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猎魔(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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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猎魔(04)
强光灯照射下,一具被埋藏在乱石地中的男性尸体被挖了出来。尸体外罩一个结实的透明密封袋,在高温低湿环境下,尸僵已经彻底缓解,腹部呈初步腐败状。
密封袋尚未解开,空气中已隐隐可闻尸臭。刑警们早已习惯这种气味,却仍是本能地皱起眉。夏季处理命案,最恼人的便是避无可避的尸臭。尸臭附着性非常强,法医们通常在进行过尸检后用香菜、折耳根等物反复擦手,以此消除尸臭,但即便气味已经被盖过,心理上仍会觉得那股难以形容的怪味经久不散。
眼前这具尸体的情况还不算糟糕,若是发现得再迟十天半月,尸体在高温高湿中形成了巨人观,甚至出现“尸爆”,那才是分分钟能熏得人眼前一黑。
科普游乐场外有一条道路正在封闭施工,只能单行,法医与部分外勤被堵在路上。明恕先行赶到,戴上双层乳胶手套和三层口罩,蹲在地上查看尸体。
他并非专业法医,但多年与各形各状的尸体打交道,早已掌握基础鉴定方式。
方远航拿着一个黑皮本子站在一旁,被熏得时不时紧闭双眼。
“死亡时间在三天前,也就是7月2号。去调一下周围的监控——不仅要调公共监控,还要查周边商铺的私人摄像头。”明恕右手手指在尸体上按压,视线忽然转去一旁的尸坑。
尸坑非常浅,覆盖在密封袋上的仅有一层不到十厘米的砂土,砂土上堆着大片乱石。这种极易暴露的尸坑与凶手的抛尸行为形成怪异的矛盾感——此处没有监控,至少未来三年不会被开发,毫无疑问是藏尸的绝佳之地,可尸坑又太浅,且并非是整个游乐场最隐蔽的地方,即便没有出现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只要下一场大雨,或者等待尸臭彻底散发,尸体必然被发现。
尸体身上及周围找不到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和通讯设备,显然是被凶手处理了。
模糊死者身份、抛尸,这两种行为在逻辑上都显示凶手想要掩饰罪行。
但这个浅到半个月内铁定被发现的尸坑却又显示凶手希望暴露罪行。
人的行为受逻辑驱使,而凶手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
明恕收回目光,重新注视尸体。
人死之后,相貌会出现极大改变,很多时候连亲人都会觉得“认不出来”。但这并不妨碍他初步判断死者的年纪。
被害人年龄在六十岁左右,体型略显肥胖,身高目测1米7到1米73,衣着普通,劣质深灰色西裤与条纹状t恤都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廉价款。
男人全身没有锐器伤,手臂、背部却有较新鲜的於伤,口鼻、胸膛有大片血迹,颈部重伤,且扭曲程度十分奇怪。
明恕扶住他的头部,往前轻轻一托。
“致命伤在颈部?”方远航问。
“颈椎断了。”明恕站了起来。恰在这时,重案组的法医邢牧终于赶到。
一个案子牵连出另一个案子,且是性质恶劣的城市抛尸案,案情一通报到刑侦局,萧遇安就果断决定由重案组接手。
这倒是遂了明恕的意。
“抱歉,来迟了。”邢牧比明恕年长两岁,1米8的身高,文质彬彬,是市局里的法医骨干,技术没得说,人缘也好,但世上难有完人,邢帅哥的毛病就是怕领导,并且怕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
当年明恕还没有升为重案组组长时,邢牧时常以“你大哥”“你爸爸”“你大爷”自居,动不动就逗他几句,得了什么好也都记着分他一半;挑食嫌食堂的饭菜不好吃,便常勾着他的肩,请他一道上馆子。
重案组谁都看得出来,邢牧疼明恕疼得跟亲弟弟似的。
可上一任组长梁棹升职后,明恕接替了梁棹的位置,成为重案组成立之后最年轻的组长。邢牧态度登时就变了,逗是不敢逗了,饭也不请了,交流变得越发客套,老是将“领导好,领导辛苦了”挂在嘴边。
明恕知道他就是怕领导的性子,天生和上司打不到一块儿去,学术专研得好,为人单纯,甚至有几分幼稚,以前面对梁棹也是这副德行,所以也不至于与他计较。不过“抱歉”之类的话听久了,不免觉得烦。
“你来看看。”明恕将未用过的手套和口罩抛过去,“死者应该是死于颈部遭受的重创。徒手、器物都可能造成这种损伤。但这两种手段指向的嫌疑人却完全不一样。”
邢牧点头,查看尸体后立即给出精准答复,“死者颈椎遭受钝器打击,且不止一次,具体击打情况需要进行解剖才能辨明。”
“做一个药理毒理检测。”明恕踱出几步,转身,“看看死者有没有被下过毒。”
?
刑侦局,凌晨。
首轮解剖已经完成,而药理毒理检测及dna比对尚在进行。邢牧拿着尸检报告匆匆赶到,眼中虽然疲惫,却透着一缕光。
明恕叫上易飞、肖满、周愿等主要成员,在五楼的小会议室开案情梳理会。
“死者患有脂肪肝和心血管上的疾病,致死原因是颈椎折断。他的颈部一共被击打十二次,伤痕分布凌乱,且力道不均匀。”邢牧用红外笔在细节照片上画圈,“从生活反应上看,凶手在被害人死去之后,还击打过至少一次。”
明恕坐在离投影布最远的位置,“能判断凶器是什么吗?”
“能。”邢牧背部一躬,快速作画,“凶器有棱,是个三角柱体,单面1.3厘米,硬度较高,应该是钢材。”
易飞伸出拇指与食指,在眼前略一比,“单面1.3厘米,那整体大概就是这么粗。”
“比我想象中的细啊。”肖满是痕检科负责人,年纪不大,但已经协助明恕和易飞侦破过多起疑案,“通常用钝器杀人的情况,凶器不会这么细。越细打击难度就越高,如果不能一下子制服对方,很可能招来反击。凶手为什么不找一根更粗更容易操作的钢材?”
“一时找不到?”方远航道。
“不像激丨情作案。”明恕若有所思,“凶手应当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
易飞回头,隐有不解,“那为什么”
“也许对凶手来说,这样的凶器才是最称手的。”明恕看向邢牧,没有往下解释,“邢哥,你继续说。”
被上司叫了一句“哥”,邢牧愣了一下,面部温度直线飙升,所幸小会议室关着大半灯,而他正好站在黑暗里,只有投影仪的冷光打在他脸上,没人能看出他的脸色正由白转红。
“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7月2日晚上10点到12点之间。”邢牧说:“药理毒理检验现在虽然还没有出结果,但我在他的胃内容物里发现了酒精与安眠药成分。”
方远航站了起来,身子前倾,“这就是说”
“凶手向被害人下过药,在被害人已经昏迷或者失去反抗力的情况下,才动手杀人。”明恕揉着眉心,片刻后道:“凶手也许是个女人。”
此推论一出,众人立马激烈讨论起来。
在刚着手分析案情时,指出凶手的性别并非合宜之举,这极有可能误导后续侦查。
易飞不赞同地看向明恕,“明队,这结论下得太早了。下药的不一定都是女性。”
“这只是我在已知线索下第一个涌出来的想法。”明恕语气平淡,好像只是在陈述一件不太重要的事。
因为开着投影仪,前方靠近幕布的地方全关着灯,仅有明恕坐的地方开着一盏灯。窗外是漆黑的夜色,窗内亦是大面积灰暗,他的周遭却发着光,好似一个奇特的光源。
“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体型和病史,应该也不算敏捷灵活的那一类。凶手在持有凶器的情况下,还需要对其下药。”明恕道:“这符合凶手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说:“我也倾向于相信凶手是女人。在大多数命案里,暴力犯案的更多是男性,而女性由于体力、心理等原因,不少选择下毒下药。”
“凶器与被害人颈椎的伤情也是一方面。”明恕站起来,眉心很浅地皱着——这样的神情令他看上去严肃而冷静,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意思,“凶器较细,但这种‘细’仅是对我们来说。如果凶手是女人,可能她认为这样的粗细正好合适。”
说着,明恕蜷缩起右手手指,做了个握棍的动作,“凶器如果有这么粗,我们倒是能够挥舞自如,但对女人来说,或许就太沉了,反倒碍事。”
易飞想了想,“连续击打十二次,要么是泄愤,要么是确定被害者死亡。照你这么分析,凶手是女人的可能确实不低。”
“但也不排除凶手是较瘦弱的男性。”明恕并不把话说死,控制着讨论的节奏,食指在桌上磕了两下,“现场有没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
肖满叹了口气,“现场被破坏得比较严重。”
“没事。”明恕转向周愿,“你们技侦今晚辛苦一下,排查科普游乐场外各个路口的监控,重点放在7月2号晚间8点之后。”
周愿负责视频、图侦、网络这一块,任务量大,担子也重,平时不怎么开口,文静得像个女生,长相也偏秀气。
“好的。”他沉沉地应了一声,说完收拾起摊在桌上的资料,起身向门口走去。
明恕了解他的性格,不拦他,继续主持会议。
此后,邢牧又补充了一个差一点被遗漏的信息——死者手臂与背部的伤为撞击所致,死者在遇害之前,很可能与凶手或是别的什么人发生过肢体冲突。
不久,dna比对那边来了消息,被害人的dna信息未被存档,无法确认身份。
“那就只能挨个排查失踪人口了。被害人死于7月2号晚上,今天已经是6号。与他关系亲密的人很可能已经报案。”明恕朝易飞挑了挑眉,“先确定尸源。”
重案组查案效率极高,明恕交待完之后,各人便回到岗位上,自司其职。
明恕独自待在小会议室里,详细查看尸检报告,眉心在不经意间越皱越紧。
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并非因为苦恼,亦非因为案情过于复杂。
向属下布置任务或是向上司汇报工作时,他那一双英挺的眉时常是微蹙着的,这恰好综合了他唇角自然上翘的幅度,显得稳重而可靠。但周遭无人时,眉间的那几缕褶皱就会渐渐加深,思考得越专注,眉头拧得便越紧。
不过,专注归专注,若是有人靠近他的“领地”,他仍是能够立即发现。
并不明显的脚步声愈近,最终停在小会议室门口。明恕立即将视线从尸检报告上移开,与出现在门边的人四目相对。
萧遇安未穿警服,着一件烟灰色衬衣,下穿西裤皮鞋,衬衣上部开着两枚纽扣,衣领衬托出锋利的锁骨与修长有力的脖颈。
刑侦局多数人说萧局实在不怎么像刑警,即便穿着警服,都少了刑警的味道。
但明恕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刑警的风骨在内不在外,萧遇安即便穿着这样一身与警察不搭边的衣服,那种从眼神、站姿释放出的强大威势仍是叫人神经一凛。
“萧局。”明恕站起来,瞥见对方手里提着的纸袋。
萧遇安目光温和,款款步入,将纸袋放在桌上,“辛苦了。”
“给我的?”明恕分开纸袋,明知故问。
萧遇安笑了笑,“对着尸检报告加餐,是不是为难你了?”
纸袋里放着一个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温度刚好,还有一杯拿铁咖啡,冰块尚未融化。
明恕将两样都取出来,眼梢往上一弯,“谢谢老板。”
萧遇安声音醇厚,像嗓子眼里架着一口低音风琴,“老板?”
“你现在难道不是我的老板?”明恕捧着蒸糕,眉心彻底舒展,合着那张俊俏的脸,显出几分不常见的孩子气。
这正是他习惯性蹙眉的原因。
因为五官生得精致,眼梢唇角都带着叫人赏心悦目的幅度,皮肤偏白,即便面无表情,看上去也含着笑意,显得年轻而富有亲和力。
面相显小在很多时候是好事,但对重案刑警,尤其是重案组组长来说,稳重成熟更加重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毕业成为刑警后就开始了,他用皱眉隐藏笑意,故作深沉,很少有将眉间彻底展开的时候。
不过面对萧遇安时,就另当别论了。
外人不知道他与萧遇安的关系,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与这新来的领导自幼便相识。
萧家与明家都是颇有背景的家庭,打从记事,他就知道隔壁有个年长自己六岁的哥哥。
萧家孩子多,萧遇安上头有两个姐姐,还有个同龄堂兄弟,别的伙伴更是数不清。明家子嗣却不多,他是独生子,堂亲表亲也没几个,成天看着萧家热闹,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却到底不好意思,只敢吭哧吭哧爬到树上,想象自己是萧家的小儿子。
是萧遇安向他伸出了手。
那日,他又爬到树上,不想中途踩断了一条枝丫,能上不能下,急得险些从树上掉下来。
萧遇安在树下望着他,张开双手,“慢慢下来,我护着你。”
六岁的差距在成年后不再明显,但对小孩子来说,却有天壤之别。
他看看萧遇安,又看看自己,忽然就不着急,也不害怕了。
树下那个哥哥,个子那么高,像巨人一样——当然后来萧遇安纠正过他,不能看到一个个头比自己高的,就觉得对方是巨人,这不礼貌。
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然后将自己摔进了萧遇安的怀中。萧遇安虽然比他高出许多,身子骨却是少年的孱弱,奋力接住他之后,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
这个插曲成了他年少时最绚丽的注脚。从此,他不再偷偷看萧家的热闹,而是成了萧家的一份子。萧遇安在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恨不得将自己的床搬到萧家院子里。
萧遇安带他骑车,教他读书写字。萧家家教森严,萧遇安自幼就知书达理。但孩子到底是孩子,萧遇安在父辈面前完美得如没有瑕疵的玉,带他玩的时候却开朗有趣许多。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好的坏的,只要是小孩儿喜欢的,萧遇安通通带他玩过。
他黏萧遇安,依赖萧遇安,其程度远超过一年见不到几面的父母。
后来萧遇安年纪到了,被萧家长辈送去外地念书,他伤心不舍了好一阵子,茶饭不思,每天蹲在萧家门口,总觉得只要自己心足够诚,萧遇安就会出现。
然而萧遇安回来时,已是次年夏天。
一年不见,哥哥比记忆里更加高大。
他追随着萧遇安的足迹,从初中直到高中,然后是大学,就像小时候追着萧遇安的自行车跑一样。可因为这无法缩短的年龄差,他始终无法与萧遇安一同站在同一所校园里。
他念小学时,萧遇安已经是中学生,当他终于升上初中,萧遇安已经去了公丨安大学。
他的父母并不希望他成为警察,早在他念中学时,就给他铺好了将来的路,但他执意要追赶萧遇安,与家里大闹一场,以几乎断绝关系的代价成为了警察。
其实若是非要论梦想,当年他也没多想穿上警服。
那时萧遇安莫名失踪,必然是去执行绝密任务,他担惊受怕,就一个想法——成为警察,将来与萧遇安共度风雨。
当年的家庭矛盾如今已经缓和,但正是因为进入公丨安大学那几年与家里没有任何联系,认识他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出身权贵之家,只当他来自普通家庭。
这倒也好,起码不用面对别人的异样目光。
与萧遇安确定关系是23岁时,自然是他追求的。从少年芳心初动,追到堂堂正正成为一名刑警。
这些年他始终待在冬邺市,展露出非凡的刑侦才华,而萧遇安却随特别行动队辗转各地,执行级别极高的任务。两人一直是聚少离多,就连过去一年他在特别行动队接受培训,竟也没能见上萧遇安。
没想到,他还没有离开特别行动队,萧遇安就直接调到了冬邺市。
这是要安定下来的意思了。
“对案子有什么想法?”萧遇安温声问。
明恕回过神来,几口解决掉蒸糕,“现在线索很多很杂,连尸源都还没有确定。”
“说你最疑惑的地方。”
明恕喉结轻轻一滚,“凶手的行为有点矛盾,尸坑太浅,很容易被发现。ta是希望被发现?ta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我刚才在想,张思浩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这两个案子分开来看倒没什么,但凑到一起,就巧合得过分。”
“张思浩和许琳珊社会关系简单,许琳珊并不认识死者。”萧遇安将蒸糕纸和空咖啡杯丢进纸袋里,又抽出两张纸巾递给明恕,“不过现在这起案子的凶手是否利用过他们,还不好下结论。我提一个思路——那块乱石地,在科普游乐场里算不算人迹罕至的地方?”
明恕抱臂,沉思片刻,“乱石地在脚踏飞车的轨道下方,地面凹丨凸不平,难以行走,现在正好是夏天,那里比周围更热对,除了故意冒险的小孩,绝大部分人应该不会往那里去。”
“所以嫌疑人的痕迹其实很容易被保存下来。”萧遇安道:“但经过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我们的警员,还有大量围观群众,已经将痕迹破坏殆尽。”
明恕再次蹙眉,手指抵在下巴,“肖满他们确实什么都没提取到。”
小会议室内安静须臾,明恕即将将眉心皱得更深的时候,忽感被熟悉的手指压住。
他倏地抬起眼皮,方才还紧绷着的声音忽然变得柔软。
“哥。”
萧遇安按揉他的眉心,最后分开两指,各自按在眉峰上。
他惬意地吁了口气,感到疲惫消退不少。
“不用太急。”萧遇安收回手,“案子我也盯着,有什么想法,随时来找我。”
明恕平时脑子转得飞快,这会儿却犹自回味着刚才那股舒服劲儿,连眼神都有些直。
萧遇安笑道:“我先走了。”
明恕连忙伸出手,没抓着人,只抓着那个纸袋。
两人各执纸袋的一半,跟牵手也没什么分别。
明恕凑过去,在萧遇安下巴上吻了一下,清着嗓子道:“谢谢老板的宵夜。”
翌日,死者的身份浮出水面。而北城分局又突然传来消息——咖啡馆杀人案的嫌疑人鲁昆突然声称,自己是受了蛊惑,才动手杀人。
第四章?? 猎魔(04)
强光灯照射下,一具被埋藏在乱石地中的男性尸体被挖了出来。尸体外罩一个结实的透明密封袋,在高温低湿环境下,尸僵已经彻底缓解,腹部呈初步腐败状。
密封袋尚未解开,空气中已隐隐可闻尸臭。刑警们早已习惯这种气味,却仍是本能地皱起眉。夏季处理命案,最恼人的便是避无可避的尸臭。尸臭附着性非常强,法医们通常在进行过尸检后用香菜、折耳根等物反复擦手,以此消除尸臭,但即便气味已经被盖过,心理上仍会觉得那股难以形容的怪味经久不散。
眼前这具尸体的情况还不算糟糕,若是发现得再迟十天半月,尸体在高温高湿中形成了巨人观,甚至出现“尸爆”,那才是分分钟能熏得人眼前一黑。
科普游乐场外有一条道路正在封闭施工,只能单行,法医与部分外勤被堵在路上。明恕先行赶到,戴上双层乳胶手套和三层口罩,蹲在地上查看尸体。
他并非专业法医,但多年与各形各状的尸体打交道,早已掌握基础鉴定方式。
方远航拿着一个黑皮本子站在一旁,被熏得时不时紧闭双眼。
“死亡时间在三天前,也就是7月2号。去调一下周围的监控——不仅要调公共监控,还要查周边商铺的私人摄像头。”明恕右手手指在尸体上按压,视线忽然转去一旁的尸坑。
尸坑非常浅,覆盖在密封袋上的仅有一层不到十厘米的砂土,砂土上堆着大片乱石。这种极易暴露的尸坑与凶手的抛尸行为形成怪异的矛盾感——此处没有监控,至少未来三年不会被开发,毫无疑问是藏尸的绝佳之地,可尸坑又太浅,且并非是整个游乐场最隐蔽的地方,即便没有出现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只要下一场大雨,或者等待尸臭彻底散发,尸体必然被发现。
尸体身上及周围找不到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和通讯设备,显然是被凶手处理了。
模糊死者身份、抛尸,这两种行为在逻辑上都显示凶手想要掩饰罪行。
但这个浅到半个月内铁定被发现的尸坑却又显示凶手希望暴露罪行。
人的行为受逻辑驱使,而凶手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
明恕收回目光,重新注视尸体。
人死之后,相貌会出现极大改变,很多时候连亲人都会觉得“认不出来”。但这并不妨碍他初步判断死者的年纪。
被害人年龄在六十岁左右,体型略显肥胖,身高目测1米7到1米73,衣着普通,劣质深灰色西裤与条纹状t恤都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廉价款。
男人全身没有锐器伤,手臂、背部却有较新鲜的於伤,口鼻、胸膛有大片血迹,颈部重伤,且扭曲程度十分奇怪。
明恕扶住他的头部,往前轻轻一托。
“致命伤在颈部?”方远航问。
“颈椎断了。”明恕站了起来。恰在这时,重案组的法医邢牧终于赶到。
一个案子牵连出另一个案子,且是性质恶劣的城市抛尸案,案情一通报到刑侦局,萧遇安就果断决定由重案组接手。
这倒是遂了明恕的意。
“抱歉,来迟了。”邢牧比明恕年长两岁,1米8的身高,文质彬彬,是市局里的法医骨干,技术没得说,人缘也好,但世上难有完人,邢帅哥的毛病就是怕领导,并且怕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
当年明恕还没有升为重案组组长时,邢牧时常以“你大哥”“你爸爸”“你大爷”自居,动不动就逗他几句,得了什么好也都记着分他一半;挑食嫌食堂的饭菜不好吃,便常勾着他的肩,请他一道上馆子。
重案组谁都看得出来,邢牧疼明恕疼得跟亲弟弟似的。
可上一任组长梁棹升职后,明恕接替了梁棹的位置,成为重案组成立之后最年轻的组长。邢牧态度登时就变了,逗是不敢逗了,饭也不请了,交流变得越发客套,老是将“领导好,领导辛苦了”挂在嘴边。
明恕知道他就是怕领导的性子,天生和上司打不到一块儿去,学术专研得好,为人单纯,甚至有几分幼稚,以前面对梁棹也是这副德行,所以也不至于与他计较。不过“抱歉”之类的话听久了,不免觉得烦。
“你来看看。”明恕将未用过的手套和口罩抛过去,“死者应该是死于颈部遭受的重创。徒手、器物都可能造成这种损伤。但这两种手段指向的嫌疑人却完全不一样。”
邢牧点头,查看尸体后立即给出精准答复,“死者颈椎遭受钝器打击,且不止一次,具体击打情况需要进行解剖才能辨明。”
“做一个药理毒理检测。”明恕踱出几步,转身,“看看死者有没有被下过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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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局,凌晨。
首轮解剖已经完成,而药理毒理检测及dna比对尚在进行。邢牧拿着尸检报告匆匆赶到,眼中虽然疲惫,却透着一缕光。
明恕叫上易飞、肖满、周愿等主要成员,在五楼的小会议室开案情梳理会。
“死者患有脂肪肝和心血管上的疾病,致死原因是颈椎折断。他的颈部一共被击打十二次,伤痕分布凌乱,且力道不均匀。”邢牧用红外笔在细节照片上画圈,“从生活反应上看,凶手在被害人死去之后,还击打过至少一次。”
明恕坐在离投影布最远的位置,“能判断凶器是什么吗?”
“能。”邢牧背部一躬,快速作画,“凶器有棱,是个三角柱体,单面1.3厘米,硬度较高,应该是钢材。”
易飞伸出拇指与食指,在眼前略一比,“单面1.3厘米,那整体大概就是这么粗。”
“比我想象中的细啊。”肖满是痕检科负责人,年纪不大,但已经协助明恕和易飞侦破过多起疑案,“通常用钝器杀人的情况,凶器不会这么细。越细打击难度就越高,如果不能一下子制服对方,很可能招来反击。凶手为什么不找一根更粗更容易操作的钢材?”
“一时找不到?”方远航道。
“不像激丨情作案。”明恕若有所思,“凶手应当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
易飞回头,隐有不解,“那为什么”
“也许对凶手来说,这样的凶器才是最称手的。”明恕看向邢牧,没有往下解释,“邢哥,你继续说。”
被上司叫了一句“哥”,邢牧愣了一下,面部温度直线飙升,所幸小会议室关着大半灯,而他正好站在黑暗里,只有投影仪的冷光打在他脸上,没人能看出他的脸色正由白转红。
“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7月2日晚上10点到12点之间。”邢牧说:“药理毒理检验现在虽然还没有出结果,但我在他的胃内容物里发现了酒精与安眠药成分。”
方远航站了起来,身子前倾,“这就是说”
“凶手向被害人下过药,在被害人已经昏迷或者失去反抗力的情况下,才动手杀人。”明恕揉着眉心,片刻后道:“凶手也许是个女人。”
此推论一出,众人立马激烈讨论起来。
在刚着手分析案情时,指出凶手的性别并非合宜之举,这极有可能误导后续侦查。
易飞不赞同地看向明恕,“明队,这结论下得太早了。下药的不一定都是女性。”
“这只是我在已知线索下第一个涌出来的想法。”明恕语气平淡,好像只是在陈述一件不太重要的事。
因为开着投影仪,前方靠近幕布的地方全关着灯,仅有明恕坐的地方开着一盏灯。窗外是漆黑的夜色,窗内亦是大面积灰暗,他的周遭却发着光,好似一个奇特的光源。
“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体型和病史,应该也不算敏捷灵活的那一类。凶手在持有凶器的情况下,还需要对其下药。”明恕道:“这符合凶手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说:“我也倾向于相信凶手是女人。在大多数命案里,暴力犯案的更多是男性,而女性由于体力、心理等原因,不少选择下毒下药。”
“凶器与被害人颈椎的伤情也是一方面。”明恕站起来,眉心很浅地皱着——这样的神情令他看上去严肃而冷静,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意思,“凶器较细,但这种‘细’仅是对我们来说。如果凶手是女人,可能她认为这样的粗细正好合适。”
说着,明恕蜷缩起右手手指,做了个握棍的动作,“凶器如果有这么粗,我们倒是能够挥舞自如,但对女人来说,或许就太沉了,反倒碍事。”
易飞想了想,“连续击打十二次,要么是泄愤,要么是确定被害者死亡。照你这么分析,凶手是女人的可能确实不低。”
“但也不排除凶手是较瘦弱的男性。”明恕并不把话说死,控制着讨论的节奏,食指在桌上磕了两下,“现场有没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
肖满叹了口气,“现场被破坏得比较严重。”
“没事。”明恕转向周愿,“你们技侦今晚辛苦一下,排查科普游乐场外各个路口的监控,重点放在7月2号晚间8点之后。”
周愿负责视频、图侦、网络这一块,任务量大,担子也重,平时不怎么开口,文静得像个女生,长相也偏秀气。
“好的。”他沉沉地应了一声,说完收拾起摊在桌上的资料,起身向门口走去。
明恕了解他的性格,不拦他,继续主持会议。
此后,邢牧又补充了一个差一点被遗漏的信息——死者手臂与背部的伤为撞击所致,死者在遇害之前,很可能与凶手或是别的什么人发生过肢体冲突。
不久,dna比对那边来了消息,被害人的dna信息未被存档,无法确认身份。
“那就只能挨个排查失踪人口了。被害人死于7月2号晚上,今天已经是6号。与他关系亲密的人很可能已经报案。”明恕朝易飞挑了挑眉,“先确定尸源。”
重案组查案效率极高,明恕交待完之后,各人便回到岗位上,自司其职。
明恕独自待在小会议室里,详细查看尸检报告,眉心在不经意间越皱越紧。
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并非因为苦恼,亦非因为案情过于复杂。
向属下布置任务或是向上司汇报工作时,他那一双英挺的眉时常是微蹙着的,这恰好综合了他唇角自然上翘的幅度,显得稳重而可靠。但周遭无人时,眉间的那几缕褶皱就会渐渐加深,思考得越专注,眉头拧得便越紧。
不过,专注归专注,若是有人靠近他的“领地”,他仍是能够立即发现。
并不明显的脚步声愈近,最终停在小会议室门口。明恕立即将视线从尸检报告上移开,与出现在门边的人四目相对。
萧遇安未穿警服,着一件烟灰色衬衣,下穿西裤皮鞋,衬衣上部开着两枚纽扣,衣领衬托出锋利的锁骨与修长有力的脖颈。
刑侦局多数人说萧局实在不怎么像刑警,即便穿着警服,都少了刑警的味道。
但明恕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刑警的风骨在内不在外,萧遇安即便穿着这样一身与警察不搭边的衣服,那种从眼神、站姿释放出的强大威势仍是叫人神经一凛。
“萧局。”明恕站起来,瞥见对方手里提着的纸袋。
萧遇安目光温和,款款步入,将纸袋放在桌上,“辛苦了。”
“给我的?”明恕分开纸袋,明知故问。
萧遇安笑了笑,“对着尸检报告加餐,是不是为难你了?”
纸袋里放着一个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温度刚好,还有一杯拿铁咖啡,冰块尚未融化。
明恕将两样都取出来,眼梢往上一弯,“谢谢老板。”
萧遇安声音醇厚,像嗓子眼里架着一口低音风琴,“老板?”
“你现在难道不是我的老板?”明恕捧着蒸糕,眉心彻底舒展,合着那张俊俏的脸,显出几分不常见的孩子气。
这正是他习惯性蹙眉的原因。
因为五官生得精致,眼梢唇角都带着叫人赏心悦目的幅度,皮肤偏白,即便面无表情,看上去也含着笑意,显得年轻而富有亲和力。
面相显小在很多时候是好事,但对重案刑警,尤其是重案组组长来说,稳重成熟更加重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毕业成为刑警后就开始了,他用皱眉隐藏笑意,故作深沉,很少有将眉间彻底展开的时候。
不过面对萧遇安时,就另当别论了。
外人不知道他与萧遇安的关系,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与这新来的领导自幼便相识。
萧家与明家都是颇有背景的家庭,打从记事,他就知道隔壁有个年长自己六岁的哥哥。
萧家孩子多,萧遇安上头有两个姐姐,还有个同龄堂兄弟,别的伙伴更是数不清。明家子嗣却不多,他是独生子,堂亲表亲也没几个,成天看着萧家热闹,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却到底不好意思,只敢吭哧吭哧爬到树上,想象自己是萧家的小儿子。
是萧遇安向他伸出了手。
那日,他又爬到树上,不想中途踩断了一条枝丫,能上不能下,急得险些从树上掉下来。
萧遇安在树下望着他,张开双手,“慢慢下来,我护着你。”
六岁的差距在成年后不再明显,但对小孩子来说,却有天壤之别。
他看看萧遇安,又看看自己,忽然就不着急,也不害怕了。
树下那个哥哥,个子那么高,像巨人一样——当然后来萧遇安纠正过他,不能看到一个个头比自己高的,就觉得对方是巨人,这不礼貌。
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然后将自己摔进了萧遇安的怀中。萧遇安虽然比他高出许多,身子骨却是少年的孱弱,奋力接住他之后,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
这个插曲成了他年少时最绚丽的注脚。从此,他不再偷偷看萧家的热闹,而是成了萧家的一份子。萧遇安在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恨不得将自己的床搬到萧家院子里。
萧遇安带他骑车,教他读书写字。萧家家教森严,萧遇安自幼就知书达理。但孩子到底是孩子,萧遇安在父辈面前完美得如没有瑕疵的玉,带他玩的时候却开朗有趣许多。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好的坏的,只要是小孩儿喜欢的,萧遇安通通带他玩过。
他黏萧遇安,依赖萧遇安,其程度远超过一年见不到几面的父母。
后来萧遇安年纪到了,被萧家长辈送去外地念书,他伤心不舍了好一阵子,茶饭不思,每天蹲在萧家门口,总觉得只要自己心足够诚,萧遇安就会出现。
然而萧遇安回来时,已是次年夏天。
一年不见,哥哥比记忆里更加高大。
他追随着萧遇安的足迹,从初中直到高中,然后是大学,就像小时候追着萧遇安的自行车跑一样。可因为这无法缩短的年龄差,他始终无法与萧遇安一同站在同一所校园里。
他念小学时,萧遇安已经是中学生,当他终于升上初中,萧遇安已经去了公丨安大学。
他的父母并不希望他成为警察,早在他念中学时,就给他铺好了将来的路,但他执意要追赶萧遇安,与家里大闹一场,以几乎断绝关系的代价成为了警察。
其实若是非要论梦想,当年他也没多想穿上警服。
那时萧遇安莫名失踪,必然是去执行绝密任务,他担惊受怕,就一个想法——成为警察,将来与萧遇安共度风雨。
当年的家庭矛盾如今已经缓和,但正是因为进入公丨安大学那几年与家里没有任何联系,认识他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出身权贵之家,只当他来自普通家庭。
这倒也好,起码不用面对别人的异样目光。
与萧遇安确定关系是23岁时,自然是他追求的。从少年芳心初动,追到堂堂正正成为一名刑警。
这些年他始终待在冬邺市,展露出非凡的刑侦才华,而萧遇安却随特别行动队辗转各地,执行级别极高的任务。两人一直是聚少离多,就连过去一年他在特别行动队接受培训,竟也没能见上萧遇安。
没想到,他还没有离开特别行动队,萧遇安就直接调到了冬邺市。
这是要安定下来的意思了。
“对案子有什么想法?”萧遇安温声问。
明恕回过神来,几口解决掉蒸糕,“现在线索很多很杂,连尸源都还没有确定。”
“说你最疑惑的地方。”
明恕喉结轻轻一滚,“凶手的行为有点矛盾,尸坑太浅,很容易被发现。ta是希望被发现?ta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我刚才在想,张思浩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这两个案子分开来看倒没什么,但凑到一起,就巧合得过分。”
“张思浩和许琳珊社会关系简单,许琳珊并不认识死者。”萧遇安将蒸糕纸和空咖啡杯丢进纸袋里,又抽出两张纸巾递给明恕,“不过现在这起案子的凶手是否利用过他们,还不好下结论。我提一个思路——那块乱石地,在科普游乐场里算不算人迹罕至的地方?”
明恕抱臂,沉思片刻,“乱石地在脚踏飞车的轨道下方,地面凹丨凸不平,难以行走,现在正好是夏天,那里比周围更热对,除了故意冒险的小孩,绝大部分人应该不会往那里去。”
“所以嫌疑人的痕迹其实很容易被保存下来。”萧遇安道:“但经过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我们的警员,还有大量围观群众,已经将痕迹破坏殆尽。”
明恕再次蹙眉,手指抵在下巴,“肖满他们确实什么都没提取到。”
小会议室内安静须臾,明恕即将将眉心皱得更深的时候,忽感被熟悉的手指压住。
他倏地抬起眼皮,方才还紧绷着的声音忽然变得柔软。
“哥。”
萧遇安按揉他的眉心,最后分开两指,各自按在眉峰上。
他惬意地吁了口气,感到疲惫消退不少。
“不用太急。”萧遇安收回手,“案子我也盯着,有什么想法,随时来找我。”
明恕平时脑子转得飞快,这会儿却犹自回味着刚才那股舒服劲儿,连眼神都有些直。
萧遇安笑道:“我先走了。”
明恕连忙伸出手,没抓着人,只抓着那个纸袋。
两人各执纸袋的一半,跟牵手也没什么分别。
明恕凑过去,在萧遇安下巴上吻了一下,清着嗓子道:“谢谢老板的宵夜。”
翌日,死者的身份浮出水面。而北城分局又突然传来消息——咖啡馆杀人案的嫌疑人鲁昆突然声称,自己是受了蛊惑,才动手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