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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二合一【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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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你的购买比例没到相应百分数哦~要等等才能看到更新, 么么  于是酒馆中出现了画风相当诡异的一幕, 画幕中央是一位面相凶恶身高八尺的虬髯大汉, 他一手托着狐狸幼崽, 一手给幼崽喂羊奶, 神色之淡定从容,手法之娴熟老练, 堪比大户人家里专业带娃三十年的金牌保姆。

    围观的酒客们目瞪口呆, 联系起大汉之前在酒馆附近维护李寻欢的恶犬模样, 他们默默低下头不敢置喙。而同一张酒桌另一边的李寻欢,他在酒馆里从来是有酒万事足,根本不在意李玥和铁传甲在做什么。

    狐狸幼崽终于妥善安置了,男孩子却死活不愿意收李玥的钱,拗不过他, 李玥只能从别的地方想办法。女孩的目光穿过酒馆, 从街头残雪移到过往行人,最后停留在屋檐冰锥上, 她猛地一拍手, 对着男孩子笑起来:

    “既然冰雪如此可恨, 你想不想报仇?”

    “怎么报仇?”

    “把它们给卖了啊。”

    不等男孩做出回应, 李玥拉着对方就往外跑,她先到西城小巷把宅在家里的朱二拖了出来,还打包了朱二家里的水桶、箩筐、小刀和小凳子。随后三个小孩一起来到西市附近, 李玥把自己身上的斗篷解下来, 当作摊子铺在地面上。

    男孩子负责打水挖冰, 李玥负责开脑洞,朱二负责动手雕冰,三人分工明确,堂而皇之做起了贩售冰雕的生意。

    待到朱二做的冰雕摆满了斗篷和箩筐,李玥回忆了一下现代世界的促销宣传词,稍微做了个总结,张口便吆喝起来:

    “都来看一看瞧一瞧啦,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本摊位所有冰雕清仓大甩卖,全部三文钱!挑啥买啥都是三文钱!买了不吃亏买了不上当!走亲访友哄姑娘逗小孩约男神必备啦!好运就在眼前……”

    冰雕算不上稀奇,稀奇的是冰雕的外型,各个千奇百怪,无一不栩栩如生,再加上吆喝的小女孩伶牙俐齿玉雪可爱,过往行人路过冰雕摊子时,都会驻足停留片刻,再次迈开脚步后,钱袋里总会瘪上几分,他们的手中则多出个由冰制成的小玩意。

    有商贩眼热三个小孩的生意,也学着他们摆摊卖起了冰雕,外型大部分都仿照李玥摊位上的做成。虽然他们卖的冰雕不如朱二做的精致,但是胜在便宜,有些还混搭着其他小玩意一起带卖带送,多少也分去了一点客户。

    李玥眼瞧着西市卖冰雕的商贩越来越多,自己摊位上的铜钱也垒成一小摞,她及时让朱二停手,准备收拾摊子走人。朱二闷着头背起箩筐,李玥试图把斗篷拿起来,她刚弯下腰,有人忽然挡在了她身前。

    挡在李玥身前的自然是那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子,他紧紧握着腰侧的铁片,同围住他们摊位的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对峙。李玥心里一暖,看着地痞流氓们,又觉得莫名的眼熟,她身后的小胖子朱二先一步说出了地痞们来历。

    “长、长龙帮。”

    “知道哥几个是长龙帮的,居然还敢不交钱就来摆摊!把钱都交出来!不给钱就拿你们几个抵债!”

    附近的小商贩们全都低下头装成无事发生的样子,显然不是第一次遇到长龙帮收保护费。李玥讶异的回头看了朱二一眼,视线重新落到地痞们的身上。这帮人连帮主都死了,竟然还没散帮会从良,又出来勒索敲诈收保护费,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呸呸呸,地痞们是狗,自己可不是那啥,更何况铁传甲和李寻欢就在附近的酒馆里,面对着眼前这群歪瓜裂枣,再想起他们之前被铁传甲暴揍的惨样,李玥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小女孩深吸一口气,旋即气沉丹田,准备召唤铁·保护神·传甲,身前的男孩子在她出声前已经动了手。李玥看到空气里出现一道黑色的残影,领头的地痞腰带和裤子已然分了家,男孩反手又是唰唰几下,剩下几个地痞的裤子也垂落在脚上。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一排成年男性在闹市之中遛鸟,这画面实在太辣眼睛,让人没眼去看,有受到惊吓的群众已经喊出声来。被尖叫声刺激到的地痞们满脸惊慌,比赛似的争厢提起了裤子。

    因为男孩子比李玥高,挡住了她的部分视野,李玥反而没看到最不忍直视的一幕,等她从男孩子背后探出头时,闻声而来的虬髯大汉已经把三个小孩护在自己身后。伴随着一阵惊天动地的鬼哭狼嚎,以及几声重物落地的闷响,地痞们再度被铁传甲揍趴在地。

    揍完流氓,虬髯大汉从身后把李玥抱起来,让小女孩坐在自己肩头。看着满地的光屁股蛋,铁传甲觉得实在是有伤风化,他伸出蒲扇大掌,试图遮住小女孩的眼睛,小女孩反而抓住了他的手腕:

    “铁叔,放任这些流氓继续乱来,他们迟早还会找我们麻烦。我有一个可以一劳永逸的办法。”

    铁传甲虽然不知道李玥做什么打算,但他乐意配合小女孩当个坏人。虬髯大汉活动了几下手部关节,故意压低声音道:“小小姐,闹市里杀这么多人,不太好善后。”

    小胖子朱二适时说了一句:“我会做化尸水。”

    男孩子自幼在荒野长大,以野兽为伴,他比谁都了解自然界生存法则,因此他真的以为李玥、朱二和铁传甲准备根除后患,摩擦着手中铁片,他仰头对李玥说道:

    “杀了也好,省得麻烦,我来动手,正好还你的人情。”

    趴在地上的流氓们本来还痛的直哼哼,听完一大三小的对话,他们连大气也不敢喘,一群壮年男性全都抖得跟筛子一样。

    李玥心里早笑翻了,面上仍强撑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她轻咳一声,话语里透露着几分迟疑:

    “全杀了好像不太好吧?千错万错,也是他们长龙帮帮主没带好头,要找麻烦应该先找他们帮主。对了,你们帮主呢?”

    地痞流氓们不敢吭声,铁传甲掰了一下手指,又是“嘎巴”一声脆响,距离铁传甲最近的中年男人头也不抬,赶紧回应道:

    “老……不不不,小的们的老帮主几个月前被人杀了,后来选的帮主是个软脚虾,平时不管事儿,上个月马上疯死了,哥几个谁也不服谁,现在虽然还顶着长龙帮的名号,可都是各自为营,互相不搭嘎的。前些日子,小的们还和另一条街上的兄弟争地盘打了一架呢。”

    李玥略一思忖,挑眉看向中年男人:“那你现在就是这几个人的老大咯?”

    “这……不敢当,不敢当……”

    “你们既然缺帮主,那你们觉得,我做帮主怎么样?”

    “小姑奶奶,您可别寻我们——”

    “开心”两个字尚未说出口,中年男人便感觉到脖颈上贴着什么冰凉的的东西,他生怕自己的脑袋和身体分家,急忙朝着李玥纳头拜倒:

    “小姑奶奶!你能当帮主!那再好不过了!”

    “可你刚才还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怎么会?”中年男人眼珠一转,立马挤出一张笑脸,“天仙似的小姑奶奶来做帮主,那是兄弟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我怎么会不情愿,我这是高兴!”

    中年男人话音刚落,他的几个兄弟也忙不迭附和起来,李玥攥紧了拳头使劲憋笑,口中不停顿的吩咐他们回去之后整合兄弟,明天大家再在西市碰面,商量如何统合长龙帮。地痞流氓们无人反对,俱点头称是。

    等地痞流氓和围观群众全都散了,李玥发现朱二正用一种非常奇特的眼神看着自己,待她回望过去,朱二又飞快收回视线,默默嘟囔着什么。

    李玥没兴趣猜小伙伴在说什么,她拍拍铁传甲肩膀,示意对方把自己放下来,接着把买冰雕的钱分成三份,其中一份递给男孩子,另外两份都给了朱二。

    男孩子没有对这个分配方式提出异议,他反而开始担心起李玥的安危:

    “他们虽然是苍蝇,可苍蝇太多,也是会吸血的,你想一网打尽,可能会适得其反。“

    李玥闻言抹了把脸,新认识的小朋友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认真到可怕,到现在还觉得她打算灭人家满门,她到底哪里看起来像是那么凶残的人?她费力的同男孩子解释,自己是真的想统合长龙帮做老大,结果男孩子一句“占地盘后灭对手满门是理所当然”,堵得她说不出话来。

    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为了避免越描越黑,李玥没有再继续辩解。眼看着天色不早,男孩子准备出城回家,临分别前李玥想起来,自己还没有正式同对方交换姓名,于是她连忙对着男孩子介绍自己:

    “我姓李名玥,你呢?”

    “我……我没有名字……你可以叫我阿飞。”

    “好的,阿……咦?!”

    兴许是顾虑到要检查李玥的功课,李寻欢没有像之前那样喝的烂醉如泥,但他也没少喝多少。等到李玥练完两个时辰的字,向李探花上交功课的时候,原本还有些醉眼朦胧的李寻欢一看到李玥的残缺狗爬繁体字,霎时间酒意全无,他的目光在李玥那张漂亮脸蛋和宣纸上的扭曲丑字来回游移,半晌才艰难的问出几句话:

    “小玥……你之前……可曾去过蒙学?可有人……为你开蒙?”

    蒙学差不多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幼儿园或小学,问一个小孩有没有开蒙,也就等同于在问这个小孩有没有读书认字。李玥本科毕业后在社会上打拼多年,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回应李寻欢的提问,可话还没出口,她脑海里关于这躯壳正主的细碎记忆,一点点浮现出来。

    低矮整洁的旧屋内,一对面容模糊的夫妻笑着同怀中稚儿说话,妻子的口中哼唱着摇篮曲,丈夫握着稚儿的手一笔一划教教其识字,一家三口的生活无比清贫但又其乐融融。这些影像如同走马灯般来回闪动,可最后出现的画面,却是面色青灰的夫妻眼中浓浓的不舍,以及他们悄然垂落的手臂。

    李玥傻傻的站在原地,眼泪不受控制的夺眶而出,她还没来得及抬手擦眼泪,李寻欢已经先一步将小女孩抱进怀中,轻轻抚摸着她的头:

    “抱歉,是我不好。”

    “不……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的问题……”

    李玥抽噎着向李寻欢解释,可是小孩子的自控能力实在是太差了,她好不容易憋住眼泪,李寻欢这么一抱一拍,身体原主连同她自身的负面情绪仿若决堤洪水般喷涌而出,李玥只得拽住李寻欢的衣服大哭一场。

    探花郎的身上一直有股梅花香味,平日闻起来冷清恬淡,如今混合着陈年佳酿的酒气,更是分外醉人。李玥小孩子躯壳体能本来就低,哭了一会,她嗅着这气味直接睡着了。

    内力远超常人的李寻欢自然察觉到小女孩的呼吸声趋于平缓,可他不仅是个武林高手,更是个生活残障十级患者,抱着睡着的李玥他愣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倒是一旁的金牌保姆铁传甲看不过眼,顺手接过小女孩带其回房。李寻欢不由得松了口气。

    铁传甲刚离开书房,福伯又推门而入,他看了眼远去的一大一小,饱经风霜的脸上出现了些许笑意,而后他转向李寻欢,轻声询问:

    “少爷,容老朽冒昧问一句……您到底怎么打算的呢?”

    李寻欢是个聪明人,自然听出了福伯话中的未尽之意,小半年前他刚到别院,什么都不管不问,所有事情无论大小全部丢给铁传甲和福伯,每日只顾着醉生梦死,似乎只要有酒,他就能将自己与世界隔离开。

    想浑浑噩噩度日是李寻欢自己的事,福伯也无权置喙,不过李寻欢一直没有表明李玥是什么身份。小孩儿从到别院起就处境尴尬,她是同李寻欢一道而来,一直住在佣人房里,餐饮待遇比照客人,别院内的仆妇却不知该如何称呼她。万幸小孩儿也不像别的孩子,天天自得其乐,从来不抱怨自己的待遇。

    这些琐碎之事福伯统统看在眼里,他知道李玥是个好孩子,正巧逢上李寻欢心情不那么糟糕,意识也是清醒的,他不由得多问了几句。李寻欢沉吟片刻,苦笑着摇摇头:

    “我……实在是个糟糕透顶的人,自然不该再牵连别人。至于小玥,她年纪虽小,行事却自有章法……她想做什么,那便做什么吧。”

    李寻欢话音刚落,福伯当即从善如流:“少爷,那关于小小姐开蒙,您是打算亲自教小小姐认字,还是请个先生来别院教课,亦或者让人为小小姐在朔州寻个学堂?”

    “学堂?”

    “少爷,关外不比中原,自古民风彪悍,蒙学也是收女学生的。小小姐这个年纪正是爱玩的时候,因您喜欢清静,咱们别院里人也少,自然找不着和小小姐年龄相仿的,所以小小姐平时总孤零零的,没人同她一起玩。”

    “也好……就让小玥去朔州城上学吧。”

    彼时李玥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要去城内开蒙的消息,醒来照旧苦哈哈的练字,两个时辰一过立马摔笔不干。一周之后,一辆马车牵到了她的面前,小女孩刚上马车的时候还满脸兴奋,以为别院的人带她去朔州城玩,可事实并非她想象中那样。

    马车确实在朔州城内停下了,福伯则带着男装小女孩站在一座小院子门口。还未进门,李玥内心就浮现出一抹不祥的预感,等人真的跨过台阶,李玥看到了一群坐在教室内摇头晃脑的小不点,其中有好几个年纪看起来比她还小。

    李玥不可置信的看向福伯,福伯的脸上挂着她异常熟悉的慈祥笑容,令李玥想起了自己上下班高峰期时遇到的那群带着孙女孙子的老头老太太,她默默准备往后退,福伯牢牢的牵住了她的手,李玥又看了眼大门,驾车的大哥满脸憨厚的堵在大门口。

    这一刻李玥知道,这古代幼儿园,她上定了。

    为了方便李玥上学,福伯特地在朔州城内学堂附近买了座大院,还额外聘请了十来个仆妇并护卫,开支不可谓不大。李玥一开始还在好奇李寻欢怎么会同意福伯的做法,但几天之后,她亲眼看着铁传甲把醉醺醺的李寻欢扶进大院,探花郎身上价值千金的玉佩还不见踪影,等铁传甲再度出门把玉佩找回来,李玥才得知,原来探花郎把玉佩抵押在酒楼里了。

    李玥:好气哦,我也想当个对花钱没有概念的有钱人。

    (幼)蒙(儿)学(园)比李玥想象中更无聊,除了读书就是练字,教课的老先生更不可能像现代幼教老师那样带小朋友做游戏,因此课间休息的时候,李玥通常会趴在桌子上睡觉。

    李玥不怎么搭理同班的小不点,同班的小不点们对她可好奇了。论相貌,学堂里没有比李玥更出彩的,论读书识字,她虽然来的迟,学习进度却是学堂里最快的,论练字,她的字也是学堂里最惨不忍睹的,故而在小朋友们之间,李玥是个非常高冷的风云人物。

    学堂里有学神学霸,当然也有学渣,有高冷风云人物,必然也有调皮捣蛋的鬼精灵和自认学堂老大的熊孩子。一前一后两两属性一结合,自然会产生矛盾,所以没过几天,李玥迎来了穿越后的第一起(单方面)学堂“霸凌”事件。

    那天正是学堂先生去午休的时间,学堂内小朋友们的打闹声简直吵死人,李玥也照常趴在书桌上闭目养神,有人猛地拍了一下她的书桌。

    被震到的李玥慢吞吞抬起头,瞥了一眼始作俑者,随后波澜不惊的低下头继续睡觉。拍桌子的小朋友显然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再度重重地摇晃李玥的书桌,后者打个呵欠,勉强坐直了身体,一动不动盯着前者看,双眼其实压根没对上焦距。

    对方不吭声,小朋友被盯的满脸通红,只能自己找台阶下,他双手叉腰清清嗓子,气势汹汹的朝李玥开口:

    “你哪个地方混的,到这边来,怎么不拜山头?”

    李玥:???

    “我这也不要你上贡什么值钱的东西,每天只需给我三块饴糖,还要喊我老大,听见没有,新来的?”

    李玥;……

    小女孩的视线掠过领头的小屁孩,在他身后的三个小跟班身上稍作停留又收回:“你很厉害吗?”

    “那是!”

    “可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总要证明一下吧。”

    “怎么证明?”

    “这样吧,你把你的那方砚台放到最前面的房梁上,砚台里的墨水还不能洒出来,你要是做到的了,那就是你厉害。”

    “哼,这有什么难的。”

    小屁孩跟着自己的小跟班们交头接耳半天,不知从哪合力搬来了一架梯子,他噌噌爬到房梁上放置砚台,刚准备向李玥炫耀,不知谁喊了一句先生来了,小屁孩手一抖把砚台卡在自己身上,带着浑身墨水连滚带爬下了梯子。

    李寻欢的世界里茫茫众生通常只分两类,一类是敌人,一类朋友,前者百分百为卑劣之人,后者一般包括曾经的朋友、现在的朋友,以及未来会发展为朋友的人。

    对于敌人,探花郎向来毒舌又冷酷,并且绝对不会吝啬“赠予”对方一枚飞刀,而对于朋友,探花郎一向秉持无限包容原则,甚至可以说基本没什么底线。

    在一起相处了至少有小半年,李玥明白自己绝不可能是李寻欢的敌人,但是看着书桌上一溜儿摆开型号各不相同的毛笔,以及那一摞比她人还高的宣纸,还有老妈子似的监督她练字还帮她磨墨的铁传甲,她忽然开始怀疑起自己在李寻欢心里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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