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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臭小子敢调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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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关你的事!”厉南骁抬起手,轻轻摩挲着自己脖子上的刺痛处,他都没注意到这里还有吻痕呢。
看来那个小女人是故意的,她想让自己要么见不得人,要么被人指指点点。
抿起薄唇,厉南骁道:“明天我让张珣送你回帝都。”
“不,我不要回帝都!南骁哥哥,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女人是谁,是顾笙歌吗?我要去找她算账!”
“应微微,别挑战我的耐性。”
“南骁哥哥……”
厉南骁不想和应微微继续纠缠下去,反正她现在不跳楼了,他只要让张珣把她送回帝都即可。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回星辰苑好好质问那个小女人了。
这吻痕,他要原封不动的还回去才行。
厉南骁走的匆匆,那不沾风尘的高傲和尊贵身影,勾着应微微的芳心,她怎么也不肯甘心。
忘情酒吧里,顾笙歌喝了数杯酒。
凌沉握住她纤细的手腕,阻止她再喝,“别喝了。”
“怎么,是不是怕我把你喝破产了?学长,你可是诚升的总经理,别那么小气嘛。”
凌沉额间一阵黑线,“我不是怕你把我喝破产,我是怕你明天头疼。宿醉的滋味可不好受。”
顾笙歌已有三分醉意,她眯起美眸,细细打量着凌沉温润帅气的脸庞,不解道:“学长你宿醉过吗?”
凌沉端起自己的杯子,摇晃一下,杯子里的鲜红液体映衬着他漆黑的瞳孔,格外的魅惑。
“嗯。”就在不久前,他宿醉过。
“你为什么要宿醉?”
“心情不好。”
“嗯?”顾笙歌不解,又喝了半杯,“能和我说说嘛?同是天涯沦落人,你倾诉,我听着。”
闻言,凌沉无奈的笑了笑,“谁和你是天涯沦落人了?”
他爱她,因为知晓她和厉南骁的关系,才会难受、买醉。
她呢?
她只是单纯的心情不好。
柒天的事儿,他也知道一些。
“笙歌,要我帮你吗?”
“帮我什么?”
“柒天集团的事情我听说过,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
“别!”顾笙歌赶紧摆手,“那是顾琛的烂摊子,虽然我是柒天的股东,但我还不是最大的股东,这事儿让顾琛自己解决。”
“那是你父母的心血,你也不在意?”“在意啊,可是……在意有什么用呢?我在意的事情那么多,也没几件真的如愿过,我都习惯了。”顾笙歌语气悲凉的说着,突然想到了什么,狐疑的望着凌沉,眼中的光泽
水灿灿的,引得凌沉的身体陡然一热。
他敛下眸底的滚烫,干咳道:“怎么这么看着我?”
顾笙歌借着醉意,好奇道:“我听朝暮说你喜欢我,可我想了许久,也想不明白,你究竟喜欢我什么呢?”
美貌?
她有自知之明,御城的美女很多,想嫁给凌沉的更多。
才华?
她更纠结了,她可不算什么很有才华的人,顶多就是能养活自己。
凌沉满眼宠溺的摩挲着她的秀发,唇缓缓凑近。
他想亲吻她,因为这样清澈干净、眼含妩媚和天真的她,太让人意动。
他忍不住了。
顾笙歌迷迷糊糊的看着放大的俊颜,有那么一瞬,她竟然把眼前的男人当做厉南骁,那个不久之前才从她的身上离开的男人。
胸口一阵汹涌的翻滚,顾笙歌“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这一吐,正好吐在凌沉的衣服、裤子、大腿上。
尽管全都是酒,但从胃里出来的东西,味道也好闻不到哪儿去。
她吐完之后,有点蒙圈,傻呵呵的看着一脸菜色的凌沉,“我是不是、吐了?真是不好意思,你没被人吐过吧?”
凌沉满心的欲望和情火,都被她这一吐给浇得干干净净,一寸不留。
“没事,我送你回去吧!”凌沉一阵无奈,道。
“我才不回去呢,你说过要陪我一醉方休的。”
“可我这身上……”
“我在这里等你,你去换身衣服。忘情酒吧的服务不错,只要有钱,没什么买不到的。”
凌沉见她不想走,也不能强迫她,只好叮嘱她:“那你乖乖在这里等我,哪里也不准去,知道吗?”
“知道知道,你快去吧,臭死了。”
凌沉:“还不都是你的杰作?”
顾笙歌嘿嘿笑着,一边灌酒,一边自言自语,“我真会吐,半点没吐在自己身上。”
她长得很美,一双修长的美腿因为只穿了牛仔短裤的关系,在灯光下更是诱惑得紧。
来酒吧的人,不是买醉的,就是玩的,一个染着金色头发的脾气小帅哥一早就盯着顾笙歌了,碍于顾笙歌身边有一个温润俊美的男人,他没好下手。
现在那个男人走了,他赶紧抓住这机会。
“美女,一个人喝酒啊,不如我陪你好了。”
顾笙歌不是没遇见过搭讪,不过看到眼前这个长得还是有几分看头的小帅哥,她有些不忍,“你还未成年吧?年纪轻轻的,就想学人泡妞?”
说着,她很是不屑的看了眼金发小子即将喷火的眸,嘲讽道:“赶紧回家去,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她在这三年来的试婚生涯中,什么没见到过?
为了适应各种试婚场合,她在哪方面都学的些皮毛的。
挑逗人,只是专业之一。
一双漆黑的视线紧盯着顾笙歌的一举一动,隐形耳机里更是响起她邪气十足的挑逗,男人的掌心渐渐成拳。
“你居然嫌弃我?我告诉你,你别看我长得小,其实我都已经二十岁了,我换女朋友跟换衣服似的,哪个女朋友不喜欢我?你这么看不起我,小心后悔!”
顾笙歌闻言,挑眉,斜睨着金发小子,“哧哧,还挺自信。我没见过,是不会相信的。”
她已经醉了,压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靠着本能“吵架”,但凡是真要输了,也不能输了气势。
这是顾笙歌心中唯一清醒记得的一句话了。
金发小子被顾笙歌鄙视得尴尬了。
“你真要看?不如我们去房间里看好了,我带你去我订的房间,怎么样?”
“臭小子,敢调戏我,你也不怕我废了你!”顾笙歌没好气的摇晃一下酒杯,“会喝酒吗?”
金发小子有点跟不上顾笙歌的节奏了。
她长得这么清丽动人,还有一双让人垂涎的修长美腿,按理说应该是个情殇难过,买醉浇愁的气质女人,怎么逗起人来这般给力?难道清丽动人只是她的外表,其实她早已阅人无数,是个开放的女人?
“不关你的事!”厉南骁抬起手,轻轻摩挲着自己脖子上的刺痛处,他都没注意到这里还有吻痕呢。
看来那个小女人是故意的,她想让自己要么见不得人,要么被人指指点点。
抿起薄唇,厉南骁道:“明天我让张珣送你回帝都。”
“不,我不要回帝都!南骁哥哥,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女人是谁,是顾笙歌吗?我要去找她算账!”
“应微微,别挑战我的耐性。”
“南骁哥哥……”
厉南骁不想和应微微继续纠缠下去,反正她现在不跳楼了,他只要让张珣把她送回帝都即可。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回星辰苑好好质问那个小女人了。
这吻痕,他要原封不动的还回去才行。
厉南骁走的匆匆,那不沾风尘的高傲和尊贵身影,勾着应微微的芳心,她怎么也不肯甘心。
忘情酒吧里,顾笙歌喝了数杯酒。
凌沉握住她纤细的手腕,阻止她再喝,“别喝了。”
“怎么,是不是怕我把你喝破产了?学长,你可是诚升的总经理,别那么小气嘛。”
凌沉额间一阵黑线,“我不是怕你把我喝破产,我是怕你明天头疼。宿醉的滋味可不好受。”
顾笙歌已有三分醉意,她眯起美眸,细细打量着凌沉温润帅气的脸庞,不解道:“学长你宿醉过吗?”
凌沉端起自己的杯子,摇晃一下,杯子里的鲜红液体映衬着他漆黑的瞳孔,格外的魅惑。
“嗯。”就在不久前,他宿醉过。
“你为什么要宿醉?”
“心情不好。”
“嗯?”顾笙歌不解,又喝了半杯,“能和我说说嘛?同是天涯沦落人,你倾诉,我听着。”
闻言,凌沉无奈的笑了笑,“谁和你是天涯沦落人了?”
他爱她,因为知晓她和厉南骁的关系,才会难受、买醉。
她呢?
她只是单纯的心情不好。
柒天的事儿,他也知道一些。
“笙歌,要我帮你吗?”
“帮我什么?”
“柒天集团的事情我听说过,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
“别!”顾笙歌赶紧摆手,“那是顾琛的烂摊子,虽然我是柒天的股东,但我还不是最大的股东,这事儿让顾琛自己解决。”
“那是你父母的心血,你也不在意?”“在意啊,可是……在意有什么用呢?我在意的事情那么多,也没几件真的如愿过,我都习惯了。”顾笙歌语气悲凉的说着,突然想到了什么,狐疑的望着凌沉,眼中的光泽
水灿灿的,引得凌沉的身体陡然一热。
他敛下眸底的滚烫,干咳道:“怎么这么看着我?”
顾笙歌借着醉意,好奇道:“我听朝暮说你喜欢我,可我想了许久,也想不明白,你究竟喜欢我什么呢?”
美貌?
她有自知之明,御城的美女很多,想嫁给凌沉的更多。
才华?
她更纠结了,她可不算什么很有才华的人,顶多就是能养活自己。
凌沉满眼宠溺的摩挲着她的秀发,唇缓缓凑近。
他想亲吻她,因为这样清澈干净、眼含妩媚和天真的她,太让人意动。
他忍不住了。
顾笙歌迷迷糊糊的看着放大的俊颜,有那么一瞬,她竟然把眼前的男人当做厉南骁,那个不久之前才从她的身上离开的男人。
胸口一阵汹涌的翻滚,顾笙歌“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这一吐,正好吐在凌沉的衣服、裤子、大腿上。
尽管全都是酒,但从胃里出来的东西,味道也好闻不到哪儿去。
她吐完之后,有点蒙圈,傻呵呵的看着一脸菜色的凌沉,“我是不是、吐了?真是不好意思,你没被人吐过吧?”
凌沉满心的欲望和情火,都被她这一吐给浇得干干净净,一寸不留。
“没事,我送你回去吧!”凌沉一阵无奈,道。
“我才不回去呢,你说过要陪我一醉方休的。”
“可我这身上……”
“我在这里等你,你去换身衣服。忘情酒吧的服务不错,只要有钱,没什么买不到的。”
凌沉见她不想走,也不能强迫她,只好叮嘱她:“那你乖乖在这里等我,哪里也不准去,知道吗?”
“知道知道,你快去吧,臭死了。”
凌沉:“还不都是你的杰作?”
顾笙歌嘿嘿笑着,一边灌酒,一边自言自语,“我真会吐,半点没吐在自己身上。”
她长得很美,一双修长的美腿因为只穿了牛仔短裤的关系,在灯光下更是诱惑得紧。
来酒吧的人,不是买醉的,就是玩的,一个染着金色头发的脾气小帅哥一早就盯着顾笙歌了,碍于顾笙歌身边有一个温润俊美的男人,他没好下手。
现在那个男人走了,他赶紧抓住这机会。
“美女,一个人喝酒啊,不如我陪你好了。”
顾笙歌不是没遇见过搭讪,不过看到眼前这个长得还是有几分看头的小帅哥,她有些不忍,“你还未成年吧?年纪轻轻的,就想学人泡妞?”
说着,她很是不屑的看了眼金发小子即将喷火的眸,嘲讽道:“赶紧回家去,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她在这三年来的试婚生涯中,什么没见到过?
为了适应各种试婚场合,她在哪方面都学的些皮毛的。
挑逗人,只是专业之一。
一双漆黑的视线紧盯着顾笙歌的一举一动,隐形耳机里更是响起她邪气十足的挑逗,男人的掌心渐渐成拳。
“你居然嫌弃我?我告诉你,你别看我长得小,其实我都已经二十岁了,我换女朋友跟换衣服似的,哪个女朋友不喜欢我?你这么看不起我,小心后悔!”
顾笙歌闻言,挑眉,斜睨着金发小子,“哧哧,还挺自信。我没见过,是不会相信的。”
她已经醉了,压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靠着本能“吵架”,但凡是真要输了,也不能输了气势。
这是顾笙歌心中唯一清醒记得的一句话了。
金发小子被顾笙歌鄙视得尴尬了。
“你真要看?不如我们去房间里看好了,我带你去我订的房间,怎么样?”
“臭小子,敢调戏我,你也不怕我废了你!”顾笙歌没好气的摇晃一下酒杯,“会喝酒吗?”
金发小子有点跟不上顾笙歌的节奏了。
她长得这么清丽动人,还有一双让人垂涎的修长美腿,按理说应该是个情殇难过,买醉浇愁的气质女人,怎么逗起人来这般给力?难道清丽动人只是她的外表,其实她早已阅人无数,是个开放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