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凤不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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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长歌一脸怒容:“你昨晚自己爬到我身上,本公子还没找你算账呢。”
“谁会抱着你这个死断袖,我和你讲,以后离我远点,我可对男的不感兴趣。”越雪快速地穿好了衣服,而后又道,“本皇子可是鸳鸯阁的老顾客,你对我动手动脚的让我的脸往哪搁。”
百里长歌冷哼一声,起身淡淡道:“哦?鸳鸯阁主顾?也就是说你的童子之身早就破了?”
越雪的脸一红,咳嗽了几声:“本皇子岂是那种荒淫无道之人?我去那里不过是陪我皇兄找点乐子罢了。说实话,你从不去那里真的是人生中的一大憾事。我告诉你,鸳鸯阁的琴女长得真的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似天女下凡……”
“无趣得很。”百里长歌走到书案边将香炉点上,打断了几乎快要流口水的越雪道,“有那个功夫还不如想想怎么拔掉段桀的人头。”
那柱燃着的香冒出缕缕淡淡的蓝烟,窗外一阵阵微风吹过,霎时间整个屋内便多了抹清新的花香。清晨的初日缓缓升起,将和煦的阳光轻轻洒进,越雪看了看百里长歌的佩剑,默然无语。
“我知道你在怀疑什么,不过你现在还不需要知道。我曾布下了三年的局,只为借你父皇之手杀掉段桀,但段桀篡位,我满盘皆输,我身边一半的势力都遭到了洗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剪除段桀的羽翼,培养自己的势力,然后就只需要一个字,等!等一个绝佳的机会,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你自己要先做好心理准备。”百里长歌拔出那柄玉剑,轻轻擦拭着,剑上不时泛出点点白光。
越雪看向窗外,寒声道:“那这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还不如自己潜心修炼,只要将自己的境界提升到准仙,不,真仙,强大到段桀就像是手中的面饼,想捏圆就捏圆,想捏方就捏方,那么千里之外取他项上狗头就如探囊取物。”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百里长歌忽然停止了擦拭,看着剑,淡淡道。
越雪摇了摇头:“当年大燕剑皇一人一剑在雁门城外斩尽秦越十万联军,这是何等风采,何等霸气……”
“那他最后呢?”百里长歌的声音里多了抹淡淡的忧伤,凤眼之中隐隐有泪花在闪现。
越雪有些哑然,因为大燕剑皇在斩尽最后万骑后终是力竭身亡,一身道躯爆开,尸骨无存。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或许很幸运你能变成一只凤凰,但真的当数万万只鸡一起朝你发疯发狂时,你会发现,自己,甚至连只鸡都不如。”百里长歌将剑插回剑鞘,叹了口气,“九五之尊的帝王自己本身又有多少能耐呢?他不过是能依仗制衡之术,驱使天下的刍狗罢了。”
越雪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终究是没说出来。已至夏日,寂桐斋外的潭中几株莲花已经含苞欲放,荷叶在初日的普照下青翠欲滴,仿佛是一块碧玉,在水面上闪闪发光。
默然,无语。
百里长歌许久才道:“今日本公子兴致好,我们一起去逛一趟皇城,如何?”
越雪还以为他会继续将一些大道理,没想到百里长歌憋了半天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不禁有些无语:“这和怎么剪除段桀的羽翼有关系么?”
百里长歌理了理衣服:“我们人手不够,需要江湖的力量。”
“皇城里还有江湖门派?”越雪思索了一会,“不可能的,除非他们找死,江湖人士对皇族威胁太大了。”
百里长歌拿起佩剑走出屋外,淡淡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们先去恩仇酒馆。”
……
没有了禁军和捕快四处游走的皇城金陵,这才显露出它本来的繁华面目。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息。哪怕是最平常的百姓人家此刻也都1手提菜篮,四处张望,寻找着自己满意的东西。
金陵,算上大越已是六朝古都,各路商贾怀着发财暴富之梦云集于此,贸易的繁荣,让这座城的物质文明得以延续和飞速发展。但由于盐,铁等重要商品被官府垄断,所以商人自古以来便是最令人瞧不上眼的职业,他们的地位甚至连农人都不如。为了摆脱这个局面,一些商贾做起了更大的买卖:人命,情报,天下。其中人命和情报的交易最为常见,这种商贾的手下往往会有一批受他控制的杀手和谍者。买家先付一定量的定金,在杀手和谍者将所要之人的人头或情报取回后,卖家再将剩余钱款一并付清。自然,卖家失手的次数越少,商贾的信誉越高,这种生意也就越红火。
当下,金陵城最大的人命和情报交易场所就数恩仇酒馆了,至于它是什么时候开始显山露水的已无人知晓,但世人皆知恩仇酒馆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而且恩仇酒馆的是杀手就如跗骨之蛆一般,一旦将你盯上,那便是追杀到底,不死不休。
对于从小在金陵长大的越雪,恩仇酒馆的名号他自然并不陌生,但他却从未想过它会是一个江湖门派
,毕竟,江湖独立于世间,而最早的侠道又是与官府作对,将门派扎根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不是找死是什么。但他不知道的是,随着千丝万缕的利益交织在一起,江湖的概念也开始变得面目全非……
“糖葫芦,又香又甜的糖葫芦!所选的山楂来自昆仑仙境,十万年开一次花,十万年结一次果,十万年做成一串糖葫芦!一百万两一串!”街边,一小贩摇着扇子,眯着眼,脸不红心不跳地吆喝道。越雪走过去抽出一串,张口就吃,边吃边含糊不清道:“你,你刚才说多,多少钱一串?”在他身后,百里长歌的神色变得愈发难看,还没到恩仇酒馆,越雪就已经将他口袋里的银两吃了个分文不剩。
“小公子,这可不便宜,这可是十万年开一次话,十万年结一次果……”
“十万年做成的道的糖葫芦。”越雪接道。
那小贩将扇子猛地收起,微笑道:“没错!还是小公子识货。”说完,叹了口气,开始神棍道,“想那三十万年前,贫道以一己之力打开了通往昆仑仙境的结界。说来惭愧,贫道从那里走了一遭却只带回来了这么几十颗山楂,但这些在在凡尘却是举世无双,价值连城,若不是贫道实在断粮断炊,也不会拿出这稀世珍宝……”
越雪吃完糖葫芦,打了个饱嗝,没有理会在那里吹天嘘地的小贩,又抽出一串,转头对身后的百里长歌道:“十万年做成的糖葫芦,要不要?说不定你吃了就升真仙了,我们也就不用去什么恩仇酒馆了。”
百里长歌脑门上落下三道黑线:“若是你掏银子,我倒乐意的很。”顿了顿,又冷冷道,“吃够了吗?你在皇宫里是喝稀饭长大的?什么都像没吃过似的。”
越雪咬了口手中的糖葫芦:“就你个疯子早膳都不用就去什么恩仇酒馆,你是半仙没事,我可是饿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虽然我是你的死士,但我可不想被你活活饿死。”
百里长歌一脸怒容:“你昨晚自己爬到我身上,本公子还没找你算账呢。”
“谁会抱着你这个死断袖,我和你讲,以后离我远点,我可对男的不感兴趣。”越雪快速地穿好了衣服,而后又道,“本皇子可是鸳鸯阁的老顾客,你对我动手动脚的让我的脸往哪搁。”
百里长歌冷哼一声,起身淡淡道:“哦?鸳鸯阁主顾?也就是说你的童子之身早就破了?”
越雪的脸一红,咳嗽了几声:“本皇子岂是那种荒淫无道之人?我去那里不过是陪我皇兄找点乐子罢了。说实话,你从不去那里真的是人生中的一大憾事。我告诉你,鸳鸯阁的琴女长得真的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似天女下凡……”
“无趣得很。”百里长歌走到书案边将香炉点上,打断了几乎快要流口水的越雪道,“有那个功夫还不如想想怎么拔掉段桀的人头。”
那柱燃着的香冒出缕缕淡淡的蓝烟,窗外一阵阵微风吹过,霎时间整个屋内便多了抹清新的花香。清晨的初日缓缓升起,将和煦的阳光轻轻洒进,越雪看了看百里长歌的佩剑,默然无语。
“我知道你在怀疑什么,不过你现在还不需要知道。我曾布下了三年的局,只为借你父皇之手杀掉段桀,但段桀篡位,我满盘皆输,我身边一半的势力都遭到了洗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剪除段桀的羽翼,培养自己的势力,然后就只需要一个字,等!等一个绝佳的机会,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你自己要先做好心理准备。”百里长歌拔出那柄玉剑,轻轻擦拭着,剑上不时泛出点点白光。
越雪看向窗外,寒声道:“那这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还不如自己潜心修炼,只要将自己的境界提升到准仙,不,真仙,强大到段桀就像是手中的面饼,想捏圆就捏圆,想捏方就捏方,那么千里之外取他项上狗头就如探囊取物。”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百里长歌忽然停止了擦拭,看着剑,淡淡道。
越雪摇了摇头:“当年大燕剑皇一人一剑在雁门城外斩尽秦越十万联军,这是何等风采,何等霸气……”
“那他最后呢?”百里长歌的声音里多了抹淡淡的忧伤,凤眼之中隐隐有泪花在闪现。
越雪有些哑然,因为大燕剑皇在斩尽最后万骑后终是力竭身亡,一身道躯爆开,尸骨无存。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或许很幸运你能变成一只凤凰,但真的当数万万只鸡一起朝你发疯发狂时,你会发现,自己,甚至连只鸡都不如。”百里长歌将剑插回剑鞘,叹了口气,“九五之尊的帝王自己本身又有多少能耐呢?他不过是能依仗制衡之术,驱使天下的刍狗罢了。”
越雪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终究是没说出来。已至夏日,寂桐斋外的潭中几株莲花已经含苞欲放,荷叶在初日的普照下青翠欲滴,仿佛是一块碧玉,在水面上闪闪发光。
默然,无语。
百里长歌许久才道:“今日本公子兴致好,我们一起去逛一趟皇城,如何?”
越雪还以为他会继续将一些大道理,没想到百里长歌憋了半天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不禁有些无语:“这和怎么剪除段桀的羽翼有关系么?”
百里长歌理了理衣服:“我们人手不够,需要江湖的力量。”
“皇城里还有江湖门派?”越雪思索了一会,“不可能的,除非他们找死,江湖人士对皇族威胁太大了。”
百里长歌拿起佩剑走出屋外,淡淡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们先去恩仇酒馆。”
……
没有了禁军和捕快四处游走的皇城金陵,这才显露出它本来的繁华面目。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息。哪怕是最平常的百姓人家此刻也都1手提菜篮,四处张望,寻找着自己满意的东西。
金陵,算上大越已是六朝古都,各路商贾怀着发财暴富之梦云集于此,贸易的繁荣,让这座城的物质文明得以延续和飞速发展。但由于盐,铁等重要商品被官府垄断,所以商人自古以来便是最令人瞧不上眼的职业,他们的地位甚至连农人都不如。为了摆脱这个局面,一些商贾做起了更大的买卖:人命,情报,天下。其中人命和情报的交易最为常见,这种商贾的手下往往会有一批受他控制的杀手和谍者。买家先付一定量的定金,在杀手和谍者将所要之人的人头或情报取回后,卖家再将剩余钱款一并付清。自然,卖家失手的次数越少,商贾的信誉越高,这种生意也就越红火。
当下,金陵城最大的人命和情报交易场所就数恩仇酒馆了,至于它是什么时候开始显山露水的已无人知晓,但世人皆知恩仇酒馆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而且恩仇酒馆的是杀手就如跗骨之蛆一般,一旦将你盯上,那便是追杀到底,不死不休。
对于从小在金陵长大的越雪,恩仇酒馆的名号他自然并不陌生,但他却从未想过它会是一个江湖门派
,毕竟,江湖独立于世间,而最早的侠道又是与官府作对,将门派扎根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不是找死是什么。但他不知道的是,随着千丝万缕的利益交织在一起,江湖的概念也开始变得面目全非……
“糖葫芦,又香又甜的糖葫芦!所选的山楂来自昆仑仙境,十万年开一次花,十万年结一次果,十万年做成一串糖葫芦!一百万两一串!”街边,一小贩摇着扇子,眯着眼,脸不红心不跳地吆喝道。越雪走过去抽出一串,张口就吃,边吃边含糊不清道:“你,你刚才说多,多少钱一串?”在他身后,百里长歌的神色变得愈发难看,还没到恩仇酒馆,越雪就已经将他口袋里的银两吃了个分文不剩。
“小公子,这可不便宜,这可是十万年开一次话,十万年结一次果……”
“十万年做成的道的糖葫芦。”越雪接道。
那小贩将扇子猛地收起,微笑道:“没错!还是小公子识货。”说完,叹了口气,开始神棍道,“想那三十万年前,贫道以一己之力打开了通往昆仑仙境的结界。说来惭愧,贫道从那里走了一遭却只带回来了这么几十颗山楂,但这些在在凡尘却是举世无双,价值连城,若不是贫道实在断粮断炊,也不会拿出这稀世珍宝……”
越雪吃完糖葫芦,打了个饱嗝,没有理会在那里吹天嘘地的小贩,又抽出一串,转头对身后的百里长歌道:“十万年做成的糖葫芦,要不要?说不定你吃了就升真仙了,我们也就不用去什么恩仇酒馆了。”
百里长歌脑门上落下三道黑线:“若是你掏银子,我倒乐意的很。”顿了顿,又冷冷道,“吃够了吗?你在皇宫里是喝稀饭长大的?什么都像没吃过似的。”
越雪咬了口手中的糖葫芦:“就你个疯子早膳都不用就去什么恩仇酒馆,你是半仙没事,我可是饿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虽然我是你的死士,但我可不想被你活活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