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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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丁香花一团团、一簇簇盛开,浓郁的丁香花味飘满校园的时候,我们班转来了一个新同学。读到这儿,你千万别以为这又是一个少男少女开始恋爱的俗套。的确,我的恋爱离不开这位新同学,但我恋的却不是她,因为她是一位女同学。
这位名叫哈斯的新同学引起了我这个学习尖子的好奇心。也许是静极生动吧,平日只顾埋头学习的我,产生了强烈的了解她的欲望。
她有点与众不同。
首先,她讲普通话。这在一张口满嘴方言的同学当中,有点鹤立鸡群。据说,她有着坎坷而离奇的经历——原本生在北京,父亲因犯了什么错误而被贬出京,后又莫名地失去了父亲,不知是去世还是和她母亲离异,只留下她们母女辗转来到我们这个小镇。
其次,她梳着烫发头。在我们高二这个班里,女生几乎都是直直的、刷得很短的头发,她那一头卷曲的头发,甩动着我们难以咂摸的味道,我们只能傻傻地欣赏,甚至都无法品头论足。
最后,她偏好文体。我们这一群毛头小伙、或丫头片子,心里只存着一件事——考大学。她不同,她成绩基本上一塌糊涂,但却醉心于体育和唱歌。
基于她身上这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特质,我难以抗拒地走近了她,揭开了以下故事的序幕。
我跟着她去打篮球。此前,我连篮球长的啥样都不甚明了。我跟着她去学唱歌,发现自己那忧郁善感的气质还颇适合做歌星,同时也难过地发现,恐怕今生,她难圆她的明星梦了。因为她的嗓音像一种东西被撕裂的声音,是什么东西呢?对,是纸张,那种劣质的纸张。
跟着她,我虽然没有在音乐和体育方面发展出任何特长,但却认识了不少她在这方面的哥们儿、姐们儿。
我常常和她站在操场边上,看着篮球场上那几个腾挪跳跃的身影,听她说:“瞧见没?那个个头最高、长得最帅、跑得最快、投篮最准的那个,叫施然,我的师哥。”我正吃力地望着她所说的那个帅哥,听到她补充说:“篮球队里有个女孩很喜欢他,一直在追他。”
我想象着他们男生女生在一起跑步、打篮球,还可以自由恋爱的情景,心里羡慕极了,只恨自己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莫名地迷上了篮球。其实我压根不是打篮球的料,因为我生性不爱动,但我仍然非常执著地要学篮球。学篮球得有老师教啊。我想起了哈斯说过的那位率哥、篮球健将施然。
施然是我们的校友,学校毕业后在一所小学当体育教师。
那个下午丁香花开得正旺。我们这个小镇没有别的特色,惟一的特点是无论街道还是院落,都种满了丁香树,学校就更不用说了。每到春季,满眼深深浅浅的粉红、扑鼻是湿甜的香味。
我走到施然宿舍的小院门口,看到他正坐在丁香树的阴影里,埋头修理一把破吉他。他修理得很专心,竟没发现我走到他跟前。我看到他中长的头发,梳理得有型有款,洗发水的香味混合着丁香花的味道飘进了我的鼻子。他的手指修长,也许,与打篮球比起来,拨弄吉他更适合他。我正看着他胡思乱想,施然如嗅到了异味的猎狗一样警觉地抬起了头。他惊讶地瞪大了眼,接着无声地将视线转向一边,似乎在一点一点接受这个不期而至的事实。
我说明了来意。他当然少不了一番谦虚。最后,他竟答应了,回屋取了一个篮球,教我怎样运球。他示范了一遍动作,然后把球递向我。我伸出手去接,同时仰脸看着他:我看到红彤彤的太阳给他的头发镀上了一层金边,他的皮肤白皙,神情安静而美好;他的眼睛澄澈,像深不见底的潭水我望着他,竟忘了去接他递过来的篮球;他也望着我两个人四目相对,无语而立,耳边听得到丁香花争先恐后开放、香味丝丝缕缕向外冒的声音我首先回过神,将目光离开他的眼,视线下移,我看到他的领口开处,裸露着一小寸皮肤,那年轻健康的、充满弹性的肌肤,竟令我红了脸。这时,我看到他也收回了目光,颊上飞起两片红晕。
之后,我们说了很多话,但谁也没有再提到过篮球。不知不觉中已日薄西山,他恋恋不舍地送我出来。不知你是否见过一个浑身贮满深情的男孩,目送着他的心上人远走的情景?那时,他已不再是一个具象的人,而是一首缠绵悱恻的梁祝,回旋萦绕;是宋词里浓缩了的不舍与相思,难解难消;是一场夺魂慑魄的舞蹈,无声地呼号。他那痴痴迷迷的身影,定格在了我十七岁的脑海中。
这种感觉来得太突然,我猝不及防地陷了进去。可是,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平日我又忙与学业,两人难得见面,拿什么来安慰相思呢?作为文科班的学生,我自然要倚仗我的长项——于是,拿起笔来写情书。可是,情书写好了,又怎么交给他呢?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哈斯。施然是她的朋友,她又是我要好的朋友,充当信使的重任她责无旁贷。
我将自己痴痴怨怨的心事写了一页又一页,统统交给哈斯,托她带给施然。
而施然呢?只能趁自己没课的时候,而我们又在上体育课,来到我们学校,在办公室里,从窗户上看着操场上的我。有好几次,快要下体育课时,我看到他骑着自行车远去的身影。
与此同时,我发现哈斯几乎把所有的自习课都用来写信。我没有在意,只向她露出一抹理解的微笑。可是,有好几次我回头,都看到她信首的称呼写着“施然”的名字。我天真地问:“你们经常见面,还用得着写信吗?”她尴尬地笑笑,说:“我不是写给他的。”我作罢,以为自己看错了。
哈斯看到我冥顽不灵,怎么点都点不透,一日,她穿了一身漂亮的衣裳,从兜里掏出几块糖递给我,说:“昨天,我和施然订婚了。”
我惊呆了。
哈斯说:“我们恋爱已经好几年了,两家大人都同意,昨天就订婚了。”哈斯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离奇的女子,在她身上发生什么事都不奇怪。
我痛不欲生。
可是,我怎么也得亲自去问施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施然以一种潇洒的姿势斜依在他宿舍的床上,脸上是见到我后的平和和喜悦,丝毫不为我的兴师问罪而苦恼。只见他从抽屉里抽出一页纸,递给我。我一看,是哈斯的笔迹,内容平平淡淡,其中说“也许我们不合适,还是分手吧”
我纳闷:“这是怎么回事?”
施然冷笑了一声:“订婚,这怎么可能?”
我心释然,但仍是不依不饶:“可你们还是恋爱过!”
施然急:“那只是她的一相情愿!”
我还能说什么呢?原来那个一直爱着施然、追着施然的女孩就是哈斯自己;原来她不停地写信,故意让我看到信首的称呼,是在提醒我,她和施然的关系本已非同寻常;原来她谎称自己和施然订婚了,是破釜沉舟,最后的孤注一掷。数年来她处心积虑地爱着施然,却被我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地夺走了。
月亮向大地倾泻下它明亮的光辉,丁香花在月光下搔首弄姿、欣赏着自己的影子,花香袭人。我们一高一矮站在月影中,内心的甜蜜向外溢出,夜色因此更加芬芳。施然说:“你好好学习考大学,我会等着你。”
“万一我考不上呢?”
“我就继续等。”
“那你不许和别人谈恋爱。”
“我们拉钩。”
我伸出小指,借着月色,钩住了施然的小指,以为,一个不变的承诺,就这样定下了。
没过几天,惊闻哈斯又订婚了。这一次怕是真的,说的人讲得有板有眼,我也亲见一陌生男子接送哈斯上学,对她呵护有加。希望她能寻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又过了些时日,施然通过了考试,去外地脱产进修。
再过些时日,我也考上了心仪的大学。
丁香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当小镇又淹没在深深浅浅的粉红中时,我和施然在母校的操场中又不期而遇。我们谈大学里的生活,谈毕业后的就业,惟独没有谈那次“云破月来花弄影”时的拉钩。
如今,我仍常会携着夫君,带着孩子回到家乡小镇,偶会听熟人提起施然,听说他在另一座城市的高校做着体育教师,篮球依然打得棒;有很温柔的妻子、很可爱的儿子。每每这时,我的心仍会一动,禁不住想起那时年少,薄着春衫,丁香花开,暗香浮动
2006。1。17
当丁香花一团团、一簇簇盛开,浓郁的丁香花味飘满校园的时候,我们班转来了一个新同学。读到这儿,你千万别以为这又是一个少男少女开始恋爱的俗套。的确,我的恋爱离不开这位新同学,但我恋的却不是她,因为她是一位女同学。
这位名叫哈斯的新同学引起了我这个学习尖子的好奇心。也许是静极生动吧,平日只顾埋头学习的我,产生了强烈的了解她的欲望。
她有点与众不同。
首先,她讲普通话。这在一张口满嘴方言的同学当中,有点鹤立鸡群。据说,她有着坎坷而离奇的经历——原本生在北京,父亲因犯了什么错误而被贬出京,后又莫名地失去了父亲,不知是去世还是和她母亲离异,只留下她们母女辗转来到我们这个小镇。
其次,她梳着烫发头。在我们高二这个班里,女生几乎都是直直的、刷得很短的头发,她那一头卷曲的头发,甩动着我们难以咂摸的味道,我们只能傻傻地欣赏,甚至都无法品头论足。
最后,她偏好文体。我们这一群毛头小伙、或丫头片子,心里只存着一件事——考大学。她不同,她成绩基本上一塌糊涂,但却醉心于体育和唱歌。
基于她身上这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特质,我难以抗拒地走近了她,揭开了以下故事的序幕。
我跟着她去打篮球。此前,我连篮球长的啥样都不甚明了。我跟着她去学唱歌,发现自己那忧郁善感的气质还颇适合做歌星,同时也难过地发现,恐怕今生,她难圆她的明星梦了。因为她的嗓音像一种东西被撕裂的声音,是什么东西呢?对,是纸张,那种劣质的纸张。
跟着她,我虽然没有在音乐和体育方面发展出任何特长,但却认识了不少她在这方面的哥们儿、姐们儿。
我常常和她站在操场边上,看着篮球场上那几个腾挪跳跃的身影,听她说:“瞧见没?那个个头最高、长得最帅、跑得最快、投篮最准的那个,叫施然,我的师哥。”我正吃力地望着她所说的那个帅哥,听到她补充说:“篮球队里有个女孩很喜欢他,一直在追他。”
我想象着他们男生女生在一起跑步、打篮球,还可以自由恋爱的情景,心里羡慕极了,只恨自己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莫名地迷上了篮球。其实我压根不是打篮球的料,因为我生性不爱动,但我仍然非常执著地要学篮球。学篮球得有老师教啊。我想起了哈斯说过的那位率哥、篮球健将施然。
施然是我们的校友,学校毕业后在一所小学当体育教师。
那个下午丁香花开得正旺。我们这个小镇没有别的特色,惟一的特点是无论街道还是院落,都种满了丁香树,学校就更不用说了。每到春季,满眼深深浅浅的粉红、扑鼻是湿甜的香味。
我走到施然宿舍的小院门口,看到他正坐在丁香树的阴影里,埋头修理一把破吉他。他修理得很专心,竟没发现我走到他跟前。我看到他中长的头发,梳理得有型有款,洗发水的香味混合着丁香花的味道飘进了我的鼻子。他的手指修长,也许,与打篮球比起来,拨弄吉他更适合他。我正看着他胡思乱想,施然如嗅到了异味的猎狗一样警觉地抬起了头。他惊讶地瞪大了眼,接着无声地将视线转向一边,似乎在一点一点接受这个不期而至的事实。
我说明了来意。他当然少不了一番谦虚。最后,他竟答应了,回屋取了一个篮球,教我怎样运球。他示范了一遍动作,然后把球递向我。我伸出手去接,同时仰脸看着他:我看到红彤彤的太阳给他的头发镀上了一层金边,他的皮肤白皙,神情安静而美好;他的眼睛澄澈,像深不见底的潭水我望着他,竟忘了去接他递过来的篮球;他也望着我两个人四目相对,无语而立,耳边听得到丁香花争先恐后开放、香味丝丝缕缕向外冒的声音我首先回过神,将目光离开他的眼,视线下移,我看到他的领口开处,裸露着一小寸皮肤,那年轻健康的、充满弹性的肌肤,竟令我红了脸。这时,我看到他也收回了目光,颊上飞起两片红晕。
之后,我们说了很多话,但谁也没有再提到过篮球。不知不觉中已日薄西山,他恋恋不舍地送我出来。不知你是否见过一个浑身贮满深情的男孩,目送着他的心上人远走的情景?那时,他已不再是一个具象的人,而是一首缠绵悱恻的梁祝,回旋萦绕;是宋词里浓缩了的不舍与相思,难解难消;是一场夺魂慑魄的舞蹈,无声地呼号。他那痴痴迷迷的身影,定格在了我十七岁的脑海中。
这种感觉来得太突然,我猝不及防地陷了进去。可是,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平日我又忙与学业,两人难得见面,拿什么来安慰相思呢?作为文科班的学生,我自然要倚仗我的长项——于是,拿起笔来写情书。可是,情书写好了,又怎么交给他呢?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哈斯。施然是她的朋友,她又是我要好的朋友,充当信使的重任她责无旁贷。
我将自己痴痴怨怨的心事写了一页又一页,统统交给哈斯,托她带给施然。
而施然呢?只能趁自己没课的时候,而我们又在上体育课,来到我们学校,在办公室里,从窗户上看着操场上的我。有好几次,快要下体育课时,我看到他骑着自行车远去的身影。
与此同时,我发现哈斯几乎把所有的自习课都用来写信。我没有在意,只向她露出一抹理解的微笑。可是,有好几次我回头,都看到她信首的称呼写着“施然”的名字。我天真地问:“你们经常见面,还用得着写信吗?”她尴尬地笑笑,说:“我不是写给他的。”我作罢,以为自己看错了。
哈斯看到我冥顽不灵,怎么点都点不透,一日,她穿了一身漂亮的衣裳,从兜里掏出几块糖递给我,说:“昨天,我和施然订婚了。”
我惊呆了。
哈斯说:“我们恋爱已经好几年了,两家大人都同意,昨天就订婚了。”哈斯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离奇的女子,在她身上发生什么事都不奇怪。
我痛不欲生。
可是,我怎么也得亲自去问施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施然以一种潇洒的姿势斜依在他宿舍的床上,脸上是见到我后的平和和喜悦,丝毫不为我的兴师问罪而苦恼。只见他从抽屉里抽出一页纸,递给我。我一看,是哈斯的笔迹,内容平平淡淡,其中说“也许我们不合适,还是分手吧”
我纳闷:“这是怎么回事?”
施然冷笑了一声:“订婚,这怎么可能?”
我心释然,但仍是不依不饶:“可你们还是恋爱过!”
施然急:“那只是她的一相情愿!”
我还能说什么呢?原来那个一直爱着施然、追着施然的女孩就是哈斯自己;原来她不停地写信,故意让我看到信首的称呼,是在提醒我,她和施然的关系本已非同寻常;原来她谎称自己和施然订婚了,是破釜沉舟,最后的孤注一掷。数年来她处心积虑地爱着施然,却被我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地夺走了。
月亮向大地倾泻下它明亮的光辉,丁香花在月光下搔首弄姿、欣赏着自己的影子,花香袭人。我们一高一矮站在月影中,内心的甜蜜向外溢出,夜色因此更加芬芳。施然说:“你好好学习考大学,我会等着你。”
“万一我考不上呢?”
“我就继续等。”
“那你不许和别人谈恋爱。”
“我们拉钩。”
我伸出小指,借着月色,钩住了施然的小指,以为,一个不变的承诺,就这样定下了。
没过几天,惊闻哈斯又订婚了。这一次怕是真的,说的人讲得有板有眼,我也亲见一陌生男子接送哈斯上学,对她呵护有加。希望她能寻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又过了些时日,施然通过了考试,去外地脱产进修。
再过些时日,我也考上了心仪的大学。
丁香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当小镇又淹没在深深浅浅的粉红中时,我和施然在母校的操场中又不期而遇。我们谈大学里的生活,谈毕业后的就业,惟独没有谈那次“云破月来花弄影”时的拉钩。
如今,我仍常会携着夫君,带着孩子回到家乡小镇,偶会听熟人提起施然,听说他在另一座城市的高校做着体育教师,篮球依然打得棒;有很温柔的妻子、很可爱的儿子。每每这时,我的心仍会一动,禁不住想起那时年少,薄着春衫,丁香花开,暗香浮动
200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