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薄荷酱白切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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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师,用薄荷做酱汁,我还是第一次吃到,也是第一次见到。”
小江说完,又夹着一片占满酱汁的白切猪手放入口中,半眯着眼睛,嘴巴轻轻抿着,享受着清凉的感觉由舌头再到口腔,经过喉咙后滑入胃里的奇妙感受。
凉凉的,像是来自爱琴海的那一缕带着娇羞爱意的凉风,不着痕迹地吹走盛夏的躁热,在林中的一日忙碌所积攒的一点点浮躁,也在这一刻化为乌有。在唇边绽放的浪漫气息,如青青绿绿的薄荷叶袅袅绽放,淡淡地化开,轻轻地包裹着她的整个身心。
生活对她从来都是残酷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忍与留情,少不经事就被那个比自己大5岁的男人连哄带骗追到手,还没成年就做了未婚妈妈,然后被那个男人毫不回头地抛弃妻子,后来才知道他早已经有了家庭和妻子,哄骗她完全是体验一把野花香。
她则是被全村人追在屁股后面戳着脊梁骨骂,把五千年来积攒下来的最恶毒的词汇,把她的祖宗十八代来来回回骂了不知道多少遍。她一个人承受着那个“原配”女人隔三差五地上门叫骂,骂自己小三毁人家庭,骂自己连(妓)女都不如,骂自己永世不能再生育。
所有的谩骂和羞辱,她一个人默默承受着,直到孩子出生。为了孩子不在指责和谩骂中成长,她带着满月的儿子与带病的老母亲,远离那个让她一辈子遮盖上阴影的小山村,直到进入唐家。
除了从电视里看过浪漫的爱情,她从未体验过。但是这时候,夜风里的薄荷的清凉带给她的,恰如那最甜蜜的爱情的味道。
薄荷的甘润中带着微辛,既不是单纯的纤柔也不是纯粹的猛烈的强劲,它的甘润与微辛交融起伏,它的张弛有度地与人保持着最合适的距离,若远若近,若即若离。
如果不能再拥有幸福的爱情,那就多尝试几次薄荷酱吧。
猪手被切成3毫米的薄片,整整齐齐地排在翠绿的竹筒碟里,也不知道金大师用了什么方法,里面虽有骨头,但是切口却非常整齐,看着就知道是一刀直接切好的,绝无要两刀三刀重砍的痕迹。一眼看过去,片片玲珑剔透,厚薄均匀,宛如用最精密的尺子量过一般。
小江重新夹起一片,看着它粉红的瘦肉、莹润的脂肪层、半透明的皮质,像是一件漂亮的艺术品。在这片艺术品上,蘸着盈盈如湖绿的薄荷酱汁流淌着,两者没有谁主谁从,更像是两相偎依的情侣,仿佛与生俱来就应该在一起。
飘渺若无的胡椒粉的味道,在薄荷酱的味道里若隐若现,像是海市蜃楼里的白马王子。小江想伸手去抓,却忽然间化作一缕清风,再也不见。
不张扬,不浓烈,特有的芳香气息,清清凉凉的口感,搭配软适中又Q弹的皮质、软糯的脂肪、较劲带香的瘦肉,轻轻地在嘴里融合,它告诉小江,这就是淡如水又甘之如饴的爱情。
小江沉浸在她的爱情幻象之中,艰苦又坚强地活着的她,在这一刻她享受到了什么叫做“幸福感”。
从没体验过爱情的唐墨,也在静静地品味着他嘴里的薄荷酱白切猪手。先前连续吃了十三只竹象鼻虫,虽然加起来还不够小半碗,顶多是给他垫垫肚子而已,但是总归是又烤又炸又煨的,残留在口中的除了香味之外,多多少少还有一些残留的油腻感和燥热。
进入口中的薄荷酱宛如一场春雨,润物细无声地,轻轻地浇灭了他口中的油腻和燥热,等到第二片下肚,吃竹象鼻虫的所有“后遗症”已经完全不复存在,舌尖上留下记忆的只有关香脆的口感和鲜美的滋味。
唐墨吃得眼神发光,筷子快速地在嘴巴与竹筒碟之间来回穿梭,还是不是地“噗噗”两声,突出一两块或大或小的骨头。
金大师面带慈祥地看着这两个孩子,看着他们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自己也感觉非常舒坦。除了与厨艺有关的正事他是严肃又严厉的,在轻松的时候他也是个很祥和的老人。
只不过对于小徒弟唐墨来说,好像师傅慈祥的时间加起来都不够十秒,板着脸的表情倒是数也数也数不清那么多。
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国家元首,不管是穷困乞丐还是富甲一方的富豪,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终归要睡觉吃饭,终归要填饱自己的五脏庙才能指点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一个公司的运营、又或一个小地块的乞讨。
对厨师来说,能看着自己自己做的美食被食客吃出幸福感,就是自己最幸福最满足的时刻。
唐墨和小江此时的表现,就是对金大师所做出的劳动的最好褒奖。
“别光顾着吃白切猪手,五花肉焖竹笋也不能浪费,小江,你去盛点骨头汤来,就汤吃菜,那才最美的享受。”
“好的大师。”小江起身去灶台,把重新煮沸的汤盛了三碗,分别放到各自的桌前。
“师傅,看起来怎么像水一样啊!”
唐墨看着竹碗里如水一样的清汤和躺在里面的肉骨头,嘴巴立马嘀嘀咕咕起来。
“小猴子就是记吃不记打,我们第一天喝鸡舌汤的时候,为师就告诉过你火候的不同对汤的成品的影响,这才2天过去,你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哪有!”唐墨听到师傅的“夸奖”瞬间不愿意了,仰起白白胖胖的小脸和金大师对峙着,以此证明他自己的清白。
“师傅说过小火慢炖就会汤色清冽,我可是记住的呢。”
“那你为何还一脸不高兴的语气?”金大师好奇地问到。
唐墨嘟着嘴,指了指碗里的汤,说道:“因为看起来就像是用竹筒装着一碗水啊,看起来就不像好吃嘛。”
金大师哑然失笑,但是也瞬间明白了唐墨的心情。小孩子本来就对颜色鲜艳的、有趣的东西感兴趣。不论是油炸竹象鼻虫的优雅的动作,油光洪亮的色彩,还是烤竹象鼻虫时的花式表演一样的手上功夫,再到后来以湖绿色的薄荷酱点缀的白切猪手,对小孩子心性的他来说,都有看头,又吸引他的点在。
唯独这个汤,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好的,而且从装盘来说也毫无美感可言。对他们大人来说,能喝上一碗好烫就足够了。但是对于已经有些饱腹感的孩子来说,没有吸引力的“竹筒盛水”,他可不会喜欢。
明白了其中关键,金大师也就有了应对的法子。
“小猴子,虽然美食讲究色、香、味、意、形、养俱佳,但是我们可不能因为食物朴素的外表而忽略它本身的价值。俗话说,水能顺应万物,它最柔弱却又具有最强的破坏力。在食物里,最简单的蛋炒饭、最朴实无华的开水白菜,却最能体现一个厨师的功力;在美食地图里,在诸多毫不起眼的小巷里,却藏着流传了几百几千年的传统技艺。”
金大师抿了一口汤,说道:“不要因为食物长得不起眼而忽视它,看人亦是如此。”
“金大师,用薄荷做酱汁,我还是第一次吃到,也是第一次见到。”
小江说完,又夹着一片占满酱汁的白切猪手放入口中,半眯着眼睛,嘴巴轻轻抿着,享受着清凉的感觉由舌头再到口腔,经过喉咙后滑入胃里的奇妙感受。
凉凉的,像是来自爱琴海的那一缕带着娇羞爱意的凉风,不着痕迹地吹走盛夏的躁热,在林中的一日忙碌所积攒的一点点浮躁,也在这一刻化为乌有。在唇边绽放的浪漫气息,如青青绿绿的薄荷叶袅袅绽放,淡淡地化开,轻轻地包裹着她的整个身心。
生活对她从来都是残酷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忍与留情,少不经事就被那个比自己大5岁的男人连哄带骗追到手,还没成年就做了未婚妈妈,然后被那个男人毫不回头地抛弃妻子,后来才知道他早已经有了家庭和妻子,哄骗她完全是体验一把野花香。
她则是被全村人追在屁股后面戳着脊梁骨骂,把五千年来积攒下来的最恶毒的词汇,把她的祖宗十八代来来回回骂了不知道多少遍。她一个人承受着那个“原配”女人隔三差五地上门叫骂,骂自己小三毁人家庭,骂自己连(妓)女都不如,骂自己永世不能再生育。
所有的谩骂和羞辱,她一个人默默承受着,直到孩子出生。为了孩子不在指责和谩骂中成长,她带着满月的儿子与带病的老母亲,远离那个让她一辈子遮盖上阴影的小山村,直到进入唐家。
除了从电视里看过浪漫的爱情,她从未体验过。但是这时候,夜风里的薄荷的清凉带给她的,恰如那最甜蜜的爱情的味道。
薄荷的甘润中带着微辛,既不是单纯的纤柔也不是纯粹的猛烈的强劲,它的甘润与微辛交融起伏,它的张弛有度地与人保持着最合适的距离,若远若近,若即若离。
如果不能再拥有幸福的爱情,那就多尝试几次薄荷酱吧。
猪手被切成3毫米的薄片,整整齐齐地排在翠绿的竹筒碟里,也不知道金大师用了什么方法,里面虽有骨头,但是切口却非常整齐,看着就知道是一刀直接切好的,绝无要两刀三刀重砍的痕迹。一眼看过去,片片玲珑剔透,厚薄均匀,宛如用最精密的尺子量过一般。
小江重新夹起一片,看着它粉红的瘦肉、莹润的脂肪层、半透明的皮质,像是一件漂亮的艺术品。在这片艺术品上,蘸着盈盈如湖绿的薄荷酱汁流淌着,两者没有谁主谁从,更像是两相偎依的情侣,仿佛与生俱来就应该在一起。
飘渺若无的胡椒粉的味道,在薄荷酱的味道里若隐若现,像是海市蜃楼里的白马王子。小江想伸手去抓,却忽然间化作一缕清风,再也不见。
不张扬,不浓烈,特有的芳香气息,清清凉凉的口感,搭配软适中又Q弹的皮质、软糯的脂肪、较劲带香的瘦肉,轻轻地在嘴里融合,它告诉小江,这就是淡如水又甘之如饴的爱情。
小江沉浸在她的爱情幻象之中,艰苦又坚强地活着的她,在这一刻她享受到了什么叫做“幸福感”。
从没体验过爱情的唐墨,也在静静地品味着他嘴里的薄荷酱白切猪手。先前连续吃了十三只竹象鼻虫,虽然加起来还不够小半碗,顶多是给他垫垫肚子而已,但是总归是又烤又炸又煨的,残留在口中的除了香味之外,多多少少还有一些残留的油腻感和燥热。
进入口中的薄荷酱宛如一场春雨,润物细无声地,轻轻地浇灭了他口中的油腻和燥热,等到第二片下肚,吃竹象鼻虫的所有“后遗症”已经完全不复存在,舌尖上留下记忆的只有关香脆的口感和鲜美的滋味。
唐墨吃得眼神发光,筷子快速地在嘴巴与竹筒碟之间来回穿梭,还是不是地“噗噗”两声,突出一两块或大或小的骨头。
金大师面带慈祥地看着这两个孩子,看着他们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自己也感觉非常舒坦。除了与厨艺有关的正事他是严肃又严厉的,在轻松的时候他也是个很祥和的老人。
只不过对于小徒弟唐墨来说,好像师傅慈祥的时间加起来都不够十秒,板着脸的表情倒是数也数也数不清那么多。
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国家元首,不管是穷困乞丐还是富甲一方的富豪,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终归要睡觉吃饭,终归要填饱自己的五脏庙才能指点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一个公司的运营、又或一个小地块的乞讨。
对厨师来说,能看着自己自己做的美食被食客吃出幸福感,就是自己最幸福最满足的时刻。
唐墨和小江此时的表现,就是对金大师所做出的劳动的最好褒奖。
“别光顾着吃白切猪手,五花肉焖竹笋也不能浪费,小江,你去盛点骨头汤来,就汤吃菜,那才最美的享受。”
“好的大师。”小江起身去灶台,把重新煮沸的汤盛了三碗,分别放到各自的桌前。
“师傅,看起来怎么像水一样啊!”
唐墨看着竹碗里如水一样的清汤和躺在里面的肉骨头,嘴巴立马嘀嘀咕咕起来。
“小猴子就是记吃不记打,我们第一天喝鸡舌汤的时候,为师就告诉过你火候的不同对汤的成品的影响,这才2天过去,你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哪有!”唐墨听到师傅的“夸奖”瞬间不愿意了,仰起白白胖胖的小脸和金大师对峙着,以此证明他自己的清白。
“师傅说过小火慢炖就会汤色清冽,我可是记住的呢。”
“那你为何还一脸不高兴的语气?”金大师好奇地问到。
唐墨嘟着嘴,指了指碗里的汤,说道:“因为看起来就像是用竹筒装着一碗水啊,看起来就不像好吃嘛。”
金大师哑然失笑,但是也瞬间明白了唐墨的心情。小孩子本来就对颜色鲜艳的、有趣的东西感兴趣。不论是油炸竹象鼻虫的优雅的动作,油光洪亮的色彩,还是烤竹象鼻虫时的花式表演一样的手上功夫,再到后来以湖绿色的薄荷酱点缀的白切猪手,对小孩子心性的他来说,都有看头,又吸引他的点在。
唯独这个汤,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好的,而且从装盘来说也毫无美感可言。对他们大人来说,能喝上一碗好烫就足够了。但是对于已经有些饱腹感的孩子来说,没有吸引力的“竹筒盛水”,他可不会喜欢。
明白了其中关键,金大师也就有了应对的法子。
“小猴子,虽然美食讲究色、香、味、意、形、养俱佳,但是我们可不能因为食物朴素的外表而忽略它本身的价值。俗话说,水能顺应万物,它最柔弱却又具有最强的破坏力。在食物里,最简单的蛋炒饭、最朴实无华的开水白菜,却最能体现一个厨师的功力;在美食地图里,在诸多毫不起眼的小巷里,却藏着流传了几百几千年的传统技艺。”
金大师抿了一口汤,说道:“不要因为食物长得不起眼而忽视它,看人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