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汜水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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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平元年,汜水关下。
马嘶人沸,杀声震天。
时值十八路诸侯起兵讨董,长沙太守孙坚自请为先锋,领兵八千攻打汜水关。
两军战于关下,西凉猛将华雄阵斩孙坚麾下大将祖茂,孙坚军士气大挫,汜水关守将胡轸在关上瞧见,趁势开关引军杀出。
“死!”
罗征瞪目大喝,高举战刀,奋力下劈,将一名长沙兵斩杀。
血花崩射,残肢抛飞。
温热的鲜血溅射在头脸上,激起人最原始的杀戮欲望。
罗征舔了舔嘴边的血迹,脸色狰狞无比。一勒马缰,胯下战马刹时长嘶一声,猛的直立而起,碗口大的蹄子狠狠将一名扑到近前的长沙兵脑袋踢爆,西瓜般炸开。
“驾!”
罗征双腿一挟马腿,战马立刻窜了出去。
“噗!”
头颅飞起,血光溅射。
又一名长沙兵被斩杀,尸体很快被踩踏成了一堆肉泥。
上万人厮杀成一团,战场混乱不堪。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很难想象冷冰器时代的战争有多么残酷。乱世人命如草芥,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诠释。
飙射的血光,抛飞的残肢,迷乱了士兵们的双眼。
惨烈的撕杀让汜水关下变成了一片修罗地狱,受伤未死的士兵发出绝望的哀嚎。
“当!”
“咣当!”
刺耳的金铁交击声直欲震裂人的耳膜。
罗征只觉得浑身一震,一股狂猛的力量倒卷而回,右手虎口瞬间震裂,血流如注,握住环首刀的五指颓然松开,完全失去了知觉,身子猛的后仰,平躺在马背上。
“这厮好大地力气。”
罗征心下骇然,死死攥住马缰,拼命勒转马头,想要逃离。
冰冷的杀机瞬息而至。
混乱之中,一条雄壮威猛的大汉脸色狰狞,再次挥刀,狠狠劈下。
狂野的力量带起刺耳的尖啸,锋利的刀锋似乎要将虚空斩破,声势骇人之极。
“孙坚匹夫,休伤某士卒。”
惊雷般的喝声在后方炸响,西凉猛将华雄催马杀到,挥刀直斩壮汉。
“原来这厮是江东猛虎孙坚。”
罗征吁了口气,眼看华雄敌住孙坚厮杀,连忙勒转马头,远远逃开。
孙坚看到华雄,冷厉的虎眸中杀机顿时沸腾起来,就是这厮,杀了自己麾下爱将。
想起祖茂数年来追随自己南征北战,忠心衷衷,不想竟折在了汜水关下,胸中的满腔杀意顷刻间熊熊燃烧起来,厉声大喝:“华雄匹夫,速速领死。”
“当!”
两马交错而过,狂野的力量倒卷而回,华雄只觉浑身剧震,如遭雷击,心下骇然。暗忖江东猛虎孙坚果真名不虚传,难以力敌。
勉强勒住战马回头,孙坚已经催马杀到。
“匹夫受死。”
孙坚催马疾奔而至,瞪目大喝,猛的挥刀撩天,狠狠斩下。
“怕你不成。”
华雄夷然不惧,厉声大喝,挥刀迎上,直战孙坚。
战马交错,兵器交击。
震天的喊杀声中,两人身周数十丈之外,再无人马可以立足。
孙坚奋起神勇,刀刀如奔雷,势大力沉,杀的华雄招架乏力,穷于应付。
勉强战了三十合,自知不是孙坚敌手,催马便走。
孙坚急勒转马头欲待要追时,麾下八千大军已被杀的大败,溃散而逃,眼看华雄已经逃进数十西凉骑兵之中,追之不急,只好急催马撤走。
胡轸挥军掩杀,追杀十里,斩千余,俘数百,方才收兵回汜水关。
城北军营,马厩。
罗征弄了盆热水,拿了块青布,正在细心地为黄鬃马清洗马股上的几处伤口。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冷冰器年代,对于骑兵来说,战马是最为重要的伙伴。一旦在战场上失去战马,就意味着死亡,后果极其严重。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战马比女人更加重要。
西凉军战斗力之所以强悍,就是因为西凉军大半都是骑兵。
相对于步兵来说,骑兵的优势更加突出。
战马奔跑形成的冲击力,能够让骑兵发挥出远远超出步兵的杀伤力。
罗征爱护战马,更胜**。
女人没了可以抢,而战马却是在战场上安身保命的砝码。
罗征生于和平年代,自从三个月前莫名其妙地来到汉末乱世,在经历了大小数十场血战之后,他就很快地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存法则。
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战火纷飞地乱世,又很不幸地成了董卓军中的一名士兵。
这样的遭遇,委实算不得幸运。
然而,要想很好地生存下去,就必须要适应这个年代的生存法则。
作为一名士兵,仁慈、怜悯只会让人死的更快。
不想成为战场上冰冷的死尸,就只有无情的杀死身边的所有敌人,才能活命。
短短三个月,数场血战。
罗征从一名新丁兑变成了一名老兵,不再畏惧鲜血和死亡,骨子里的仁慈和怜悯全部被冷酷和狠辣取代,再也没有半分心慈手软。
在战场上,骑兵的存活率要远远高于步兵。
罗征以数场血战之功,加上能识文断字,从一名普通士兵被提拨成为了军侯,领两屯两百名骑兵,其中流了多少血,只有他自己知道。
然而区区一个军侯,依旧免不了随时战死沙场的命运。
汉军军制,五人成伍,设伍长;十人为什,设什长;五十人为一队,设队率;一百人为一屯,设都伯;两屯合一曲,设军侯;两曲合一部,设军司马,领四百人。
再上则是校尉,能够统领一营五部兵马,算是一个作战单位。
营是汉朝军制中最基本的作战单位,统兵校尉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至于军侯,只是中下层的军官,只能听命行事,根本就没有自主统兵权。且每战必冲锋在前,在杀机四伏,局势千变万化的战场上,委实命不由己。
罗征唯一的目标,就是不停地往上爬,再往上爬。
在这个朝不保夕的年代,要想头颅不被敌人割下拿去请功,就只能想尽一切办法掌握足够的力量。手里拥有足够的军队,才能安身立命,比别人活的更长、更久。
想要掌握力量,就只能拼命地往上爬,成为更加高级的将校。
至于虎驱一震,猛将来投,那是传说中才有的事情,永远不可能实现。
黄鬃马浑身大汗淋漓,疼的直打颤。不过战马都认主,知道主人在给自己治伤,黄鬃马到也十分安稳,没有奋蹄乱踹。
罗征处理完伤口,又给槽里添上了草料。
“伙计吃饱了,过几天可能还有一场恶战,全靠你了。”
罗征拍了拍马头,脸上难得地露出了一丝笑容。
黄鬃马扭过大脑袋拱了拱罗征,‘突噜’打了个响鼻,才回过头咀嚼草料。
初春寒意犹浓,夜风袭来,冻的人手足发僵。
西凉军兵员复杂,有羌胡之众,也有汉丁,装备更是良莠不齐。
大多数士兵,都只有一件布甲。除了一些高级将校,能够披上铁甲的极为少见。整个董卓军团中,也就只有董卓麾下最为精锐的飞熊军,才能装备铁甲。
布甲防护能力差,而且没有多少御寒作用。
好在初春虽冷,但习惯了苦寒的士兵们尚能忍耐。
骑兵营里燃起了一堆堆柴火,士兵们填饱肚子,就躺在火堆旁呼呼大睡。
天很快黑了下来。
罗征躺在铺了干草的地上,轻轻抚摸着右手无名指上的一枚青铜戒指。
就是这枚神奇的青铜戒指,将他弄的穿越到了这最为混乱黑暗的汉末乱世。
也正是这枚戒指,让他在惨烈的战场上活了下来。
罗征闭上眼睛,集中心神感应。
很快,古朴无华的青铜戒指上传来一股热流,让他全身舒畅,白天厮杀时留下的十几处轻重不一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并且没留下任何伤疤痕迹。
罗征吐口浊气,翻身坐起来活动了下手脚,感觉力气又大了几分。
估摸了下,自己现在应该能抱起三百斤重的麻袋了。
想想刚到这个乱世时,连跑上几里路都喘的上气不接下气,而现在的力气都快能比上后世的大力士了,不由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如果不是青铜戒指能够治伤,他早就死了不知多少次了。
每次受了重伤,只要集中心神沟通青铜戒子,这戒青铜戒子里面就会流出一股热流注入他体内,不论多么严重的伤势,都能在瞬间治好。
甚至一次被钝器扎穿了胸口,最后都活了过来。
而且每次治好伤后,力气都会大上几分。
否则一个21世纪不事劳动的人,在惨烈的战场上,又怎么可能活下来。
罗征起身出了营帐,找了个没人的地方。
念头一动,身前的虚空扭曲,出现了一道门户,仿佛通向另外一个世界。
罗征一步就踏了进去,时空移位,黑夜变成了白天。
这是一个菜园,大约有一亩大小,种了许多蔬菜作物。
罗征一眼望去,菜园子里的作物不下三十种,不但有西红柿,黄瓜,茄子,辣椒、葫芦瓜等菜类,还有玉米、红薯,土豆等作物,且长的十分旺盛,有的已经可以收获了。
天上挂着一个大火球,比磨盘还要大上几分。
菜园子的中间有个小水潭,直径两米左右,水很清澈,但却看不到底。更古怪的是这水潭里的水似乎取之不尽,就算取掉再多的水,水位也不会下降。
四周则是雾气,接天连地,菜园子就好像一个被包裹在浓雾中的独立世界。
那些浓雾不但阻隔了视线,而且仿佛像是实物般,封锁了四面八方。
罗征在水潭边架起火,煮了一锅玉米棒子和红薯土豆,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生在这个乱世,不但生命时刻会受到威胁,而且就连吃顿饱饭,都成了一种奢望。
特别是自中平元年以来,天下大乱,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粮食和各种物资严重匮乏,董卓控制洛阳后又大肆扩光,军中严重缺粮。
普通士兵虽然每天两餐,但每次能喝上半碗粟米稀饭,就已经很不错了。
想要吃饱肚子,想都不用想。
幸好青铜戒指能开启这个不知处于哪个时空或者世界的菜园子,让罗征每天晚上都能加餐吃个饱饭,不至于像其他士兵那样,饿着肚子上战场。
初平元年,汜水关下。
马嘶人沸,杀声震天。
时值十八路诸侯起兵讨董,长沙太守孙坚自请为先锋,领兵八千攻打汜水关。
两军战于关下,西凉猛将华雄阵斩孙坚麾下大将祖茂,孙坚军士气大挫,汜水关守将胡轸在关上瞧见,趁势开关引军杀出。
“死!”
罗征瞪目大喝,高举战刀,奋力下劈,将一名长沙兵斩杀。
血花崩射,残肢抛飞。
温热的鲜血溅射在头脸上,激起人最原始的杀戮欲望。
罗征舔了舔嘴边的血迹,脸色狰狞无比。一勒马缰,胯下战马刹时长嘶一声,猛的直立而起,碗口大的蹄子狠狠将一名扑到近前的长沙兵脑袋踢爆,西瓜般炸开。
“驾!”
罗征双腿一挟马腿,战马立刻窜了出去。
“噗!”
头颅飞起,血光溅射。
又一名长沙兵被斩杀,尸体很快被踩踏成了一堆肉泥。
上万人厮杀成一团,战场混乱不堪。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很难想象冷冰器时代的战争有多么残酷。乱世人命如草芥,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诠释。
飙射的血光,抛飞的残肢,迷乱了士兵们的双眼。
惨烈的撕杀让汜水关下变成了一片修罗地狱,受伤未死的士兵发出绝望的哀嚎。
“当!”
“咣当!”
刺耳的金铁交击声直欲震裂人的耳膜。
罗征只觉得浑身一震,一股狂猛的力量倒卷而回,右手虎口瞬间震裂,血流如注,握住环首刀的五指颓然松开,完全失去了知觉,身子猛的后仰,平躺在马背上。
“这厮好大地力气。”
罗征心下骇然,死死攥住马缰,拼命勒转马头,想要逃离。
冰冷的杀机瞬息而至。
混乱之中,一条雄壮威猛的大汉脸色狰狞,再次挥刀,狠狠劈下。
狂野的力量带起刺耳的尖啸,锋利的刀锋似乎要将虚空斩破,声势骇人之极。
“孙坚匹夫,休伤某士卒。”
惊雷般的喝声在后方炸响,西凉猛将华雄催马杀到,挥刀直斩壮汉。
“原来这厮是江东猛虎孙坚。”
罗征吁了口气,眼看华雄敌住孙坚厮杀,连忙勒转马头,远远逃开。
孙坚看到华雄,冷厉的虎眸中杀机顿时沸腾起来,就是这厮,杀了自己麾下爱将。
想起祖茂数年来追随自己南征北战,忠心衷衷,不想竟折在了汜水关下,胸中的满腔杀意顷刻间熊熊燃烧起来,厉声大喝:“华雄匹夫,速速领死。”
“当!”
两马交错而过,狂野的力量倒卷而回,华雄只觉浑身剧震,如遭雷击,心下骇然。暗忖江东猛虎孙坚果真名不虚传,难以力敌。
勉强勒住战马回头,孙坚已经催马杀到。
“匹夫受死。”
孙坚催马疾奔而至,瞪目大喝,猛的挥刀撩天,狠狠斩下。
“怕你不成。”
华雄夷然不惧,厉声大喝,挥刀迎上,直战孙坚。
战马交错,兵器交击。
震天的喊杀声中,两人身周数十丈之外,再无人马可以立足。
孙坚奋起神勇,刀刀如奔雷,势大力沉,杀的华雄招架乏力,穷于应付。
勉强战了三十合,自知不是孙坚敌手,催马便走。
孙坚急勒转马头欲待要追时,麾下八千大军已被杀的大败,溃散而逃,眼看华雄已经逃进数十西凉骑兵之中,追之不急,只好急催马撤走。
胡轸挥军掩杀,追杀十里,斩千余,俘数百,方才收兵回汜水关。
城北军营,马厩。
罗征弄了盆热水,拿了块青布,正在细心地为黄鬃马清洗马股上的几处伤口。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冷冰器年代,对于骑兵来说,战马是最为重要的伙伴。一旦在战场上失去战马,就意味着死亡,后果极其严重。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战马比女人更加重要。
西凉军战斗力之所以强悍,就是因为西凉军大半都是骑兵。
相对于步兵来说,骑兵的优势更加突出。
战马奔跑形成的冲击力,能够让骑兵发挥出远远超出步兵的杀伤力。
罗征爱护战马,更胜**。
女人没了可以抢,而战马却是在战场上安身保命的砝码。
罗征生于和平年代,自从三个月前莫名其妙地来到汉末乱世,在经历了大小数十场血战之后,他就很快地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存法则。
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战火纷飞地乱世,又很不幸地成了董卓军中的一名士兵。
这样的遭遇,委实算不得幸运。
然而,要想很好地生存下去,就必须要适应这个年代的生存法则。
作为一名士兵,仁慈、怜悯只会让人死的更快。
不想成为战场上冰冷的死尸,就只有无情的杀死身边的所有敌人,才能活命。
短短三个月,数场血战。
罗征从一名新丁兑变成了一名老兵,不再畏惧鲜血和死亡,骨子里的仁慈和怜悯全部被冷酷和狠辣取代,再也没有半分心慈手软。
在战场上,骑兵的存活率要远远高于步兵。
罗征以数场血战之功,加上能识文断字,从一名普通士兵被提拨成为了军侯,领两屯两百名骑兵,其中流了多少血,只有他自己知道。
然而区区一个军侯,依旧免不了随时战死沙场的命运。
汉军军制,五人成伍,设伍长;十人为什,设什长;五十人为一队,设队率;一百人为一屯,设都伯;两屯合一曲,设军侯;两曲合一部,设军司马,领四百人。
再上则是校尉,能够统领一营五部兵马,算是一个作战单位。
营是汉朝军制中最基本的作战单位,统兵校尉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至于军侯,只是中下层的军官,只能听命行事,根本就没有自主统兵权。且每战必冲锋在前,在杀机四伏,局势千变万化的战场上,委实命不由己。
罗征唯一的目标,就是不停地往上爬,再往上爬。
在这个朝不保夕的年代,要想头颅不被敌人割下拿去请功,就只能想尽一切办法掌握足够的力量。手里拥有足够的军队,才能安身立命,比别人活的更长、更久。
想要掌握力量,就只能拼命地往上爬,成为更加高级的将校。
至于虎驱一震,猛将来投,那是传说中才有的事情,永远不可能实现。
黄鬃马浑身大汗淋漓,疼的直打颤。不过战马都认主,知道主人在给自己治伤,黄鬃马到也十分安稳,没有奋蹄乱踹。
罗征处理完伤口,又给槽里添上了草料。
“伙计吃饱了,过几天可能还有一场恶战,全靠你了。”
罗征拍了拍马头,脸上难得地露出了一丝笑容。
黄鬃马扭过大脑袋拱了拱罗征,‘突噜’打了个响鼻,才回过头咀嚼草料。
初春寒意犹浓,夜风袭来,冻的人手足发僵。
西凉军兵员复杂,有羌胡之众,也有汉丁,装备更是良莠不齐。
大多数士兵,都只有一件布甲。除了一些高级将校,能够披上铁甲的极为少见。整个董卓军团中,也就只有董卓麾下最为精锐的飞熊军,才能装备铁甲。
布甲防护能力差,而且没有多少御寒作用。
好在初春虽冷,但习惯了苦寒的士兵们尚能忍耐。
骑兵营里燃起了一堆堆柴火,士兵们填饱肚子,就躺在火堆旁呼呼大睡。
天很快黑了下来。
罗征躺在铺了干草的地上,轻轻抚摸着右手无名指上的一枚青铜戒指。
就是这枚神奇的青铜戒指,将他弄的穿越到了这最为混乱黑暗的汉末乱世。
也正是这枚戒指,让他在惨烈的战场上活了下来。
罗征闭上眼睛,集中心神感应。
很快,古朴无华的青铜戒指上传来一股热流,让他全身舒畅,白天厮杀时留下的十几处轻重不一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并且没留下任何伤疤痕迹。
罗征吐口浊气,翻身坐起来活动了下手脚,感觉力气又大了几分。
估摸了下,自己现在应该能抱起三百斤重的麻袋了。
想想刚到这个乱世时,连跑上几里路都喘的上气不接下气,而现在的力气都快能比上后世的大力士了,不由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如果不是青铜戒指能够治伤,他早就死了不知多少次了。
每次受了重伤,只要集中心神沟通青铜戒子,这戒青铜戒子里面就会流出一股热流注入他体内,不论多么严重的伤势,都能在瞬间治好。
甚至一次被钝器扎穿了胸口,最后都活了过来。
而且每次治好伤后,力气都会大上几分。
否则一个21世纪不事劳动的人,在惨烈的战场上,又怎么可能活下来。
罗征起身出了营帐,找了个没人的地方。
念头一动,身前的虚空扭曲,出现了一道门户,仿佛通向另外一个世界。
罗征一步就踏了进去,时空移位,黑夜变成了白天。
这是一个菜园,大约有一亩大小,种了许多蔬菜作物。
罗征一眼望去,菜园子里的作物不下三十种,不但有西红柿,黄瓜,茄子,辣椒、葫芦瓜等菜类,还有玉米、红薯,土豆等作物,且长的十分旺盛,有的已经可以收获了。
天上挂着一个大火球,比磨盘还要大上几分。
菜园子的中间有个小水潭,直径两米左右,水很清澈,但却看不到底。更古怪的是这水潭里的水似乎取之不尽,就算取掉再多的水,水位也不会下降。
四周则是雾气,接天连地,菜园子就好像一个被包裹在浓雾中的独立世界。
那些浓雾不但阻隔了视线,而且仿佛像是实物般,封锁了四面八方。
罗征在水潭边架起火,煮了一锅玉米棒子和红薯土豆,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生在这个乱世,不但生命时刻会受到威胁,而且就连吃顿饱饭,都成了一种奢望。
特别是自中平元年以来,天下大乱,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粮食和各种物资严重匮乏,董卓控制洛阳后又大肆扩光,军中严重缺粮。
普通士兵虽然每天两餐,但每次能喝上半碗粟米稀饭,就已经很不错了。
想要吃饱肚子,想都不用想。
幸好青铜戒指能开启这个不知处于哪个时空或者世界的菜园子,让罗征每天晚上都能加餐吃个饱饭,不至于像其他士兵那样,饿着肚子上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