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发财梦的破灭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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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像我这样残酷的人还有良心。
上一回我率队将他们大一经政法系本科班4:0灌了后,还懊悔我的队友浪费了无数的射门良机。杀人不过头点地,就这一点,谁能不说我新心狠手辣?但上回毕竟是上回,什么叫“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来着?就这个意思。这一次我突然善心大发,你还真别说那里做作、是虚伪,我敢以我的人格担保,不,最近几年人格普遍贬值了,还是拿我的人体器官担保吧,这样,更有价值一些。这下,你总该相信我了吧!至于原因么?哈哈哈哈这个哎哟叫我怎么说呢?
你看你看,弄得我多不好意思的!不就是突发善心的原因么?我说,我说还不行么?
说来都不好意思,我那点善良之心,首先是从钱想到的——近来由于多种原因,我除了将父母给我的这个月生活费提前半个月用光外,还大举外债,可谓积极响应了朱总理的提前消费,拉动内需的号召。不得已,只好做了个发财的美梦来减轻父母的负担,就凭这,你能说我不体贴双亲?能指责我没有良心吗?不能!谁要这么说我,那就是他自己没有同情心没有良心了。
说到发财,我可是做了十多年的美梦了。十多年啊!遗憾的是一次也没有实现这个梦想。
自我读小学认得元角分后,我就一直对那卡车轮船劳动人民以及那些我不认识得的图象产生了浓厚兴趣。在那年月,一分钱等于一颗水果糖,五分钱就等于一支铅笔,一角钱就等于一海碗米粉啊!在那些刚过裹腹岁月的日子里。他们是多么大的诱惑啊。稍大了些认得了老人头,黄河水,四大领袖,拜金主义思想更是强烈了。
小时候,看着父母亲一锄头一锄头地在地里没日没夜地刨,总以为他们是在挖元宝之类的价值连城的东西。那时,我总是幻想祖辈或者祖辈的祖辈在那黄土地里埋下了无数的金元宝,留给后人想用时去挖。于是,我也常吵着闹着从父母手中夺过锄头来,自己动手挖,可是总未能如原,金元宝没有挖到,倒是满手掌都被锄把磨得血泡淋沥;稍大了些,听大人们说某大地主的祖坟,则有“内有银子二万五”元说,我不知道银子到底值不值钱,但知道那二万五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一分钱一颗水果糖的年月里,二万五是一个什么概念呀?我那时可也还聪明,虽然将银子一换算成了一分钱,换句话说,二万五的银子,就是二万五颗水果糖啊!可够我一辈子受用了。于是便有了盗墓的想法,但不成,每当我准备第二天便去与那“银子二万五”见面时,头一天晚上便总是梦到恶鬼缠身,不能摆脱,传统的鬼怪老是作祟,跟我作对;晚上去吧?也曾试过的,但老远就看到了荧火闪闪,就知道那二万五的主人已经请帮手来助阵了,他们就在那闪闪的鬼火的左右严阵以待,等着我飞蛾扑火,自投罗网。我还年轻,还不想死。那阵势,早吓得我目瞪口呆,不敢妄动,慌得丢下肩上扛着的掘墓工具落荒而逃,三魂七魄跑得只剩下一魂一魄了。看来,任何想要瞒着老天爷的坏事都无异于掩耳盗铃。
也曾想过到卖商品或走私一类,在小时候的我的心里,经商卖货的人无疑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了,(当年不像今天这样,贪污腐败行贿受贿报道满天飞,且数目都在成百上千,比一般经商卖货的人有钱多了,否则,嘿嘿)。但也不成,家徒四壁,何来资金?偷、抢一类倒还容易,不需底金,且一本万利,不失为一条好的发财之路,但不久后听了一堂法制课,让我知道了偷、抢都是违法的,且抢比偷更恶劣,弄不好,还得坐班房敲沙罐,一下便将我的发财梦吓得灰飞烟灭,现在想来,当时幸好没有去学偷学抢,不然,阎罗王的生死薄薄子上我早就排在了张君的前面。
初中时,也记不清楚从哪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则邮购前币收藏大全的消息,便省吃俭用了半年再不惜血本花了二十块钱邮寄了一本,打开一看,顿时便把我气疯了,里面的纸币硬币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找不到一个样!尽管这样,我仍然激情满怀;入土成古具有收藏价值总有个先后顺序吧?今天是这些钱币的天下,或许明天就该轮到另外一些钱币来稳收藏的江山了。我从学校开水房换回了大把大把的分币角币,纸做的,金属捏的,堆在我那口破箱子里,颇占了一些空间。拿到我初中毕业时,竟已换了四十多块钱的分币角币,时值国家颁布命令分币退出流通领域,母亲便私自作主将那一堆堆的小钱拿去兑换成了大钱,害得我气了好几天。要知道,那些钱拿去卖给那些收藏家,我就有可能成为万元户亿元户啊!可母亲并不那么认为,她说,你现在拿一百元去密封后埋在某个地方,百万年后你拿出去卖,准能赚大钱!在恨母亲目光短浅的同时,我又佩服母亲这个发财计划的长远,独到高明。可惜当时我已经拿不出一分钱了。我不知道那个银行职员是自己掏钱换了那行小钱还是尽公尽职交了国库,要是我,我是会留下的,留待将来发财,反正又不缺那几十块钱花,但现实的我及我的家庭,是不可能这样做的,那几十块钱可要顶我全家的好几天生活了。
读高中时,我也不是没想过发财,但学习任务太重,同时心头还或多或少有了一些要上大学的梦想,且越来越占了上风,也就只好抓鱼而舍熊掌,抓了考学这个重点,而暂时放弃了发财的想法。可见,我是一直都有发财的理想的,不是梦想;并且是虔诚的,根生蒂固的,只是现在的梦想表现得更强烈一些罢了。
进了大学,境况就不同了,吃穿住用行,哪一样不用花钱?基此,我便又把发财梦想提上了议事日程,且想发财想得越来越迫切,狗急急的,都快要跳墙了。
大学里的同学找家教都快成风了,尽管里面也鱼目混珠地夹着几个家境宽裕,而只是出来搞一下社会实践的,但还是像我这种“无产阶级”居多。
在我读大学的城市里有一条长约一百米的“家教街”凡是找家教工作的人都可以带一份上书“家教”下写辅导对象辅导内容的大白纸,书写工具不限,可毛笔、可画笔、可钢笔甚至铅笔;书写字体也可不查,或行楷、或行书、或狂草乃至血写篆字,往那街面上一铺,人再站在后面,等待雇主来雇。这时,就要拼命装出一种落魄至极状,这当然对男人而言的,至于女人么。则弄出一副楚楚可怜状为佳;要尽量地贬低自己的处境来推销自己。这工作我也去做过;但总是脸红得像富士的苹果一样,心跳得像受惊的野鹿,站在那里的滋味,比在人肉市场上颁卖非洲黑奴还难受,堂堂一个大男人,伟大夫,却站在那里丢人现眼,等着人挑,等着人选,多没出息!那是多么丢脸的事情呵。于是,站了不到十分钟,便借故上厕所溜之大吉一去不复返了。
尽管如此,我仍然没有忘记我要发财的梦想。只要从此之后,我又想着通过别的什么途径来发家致富,比如说不在大街市场上丢人现眼的活,保姆、洗厕所、三陪什么都行,只要能避开路过的人的众多的异样的目光。
什么叫“有志者,事竟成”?什么又叫“天无绝人之路”?我遇上的这种就是这两句谚语的替身。
这天,我在街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旁看到了一份招聘表,比巴掌略小的一块纸片。要求是二十到三十岁的英俊男,工作是家政服务,下边还留下了他(她)的手机号码,就这么简单。我便记下了手机号码,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是个女的,我简要地说了我的一些情况,她便告诉了我她的住址,要我周五放学后去面试。她还表达少了一旦相中,就可领到每月八百元的工资。我便问她,假如相中后,我的工作是什么,她毫不含糊地说,相中了,就做我的临时老公。末了,她还问我愿不愿意。
哦,她原来是一只供在笼中的金丝鸟。我知道了,所谓的临时的老公,就是给她当情夫,帮她驱赶寂寞,这是好事,这叫财色双收!我有什么不愿意的?我还正愁难在从目睽睽下发财呢!我还正愁周末没人陪我呢!况且,我发财想得都快疯了。
今天是周五,马上就要上班了,我既为我即将有了工作而感到骄傲自豪,又感到了来自内心的悸动不安。
走在大街上,当自己被融入车流、人流、物流中时,我才似乎回忆起了此行的目的,但仍不亲清楚,咱懵懵懂懂的,我照着自己的大腿上用力一抓,顿时就感到了痛,这就好,至少,它让我知道了我现在并非灵魂出窍,更非梦游到这里来的,这痛让我下意识地抓住了出来的主题,为了更进一步证明我先前的感觉的正确性,又用力在另一条大腿上抓了一把,痛还是痛的。这下好了,我的灵魂还在,躯体也还在,至少,这一痛让我知道了我的知觉没有失灵,还没有病。
是的,我没有病。大街上人流熙熙,车流攘攘,物流涌涌,他们到底要干啥?钱!钱!他们都在忙着找钱呀!遍布大街小巷旮旯角角的治疗性病的广告,琳琅满目的商品百货,此起彼伏的大街叫卖,密密麻麻的催命似的汽车喇叭声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钱,他们都在千方百计、百计千方的套取别人的钱!那些钱是一条条无形的纽带,在素来相识的人之间或素不相识的人之间结起了一道道关系复杂的网,关系网、权利网、道德网他们有病吗?或许没有吧?好!他们没有病吗?我混在他们中间,就几分中的一分子,我跟他们一道为了找钱,找大钱这么一个共同的目标,从五湖四海走到了一起来,前仆后继。
街道两边的冲击钻声音一阵又一阵地刺激着我的耳膜,这声音就让我想起了从校们出来后一路过来见过的性病广告,助“性”药广告以及各种补肾广告,其中有无数的助“性”广告贴在电线杆上,很是具有动感,也很能让人触景生情。他们在那张纸上吹嘘得乎其神,却不知道能不能让我那支久经沙场、身经百战的老枪也变成冲击似绋的所向披靡,无所不克,想到这里,我便笑了,恶毒地笑了。可能么?
好象是为了安排更多的下岗工人再就业,街道上总是被冲击钻打下一个又哟个或浅或深的河,切割锯在本来平整的水泥地板上切下一块块豆腐干;然后,铁秋铁锄之类再在下层用力地掏挖出一推推黄土加垃圾的东西。就像医生解剖时挖出的内脏,绵延着浩浩荡荡地伸向了我一眼看不到的地方,他们每钻一下来钱,城市也便因为钱的关系而在建设——破坏——再建设中循环着发展,大有哲理的发展。城市的任何地方都可以生产金子,也难怪城市的门面比农村金贵,生活在城市可好多了,实在没钱糊口,就带上切割锯,没钱买?不要紧,冲击钻有吧?也没有?那铁锹铁锄之类的总该有吧?也没有?那铁锹铁锄之类的总该有吧?这可是我们好多农民伯伯赖以生存的家伙了——如果连这都没有,那你可就是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了——随便到哪块水泥块上捣弄一阵金钱就滚滚而来了,在农村可不行,我老爸老妈在那黄泥巴疙瘩上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及至披星戴月捣弄了好几十年,要不然,我现在会去搞这种家政服务?
钱,真他妈的是一个好东西,不要看它轻飘飘的还没有我一件背心重,但谁都知道,那一张百元大钞是买好几十件像我身上穿的这种破白布背心的。小时候,我单知道钱是可以用买小车、买房子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可以让自己让父母衣食无忧。却不知道它还有买人的妙用。以前我花钱买人——当然只局限于肉体——倒不曾觉得,现在自己将要被人买了,才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还记得我进大学后泡的第一个女人。我可是在她身上花尽了我尽了我尽了我仅有的最后一分钱,换个角度说,榨干了我父母那个月给我的最后一分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挖出来的金元宝,榨干了我最后一滴血后,便短视的认为我身上的血不能再生,然后,她向我挥了挥手说:拜拜。大有徐志摩再别康桥的味道,可她不是徐志摩,她也没有徐志摩的才气;我也不是康桥。我值不得她回味。她的挥手,只不过是出于习惯;她的拜拜,只不过在卖弄洋文,谁都知道,那句洋文经她口中一出,便不复再有再见的意思了,那是永别了的代名词。就这么简单!后来不几天,她便去了一个歌舞厅,干上了“陪吃、陪唱、陪聊”的“三陪”行当。天知道她没有将这一业务进一步拓展发扬光大干她个五陪六陪乃至全陪?可别认为我在这里有意在诋毁她的人格,谁不知道好的水果是一点一点坏下去的的道理?也甭想替她辩护什么三陪的结果是我造成的,都看过了我上面的话,最先挥手说拜拜的可是她。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二个月,我便用父母给我的生活费一次又一次地从她身上找回了曾经被抛弃的自尊,我让她通过金钱的发酵关系而紧紧地抱着我,赤裸裸地一丝不挂地抱着我,不,准确一点,她是被金钱征服了的,而我,则更多的是服了它们的。后来,听人说,他傍上了一个大款,成了他的专利。以前当我和她一次又一次地双双躺在床上时,我一点也没有想过钱可买人的谬论,我当时想到的,是钱可以找回自尊。现在,风水倒转,我又成了别人所买的对象。
我冒着被无数汽车辗成一滩水的危险,冒着前涌后挤被踩成一堆白骨的危险,横穿了斑马线。还好,老天有眼,终于没有人在我身上揩油,我顺利穿过了这条全城数一数二繁华的斑马线,虽然紧张些,但这都无妨,马上我就要大把大把地去捞取外快了,尽管还要我付出某些可能成为人形的东西。但这都无关紧要,——我已经远远地看到大把大把的钞票在向我招手,向我微笑了,就凭这够了!现在,我该考虑是搭的去应聘还是步行去的问题了。搭的去当然快捷,甚至比步行更安全一些,但是不能调节我现在的激动心理,步行吧?这样还可以散散心,解解闷。
路边走过一对对情侣,勾结搭背,含情脉脉的让人肉麻心跳。我曾经也参加过这种工作,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因为我腰包里的钱不会生崽,只会一天天老去死掉,所以最终我们劳燕分飞了。这不,为了钱,也为了我将来的事业,我向宝马香车发起了新一轮进攻。
西边的夕阳还在那里垂死挣扎,不愿滚回它的老窝去,红红地挂在那里,就像哀求上帝让它再在那么停留一会,而上帝又允许,闹得它眼睛都哭红了一样。我看了地上一眼,再看了它一眼,然后喉咙里就开始发痒了,咳地一声一声口浓痰便喷嘴而出,朝着太阳的方向,不自觉地骂了句:去你妈的吧!可它似乎并不在乎我的痰,也不惧怕我的骂,仍然吊了半个在山下面,真想冲上前去开个大脚,踢它进网窝里去,穿过那一溜的法国梧桐,便到了那一院的豪华居住地了。走进大铁门,保安看了看,我,似乎见我穿得并不,多少透出股英武气(我不知道是不是书读匆了的故),点着头让我进去了。我默想着她说的地址,拐过右手边那一个种满月季的花台,便进了她所居住的那幢楼。我机械地数着楼层,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到了。终于到了,我立在铁将军身边,楞了好半天,终于让上帝把握着我的按响了门铃。
里面响起了女主人的问话声,谁呀?来了。呆立杂门边,真想高声回答,是我,来给你提供性服务的穷光蛋。但我不敢,怕别人听到,更怕自己听到。
随着咣铛一声最后一扇防盗门的打开,里面露出了一张漂亮的脸,妩媚的脸,妖治的脸,令我吃惊也令她吃惊的脸——她豁然是我先前说过的那个女人——我的进大学后的第一个女友。
我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身上如同遭了五雷轰,对方似乎也不相信是我,呀呀了半天,终于想起了待人的礼数。是你?进来,快进来。一时间,将我推到了风头浪尖上,我是走还是留?但这容不得我丝毫考虑时间,我站在了一根头发丝上。我没有进去,自然也没有留下,我一个劲地向下冲,冲出了大院,再冲出那一溜的法国梧桐。后面留下了女主人回来,你给我回来,站住,你站住啊以及哈哈哈的狂笑声。我不能站住,更不能回去。先在,我已经决定了不再出售我的肉体,我已无心让我的灵与肉相分离,更无心去壮大中国的性病事业。
我掏出一支烟,狠狠地将它点燃,狠狠地吸了几口,感觉好多了。但仍不满意,便又狠狠地将它从口中拨出来,用手捏灭了烟头,然后将烟蒂狠狠往地上一砸,大骂一声:去你妈的吧!心头顿时好受多了。
抬头看看天,那可爱的太阳已经不知去向了,天空一尘不染,只有干净的蓝。或许,它真的滚回了老窝,规规矩矩地做它的梦去了吧。
说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像我这样残酷的人还有良心。
上一回我率队将他们大一经政法系本科班4:0灌了后,还懊悔我的队友浪费了无数的射门良机。杀人不过头点地,就这一点,谁能不说我新心狠手辣?但上回毕竟是上回,什么叫“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来着?就这个意思。这一次我突然善心大发,你还真别说那里做作、是虚伪,我敢以我的人格担保,不,最近几年人格普遍贬值了,还是拿我的人体器官担保吧,这样,更有价值一些。这下,你总该相信我了吧!至于原因么?哈哈哈哈这个哎哟叫我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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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发财,我可是做了十多年的美梦了。十多年啊!遗憾的是一次也没有实现这个梦想。
自我读小学认得元角分后,我就一直对那卡车轮船劳动人民以及那些我不认识得的图象产生了浓厚兴趣。在那年月,一分钱等于一颗水果糖,五分钱就等于一支铅笔,一角钱就等于一海碗米粉啊!在那些刚过裹腹岁月的日子里。他们是多么大的诱惑啊。稍大了些认得了老人头,黄河水,四大领袖,拜金主义思想更是强烈了。
小时候,看着父母亲一锄头一锄头地在地里没日没夜地刨,总以为他们是在挖元宝之类的价值连城的东西。那时,我总是幻想祖辈或者祖辈的祖辈在那黄土地里埋下了无数的金元宝,留给后人想用时去挖。于是,我也常吵着闹着从父母手中夺过锄头来,自己动手挖,可是总未能如原,金元宝没有挖到,倒是满手掌都被锄把磨得血泡淋沥;稍大了些,听大人们说某大地主的祖坟,则有“内有银子二万五”元说,我不知道银子到底值不值钱,但知道那二万五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一分钱一颗水果糖的年月里,二万五是一个什么概念呀?我那时可也还聪明,虽然将银子一换算成了一分钱,换句话说,二万五的银子,就是二万五颗水果糖啊!可够我一辈子受用了。于是便有了盗墓的想法,但不成,每当我准备第二天便去与那“银子二万五”见面时,头一天晚上便总是梦到恶鬼缠身,不能摆脱,传统的鬼怪老是作祟,跟我作对;晚上去吧?也曾试过的,但老远就看到了荧火闪闪,就知道那二万五的主人已经请帮手来助阵了,他们就在那闪闪的鬼火的左右严阵以待,等着我飞蛾扑火,自投罗网。我还年轻,还不想死。那阵势,早吓得我目瞪口呆,不敢妄动,慌得丢下肩上扛着的掘墓工具落荒而逃,三魂七魄跑得只剩下一魂一魄了。看来,任何想要瞒着老天爷的坏事都无异于掩耳盗铃。
也曾想过到卖商品或走私一类,在小时候的我的心里,经商卖货的人无疑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了,(当年不像今天这样,贪污腐败行贿受贿报道满天飞,且数目都在成百上千,比一般经商卖货的人有钱多了,否则,嘿嘿)。但也不成,家徒四壁,何来资金?偷、抢一类倒还容易,不需底金,且一本万利,不失为一条好的发财之路,但不久后听了一堂法制课,让我知道了偷、抢都是违法的,且抢比偷更恶劣,弄不好,还得坐班房敲沙罐,一下便将我的发财梦吓得灰飞烟灭,现在想来,当时幸好没有去学偷学抢,不然,阎罗王的生死薄薄子上我早就排在了张君的前面。
初中时,也记不清楚从哪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则邮购前币收藏大全的消息,便省吃俭用了半年再不惜血本花了二十块钱邮寄了一本,打开一看,顿时便把我气疯了,里面的纸币硬币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找不到一个样!尽管这样,我仍然激情满怀;入土成古具有收藏价值总有个先后顺序吧?今天是这些钱币的天下,或许明天就该轮到另外一些钱币来稳收藏的江山了。我从学校开水房换回了大把大把的分币角币,纸做的,金属捏的,堆在我那口破箱子里,颇占了一些空间。拿到我初中毕业时,竟已换了四十多块钱的分币角币,时值国家颁布命令分币退出流通领域,母亲便私自作主将那一堆堆的小钱拿去兑换成了大钱,害得我气了好几天。要知道,那些钱拿去卖给那些收藏家,我就有可能成为万元户亿元户啊!可母亲并不那么认为,她说,你现在拿一百元去密封后埋在某个地方,百万年后你拿出去卖,准能赚大钱!在恨母亲目光短浅的同时,我又佩服母亲这个发财计划的长远,独到高明。可惜当时我已经拿不出一分钱了。我不知道那个银行职员是自己掏钱换了那行小钱还是尽公尽职交了国库,要是我,我是会留下的,留待将来发财,反正又不缺那几十块钱花,但现实的我及我的家庭,是不可能这样做的,那几十块钱可要顶我全家的好几天生活了。
读高中时,我也不是没想过发财,但学习任务太重,同时心头还或多或少有了一些要上大学的梦想,且越来越占了上风,也就只好抓鱼而舍熊掌,抓了考学这个重点,而暂时放弃了发财的想法。可见,我是一直都有发财的理想的,不是梦想;并且是虔诚的,根生蒂固的,只是现在的梦想表现得更强烈一些罢了。
进了大学,境况就不同了,吃穿住用行,哪一样不用花钱?基此,我便又把发财梦想提上了议事日程,且想发财想得越来越迫切,狗急急的,都快要跳墙了。
大学里的同学找家教都快成风了,尽管里面也鱼目混珠地夹着几个家境宽裕,而只是出来搞一下社会实践的,但还是像我这种“无产阶级”居多。
在我读大学的城市里有一条长约一百米的“家教街”凡是找家教工作的人都可以带一份上书“家教”下写辅导对象辅导内容的大白纸,书写工具不限,可毛笔、可画笔、可钢笔甚至铅笔;书写字体也可不查,或行楷、或行书、或狂草乃至血写篆字,往那街面上一铺,人再站在后面,等待雇主来雇。这时,就要拼命装出一种落魄至极状,这当然对男人而言的,至于女人么。则弄出一副楚楚可怜状为佳;要尽量地贬低自己的处境来推销自己。这工作我也去做过;但总是脸红得像富士的苹果一样,心跳得像受惊的野鹿,站在那里的滋味,比在人肉市场上颁卖非洲黑奴还难受,堂堂一个大男人,伟大夫,却站在那里丢人现眼,等着人挑,等着人选,多没出息!那是多么丢脸的事情呵。于是,站了不到十分钟,便借故上厕所溜之大吉一去不复返了。
尽管如此,我仍然没有忘记我要发财的梦想。只要从此之后,我又想着通过别的什么途径来发家致富,比如说不在大街市场上丢人现眼的活,保姆、洗厕所、三陪什么都行,只要能避开路过的人的众多的异样的目光。
什么叫“有志者,事竟成”?什么又叫“天无绝人之路”?我遇上的这种就是这两句谚语的替身。
这天,我在街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旁看到了一份招聘表,比巴掌略小的一块纸片。要求是二十到三十岁的英俊男,工作是家政服务,下边还留下了他(她)的手机号码,就这么简单。我便记下了手机号码,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是个女的,我简要地说了我的一些情况,她便告诉了我她的住址,要我周五放学后去面试。她还表达少了一旦相中,就可领到每月八百元的工资。我便问她,假如相中后,我的工作是什么,她毫不含糊地说,相中了,就做我的临时老公。末了,她还问我愿不愿意。
哦,她原来是一只供在笼中的金丝鸟。我知道了,所谓的临时的老公,就是给她当情夫,帮她驱赶寂寞,这是好事,这叫财色双收!我有什么不愿意的?我还正愁难在从目睽睽下发财呢!我还正愁周末没人陪我呢!况且,我发财想得都快疯了。
今天是周五,马上就要上班了,我既为我即将有了工作而感到骄傲自豪,又感到了来自内心的悸动不安。
走在大街上,当自己被融入车流、人流、物流中时,我才似乎回忆起了此行的目的,但仍不亲清楚,咱懵懵懂懂的,我照着自己的大腿上用力一抓,顿时就感到了痛,这就好,至少,它让我知道了我现在并非灵魂出窍,更非梦游到这里来的,这痛让我下意识地抓住了出来的主题,为了更进一步证明我先前的感觉的正确性,又用力在另一条大腿上抓了一把,痛还是痛的。这下好了,我的灵魂还在,躯体也还在,至少,这一痛让我知道了我的知觉没有失灵,还没有病。
是的,我没有病。大街上人流熙熙,车流攘攘,物流涌涌,他们到底要干啥?钱!钱!他们都在忙着找钱呀!遍布大街小巷旮旯角角的治疗性病的广告,琳琅满目的商品百货,此起彼伏的大街叫卖,密密麻麻的催命似的汽车喇叭声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钱,他们都在千方百计、百计千方的套取别人的钱!那些钱是一条条无形的纽带,在素来相识的人之间或素不相识的人之间结起了一道道关系复杂的网,关系网、权利网、道德网他们有病吗?或许没有吧?好!他们没有病吗?我混在他们中间,就几分中的一分子,我跟他们一道为了找钱,找大钱这么一个共同的目标,从五湖四海走到了一起来,前仆后继。
街道两边的冲击钻声音一阵又一阵地刺激着我的耳膜,这声音就让我想起了从校们出来后一路过来见过的性病广告,助“性”药广告以及各种补肾广告,其中有无数的助“性”广告贴在电线杆上,很是具有动感,也很能让人触景生情。他们在那张纸上吹嘘得乎其神,却不知道能不能让我那支久经沙场、身经百战的老枪也变成冲击似绋的所向披靡,无所不克,想到这里,我便笑了,恶毒地笑了。可能么?
好象是为了安排更多的下岗工人再就业,街道上总是被冲击钻打下一个又哟个或浅或深的河,切割锯在本来平整的水泥地板上切下一块块豆腐干;然后,铁秋铁锄之类再在下层用力地掏挖出一推推黄土加垃圾的东西。就像医生解剖时挖出的内脏,绵延着浩浩荡荡地伸向了我一眼看不到的地方,他们每钻一下来钱,城市也便因为钱的关系而在建设——破坏——再建设中循环着发展,大有哲理的发展。城市的任何地方都可以生产金子,也难怪城市的门面比农村金贵,生活在城市可好多了,实在没钱糊口,就带上切割锯,没钱买?不要紧,冲击钻有吧?也没有?那铁锹铁锄之类的总该有吧?也没有?那铁锹铁锄之类的总该有吧?这可是我们好多农民伯伯赖以生存的家伙了——如果连这都没有,那你可就是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了——随便到哪块水泥块上捣弄一阵金钱就滚滚而来了,在农村可不行,我老爸老妈在那黄泥巴疙瘩上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及至披星戴月捣弄了好几十年,要不然,我现在会去搞这种家政服务?
钱,真他妈的是一个好东西,不要看它轻飘飘的还没有我一件背心重,但谁都知道,那一张百元大钞是买好几十件像我身上穿的这种破白布背心的。小时候,我单知道钱是可以用买小车、买房子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可以让自己让父母衣食无忧。却不知道它还有买人的妙用。以前我花钱买人——当然只局限于肉体——倒不曾觉得,现在自己将要被人买了,才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还记得我进大学后泡的第一个女人。我可是在她身上花尽了我尽了我尽了我仅有的最后一分钱,换个角度说,榨干了我父母那个月给我的最后一分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挖出来的金元宝,榨干了我最后一滴血后,便短视的认为我身上的血不能再生,然后,她向我挥了挥手说:拜拜。大有徐志摩再别康桥的味道,可她不是徐志摩,她也没有徐志摩的才气;我也不是康桥。我值不得她回味。她的挥手,只不过是出于习惯;她的拜拜,只不过在卖弄洋文,谁都知道,那句洋文经她口中一出,便不复再有再见的意思了,那是永别了的代名词。就这么简单!后来不几天,她便去了一个歌舞厅,干上了“陪吃、陪唱、陪聊”的“三陪”行当。天知道她没有将这一业务进一步拓展发扬光大干她个五陪六陪乃至全陪?可别认为我在这里有意在诋毁她的人格,谁不知道好的水果是一点一点坏下去的的道理?也甭想替她辩护什么三陪的结果是我造成的,都看过了我上面的话,最先挥手说拜拜的可是她。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二个月,我便用父母给我的生活费一次又一次地从她身上找回了曾经被抛弃的自尊,我让她通过金钱的发酵关系而紧紧地抱着我,赤裸裸地一丝不挂地抱着我,不,准确一点,她是被金钱征服了的,而我,则更多的是服了它们的。后来,听人说,他傍上了一个大款,成了他的专利。以前当我和她一次又一次地双双躺在床上时,我一点也没有想过钱可买人的谬论,我当时想到的,是钱可以找回自尊。现在,风水倒转,我又成了别人所买的对象。
我冒着被无数汽车辗成一滩水的危险,冒着前涌后挤被踩成一堆白骨的危险,横穿了斑马线。还好,老天有眼,终于没有人在我身上揩油,我顺利穿过了这条全城数一数二繁华的斑马线,虽然紧张些,但这都无妨,马上我就要大把大把地去捞取外快了,尽管还要我付出某些可能成为人形的东西。但这都无关紧要,——我已经远远地看到大把大把的钞票在向我招手,向我微笑了,就凭这够了!现在,我该考虑是搭的去应聘还是步行去的问题了。搭的去当然快捷,甚至比步行更安全一些,但是不能调节我现在的激动心理,步行吧?这样还可以散散心,解解闷。
路边走过一对对情侣,勾结搭背,含情脉脉的让人肉麻心跳。我曾经也参加过这种工作,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因为我腰包里的钱不会生崽,只会一天天老去死掉,所以最终我们劳燕分飞了。这不,为了钱,也为了我将来的事业,我向宝马香车发起了新一轮进攻。
西边的夕阳还在那里垂死挣扎,不愿滚回它的老窝去,红红地挂在那里,就像哀求上帝让它再在那么停留一会,而上帝又允许,闹得它眼睛都哭红了一样。我看了地上一眼,再看了它一眼,然后喉咙里就开始发痒了,咳地一声一声口浓痰便喷嘴而出,朝着太阳的方向,不自觉地骂了句:去你妈的吧!可它似乎并不在乎我的痰,也不惧怕我的骂,仍然吊了半个在山下面,真想冲上前去开个大脚,踢它进网窝里去,穿过那一溜的法国梧桐,便到了那一院的豪华居住地了。走进大铁门,保安看了看,我,似乎见我穿得并不,多少透出股英武气(我不知道是不是书读匆了的故),点着头让我进去了。我默想着她说的地址,拐过右手边那一个种满月季的花台,便进了她所居住的那幢楼。我机械地数着楼层,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到了。终于到了,我立在铁将军身边,楞了好半天,终于让上帝把握着我的按响了门铃。
里面响起了女主人的问话声,谁呀?来了。呆立杂门边,真想高声回答,是我,来给你提供性服务的穷光蛋。但我不敢,怕别人听到,更怕自己听到。
随着咣铛一声最后一扇防盗门的打开,里面露出了一张漂亮的脸,妩媚的脸,妖治的脸,令我吃惊也令她吃惊的脸——她豁然是我先前说过的那个女人——我的进大学后的第一个女友。
我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身上如同遭了五雷轰,对方似乎也不相信是我,呀呀了半天,终于想起了待人的礼数。是你?进来,快进来。一时间,将我推到了风头浪尖上,我是走还是留?但这容不得我丝毫考虑时间,我站在了一根头发丝上。我没有进去,自然也没有留下,我一个劲地向下冲,冲出了大院,再冲出那一溜的法国梧桐。后面留下了女主人回来,你给我回来,站住,你站住啊以及哈哈哈的狂笑声。我不能站住,更不能回去。先在,我已经决定了不再出售我的肉体,我已无心让我的灵与肉相分离,更无心去壮大中国的性病事业。
我掏出一支烟,狠狠地将它点燃,狠狠地吸了几口,感觉好多了。但仍不满意,便又狠狠地将它从口中拨出来,用手捏灭了烟头,然后将烟蒂狠狠往地上一砸,大骂一声:去你妈的吧!心头顿时好受多了。
抬头看看天,那可爱的太阳已经不知去向了,天空一尘不染,只有干净的蓝。或许,它真的滚回了老窝,规规矩矩地做它的梦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