本君地不对。这样吧。为了补偿你本君送你一个礼物。”
阎君的话音刚落,我地手上就出现一个玉佩,通体碧绿发出晶莹的光芒。很是好看,应该比以前路过天桥时看到地地摊货值钱。
“老大,这个该怎么使用?”既然是阎君大人的礼物,应该不是普通的玉佩了,是可以当传呼机还是可以做还阳丹呢?小说中都是这么写的。
阎君没有理会我不雅的称呼,将玉佩拿起来置于我地手掌正中心,伸出右手食指在玉了一下“在有危险的时候你对着玉佩呼喊本君地名字魂魄就可以到这里来了,本君自然会想办法救你。但是要记住,这个玉佩被我施过法之后只能使用一次,不到万不得已你不要拿出来用。”
原来是作传呼机的,不过听起来蛮不错地,阎君大人可是掌管人的生死地,这块玉佩等于是一个免死金牌了。
小心的将玉佩收好。
然后,阎君难得的冲我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黝黑的脸庞看不出神色“叶齐,此去之后你的人生就不一样了,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保持善良乐观的心态。祝你生活的快乐,再见。”
突然伸出一脚,朝我不够淑女的某个部位飞起一脚,我的魂魄一下子就飞出去了。
“等等,我还有”我还有话没问清楚呢,魂魄却已经飞远估计阎君也听不到了。不过,远远地,半空中却有声音传来:“你刚才的话到底什么意思?慕柔已经死了,真正的死了,叶齐的魂魄过去之后,她的生活全部由我们安排。只要我们小心一点,在一个时空多出一个生命只是小事,几十年也只是弹指一挥间罢了。你刚才对她说的那些话什么意思,奇奇怪怪的。”像是阎君大人的声音,听起来很急切“大人,这个女子的命格很不一般呀,慕柔,叶齐,她们之间的联系实在是奇怪。我很担心,三千年前”
三千年?判官大人这话什么意思?
然后我就变成慕柔,开始了通俗穿越小说的桥段。阎君大人说这块神奇的免死金牌一样的玉佩只能在紧急关头使用,这次的事情够紧急了吧?两条人命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夏瑾瑜解释,只是让他在我身边坐好准备开始呼叫阎君大人。呃,突然又想起来,如果我的魂魄飞走了**会失去知觉的,赶紧对他说:“等一下我要是发生什么状况,比方说,昏迷之类的,你把我放床上躺好不要乱动,我很快就会醒的。”
夏瑾瑜疑惑的望着我,不过什么都没问。
我将玉佩置于掌心,恭恭敬敬的叫了三声:“阎君大人,阎君大人,阎君大人。”
三秒钟过去了,我还坐在地牢里面,面对着夏瑾瑜奇怪的眼神。轰,他不会当我是疯子了吧?这个阎君大人,居然耍我。正想着呢,突然眼前场景发生了严重的变幻,夏瑾瑜不见了,眼前一片黑暗。又出现了我第一次去地府腾云驾雾般的感觉,过了好一会儿才又重见光明。墙角明晃晃的蜡烛,没有什么家具的空荡荡的大厅,还有东首桌案后面的那只人。
不,是那只鬼。我对阎君躬身行礼,开门见山的直接说:“阎君大人,你知道我来找你的目的吧?”
阴阳有时差,阴间一日地上已经过了一月,上次就是因为这样冤死的我才无法回到真正的叶齐身上。这次可不能再发生意外了,在阴间办事要争分夺秒。
“叶姑娘,在南安国的这几个月你过得可开心?你觉得夏瑾瑜好不好?”摸着胡须阎君笑眯眯的说着。
不会吧,在这种人命关天啊的紧急时刻阎君还有心思跟我闲唠嗑兼做媒婆?我没好气的翻白眼“阎君大人,我们都快死了,说这个有什么
“不会的,夏瑾瑜的阳寿未尽,你们不会就这么死去的。”阎君很肯定的说。
不过,叶齐童鞋哪是这么好糊弄的?我可是吃过苦头的,地府的人即使是生死大事也可能会摆乌龙,眯着眼我狐疑的看着阎君大人“您现在没喝醉吧?没搞错?”
堂堂的阎君哪受得了我一介凡夫俗子的质疑,气呼呼的说:“我说你们这次不会死你们就不会有事的,我千辛万苦的把你送到那里去,才玩了这么几个月就让你回来我多浪费宇宙华丽丽的爆发,我跑过去揪着阎君的胡子质问:“到底你跟我说清楚。”
阎君轻轻的施了一个法术,人就跑到我身后去了“总之我保证,你们一定会转危为安安全度过这次牢狱之灾的。叶齐,你还不快回去?你从来时算起已经过了两个时辰,人间就等于两三天道阎君刚才那句话有漏洞,我还是着急的大吼着:“还不放送我回去。”
话音刚落,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英俊的憔悴的脸庞。看来,我已经回到阳世了。这次阎君的效率蛮高的,居然这么快就把我送回来了。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中间过程会怎样,但是阎君大人既然保证了我跟夏瑾瑜的脑袋应该还会继续留在脖子上的,就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等这件事结束,我一定会想办法离开皇宫的。看来我是无法继续过悠闲的弃妃生活,又不想学人家勾心斗角,只能去做一个女陶渊明了。
“齐儿,你醒了?觉得怎么样?”夏瑾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似乎不想放过我的任何表情。
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胳膊腿,不过我对夏瑾瑜那胡子拉渣的形象很诧异。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个面如冠玉的美男子,面白无须的。而且,他本人十分注重形象,一向保牢,也如同做客般优雅。
这会儿,皱巴巴的衣服,身上还有汗臭味。我不禁怀疑,趁着我灵魂出窍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