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抢回十三压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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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前面就是广州港了。”说话的是个大胡子, 身上穿着的便服还是明朝的款式,料子是好料子,看着也是新做的。全身上下很整齐, 也很干净,就是脸上,因为一脸的大胡子,看着脏,看着恶,也让人看不清长相。
“郑胡子, 你说, 咱们这么上岸,清朝人会欢迎咱们吗?”青筝看着大胡子问道。
“瞧您说的,咱们是正经的买卖人,有什么不欢迎的。又不是抢他们的。”大胡子腰一下子就直了, 脸朝天上使劲儿仰,样子狂的呀。
“哈哈,你这个人呀, 才干了几天正经生意,我可是听老海他们说了,泉州城里可还有你的悬赏画像呢, 就不怕被人认出来啊?”青筝被大胡子得瑟的样子逗笑了, 这人, 生就生在海盗窝里, 家传的,几辈子的海盗了,长到三十多岁,就没有过正经的身份,上岸从来都是偷偷摸摸,这回跟着青筝,有了正经身份,这是美得没边儿了。
“不怕,有小姐在,别说是广州了,就是皇上老子的金銮殿,老郑我也敢去。”自打被青筝救起来,他就决定要奉青筝为主报答青筝的救命之恩了,等再看到青筝的“装备”硬度,就更是五体投地,觉得青筝是天人下凡,没有她做不了的事情了。
说起来,也是缘份。
五年前,青筝还一个人在海上漫无目的的乱飘的时候,遇到的那艘海盗船,就是郑胡子的,他带着几十个兄弟出海做买卖,买卖是做成了,可是船也受了伤,又遇到了风浪,失去了控制,等到遇到青筝的时候,船上已经就剩下五六个人了,一个个的,病的病,伤的伤。也都离死不远了。
青筝开着摩托艇一个一个把他们救回游轮上,最终救下了三个。其中就有郑胡子,剩下的两个,一个是厨子鳔叔,一个是舵手老海。三个人都是讲义气的,一醒过来,知道是青筝救的命,跪下就磕头,认青筝为主。青筝是把他们三个人放在游轮上的一个空仓库里的。
系统对她最后的关爱就是把游轮空间留给了她。青筝也是反复试过才知道的,结界只对她一个人开放了。相当于是游轮在一个独立的空间里,还是原来那样,时间恒定。她进出自由了,别的生物想要进到空间里,要与她有身体接触,也就由她带进空间,才会被空间认可,之后才能自由出入。
防人之心不可无,青筝救回来人,又都是海盗,当然得防着,就特意清了一间仓库出来,里面除了墙,什么都没有。就在地上给他们铺了几个床垫再加上几床被子而已,没救活的人,也是直接就海葬了。
所以,郑胡子三个刚醒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只是根据经验知道在船上而已。
青筝正愁没人用,船开不了,又不知道具体在什么地方,遇到了行家,当然高兴。可也不能真的就用人不疑的收了。收是收了,还是考验了好一阵子。
在考验期间,也问明了几个人的身份。原来,郑胡子可是海盗世家出身,姓郑的,这时候可不光是有台湾的郑成功,还有在海上称雄了几十年的大海盗。郑胡子就是海盗郑家出家,不过他不是嫡系,是远枝儿,老爹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在了一次出海当中,连尸首都没见着。原本家里十几条大船,就剩下他娘带着一个还没有成丁的他,要不是仗着叔伯们照应,最后这一条船都剩不下。
郑胡子也算是基因好,长得跟牛犊子似的,十五岁就带着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他爹留下的几个老人儿,开始在海上做买卖。本来,他可以发展得更好的,就是他舍不下老娘,他老娘身体不好,他就从不出海超过三天,一个月也不出海一次,只要能维持能活,就不出海,在老娘身边尽孝。一直到老娘过逝,守完了孝,才开始真正的好好做海盗。才头一回儿出海,就遇到风浪,被青筝救下了。
青筝也不尽信。但也没有更多的消息渠道,只能慢慢品了。
不过,还是知道了一些她最想知道的信息。
比如,这时候,清军才刚刚入关不到五十年,康熙三十年,正在励精图治的时候。
其实只要知道了年号,青筝能知道的,可比他们要多多了。别的不说,至少,这个时候,大面儿上,是太平的。
知道离自己的年代实在是太过久远,估计自己是活不到二十世纪了,青筝也就死了心。还是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待着吧。系统已经离开了,她就这一辈子了,别想不实际的了。
青筝原本也不是伤春悲秋的人,又锻炼了几辈子,更不会靠幻想活着了。
有了三个行家帮忙,老海本身又是个舵手。青筝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交会了他最简单的操作。游轮上都是最先进智能的装备,实际操作跟自动档的汽车一样容易,但是对古人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不过,如果只教他们最必须要用动的那么一点儿,也不是教不会。
几个人配合着,总算是能让船在人为控制下行动,而不是随波逐流了。
青筝一点儿都不想跟着郑胡子回到他的据点去。她人生地不熟的,不是给人家送菜嘛。
所以,找了一个中等的孤岛,游轮上物资有的是,青筝不用为物资发愁。当然不怕孤岛。
于是,从找到孤岛的那一天开始,四个人,一个游轮,开始建设家园。
五年之后,被命名为枫叶岛的孤岛上,已经有居民超过两千人,其中有作战能力的壮丁,就超过了一千二两人。枫叶岛也被建设得固若金汤,在生活质量得到了质的改变之后,人们的凝聚力也是空前的。
人呢,除了一点儿一点儿收拢的,周围的小股的海盗,还有救下来的各种失事船支上的幸存者,还有一些是郑胡子的旧部和他招揽来的故旧。而郑胡子做为原老和威望仅次于青筝的人物,已经是枫叶岛的二号人物。也是仅有的十位能进入游轮空间的人物之一。是枫叶岛十大天王之首。
青筝从来没有想过就在海上孤岛占山为王了,也从来没想过,要以海盗的身份终老。所以,在枫叶岛上的基础框架完成之后,就把岛上的事物交给军师李执,她自己与郑胡子一起,带着人,乘着之前存在空间里的宝船,远洋航行,去了欧洲,又重走了一遍上一次她穿越到清朝的时候走过的路。
这个时代,在欧洲闯出名堂,太容易了,她有先近了几个时代的武器,有钱。便就有了一切了。
两年时间,枫叶岛上存下了满满一个山洞的洋货,还不算保存在游轮空间里的那些贵重的。
财物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青筝以金钱开路,给岛上的人,全都买了合法的身份。甚至还在澳洲抢下了一大片的土地。
安排好了一切,青筝终于决定,要踏上清朝的土地了。
不只是想到清朝做生意,更主要的,这时候的老百姓,日子过得苦,想看看有没有机会,多带些百姓到澳洲去。那里,有太多太多的地方可以施展,也太需要人手了。
郑胡子是闲不住的人,他也绝不可能留在枫叶岛上管理后勤,更别想让他到澳洲那动不动几百里都看不到人影儿的地方待着了。死缠活缠的非让青筝带着他一块儿登陆,也不管,他当年也是被挂了通辑告示的人。
这也才有了之前的对话。
“那好,咱们这一回,就去皇帝老子的金銮殿上见识见识。”青筝笑了,直接就接过了郑胡子的话。
“啊?你真要去啊?”郑胡子懵了,他就是想装个X,没想到,青筝还真想去京城?像他这种被挂过的人,多多少少对官府,还是有点儿畏惧之心的,虽然有了正经的身份,在外国的时候还行,见到中原人,还是心虚。
“真的要去啊。咱们郑爵爷也是堂堂的伯爵大人了,难道还不能让清朝的皇帝亲自接见一下吗?”青筝憋着笑。
“啊?”郑胡子好像是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青筝口中说的郑爵爷就是他,“啊……”还是不知道怎么接话。
“行了,等咱们到了广州啊,你带着老海他们,负责那些个洋货铺子接洽,把东西出掉。我带着莫愁和莫殇他们两个去京城就好了。东西处理掉,你们就回家里去吧。”青筝不再逗郑胡子了。
“小姐,我不怕。我陪你去。”郑胡子才缓过来,又开始硬气了。
“你可拉倒吧,你还是忙点儿正事儿吧,我就是去京城看看,也没什么正事,就是闲逛。你跟着干什么?难道你也想偷懒?总不能大家都不干活儿吧?兄弟们都看着呢,你就这么带头儿啊?”青筝拦着他。
“可是,莫愁跟莫殇他们两个还是小孩子呢,不当大用。就带他们两个,我可不放心。”郑胡子还有别的意见。
“你可不能小看人,论起心眼儿来,莫愁跟莫殇能顶你十个来。再说了,说是带他们两个,不是还有下人护卫嘛,再加上丫鬟婆子随从的,人不少了。”难道还要带着军队登陆啊。
“我说不过你。那你自己定吧。要是莫愁跟莫殇两个小崽子敢让小姐少了一根头发,回去我扒了他们两个皮。”强盗出身他就是强盗出身,总也忘不了耍狠。
“郑爷,这您放心,我们保证把小姐完完整整的带回家。有任何问题,您拿我们是问就是了。”莫愁是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是岛上一个老海盗的女儿,从小被当成男孩子培养的,功夫好,性子爽利不说,她还有个最大的特长,就是识毒,无师自通,从小就对各种毒物有一种惧来的熟悉。任何毒物,特别是海里的,都躲不过她的眼睛。
“小姐, 前面就是广州港了。”说话的是个大胡子, 身上穿着的便服还是明朝的款式,料子是好料子,看着也是新做的。全身上下很整齐, 也很干净,就是脸上,因为一脸的大胡子,看着脏,看着恶,也让人看不清长相。
“郑胡子, 你说, 咱们这么上岸,清朝人会欢迎咱们吗?”青筝看着大胡子问道。
“瞧您说的,咱们是正经的买卖人,有什么不欢迎的。又不是抢他们的。”大胡子腰一下子就直了, 脸朝天上使劲儿仰,样子狂的呀。
“哈哈,你这个人呀, 才干了几天正经生意,我可是听老海他们说了,泉州城里可还有你的悬赏画像呢, 就不怕被人认出来啊?”青筝被大胡子得瑟的样子逗笑了, 这人, 生就生在海盗窝里, 家传的,几辈子的海盗了,长到三十多岁,就没有过正经的身份,上岸从来都是偷偷摸摸,这回跟着青筝,有了正经身份,这是美得没边儿了。
“不怕,有小姐在,别说是广州了,就是皇上老子的金銮殿,老郑我也敢去。”自打被青筝救起来,他就决定要奉青筝为主报答青筝的救命之恩了,等再看到青筝的“装备”硬度,就更是五体投地,觉得青筝是天人下凡,没有她做不了的事情了。
说起来,也是缘份。
五年前,青筝还一个人在海上漫无目的的乱飘的时候,遇到的那艘海盗船,就是郑胡子的,他带着几十个兄弟出海做买卖,买卖是做成了,可是船也受了伤,又遇到了风浪,失去了控制,等到遇到青筝的时候,船上已经就剩下五六个人了,一个个的,病的病,伤的伤。也都离死不远了。
青筝开着摩托艇一个一个把他们救回游轮上,最终救下了三个。其中就有郑胡子,剩下的两个,一个是厨子鳔叔,一个是舵手老海。三个人都是讲义气的,一醒过来,知道是青筝救的命,跪下就磕头,认青筝为主。青筝是把他们三个人放在游轮上的一个空仓库里的。
系统对她最后的关爱就是把游轮空间留给了她。青筝也是反复试过才知道的,结界只对她一个人开放了。相当于是游轮在一个独立的空间里,还是原来那样,时间恒定。她进出自由了,别的生物想要进到空间里,要与她有身体接触,也就由她带进空间,才会被空间认可,之后才能自由出入。
防人之心不可无,青筝救回来人,又都是海盗,当然得防着,就特意清了一间仓库出来,里面除了墙,什么都没有。就在地上给他们铺了几个床垫再加上几床被子而已,没救活的人,也是直接就海葬了。
所以,郑胡子三个刚醒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只是根据经验知道在船上而已。
青筝正愁没人用,船开不了,又不知道具体在什么地方,遇到了行家,当然高兴。可也不能真的就用人不疑的收了。收是收了,还是考验了好一阵子。
在考验期间,也问明了几个人的身份。原来,郑胡子可是海盗世家出身,姓郑的,这时候可不光是有台湾的郑成功,还有在海上称雄了几十年的大海盗。郑胡子就是海盗郑家出家,不过他不是嫡系,是远枝儿,老爹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在了一次出海当中,连尸首都没见着。原本家里十几条大船,就剩下他娘带着一个还没有成丁的他,要不是仗着叔伯们照应,最后这一条船都剩不下。
郑胡子也算是基因好,长得跟牛犊子似的,十五岁就带着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他爹留下的几个老人儿,开始在海上做买卖。本来,他可以发展得更好的,就是他舍不下老娘,他老娘身体不好,他就从不出海超过三天,一个月也不出海一次,只要能维持能活,就不出海,在老娘身边尽孝。一直到老娘过逝,守完了孝,才开始真正的好好做海盗。才头一回儿出海,就遇到风浪,被青筝救下了。
青筝也不尽信。但也没有更多的消息渠道,只能慢慢品了。
不过,还是知道了一些她最想知道的信息。
比如,这时候,清军才刚刚入关不到五十年,康熙三十年,正在励精图治的时候。
其实只要知道了年号,青筝能知道的,可比他们要多多了。别的不说,至少,这个时候,大面儿上,是太平的。
知道离自己的年代实在是太过久远,估计自己是活不到二十世纪了,青筝也就死了心。还是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待着吧。系统已经离开了,她就这一辈子了,别想不实际的了。
青筝原本也不是伤春悲秋的人,又锻炼了几辈子,更不会靠幻想活着了。
有了三个行家帮忙,老海本身又是个舵手。青筝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交会了他最简单的操作。游轮上都是最先进智能的装备,实际操作跟自动档的汽车一样容易,但是对古人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不过,如果只教他们最必须要用动的那么一点儿,也不是教不会。
几个人配合着,总算是能让船在人为控制下行动,而不是随波逐流了。
青筝一点儿都不想跟着郑胡子回到他的据点去。她人生地不熟的,不是给人家送菜嘛。
所以,找了一个中等的孤岛,游轮上物资有的是,青筝不用为物资发愁。当然不怕孤岛。
于是,从找到孤岛的那一天开始,四个人,一个游轮,开始建设家园。
五年之后,被命名为枫叶岛的孤岛上,已经有居民超过两千人,其中有作战能力的壮丁,就超过了一千二两人。枫叶岛也被建设得固若金汤,在生活质量得到了质的改变之后,人们的凝聚力也是空前的。
人呢,除了一点儿一点儿收拢的,周围的小股的海盗,还有救下来的各种失事船支上的幸存者,还有一些是郑胡子的旧部和他招揽来的故旧。而郑胡子做为原老和威望仅次于青筝的人物,已经是枫叶岛的二号人物。也是仅有的十位能进入游轮空间的人物之一。是枫叶岛十大天王之首。
青筝从来没有想过就在海上孤岛占山为王了,也从来没想过,要以海盗的身份终老。所以,在枫叶岛上的基础框架完成之后,就把岛上的事物交给军师李执,她自己与郑胡子一起,带着人,乘着之前存在空间里的宝船,远洋航行,去了欧洲,又重走了一遍上一次她穿越到清朝的时候走过的路。
这个时代,在欧洲闯出名堂,太容易了,她有先近了几个时代的武器,有钱。便就有了一切了。
两年时间,枫叶岛上存下了满满一个山洞的洋货,还不算保存在游轮空间里的那些贵重的。
财物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青筝以金钱开路,给岛上的人,全都买了合法的身份。甚至还在澳洲抢下了一大片的土地。
安排好了一切,青筝终于决定,要踏上清朝的土地了。
不只是想到清朝做生意,更主要的,这时候的老百姓,日子过得苦,想看看有没有机会,多带些百姓到澳洲去。那里,有太多太多的地方可以施展,也太需要人手了。
郑胡子是闲不住的人,他也绝不可能留在枫叶岛上管理后勤,更别想让他到澳洲那动不动几百里都看不到人影儿的地方待着了。死缠活缠的非让青筝带着他一块儿登陆,也不管,他当年也是被挂了通辑告示的人。
这也才有了之前的对话。
“那好,咱们这一回,就去皇帝老子的金銮殿上见识见识。”青筝笑了,直接就接过了郑胡子的话。
“啊?你真要去啊?”郑胡子懵了,他就是想装个X,没想到,青筝还真想去京城?像他这种被挂过的人,多多少少对官府,还是有点儿畏惧之心的,虽然有了正经的身份,在外国的时候还行,见到中原人,还是心虚。
“真的要去啊。咱们郑爵爷也是堂堂的伯爵大人了,难道还不能让清朝的皇帝亲自接见一下吗?”青筝憋着笑。
“啊?”郑胡子好像是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青筝口中说的郑爵爷就是他,“啊……”还是不知道怎么接话。
“行了,等咱们到了广州啊,你带着老海他们,负责那些个洋货铺子接洽,把东西出掉。我带着莫愁和莫殇他们两个去京城就好了。东西处理掉,你们就回家里去吧。”青筝不再逗郑胡子了。
“小姐,我不怕。我陪你去。”郑胡子才缓过来,又开始硬气了。
“你可拉倒吧,你还是忙点儿正事儿吧,我就是去京城看看,也没什么正事,就是闲逛。你跟着干什么?难道你也想偷懒?总不能大家都不干活儿吧?兄弟们都看着呢,你就这么带头儿啊?”青筝拦着他。
“可是,莫愁跟莫殇他们两个还是小孩子呢,不当大用。就带他们两个,我可不放心。”郑胡子还有别的意见。
“你可不能小看人,论起心眼儿来,莫愁跟莫殇能顶你十个来。再说了,说是带他们两个,不是还有下人护卫嘛,再加上丫鬟婆子随从的,人不少了。”难道还要带着军队登陆啊。
“我说不过你。那你自己定吧。要是莫愁跟莫殇两个小崽子敢让小姐少了一根头发,回去我扒了他们两个皮。”强盗出身他就是强盗出身,总也忘不了耍狠。
“郑爷,这您放心,我们保证把小姐完完整整的带回家。有任何问题,您拿我们是问就是了。”莫愁是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是岛上一个老海盗的女儿,从小被当成男孩子培养的,功夫好,性子爽利不说,她还有个最大的特长,就是识毒,无师自通,从小就对各种毒物有一种惧来的熟悉。任何毒物,特别是海里的,都躲不过她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