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血战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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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雾气变得稀薄,已经渐渐消散,勉强可以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但对于目力敏锐的杨元庆和杨思恩来说,则没有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jīng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sè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sè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杨元庆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杨元庆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杨元庆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火士兵中,只有杨元庆和胖鱼识字,杨思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火长,你的字好工整!”尉迟惇在身后低声赞道。
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火长!”
刘简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能不能也教教我,我琢磨着将来当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别被人坑了。”
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sè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你爹爹也是府兵吗?”旁边刘简好奇地问。
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sè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杨元庆忽然想起被他shè死的那只鹰,心中感到了一丝后悔,shè死一只雄鹰,最后只拔一根羽毛,太暴殄天物了。
......
他们四人返回山洞时已经是下午,喝几口水,吃点干粮,又休息了片刻,该出发归营了,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他们再继续跟踪,他们归心似箭,一时一刻都呆不下去。
“火长,这是张锦缎的骨灰!”
赵明胜将一只陶罐递给他,杨元庆默默点头,接过陶罐,杨素治军极严,却不乏恩情,所有阵亡将士的尸骨都要送回家乡,文职官员须撰写事迹,若有懈怠,皆斩,而且微功必录,所以将士们也愿意为他效死命。
杨元庆将陶罐放进自己马袋,又对粟特人康巴斯笑道:“你跟我一起回大营,我免除你战俘的身份。”
康巴斯大喜,成为隋军战俘,他不知会有什么结果,免除战俘,就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乡了,他跪下给杨元庆磕了个头,翻身上马,杨元庆却把张锦缎的盔甲和兵器给他,“穿上吧!我正好少一个手下,就由你来补充。”
康巴斯愣住了,闹半天,他还回不了家乡。
隋军斥候一路南行,黄昏时分,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莽莽草原,但事情往往不会那么一番风顺,就在他们刚刚走出森林,一支鸣镝从他们头顶掠过,发出尖利的啸声,‘咻——’
“鸣镝!”
斥候们勃然变sè,他们被藏在树上的突厥暗哨发现了,他们调转马头便向森林奔逃,但是已经来不及,两支各百人的突厥骑兵从南北夹击杀来,其中一支分兵五十人冲入森林,截断了他们逃回森林的后路。
达头可汗的侄子阿史那伯力迟迟没有归营,引起达头的担忧,他怀疑附近有隋军斥候,便派出二十队数千骑兵出来四下寻找,隋军斥候们便遭遇到其中两支百人队。
“大家跟我来!”
杨元庆见已经难逃,他勒住马头,对手下喝道:“向南面突围!”
现在他们唯一的机会就是在两支队伍没有汇合之前突围过去,他一策战马,战马斜刺里猛冲,他张弓便是一箭,箭去如闪电,百步外,一名为首奔来的百夫长惨叫一声,翻身落马,随即左面又是一箭,将另一名十夫长shè倒。
手下纷纷放箭,隋军的弓箭shè程要超过突厥军一倍,优势明显,眨眼功夫,便shè倒了十余人,但突厥人速度极快,刹那间便包围而上,一名头戴银盔的突厥军官在大声叫喊。
“那人是什么职位,在说什么?”杨元庆回头问。
“他是千夫长,他说抓活的!”
杨思恩大吼一声,舞动马槊,向银盔千夫长冲过去,“擒贼先擒王,让老子干掉他!”
杨元庆喊之不及,他们是要从最薄弱处冲出包围,那名千夫长身边人太多,他们要吃大亏,他也大喊一声,“弟兄们,跟我从这边突围!”
他挥舞大刀,向一处最薄弱处猛冲而去,战马冲进敌群,长刀劈过,将一名突厥士兵劈成两断,刀势未尽,又劈飞一颗人头,在生死关头,他也豁出去了,将他的勇猛和刀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俨如猛虎下山,霎时间砍死七八名突厥士兵,眼角余光扫过,手下们都跟着他,紧跟他身后便是尉迟惇。
就在这时,只见一声惨叫,“火长!”
杨元庆一扭头,只见赵明胜被一根长矛戳穿了肚子,将他挑翻在地,突厥士兵一拥而上,赵明胜悲喊一声,“火长,兄弟先走了!”
他反手一刀插入自己胸膛,气绝身亡。
杨元庆眼睛红了,嘴唇都咬出血来,发疯似地舞动大刀,将突厥军杀得血肉横飞,尸横累累,他已经前后砍死了二十余人,浑身浴血,此时又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惨叫,另一名武艺稍弱的斥候贺六被绳索套住脖子落马,他拼命杀死一人,突厥军大怒,将他乱刀砍死。
这时,杨思恩也杀透重围汇合上来,两人皆武艺高强,互相配合,竟然渐渐杀出一条血路。
他们的突围只是短短片刻时间,两支突厥军开始合拢,为首的银盔军官从侧面杀来,他大声叫喊,指挥军队包围隋军,他是一名千夫长,地位颇高,知道抓住隋军斥候意义重大。
就在这时,尉迟惇瞅准一个空,拉弓一箭shè去,千夫长躲闪不及,竟被一箭shè中面门,惨叫落马,突厥士兵见首领落马,皆一阵慌乱,纷纷上前救助,阵型中出现一个裂口。
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被杨元庆抓住了,他大吼一声,连劈死四五人,和杨思恩一冲,竟然杀开一条血路,众人冲出重围,向南方狂奔而去,这时,突厥士兵见活捉无望,一齐放箭,乱箭齐发,奔在最后的王三郎和刘简同时惨叫一声,中箭落马,王三郎被乱箭shè穿脖颈,倒地而死。
刘简的战马中箭,他本人也被shè中肩部和大腿,他踉跄奔跑两步,一头栽倒在地,悲声大喊:“火长,救我!”
杨元庆的白云驹飞驰而过,单手舞动大刀拨打箭矢,数十名突厥士兵追上,杨思恩大吼一声,冲上前拦住了突厥士兵。
“快带他走!”
杨元庆一探身,抓起刘简的后心便调转马头疾奔,刘简太重,战马有些负担不起,杨元庆索xìng扔掉大刀,跑出数十步,他将刘简扔上另一匹马,众人狂奔而去.....
当夜幕降临,漫天繁星挂满天穹,在一条玉带般的小河边,逃脱大难的斥候们终于筋疲力尽从马上摔下,他们挣扎着爬向小河,将头埋进河中大口喝着河水,每个人的身上都被血染成了红s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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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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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sè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sè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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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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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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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sè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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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sè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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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斯大喜,成为隋军战俘,他不知会有什么结果,免除战俘,就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乡了,他跪下给杨元庆磕了个头,翻身上马,杨元庆却把张锦缎的盔甲和兵器给他,“穿上吧!我正好少一个手下,就由你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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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候们勃然变sè,他们被藏在树上的突厥暗哨发现了,他们调转马头便向森林奔逃,但是已经来不及,两支各百人的突厥骑兵从南北夹击杀来,其中一支分兵五十人冲入森林,截断了他们逃回森林的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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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喊之不及,他们是要从最薄弱处冲出包围,那名千夫长身边人太多,他们要吃大亏,他也大喊一声,“弟兄们,跟我从这边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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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只见一声惨叫,“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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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眼睛红了,嘴唇都咬出血来,发疯似地舞动大刀,将突厥军杀得血肉横飞,尸横累累,他已经前后砍死了二十余人,浑身浴血,此时又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惨叫,另一名武艺稍弱的斥候贺六被绳索套住脖子落马,他拼命杀死一人,突厥军大怒,将他乱刀砍死。
这时,杨思恩也杀透重围汇合上来,两人皆武艺高强,互相配合,竟然渐渐杀出一条血路。
他们的突围只是短短片刻时间,两支突厥军开始合拢,为首的银盔军官从侧面杀来,他大声叫喊,指挥军队包围隋军,他是一名千夫长,地位颇高,知道抓住隋军斥候意义重大。
就在这时,尉迟惇瞅准一个空,拉弓一箭shè去,千夫长躲闪不及,竟被一箭shè中面门,惨叫落马,突厥士兵见首领落马,皆一阵慌乱,纷纷上前救助,阵型中出现一个裂口。
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被杨元庆抓住了,他大吼一声,连劈死四五人,和杨思恩一冲,竟然杀开一条血路,众人冲出重围,向南方狂奔而去,这时,突厥士兵见活捉无望,一齐放箭,乱箭齐发,奔在最后的王三郎和刘简同时惨叫一声,中箭落马,王三郎被乱箭shè穿脖颈,倒地而死。
刘简的战马中箭,他本人也被shè中肩部和大腿,他踉跄奔跑两步,一头栽倒在地,悲声大喊:“火长,救我!”
杨元庆的白云驹飞驰而过,单手舞动大刀拨打箭矢,数十名突厥士兵追上,杨思恩大吼一声,冲上前拦住了突厥士兵。
“快带他走!”
杨元庆一探身,抓起刘简的后心便调转马头疾奔,刘简太重,战马有些负担不起,杨元庆索xìng扔掉大刀,跑出数十步,他将刘简扔上另一匹马,众人狂奔而去.....
当夜幕降临,漫天繁星挂满天穹,在一条玉带般的小河边,逃脱大难的斥候们终于筋疲力尽从马上摔下,他们挣扎着爬向小河,将头埋进河中大口喝着河水,每个人的身上都被血染成了红s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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