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不如美丽地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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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机场回乡的路上,夜色迷离,我有些慵懒地躺在车子的后坐上。路过小镇的时候,车子快速划破小镇的黑暗。我隔过笼着雾气的车窗玻璃,偶然瞥到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诊所。
我的心猛的一紧,有些惊喜,有些苦涩,也有些不知所措。低头蹙眉的一瞬间,我知道漫长的10多年虽然过去了,但自己的心底到底还残留有一些对他的牵挂。
离开小镇时,我只是一个花季少女,而他是我日记里的秘密,是我放学路上必经的一棵树。
就是在这个小镇上,我背着书包度过了自己天真烂漫的少女时代。我的绯红色的发带和兰花色的书包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而转身间,我已是快到而立之年的中年妇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曾经在那个岁月是小镇上一道明媚的风景。那些坐在门口做针线的大妈,在我回到故乡,行走在青石板路上的时候,会微笑着向我点头,在向自己的孩子提到我时,会翘起大拇指。在她们的眼里,我永远是那个扎着羊角小辫,脖子上套着钥匙的活泼少女,每天乐呵呵地、一蹦一蹦地从她们的门前走过。就那样,一步一步的、由一个安静普通的小镇走到更远的地方,最终走到山外去。
可是,直到今天,我才发觉,我的小镇,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了另外一种角色。它不是我飞驰而过的少不更事,也不是我刻在树皮上特殊符号。它使我的青涩的青春,我的初恋连同故乡的青山秀水,就留在了原来的老地方,直到成为一个久远的故事,成为烙在我心上的永久记忆。让我在许多年以后痴痴的等、慢慢的彳亍、明媚地转身。
镇子很小,学校就在镇子的尽头,他就住在镇子上的一条小巷子里。我是村子里的孩子,当我在清脆的鸟鸣中迈着欢快的脚步穿过村庄、穿过田野走向学校的时候,我就像要走进我自己的玫瑰花园。路边经常盛开着金黄的油菜,嫣红的桃花,淡紫的蚕豆花,还有女孩头上的花。那是一副富有乡村气息的美景新图。
我站在空旷的田野上,有些陶醉,有些心怡,有些忘情,有些想歌唱。16岁的年纪里,总是姹紫嫣红地开满了各种颜色。我慢慢地走向他,就像我小心翼翼地走向一只停留在草叶上的红蜻蜓。他明媚的微笑,将整个春天都渲染了颜色,白的梨花谢了,还有嫣红的桃花。
一切都是那么刺眼,一切又都仿佛把我看穿。我穿过了拥挤的人群奔向他,跨越了千万个黑夜思念他,我躲闪着人群的目光,也躲闪着他的目光。矜持地穿梭在巷子里,只为了一次意外的偶遇。可是,我的演技和运气实在不妙,当我把自己等成一祯风景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不可能成为他的丁香姑娘。我莫名其妙的感伤,我情不自禁地叹息。我只是春天里角落里,篱笆上随意凋落的一朵花。而他是太阳,是不会在意一朵无名的花朵的凋谢的。
依旧是那么不动声色的伤心,不言苟笑地去喜欢。这一份无望、无心、无情的初恋,就这样随着时间四平八稳、不紧不慢的滋长。直到我的等待成了一张永远无法兑换的汇款单,我的头发上别着秋天里最后的一片落叶,我决定用自己的逃离,来慌张地逃离这一张怎么也逃不出的情网!远方,一定到远方!只有到远方,我才能掩饰自己的失态。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在填报志愿的时候,那么的固执,那么的义无返顾!其实我只是想用自己内心的安宁,来让自己一辈子忘记,忘记这一段最美好纯洁的感情!
再次有他的消息,是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故乡的好友在打完电话的最后,顺便说了一句,他结婚了!我站在5楼宿舍的窗前,竭力的掩饰自己的失落,责怪朋友的多事。许久,朋友在电话的那头说:放手吧,其实你从离开的那一刻起,你是会料到今天的结局的。我终是失声痛哭:在这个世界上我曾经最爱的人,到底还是义无返顾地和别人结婚了。
朋友是个明白人,只有他知道我悄悄无望的喜欢着这个人,就像他一直以来无望的喜欢着我。我们都同样固执的等待着我们早已经料到的结局,直到我们的心上拔下那把血淋淋的刀。
在背离故乡许多年之后,我回到故乡的时候,会有意的蜷缩在自己的村庄,怕再次地碰到他,勾起自己的伤心往事;也怕过往的人群在我的面前停留,死死地追问;为什么会逃离?他已经为人夫,将来也会为人父,他将为自己的生活劳苦奔波,将会在自己的孩子面前扮演一个慈父。这段在少女日记本里的秘密,让他永远都不知晓吧。不管自己曾经多么的喜欢他,多么的不能自拔,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是再也无法回去了!
10年,白驹过隙。当我把他放在记忆最安全的地方时,他却无缘无故地冒出来。我有些措手不及,有些不知道是该欢笑还是该哭泣。在黑夜里,在故乡的小镇上,在我回家必经的路边,他的名字刻在昏黄灯光的大楼上,刺痛了我层层包裹的心。我的直觉告诉我:除了他,一定是他!
依旧是不动声色,我穿着橙色的风衣,黑色的围巾,惴惴不安的心情,优雅有涵养的微笑,决定去拜访他。路上,我演练了许多次说辞,觉得没有任何不妥之处。此次来访,只是为了来问候一下过去的老朋友!当然私下里也想一睹年少时,爱过的翩翩少年的中年风采!
走到小店的时候,看到招牌上他的名字时,我还在发抖,就像我当年看到他从我身边走过时,心会砰砰乱跳。我长吸一口气,整理好衣服,调整好自己的微笑,勇敢地走了进去。
对视,足足有30秒的对视,他迷着一双浑浊的眼。无神,无情,先是错认成患者,接着是礼貌性的寒暄让座。
我局促地在他的对面坐下,第一次放肆地直视着眼前这个中年男人。
他照例是看了看我:“老同学这些年不见,发财了,长胖了!”
我先是一惊,紧接着才明白他是在说我,可是我敢对老天保证,这些年在外面闯荡,我足足瘦了有十多公斤呀。不由自主地想到鲁迅先生曾经调侃过的一句话“说你瘦了的人,是真心关心你的人!”反之,我们俩有同路不同道的意思。
他端来一杯温水,我低头一阵猛灌,更是没有话。两个人傻傻地呆坐着,准备好的辞全跑到爪哇国去了。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没有火花,没有多年后相遇的惊喜。相反,隐隐有些失望。他已不是翩翩少年,眼镜没有了,只是浑浊微红的眼,发福的身材,全没有了昔日的风采。说起以前的同学时,也俗不可耐地谈到了某个人发了财,哪个人又落了大狱,眼神里有羡慕,也有些不可一世。我硬着头皮听着,完全忘记了,我今天来是为了完成自己少女时的一桩心愿的。
正在这时候,有个病人来换药,我趁机站起来在他的背后。看到他两眼放光地把钱收好,龙飞凤舞地在便签单上开药方,他一边写,一边说:“我要是当时好好努力一下,一定会考一个比你好的大学,你想想,你都能考上大学,我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微笑,尽管我错到让所有的人都想嘲笑。我终于明白了,自己今天走入这扇门是犯了多么大的错误!
我亲手把他残留在自己记忆里的美好片段毁坏了,连一张美好的底片都没有留。我曾经爱过的那个人,就是这样轻易的被世俗剥蚀着,没有了原来的模样。他俗不可耐,虚荣,势利,有些找不到自我。再加上外形的完全变形,让我想迅速地逃走。我开始后悔自己的愚蠢。如果我不来,兴许他停留在我的记忆里的,永远是无可替代的美好!
我僵硬在原地,脚下完全没有了方寸,他还在滔滔不决地表露着对我的羡慕和妒忌,也表露出我太自私,发财了也忘记了老同学,最后,他说:云南的烟很好,怎么不给老同学带两条?
我飞一般逃了出去,心里像喝了一瓶乱七八糟的糊辣汤。天空有些灰暗,不是少女时代的粉红色,也不是期待的淡兰色。我蹲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第一次心里特别的空旷,像荒野一般荒凉。街上人来人往,幸亏没有人在意我的窘态。我抬头看到曾经依靠的柳树还站在老地方,在东风里,也渐渐的泛绿了。我笑着,最后是大笑,再最后是一种无法描述的笑,可能是苦笑吧!旧爱莫重拾,说这话的女子,一定骨子里透着睿智!
想起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当金英子见到自己少女时代的初恋情人大西哥,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是拉客户的。粉红色变成了可乐色。我已经是很幸运了。
了却了一桩心事,也懂得了许多的道理。早些年写的:也许有一天我们在莫名的路口相遇,请你一定不要忘记我。年少的时候,总是渴望自己被别人牢牢地烙在记忆里,到今天才知道:有时候,路过不如美丽的错过!下次再路过的时候,我一定加快脚步,勇敢地错过!保留那些曾经的美好!
从机场回乡的路上,夜色迷离,我有些慵懒地躺在车子的后坐上。路过小镇的时候,车子快速划破小镇的黑暗。我隔过笼着雾气的车窗玻璃,偶然瞥到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诊所。
我的心猛的一紧,有些惊喜,有些苦涩,也有些不知所措。低头蹙眉的一瞬间,我知道漫长的10多年虽然过去了,但自己的心底到底还残留有一些对他的牵挂。
离开小镇时,我只是一个花季少女,而他是我日记里的秘密,是我放学路上必经的一棵树。
就是在这个小镇上,我背着书包度过了自己天真烂漫的少女时代。我的绯红色的发带和兰花色的书包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而转身间,我已是快到而立之年的中年妇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曾经在那个岁月是小镇上一道明媚的风景。那些坐在门口做针线的大妈,在我回到故乡,行走在青石板路上的时候,会微笑着向我点头,在向自己的孩子提到我时,会翘起大拇指。在她们的眼里,我永远是那个扎着羊角小辫,脖子上套着钥匙的活泼少女,每天乐呵呵地、一蹦一蹦地从她们的门前走过。就那样,一步一步的、由一个安静普通的小镇走到更远的地方,最终走到山外去。
可是,直到今天,我才发觉,我的小镇,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了另外一种角色。它不是我飞驰而过的少不更事,也不是我刻在树皮上特殊符号。它使我的青涩的青春,我的初恋连同故乡的青山秀水,就留在了原来的老地方,直到成为一个久远的故事,成为烙在我心上的永久记忆。让我在许多年以后痴痴的等、慢慢的彳亍、明媚地转身。
镇子很小,学校就在镇子的尽头,他就住在镇子上的一条小巷子里。我是村子里的孩子,当我在清脆的鸟鸣中迈着欢快的脚步穿过村庄、穿过田野走向学校的时候,我就像要走进我自己的玫瑰花园。路边经常盛开着金黄的油菜,嫣红的桃花,淡紫的蚕豆花,还有女孩头上的花。那是一副富有乡村气息的美景新图。
我站在空旷的田野上,有些陶醉,有些心怡,有些忘情,有些想歌唱。16岁的年纪里,总是姹紫嫣红地开满了各种颜色。我慢慢地走向他,就像我小心翼翼地走向一只停留在草叶上的红蜻蜓。他明媚的微笑,将整个春天都渲染了颜色,白的梨花谢了,还有嫣红的桃花。
一切都是那么刺眼,一切又都仿佛把我看穿。我穿过了拥挤的人群奔向他,跨越了千万个黑夜思念他,我躲闪着人群的目光,也躲闪着他的目光。矜持地穿梭在巷子里,只为了一次意外的偶遇。可是,我的演技和运气实在不妙,当我把自己等成一祯风景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不可能成为他的丁香姑娘。我莫名其妙的感伤,我情不自禁地叹息。我只是春天里角落里,篱笆上随意凋落的一朵花。而他是太阳,是不会在意一朵无名的花朵的凋谢的。
依旧是那么不动声色的伤心,不言苟笑地去喜欢。这一份无望、无心、无情的初恋,就这样随着时间四平八稳、不紧不慢的滋长。直到我的等待成了一张永远无法兑换的汇款单,我的头发上别着秋天里最后的一片落叶,我决定用自己的逃离,来慌张地逃离这一张怎么也逃不出的情网!远方,一定到远方!只有到远方,我才能掩饰自己的失态。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在填报志愿的时候,那么的固执,那么的义无返顾!其实我只是想用自己内心的安宁,来让自己一辈子忘记,忘记这一段最美好纯洁的感情!
再次有他的消息,是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故乡的好友在打完电话的最后,顺便说了一句,他结婚了!我站在5楼宿舍的窗前,竭力的掩饰自己的失落,责怪朋友的多事。许久,朋友在电话的那头说:放手吧,其实你从离开的那一刻起,你是会料到今天的结局的。我终是失声痛哭:在这个世界上我曾经最爱的人,到底还是义无返顾地和别人结婚了。
朋友是个明白人,只有他知道我悄悄无望的喜欢着这个人,就像他一直以来无望的喜欢着我。我们都同样固执的等待着我们早已经料到的结局,直到我们的心上拔下那把血淋淋的刀。
在背离故乡许多年之后,我回到故乡的时候,会有意的蜷缩在自己的村庄,怕再次地碰到他,勾起自己的伤心往事;也怕过往的人群在我的面前停留,死死地追问;为什么会逃离?他已经为人夫,将来也会为人父,他将为自己的生活劳苦奔波,将会在自己的孩子面前扮演一个慈父。这段在少女日记本里的秘密,让他永远都不知晓吧。不管自己曾经多么的喜欢他,多么的不能自拔,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是再也无法回去了!
10年,白驹过隙。当我把他放在记忆最安全的地方时,他却无缘无故地冒出来。我有些措手不及,有些不知道是该欢笑还是该哭泣。在黑夜里,在故乡的小镇上,在我回家必经的路边,他的名字刻在昏黄灯光的大楼上,刺痛了我层层包裹的心。我的直觉告诉我:除了他,一定是他!
依旧是不动声色,我穿着橙色的风衣,黑色的围巾,惴惴不安的心情,优雅有涵养的微笑,决定去拜访他。路上,我演练了许多次说辞,觉得没有任何不妥之处。此次来访,只是为了来问候一下过去的老朋友!当然私下里也想一睹年少时,爱过的翩翩少年的中年风采!
走到小店的时候,看到招牌上他的名字时,我还在发抖,就像我当年看到他从我身边走过时,心会砰砰乱跳。我长吸一口气,整理好衣服,调整好自己的微笑,勇敢地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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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促地在他的对面坐下,第一次放肆地直视着眼前这个中年男人。
他照例是看了看我:“老同学这些年不见,发财了,长胖了!”
我先是一惊,紧接着才明白他是在说我,可是我敢对老天保证,这些年在外面闯荡,我足足瘦了有十多公斤呀。不由自主地想到鲁迅先生曾经调侃过的一句话“说你瘦了的人,是真心关心你的人!”反之,我们俩有同路不同道的意思。
他端来一杯温水,我低头一阵猛灌,更是没有话。两个人傻傻地呆坐着,准备好的辞全跑到爪哇国去了。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没有火花,没有多年后相遇的惊喜。相反,隐隐有些失望。他已不是翩翩少年,眼镜没有了,只是浑浊微红的眼,发福的身材,全没有了昔日的风采。说起以前的同学时,也俗不可耐地谈到了某个人发了财,哪个人又落了大狱,眼神里有羡慕,也有些不可一世。我硬着头皮听着,完全忘记了,我今天来是为了完成自己少女时的一桩心愿的。
正在这时候,有个病人来换药,我趁机站起来在他的背后。看到他两眼放光地把钱收好,龙飞凤舞地在便签单上开药方,他一边写,一边说:“我要是当时好好努力一下,一定会考一个比你好的大学,你想想,你都能考上大学,我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微笑,尽管我错到让所有的人都想嘲笑。我终于明白了,自己今天走入这扇门是犯了多么大的错误!
我亲手把他残留在自己记忆里的美好片段毁坏了,连一张美好的底片都没有留。我曾经爱过的那个人,就是这样轻易的被世俗剥蚀着,没有了原来的模样。他俗不可耐,虚荣,势利,有些找不到自我。再加上外形的完全变形,让我想迅速地逃走。我开始后悔自己的愚蠢。如果我不来,兴许他停留在我的记忆里的,永远是无可替代的美好!
我僵硬在原地,脚下完全没有了方寸,他还在滔滔不决地表露着对我的羡慕和妒忌,也表露出我太自私,发财了也忘记了老同学,最后,他说:云南的烟很好,怎么不给老同学带两条?
我飞一般逃了出去,心里像喝了一瓶乱七八糟的糊辣汤。天空有些灰暗,不是少女时代的粉红色,也不是期待的淡兰色。我蹲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第一次心里特别的空旷,像荒野一般荒凉。街上人来人往,幸亏没有人在意我的窘态。我抬头看到曾经依靠的柳树还站在老地方,在东风里,也渐渐的泛绿了。我笑着,最后是大笑,再最后是一种无法描述的笑,可能是苦笑吧!旧爱莫重拾,说这话的女子,一定骨子里透着睿智!
想起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当金英子见到自己少女时代的初恋情人大西哥,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是拉客户的。粉红色变成了可乐色。我已经是很幸运了。
了却了一桩心事,也懂得了许多的道理。早些年写的:也许有一天我们在莫名的路口相遇,请你一定不要忘记我。年少的时候,总是渴望自己被别人牢牢地烙在记忆里,到今天才知道:有时候,路过不如美丽的错过!下次再路过的时候,我一定加快脚步,勇敢地错过!保留那些曾经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