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傲慢无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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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没有任何光线衬托的“西遇”酒吧,像是昏暗天地之间的一个精巧剪影,虽然看不清全貌,却多了几分含蓄与质朴,这是我第一次通过视觉触摸到它的本质,很震撼。
兰州的夜晚来的很迟,黑的却很迅速,渐渐的,四周便完全陷入到黑暗之中,就在男子准备收起相机时,我适时地说道:“为什么不再拍一下光影中的酒吧轮廓呢?”
“没意思,人为外在的干扰,就像加了甜蜜素的罐头,即便再有味也接近不了自然。”
这点倒是让我很赞同。
“能请我进去喝一杯吗?”
“可以,但是不是该给我个理由呢?”
“我有故事你有酒,这个理由够吗?”
他倒也很爽快,我也喜欢这种自来熟的人,欣然接受了他的提议,相互示意了一番,便朝酒吧内走去。
走到前台,我让负责人打开店门口的灯光,然后继续与他一前一后走入酒吧内,此时并不忙碌,闲着的几个女员工立马犯了花痴,盯着这个身材高挑健硕,五官如刀削般立体的男子看去。
以他的长相,便足够引起女孩们轰动了,手中偏偏还端着一台相机,再加上亚麻色的头发配上时尚的服装造型,更让人觉得他就是一个时装周走出来的摄影师。
在远离舞台的一处僻静角落,我和他相继坐了下来,征求他的意见之后,他要了杯椰林飘香,我则要了杯朗姆可乐。
等待酒水期间,我也没闲着,一直和他讨论摄影有关的话题,他似乎很吝啬词汇,能一个字概括的,绝不多说第二个字。
我也不想试图去改变他的习惯,于是,也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
等酒上来以后,他再次朝我致谢,微微饮了一口后,打开了一个新话题道:“说说你这几年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吧!”
我为他这个突如其来的话题而惊讶,但还是很认真的回想了一番,才说道:“上学那会儿,学校附近有条小巷子,整条街都是脏脏旧旧的店,曾经在那吃了一碗混沌,对面桌上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就着两个煎包,下了一瓶洋河大曲。他找烟找不到,我递上根黑兰州,刚出来的夕阳映着整条街道,温暖又凄凉……因为对面是高高的楼宇,这边却是破旧的住宅区……”
他闭上眼睛想象了一会,仿佛并没有看到那幅画面,嘴角挂着微笑,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时候,一位经常唱李志歌曲的歌手,唱起了那首《热河》,在场很多人的情绪仿佛都被调动了,跟着哼唱起来。
我没去过热河,但是听这首歌,总会想起以前孤独坚持的日子。歌曲中的画面,我像经历过一般,工作在城市中心,却在每个黄昏傍晚回到郊区的住处。光鲜亮丽,霓虹闪烁的都市,拐过一个角落,就是脏乱的城中村,时间仿佛在这里凝固,现代化永远也走不进这里。只有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带着疲惫的面容,在阴暗的房间里进进出出。
青年似乎很想融入歌曲的意境中,可敲击桌面的手指总是找不到节奏,他似乎从未体验过歌曲中的生活……
歌曲的结尾,台上的歌手从平静变成了歇斯底里,几乎甩掉了话筒,嘶哑的快唱不出声音。而台下的观众,一阵叫好,和他一起嘶吼。
我平复了许久,只是沉默,对面的青年从钱包中拿出一张名片推给我道:“你是老板,我就直接自我介绍,不拐弯抹角了,路远。”
我并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我是店里老板的,也许是员工的言行让他察觉到了,倒也不愿在这方面纠结,伸出手道:“钱辰。”
他礼节性的伸出手与我握了握,松开后便做了个暂停的手势,阻止了我接下来的话题,然后从自己的钱包里拿出了一张银行卡递给了我,说道:“闲话不叙,我想收购酒吧,你开个价,我给你转账。”
我从未见过如此直白、傲慢、无理之人,将银行卡往他面前推了推道:“您不觉得这话很唐突吗?”
这个叫路远的青年,用中指摸了摸自己的眉毛,毫不在意的笑了笑道:“都是做生意,没必要讲究那么多繁文缛节,你卖了,肯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我站起身道:“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再谈下去了,喝完这杯酒,就请你离开吧!”
“还有钱能搞不定的事情?”
“我觉得人傻钱多的交易方式,似乎并不适合在这家酒吧上。”
我刚说完,路远便抱怨道:“要不是受人之托,真是懒得过来,你以为我真准备故事来讨你酒喝?真没看出来这酒吧有哪里好的。”
“我再说一次,你可以走了。”
对于我的逐客令,他不以为然,慢条斯理的挎起相机,然后将银行卡重新装回钱包内,从钱包中掏出两张一百元,扔到桌子上,也站起来道:“钱老板,大家都是年轻人,话无需说的太死,你有你的执着,我有我的坚持,我们肯定还会再见面的。”
“希望再见到你时,你不会再是个一米八几,说话却不动脑子的傻大个。”
对于我的挑衅,他微微竖起中指,带着一身痞气离开,此刻我觉得自己瞎了眼,真不知道先前是怎么看出他身上有文艺气质的。
……
我仰躺在办公椅子上,莫名的窝火中,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原本不打算接,一看归属地,想到可能是滕子,便接通了电话。如我所料,电话那头果然传来了滕子的声音。
他有些气恼道:“辰哥,你把我这个号码记一下,以前用了五六年的号码暂时不用了。”
“好好的为什么要换号码?”
“嗨,别提了,不知道是哪个龟孙把我号码给了个疯子,妈的,天天被电话洗脑,一天三次从不间断,再这么下去我快疯了。”
我有点难以启齿,沉默了半晌才说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就是最近,具体时间我忘了,要是让我逮着那女人,一定让她好好学一学什么叫做人之道。”
我的脸唰的一下子红了,嘟囔道:“你这碎碎叨叨的跟谁学的,骂骂咧咧的,怎么觉得你这糙爷们越活越娘们了,说,是不是最近跟老娘们跳秧歌跳的?”
滕子被我一训斥,不敢来劲了,毕竟他不想做东北老娘们,息怒道:“得得,说不过你,号码存着,记住,别给任何人,我忙去了。”
……
深夜11点,我打的回到17号住宅,刚下车便意外的发现老房子里的院灯亮着。
这长久黑暗的院子忽然明亮起来,让我陡然觉得心中一阵温暖,心里琢磨着怪不得安沐一晚上没联系我,原来是偷摸着回来给我惊喜。
我故作平静的敲了敲门,可偌大院子中除了小黑叫唤了几声,便再也没有动静,然后便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陌生的高跟鞋脚步声,我转过头,一个烫着头发的女人,穿戴整齐的站在我身后,她处在黑暗中,我看不清楚她的脸……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没有任何光线衬托的“西遇”酒吧,像是昏暗天地之间的一个精巧剪影,虽然看不清全貌,却多了几分含蓄与质朴,这是我第一次通过视觉触摸到它的本质,很震撼。
兰州的夜晚来的很迟,黑的却很迅速,渐渐的,四周便完全陷入到黑暗之中,就在男子准备收起相机时,我适时地说道:“为什么不再拍一下光影中的酒吧轮廓呢?”
“没意思,人为外在的干扰,就像加了甜蜜素的罐头,即便再有味也接近不了自然。”
这点倒是让我很赞同。
“能请我进去喝一杯吗?”
“可以,但是不是该给我个理由呢?”
“我有故事你有酒,这个理由够吗?”
他倒也很爽快,我也喜欢这种自来熟的人,欣然接受了他的提议,相互示意了一番,便朝酒吧内走去。
走到前台,我让负责人打开店门口的灯光,然后继续与他一前一后走入酒吧内,此时并不忙碌,闲着的几个女员工立马犯了花痴,盯着这个身材高挑健硕,五官如刀削般立体的男子看去。
以他的长相,便足够引起女孩们轰动了,手中偏偏还端着一台相机,再加上亚麻色的头发配上时尚的服装造型,更让人觉得他就是一个时装周走出来的摄影师。
在远离舞台的一处僻静角落,我和他相继坐了下来,征求他的意见之后,他要了杯椰林飘香,我则要了杯朗姆可乐。
等待酒水期间,我也没闲着,一直和他讨论摄影有关的话题,他似乎很吝啬词汇,能一个字概括的,绝不多说第二个字。
我也不想试图去改变他的习惯,于是,也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
等酒上来以后,他再次朝我致谢,微微饮了一口后,打开了一个新话题道:“说说你这几年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吧!”
我为他这个突如其来的话题而惊讶,但还是很认真的回想了一番,才说道:“上学那会儿,学校附近有条小巷子,整条街都是脏脏旧旧的店,曾经在那吃了一碗混沌,对面桌上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就着两个煎包,下了一瓶洋河大曲。他找烟找不到,我递上根黑兰州,刚出来的夕阳映着整条街道,温暖又凄凉……因为对面是高高的楼宇,这边却是破旧的住宅区……”
他闭上眼睛想象了一会,仿佛并没有看到那幅画面,嘴角挂着微笑,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时候,一位经常唱李志歌曲的歌手,唱起了那首《热河》,在场很多人的情绪仿佛都被调动了,跟着哼唱起来。
我没去过热河,但是听这首歌,总会想起以前孤独坚持的日子。歌曲中的画面,我像经历过一般,工作在城市中心,却在每个黄昏傍晚回到郊区的住处。光鲜亮丽,霓虹闪烁的都市,拐过一个角落,就是脏乱的城中村,时间仿佛在这里凝固,现代化永远也走不进这里。只有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带着疲惫的面容,在阴暗的房间里进进出出。
青年似乎很想融入歌曲的意境中,可敲击桌面的手指总是找不到节奏,他似乎从未体验过歌曲中的生活……
歌曲的结尾,台上的歌手从平静变成了歇斯底里,几乎甩掉了话筒,嘶哑的快唱不出声音。而台下的观众,一阵叫好,和他一起嘶吼。
我平复了许久,只是沉默,对面的青年从钱包中拿出一张名片推给我道:“你是老板,我就直接自我介绍,不拐弯抹角了,路远。”
我并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我是店里老板的,也许是员工的言行让他察觉到了,倒也不愿在这方面纠结,伸出手道:“钱辰。”
他礼节性的伸出手与我握了握,松开后便做了个暂停的手势,阻止了我接下来的话题,然后从自己的钱包里拿出了一张银行卡递给了我,说道:“闲话不叙,我想收购酒吧,你开个价,我给你转账。”
我从未见过如此直白、傲慢、无理之人,将银行卡往他面前推了推道:“您不觉得这话很唐突吗?”
这个叫路远的青年,用中指摸了摸自己的眉毛,毫不在意的笑了笑道:“都是做生意,没必要讲究那么多繁文缛节,你卖了,肯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我站起身道:“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再谈下去了,喝完这杯酒,就请你离开吧!”
“还有钱能搞不定的事情?”
“我觉得人傻钱多的交易方式,似乎并不适合在这家酒吧上。”
我刚说完,路远便抱怨道:“要不是受人之托,真是懒得过来,你以为我真准备故事来讨你酒喝?真没看出来这酒吧有哪里好的。”
“我再说一次,你可以走了。”
对于我的逐客令,他不以为然,慢条斯理的挎起相机,然后将银行卡重新装回钱包内,从钱包中掏出两张一百元,扔到桌子上,也站起来道:“钱老板,大家都是年轻人,话无需说的太死,你有你的执着,我有我的坚持,我们肯定还会再见面的。”
“希望再见到你时,你不会再是个一米八几,说话却不动脑子的傻大个。”
对于我的挑衅,他微微竖起中指,带着一身痞气离开,此刻我觉得自己瞎了眼,真不知道先前是怎么看出他身上有文艺气质的。
……
我仰躺在办公椅子上,莫名的窝火中,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原本不打算接,一看归属地,想到可能是滕子,便接通了电话。如我所料,电话那头果然传来了滕子的声音。
他有些气恼道:“辰哥,你把我这个号码记一下,以前用了五六年的号码暂时不用了。”
“好好的为什么要换号码?”
“嗨,别提了,不知道是哪个龟孙把我号码给了个疯子,妈的,天天被电话洗脑,一天三次从不间断,再这么下去我快疯了。”
我有点难以启齿,沉默了半晌才说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就是最近,具体时间我忘了,要是让我逮着那女人,一定让她好好学一学什么叫做人之道。”
我的脸唰的一下子红了,嘟囔道:“你这碎碎叨叨的跟谁学的,骂骂咧咧的,怎么觉得你这糙爷们越活越娘们了,说,是不是最近跟老娘们跳秧歌跳的?”
滕子被我一训斥,不敢来劲了,毕竟他不想做东北老娘们,息怒道:“得得,说不过你,号码存着,记住,别给任何人,我忙去了。”
……
深夜11点,我打的回到17号住宅,刚下车便意外的发现老房子里的院灯亮着。
这长久黑暗的院子忽然明亮起来,让我陡然觉得心中一阵温暖,心里琢磨着怪不得安沐一晚上没联系我,原来是偷摸着回来给我惊喜。
我故作平静的敲了敲门,可偌大院子中除了小黑叫唤了几声,便再也没有动静,然后便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陌生的高跟鞋脚步声,我转过头,一个烫着头发的女人,穿戴整齐的站在我身后,她处在黑暗中,我看不清楚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