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只羡鸳鸯不羡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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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章 只羡鸳鸯不羡仙(4)
我昂起下巴,谁说不还了,你别管我抖不抖,就告诉我要做什么吧。
打两个小混混,来我这里喝酒,不给钱就算了,还耍酒疯。
我说好。
二话不说,就到了店里。他说的两个小混混,分明是六个长得五大三粗的男人,我又一次被他骗了。
他走到一边,嗑瓜子,然后对我喊加油。我现在不想收拾那几个小混混,想把他一剑砍了。
虽然我手抖,但耍剑这份技术活还没有丢,那六个人被我打得跪地求饶,发誓再也不来捣乱了。
等他们走后,我看到他拿着算盘在那算,我说,不用算了,多下来的换酒。
他把算盘拿到我跟前,说道,这些桌椅板凳打坏多少,你现在已经欠我这么多钱了。
我提起剑直接抵在他脖子上,你恩将仇报啊,我可是帮你打跑了坏人。
他沿着剑沿,慢慢的走过来,凑近我闻了闻,说道,你这女人除了酒味,真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我一剑差点劈过去,他却已经跑远了。
醉千日。
经过这一次,我好像和他熟了一点,可我却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关于我自己,我也只知道我叫韩绯月而已。
我每天照常去他的店里喝酒,需要我出手的小混混越来越少,我已经几乎在他那日白吃白喝了。可他虽然每次都笑话我,都数落我,但我第二天再去的时候,他依旧给我拿酒。
他的生意不好,他还在我身上做赔本的买卖,归根结底,我觉得他只是寂寞了,只是希望有个人能去他店里陪他说说话而已。
那天我正吃着花生米,喝着酒,问他,喝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这叫什么酒。
千日醉。
千日醉?
嗯,千日醉。喝了不是让人醉上千日,而是让人忘却千日。前尘往事都醉了,谁能记得呢?所以你现在只知道你叫韩绯月。
他说话的时候,还很没礼貌的戳了一下我的脑门。
我愤怒的拍开他的手,瞪着他。
刷小性子啦?那以后不给你喝了。
我只好换了个温和点的眼神,然后调侃他,你为什么要开这个店?难道是为了等某个人?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一直没娶妻?难道你有怪癖?我可是注意到东街口,西街口,南街口,北街口分别有四家人家的姑娘每天都来买酒,可他们却从来不喝酒,然后分别又倒了。那可是看上你了。
他白我一眼,镇子上倾慕我的姑娘何止那四个姑娘?你来这么久了,有没有一点眼力劲啊!
这天我们吵得不欢而散,我觉得他太自大,而我也不承认我没眼力劲。可等我第二天去找他要酒喝的时候,发现大门紧闭了。
我想着不至于说了两句今天就负气的不开门营业了吧?
可是酒瘾犯的厉害,我就直接翻墙进去,找了一圈没找到他,我连喝酒的心情都没了。我问了镇子上的人,有人告诉我,昨天晚上有什么人来找了他,他就着急的关了门走了。还说,如果见到我,就让我这几天给他看门,老顾客不能丢。
我一边给他看店,一边继续喝酒。第六日的时候,他回来了。一回来看到我喝的空坛子,就要去拿算盘算账。
我将算盘一按,问他这几天去哪了。
谁知道他看了看我,便将手边的那壶千日醉猛地仰起头全部喝下。
你疯啦?我骂他。
他擦了擦嘴,说,这是我的酒,这里都是我的,我不能喝吗?
他好像说的对,又好像说的不对,总之我一下子没想起来怎么回他。
后来我们就一起喝了很多的酒,因为是他提出来的,我觉得这些酒钱他不会和我计较,这一顿应该是他请我的了。
喝多了之后,我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醉千日。
真是好别致的名字,还不要脸的竟然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酒。
那一晚喝多了,我没记得回家,然后就在他店里睡了一晚。等到第二天头晕脑胀的醒来,我好准备找他算账,问酒里是不是掺了水,喝起来那么头疼。可当我看到他就躺在我身边的时候,那感觉无疑像是看到了鬼。
我刚要叫出声,他的一只手伸过来,直接捂住了我的嘴,然后慵懒的起身,极为淡定的看了一眼,小姑娘,多大点事,不要叫叫嚷嚷的,让人听到,影响我做生意。
等到他移开手下了床,我抓起剑就朝他跑过去,醉千日,你个混蛋,你趁人之危。
醉千日惺忪的双眼看了看我,我说过,你身上除了酒味,一点女人味都没有。趁人之危?我下不去手。倒是你昨晚一直缠着我,好像对我有那么点趁人之危的意思。
我想一剑杀了他。
我生他的气生了两天,到第三天的时候,我酒瘾犯了,忍不住了,便缴械投降。然后先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多喝几壶千日醉,那些事情都会忘记,有什么好怕的?
那个笑。
有一天镇子上来了个新人,这新人看起来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镇子很小,但凡来个新人,很快就传得街知巷闻。那人骑着马来的时候,又把镇子上的姑娘迷倒了一片。镇子上的姑娘这么轻易能被迷倒,是因为镇子太小,迷倒他们的男人太少。醉千日算一个,眼前这个看起来有点眼熟的新人算一个。
他走进店里的时候,我正在喝酒。
醉千日上前问他喝什么酒。
他说我要找个人。
醉千日说这里只管买酒,不管寻人启事。
他说那我先买酒再向你打听个人。
醉千日说,那可以。
他是史上最没气节的老板了。
他点了一壶普通的桂花酿,付了银子,然后说,我可以向你打听个人了吗?
醉千日说,你说。
他说,我想找个人,她叫韩绯月。镇子上的人说她常来你这喝酒。
听到这话的时候,我的手抖了一下。果然这人是眼熟的,他认得我。只可惜,我想不起来他是谁了。
第520章 只羡鸳鸯不羡仙(4)
我昂起下巴,谁说不还了,你别管我抖不抖,就告诉我要做什么吧。
打两个小混混,来我这里喝酒,不给钱就算了,还耍酒疯。
我说好。
二话不说,就到了店里。他说的两个小混混,分明是六个长得五大三粗的男人,我又一次被他骗了。
他走到一边,嗑瓜子,然后对我喊加油。我现在不想收拾那几个小混混,想把他一剑砍了。
虽然我手抖,但耍剑这份技术活还没有丢,那六个人被我打得跪地求饶,发誓再也不来捣乱了。
等他们走后,我看到他拿着算盘在那算,我说,不用算了,多下来的换酒。
他把算盘拿到我跟前,说道,这些桌椅板凳打坏多少,你现在已经欠我这么多钱了。
我提起剑直接抵在他脖子上,你恩将仇报啊,我可是帮你打跑了坏人。
他沿着剑沿,慢慢的走过来,凑近我闻了闻,说道,你这女人除了酒味,真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我一剑差点劈过去,他却已经跑远了。
醉千日。
经过这一次,我好像和他熟了一点,可我却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关于我自己,我也只知道我叫韩绯月而已。
我每天照常去他的店里喝酒,需要我出手的小混混越来越少,我已经几乎在他那日白吃白喝了。可他虽然每次都笑话我,都数落我,但我第二天再去的时候,他依旧给我拿酒。
他的生意不好,他还在我身上做赔本的买卖,归根结底,我觉得他只是寂寞了,只是希望有个人能去他店里陪他说说话而已。
那天我正吃着花生米,喝着酒,问他,喝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这叫什么酒。
千日醉。
千日醉?
嗯,千日醉。喝了不是让人醉上千日,而是让人忘却千日。前尘往事都醉了,谁能记得呢?所以你现在只知道你叫韩绯月。
他说话的时候,还很没礼貌的戳了一下我的脑门。
我愤怒的拍开他的手,瞪着他。
刷小性子啦?那以后不给你喝了。
我只好换了个温和点的眼神,然后调侃他,你为什么要开这个店?难道是为了等某个人?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一直没娶妻?难道你有怪癖?我可是注意到东街口,西街口,南街口,北街口分别有四家人家的姑娘每天都来买酒,可他们却从来不喝酒,然后分别又倒了。那可是看上你了。
他白我一眼,镇子上倾慕我的姑娘何止那四个姑娘?你来这么久了,有没有一点眼力劲啊!
这天我们吵得不欢而散,我觉得他太自大,而我也不承认我没眼力劲。可等我第二天去找他要酒喝的时候,发现大门紧闭了。
我想着不至于说了两句今天就负气的不开门营业了吧?
可是酒瘾犯的厉害,我就直接翻墙进去,找了一圈没找到他,我连喝酒的心情都没了。我问了镇子上的人,有人告诉我,昨天晚上有什么人来找了他,他就着急的关了门走了。还说,如果见到我,就让我这几天给他看门,老顾客不能丢。
我一边给他看店,一边继续喝酒。第六日的时候,他回来了。一回来看到我喝的空坛子,就要去拿算盘算账。
我将算盘一按,问他这几天去哪了。
谁知道他看了看我,便将手边的那壶千日醉猛地仰起头全部喝下。
你疯啦?我骂他。
他擦了擦嘴,说,这是我的酒,这里都是我的,我不能喝吗?
他好像说的对,又好像说的不对,总之我一下子没想起来怎么回他。
后来我们就一起喝了很多的酒,因为是他提出来的,我觉得这些酒钱他不会和我计较,这一顿应该是他请我的了。
喝多了之后,我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醉千日。
真是好别致的名字,还不要脸的竟然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酒。
那一晚喝多了,我没记得回家,然后就在他店里睡了一晚。等到第二天头晕脑胀的醒来,我好准备找他算账,问酒里是不是掺了水,喝起来那么头疼。可当我看到他就躺在我身边的时候,那感觉无疑像是看到了鬼。
我刚要叫出声,他的一只手伸过来,直接捂住了我的嘴,然后慵懒的起身,极为淡定的看了一眼,小姑娘,多大点事,不要叫叫嚷嚷的,让人听到,影响我做生意。
等到他移开手下了床,我抓起剑就朝他跑过去,醉千日,你个混蛋,你趁人之危。
醉千日惺忪的双眼看了看我,我说过,你身上除了酒味,一点女人味都没有。趁人之危?我下不去手。倒是你昨晚一直缠着我,好像对我有那么点趁人之危的意思。
我想一剑杀了他。
我生他的气生了两天,到第三天的时候,我酒瘾犯了,忍不住了,便缴械投降。然后先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多喝几壶千日醉,那些事情都会忘记,有什么好怕的?
那个笑。
有一天镇子上来了个新人,这新人看起来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镇子很小,但凡来个新人,很快就传得街知巷闻。那人骑着马来的时候,又把镇子上的姑娘迷倒了一片。镇子上的姑娘这么轻易能被迷倒,是因为镇子太小,迷倒他们的男人太少。醉千日算一个,眼前这个看起来有点眼熟的新人算一个。
他走进店里的时候,我正在喝酒。
醉千日上前问他喝什么酒。
他说我要找个人。
醉千日说这里只管买酒,不管寻人启事。
他说那我先买酒再向你打听个人。
醉千日说,那可以。
他是史上最没气节的老板了。
他点了一壶普通的桂花酿,付了银子,然后说,我可以向你打听个人了吗?
醉千日说,你说。
他说,我想找个人,她叫韩绯月。镇子上的人说她常来你这喝酒。
听到这话的时候,我的手抖了一下。果然这人是眼熟的,他认得我。只可惜,我想不起来他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