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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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世典狂笑了好一阵子,之后才慢慢收起笑意,眸中又浮现刚才在湖边饮酒时所显露的郁愁之色。“我与她本是青梅竹马。”
“啊?”闵初央再度一呆,发生什么事了,怎么他开始说起不着边际的话?
或许是酒意作祟,也或许是忍得太久,此时此刻,他什么都不顾了,只想将心里积压已久的话全都吐出来,不管她是什么身分,不管两人才初次见面,连朋友都算不上。
“她的确生得很美,又温柔婉约、聪慧灵敏,咱们俩情投意合,我一直以为她会成为我的王妃,却没想到她入宫了,成为我皇兄的妃子。”
闵初央错愕的睁大双眼,终于听懂他在说什么,所以他现在的意思是,那个杨德妃,原本是他的青梅竹马?
“家宴的那一日,是她成为皇兄妃子后我头一回见到她,因为一时气愤难耐,我将她拽到皇宫一角,质问她为何抛下我,她只是一个劲儿的落泪,说父命难违,她无能为力。”
她的父亲在朝为官,颇有野心,会将女儿送入后宫倒是不令人意外,因为这的确是许多官员向上爬升的惯用方式,希冀女儿受宠,他们就能在朝中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所以你们是硬生生被拆散的?”闵初央替他打抱不平,有些生气。“皇上怎能这样夺人所好呢?”
“皇兄原本并不知情,直到家宴那一日,他才知晓我和她原来早就已经认识。”曹世典哼笑了一声,隐隐咬牙切齿。“她表面上说得好听,父命难违,但她若是真的无意入宫,可以来找我商量,而不是让我直到封妃的圣旨都已赐下才后知后觉,如遭雷击。”
她的确聪慧灵敏,所以衡量过形势后,她选择听从父亲的建议往高处爬,成为皇帝的妃子,将来就有可能成为国母、帝母,得到无上高贵的地位。
闵初央听了万分震撼,原来事实的真相竟是如此,真正受了委屈的人其实是他!“所以皇上就为了她将你赶来黎州?连兄弟之情都不要了吗?”
她真替他感到不值,还有那个什么杨德妃的,也真是太势利眼了,简直是祸水!
“其实是我自请外放的。”看着她那义愤填膺的模样,好像是自己受了多大委屈,曹世典心里舒坦了些,抛去刚才的怨怒,淡淡一笑。“在那当下,我实在无法再继续待在京内,只想离得越远越好,便求皇兄将我外放,皇兄顾虑到我的感受,允了我的要求,不过还有个附带条件。”
曹示擎性子温文,若事先知道曹世典与杨德妃的事,在顾念兄弟情谊的情况下,是不会让杨德妃入宫的,但既然木已成舟,他也只能要皇弟看开些。
曹世典知道问题不在皇兄身上,所以并没有多加怨怼,只能吞下这口气,就当自己是“遇人不淑”吧。
“什么附带条件?”
“他要我来黎州,接管定西军。”
黎州位于皇朝国土西方边境,与西鄯国紧紧相邻,而定西军则是长年设置在边境的军队,与西鄯军互相对峙。
其实皇朝国土边境本来不是黎州,而西鄯国也早在多年前就被他们灭了,但没想到五十多年前一名西鄯王室遗族却突然以复国为名义起兵,引起一阵动乱,天圜皇朝西边有三分之一的国土被占领,已灭的西鄯国又复国,现已成为天圜皇朝边境最不可轻忽的劲敌。
这五十多年来两国边境时有战火,掌管定西军的统帅年事已高,早已向皇上表示过辞官之意,曹示擎迟迟无法决定接替人选,正好曹世典自请外放,曹示擎就决定把这项重责大任交给曹世典,让前任统帅得以卸甲归乡,安养余生。
曹示擎如此安排,一方面也是希望皇弟不要持续失心丧志,为了一个女人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所以,我就这么被赶到黎州来了。”曹世典轻笑几声,将积压已久的心事一口气吐出来,果然畅快,他已许久没感到如此轻松过。
“刚才那些话,都是我的醉言醉语,你听过就忘,别跟谁嚼舌根。”曹世典拍拍闵初央的头,起身独自离去,走得洒脱,毫无牵挂。
闵初央摸摸自己的头,转身瞧着他,突然觉得那背影还真是落寞、惆怅,带有浓浓的孤寂感。
真可怜,原来是个受了情伤的王爷,不但被人误会,还来到如此偏远之地疗情伤,连个能安慰他的人都没有。
“他该不会把我当成孩子了吧?”她喃喃自语。“别看我干巴巴的就以为我年纪小,其实我已经十八了”
知道真相之后,她的好奇没了,内心倒是感到有些沉重,甚至该说是不忍。
她心肠很软,最禁受不住的,就是这类可怜之事呀
“兴临城”是黎州最繁华的城,城内有一座闲置多年的王府,因为久无人居,所以有些许破败,但只要稍加整修一番,便可焕然一新。
曹世典来得匆促,行李简便,对于居住也没特别要求,有闲置的王府,也就不必另建新王府,白白浪费人力及财力,因此他就在这座旧王府住下,命人好好整修王府内外一番,正式在黎州安顿下来。
他刚来黎州,当地官员当然接连上门拜访,他只见了少数品级较高的官员,其他的就要侍从以他事务繁忙为由挡掉。
事实上,他现在根本谁都不想见,只想好好放逐自己一段时间,什么事情都不做。
离开京城后,他的心就变得空空的,有种茫然之感,他真希望自己的脑袋也能跟着空洞一片,这样就不会时时刻刻想起她的背叛,每想起一回,心也跟着疼痛一回,像是陷入永无止境的煎熬地狱。
若是能彻底忘了她,不知该有多好?只可惜越是想忘记,反倒记得越深,抛都抛不掉
“王爷。”从京城随同过来的贴身小厮桐桑寻到王府后花园内,才见到主子正坐在花亭里,快步上前禀报。“门外有位小鲍子要求见王”
“桐桑,我不是要你直接将不必要的来客挡掉?不需连这点小事都来烦我。”曹世典没好气的睨了他一眼,语气虽然慵懒,却隐含一股威严。
“小的当然没忘了王爷的吩咐,只不过这位小鲍子有些特别。”桐桑苦苦一笑,其实他比较想说的是“古怪”“他说他是王爷的朋友,还知道王爷的秘密,硬要小的向王爷报上他姓名,要不然他就赖在王府门前不走。”
“朋友?在黎州,本王哪来的朋友?又有什么秘密可言?”曹世典哼笑着。“到底是哪来的小无赖,连本王都敢赖上,真够大胆,你倒是说说他叫什么?”
“他说他叫闵初央。”
曹世典神色瞬间一变,想起了几日前在湖边见到的小少年,没想到那少年居然会主动寻上门来。
“呵,那哪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是一点都不可信的醉言醉语。”嘴上是这么说,但听到闵初央来,他原本沉闷的心情倒是舒缓了不少,挺期待见见这个小家伙的。“去将他带进来吧。”
桐桑一愣,察觉主子的心情明显转好,看来主子是真的认识闵初央,就不知他们俩是什么时候见的面?
“小的这就马上去将闵公子带来。”虽然满脑子困惑,桐桑还是赶紧转身办事去。
过没多久,桐桑就将闵初央领到后花园里,闵初央进到花亭内,笑意盎然的向曹世典拱手作揖。“闵初央拜见王爷。”
“咱们什么时候成了朋友,为何我一点都不知道?”曹世典兴味十足的盯着她瞧,故意冷笑道。“你该避我避得远远的才是,免得哪一日我后悔了,派人将你杀人灭口,到时你想笑都笑不出来。”
“王爷才不会这么做,王爷只是在吓唬我而已。”闵初央毫不犹豫地回答。
曹世典微讶的挑眉。“你怎能如此肯定?”
“就凭感觉。”闵初央颇自豪的说。“我对自己的直觉挺有自信的,这么多年来少有出错过。”
“啧,真是大言不惭。”曹世典淡淡一笑,不得不承认,与她说话很有趣。“你寻到王府来,不会只是单纯的想认朋友吧,到底有什么事情?”
“王爷果真英明!”闵初央适时的谄媚一句,才又接着说。“我正要去抓鳅鱼,王爷要不要一块儿去?这可是探察黎州风土民情的大好机会,而且抓鳅鱼很有趣喔。”
“抓鱼?”曹世典轻蹙起眉头,依他的想法,鱼不是用钓的,就是撒网捕捞,哪里有趣了?“我倒宁愿去骑马打猎。”
“王爷,你可别小看抓鳅鱼,饶是你对自己的身手有多么自豪,也会栽得狼狈不已的。”
“你这是使激将法?真可惜,本王不上当。”曹世典隐隐含笑,打算看她还能如何应对。
“我并非在对王爷用激将法,而是说真的,王爷肯定会栽跟头。”闵初央表情认真的回答,她想京城贵公子就算吃过鳅鱼,也绝不可能亲手抓过鳅鱼,对初次抓鳅鱼的新手来说,没摸索一段时间是很难抓到诀窍的。
瞧她说得那样认真,倒是引起了曹世典的好奇,他就不信抓个鱼有什么难的,难道会比上山打老虎还难?
曹世典决定和她走这一趟,看她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
看曹世典点头答应,闵初央开心的漾起灿笑,不急着领他出王府,倒是先建议他将一身名贵的丝绸衣裳换穿普通些的,免得到时候弄脏了衣裳。
捕个鱼而已能弄脏什么衣裳?曹世典不信邪,还是不换下一身月牙白暗银纹的衣裳,只当闵初央是小题大作。
闵初央笑了笑,他不信就算了,到时候他就知道了!
曹世典狂笑了好一阵子,之后才慢慢收起笑意,眸中又浮现刚才在湖边饮酒时所显露的郁愁之色。“我与她本是青梅竹马。”
“啊?”闵初央再度一呆,发生什么事了,怎么他开始说起不着边际的话?
或许是酒意作祟,也或许是忍得太久,此时此刻,他什么都不顾了,只想将心里积压已久的话全都吐出来,不管她是什么身分,不管两人才初次见面,连朋友都算不上。
“她的确生得很美,又温柔婉约、聪慧灵敏,咱们俩情投意合,我一直以为她会成为我的王妃,却没想到她入宫了,成为我皇兄的妃子。”
闵初央错愕的睁大双眼,终于听懂他在说什么,所以他现在的意思是,那个杨德妃,原本是他的青梅竹马?
“家宴的那一日,是她成为皇兄妃子后我头一回见到她,因为一时气愤难耐,我将她拽到皇宫一角,质问她为何抛下我,她只是一个劲儿的落泪,说父命难违,她无能为力。”
她的父亲在朝为官,颇有野心,会将女儿送入后宫倒是不令人意外,因为这的确是许多官员向上爬升的惯用方式,希冀女儿受宠,他们就能在朝中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所以你们是硬生生被拆散的?”闵初央替他打抱不平,有些生气。“皇上怎能这样夺人所好呢?”
“皇兄原本并不知情,直到家宴那一日,他才知晓我和她原来早就已经认识。”曹世典哼笑了一声,隐隐咬牙切齿。“她表面上说得好听,父命难违,但她若是真的无意入宫,可以来找我商量,而不是让我直到封妃的圣旨都已赐下才后知后觉,如遭雷击。”
她的确聪慧灵敏,所以衡量过形势后,她选择听从父亲的建议往高处爬,成为皇帝的妃子,将来就有可能成为国母、帝母,得到无上高贵的地位。
闵初央听了万分震撼,原来事实的真相竟是如此,真正受了委屈的人其实是他!“所以皇上就为了她将你赶来黎州?连兄弟之情都不要了吗?”
她真替他感到不值,还有那个什么杨德妃的,也真是太势利眼了,简直是祸水!
“其实是我自请外放的。”看着她那义愤填膺的模样,好像是自己受了多大委屈,曹世典心里舒坦了些,抛去刚才的怨怒,淡淡一笑。“在那当下,我实在无法再继续待在京内,只想离得越远越好,便求皇兄将我外放,皇兄顾虑到我的感受,允了我的要求,不过还有个附带条件。”
曹示擎性子温文,若事先知道曹世典与杨德妃的事,在顾念兄弟情谊的情况下,是不会让杨德妃入宫的,但既然木已成舟,他也只能要皇弟看开些。
曹世典知道问题不在皇兄身上,所以并没有多加怨怼,只能吞下这口气,就当自己是“遇人不淑”吧。
“什么附带条件?”
“他要我来黎州,接管定西军。”
黎州位于皇朝国土西方边境,与西鄯国紧紧相邻,而定西军则是长年设置在边境的军队,与西鄯军互相对峙。
其实皇朝国土边境本来不是黎州,而西鄯国也早在多年前就被他们灭了,但没想到五十多年前一名西鄯王室遗族却突然以复国为名义起兵,引起一阵动乱,天圜皇朝西边有三分之一的国土被占领,已灭的西鄯国又复国,现已成为天圜皇朝边境最不可轻忽的劲敌。
这五十多年来两国边境时有战火,掌管定西军的统帅年事已高,早已向皇上表示过辞官之意,曹示擎迟迟无法决定接替人选,正好曹世典自请外放,曹示擎就决定把这项重责大任交给曹世典,让前任统帅得以卸甲归乡,安养余生。
曹示擎如此安排,一方面也是希望皇弟不要持续失心丧志,为了一个女人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所以,我就这么被赶到黎州来了。”曹世典轻笑几声,将积压已久的心事一口气吐出来,果然畅快,他已许久没感到如此轻松过。
“刚才那些话,都是我的醉言醉语,你听过就忘,别跟谁嚼舌根。”曹世典拍拍闵初央的头,起身独自离去,走得洒脱,毫无牵挂。
闵初央摸摸自己的头,转身瞧着他,突然觉得那背影还真是落寞、惆怅,带有浓浓的孤寂感。
真可怜,原来是个受了情伤的王爷,不但被人误会,还来到如此偏远之地疗情伤,连个能安慰他的人都没有。
“他该不会把我当成孩子了吧?”她喃喃自语。“别看我干巴巴的就以为我年纪小,其实我已经十八了”
知道真相之后,她的好奇没了,内心倒是感到有些沉重,甚至该说是不忍。
她心肠很软,最禁受不住的,就是这类可怜之事呀
“兴临城”是黎州最繁华的城,城内有一座闲置多年的王府,因为久无人居,所以有些许破败,但只要稍加整修一番,便可焕然一新。
曹世典来得匆促,行李简便,对于居住也没特别要求,有闲置的王府,也就不必另建新王府,白白浪费人力及财力,因此他就在这座旧王府住下,命人好好整修王府内外一番,正式在黎州安顿下来。
他刚来黎州,当地官员当然接连上门拜访,他只见了少数品级较高的官员,其他的就要侍从以他事务繁忙为由挡掉。
事实上,他现在根本谁都不想见,只想好好放逐自己一段时间,什么事情都不做。
离开京城后,他的心就变得空空的,有种茫然之感,他真希望自己的脑袋也能跟着空洞一片,这样就不会时时刻刻想起她的背叛,每想起一回,心也跟着疼痛一回,像是陷入永无止境的煎熬地狱。
若是能彻底忘了她,不知该有多好?只可惜越是想忘记,反倒记得越深,抛都抛不掉
“王爷。”从京城随同过来的贴身小厮桐桑寻到王府后花园内,才见到主子正坐在花亭里,快步上前禀报。“门外有位小鲍子要求见王”
“桐桑,我不是要你直接将不必要的来客挡掉?不需连这点小事都来烦我。”曹世典没好气的睨了他一眼,语气虽然慵懒,却隐含一股威严。
“小的当然没忘了王爷的吩咐,只不过这位小鲍子有些特别。”桐桑苦苦一笑,其实他比较想说的是“古怪”“他说他是王爷的朋友,还知道王爷的秘密,硬要小的向王爷报上他姓名,要不然他就赖在王府门前不走。”
“朋友?在黎州,本王哪来的朋友?又有什么秘密可言?”曹世典哼笑着。“到底是哪来的小无赖,连本王都敢赖上,真够大胆,你倒是说说他叫什么?”
“他说他叫闵初央。”
曹世典神色瞬间一变,想起了几日前在湖边见到的小少年,没想到那少年居然会主动寻上门来。
“呵,那哪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是一点都不可信的醉言醉语。”嘴上是这么说,但听到闵初央来,他原本沉闷的心情倒是舒缓了不少,挺期待见见这个小家伙的。“去将他带进来吧。”
桐桑一愣,察觉主子的心情明显转好,看来主子是真的认识闵初央,就不知他们俩是什么时候见的面?
“小的这就马上去将闵公子带来。”虽然满脑子困惑,桐桑还是赶紧转身办事去。
过没多久,桐桑就将闵初央领到后花园里,闵初央进到花亭内,笑意盎然的向曹世典拱手作揖。“闵初央拜见王爷。”
“咱们什么时候成了朋友,为何我一点都不知道?”曹世典兴味十足的盯着她瞧,故意冷笑道。“你该避我避得远远的才是,免得哪一日我后悔了,派人将你杀人灭口,到时你想笑都笑不出来。”
“王爷才不会这么做,王爷只是在吓唬我而已。”闵初央毫不犹豫地回答。
曹世典微讶的挑眉。“你怎能如此肯定?”
“就凭感觉。”闵初央颇自豪的说。“我对自己的直觉挺有自信的,这么多年来少有出错过。”
“啧,真是大言不惭。”曹世典淡淡一笑,不得不承认,与她说话很有趣。“你寻到王府来,不会只是单纯的想认朋友吧,到底有什么事情?”
“王爷果真英明!”闵初央适时的谄媚一句,才又接着说。“我正要去抓鳅鱼,王爷要不要一块儿去?这可是探察黎州风土民情的大好机会,而且抓鳅鱼很有趣喔。”
“抓鱼?”曹世典轻蹙起眉头,依他的想法,鱼不是用钓的,就是撒网捕捞,哪里有趣了?“我倒宁愿去骑马打猎。”
“王爷,你可别小看抓鳅鱼,饶是你对自己的身手有多么自豪,也会栽得狼狈不已的。”
“你这是使激将法?真可惜,本王不上当。”曹世典隐隐含笑,打算看她还能如何应对。
“我并非在对王爷用激将法,而是说真的,王爷肯定会栽跟头。”闵初央表情认真的回答,她想京城贵公子就算吃过鳅鱼,也绝不可能亲手抓过鳅鱼,对初次抓鳅鱼的新手来说,没摸索一段时间是很难抓到诀窍的。
瞧她说得那样认真,倒是引起了曹世典的好奇,他就不信抓个鱼有什么难的,难道会比上山打老虎还难?
曹世典决定和她走这一趟,看她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
看曹世典点头答应,闵初央开心的漾起灿笑,不急着领他出王府,倒是先建议他将一身名贵的丝绸衣裳换穿普通些的,免得到时候弄脏了衣裳。
捕个鱼而已能弄脏什么衣裳?曹世典不信邪,还是不换下一身月牙白暗银纹的衣裳,只当闵初央是小题大作。
闵初央笑了笑,他不信就算了,到时候他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