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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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喜欢打电话,上互联网,但对写信这种古老的交流方式,依然宠爱有加。正如时下过腻了都市生活的有钱人,坐惯小汽车玩厌摩托车后,对小小的自行车便情有独钟起来。尤其我们这些在异乡求学的学子,收到一封饱含淡淡乡音暖暖乡意的家书,像给乏味的日子装上了车轮,觉得会容易过。信在战乱年代,更是“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处在战场的兵哥,收到家里来的短短一声问候,默默一句祝福,都感动得只愿流泪不愿流血。所以说,人感到家的存在,多数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家以外的地方收到家信的时候。可见,这信真是功德无量的发明。
可惜,我对信的初恋,不因爱家深切而奉献给家,却因交笔友而慷慨地赠给了电台。于是我便有了生平第一个笔友。
当初我有交笔友的热情,还拜一些这方面高手的同学所赐。同学传我写信交友的法宝。他说,那信的内容要写得香辣可口,仿佛五星级酒店里的饭莱,让人尝了第一次抗拒不了第二次;而信里运用到的修辞格,要如同周星驰演的电影,越离谱越搞笑越意想不到就越容易令人向往;并且成语和英语交替在信中的出现,更要像埃及法老坟墓里的文字符号一样深不可测。当时同学拍着胸膛向我打包票说,如果这种才华横溢的信,不能让对方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那么他今后一定金盘洗脚,不再涉足情场。
然而,对于同学所传的写信秘笈,仿佛我只掌握了皮毛,我那笔友却掌握了精髓,弄得我收到笔友信后神魂颠倒。从那时开始,我便学会了等,等信,等信填补内心的空虚。每逢在家的日子,我常常会坐在窗台下,一边用手撑住脑袋看书,一边用一个眼睛眺望邮递员出没的小路。但笔友寄信给我的周期,基本上和文坛中英年早逝的才子走完人生路的时间不相上下。由于我频繁向邮递员打听信的情况,结果,我和笔友的友谊没多大进展,反而与邮递员混成了莫逆之交,我终于相信“塞翁失马”原来还有这么一种解释。
在家里收信不及在学校收信痛快。读到高中,功课紧迫,纪律严格,自由比初中减少很多。许多同学守不了学校林林总总的清规戒律,纷纷把对学习过剩了的热情转移到写信和集邮上。我们思想觉悟挺高的同学,平时在校内不比零用钱的多少,却玩新花样,比收信的多少来决定受欢迎的程度。所以,每当有人收到一封信后,不仅可以大饱眼福,还可以满足虚荣心。可谓“双丰收”
只是,由于班中集邮一族盛行,往往一封信舟车劳顿颠簸数日后来到,便会落入他们的魔掌。这些魔头抱着“有杀错没放过”的宗旨,所以多数信到了他们手都会遍体鳞伤,最显眼的特征便是贴邮票的地方,出现一个仿如采矿后留下的空缺,令人倾尽心血也无法补救。倘若魔头中谁对信封感兴趣,那信可就九死一生了。因此,我每次和朋友洋洋洒洒写完一封信,总不忘在尾处加上一句:为了你信件的安全,请君勿用精致的邮票与信封,谨防引人犯罪!
不过,信即使顺利到手了,也未算可喜可贺。因为我发觉,每次看信,周围的兄弟姐妹会用嗷嗷待哺的眼光盯住自己。情不得已,我只好良心发现大发慈悲把信send给大家,雅俗共赏嘛!如此皆大欢喜也好,省得以后看别人读信时自己唾液流湿衣袖而不知所措。不愧是感情投资的妙计!当然,那些老少皆宜的信,仅限于一般家书,至于那些情书想来也要像银行存折的密码一样高度保密。
收信只是小事一桩,回起信来就大有讲究。首先得灵感来了,打好腹稿后才敢动笔。这样才能确保篇幅够长,寄出去不会丢失面子不会浪费钱财。无奈构思一封信不像写作文,可以不假思索地一挥而就,套用那些陈词滥调后,再加以排列组合便ok;一封信要写得好,执笔者须有创新意识。内容起码要写得超凡脱俗,像荷叶一样不沾尘雨,这样的信才见得人。为了写好一封信回给别人,往往我都会利用午晚睡时间,在宿舍想得天花乱坠,迟迟不休息。但一回到教室,倦意可就像排山倒海般袭来,连提笔的心机也没了。而在教室撑着脑袋冥思苦想也一头雾水时,会被老师痛骂一顿,身边的同学还说自己单相思,真令自己啼笑皆非。既要提高信件的含金量,又要降低写信的时间量,可真费煞心机。这折磨,还只是精神上,有时遇到特殊情况,一个月内四方来信泛滥,这下你得委屈肚子,因为伙食费须充公一部分来买邮票。
记得有次上物理课,老师是个严厉老头。那时我有急信要回,于是不怕冒险,边听物理老师讲课边铺开信纸挥写心情。正写得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时,物理老师竟已悄无声息来到我桌前,并递过一只手阻止我的眼睛向信纸“放电”那时我得意忘形,以为是同学搞恶作剧,便用笔隙开那只手,继续“战斗”但笔下再添几个字时,顿觉情况不对头:同桌那只手何时与松树换了皮,布满那么多沧桑?心想:惨哉!正准备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收好信纸,却为时晚矣。物理老师的那只称得上文物的手,已将我和信人赃并获。不幸中的万幸,这次他居然很和气,不把我的信身首异处,而是请我上讲台当了一回演讲家。自此之后,我便不敢再在课堂上开这种国际玩笑了。
与信扯上关系,并非对每个人都有益身心。如果你是信的忠实信徒,可能它会使你的考试分数“高挂红灯”也会使你老师的面色晴转多云。更有甚者,信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以前我有个同学,她是班中学习委员,肩负着为同学发信的职责。但每次班主任拿信给她去发时,总没一封属于她的,可想而知,一个人常处这样的情形下,心理能够平衡才怪。果然,原来沉默寡言的她,脾气越来越变得暴躁,动不动便骂人。后来她主动辞掉了那份差使,才不致弄成神经分裂。
信,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我们一定要处理好和它的关系,否则,它将成为学习和生活的“恶性肿瘤”那样麻烦便大了。
我虽然喜欢打电话,上互联网,但对写信这种古老的交流方式,依然宠爱有加。正如时下过腻了都市生活的有钱人,坐惯小汽车玩厌摩托车后,对小小的自行车便情有独钟起来。尤其我们这些在异乡求学的学子,收到一封饱含淡淡乡音暖暖乡意的家书,像给乏味的日子装上了车轮,觉得会容易过。信在战乱年代,更是“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处在战场的兵哥,收到家里来的短短一声问候,默默一句祝福,都感动得只愿流泪不愿流血。所以说,人感到家的存在,多数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家以外的地方收到家信的时候。可见,这信真是功德无量的发明。
可惜,我对信的初恋,不因爱家深切而奉献给家,却因交笔友而慷慨地赠给了电台。于是我便有了生平第一个笔友。
当初我有交笔友的热情,还拜一些这方面高手的同学所赐。同学传我写信交友的法宝。他说,那信的内容要写得香辣可口,仿佛五星级酒店里的饭莱,让人尝了第一次抗拒不了第二次;而信里运用到的修辞格,要如同周星驰演的电影,越离谱越搞笑越意想不到就越容易令人向往;并且成语和英语交替在信中的出现,更要像埃及法老坟墓里的文字符号一样深不可测。当时同学拍着胸膛向我打包票说,如果这种才华横溢的信,不能让对方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那么他今后一定金盘洗脚,不再涉足情场。
然而,对于同学所传的写信秘笈,仿佛我只掌握了皮毛,我那笔友却掌握了精髓,弄得我收到笔友信后神魂颠倒。从那时开始,我便学会了等,等信,等信填补内心的空虚。每逢在家的日子,我常常会坐在窗台下,一边用手撑住脑袋看书,一边用一个眼睛眺望邮递员出没的小路。但笔友寄信给我的周期,基本上和文坛中英年早逝的才子走完人生路的时间不相上下。由于我频繁向邮递员打听信的情况,结果,我和笔友的友谊没多大进展,反而与邮递员混成了莫逆之交,我终于相信“塞翁失马”原来还有这么一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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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由于班中集邮一族盛行,往往一封信舟车劳顿颠簸数日后来到,便会落入他们的魔掌。这些魔头抱着“有杀错没放过”的宗旨,所以多数信到了他们手都会遍体鳞伤,最显眼的特征便是贴邮票的地方,出现一个仿如采矿后留下的空缺,令人倾尽心血也无法补救。倘若魔头中谁对信封感兴趣,那信可就九死一生了。因此,我每次和朋友洋洋洒洒写完一封信,总不忘在尾处加上一句:为了你信件的安全,请君勿用精致的邮票与信封,谨防引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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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次上物理课,老师是个严厉老头。那时我有急信要回,于是不怕冒险,边听物理老师讲课边铺开信纸挥写心情。正写得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时,物理老师竟已悄无声息来到我桌前,并递过一只手阻止我的眼睛向信纸“放电”那时我得意忘形,以为是同学搞恶作剧,便用笔隙开那只手,继续“战斗”但笔下再添几个字时,顿觉情况不对头:同桌那只手何时与松树换了皮,布满那么多沧桑?心想:惨哉!正准备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收好信纸,却为时晚矣。物理老师的那只称得上文物的手,已将我和信人赃并获。不幸中的万幸,这次他居然很和气,不把我的信身首异处,而是请我上讲台当了一回演讲家。自此之后,我便不敢再在课堂上开这种国际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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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我们一定要处理好和它的关系,否则,它将成为学习和生活的“恶性肿瘤”那样麻烦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