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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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林书侗之所以选择去了人生地不熟的法国,而不是回家乡去当国小老师,潜意识里是觉得叶东禾因惧高症而坐不了飞机,所以出国的话,他就肯定烦不到她了。
人生的重大决定,竟然只是为了躲一个男人而已,况且错的一方还不是她。
也许是她自找的也说不定,谁教她少根筋,只是知道人家的名字就莫名地选择信任他,在完全不了解他的过往的情况下,就把自己一颗心都掏给了他。
林书侗以为叶东禾只是一个普通的咖啡厅店长,充其量有一些画家朋友,有一些监赏眼光。
她从不知道叶东禾之所以在这一行这么有名,是因为他另一个画家经纪人的身分,而且还是一个擅长炒作的经纪人,跟他签约的前一个画家,就是受不了他的强势和对金钱的苛扣,最后承受不住压力自杀了。
而那个画家也就是叶东禾的前女友!在他们成为商业合作关系前,也是你侬我侬、羡煞旁人的。
最让林书侗无法原谅自己的是,这些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经常出入那间店的客人几乎全都知道,而唯独她不晓得,因为她对叶东禾总是言听计从,从没想过主动问他的过往,以至于发现自己在他心中是那么卑微时,才那么惊讶、无法接受,只能逃走。
质问他、骂他,当时的林书侗完全做不到,光是看到叶东禾的脸,听他用那种温柔得让人心软的声音问她“怎么了”就已经是件十分难熬的事了,所以她去了一个百分之百不会见到他的地方,一直过了整整四年。
四年后,重新回到自己熟悉土地上的林书侗,出了机场大门,环顾四周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街道。
“妈妈,这里就是外公家吗?”
时尚的女人,怀里抱着两三岁的小男孩,小男孩瞪着大眼抓了抓正在发呆的妈妈的脸。
林书侗有些恍神,愣了下才对儿子林初雨笑道:“我们已经离外公家不远了,见到外公、外婆要乖,知道吗?”
小男孩乖巧地点了点头。
看着这个孩子,林书侗也露出了十分温柔的母亲的笑。
她恨叶东禾骗了她,恨自己年少无知轻信了他,恨自己的生活因此变得乱七八糟,可是她从没恨过眼前的这个小生命。
到法国一个月后,林书侗知道自己怀了叶东禾的小孩,对于从小生长在传统家庭的她来说,一个女孩子离家那么远独自去国外已经是件不得了的事,再加上未婚怀孕,她爸妈如果知道了一定会骂死她,并且会很伤心的。
可当她知道自己有了宝宝时,还是没有动过一丝打掉这孩子的念头,这是她的孩子,她要生下他。
林爸爸在电话里骂她丢了林家的脸,叫她永远都不要回家,而忙于照顾小孩和完成学业的她也没时间回国,这一拖就拖了四年,直到前两天她接到妈妈的电话,说她爸爸在家里晕倒,被查出得了冠心病,送入医院准备接受手术了。
林妈妈在电话里跟她哭诉,说其实他们都很想抱抱外孙,丢不丢家里的脸早就是过去的事了,只不过她爸爸那种牛脾气死撑着不低头而已,而林书侗又从没主动认过错
那时林书侗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孝让父母多么地伤心,她曾找各种理由不回国,可是总不能在国外待一辈子,上了年纪的爸妈怎么办?她爸那种脾气,是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的。
所以这次她带着孩子回来,不只是为了回家看看,也是做好了回国发展的准备。
“小雨想外公、外婆吗?那如果让你去跟外公、外婆住一段时间,你愿意吗?”
“嗯!”“真乖。”她摸摸自己儿子那张和叶东禾八分像的脸,不是说儿子都像妈妈吗?为什么她的儿子却几乎和叶东禾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林书侗只能感叹遗传基因的强大,看来她在各方面都注定输给叶东禾呢,不过孩子随和的个性却是像自己多一些的,她刚刚回国有一大堆事情要做,不方便带着小孩在身边,多亏这孩子够听话,可以暂时把他托给林妈妈带。
林爸爸来这边住院,林妈妈则住在这边的姑姑家,那里只有姑姑一个人,正好跟林妈妈做个伴,本来她们也叫林书侗一起住下,可是林书侗想到自己的作息不规律,而且也习惯了一个人,还是找了间离医院较近的公寓住了下来。
去医院看过她爸爸后,林书侗先联系了当年推荐自己去法国的教授,那时她突然找到教授,说她想去法国留学,而对方很大方地答应运用自己在那边的关系帮助她,还为她写了推荐信,这才能顺利地出国。
教授得知林书侗回国的消息也很高兴,约了她出去吃饭,两人约在她大学附近一家普通的餐厅,面对久别的教授,林书侗还是很开心的。
但是,问题是
林书侗脸上带着尴尬的笑,她对面坐着的是四年不见的教授,而教授的旁边坐着的则是四年不见的孩子他爸。
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回国肯定会遇见叶东禾,毕竟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但这未免也太快了点?林书侗可没办法对叶东禾绽开什么怀念的笑容,看着他那张四年来丝毫未变的脸、装腔作势的西装,她就想吐。
“书侗,我来为你介绍一下。”教授热心地说:“这个人你在国外可能没听过他的名字,但既然你打算回国发展了,就一定要认识他。”
“哦?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啊,那我可真是孤陋寡闻了。”林书侗讥讽地看着面沉似水的叶东禾“不知是不是这位先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烦恼,所以在国外没什么人认得呢?”比如说因为不敢坐飞机出不了国之类的。
叶东禾看她,和记忆中同样的脸,却不再对自己温柔地笑“国外的土地真有那么吸引人吗?我倒觉得未必,如果出去几年就变得教人认不出了,我看这国不出也罢。”
他是指她的外貌吗?林书侗当然知道这几年自己变了不少,她再也不是那个灰头土脸、不注重形象的大学生了,她的漂亮程度提升了至少三倍,可是看他那眼神,却像是在看陪酒小姐一样。
林书侗沉下脸来,他还敢瞧不起她?明明理亏的人是他吧!
“欸欸,原来你们认识啊?难怪一听是书侗你,叶老弟主动要求要见你一面啊!我还以为他是知道你在法国得奖的事,想见见这位新一辈的佼佼者呢!”
叶东禾主动想见她吗?那还真是有够厚脸皮呢,林书侗手抵在下巴上,眯起眼睛看叶东禾,让自己看上去比较有气势,实际上是她的眼睛敏感,不适合戴隐形眼镜,又为了爱漂亮没戴眼镜,必须眯眼使劲找焦距才能看清对方。
有人说她这样看人时显得很挑衅,不知叶东禾会怎么看?
“是的,我们确实早就认识了。”叶东禾加强了那四个字。
只怪她老实的教授教了一辈子书,对行业的八卦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会还很高兴地一个劲地说:“那真是太巧了,这么说来一切就都好办了,叶老弟想必会倾力帮忙的吧!”
叶东禾不答,而是看着她,林书侗“哼”了声“我可不敢劳烦叶先生这样的能人。”
“是啊,林小姐可是在法国得了美术新人奖风光回国的人,又哪里需要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人帮忙?我看,这事我还是不要自不量力了。”
“欸?可你也知道的,国内外的行情毕竟不同”
林书侗站起来,打断了教授的话,她怀疑叶东禾第一时间来见她,只是专门给她下马威的,她哪会怕他?
“我看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我只是想来见恩师一面,可没做好和其他人用餐的准备。”
叶东禾也站起来整了整衣装“我也还和别人有约,就不打扰两位了。”
“欸?”这两个人一个在送客,一个要走人,再迟钝的人也能感觉到那种名为“水火不容”的气氛,想做和事佬都觉得插不上嘴。
林书侗邀请教授一起去别的地方吃饭,可惜教授家里还有别的事,这次只是想先把叶东禾介绍给她而已,既然他们两人都没那方面的意思,他也只能灰心地回家了。
三人一起出了那间小餐馆,并排站在餐饮前的屋檐下,看从天而降倾泻的雨水
开什么玩笑,仅仅十几分钟的时间,外面已经下起了暴雨?林书侗的心情更糟糕了,她忘了国内这该死的天气,看到叶东禾从容地拿出雨伞,更是气得牙痒痒。
“教授,我的车子就停在那边,我送您吧。”林书侗对教授说。
“啊?不用了,我先去学校拿点东西,很近的。”都没给她挽留的机会,教授也撑起伞健步如飞地走进了雨中,大概是本能地感觉到该尽快离这两个人远点,免得被波及。
屋檐下只剩叶东禾和林书侗。
“要我送你到车子那吗?”叶东禾抬抬自己手中的伞。
林书侗看都没看他,当他不存在一样,在他话音落下时窜入雨中,小跑着朝车子而去。
进了车里,林书侗的头发已经差不多湿透了,贴在脸上黏黏的很不舒服,她启动车子踩下油门,恨不得此时驾驶的是飞机,能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扁是看到叶东禾还在她的视线里,她的脑子里充斥的就全部都是他给自己带来的灾难。
林书侗的车轮溅起地上的雨水,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快经过叶东禾那里时,他却突然从屋檐下窜了出来,转眼间不要命似地闪到了她的车前。
林书侗全凭身体的反射动作,才在最紧要的关头刹住了车子,她张着嘴,出了一身冷汗,混着雨水让她整个人又湿又冷。
愣了好一会,那过度的惊吓变成了过度的愤怒。
他这是找死吗!
林书侗开门下车,也不管外面的雨,冲至叶东禾身旁,如果他想让她感到恶心的话,完全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叶东禾!”林书侗大叫。
“你看你干的好事!”叶东禾看到她的第一反应也是大叫。
因为在雨里,声音不大点的话对方听不清楚,可是他的音量还是吓到了林书侗,或者说是让她错愕得无法反应。
他竟然比她还凶?恶人先告状吗?
叶东禾撑着伞,也没有为她挡雨的意思,一直低着头,顺着他的眼光看去,林书侗的视线中好像出现了什么黄黄的东西,在她的车右前轮不远处,在叶东禾的雨伞下面。
狗?不会这么讽刺吧!林书侗眯起眼,还真的看到只瑟瑟发抖的黄毛狗蜷在那里。
“我”她差点撞到它!
“就算你不愿意见到我,也不必拿动物出气。”叶东禾带着怒气“它那么大只从你眼前跑过去,别说你没看到!”
“啊?”它有从她眼前跑过去吗?道歉的话马上就要脱口而出,可是叶东禾却说得好像她故意去撞狗一样,林书侗硬是压下那几分愧疚“早知道你会为条狗冲到车前,我就不该减速!”
叶东禾震惊地看着她,但在林书侗的眼中他的表情是模糊的,可从他的语气中,她听出了他的震惊。
【第二章
林书侗之所以选择去了人生地不熟的法国,而不是回家乡去当国小老师,潜意识里是觉得叶东禾因惧高症而坐不了飞机,所以出国的话,他就肯定烦不到她了。
人生的重大决定,竟然只是为了躲一个男人而已,况且错的一方还不是她。
也许是她自找的也说不定,谁教她少根筋,只是知道人家的名字就莫名地选择信任他,在完全不了解他的过往的情况下,就把自己一颗心都掏给了他。
林书侗以为叶东禾只是一个普通的咖啡厅店长,充其量有一些画家朋友,有一些监赏眼光。
她从不知道叶东禾之所以在这一行这么有名,是因为他另一个画家经纪人的身分,而且还是一个擅长炒作的经纪人,跟他签约的前一个画家,就是受不了他的强势和对金钱的苛扣,最后承受不住压力自杀了。
而那个画家也就是叶东禾的前女友!在他们成为商业合作关系前,也是你侬我侬、羡煞旁人的。
最让林书侗无法原谅自己的是,这些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经常出入那间店的客人几乎全都知道,而唯独她不晓得,因为她对叶东禾总是言听计从,从没想过主动问他的过往,以至于发现自己在他心中是那么卑微时,才那么惊讶、无法接受,只能逃走。
质问他、骂他,当时的林书侗完全做不到,光是看到叶东禾的脸,听他用那种温柔得让人心软的声音问她“怎么了”就已经是件十分难熬的事了,所以她去了一个百分之百不会见到他的地方,一直过了整整四年。
四年后,重新回到自己熟悉土地上的林书侗,出了机场大门,环顾四周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街道。
“妈妈,这里就是外公家吗?”
时尚的女人,怀里抱着两三岁的小男孩,小男孩瞪着大眼抓了抓正在发呆的妈妈的脸。
林书侗有些恍神,愣了下才对儿子林初雨笑道:“我们已经离外公家不远了,见到外公、外婆要乖,知道吗?”
小男孩乖巧地点了点头。
看着这个孩子,林书侗也露出了十分温柔的母亲的笑。
她恨叶东禾骗了她,恨自己年少无知轻信了他,恨自己的生活因此变得乱七八糟,可是她从没恨过眼前的这个小生命。
到法国一个月后,林书侗知道自己怀了叶东禾的小孩,对于从小生长在传统家庭的她来说,一个女孩子离家那么远独自去国外已经是件不得了的事,再加上未婚怀孕,她爸妈如果知道了一定会骂死她,并且会很伤心的。
可当她知道自己有了宝宝时,还是没有动过一丝打掉这孩子的念头,这是她的孩子,她要生下他。
林爸爸在电话里骂她丢了林家的脸,叫她永远都不要回家,而忙于照顾小孩和完成学业的她也没时间回国,这一拖就拖了四年,直到前两天她接到妈妈的电话,说她爸爸在家里晕倒,被查出得了冠心病,送入医院准备接受手术了。
林妈妈在电话里跟她哭诉,说其实他们都很想抱抱外孙,丢不丢家里的脸早就是过去的事了,只不过她爸爸那种牛脾气死撑着不低头而已,而林书侗又从没主动认过错
那时林书侗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孝让父母多么地伤心,她曾找各种理由不回国,可是总不能在国外待一辈子,上了年纪的爸妈怎么办?她爸那种脾气,是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的。
所以这次她带着孩子回来,不只是为了回家看看,也是做好了回国发展的准备。
“小雨想外公、外婆吗?那如果让你去跟外公、外婆住一段时间,你愿意吗?”
“嗯!”“真乖。”她摸摸自己儿子那张和叶东禾八分像的脸,不是说儿子都像妈妈吗?为什么她的儿子却几乎和叶东禾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林书侗只能感叹遗传基因的强大,看来她在各方面都注定输给叶东禾呢,不过孩子随和的个性却是像自己多一些的,她刚刚回国有一大堆事情要做,不方便带着小孩在身边,多亏这孩子够听话,可以暂时把他托给林妈妈带。
林爸爸来这边住院,林妈妈则住在这边的姑姑家,那里只有姑姑一个人,正好跟林妈妈做个伴,本来她们也叫林书侗一起住下,可是林书侗想到自己的作息不规律,而且也习惯了一个人,还是找了间离医院较近的公寓住了下来。
去医院看过她爸爸后,林书侗先联系了当年推荐自己去法国的教授,那时她突然找到教授,说她想去法国留学,而对方很大方地答应运用自己在那边的关系帮助她,还为她写了推荐信,这才能顺利地出国。
教授得知林书侗回国的消息也很高兴,约了她出去吃饭,两人约在她大学附近一家普通的餐厅,面对久别的教授,林书侗还是很开心的。
但是,问题是
林书侗脸上带着尴尬的笑,她对面坐着的是四年不见的教授,而教授的旁边坐着的则是四年不见的孩子他爸。
虽然早就做好了准备,回国肯定会遇见叶东禾,毕竟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但这未免也太快了点?林书侗可没办法对叶东禾绽开什么怀念的笑容,看着他那张四年来丝毫未变的脸、装腔作势的西装,她就想吐。
“书侗,我来为你介绍一下。”教授热心地说:“这个人你在国外可能没听过他的名字,但既然你打算回国发展了,就一定要认识他。”
“哦?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啊,那我可真是孤陋寡闻了。”林书侗讥讽地看着面沉似水的叶东禾“不知是不是这位先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烦恼,所以在国外没什么人认得呢?”比如说因为不敢坐飞机出不了国之类的。
叶东禾看她,和记忆中同样的脸,却不再对自己温柔地笑“国外的土地真有那么吸引人吗?我倒觉得未必,如果出去几年就变得教人认不出了,我看这国不出也罢。”
他是指她的外貌吗?林书侗当然知道这几年自己变了不少,她再也不是那个灰头土脸、不注重形象的大学生了,她的漂亮程度提升了至少三倍,可是看他那眼神,却像是在看陪酒小姐一样。
林书侗沉下脸来,他还敢瞧不起她?明明理亏的人是他吧!
“欸欸,原来你们认识啊?难怪一听是书侗你,叶老弟主动要求要见你一面啊!我还以为他是知道你在法国得奖的事,想见见这位新一辈的佼佼者呢!”
叶东禾主动想见她吗?那还真是有够厚脸皮呢,林书侗手抵在下巴上,眯起眼睛看叶东禾,让自己看上去比较有气势,实际上是她的眼睛敏感,不适合戴隐形眼镜,又为了爱漂亮没戴眼镜,必须眯眼使劲找焦距才能看清对方。
有人说她这样看人时显得很挑衅,不知叶东禾会怎么看?
“是的,我们确实早就认识了。”叶东禾加强了那四个字。
只怪她老实的教授教了一辈子书,对行业的八卦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会还很高兴地一个劲地说:“那真是太巧了,这么说来一切就都好办了,叶老弟想必会倾力帮忙的吧!”
叶东禾不答,而是看着她,林书侗“哼”了声“我可不敢劳烦叶先生这样的能人。”
“是啊,林小姐可是在法国得了美术新人奖风光回国的人,又哪里需要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人帮忙?我看,这事我还是不要自不量力了。”
“欸?可你也知道的,国内外的行情毕竟不同”
林书侗站起来,打断了教授的话,她怀疑叶东禾第一时间来见她,只是专门给她下马威的,她哪会怕他?
“我看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我只是想来见恩师一面,可没做好和其他人用餐的准备。”
叶东禾也站起来整了整衣装“我也还和别人有约,就不打扰两位了。”
“欸?”这两个人一个在送客,一个要走人,再迟钝的人也能感觉到那种名为“水火不容”的气氛,想做和事佬都觉得插不上嘴。
林书侗邀请教授一起去别的地方吃饭,可惜教授家里还有别的事,这次只是想先把叶东禾介绍给她而已,既然他们两人都没那方面的意思,他也只能灰心地回家了。
三人一起出了那间小餐馆,并排站在餐饮前的屋檐下,看从天而降倾泻的雨水
开什么玩笑,仅仅十几分钟的时间,外面已经下起了暴雨?林书侗的心情更糟糕了,她忘了国内这该死的天气,看到叶东禾从容地拿出雨伞,更是气得牙痒痒。
“教授,我的车子就停在那边,我送您吧。”林书侗对教授说。
“啊?不用了,我先去学校拿点东西,很近的。”都没给她挽留的机会,教授也撑起伞健步如飞地走进了雨中,大概是本能地感觉到该尽快离这两个人远点,免得被波及。
屋檐下只剩叶东禾和林书侗。
“要我送你到车子那吗?”叶东禾抬抬自己手中的伞。
林书侗看都没看他,当他不存在一样,在他话音落下时窜入雨中,小跑着朝车子而去。
进了车里,林书侗的头发已经差不多湿透了,贴在脸上黏黏的很不舒服,她启动车子踩下油门,恨不得此时驾驶的是飞机,能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扁是看到叶东禾还在她的视线里,她的脑子里充斥的就全部都是他给自己带来的灾难。
林书侗的车轮溅起地上的雨水,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快经过叶东禾那里时,他却突然从屋檐下窜了出来,转眼间不要命似地闪到了她的车前。
林书侗全凭身体的反射动作,才在最紧要的关头刹住了车子,她张着嘴,出了一身冷汗,混着雨水让她整个人又湿又冷。
愣了好一会,那过度的惊吓变成了过度的愤怒。
他这是找死吗!
林书侗开门下车,也不管外面的雨,冲至叶东禾身旁,如果他想让她感到恶心的话,完全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叶东禾!”林书侗大叫。
“你看你干的好事!”叶东禾看到她的第一反应也是大叫。
因为在雨里,声音不大点的话对方听不清楚,可是他的音量还是吓到了林书侗,或者说是让她错愕得无法反应。
他竟然比她还凶?恶人先告状吗?
叶东禾撑着伞,也没有为她挡雨的意思,一直低着头,顺着他的眼光看去,林书侗的视线中好像出现了什么黄黄的东西,在她的车右前轮不远处,在叶东禾的雨伞下面。
狗?不会这么讽刺吧!林书侗眯起眼,还真的看到只瑟瑟发抖的黄毛狗蜷在那里。
“我”她差点撞到它!
“就算你不愿意见到我,也不必拿动物出气。”叶东禾带着怒气“它那么大只从你眼前跑过去,别说你没看到!”
“啊?”它有从她眼前跑过去吗?道歉的话马上就要脱口而出,可是叶东禾却说得好像她故意去撞狗一样,林书侗硬是压下那几分愧疚“早知道你会为条狗冲到车前,我就不该减速!”
叶东禾震惊地看着她,但在林书侗的眼中他的表情是模糊的,可从他的语气中,她听出了他的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