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会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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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非衿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翻滚着怒气和不甘,好似下一刻她就要跳起來夺门而出。天光渐渐暗淡下去,帛宁脸色也來、越來越冷峻,就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下,一个古怪的声音突然传了出來。
“咕咕,,咕,,”
声音來源于白非衿的肚子。她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刚才是因为气愤而忽视了吃饭的事。再加上气急攻心,消耗了许多体力,更是饿上加饿,怪不得肚子抗议。
一声过后,又來两声。白非衿的脸红得像煮熟的龙虾,又热又烫,气愤变为羞愤。该死,早不叫晚不叫,偏偏这个时候叫!她简直无法抬头去看帛宁,迅速抓起被子往头上一捂,人往后倒,盖住全身装鸵鸟。
帛宁哑然,继而轻轻以拳抵嘴,悄无声息地笑了。白非衿可爱的动作也让他忍俊不禁,但是不能当面拆穿她,否则这小女子一抓起狂來,万一又要走怎么办。
他见白非衿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单单露出一只雪白的左脚,脚小小的,足弓高,脚趾圆润饱满,好似一粒粒玉白的珍珠。帛宁也不急着把白非衿从被子里捞出來,而是坐在床边,捏住那只小脚,轻轻摸着。
不是摸,而是挠痒痒。
“非衿,既然你饿了,就乖乖跟我下去吃饭,别闹。我吩咐管家准备了生滚鱼片粥,用小火炖着,现在正好喝。”帛宁嘴上这样说,仍然慢悠悠地挠脚板心。白非衿的小脚丫在他手中挣來挣去,又痒又酥,脚趾乱动,是受不了的样子,然而无论怎么挣,却挣脱不了那双恶魔之手。帛宁不知不觉玩上瘾了,反正手感匀润舒服,他就陪她耗着。
好卑鄙!
白非衿在憋闷的被子大骂。帛宁是存心这样做的!他非得这样逼着她吗?
“呼”的一下掀开被子,白非衿衣衫凌乱,脸色潮红,大眼睛里藏着几分羞愤:“你放开我的脚!”她快要气死了,帛宁却不当回事,还拿她开玩笑。
帛宁放下她的脚丫,又亲自为她穿上拖鞋,他的手修长白皙,掌心却有着不薄不厚的茧,是拿惯枪的手,无论再怎么保养,几年内也是无法消去的。白非衿心神恍惚,感受那份温柔的粗糙,随即站起來。站在地上的感觉异常踏实安稳,白非衿像是有了底气,一把推开帛宁就要往楼下走。
“非衿,”帛宁在她背后唤道。他沒动一步,声音也沒有变化,而急促的白非衿却停下脚步,别扭道:“干嘛,不是你让我去喝粥的么,又要反悔了?”
“以后,我会对你好的。”
短短的几个字,却像经历了沧海桑田,一万光年,穿越重重危机和嫌隙,悠悠而來。它來得太晚,又來得太早,突如其來,顺着微凉的空气传入耳中。这等待的时光,那么漫长,那么艰辛,但是能活着听到这句话,还有什么遗憾呢?
白非衿半侧着脸,鼻梁小巧秀气,眼睫毛长而卷,落下蝶翼般的影子,一闪一闪的:“你会吗?”
“会。”
帛宁声音沉静如水:“如违此誓,我帛宁此生不复幸福。”
这誓言太过沉重。
帛宁面色不改,他不说爱,爱却无处不在。他的眉毛凌厉漆黑,眼神总是冷冷的,整个人也是从冰寒之地走來,从骨子里透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不可仰望,不可僭越,他受尽了苦楚,如今凌驾于人上,因而越见冷酷无情。但正是因为如此,说出的话,从未收回过。
那是掷地有声的诺言,弹跳着,奔跑着,永不回头。
白非衿感觉自己又快哭了,她拼命眨眼,企图把眼泪逼回去。眼眶又热又红,好疼。她捂着眼睛,扭过头,呜咽声从指缝中零零碎碎地传了出來。
“别哭,”帛宁不知何时來到她面前,托起她的下巴,食指掠过她的眼角,擦去那清澈的泪水。可是白非衿一直哭个不停,帛宁只好把她抱起來,吻了吻:“看來沒办法了呢我以前做尽坏事,害你伤心痛苦,今天你就好好的哭一场,以后我不会允许你掉一颗泪,懂吗?”
“嗯。”白非衿泪水沾湿了他胸前的衣服,小声而又幸福地点了点头。
帛宁抱着白非衿下楼,他的心跳沉稳有力,身上散发着沐浴过后的清香,胸膛宽阔,手臂健壮,能为她支起一片天空,万里无云。
所有人都有权得到幸福,她和帛宁走到现在,实属不易。
以往的一切如大风簌簌而去,扫过之处,一片干净。
白非衿以为,只要他们愿意遗忘过去,重新來过,那么过往便是子虚乌有,幸福指日可待。
在她吃着滚烫喷香的鱼片粥时,她是这样想的。
在帛宁将她拥入怀中,去看漫天灿烂艳丽的彩霞时,她是这样想的。
在每天清晨醒來,枕边的人都以一种宠溺温柔的神情看着她时,她是这样想的。
佣人重新换了一批,除了管家,所有人都不认识她。他们把她当做女主人认真伺候,沒有异样的眼神,也沒有背后的窃窃私语。他们恭敬且温顺,对她惟命是从,不让她费一点心思。有时候甚至不用多说,只需一个眼神,他们便能把事情办得干净漂亮,水准极高。
出门有保镖护着,有时帛宁会做贴身保镖,从极度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做她的司机,送她去商场、宴会、球场、健身房。在那些带着隐秘气息的私人地方,帛宁吻着她,有时温柔似水,有时霸道如火,全凭当天的心情而定。
夜夜缠绵温存,低落的汗水,炙热的喘息,起伏的软被,肌肤相触,心跳一致,摸得到那个人的满身伤痕,心生怜爱。
以前睡觉的时候,她从來沒有注意过帛宁身上的伤口,就算偶尔看见了,也只会漠不关心地无视过去。现在想问,帛宁却一语带过,并不回答。那些深浅不一的伤口,可能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痛苦,既然帛宁不愿提,那就不提。
白非衿很珍惜现在的生活,能每天看着帛宁,她就很高兴,从心底发出來的温暖。
天空的颜色,是湛蓝。
草地的颜色,是碧绿。
风的颜色,是透明,无声。
夜的颜色,是璀璨,绚丽。
心的颜色,是火红。
爱的颜色,是所有的颜色,不可消磨,永恒存在。抓不住,网不着,但它就在那里,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为什么一定要死抱着痛苦活下去呢?白非衿同样伤痕累累,但却努力遗忘,只要帛宁对她好,她什么也不在乎。
她现在身体还有些虚,过去的时光中,來自身和心的伤害太重,所以调养起來异常不易。现在她每天都要用一碗血燕,吃汤品,早上如无意外,便在花园里散步,或者看看书,心情一直都很平静。
帛宁虽然不让她费心费神,但她也不想做一只沒用的米虫,有时也会趁帛宁不注意,偷偷去帮管家。
管家哪会让她做事,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才会选一些不轻不重的事情交给她办。比如把衣服丢进洗衣机里,或者把水果切切,煮些糖水,再重要一点,就是计算家用。可惜白非衿向來看见数字就一个头两个大,不久就放弃那些密密麻麻的、有时还不认识的东西。
“我现在过得连时间都遗忘了。”白非衿抱怨在电话中抱怨。
晚上帛宁回來时,端着一只装裱精美豪华的盒子,巴掌大小,一进來就拉过白非衿,在她唇上吻了吻:“我有件礼物要送给你。”
“是什么?”白非衿微微笑道。
帛宁打开那只盒子,白非衿好奇地去看,眼前顿时一片璀璨华光,夺目闪耀。
那是一只小巧的女式腕表。
梨形切割钻石,两个刻槽式翡翠珠子,一颗雕花祖母绿、面弧形和凸圆形祖母绿相映成趣,透亮的表面,小黑针长短不一,针尖也是精心镂刻过,树叶状,消去锐利的锋芒,独特而独立。两颗叶形雕花蓝宝石托底,黑色珐琅围镶一圈,极度优雅美丽。表带是淡银色,略白,与白非衿的皮肤非常相衬。
白非衿是做设计的,一眼看出这只腕表的设计超凡脱俗,但无法识别是卡地亚的还是施洛华的。
帛宁挑起那只腕表,细心戴在白非衿的手腕上,见她露出欣喜开心的摸样,唇边也不禁有了浅浅的笑意:“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时间了。”
“什么?”白非衿正在欣赏那只表,无意间听到帛宁的这句话,抬起头來。
帛宁摸了摸她的脸,起身:“我去沐浴,你待会儿把补药喝了再上楼。”
白非衿撅起小嘴:“我不想喝,一起上楼嘛。”
帛宁此刻已经站了起來,目光低垂,锐利且震人:“嗯?”声音很低。
白非衿立刻紧张起來:“我马上喝!”
帛宁对她的身体健康看得比自己还重,一旦涉及到这个,他是半分情面也不留,而且他一向认为食补比药补好,见效快,对身体损伤小,是上上之选。每次吃晚饭,都要看着白非衿用了才满意。
白非衿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翻滚着怒气和不甘,好似下一刻她就要跳起來夺门而出。天光渐渐暗淡下去,帛宁脸色也來、越來越冷峻,就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下,一个古怪的声音突然传了出來。
“咕咕,,咕,,”
声音來源于白非衿的肚子。她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刚才是因为气愤而忽视了吃饭的事。再加上气急攻心,消耗了许多体力,更是饿上加饿,怪不得肚子抗议。
一声过后,又來两声。白非衿的脸红得像煮熟的龙虾,又热又烫,气愤变为羞愤。该死,早不叫晚不叫,偏偏这个时候叫!她简直无法抬头去看帛宁,迅速抓起被子往头上一捂,人往后倒,盖住全身装鸵鸟。
帛宁哑然,继而轻轻以拳抵嘴,悄无声息地笑了。白非衿可爱的动作也让他忍俊不禁,但是不能当面拆穿她,否则这小女子一抓起狂來,万一又要走怎么办。
他见白非衿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单单露出一只雪白的左脚,脚小小的,足弓高,脚趾圆润饱满,好似一粒粒玉白的珍珠。帛宁也不急着把白非衿从被子里捞出來,而是坐在床边,捏住那只小脚,轻轻摸着。
不是摸,而是挠痒痒。
“非衿,既然你饿了,就乖乖跟我下去吃饭,别闹。我吩咐管家准备了生滚鱼片粥,用小火炖着,现在正好喝。”帛宁嘴上这样说,仍然慢悠悠地挠脚板心。白非衿的小脚丫在他手中挣來挣去,又痒又酥,脚趾乱动,是受不了的样子,然而无论怎么挣,却挣脱不了那双恶魔之手。帛宁不知不觉玩上瘾了,反正手感匀润舒服,他就陪她耗着。
好卑鄙!
白非衿在憋闷的被子大骂。帛宁是存心这样做的!他非得这样逼着她吗?
“呼”的一下掀开被子,白非衿衣衫凌乱,脸色潮红,大眼睛里藏着几分羞愤:“你放开我的脚!”她快要气死了,帛宁却不当回事,还拿她开玩笑。
帛宁放下她的脚丫,又亲自为她穿上拖鞋,他的手修长白皙,掌心却有着不薄不厚的茧,是拿惯枪的手,无论再怎么保养,几年内也是无法消去的。白非衿心神恍惚,感受那份温柔的粗糙,随即站起來。站在地上的感觉异常踏实安稳,白非衿像是有了底气,一把推开帛宁就要往楼下走。
“非衿,”帛宁在她背后唤道。他沒动一步,声音也沒有变化,而急促的白非衿却停下脚步,别扭道:“干嘛,不是你让我去喝粥的么,又要反悔了?”
“以后,我会对你好的。”
短短的几个字,却像经历了沧海桑田,一万光年,穿越重重危机和嫌隙,悠悠而來。它來得太晚,又來得太早,突如其來,顺着微凉的空气传入耳中。这等待的时光,那么漫长,那么艰辛,但是能活着听到这句话,还有什么遗憾呢?
白非衿半侧着脸,鼻梁小巧秀气,眼睫毛长而卷,落下蝶翼般的影子,一闪一闪的:“你会吗?”
“会。”
帛宁声音沉静如水:“如违此誓,我帛宁此生不复幸福。”
这誓言太过沉重。
帛宁面色不改,他不说爱,爱却无处不在。他的眉毛凌厉漆黑,眼神总是冷冷的,整个人也是从冰寒之地走來,从骨子里透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不可仰望,不可僭越,他受尽了苦楚,如今凌驾于人上,因而越见冷酷无情。但正是因为如此,说出的话,从未收回过。
那是掷地有声的诺言,弹跳着,奔跑着,永不回头。
白非衿感觉自己又快哭了,她拼命眨眼,企图把眼泪逼回去。眼眶又热又红,好疼。她捂着眼睛,扭过头,呜咽声从指缝中零零碎碎地传了出來。
“别哭,”帛宁不知何时來到她面前,托起她的下巴,食指掠过她的眼角,擦去那清澈的泪水。可是白非衿一直哭个不停,帛宁只好把她抱起來,吻了吻:“看來沒办法了呢我以前做尽坏事,害你伤心痛苦,今天你就好好的哭一场,以后我不会允许你掉一颗泪,懂吗?”
“嗯。”白非衿泪水沾湿了他胸前的衣服,小声而又幸福地点了点头。
帛宁抱着白非衿下楼,他的心跳沉稳有力,身上散发着沐浴过后的清香,胸膛宽阔,手臂健壮,能为她支起一片天空,万里无云。
所有人都有权得到幸福,她和帛宁走到现在,实属不易。
以往的一切如大风簌簌而去,扫过之处,一片干净。
白非衿以为,只要他们愿意遗忘过去,重新來过,那么过往便是子虚乌有,幸福指日可待。
在她吃着滚烫喷香的鱼片粥时,她是这样想的。
在帛宁将她拥入怀中,去看漫天灿烂艳丽的彩霞时,她是这样想的。
在每天清晨醒來,枕边的人都以一种宠溺温柔的神情看着她时,她是这样想的。
佣人重新换了一批,除了管家,所有人都不认识她。他们把她当做女主人认真伺候,沒有异样的眼神,也沒有背后的窃窃私语。他们恭敬且温顺,对她惟命是从,不让她费一点心思。有时候甚至不用多说,只需一个眼神,他们便能把事情办得干净漂亮,水准极高。
出门有保镖护着,有时帛宁会做贴身保镖,从极度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做她的司机,送她去商场、宴会、球场、健身房。在那些带着隐秘气息的私人地方,帛宁吻着她,有时温柔似水,有时霸道如火,全凭当天的心情而定。
夜夜缠绵温存,低落的汗水,炙热的喘息,起伏的软被,肌肤相触,心跳一致,摸得到那个人的满身伤痕,心生怜爱。
以前睡觉的时候,她从來沒有注意过帛宁身上的伤口,就算偶尔看见了,也只会漠不关心地无视过去。现在想问,帛宁却一语带过,并不回答。那些深浅不一的伤口,可能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痛苦,既然帛宁不愿提,那就不提。
白非衿很珍惜现在的生活,能每天看着帛宁,她就很高兴,从心底发出來的温暖。
天空的颜色,是湛蓝。
草地的颜色,是碧绿。
风的颜色,是透明,无声。
夜的颜色,是璀璨,绚丽。
心的颜色,是火红。
爱的颜色,是所有的颜色,不可消磨,永恒存在。抓不住,网不着,但它就在那里,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为什么一定要死抱着痛苦活下去呢?白非衿同样伤痕累累,但却努力遗忘,只要帛宁对她好,她什么也不在乎。
她现在身体还有些虚,过去的时光中,來自身和心的伤害太重,所以调养起來异常不易。现在她每天都要用一碗血燕,吃汤品,早上如无意外,便在花园里散步,或者看看书,心情一直都很平静。
帛宁虽然不让她费心费神,但她也不想做一只沒用的米虫,有时也会趁帛宁不注意,偷偷去帮管家。
管家哪会让她做事,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才会选一些不轻不重的事情交给她办。比如把衣服丢进洗衣机里,或者把水果切切,煮些糖水,再重要一点,就是计算家用。可惜白非衿向來看见数字就一个头两个大,不久就放弃那些密密麻麻的、有时还不认识的东西。
“我现在过得连时间都遗忘了。”白非衿抱怨在电话中抱怨。
晚上帛宁回來时,端着一只装裱精美豪华的盒子,巴掌大小,一进來就拉过白非衿,在她唇上吻了吻:“我有件礼物要送给你。”
“是什么?”白非衿微微笑道。
帛宁打开那只盒子,白非衿好奇地去看,眼前顿时一片璀璨华光,夺目闪耀。
那是一只小巧的女式腕表。
梨形切割钻石,两个刻槽式翡翠珠子,一颗雕花祖母绿、面弧形和凸圆形祖母绿相映成趣,透亮的表面,小黑针长短不一,针尖也是精心镂刻过,树叶状,消去锐利的锋芒,独特而独立。两颗叶形雕花蓝宝石托底,黑色珐琅围镶一圈,极度优雅美丽。表带是淡银色,略白,与白非衿的皮肤非常相衬。
白非衿是做设计的,一眼看出这只腕表的设计超凡脱俗,但无法识别是卡地亚的还是施洛华的。
帛宁挑起那只腕表,细心戴在白非衿的手腕上,见她露出欣喜开心的摸样,唇边也不禁有了浅浅的笑意:“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时间了。”
“什么?”白非衿正在欣赏那只表,无意间听到帛宁的这句话,抬起头來。
帛宁摸了摸她的脸,起身:“我去沐浴,你待会儿把补药喝了再上楼。”
白非衿撅起小嘴:“我不想喝,一起上楼嘛。”
帛宁此刻已经站了起來,目光低垂,锐利且震人:“嗯?”声音很低。
白非衿立刻紧张起來:“我马上喝!”
帛宁对她的身体健康看得比自己还重,一旦涉及到这个,他是半分情面也不留,而且他一向认为食补比药补好,见效快,对身体损伤小,是上上之选。每次吃晚饭,都要看着白非衿用了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