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145.144小李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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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一种女人,你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会不由得升起一种“所谓的绝世美人说的就是她了”的想法。
即便她只是露出一双手,也会让目睹之人心生赞叹。
这是一双完美得毫无缺陷的手,真正的肤如凝脂,纤细匀称,如此的柔软。而连接着这双手的胳膊,又是那般的丰盈但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她的衣衫逐渐滑落,露出笔直修长的双腿,而赤/裸着踩在地上的双脚精致又小巧,这是一双合该被人捧在手心里,即使被她一脚踩在泥里也甘之若饴的脚。
已然不能简简单单用“身体”一词来形容她的躯体,这是一件鬼斧神工般的艺术品,更是一件令男人死在她身上仍无怨无悔的绝世武器。
只是这件在男人身上一贯所向披靡的武器,居然失灵了。
虽然李寻欢远走关外十年,但他留下来的风流之名江湖上谁又不知?
那真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京城里的两大名妓皆为其倾倒,谁不知道能明满京都的名妓,有的是男子愿意为她们一掷千金,区区金银早已不能打动她们了,除非真权势滔天到一定地步,寻常富商贵人,即使是想要见上一面,也要投诗以作拜帖。
然而这样两个各有傲气的名妓,却愿意远行数百里路,从京城来到保定,二人共侍李寻欢。
在林仙儿看来,小李探花不风流,谁风流?
可他偏偏在她面前成了圣人君子,对她不屑一顾。
对于林仙儿来说,这不仅仅难堪,更是一种屈辱。
不过这并不是林仙儿首次遇见这种情况,第一次给予她这种难堪的是龙啸云。
他救下了当日走投无路之下欲要跳崖的她,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男子,而她又是那般的美貌,又有所为的救命之恩做引子,两人间要是发生点什么事情似乎也完全是顺理成章了。
然而龙啸云拒绝了她。
林仙儿曾经以为是当时的她年龄太小的缘故,可是直到她被人冠上了江湖第一美人的名号,依旧如此。最擅长玩弄他人情感的她明白了,那是因为龙啸云心中有另一个女人。
而这一次,李寻欢一入关,她就找上了他。她在拉拢他,带着一丝势在必得。林仙儿见过太多在兵器谱榜上有名的高手了,但是小李探花不一样,他名次之高、风流名声之盛,足以让她亲自去见他。
这事龙啸云其实也知道,他甚至在林仙儿来之前,对她说:“如果他不受你诱惑,那就证明他的心里依然在爱着一个他本不该继续爱下去的人。”他说这话时的表情中带着些不甘与讽刺。
事实证明,龙啸云说对了。
两次了。
她是输在了男人身上吗?
不,她是输给了女人!
——林诗音。
林仙儿默念着这个名字,唇齿间冰寒无比。
古往今来,有那么多的美女,但是能被人称作天下第一美人的女子有多少呢?屈指可数罢了。人们会记住兵器谱排行第二、第三、第四甚至第二十、三十、四十的江湖高手,但是谁会记得天下第二、第三位美人?每人都想当第一,在这个美丽的名号之下,是一场看不见刀剑的比拼。
她是江湖上最美的女人,那么最令人魂牵梦绕、难以忘怀的女子也应该是她。
林仙儿对那个差一步就能成为兴云庄女主人的林诗音好奇极了。
好奇到她愿意帮龙啸云一起寻找林诗音。
她生平在男人身上遇到的唯二两次挫折,都与这个女人有关。找到她,然后划花她的脸,这就是她要做的。
……
锋利的小刀在木头上刻下最后一笔,一个栩栩如生的女子雕像被李寻欢握在手中,他的身边放着一个酒壶,壶里空空如也。
梅二先生听着他时不时的咳嗽,又看了看酒壶,作为一个江湖上有名的神医,他很清楚李寻欢这咳症已不是最近才有的了。
最终他还是忍不住说:“久咳必伤肺,我若是你,就不会再喝这么多酒。”
李寻欢笑道:“既然会伤肺,岂不是在说我还有肺可伤?我还以为我的肺早已烂光了。”
梅二先生说:“你最好想明白,再这样下去,可不只是肺烂不烂光的事情了,而是还能不能有命继续喝酒的事情。”
李寻欢说:“生死有命,如果老天爷注定我没命喝酒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这样说着,却没有等到梅二先生再说什么,不仅如此,他注意到梅二先生正在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着他。
李寻欢问:“梅二先生可是有事要与我说?”
梅二先生:“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有件事你居然还不知道。”
李寻欢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明白梅二先生在说什么,他道:“难道有件事是我非知道不可的吗?”
梅二先生说:“如果你知道了这件事,绝对再说不出什么‘生死有命’,一副即使是明天死了也无所谓的话,只怕你知道后,却是恨不得自己这副身体尽可能的撑得再久些了。”
李寻欢无奈地说:“虽然我不在乎自己何时会死去,但是我还没有一颗求死之心,如果可以,我还是很愿意能再能多撑些时日的。我平生不怕杀人,更不怕被杀,就怕一个‘麻烦’,这件事情我还是不听也罢。”
梅二先生笃定道:“不一样的,我若是说了,你绝对无法再像现在这样满不在乎,优哉游哉。”
梅二先生又问:“你可是有一个表妹叫做林诗音?”
李寻欢听到这个名字,眼里流露出一丝痛苦。他咳嗽了几声,说:“是我的表妹没错,只是事到如今,我该叫她大嫂了。”
这个称呼被他从口中吐出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残酷的梦,然而事实往往比梦境还要残忍无情上千百倍。
梅二先生说:“错矣!你该说她差一步就成了你的大嫂。”
不等李寻欢发问,梅二先生紧跟着道:“你可知道,你这位表妹已经失踪了将近十年了?”
啪嗒一声,那个刚刻好的人像从李寻欢手中掉到了地上。
……
原本世外桃源般的画中世界,如今在乔安的邀请下,被改造的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画中多了一汪暖泉,一动竹楼,竹楼前一猫一狗追逐厮打着,梅林深处还圈养着三三两两的鸡鸭。
林诗音看着这幅已经大变样的雪中观梅图,她忍不住笑了。
心想,表哥他要是看到他用心画的一幅画,被她毁成这个样子,不知道会不会苦笑连连。
一旦想起李寻欢,林诗音之前挂在脸上的神情就顿住了。她沉默着,连同她那颗充满了情思又悲切的心。
乔安注意到林诗音的神色,就明白她是想起了李寻欢。
她记得原著中李寻欢是在关外呆了整整十年,然后才回到了中原。算一算时间,也到了他回来的时候了。
于是她说:“李寻欢入关了。”
乔安很少提及她与龙啸云和李寻欢之间的事,林诗音突然见听乔姑娘提及李寻欢的名字,稍愣了一下。她说:“我听说了。”
她略微踌躇,然后像是下定决心般说道:“我要去见李寻欢。”
从十年前,李寻欢把龙啸云带进李园的那一刻起,林诗音就恍惚感觉自己的人生步入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中,那么多曾经的她想都不敢想,念都不曾念过的事情一一发生在了她身上,直到今日,有时候走在街道上,她仍然有一种仿佛脚踩在云端的虚幻感。
这十年间,在几千个日日夜夜里,林诗音曾无数次问自己,她爱李寻欢吗?
每一次,她都只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她也曾想象过他们是不是还有机会重新在一起,可是当这个念头在心中悄悄刚刚升起时,两行清泪就无意识的落了下来。
那时的她怔怔地看着落在手上的泪痕,她终于承认,他们彼此间缘分已尽。
她要去见李寻欢,不是为了别的事情,而是因为《怜花宝鉴》。
这是王怜花前辈曾经拜托她交给李寻欢的,她早就该把它交给李寻欢,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乔安没有反对。
“我陪着你。”她眼里倒映着满园梅花,如此说道。反正她无处可去,也无事可做,自然是林诗音去哪里,她就去哪里了。
林诗音说:“有乔姑娘陪着,我就一切都放心了。”说是自欺欺人也好,林诗音总觉得有乔姑娘在身边,看着对方那副波澜不惊的气度,她整颗心都会随之平静下来,不再彷徨。
天色已经不早了,林诗音对乔安道了声晚安。
一旦下定决心要去见李寻欢,她心中反而不像之前那般无所适从了。
窗外是清风吹过林梢发出的细微沙沙声,她很快就在这声音的伴随下进入了梦乡,白日里纷纷扰扰的念头终于安歇了下来。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她还在李园时的日子。
那个时候她还小,经常与表哥一起在李园的梅林里玩闹。他们一同折梅,一同看花瓣随水逝,又一同在小亭里歇息。
她还梦到了少年时的李寻欢,他看起来是那么的神采飞扬。
以及当日中得探花时,他带着笑意站在冬日的梅树下,那双碧绿色的眼睛仿佛提前将来年春日的一切生机与温暖带到了她面前。
当她从满是旧日回忆的梦境中醒来,已到了第二日晨光熹微时。
林诗音从床上坐起来,她拿起一件衣服披在了身上。
恰在这时,房间里响起书页翻动声,虽然极其细微,但在这安静至极的房间里异常突兀清晰。
林诗音正在穿衣的动作顿了一下,她一下子紧张起来。她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书桌前坐着一个身穿道袍的年轻女子。对方手中拿着的书,好像是她前日刚从书坊里买来的新书。
那身道服林诗音太熟悉了,因为她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衣物。她看着对方的侧脸,恍如有种照镜子的错觉。
微薄的晨光铺在书桌上,正在读书的年轻女子与晨光并肩而坐。林诗音看着她,竟觉得她如同从虚幻梦境中走出来的世外姝人般美好到不真实。
这世上有一种女人,你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会不由得升起一种“所谓的绝世美人说的就是她了”的想法。
即便她只是露出一双手,也会让目睹之人心生赞叹。
这是一双完美得毫无缺陷的手,真正的肤如凝脂,纤细匀称,如此的柔软。而连接着这双手的胳膊,又是那般的丰盈但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她的衣衫逐渐滑落,露出笔直修长的双腿,而赤/裸着踩在地上的双脚精致又小巧,这是一双合该被人捧在手心里,即使被她一脚踩在泥里也甘之若饴的脚。
已然不能简简单单用“身体”一词来形容她的躯体,这是一件鬼斧神工般的艺术品,更是一件令男人死在她身上仍无怨无悔的绝世武器。
只是这件在男人身上一贯所向披靡的武器,居然失灵了。
虽然李寻欢远走关外十年,但他留下来的风流之名江湖上谁又不知?
那真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京城里的两大名妓皆为其倾倒,谁不知道能明满京都的名妓,有的是男子愿意为她们一掷千金,区区金银早已不能打动她们了,除非真权势滔天到一定地步,寻常富商贵人,即使是想要见上一面,也要投诗以作拜帖。
然而这样两个各有傲气的名妓,却愿意远行数百里路,从京城来到保定,二人共侍李寻欢。
在林仙儿看来,小李探花不风流,谁风流?
可他偏偏在她面前成了圣人君子,对她不屑一顾。
对于林仙儿来说,这不仅仅难堪,更是一种屈辱。
不过这并不是林仙儿首次遇见这种情况,第一次给予她这种难堪的是龙啸云。
他救下了当日走投无路之下欲要跳崖的她,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男子,而她又是那般的美貌,又有所为的救命之恩做引子,两人间要是发生点什么事情似乎也完全是顺理成章了。
然而龙啸云拒绝了她。
林仙儿曾经以为是当时的她年龄太小的缘故,可是直到她被人冠上了江湖第一美人的名号,依旧如此。最擅长玩弄他人情感的她明白了,那是因为龙啸云心中有另一个女人。
而这一次,李寻欢一入关,她就找上了他。她在拉拢他,带着一丝势在必得。林仙儿见过太多在兵器谱榜上有名的高手了,但是小李探花不一样,他名次之高、风流名声之盛,足以让她亲自去见他。
这事龙啸云其实也知道,他甚至在林仙儿来之前,对她说:“如果他不受你诱惑,那就证明他的心里依然在爱着一个他本不该继续爱下去的人。”他说这话时的表情中带着些不甘与讽刺。
事实证明,龙啸云说对了。
两次了。
她是输在了男人身上吗?
不,她是输给了女人!
——林诗音。
林仙儿默念着这个名字,唇齿间冰寒无比。
古往今来,有那么多的美女,但是能被人称作天下第一美人的女子有多少呢?屈指可数罢了。人们会记住兵器谱排行第二、第三、第四甚至第二十、三十、四十的江湖高手,但是谁会记得天下第二、第三位美人?每人都想当第一,在这个美丽的名号之下,是一场看不见刀剑的比拼。
她是江湖上最美的女人,那么最令人魂牵梦绕、难以忘怀的女子也应该是她。
林仙儿对那个差一步就能成为兴云庄女主人的林诗音好奇极了。
好奇到她愿意帮龙啸云一起寻找林诗音。
她生平在男人身上遇到的唯二两次挫折,都与这个女人有关。找到她,然后划花她的脸,这就是她要做的。
……
锋利的小刀在木头上刻下最后一笔,一个栩栩如生的女子雕像被李寻欢握在手中,他的身边放着一个酒壶,壶里空空如也。
梅二先生听着他时不时的咳嗽,又看了看酒壶,作为一个江湖上有名的神医,他很清楚李寻欢这咳症已不是最近才有的了。
最终他还是忍不住说:“久咳必伤肺,我若是你,就不会再喝这么多酒。”
李寻欢笑道:“既然会伤肺,岂不是在说我还有肺可伤?我还以为我的肺早已烂光了。”
梅二先生说:“你最好想明白,再这样下去,可不只是肺烂不烂光的事情了,而是还能不能有命继续喝酒的事情。”
李寻欢说:“生死有命,如果老天爷注定我没命喝酒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这样说着,却没有等到梅二先生再说什么,不仅如此,他注意到梅二先生正在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着他。
李寻欢问:“梅二先生可是有事要与我说?”
梅二先生:“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有件事你居然还不知道。”
李寻欢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明白梅二先生在说什么,他道:“难道有件事是我非知道不可的吗?”
梅二先生说:“如果你知道了这件事,绝对再说不出什么‘生死有命’,一副即使是明天死了也无所谓的话,只怕你知道后,却是恨不得自己这副身体尽可能的撑得再久些了。”
李寻欢无奈地说:“虽然我不在乎自己何时会死去,但是我还没有一颗求死之心,如果可以,我还是很愿意能再能多撑些时日的。我平生不怕杀人,更不怕被杀,就怕一个‘麻烦’,这件事情我还是不听也罢。”
梅二先生笃定道:“不一样的,我若是说了,你绝对无法再像现在这样满不在乎,优哉游哉。”
梅二先生又问:“你可是有一个表妹叫做林诗音?”
李寻欢听到这个名字,眼里流露出一丝痛苦。他咳嗽了几声,说:“是我的表妹没错,只是事到如今,我该叫她大嫂了。”
这个称呼被他从口中吐出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残酷的梦,然而事实往往比梦境还要残忍无情上千百倍。
梅二先生说:“错矣!你该说她差一步就成了你的大嫂。”
不等李寻欢发问,梅二先生紧跟着道:“你可知道,你这位表妹已经失踪了将近十年了?”
啪嗒一声,那个刚刻好的人像从李寻欢手中掉到了地上。
……
原本世外桃源般的画中世界,如今在乔安的邀请下,被改造的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画中多了一汪暖泉,一动竹楼,竹楼前一猫一狗追逐厮打着,梅林深处还圈养着三三两两的鸡鸭。
林诗音看着这幅已经大变样的雪中观梅图,她忍不住笑了。
心想,表哥他要是看到他用心画的一幅画,被她毁成这个样子,不知道会不会苦笑连连。
一旦想起李寻欢,林诗音之前挂在脸上的神情就顿住了。她沉默着,连同她那颗充满了情思又悲切的心。
乔安注意到林诗音的神色,就明白她是想起了李寻欢。
她记得原著中李寻欢是在关外呆了整整十年,然后才回到了中原。算一算时间,也到了他回来的时候了。
于是她说:“李寻欢入关了。”
乔安很少提及她与龙啸云和李寻欢之间的事,林诗音突然见听乔姑娘提及李寻欢的名字,稍愣了一下。她说:“我听说了。”
她略微踌躇,然后像是下定决心般说道:“我要去见李寻欢。”
从十年前,李寻欢把龙啸云带进李园的那一刻起,林诗音就恍惚感觉自己的人生步入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中,那么多曾经的她想都不敢想,念都不曾念过的事情一一发生在了她身上,直到今日,有时候走在街道上,她仍然有一种仿佛脚踩在云端的虚幻感。
这十年间,在几千个日日夜夜里,林诗音曾无数次问自己,她爱李寻欢吗?
每一次,她都只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她也曾想象过他们是不是还有机会重新在一起,可是当这个念头在心中悄悄刚刚升起时,两行清泪就无意识的落了下来。
那时的她怔怔地看着落在手上的泪痕,她终于承认,他们彼此间缘分已尽。
她要去见李寻欢,不是为了别的事情,而是因为《怜花宝鉴》。
这是王怜花前辈曾经拜托她交给李寻欢的,她早就该把它交给李寻欢,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乔安没有反对。
“我陪着你。”她眼里倒映着满园梅花,如此说道。反正她无处可去,也无事可做,自然是林诗音去哪里,她就去哪里了。
林诗音说:“有乔姑娘陪着,我就一切都放心了。”说是自欺欺人也好,林诗音总觉得有乔姑娘在身边,看着对方那副波澜不惊的气度,她整颗心都会随之平静下来,不再彷徨。
天色已经不早了,林诗音对乔安道了声晚安。
一旦下定决心要去见李寻欢,她心中反而不像之前那般无所适从了。
窗外是清风吹过林梢发出的细微沙沙声,她很快就在这声音的伴随下进入了梦乡,白日里纷纷扰扰的念头终于安歇了下来。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她还在李园时的日子。
那个时候她还小,经常与表哥一起在李园的梅林里玩闹。他们一同折梅,一同看花瓣随水逝,又一同在小亭里歇息。
她还梦到了少年时的李寻欢,他看起来是那么的神采飞扬。
以及当日中得探花时,他带着笑意站在冬日的梅树下,那双碧绿色的眼睛仿佛提前将来年春日的一切生机与温暖带到了她面前。
当她从满是旧日回忆的梦境中醒来,已到了第二日晨光熹微时。
林诗音从床上坐起来,她拿起一件衣服披在了身上。
恰在这时,房间里响起书页翻动声,虽然极其细微,但在这安静至极的房间里异常突兀清晰。
林诗音正在穿衣的动作顿了一下,她一下子紧张起来。她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书桌前坐着一个身穿道袍的年轻女子。对方手中拿着的书,好像是她前日刚从书坊里买来的新书。
那身道服林诗音太熟悉了,因为她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衣物。她看着对方的侧脸,恍如有种照镜子的错觉。
微薄的晨光铺在书桌上,正在读书的年轻女子与晨光并肩而坐。林诗音看着她,竟觉得她如同从虚幻梦境中走出来的世外姝人般美好到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