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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chapter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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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惊雷在天空中炸裂, 从梦中惊醒的郑之南拥着被子坐了起来,他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薄汗。
虽然已经到了新的世界, 可脑海里仍旧总是回想第三个世界发生的事情。
刚刚他梦到苏燕丰扣下扳机后子弹射中了他的胸口, 他死了, 然后系统宣布他任务没有完成,需要永生永世留在虚幻之地,然后他就惊醒了。
还好是个梦,因为真实的情况是, 枪里没有子弹, 苏燕丰打的空枪。
也是从那天起,苏家和费家正式决裂,所有生意上的合作也都终止,处理完苏家的事情后, 他和费毓顺利的举行了低调的婚礼, 随后的几十年里为孙秀林养老送终, 看着维维长大成人与喜欢的女孩结婚生子,学习各种可能用得上的技能,巩固绘画、搏击散打、跆拳道,围棋、国际象棋,还有品鉴和书法, 又从绘画的基础上学习了工笔画和油画, 初步了解了种植、中医知识、还去学了咏春拳和其他门派的招式, 以及从零开始学习钢琴, 他利用这几十年的光景, 每天都充实自己,让那些知识深深地印刻在自己的灵魂深处,他已经决定以后不论到哪个世界,他都会学习几样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现在用不上的东西,未来总有世界用得上。
只是很可惜,他虽然在第三个世界活到费毓去世,他也因“伤怀离世”,好感度也达到了百分百,但没有完成最后一个任务,因此他没拿到除了原主人设外第四个世界的其他信息。
但他不后悔,因为那个任务是为费毓生下第二个孩子,他拒绝接受这个任务,相应的,也失去了获得第四个世界的剧情信息。
如今他已经在第四个世界待了两年,原主18岁的时候,他从他的身体里苏醒过来,原主体弱多病,性格比较古怪跋扈,郑之南醒过来时,原主刚做完一台手术,真正的原主在手术台上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而后他被系统送入到这具身体里,生命迹象才再次出现。
根据他这两年的了解,这是一本完全架空的异世大陆,虽然是现代科技社会,可运行体系完全与他所生活过的社会大相径庭。
这里没有所谓的政府,以城为主,民众们生活在各个城主建立起来的城市,纳税,生活,一个城市就像小小的国家一样与其他城市在政务上没有干扰,关系好的城主之间有贸易往来,关系不好的城主则互不来往,除了世界观有些区别外,其他地方与现代社会那种模样没甚区别。
所以适应起来并不难,何况他还是城主唯一的孩子,除了父亲一人,便是万人之上的存在。
因为身体太弱,动不动就生病的缘故,易静不易动的郑之南很多之前学过的东西都派不上用场,还好他还有不少可以静下来的活动,比如说画画、下棋,练练字什么的。
原主的父亲郑重安是个大老粗,最喜欢舞刀弄枪,一天不去练练枪法,跟手下比划一下就浑身难受,偏儿子的感兴趣的东西完全和他不搭边,不过他也不在意,儿子身体不好,他只希望他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就好,何况孩子他妈就比较爱静,儿子不像他,像他妈也没啥不好的。
原主还有个义兄,是原主父亲好兄弟的儿子,父母去的早,就被郑重安接到家里照顾,只不过原主曾经性格比较骄横残暴,看不起这个父母双亡的义兄,没事儿就欺负欺负招惹一番,所以兄弟俩的关系并不好,好也只是做给郑重安看。
另外还有一个人是郑重安的情人,虽然不在家里住,但偶尔也会和郑重安过来,参加一些仪式和宴会,大家都叫她二夫人。
原主的母亲身体不好,在原主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原主生下来就带着病根,郑重安一直觉得儿子可能和他妈一样活不长,对他在事业上没有什么要求,只想他快快乐乐的,便百依百顺的养到现在,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城里的贵族子弟谁都不敢惹原主,生怕一不小心就鞭子伺候,从此被扫出这个圈子,城主可是无条件的宠着独子,不管有理没理,到了城主那里都是以下犯上。
只是两年前这跋扈的大少爷死里逃生后就忽然转了性,开始走佛系的路子了,聚会上见到虽然还是从前一副冷冰冰傲慢的模样,可再也没有动不动就看不顺眼的打人甚至羞辱对方,搞得他们以为这大少爷又有什么新花招折腾人,结果两年过去了,竟然真的改了性子。
有些人说是因为经历了生死,看开了点,懂事了点。
嘴毒一点的则说是因为想积点德,免得早死。
不过……虽然改了性子,可看起来更让人觉得不好惹,眼神跟淬了冰一样,冷冷的,天煞的是这大少爷长得还惊为天人,从前没长开,还能说是玉雪可爱少年气,现在完全蜕变成了艳丽,那是一种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柔韧清隽,加上病气和生人勿近的冷淡,令人迷醉,冷冷的眼神扫过来,更是又酥又麻,贵族子弟里有不少都是男女通吃的主,私底下不知道多少人暗暗在夜里梦着这病娇少爷,想把他拉到被窝里去,听他恼怒发脾气的声音,承受不住力道的声音。
就好比一块上等的玉瓶,美则美矣,你平日里也无比小心注意,可偶尔也忍不住想看看这上等瓷器破碎的样子。
当然,这些绮思,有想法的人也只敢私下里想一想,要是被人知道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回过神的郑之南掀开被子想下床却发现因为刚睡醒,身体没有什么力气,不得不说,这身体真的是他穿过的最废柴的一具身体,太不自由了,他无奈的重新慢慢躺回床上,伸出手去拉床头柜的绳子,绳子外面系着一枚铃铛,有一阵子郑之南病的很严重,除了抬抬手,连说话都有气无力的时候,轻轻拉拉铃铛就会有人进来,不用他费力气去唤人。
听到铃声,鸦从外面打开门,按开壁灯,壁灯不刺眼,光芒适度又能看清楚房间,更能看到躺在床上面的人。
他如雪一般的白,睫毛因为灯光的关系仿佛泛着鸦羽般的青色,因为刚睡醒而潮红的脸显得有了几分起色。
鸦黑幽幽的双眼里有一丝担忧,他语气平静地劝道:“少爷,现在天色还早,可以再睡一会儿。”不想他早早起来,怕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疲乏难受。
郑之南伸出素白骨节分明的手,咳嗽了两声摆了摆说:“帮我穿衣服,我要去花园里走走。”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吃东西没有胃口,吸收也不好,颇为瘦削苍白,手指更是骨节分明,整个人好看是好看却显得分外脆弱,仿佛下一秒就能闭上眼睛离开这个世界,常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从前爱发脾气打人的时候还觉得有个人气儿,自从在那间手术室出来,仿佛就变了一个人,整个人空空的,性格再没有暴躁的时候,人前虽然不爱笑,可私底下却很是包容下人们,笑容也多了起来,身边的人则用各种理由打发走换了新的仆从,没有理由,大家也不会问少爷要理由,不喜欢了想换就换,谁会置喙。
两年过去了,仿佛从前那个少爷只是大家的一场梦,如今梦醒了,少爷也变得宽宏大量处事有个章程了,但大家也绝不会因为他的包容而使小动作,犯了错照样罚的狠,从前是没有缘由的打骂下人,现在是赏罚分明,院子人也变少了,很清净。
鸦是两年前郑之南刚从手术台上下来,郑重安派给他的,那个时候他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时常要戴氧气罩,整日躺在床上修养,身边围着的佣人也都是女孩,上厕所洗漱这些在他看来都很不方便,虽然原主早就用惯了,可他还是有些别扭,同性看到身体都会别扭,更何况异性在身边坦然自若的帮他擦身体,处理污秽,郑之南很抗拒,郑重安知道后就派了一个随从过来,便是鸦。
鸦不多话,身体高大有力,眉目硬朗坚毅,只比原主大两岁但很沉稳,办事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也不推诿偷懒,两年的相处让郑之南颇为信任他。
鸦闻言没有再说什么,走过去,垂眸伸出手将郑之南抱起来,让他坐好,给郑之南洗手净面后去拿衣服,然后给他解睡衣的扣子,换上布料柔软舒服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一件薄毛坎肩,下身穿一条宽松的长裤,而后鸦单膝跪地拿起袜子给郑之南穿上,套上舒适的鞋子,扶他下床,拿起外套抖了一下为他套上。
等都穿好后,郑之南才走了一步身体就晃了一晃,不等郑之南说话,鸦就拦腰将他抱了起来,抱起后大步往外走。
郑之南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
等走出卧室,鸦把郑之南放到了轮椅里推着向电梯的方向走,从前家里是没有电梯的,但为了郑之南出行方便,郑重安特意叫人将家里改造了一番,按了电梯。
耽搁了一会儿,天已蒙蒙亮,不似之前的昏暗,天空仿佛笼着一层薄纱,有朦胧的光芒柔软的铺洒在地面上,连带的仿佛给花草树木都镀了一层银光,此刻,花园有一种不同于白日里阳光下的另一种美。
鸦推着郑之南来到了楼下的花园,花园有一处种了一簇簇的蔷薇花,此时才刚到五月,花朵已经开得非常明艳,几支交叠在一起从围栏上垂下来,仿佛不堪花朵重负,地上都是细碎的刚落下来的花瓣,路过时还能闻到一阵淡淡的芳香。
郑之南伸出手去摸蔷薇花,鸦停下了动作。
因为一阵风的到来,郑之南面前的蔷薇花一阵颤抖,花瓣纷纷扬扬落下来,他抚摸其中一朵,拿起花茎伸头闭上眼睛去闻那花蕊的香甜。
鸦将手里的薄毯打开,盖在郑之南的身上,生怕这微小的风让少爷又病上一场。
“少爷,起风了。”
郑之南不想回楼上,他松开拿花的手,收回视线望着前方说:“无妨,不碍事,继续往前走。”然后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房间里待久了真的闷。
鸦折断一枝蔷薇花,剥掉多余的地方后递给郑之南才继续推着轮椅,一边推一边说:“既然喜欢就拿在手里把玩。”
郑之南拿着被突然放到手里的蔷薇花,听到鸦的话,拿着花闻了闻,轻轻笑道:“可我更喜欢它挂在围栏上的样子,比放在我手里美上几分。”
鸦耿直地回了一句:“在你手里更美。”
郑之南逸出一声笑,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
可能是早晨着了风,吃过早饭后郑之南就开始发烧,然后把吃的早餐全部都吐了出来,整个人都泛着不正常的红,鸦抿着嘴看着他被扎上针,戴上呼吸罩,看他闭上眼睛时微微颤抖的睫毛。
等病情缓和下来后,郑之南睁开眼看到笔直站在一边的鸦,看他沉默的脸,摇了摇头。
想告诉他,他没有事儿,只是又发烧了而已。
虽然鸦大多数的时候都很听话,但在他身体健康这一块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坚持,像今天凌晨四五点推他下楼算是比较好说话的了,平时但凡天气不好,不论他怎么说都不会答应。
不过自己中午病这一场,估计这段日子都别想任性贪凉出来吹吹风什么了。
郑之南睡了一会儿,忙完的郑重安过来看他,看他睡着便没有叫醒他,看了一会儿,什么都没说,只是眼睛里有一抹忧虑,起身去外面和医生聊了下,听到只是普通的发烧,不会迸发其他症状,休息一下,晚上可能就恢复了,郑重安才放下心来。
郑重安又坐了一会儿才起身继续去处理城中之事。
到了晚上,郑重安吃了一点东西就又过来看郑之南。
这个时候郑之南脸上的呼吸罩已经取下来,人也精神了一些,正坐在病床上,拿着勺子独自喝粥。
其实本来鸦要喂的,郑之南拒绝,僵持之下,鸦怕粥凉了,才放弃要喂郑之南,让他自己动手喝。
人一生病就变瘦不是没有道理的,反正他一生病,根本没胃口吃东西,完全不觉得饿,久而久之,不强迫自己吃点,根本就不想动,自热而然就瘦了。
郑之南现在看上去没从前瘦还是他强迫自己每餐都要吃,不想吃也要吃,不然哪里可能恢复,越不吃越虚弱,多多少少吃些才能有点元气。
郑重安说:“你这样子,到时候怎么参加7月7的节庆,宴会还能参加吗?”他知道儿子喜欢热闹,因为身体的缘故,能出去透透气最是开心,也最不愿错过这样的节庆,想激励一下他。
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很多娱乐活动都没办法参加,7月7的活动是郑之南很早就开始期待的一个可以参加的节庆,全城欢庆过佳节不说,府中也会办宴,有不少节目,舞蹈,唱歌,杂技表演,还有乐器演奏,可比对着电脑手机有意思多了,而且他眼睛也不能长时间对着电脑,平日大多数都是看书,这段时间病得昏昏沉沉的,练字和画画基本上都搁置了,再不能去参加宴会,郑之南真的要觉得这日子也太难熬了。
这两年里,他问过很多次系统,攻略对象是谁,系统都告知时机未到,所以郑之南格外想去热闹的地方,因为他觉得,攻略对象应该不是自己府上的,那么去热闹的地方,碰到的概率会比天天缩在自己房间里要多,只是这身体太不争气,一年出去个两三次已经是顶顶厉害了。
闻言立即便说:“这才5月初而已,7月为了参加宴会,凑个热闹,我也一定会好起来。”信誓旦旦,仿佛真的会好起来。
郑重安闻言笑道:“好,你要是7月能自己走动,爸就让你参加。”
7月7是传统节日,那天会穿古服,郑之南去年有幸目睹了什么是古服,就是改良版易走动的汉服和民国时期的那种旗袍长衫,可自行选择着装。
看来作者对这些衣服还是挺有执念的,就算写个异世大陆,传统服装也是熟悉的样式,只是换个名字罢了。
郑之南点头答应。
为了7月7的庆典,郑之南整个5月和6月都积极配合医生,还有配合食用药膳,不再任性不分时间点的想出去浪,这里的浪是指去花园里吹吹风或者坚持要练字以及画画啥的。
可能是乖了两个月,加上愉悦和激动的心情,6月份的时候郑之南就开始觉得身体愈发有力气,精神也没之前那么萎靡了。
待7月时,已经可以独自下楼在花园里走动,也能坐在花园里画画草草花花当乐子。
其实郑之南今年3月份之前还可以自如走动的,只是4月初淋了一点雨,就又开始缠绵病榻,折腾了一个月,现在为了能赶上7月的庆典,可能心中有期待,病情渐渐好转,恢复了从前的状态。
7月7那天,郑之南穿上月白色的长衫,白中带了一点蓝色,不过分素净看起来又雅致,为了能看清楚舞台上每个人的演出,郑之南还戴了一副眼镜,眼睛上挂着镜链,银色的链子上还夹着一粒小小的白色珍珠,看起来贵气又精致。
鸦穿了一身黑,高大挺拔的身材站在郑之南旁边把郑之南衬的更加瘦削,好在鸦比较闷,没什么存在感,每次郑之南出现,大家的目光都是在他身上,并不会多看一眼他身后的随从是什么样子,反正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个随从而已。
郑之南不需要迎客,所以第一个节目演了一半的时候,郑之南才出现。
然而节目表演的再好,也不及郑之南夺目耀眼,郑之南来到郑重安身边的位置坐下,鸦站在他的身后。
因着身体原因,没有人让郑之南喝酒,下人只备了果汁,茶水这些都没有给,怕喝了晚上醒神睡不着。
来的宾客里,许多人都回头看向郑之南,郑之南按照原主一部分的人设,谁都没理,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中央,第一个节目已经落幕,接下来是唱歌的部分。
有些人看完了也就识趣的移开目光看向别处或者舞台,有一人却握着酒杯仍看着郑之南。
郑之南再无动于衷也被对方似笑非笑的神情吸引,他本来是撑着头斜靠在椅子上,看向那人时放下了手。
这人郑之南在城中两年,从未见过,十分眼生,年纪看上去应比他大个两三岁,笑容大方从容,看到他看过去,举起杯子在虚空中碰了碰以示敬意,然后全部喝光,十分爽快,也不管郑之南有没有举起杯子。
郑重安也看到对方的举动,侧过脸看向儿子,对他说:“这是月裳城城主的义子秦鹤,这次过来是与我谈合作的,这几日都会在城中游玩。”郑家所在的城叫云凤城,盛产铁矿、玉石等矿物质。
这月裳城看上的就是云凤城的铁矿。
郑之南闻言嗯了一声,颇给面子的冲对方微微颔首,然后看到了右侧席位上的陈汐,陈汐便是他的义兄,因为原主得罪过对方,郑之南虽然穿过来了,但一直没和对方修复关系,他不动声色的收集了一些信息后知道自己修复是没用了,原主曾经让陈汐给他下跪,其他的把戏也是琳琅满目,郑之南觉得自己能还对方安静的生活就不错了,想获得原谅然后重修旧好,简直是天方夜谭,反正如果他是陈汐,不管对方道不道歉,他都绝不会原谅对方,因此郑之南虽然知道这个义兄的存在,但从未接触过,此时看到陈汐面无表情的看过来,他装作没在意的继续将视线转向台上的节目,听得津津有味,看得目不斜视。
这种事儿就别装模作样去讨好,没准对方以为又使怪招要来折腾人家,安安静静不去叨扰就行了,免得对方看着心烦。
一共十几个节目,各有各的精彩,郑之南除了第一个剩下的全部都看完了。
若不是郑重安催促,郑之南还想带鸦去外面的夜市逛一逛,今日节庆,外面的民众大部分都会通宵达旦欢度节日,店铺会24小时营业,有游/行,然后一起看露天表演。
但他不能熬夜,听到郑重安说明日允他出去游玩,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宴会。
宴会结束,秦鹤带着随从告辞,回公馆的车上,秦鹤转着手中的一串珠子,珠子是一粒粒莹润光泽的玉石穿成的,声音清脆悦耳,识货的人一看就知道这玉石是出自云凤城上好的玉石,珠子饱满通透,色泽清润,等闲人是买不到如此粒粒通透清润的玉石,因为极难产出。
一阵寂静中,秦鹤对副驾驶的幽说:“那就是郑重安的儿子郑之南?”
幽回过头去看秦鹤回答:“是。”
秦鹤语调平平地说:“怎么和传闻中的不太一样。”不是说骄横跋扈,目中无人吗?今日一见,气质出众,芝兰玉树,人群中尤为显眼,根本不像传闻中的那么残暴蛮横,就算静静地看着舞台一句话不说,也没人能忽略他的存在,骄横半分没看到,倒看到了弱不禁风,弱不胜衣,只是斜斜的撑着头看着前方,竟然觉得自成一格,宛如一幅水墨画,写意潇洒随性。
幽道:“人不可貌相,青曾亲眼所见他将城中一富商的儿子打得半死,城主郑重安后面也没说什么,那富商举家迁走才算救回儿子半条命,郑之南出门还爱拿着鞭子,看谁不顺眼根本不给辩驳的机会就下重手,不仅在外折腾人,在府里也没少折腾下人。”
“那现在怎么转性了?”秦鹤语气玩味,颇觉有趣。
“大概和两年前的那场手术有关,听人说死里逃生,想积点德吧。”幽语气嘲讽。
“有什么爱好?”
“喜怒无常,之前没听说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但近两年好像在练习书法,也画画。”
“果然是大少爷。”秦鹤以此为结束语,不再讨论关于郑之南的事情。
郑之南回到卧室,鸦为他脱衣的时候,他问鸦:“那人你见过吗?”说的是秦鹤。
鸦回:“没,我很少出府。”
郑之南点点头,其实这两年里他见过不少生人,也有很多出色的人物,有些他甚至以为可能是攻略对象,但都不了了之,最后发现只是自己的以为。
秦岭除了一双眼睛看着特别一点,其他的地方郑之南没觉得特别的吸引他,虽然不可否认对方容貌出众,英姿挺拔,可小说的世界,出众的人太多,作者寥寥几笔就能构绘出一个绝世美人,颜控一点的作者,遍地都是高颜值路人,见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因此并不觉得是攻略对象,可他每次要让自己不要想太多,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就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难道攻略对象终于出现了?
不急,明天出去,看看能不能碰上,如果还碰上就再观望观望。
一想到有可能是攻略对象,郑之南换了睡衣躺在床上仍觉得热血沸腾。
怎么能叫他不热血沸腾,他来到新世界已经两年了,他经历过三个世界,每个世界都是快刀斩乱麻的结束了任务,而且一开始就与攻略对象在一起,就算没在一起,很快也就出现了,到了第四个世界,没有剧情提醒也就罢了,一待就是折磨人一样的两年,吃吃喝喝睡睡,无所事事,因为身体原因,没有牢笼禁锢也似无形中有个笼子将他困在里面,见不到攻略对象,做不了任务,身体还动不动就大病一场,昏迷个几次,叫人无语的很。
郑重安说到做到,答应郑之南翌日可以出去游玩,父子俩一起用过早餐,郑重安便让郑之南休息休息后可以去外面逛一逛。
“但别惹是生非,免得动了气,又病上一阵,躺在床上又要发脾气。”郑重安不怕郑之南给他找事儿,只怕郑之南因此动气,伤了身体。
郑之南擦完嘴角站起来说:“为了能多玩一会儿,也不会随随便便给自己找事儿,爸你放心。”
郑重安看到儿子如此听话懂事,感慨道:“果然是长大了,你妈要是看到你这样,一定很开心欣慰。”
郑之南笑着点头带着鸦离开,先回房见换了一套便于出行的衣服,便一身轻松的出了门。
街上还有昨夜狂欢的痕迹,不少门店都挂着彩条。
只是郑之南不过待到在外面吃了午餐,下午还想继续游玩,顺便看场电影什么的,鸦那边就收到讯息说城主遇刺了,要郑之南立即回府。
一想到郑重安可能受伤,郑之南便没有心思再待下去。
不再步行,而是让隐在暗处跟随的保镖招来车立即回府。
回到府上,直接去了郑重安的住所,还没进卧室,就看到一楼会客厅有不少人,郑重安、陈汐、秦鹤,以及秦鹤带来的随从和助理。
而郑重安好端端的站在一旁看着医生给秦鹤的手臂包扎。
郑之南微皱着眉头说:“爸,你没事吧?”
郑重安挥挥手说:“多亏了秦侄为我挡了一下,我没事儿,他的手被子弹擦伤了。”
秦鹤另一只手摊了摊说:“我能不能说我不是想要帮忙挡枪,而是听到动静下意识推了一把,没想到伤了自己。”坦诚的所有人都忍俊不禁,郑之南也勾起了嘴角。
郑之南走过去对秦鹤说:“不管怎么样先谢谢秦大哥了。”
郑之南说完,陈汐为之侧目。
这两年郑之南没来找他麻烦,陈汐乐得自在,没去关注过这个弟弟,今日一见,没想到还能从他嘴里听到谢谢,怎叫他不意外,毕竟从前这个混世魔王可是从不说谢谢,也从不会为自己做的事情感到抱歉,想到这里,陈汐面上无甚表情,心里冷笑连连,看来混世魔王也学会披着面皮示人了。
决不能被他的假象蒙骗。
秦鹤挥挥手说:“没事儿,只是一点擦伤,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郑重安虽然刚刚被秦鹤的坦然逗笑,但内心深处还在想着刚刚的枪击事件,满腹疑窦。
作为城主,郑重安上位的并不顺利,也是历经波折才坐到这个位置,有几个仇人在所难免,只是他现在理不出头绪是哪家的仇人派过来的。
为了早点解决秦鹤这边的合作去调查枪击事件,郑重安之前还想抬抬价端几天,现在因为秦鹤的好意之举,决定不再拿桥,就按之前秦鹤和他谈得价位敲定了数目庞大的铁矿合作,顺便也理通了几个贸易合作。
因为合作愉快,郑重安特意宴请秦鹤一行人,随后因为郑之南身体愈见好转,郑重安开始想象儿子未来或许有机会继任城主,想到秦鹤是秦老大唯一的义子,月裳城未来城主的不二人选,便让郑之南做东在城中会所宴请秦鹤,陈汐当陪客。
郑重安对郑之南说:“秦鹤处事圆滑,你未来也是要继任我的位置的,趁此机会多和他结交一番,顺便学学他的手段,与月裳城交好对彼此都有好处,多叫几个人,玩点你们年轻人爱玩的,喝喝酒唱唱歌都可以,我让陈汐和你一起,以后他会辅佐你,你一个人是无法坐稳这个位置的,不要欺负他。”想到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大不如前,而儿子的身体又时好时坏,也不知道自己离去时,儿子能不能挑起这个重担?
想到这里,郑重安越发觉得是时候该让儿子明白怎么做好一城之主,统领好云凤城。
从前郑重安觉得依照儿子的身体情况,他走了他这个当爸的都未必会嗝屁,那么只要他在,就能保证儿子生活无忧自在,作天作地任他怎么开心怎么来,可那天枪击事件的发生让郑重安不得不考虑一些其他的突发情况,万一他突然离开呢?
郑之南看到郑重安严肃的神情就能稍微猜测出来一些东西,听了他的吩咐,也明白这是郑重安决定正式把他带到人前的征兆。
看来以后终于不会那么无聊了。
宴请秦鹤?
没问题,反正他还想继续会会他。
一道惊雷在天空中炸裂, 从梦中惊醒的郑之南拥着被子坐了起来,他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薄汗。
虽然已经到了新的世界, 可脑海里仍旧总是回想第三个世界发生的事情。
刚刚他梦到苏燕丰扣下扳机后子弹射中了他的胸口, 他死了, 然后系统宣布他任务没有完成,需要永生永世留在虚幻之地,然后他就惊醒了。
还好是个梦,因为真实的情况是, 枪里没有子弹, 苏燕丰打的空枪。
也是从那天起,苏家和费家正式决裂,所有生意上的合作也都终止,处理完苏家的事情后, 他和费毓顺利的举行了低调的婚礼, 随后的几十年里为孙秀林养老送终, 看着维维长大成人与喜欢的女孩结婚生子,学习各种可能用得上的技能,巩固绘画、搏击散打、跆拳道,围棋、国际象棋,还有品鉴和书法, 又从绘画的基础上学习了工笔画和油画, 初步了解了种植、中医知识、还去学了咏春拳和其他门派的招式, 以及从零开始学习钢琴, 他利用这几十年的光景, 每天都充实自己,让那些知识深深地印刻在自己的灵魂深处,他已经决定以后不论到哪个世界,他都会学习几样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现在用不上的东西,未来总有世界用得上。
只是很可惜,他虽然在第三个世界活到费毓去世,他也因“伤怀离世”,好感度也达到了百分百,但没有完成最后一个任务,因此他没拿到除了原主人设外第四个世界的其他信息。
但他不后悔,因为那个任务是为费毓生下第二个孩子,他拒绝接受这个任务,相应的,也失去了获得第四个世界的剧情信息。
如今他已经在第四个世界待了两年,原主18岁的时候,他从他的身体里苏醒过来,原主体弱多病,性格比较古怪跋扈,郑之南醒过来时,原主刚做完一台手术,真正的原主在手术台上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而后他被系统送入到这具身体里,生命迹象才再次出现。
根据他这两年的了解,这是一本完全架空的异世大陆,虽然是现代科技社会,可运行体系完全与他所生活过的社会大相径庭。
这里没有所谓的政府,以城为主,民众们生活在各个城主建立起来的城市,纳税,生活,一个城市就像小小的国家一样与其他城市在政务上没有干扰,关系好的城主之间有贸易往来,关系不好的城主则互不来往,除了世界观有些区别外,其他地方与现代社会那种模样没甚区别。
所以适应起来并不难,何况他还是城主唯一的孩子,除了父亲一人,便是万人之上的存在。
因为身体太弱,动不动就生病的缘故,易静不易动的郑之南很多之前学过的东西都派不上用场,还好他还有不少可以静下来的活动,比如说画画、下棋,练练字什么的。
原主的父亲郑重安是个大老粗,最喜欢舞刀弄枪,一天不去练练枪法,跟手下比划一下就浑身难受,偏儿子的感兴趣的东西完全和他不搭边,不过他也不在意,儿子身体不好,他只希望他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就好,何况孩子他妈就比较爱静,儿子不像他,像他妈也没啥不好的。
原主还有个义兄,是原主父亲好兄弟的儿子,父母去的早,就被郑重安接到家里照顾,只不过原主曾经性格比较骄横残暴,看不起这个父母双亡的义兄,没事儿就欺负欺负招惹一番,所以兄弟俩的关系并不好,好也只是做给郑重安看。
另外还有一个人是郑重安的情人,虽然不在家里住,但偶尔也会和郑重安过来,参加一些仪式和宴会,大家都叫她二夫人。
原主的母亲身体不好,在原主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原主生下来就带着病根,郑重安一直觉得儿子可能和他妈一样活不长,对他在事业上没有什么要求,只想他快快乐乐的,便百依百顺的养到现在,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城里的贵族子弟谁都不敢惹原主,生怕一不小心就鞭子伺候,从此被扫出这个圈子,城主可是无条件的宠着独子,不管有理没理,到了城主那里都是以下犯上。
只是两年前这跋扈的大少爷死里逃生后就忽然转了性,开始走佛系的路子了,聚会上见到虽然还是从前一副冷冰冰傲慢的模样,可再也没有动不动就看不顺眼的打人甚至羞辱对方,搞得他们以为这大少爷又有什么新花招折腾人,结果两年过去了,竟然真的改了性子。
有些人说是因为经历了生死,看开了点,懂事了点。
嘴毒一点的则说是因为想积点德,免得早死。
不过……虽然改了性子,可看起来更让人觉得不好惹,眼神跟淬了冰一样,冷冷的,天煞的是这大少爷长得还惊为天人,从前没长开,还能说是玉雪可爱少年气,现在完全蜕变成了艳丽,那是一种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柔韧清隽,加上病气和生人勿近的冷淡,令人迷醉,冷冷的眼神扫过来,更是又酥又麻,贵族子弟里有不少都是男女通吃的主,私底下不知道多少人暗暗在夜里梦着这病娇少爷,想把他拉到被窝里去,听他恼怒发脾气的声音,承受不住力道的声音。
就好比一块上等的玉瓶,美则美矣,你平日里也无比小心注意,可偶尔也忍不住想看看这上等瓷器破碎的样子。
当然,这些绮思,有想法的人也只敢私下里想一想,要是被人知道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回过神的郑之南掀开被子想下床却发现因为刚睡醒,身体没有什么力气,不得不说,这身体真的是他穿过的最废柴的一具身体,太不自由了,他无奈的重新慢慢躺回床上,伸出手去拉床头柜的绳子,绳子外面系着一枚铃铛,有一阵子郑之南病的很严重,除了抬抬手,连说话都有气无力的时候,轻轻拉拉铃铛就会有人进来,不用他费力气去唤人。
听到铃声,鸦从外面打开门,按开壁灯,壁灯不刺眼,光芒适度又能看清楚房间,更能看到躺在床上面的人。
他如雪一般的白,睫毛因为灯光的关系仿佛泛着鸦羽般的青色,因为刚睡醒而潮红的脸显得有了几分起色。
鸦黑幽幽的双眼里有一丝担忧,他语气平静地劝道:“少爷,现在天色还早,可以再睡一会儿。”不想他早早起来,怕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疲乏难受。
郑之南伸出素白骨节分明的手,咳嗽了两声摆了摆说:“帮我穿衣服,我要去花园里走走。”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吃东西没有胃口,吸收也不好,颇为瘦削苍白,手指更是骨节分明,整个人好看是好看却显得分外脆弱,仿佛下一秒就能闭上眼睛离开这个世界,常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从前爱发脾气打人的时候还觉得有个人气儿,自从在那间手术室出来,仿佛就变了一个人,整个人空空的,性格再没有暴躁的时候,人前虽然不爱笑,可私底下却很是包容下人们,笑容也多了起来,身边的人则用各种理由打发走换了新的仆从,没有理由,大家也不会问少爷要理由,不喜欢了想换就换,谁会置喙。
两年过去了,仿佛从前那个少爷只是大家的一场梦,如今梦醒了,少爷也变得宽宏大量处事有个章程了,但大家也绝不会因为他的包容而使小动作,犯了错照样罚的狠,从前是没有缘由的打骂下人,现在是赏罚分明,院子人也变少了,很清净。
鸦是两年前郑之南刚从手术台上下来,郑重安派给他的,那个时候他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时常要戴氧气罩,整日躺在床上修养,身边围着的佣人也都是女孩,上厕所洗漱这些在他看来都很不方便,虽然原主早就用惯了,可他还是有些别扭,同性看到身体都会别扭,更何况异性在身边坦然自若的帮他擦身体,处理污秽,郑之南很抗拒,郑重安知道后就派了一个随从过来,便是鸦。
鸦不多话,身体高大有力,眉目硬朗坚毅,只比原主大两岁但很沉稳,办事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也不推诿偷懒,两年的相处让郑之南颇为信任他。
鸦闻言没有再说什么,走过去,垂眸伸出手将郑之南抱起来,让他坐好,给郑之南洗手净面后去拿衣服,然后给他解睡衣的扣子,换上布料柔软舒服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一件薄毛坎肩,下身穿一条宽松的长裤,而后鸦单膝跪地拿起袜子给郑之南穿上,套上舒适的鞋子,扶他下床,拿起外套抖了一下为他套上。
等都穿好后,郑之南才走了一步身体就晃了一晃,不等郑之南说话,鸦就拦腰将他抱了起来,抱起后大步往外走。
郑之南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
等走出卧室,鸦把郑之南放到了轮椅里推着向电梯的方向走,从前家里是没有电梯的,但为了郑之南出行方便,郑重安特意叫人将家里改造了一番,按了电梯。
耽搁了一会儿,天已蒙蒙亮,不似之前的昏暗,天空仿佛笼着一层薄纱,有朦胧的光芒柔软的铺洒在地面上,连带的仿佛给花草树木都镀了一层银光,此刻,花园有一种不同于白日里阳光下的另一种美。
鸦推着郑之南来到了楼下的花园,花园有一处种了一簇簇的蔷薇花,此时才刚到五月,花朵已经开得非常明艳,几支交叠在一起从围栏上垂下来,仿佛不堪花朵重负,地上都是细碎的刚落下来的花瓣,路过时还能闻到一阵淡淡的芳香。
郑之南伸出手去摸蔷薇花,鸦停下了动作。
因为一阵风的到来,郑之南面前的蔷薇花一阵颤抖,花瓣纷纷扬扬落下来,他抚摸其中一朵,拿起花茎伸头闭上眼睛去闻那花蕊的香甜。
鸦将手里的薄毯打开,盖在郑之南的身上,生怕这微小的风让少爷又病上一场。
“少爷,起风了。”
郑之南不想回楼上,他松开拿花的手,收回视线望着前方说:“无妨,不碍事,继续往前走。”然后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房间里待久了真的闷。
鸦折断一枝蔷薇花,剥掉多余的地方后递给郑之南才继续推着轮椅,一边推一边说:“既然喜欢就拿在手里把玩。”
郑之南拿着被突然放到手里的蔷薇花,听到鸦的话,拿着花闻了闻,轻轻笑道:“可我更喜欢它挂在围栏上的样子,比放在我手里美上几分。”
鸦耿直地回了一句:“在你手里更美。”
郑之南逸出一声笑,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
可能是早晨着了风,吃过早饭后郑之南就开始发烧,然后把吃的早餐全部都吐了出来,整个人都泛着不正常的红,鸦抿着嘴看着他被扎上针,戴上呼吸罩,看他闭上眼睛时微微颤抖的睫毛。
等病情缓和下来后,郑之南睁开眼看到笔直站在一边的鸦,看他沉默的脸,摇了摇头。
想告诉他,他没有事儿,只是又发烧了而已。
虽然鸦大多数的时候都很听话,但在他身体健康这一块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坚持,像今天凌晨四五点推他下楼算是比较好说话的了,平时但凡天气不好,不论他怎么说都不会答应。
不过自己中午病这一场,估计这段日子都别想任性贪凉出来吹吹风什么了。
郑之南睡了一会儿,忙完的郑重安过来看他,看他睡着便没有叫醒他,看了一会儿,什么都没说,只是眼睛里有一抹忧虑,起身去外面和医生聊了下,听到只是普通的发烧,不会迸发其他症状,休息一下,晚上可能就恢复了,郑重安才放下心来。
郑重安又坐了一会儿才起身继续去处理城中之事。
到了晚上,郑重安吃了一点东西就又过来看郑之南。
这个时候郑之南脸上的呼吸罩已经取下来,人也精神了一些,正坐在病床上,拿着勺子独自喝粥。
其实本来鸦要喂的,郑之南拒绝,僵持之下,鸦怕粥凉了,才放弃要喂郑之南,让他自己动手喝。
人一生病就变瘦不是没有道理的,反正他一生病,根本没胃口吃东西,完全不觉得饿,久而久之,不强迫自己吃点,根本就不想动,自热而然就瘦了。
郑之南现在看上去没从前瘦还是他强迫自己每餐都要吃,不想吃也要吃,不然哪里可能恢复,越不吃越虚弱,多多少少吃些才能有点元气。
郑重安说:“你这样子,到时候怎么参加7月7的节庆,宴会还能参加吗?”他知道儿子喜欢热闹,因为身体的缘故,能出去透透气最是开心,也最不愿错过这样的节庆,想激励一下他。
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很多娱乐活动都没办法参加,7月7的活动是郑之南很早就开始期待的一个可以参加的节庆,全城欢庆过佳节不说,府中也会办宴,有不少节目,舞蹈,唱歌,杂技表演,还有乐器演奏,可比对着电脑手机有意思多了,而且他眼睛也不能长时间对着电脑,平日大多数都是看书,这段时间病得昏昏沉沉的,练字和画画基本上都搁置了,再不能去参加宴会,郑之南真的要觉得这日子也太难熬了。
这两年里,他问过很多次系统,攻略对象是谁,系统都告知时机未到,所以郑之南格外想去热闹的地方,因为他觉得,攻略对象应该不是自己府上的,那么去热闹的地方,碰到的概率会比天天缩在自己房间里要多,只是这身体太不争气,一年出去个两三次已经是顶顶厉害了。
闻言立即便说:“这才5月初而已,7月为了参加宴会,凑个热闹,我也一定会好起来。”信誓旦旦,仿佛真的会好起来。
郑重安闻言笑道:“好,你要是7月能自己走动,爸就让你参加。”
7月7是传统节日,那天会穿古服,郑之南去年有幸目睹了什么是古服,就是改良版易走动的汉服和民国时期的那种旗袍长衫,可自行选择着装。
看来作者对这些衣服还是挺有执念的,就算写个异世大陆,传统服装也是熟悉的样式,只是换个名字罢了。
郑之南点头答应。
为了7月7的庆典,郑之南整个5月和6月都积极配合医生,还有配合食用药膳,不再任性不分时间点的想出去浪,这里的浪是指去花园里吹吹风或者坚持要练字以及画画啥的。
可能是乖了两个月,加上愉悦和激动的心情,6月份的时候郑之南就开始觉得身体愈发有力气,精神也没之前那么萎靡了。
待7月时,已经可以独自下楼在花园里走动,也能坐在花园里画画草草花花当乐子。
其实郑之南今年3月份之前还可以自如走动的,只是4月初淋了一点雨,就又开始缠绵病榻,折腾了一个月,现在为了能赶上7月的庆典,可能心中有期待,病情渐渐好转,恢复了从前的状态。
7月7那天,郑之南穿上月白色的长衫,白中带了一点蓝色,不过分素净看起来又雅致,为了能看清楚舞台上每个人的演出,郑之南还戴了一副眼镜,眼睛上挂着镜链,银色的链子上还夹着一粒小小的白色珍珠,看起来贵气又精致。
鸦穿了一身黑,高大挺拔的身材站在郑之南旁边把郑之南衬的更加瘦削,好在鸦比较闷,没什么存在感,每次郑之南出现,大家的目光都是在他身上,并不会多看一眼他身后的随从是什么样子,反正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个随从而已。
郑之南不需要迎客,所以第一个节目演了一半的时候,郑之南才出现。
然而节目表演的再好,也不及郑之南夺目耀眼,郑之南来到郑重安身边的位置坐下,鸦站在他的身后。
因着身体原因,没有人让郑之南喝酒,下人只备了果汁,茶水这些都没有给,怕喝了晚上醒神睡不着。
来的宾客里,许多人都回头看向郑之南,郑之南按照原主一部分的人设,谁都没理,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中央,第一个节目已经落幕,接下来是唱歌的部分。
有些人看完了也就识趣的移开目光看向别处或者舞台,有一人却握着酒杯仍看着郑之南。
郑之南再无动于衷也被对方似笑非笑的神情吸引,他本来是撑着头斜靠在椅子上,看向那人时放下了手。
这人郑之南在城中两年,从未见过,十分眼生,年纪看上去应比他大个两三岁,笑容大方从容,看到他看过去,举起杯子在虚空中碰了碰以示敬意,然后全部喝光,十分爽快,也不管郑之南有没有举起杯子。
郑重安也看到对方的举动,侧过脸看向儿子,对他说:“这是月裳城城主的义子秦鹤,这次过来是与我谈合作的,这几日都会在城中游玩。”郑家所在的城叫云凤城,盛产铁矿、玉石等矿物质。
这月裳城看上的就是云凤城的铁矿。
郑之南闻言嗯了一声,颇给面子的冲对方微微颔首,然后看到了右侧席位上的陈汐,陈汐便是他的义兄,因为原主得罪过对方,郑之南虽然穿过来了,但一直没和对方修复关系,他不动声色的收集了一些信息后知道自己修复是没用了,原主曾经让陈汐给他下跪,其他的把戏也是琳琅满目,郑之南觉得自己能还对方安静的生活就不错了,想获得原谅然后重修旧好,简直是天方夜谭,反正如果他是陈汐,不管对方道不道歉,他都绝不会原谅对方,因此郑之南虽然知道这个义兄的存在,但从未接触过,此时看到陈汐面无表情的看过来,他装作没在意的继续将视线转向台上的节目,听得津津有味,看得目不斜视。
这种事儿就别装模作样去讨好,没准对方以为又使怪招要来折腾人家,安安静静不去叨扰就行了,免得对方看着心烦。
一共十几个节目,各有各的精彩,郑之南除了第一个剩下的全部都看完了。
若不是郑重安催促,郑之南还想带鸦去外面的夜市逛一逛,今日节庆,外面的民众大部分都会通宵达旦欢度节日,店铺会24小时营业,有游/行,然后一起看露天表演。
但他不能熬夜,听到郑重安说明日允他出去游玩,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宴会。
宴会结束,秦鹤带着随从告辞,回公馆的车上,秦鹤转着手中的一串珠子,珠子是一粒粒莹润光泽的玉石穿成的,声音清脆悦耳,识货的人一看就知道这玉石是出自云凤城上好的玉石,珠子饱满通透,色泽清润,等闲人是买不到如此粒粒通透清润的玉石,因为极难产出。
一阵寂静中,秦鹤对副驾驶的幽说:“那就是郑重安的儿子郑之南?”
幽回过头去看秦鹤回答:“是。”
秦鹤语调平平地说:“怎么和传闻中的不太一样。”不是说骄横跋扈,目中无人吗?今日一见,气质出众,芝兰玉树,人群中尤为显眼,根本不像传闻中的那么残暴蛮横,就算静静地看着舞台一句话不说,也没人能忽略他的存在,骄横半分没看到,倒看到了弱不禁风,弱不胜衣,只是斜斜的撑着头看着前方,竟然觉得自成一格,宛如一幅水墨画,写意潇洒随性。
幽道:“人不可貌相,青曾亲眼所见他将城中一富商的儿子打得半死,城主郑重安后面也没说什么,那富商举家迁走才算救回儿子半条命,郑之南出门还爱拿着鞭子,看谁不顺眼根本不给辩驳的机会就下重手,不仅在外折腾人,在府里也没少折腾下人。”
“那现在怎么转性了?”秦鹤语气玩味,颇觉有趣。
“大概和两年前的那场手术有关,听人说死里逃生,想积点德吧。”幽语气嘲讽。
“有什么爱好?”
“喜怒无常,之前没听说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但近两年好像在练习书法,也画画。”
“果然是大少爷。”秦鹤以此为结束语,不再讨论关于郑之南的事情。
郑之南回到卧室,鸦为他脱衣的时候,他问鸦:“那人你见过吗?”说的是秦鹤。
鸦回:“没,我很少出府。”
郑之南点点头,其实这两年里他见过不少生人,也有很多出色的人物,有些他甚至以为可能是攻略对象,但都不了了之,最后发现只是自己的以为。
秦岭除了一双眼睛看着特别一点,其他的地方郑之南没觉得特别的吸引他,虽然不可否认对方容貌出众,英姿挺拔,可小说的世界,出众的人太多,作者寥寥几笔就能构绘出一个绝世美人,颜控一点的作者,遍地都是高颜值路人,见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因此并不觉得是攻略对象,可他每次要让自己不要想太多,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就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难道攻略对象终于出现了?
不急,明天出去,看看能不能碰上,如果还碰上就再观望观望。
一想到有可能是攻略对象,郑之南换了睡衣躺在床上仍觉得热血沸腾。
怎么能叫他不热血沸腾,他来到新世界已经两年了,他经历过三个世界,每个世界都是快刀斩乱麻的结束了任务,而且一开始就与攻略对象在一起,就算没在一起,很快也就出现了,到了第四个世界,没有剧情提醒也就罢了,一待就是折磨人一样的两年,吃吃喝喝睡睡,无所事事,因为身体原因,没有牢笼禁锢也似无形中有个笼子将他困在里面,见不到攻略对象,做不了任务,身体还动不动就大病一场,昏迷个几次,叫人无语的很。
郑重安说到做到,答应郑之南翌日可以出去游玩,父子俩一起用过早餐,郑重安便让郑之南休息休息后可以去外面逛一逛。
“但别惹是生非,免得动了气,又病上一阵,躺在床上又要发脾气。”郑重安不怕郑之南给他找事儿,只怕郑之南因此动气,伤了身体。
郑之南擦完嘴角站起来说:“为了能多玩一会儿,也不会随随便便给自己找事儿,爸你放心。”
郑重安看到儿子如此听话懂事,感慨道:“果然是长大了,你妈要是看到你这样,一定很开心欣慰。”
郑之南笑着点头带着鸦离开,先回房见换了一套便于出行的衣服,便一身轻松的出了门。
街上还有昨夜狂欢的痕迹,不少门店都挂着彩条。
只是郑之南不过待到在外面吃了午餐,下午还想继续游玩,顺便看场电影什么的,鸦那边就收到讯息说城主遇刺了,要郑之南立即回府。
一想到郑重安可能受伤,郑之南便没有心思再待下去。
不再步行,而是让隐在暗处跟随的保镖招来车立即回府。
回到府上,直接去了郑重安的住所,还没进卧室,就看到一楼会客厅有不少人,郑重安、陈汐、秦鹤,以及秦鹤带来的随从和助理。
而郑重安好端端的站在一旁看着医生给秦鹤的手臂包扎。
郑之南微皱着眉头说:“爸,你没事吧?”
郑重安挥挥手说:“多亏了秦侄为我挡了一下,我没事儿,他的手被子弹擦伤了。”
秦鹤另一只手摊了摊说:“我能不能说我不是想要帮忙挡枪,而是听到动静下意识推了一把,没想到伤了自己。”坦诚的所有人都忍俊不禁,郑之南也勾起了嘴角。
郑之南走过去对秦鹤说:“不管怎么样先谢谢秦大哥了。”
郑之南说完,陈汐为之侧目。
这两年郑之南没来找他麻烦,陈汐乐得自在,没去关注过这个弟弟,今日一见,没想到还能从他嘴里听到谢谢,怎叫他不意外,毕竟从前这个混世魔王可是从不说谢谢,也从不会为自己做的事情感到抱歉,想到这里,陈汐面上无甚表情,心里冷笑连连,看来混世魔王也学会披着面皮示人了。
决不能被他的假象蒙骗。
秦鹤挥挥手说:“没事儿,只是一点擦伤,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郑重安虽然刚刚被秦鹤的坦然逗笑,但内心深处还在想着刚刚的枪击事件,满腹疑窦。
作为城主,郑重安上位的并不顺利,也是历经波折才坐到这个位置,有几个仇人在所难免,只是他现在理不出头绪是哪家的仇人派过来的。
为了早点解决秦鹤这边的合作去调查枪击事件,郑重安之前还想抬抬价端几天,现在因为秦鹤的好意之举,决定不再拿桥,就按之前秦鹤和他谈得价位敲定了数目庞大的铁矿合作,顺便也理通了几个贸易合作。
因为合作愉快,郑重安特意宴请秦鹤一行人,随后因为郑之南身体愈见好转,郑重安开始想象儿子未来或许有机会继任城主,想到秦鹤是秦老大唯一的义子,月裳城未来城主的不二人选,便让郑之南做东在城中会所宴请秦鹤,陈汐当陪客。
郑重安对郑之南说:“秦鹤处事圆滑,你未来也是要继任我的位置的,趁此机会多和他结交一番,顺便学学他的手段,与月裳城交好对彼此都有好处,多叫几个人,玩点你们年轻人爱玩的,喝喝酒唱唱歌都可以,我让陈汐和你一起,以后他会辅佐你,你一个人是无法坐稳这个位置的,不要欺负他。”想到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大不如前,而儿子的身体又时好时坏,也不知道自己离去时,儿子能不能挑起这个重担?
想到这里,郑重安越发觉得是时候该让儿子明白怎么做好一城之主,统领好云凤城。
从前郑重安觉得依照儿子的身体情况,他走了他这个当爸的都未必会嗝屁,那么只要他在,就能保证儿子生活无忧自在,作天作地任他怎么开心怎么来,可那天枪击事件的发生让郑重安不得不考虑一些其他的突发情况,万一他突然离开呢?
郑之南看到郑重安严肃的神情就能稍微猜测出来一些东西,听了他的吩咐,也明白这是郑重安决定正式把他带到人前的征兆。
看来以后终于不会那么无聊了。
宴请秦鹤?
没问题,反正他还想继续会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