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杀手的对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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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漂亮的脸蛋,无邪的笑脸,还有那火辣的身材,让林旭呼吸渐渐变得粗重了些。
面前的女孩虽然诱人,可是太单纯了点儿,完全不懂得保护自己,就像是一张点墨未染的白纸,让林旭想下手都难,“彤彤,你才睡醒吧,看样子还困,去睡回笼觉吧。”
“嗯,好。”穆幼彤打了个哈气,看向林旭,眨巴了下眼睛,“林哥哥,你的眼神好怪哦。”
是个男人看你的眼神都会怪了,何况是我呢,林旭瞧着而面前这个女孩,虽然年纪比江小云小了一两岁,可是脸蛋身材一点不输江小云,而且更加惹火。
穆幼彤完全不设防模样,林旭知道自己愿意的话,绝对可以轻易得到她,可是,也太禽兽了点。
穆幼彤不知道林旭内心的小九九,懦懦道:“林哥哥,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呀,你的眼神好吓人哦,就像是要吃了彤彤一样。是不是彤彤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情了,你不开心呀?”
不怪你,要怪就怪你父母,遗传基因干嘛那么好,林旭挠了挠脑袋,笑语道:“没,彤彤那么乖,怎么会惹我生气呢。你睡觉吧,我出去了。”
离开穆幼彤的房间,林旭进了卫生间,先脱光衣服,洗了个冷水澡。
洗澡完毕,林旭裹上大毛巾来到穆婉房间,找了套衣服换上,然后收拾了下行李,带了一套换洗衣服和一些日用品,就算完事了。
想着呆在穆家也没什么事儿,林旭打算立刻离开,来到穆幼彤的房间看了下,她已经睡着了,身上依旧那副装扮,怎么看怎么诱人,“啧啧,这身段,这脸蛋,也挺符合我未来孩子妈的标准,只是太单纯了点儿,虽然都是成年女孩了,可惜还像个孩子。”
林旭拿上行李离开了穆家,出了花园小区,正打算坐车去公司,突然间,不远处路口一辆车子驶来,后面车窗打开,里面一个黑洞洞的枪口伸了出来瞄准了他。
察觉到不妙,林旭一个闪身到了边上,两颗子弹从他刚才站立的位置穿过。
躲开两发子弹,林旭还没躲过危险,急速冲着一辆停在路边的车子冲了过去,藏身车后,旋即几发子弹击中车子的声音响起。
神目术开启,林旭透过车子看向枪手搭乘的车子,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枪手,一个司机。枪手手上握着一把手枪,现在正在换弹夹,看起来刚才已经打空了子弹。
没有一点儿犹豫,林旭抓住时机,立即从藏身的车后冲了出来,快步冲向枪手的车子。
这时候,枪手已经换上了弹夹,枪口再次瞄准林旭想开枪,立即扣下扳机,可是却发觉扣扳机却扣不下,因为林旭已经抓住了枪身,套筒被握紧开不了枪。
握住手枪,林旭正想把枪手拽下来,结果司机猛踩油门车子瞬间加速,他被猛的往前一带人失去了平衡,侧着身子一头撞向地面。
眼看着头要撞到坚硬的水泥地面,林旭单手撑地一个前空翻,卸去力道后稳稳落地,手上多了个套筒,虽然没把枪给夺过来,但至少拆解了。
眨眼间,枪手的车子已经在了几十米外,眼看着就要逃走。
想跑是吧,没那么容易!林旭四下看了下,发现一个人骑着摩托车过来,赶紧冲过去把他抓下去,自己骑了上去,“哥么,借你车子用一下。”
说完,林旭猛捏油门,一阵引擎的轰鸣声后,摩托车高速追向枪手的车子,不断拉近距离。
“唉,我的车,我的车啊……”
枪手所坐的车子内,司机已经从后视镜发现林旭追了过来,回过头大喊一声:“你这蠢货,快干掉他呀!”
枪手无奈极了,“手枪套筒没了,开不了枪。那个家伙是变态,是疯子,快跑,快逃开,不然我们死定了!”
“想跑,有那么容易吗?”林旭已经追到了和车子平齐,一手抓住车窗上方,腿一用力人窜了起来,跳下摩托车窜向车内。
林旭双脚先进车子,等进入之后,枪手早已经丢掉手枪,一把匕首扎了过来,直刺他的胸口,想扎穿他的心脏。
手还没进车子呢,林旭膝盖往上顶了下,把枪手的胳膊往上顶过去,让匕首刺向了车顶,然后大脚板踹向他的脸,把人踹到了对面车门上。
这时候林旭已经进了车子,找到那把缺了套筒的手枪,麻利的把套筒装上,然后上膛,冷冷说道:“这下,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枪手的手松开了,匕首掉到了一边,双手举了起来,司机赶紧把车速降低,“伙计,别激动,千万别激动。”
“小爷差点被杀了,你们说,该激动还是不该激动呢?”林旭审视了一下两个家伙,两个人都是黄种人,但是外貌偏东南亚人种,司机的口音也有点不对,绝对不是夏国人。
林旭确定没见过这两个人,见都没见过,就谈不上有仇了,这两个人应该都是职业杀手,“谁请你们来杀我的?”
枪手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司机说道:“伙计,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规矩,绝对不能出卖雇主的。现在既然任务失败了,我们保证绝对不会再起动你的念头,这笔生意,我们会立即推掉。”
“这么说,你们是不肯说了。”林旭一手握枪,另一手捡起了那把匕首,横在面前看了下,“不错,是把好匕首,精钢锻造千锤百炼,还有磨砂防反光,长度偏长,看这工艺和形状,应该是越国出品,非常受一些擅长丛林战的东南亚佣兵喜欢。看你们的外貌和这把匕首,应该是东南亚佣兵出身无疑。我不想难为你们,说出是谁买凶的,可以立刻放你们走,不然的话我不介意使用一点你们非常不喜欢的手段逼问。”
司机说道:“伙计,你不能这样,我们的规矩是,绝对不能说出谁是雇佣我们的人。要是说了出来,我们就别想在这条道上混了。”
林旭淡淡说道:“杀手的规矩我当然懂了,可是还有一条规矩是老天爷定的,你们应该也非常清楚,那就是命只有一条,死了,就再也活不过来了!”
林旭说着,瞄向枪手,“给你三秒钟,说出谁是买凶的人,三,二……”
枪手额头冒着冷汗,微微摇头,“不能说,不能说的,你放过我们吧。”
林旭没有停止倒数,最后一秒数完,匕首滑向枪手脑袋,轻轻一下切掉了他一只耳朵下来。
“啊!”一声惨呼从枪手口中发出,手捂住耳朵位置,但是血怎么都止不住。
林旭侧目看向司机,“现在轮到你了,说,还是不说,你自己心里掂量下,小爷同样给你三秒,三,二……”
司机已经浑身冒着冷汗了,没等林旭倒数完毕,快语说道:“我说,我说。”
林旭说道:“不错,你是个聪明人。说吧,是谁?”
“是洛平。”
“洛平?”林旭回想了一下,没什么印象,“姓洛的,是不是洛辉的爸爸?”
司机说道:“我们不知道,只知道他叫洛平,昨天他出了大事,场子被警察扫了,家被抄了,手下被抓了几十号去,他一个人跑了,后来找到我们,出五十万让我们干掉你。”
“看起来是他没错了。”昨晚上火炎炎吩咐手下对收买那几个黑警的人下手,洛平和洛辉都姓洛,又是昨天出事,看起来洛平就是洛辉的老爸了,“蛇鼠一窝还真没说错,儿子是个混蛋,老子也不是好东西。他现在在哪里?”
“我们不知道。”
“真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呀?”
“真不知道,昨晚上他约我们出去见面,给了钱让我们办事,至于他藏在哪里,我们是真不清楚。你也知道的,他怎么可能让我们这种人知道藏身的地方呢。”
“也是。”林旭看了下外面,招呼道:“前面右转,过两个路口再左转。”
司机的眼睛瞪的老大,浑身哆嗦起来,“那,那是警察局呀!”
林旭戏虐道:“怎么着,要不送你们去阎王殿走一趟?”
“放过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了,求求你放过我们吧。”
“小爷放你,刚才你们开枪的时候可没想着放了小爷。老实点去警察局,小爷不难为你,你要是敢耍花样,就等着去见阎王爷吧!”
“是,是。”
车子一路开到了警察局门口,被门卫拦了下来,“什么人啊,就往里面去?”
林旭打开车窗,笑语道:“我是你们火副队长的男朋友林旭,能进去吗?”
一听林旭那么说,门卫立马满脸堆笑,“能,当然能了。”
巧的很,火炎炎骑着警用摩托来到大门口,正要出警局,一对漂亮大眼睛瞄到了林旭,立马凑了过来,“林旭,干嘛来的?”
林旭下了车子,把两个杀手都给拽下来丢到火炎炎脚边,晃了晃手上手枪,“当然是给小老婆你送礼物来的,喜欢吗?”
那漂亮的脸蛋,无邪的笑脸,还有那火辣的身材,让林旭呼吸渐渐变得粗重了些。
面前的女孩虽然诱人,可是太单纯了点儿,完全不懂得保护自己,就像是一张点墨未染的白纸,让林旭想下手都难,“彤彤,你才睡醒吧,看样子还困,去睡回笼觉吧。”
“嗯,好。”穆幼彤打了个哈气,看向林旭,眨巴了下眼睛,“林哥哥,你的眼神好怪哦。”
是个男人看你的眼神都会怪了,何况是我呢,林旭瞧着而面前这个女孩,虽然年纪比江小云小了一两岁,可是脸蛋身材一点不输江小云,而且更加惹火。
穆幼彤完全不设防模样,林旭知道自己愿意的话,绝对可以轻易得到她,可是,也太禽兽了点。
穆幼彤不知道林旭内心的小九九,懦懦道:“林哥哥,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呀,你的眼神好吓人哦,就像是要吃了彤彤一样。是不是彤彤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情了,你不开心呀?”
不怪你,要怪就怪你父母,遗传基因干嘛那么好,林旭挠了挠脑袋,笑语道:“没,彤彤那么乖,怎么会惹我生气呢。你睡觉吧,我出去了。”
离开穆幼彤的房间,林旭进了卫生间,先脱光衣服,洗了个冷水澡。
洗澡完毕,林旭裹上大毛巾来到穆婉房间,找了套衣服换上,然后收拾了下行李,带了一套换洗衣服和一些日用品,就算完事了。
想着呆在穆家也没什么事儿,林旭打算立刻离开,来到穆幼彤的房间看了下,她已经睡着了,身上依旧那副装扮,怎么看怎么诱人,“啧啧,这身段,这脸蛋,也挺符合我未来孩子妈的标准,只是太单纯了点儿,虽然都是成年女孩了,可惜还像个孩子。”
林旭拿上行李离开了穆家,出了花园小区,正打算坐车去公司,突然间,不远处路口一辆车子驶来,后面车窗打开,里面一个黑洞洞的枪口伸了出来瞄准了他。
察觉到不妙,林旭一个闪身到了边上,两颗子弹从他刚才站立的位置穿过。
躲开两发子弹,林旭还没躲过危险,急速冲着一辆停在路边的车子冲了过去,藏身车后,旋即几发子弹击中车子的声音响起。
神目术开启,林旭透过车子看向枪手搭乘的车子,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枪手,一个司机。枪手手上握着一把手枪,现在正在换弹夹,看起来刚才已经打空了子弹。
没有一点儿犹豫,林旭抓住时机,立即从藏身的车后冲了出来,快步冲向枪手的车子。
这时候,枪手已经换上了弹夹,枪口再次瞄准林旭想开枪,立即扣下扳机,可是却发觉扣扳机却扣不下,因为林旭已经抓住了枪身,套筒被握紧开不了枪。
握住手枪,林旭正想把枪手拽下来,结果司机猛踩油门车子瞬间加速,他被猛的往前一带人失去了平衡,侧着身子一头撞向地面。
眼看着头要撞到坚硬的水泥地面,林旭单手撑地一个前空翻,卸去力道后稳稳落地,手上多了个套筒,虽然没把枪给夺过来,但至少拆解了。
眨眼间,枪手的车子已经在了几十米外,眼看着就要逃走。
想跑是吧,没那么容易!林旭四下看了下,发现一个人骑着摩托车过来,赶紧冲过去把他抓下去,自己骑了上去,“哥么,借你车子用一下。”
说完,林旭猛捏油门,一阵引擎的轰鸣声后,摩托车高速追向枪手的车子,不断拉近距离。
“唉,我的车,我的车啊……”
枪手所坐的车子内,司机已经从后视镜发现林旭追了过来,回过头大喊一声:“你这蠢货,快干掉他呀!”
枪手无奈极了,“手枪套筒没了,开不了枪。那个家伙是变态,是疯子,快跑,快逃开,不然我们死定了!”
“想跑,有那么容易吗?”林旭已经追到了和车子平齐,一手抓住车窗上方,腿一用力人窜了起来,跳下摩托车窜向车内。
林旭双脚先进车子,等进入之后,枪手早已经丢掉手枪,一把匕首扎了过来,直刺他的胸口,想扎穿他的心脏。
手还没进车子呢,林旭膝盖往上顶了下,把枪手的胳膊往上顶过去,让匕首刺向了车顶,然后大脚板踹向他的脸,把人踹到了对面车门上。
这时候林旭已经进了车子,找到那把缺了套筒的手枪,麻利的把套筒装上,然后上膛,冷冷说道:“这下,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枪手的手松开了,匕首掉到了一边,双手举了起来,司机赶紧把车速降低,“伙计,别激动,千万别激动。”
“小爷差点被杀了,你们说,该激动还是不该激动呢?”林旭审视了一下两个家伙,两个人都是黄种人,但是外貌偏东南亚人种,司机的口音也有点不对,绝对不是夏国人。
林旭确定没见过这两个人,见都没见过,就谈不上有仇了,这两个人应该都是职业杀手,“谁请你们来杀我的?”
枪手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司机说道:“伙计,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规矩,绝对不能出卖雇主的。现在既然任务失败了,我们保证绝对不会再起动你的念头,这笔生意,我们会立即推掉。”
“这么说,你们是不肯说了。”林旭一手握枪,另一手捡起了那把匕首,横在面前看了下,“不错,是把好匕首,精钢锻造千锤百炼,还有磨砂防反光,长度偏长,看这工艺和形状,应该是越国出品,非常受一些擅长丛林战的东南亚佣兵喜欢。看你们的外貌和这把匕首,应该是东南亚佣兵出身无疑。我不想难为你们,说出是谁买凶的,可以立刻放你们走,不然的话我不介意使用一点你们非常不喜欢的手段逼问。”
司机说道:“伙计,你不能这样,我们的规矩是,绝对不能说出谁是雇佣我们的人。要是说了出来,我们就别想在这条道上混了。”
林旭淡淡说道:“杀手的规矩我当然懂了,可是还有一条规矩是老天爷定的,你们应该也非常清楚,那就是命只有一条,死了,就再也活不过来了!”
林旭说着,瞄向枪手,“给你三秒钟,说出谁是买凶的人,三,二……”
枪手额头冒着冷汗,微微摇头,“不能说,不能说的,你放过我们吧。”
林旭没有停止倒数,最后一秒数完,匕首滑向枪手脑袋,轻轻一下切掉了他一只耳朵下来。
“啊!”一声惨呼从枪手口中发出,手捂住耳朵位置,但是血怎么都止不住。
林旭侧目看向司机,“现在轮到你了,说,还是不说,你自己心里掂量下,小爷同样给你三秒,三,二……”
司机已经浑身冒着冷汗了,没等林旭倒数完毕,快语说道:“我说,我说。”
林旭说道:“不错,你是个聪明人。说吧,是谁?”
“是洛平。”
“洛平?”林旭回想了一下,没什么印象,“姓洛的,是不是洛辉的爸爸?”
司机说道:“我们不知道,只知道他叫洛平,昨天他出了大事,场子被警察扫了,家被抄了,手下被抓了几十号去,他一个人跑了,后来找到我们,出五十万让我们干掉你。”
“看起来是他没错了。”昨晚上火炎炎吩咐手下对收买那几个黑警的人下手,洛平和洛辉都姓洛,又是昨天出事,看起来洛平就是洛辉的老爸了,“蛇鼠一窝还真没说错,儿子是个混蛋,老子也不是好东西。他现在在哪里?”
“我们不知道。”
“真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呀?”
“真不知道,昨晚上他约我们出去见面,给了钱让我们办事,至于他藏在哪里,我们是真不清楚。你也知道的,他怎么可能让我们这种人知道藏身的地方呢。”
“也是。”林旭看了下外面,招呼道:“前面右转,过两个路口再左转。”
司机的眼睛瞪的老大,浑身哆嗦起来,“那,那是警察局呀!”
林旭戏虐道:“怎么着,要不送你们去阎王殿走一趟?”
“放过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了,求求你放过我们吧。”
“小爷放你,刚才你们开枪的时候可没想着放了小爷。老实点去警察局,小爷不难为你,你要是敢耍花样,就等着去见阎王爷吧!”
“是,是。”
车子一路开到了警察局门口,被门卫拦了下来,“什么人啊,就往里面去?”
林旭打开车窗,笑语道:“我是你们火副队长的男朋友林旭,能进去吗?”
一听林旭那么说,门卫立马满脸堆笑,“能,当然能了。”
巧的很,火炎炎骑着警用摩托来到大门口,正要出警局,一对漂亮大眼睛瞄到了林旭,立马凑了过来,“林旭,干嘛来的?”
林旭下了车子,把两个杀手都给拽下来丢到火炎炎脚边,晃了晃手上手枪,“当然是给小老婆你送礼物来的,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