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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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一抖手,将尸体往后一甩,剩下的三只毛球霎时拥了上去,其中一只抢到了尸体,立刻单飞,消失在隧道里,剩下两只没抢到食的,血红着眼向我和路人甲爬过来,两只腿倒钩在洞顶,速度极其敏捷,跟他娘的蝙蝠侠似的,路人甲扔完尸体,抓住我的手臂就跑,我们此时也顾不得什么奇怪的声音了,一门心思逃命。
路人甲速度太快,我被他揪着跑了一段就跟不上了,脚下踉踉跄跄,就差没被他拖着走,而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所处的隧道扩宽了,而那两只毛球却突然停止了追击。
我靠着洞壁直喘,猛的想起了路人甲的伤势,正打算开口,那微弱的绿光忽然闪了两下,然后静静的熄灭了,最后一只冷烟火终于燃尽了,整个空间陷入完全的黑暗。
而且是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这里连一丝的光都没有。
我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叫道:“喂,兄弟,你还活着吗?”没有人回答我,我伸出手乱摸,摸到一团毛发,随即手被人打下去,只听一个微喘的声音低吼道:“滚开。”
我舒了口气,想起自己包里还有打火机,赶忙拿出来,一打燃,我就看见路人甲苍白的面颊,其实他半张脸都被遮住,真实的神情无法看到,但那嘴唇惨白惨白的,显然是失血过多,我照了照他背后,被咬的地方翻着皮肉,还在冒血,当即悲愤的撕衣服,原本的露脐装变成了半身装,他娘的,再这样下去,我就要穿比基尼了,如果不是因为一直在运动,光是这里的低气温,我已经不知被冻死几次了。
帮他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下,于是厚着脸皮开口道:“其实吧,刚才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想捅那个毛球来着,不过谁知道它比女人还滑溜,这不久失手了嘛,你别往心里去。”说完我又有些后悔,好像自己表现的太狗腿了些。
他将脸转向我,半晌,问道:“你叫吴邪?”我点头,不奇怪他的问题,第一,我是临时加入的,第二,加入之后我没有跟他打过交道,他或许是听小花和秀秀那么叫过我。
他见我点头,于是嗯了一声,这时,我手指一阵发烫,打火机传来灼热的温度,为了防止爆炸,我赶紧撤了打火机,一时间又陷入黑暗之中。
我闭嘴眼靠着洞壁,思绪有些混乱,没想到连尼玛山都没出,就碰上这档子事,现在看来,我们已经迷路了,不知道小花还有没有在找我们,我拿出手机想看下时间,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
手上血糊糊一片,刚才为了掰毛球的嘴,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伤口,此刻放松下来,只觉痛的厉害,喉咙里到现在还有一股腥臭味,那种咬着一堆发臭毛发的感觉挥之不去,胃里恶心的直冒酸水,最后没忍住,吐了出来,正吐的昏天黑地时,黑暗中传来冷冷的一声:“恶不恶心,不准吐。”
我顿时火了,泥菩萨还有三分火气,兔子急了要咬人的,当即骂道:“去你娘的,老子为什么这么吐,还不是为了救你!你他娘的也去咬那怪物一口啊,别以为你那双爪子厉害小爷我就怕你,惹急了,我、我……”我了半天我想不出什么威胁的词,现在被困在这里,论武力什么的,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现在闹翻,对我有害无力,我干脆闭上嘴不理会,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忍。
寂静了半晌,路人甲淡淡的开口,道:“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胃里的东西存着。”我睁开眼,明白过来,一时间有些无语,这是在关心我?他娘的,关心就关心,从嘴里蹦出来的时候能不能温馨点,整的跟欠你八百万似的。
我嗯了一声,心中的火气也消了,在墙壁上靠了会儿,整个人就软下来,浑身的肌肉不受控制的抽搐,不知不觉就浑浑噩噩的睡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一夜,或许只有几分钟,总之我感觉不到时间,头脑昏的厉害。
浑噩间,那种手机的声音又响起了,滴!滴!滴的声音刺激着我的声音,正处于浑噩状态的大脑,如同被泼了一盆凉水,瞬间清醒过来。
这个声音,这一次十分近,几乎每听到这个声音都不会有好事发生,我下意识的握紧手中的匕首,肌肉瞬间紧绷起来,于此同时,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忽然发现就在隧道不远的地方,有一阵极其微弱的光芒。
那光芒很弱,如果不是放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中,几乎无法发觉,而那个滴滴的声音,正是从那里发出的。
黑暗中,我下意识的看了下路人甲所在的方向,没等我看清,一只手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随即耳边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打火机给我。”
又给你?我才没那么傻。
将手臂拍开,我燃起打火机,径自走向那一团光晕,等走到跟前时,我的手不由抖了一下,眼前赫然是一具尸体,而那滴滴的声音,是手机没电时的充电提醒,我看了下牌子,三星的,就是有这个特点,于此同时,那个手机耗尽了最后一点电源,彻底关机了。
我道:“有一具尸体。”
路人甲静静站在我身后,道:“我们看到那个在雪地里爬的人影,应该就是他。”
我道:“你怎么确定?”
路人甲面朝着我,似乎是在打量我,那种他看的清我,我却无法看清他的感觉十分讨厌,我下意识侧过脸去看那具尸体,尸体是正躺着的,鞋子已经掉了,脚上挂着破破烂烂两条裤腿,内裤都烂了一半,在往上看就是一个大肚子,肚子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疤。
就这一瞬间,我的目光不敢往上看了,死死盯着那白胖胖的大肚子,盯着那条疤,手都开始抖起来。
胖子在巴乃那一次,肚子被密洛陀整出的大洞,我至今记忆犹新,而这个体型,这个伤疤,让我不得不往坏的地方想。我喉头滚动了一下,第一次觉得咽口水都是这么困难的事情。
由于打火机的角度,尸体的面容还隐在黑暗里,只需要稍微移动打火机就能看清楚,但我的手却不受控制的僵在那里,目光瞪着黑暗处,眼睛胀痛的厉害。
不会吧……不会这么巧的。
胖子失踪。
尸化的味道,陈文锦的出现。
……如果陈文锦带着胖子进了昆仑山……那么,眼前的尸体很可能……
我的手依旧僵在那里,脑海中乱哄哄的,眼中不争气的蒙上一层水,路人甲发现了我的不对劲,立刻夺过我手中的打火机,洞里再一次陷入黑暗,仅瞬间,打火机的光芒又重新亮起来,于此同时,我看清了眼前的尸体。
……没有头部。
他的头,仿佛被什么东西啃下去了,断裂的地方布满筋腱,一具无头尸体。
瞬间,我觉得胃里更加恶心,于此同时,那个可怕的想法也更加清晰,我死死瞪着那具尸体,随即疯狂的去撕扯尸体的衣服,不断翻找着他的口袋,想找到一些能证明尸体身份的东西,但什么都没有找到,尸体的身上有很多伤痕,显然经历过长期的搏斗。
他的身上没有任何食物,没有任何证件,这具尸体究竟是谁的,完全无法证明。
路人甲似乎被我的举动惊住了,他看了半晌,道:“这人……跟你有关?”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果他是胖子,那么他跟我有关,因为他是我同生共死的兄弟,但如果他不是胖子,那么他是谁呢?
潜意识里,我排斥着自己的想法,所以摇头道:“我不认识。”
路人甲将打火机凑到我眼前,盯了我半晌,道:“脸色真难看,看一下他的手机,或许能找到线索。”我一呆,猛拍大腿,立刻下了三星手机的电池,道:“你手机什么牌子的,快试试。”路人甲没啃声,下了自己手机的电池,我一看,真他娘的走运,居然还是同品牌,上了电池开机后,最先出现的屏幕是一张系统墙纸,我迫不及待的去翻他的照片,居然是空的。
再翻通讯录,依然是空的。
我感觉到不对劲了,这部手机外观有些老旧,显然用了很久,有什么原因会让一个人的手机里既不留电话也不留照片?
我一分析,心中逐渐安定下来,原因无外乎两个:
第一,机主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不会保留个人或朋友的照片。
第二,机主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联系范围,所以没有通讯录。
但即使再小心,只要用过,那么一定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而且我对胖子太熟悉了,他从来不是偷偷藏藏的人,街上遇见美女,就会拿出手机偷拍,机子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不会这么干净。
但这也不能排除眼前的人不是胖子,第一,尸体的体型太像。第二,尸体出现的时间太巧合。如果不能找出有力的证据,我恐怕难以安心,如果真是胖子的尸体,那么……那么……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待在这里,即使死,也要死个全尸。
沉下心,我继续翻查手机,路人甲剩下的电也不多,不一会儿就有充电提醒的响声,声音响的我心神不宁,就怕下一秒它会自动断电,手忙脚乱的找了半天,终于有一丝线索。
路人甲一抖手,将尸体往后一甩,剩下的三只毛球霎时拥了上去,其中一只抢到了尸体,立刻单飞,消失在隧道里,剩下两只没抢到食的,血红着眼向我和路人甲爬过来,两只腿倒钩在洞顶,速度极其敏捷,跟他娘的蝙蝠侠似的,路人甲扔完尸体,抓住我的手臂就跑,我们此时也顾不得什么奇怪的声音了,一门心思逃命。
路人甲速度太快,我被他揪着跑了一段就跟不上了,脚下踉踉跄跄,就差没被他拖着走,而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所处的隧道扩宽了,而那两只毛球却突然停止了追击。
我靠着洞壁直喘,猛的想起了路人甲的伤势,正打算开口,那微弱的绿光忽然闪了两下,然后静静的熄灭了,最后一只冷烟火终于燃尽了,整个空间陷入完全的黑暗。
而且是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这里连一丝的光都没有。
我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叫道:“喂,兄弟,你还活着吗?”没有人回答我,我伸出手乱摸,摸到一团毛发,随即手被人打下去,只听一个微喘的声音低吼道:“滚开。”
我舒了口气,想起自己包里还有打火机,赶忙拿出来,一打燃,我就看见路人甲苍白的面颊,其实他半张脸都被遮住,真实的神情无法看到,但那嘴唇惨白惨白的,显然是失血过多,我照了照他背后,被咬的地方翻着皮肉,还在冒血,当即悲愤的撕衣服,原本的露脐装变成了半身装,他娘的,再这样下去,我就要穿比基尼了,如果不是因为一直在运动,光是这里的低气温,我已经不知被冻死几次了。
帮他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下,于是厚着脸皮开口道:“其实吧,刚才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想捅那个毛球来着,不过谁知道它比女人还滑溜,这不久失手了嘛,你别往心里去。”说完我又有些后悔,好像自己表现的太狗腿了些。
他将脸转向我,半晌,问道:“你叫吴邪?”我点头,不奇怪他的问题,第一,我是临时加入的,第二,加入之后我没有跟他打过交道,他或许是听小花和秀秀那么叫过我。
他见我点头,于是嗯了一声,这时,我手指一阵发烫,打火机传来灼热的温度,为了防止爆炸,我赶紧撤了打火机,一时间又陷入黑暗之中。
我闭嘴眼靠着洞壁,思绪有些混乱,没想到连尼玛山都没出,就碰上这档子事,现在看来,我们已经迷路了,不知道小花还有没有在找我们,我拿出手机想看下时间,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
手上血糊糊一片,刚才为了掰毛球的嘴,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伤口,此刻放松下来,只觉痛的厉害,喉咙里到现在还有一股腥臭味,那种咬着一堆发臭毛发的感觉挥之不去,胃里恶心的直冒酸水,最后没忍住,吐了出来,正吐的昏天黑地时,黑暗中传来冷冷的一声:“恶不恶心,不准吐。”
我顿时火了,泥菩萨还有三分火气,兔子急了要咬人的,当即骂道:“去你娘的,老子为什么这么吐,还不是为了救你!你他娘的也去咬那怪物一口啊,别以为你那双爪子厉害小爷我就怕你,惹急了,我、我……”我了半天我想不出什么威胁的词,现在被困在这里,论武力什么的,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现在闹翻,对我有害无力,我干脆闭上嘴不理会,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忍。
寂静了半晌,路人甲淡淡的开口,道:“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胃里的东西存着。”我睁开眼,明白过来,一时间有些无语,这是在关心我?他娘的,关心就关心,从嘴里蹦出来的时候能不能温馨点,整的跟欠你八百万似的。
我嗯了一声,心中的火气也消了,在墙壁上靠了会儿,整个人就软下来,浑身的肌肉不受控制的抽搐,不知不觉就浑浑噩噩的睡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一夜,或许只有几分钟,总之我感觉不到时间,头脑昏的厉害。
浑噩间,那种手机的声音又响起了,滴!滴!滴的声音刺激着我的声音,正处于浑噩状态的大脑,如同被泼了一盆凉水,瞬间清醒过来。
这个声音,这一次十分近,几乎每听到这个声音都不会有好事发生,我下意识的握紧手中的匕首,肌肉瞬间紧绷起来,于此同时,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忽然发现就在隧道不远的地方,有一阵极其微弱的光芒。
那光芒很弱,如果不是放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中,几乎无法发觉,而那个滴滴的声音,正是从那里发出的。
黑暗中,我下意识的看了下路人甲所在的方向,没等我看清,一只手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随即耳边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打火机给我。”
又给你?我才没那么傻。
将手臂拍开,我燃起打火机,径自走向那一团光晕,等走到跟前时,我的手不由抖了一下,眼前赫然是一具尸体,而那滴滴的声音,是手机没电时的充电提醒,我看了下牌子,三星的,就是有这个特点,于此同时,那个手机耗尽了最后一点电源,彻底关机了。
我道:“有一具尸体。”
路人甲静静站在我身后,道:“我们看到那个在雪地里爬的人影,应该就是他。”
我道:“你怎么确定?”
路人甲面朝着我,似乎是在打量我,那种他看的清我,我却无法看清他的感觉十分讨厌,我下意识侧过脸去看那具尸体,尸体是正躺着的,鞋子已经掉了,脚上挂着破破烂烂两条裤腿,内裤都烂了一半,在往上看就是一个大肚子,肚子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疤。
就这一瞬间,我的目光不敢往上看了,死死盯着那白胖胖的大肚子,盯着那条疤,手都开始抖起来。
胖子在巴乃那一次,肚子被密洛陀整出的大洞,我至今记忆犹新,而这个体型,这个伤疤,让我不得不往坏的地方想。我喉头滚动了一下,第一次觉得咽口水都是这么困难的事情。
由于打火机的角度,尸体的面容还隐在黑暗里,只需要稍微移动打火机就能看清楚,但我的手却不受控制的僵在那里,目光瞪着黑暗处,眼睛胀痛的厉害。
不会吧……不会这么巧的。
胖子失踪。
尸化的味道,陈文锦的出现。
……如果陈文锦带着胖子进了昆仑山……那么,眼前的尸体很可能……
我的手依旧僵在那里,脑海中乱哄哄的,眼中不争气的蒙上一层水,路人甲发现了我的不对劲,立刻夺过我手中的打火机,洞里再一次陷入黑暗,仅瞬间,打火机的光芒又重新亮起来,于此同时,我看清了眼前的尸体。
……没有头部。
他的头,仿佛被什么东西啃下去了,断裂的地方布满筋腱,一具无头尸体。
瞬间,我觉得胃里更加恶心,于此同时,那个可怕的想法也更加清晰,我死死瞪着那具尸体,随即疯狂的去撕扯尸体的衣服,不断翻找着他的口袋,想找到一些能证明尸体身份的东西,但什么都没有找到,尸体的身上有很多伤痕,显然经历过长期的搏斗。
他的身上没有任何食物,没有任何证件,这具尸体究竟是谁的,完全无法证明。
路人甲似乎被我的举动惊住了,他看了半晌,道:“这人……跟你有关?”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果他是胖子,那么他跟我有关,因为他是我同生共死的兄弟,但如果他不是胖子,那么他是谁呢?
潜意识里,我排斥着自己的想法,所以摇头道:“我不认识。”
路人甲将打火机凑到我眼前,盯了我半晌,道:“脸色真难看,看一下他的手机,或许能找到线索。”我一呆,猛拍大腿,立刻下了三星手机的电池,道:“你手机什么牌子的,快试试。”路人甲没啃声,下了自己手机的电池,我一看,真他娘的走运,居然还是同品牌,上了电池开机后,最先出现的屏幕是一张系统墙纸,我迫不及待的去翻他的照片,居然是空的。
再翻通讯录,依然是空的。
我感觉到不对劲了,这部手机外观有些老旧,显然用了很久,有什么原因会让一个人的手机里既不留电话也不留照片?
我一分析,心中逐渐安定下来,原因无外乎两个:
第一,机主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不会保留个人或朋友的照片。
第二,机主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联系范围,所以没有通讯录。
但即使再小心,只要用过,那么一定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而且我对胖子太熟悉了,他从来不是偷偷藏藏的人,街上遇见美女,就会拿出手机偷拍,机子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不会这么干净。
但这也不能排除眼前的人不是胖子,第一,尸体的体型太像。第二,尸体出现的时间太巧合。如果不能找出有力的证据,我恐怕难以安心,如果真是胖子的尸体,那么……那么……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待在这里,即使死,也要死个全尸。
沉下心,我继续翻查手机,路人甲剩下的电也不多,不一会儿就有充电提醒的响声,声音响的我心神不宁,就怕下一秒它会自动断电,手忙脚乱的找了半天,终于有一丝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