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一家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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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团子便和他的父王母妃一起出门了。
此次出行,他们轻车简从,只带了随身侍卫长东和墨心两人,而且连行礼也没带多少。不过在团子的意识里,大抵对远行是没什么概念的,总觉得坐了马车,带了随从,出了城门,那就是远行了。
一家三口并排走在陌城的主街上,男的白衣白发,高冷英挺,女的青衫罗裙,美丽婉约,中间一个身着明黄锦袍,雪雕玉琢般的小男孩,三人手牵着手,信步而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引得路人纷纷侧目,驻足观看。
由于孟元珩的一头白发太过惹眼,路人一看就认出来这一家三口就是西北如今的统治者,西北百姓的守护神,煊王煊王妃和小世子了。因此一路上不时有人上前向他们行礼参拜,让孟元珩不胜其扰,途经一品居之时,他便领着沈千沫和团子进门上楼,打算找个清静的雅间喝杯茶,歇息一下。
这一品居是煊王府名下产业,掌柜的便是随徐嬷嬷一起从盛京来西北投奔沈千沫的徐庆舟。要说这徐庆舟在做生意方面,倒的确是有一套,不仅把从京城搬来的两家店,一品轩和落玉坊在陌城开的有声有色,这家新开的一品居酒楼照样被他打理的客似云来。
徐庆舟见王爷王妃亲临,激动不已,招呼的格外殷勤周到。对他来说,没有沈千沫当时的重用,他就不会发现自己居然还有做生意方面的才能,当然也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好日子过。所以在徐庆舟眼里,王爷王妃那就是自己的再生父母,自当尽心侍奉。
雅间清幽,沈千沫和孟元珩临窗而坐,团子安静的坐在沈千沫旁边,趴在窗台上朝外面看着。街边有个卖冰糖葫芦的,另一侧还有个卖糖泥小人的,离得这样远仿佛都能闻到那股甜甜的香气。团子吧唧了几下小嘴,很是眼馋。
经过三年的扩建,陌城的城池面积几乎比原来扩大了将近一倍,从这里看下去,街边商铺林立,摊贩叫卖声不绝于耳,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三年前西北与北狄和西凉等国签署了商贸互通协议和商道开放协议,所以街上不时走过一些打扮怪异,充满异域风情的男女。如今的陌城,其繁华和富庶程度与三年前早已不可同日而语,甚至比之盛京城也相差无几了。
“沫儿在看什么?”孟元珩见沈千沫转头看着窗外,嘴角带着一抹温浅和满足的笑意,这样恬淡的笑容让他看的入迷,原本冷漠的眼神也柔和了下来。
“没什么,只是觉得现在这个样子很美好。”沈千沫掉转视线,看向对面清俊如画的男子,露出一抹甜蜜的浅笑。“有你和团子在我身边,我觉得很幸福。”
这里是他们的家,外面这些来来往往的人都是他们需要尽心守护的家人。这三年来,她和他一直并肩携手,陪伴左右,为了经营好西北这个家,付出了最大的心血和努力。
她无比庆幸,自己重生异世之后能够遇到眼前这个男子。他给了她最好的守护,让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与他并肩站在一起,而不是如菟丝花一般只能做他的依附,可以为她坚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心愿,丝毫不去理会在旁人眼里,她这个坚持是如何的可笑和不讲道理。
爱的基础是平等。在沈千沫看来,她与孟元珩之间不仅仅是夫妻,还是有着共同人生目标,肩负着相同责任的亲人。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孟元珩抓住沈千沫的手,轻声说道,眸中柔情万千。
沈千沫点点头,两人相视浅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娘亲,昱儿想吃那边的糖泥小人。”一道软糯的童音打破了夫妻二人的浓情时刻。不出意外的,团子同学又一次成功惹来了自己父王的嫌弃和白眼。
不过他并未放在心上,对于父王对他的嫌弃,他向来是忽略不计的,说起来他还更嫌弃父王这个老男人呢,都这么大个人了,还要来跟他抢娘亲,真是不知羞。舔着手上香甜的糖泥小人,团子觉得他现在也很满足,很幸福。
出城之后,他们便坐上了马车。青山绿水,桃红柳绿,端的是大好春光。团子一开始很雀跃,时不时的掀开车帘看向外面,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也不知他是哪儿听来的。然而马车颠簸,他窝在自己娘亲馨香的怀抱里,不知不觉间便睡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趴在父王的肩头。睁开惺忪的睡眼,他看见父王正在抬手帮娘亲擦拭额上的汗。
沈千沫对自己如今这副身子的柔弱程度也很是无奈。前世的她会散打,会擒拿,还是业余攀岩队成员,论体能,在整个法医部是出了名的。可是如今,别说攀岩了,连登座山她都觉得有些吃力了。要不是这两年她时常与隐狼队员们一起训练,今日这伏龙山,凭她之力是决计爬不上来的。
“若是累了,就停下歇息一会儿。”孟元珩一手抱着团子,一手帮她仔细擦拭着额上冒出的汗。
沈千沫摇摇头,“就快到了,别耽误了时辰,好久没这样动过了,出出汗也是好的。”见到团子身体动了动,她转到孟元珩身后,见团子修长卷翘的睫毛颤了几下,随即圆溜溜的大眼睛睁了开来。
“团子醒了?”沈千沫含笑看着他问道。
“嗯,娘亲,我们到了吗?”团子从孟元珩的肩上抬起头来,四处打量了一番,这里好像是一座大山。
“就快到了。”沈千沫摸摸他的脑袋,“你父王抱了你一路,下来自己走可好?”
再往前就是平地,团子都三岁半了,自己走一段路应该是没问题的。这一路上,小家伙都睡得很沉,孟元珩抱着他上山肯定也不轻松。
孟元珩对沈千沫对他的体贴显然很是满意,立马听话的将团子放了下来。刚想去牵沈千沫的手,却发现已经被自己的儿子抢了先。
“娘亲你是不是累了,来,昱儿牵着你走。”团子上前抓住沈千沫的手,极为乖巧的说道。
“昱儿真乖,这么小就知道心疼娘亲了。”沈千沫被团子这番贴心的举动感动到了,蹲下身在他粉嘟嘟的小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母子俩手牵手,一派温馨和睦的走了。
如此一来,孟元珩伸出的手便落了空。他微微一愣,却见到自己的儿子在这时回过头来瞥了他一眼,那小眼神里满满的全是鄙夷。
这臭小子莫不是在跟他老子示威么?孟元珩气的咬牙切齿,简直恨不得立时便把他丢到璧山书院去。
不过好在你小子也没多少时间可以得瑟了,马上沫儿就又会是他一个人的了,哼!
走过一段路,眼前豁然开朗。这是一处平坦而又宽阔的谷地,四面被密林环绕,地理位置很是隐蔽。平地上搭建着几间简易而又结实的平房,不时从里面传出铁器敲打的声音。
谁会想得到,在伏龙山深处居然还有这样一处秘密所在。
平房内,墨烨手上拿着一个圆形的黑球,正和身边几名身着灰色衣衫的年轻人讨论着什么。周围还有另外一些年轻人三三两两散在四处,各自忙碌着。
“王爷王妃来了!”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
墨烨闻声抬头,见到沈千沫和孟元珩相携而进,眼睛一亮,拿着手上的东西便向他二人快步走来。“属下见过王爷王妃。”
“见过王爷,王妃!”房内的年轻人全都围上来,齐齐行礼道。
“不必多礼,大家顾自去忙吧。”沈千沫嘴角含笑,看着眼前这个冷肃稳重的隐狼统领,说道:“墨烨,这些日子下来,可是有什么进展?”
墨烨向沈千沫呈上他手中那个黑色的圆球,肃然的眼眸中隐隐显出几分狂热,“王妃,这个是最近研制出来的,威力比上一批又大了很多。”
第二日,团子便和他的父王母妃一起出门了。
此次出行,他们轻车简从,只带了随身侍卫长东和墨心两人,而且连行礼也没带多少。不过在团子的意识里,大抵对远行是没什么概念的,总觉得坐了马车,带了随从,出了城门,那就是远行了。
一家三口并排走在陌城的主街上,男的白衣白发,高冷英挺,女的青衫罗裙,美丽婉约,中间一个身着明黄锦袍,雪雕玉琢般的小男孩,三人手牵着手,信步而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引得路人纷纷侧目,驻足观看。
由于孟元珩的一头白发太过惹眼,路人一看就认出来这一家三口就是西北如今的统治者,西北百姓的守护神,煊王煊王妃和小世子了。因此一路上不时有人上前向他们行礼参拜,让孟元珩不胜其扰,途经一品居之时,他便领着沈千沫和团子进门上楼,打算找个清静的雅间喝杯茶,歇息一下。
这一品居是煊王府名下产业,掌柜的便是随徐嬷嬷一起从盛京来西北投奔沈千沫的徐庆舟。要说这徐庆舟在做生意方面,倒的确是有一套,不仅把从京城搬来的两家店,一品轩和落玉坊在陌城开的有声有色,这家新开的一品居酒楼照样被他打理的客似云来。
徐庆舟见王爷王妃亲临,激动不已,招呼的格外殷勤周到。对他来说,没有沈千沫当时的重用,他就不会发现自己居然还有做生意方面的才能,当然也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好日子过。所以在徐庆舟眼里,王爷王妃那就是自己的再生父母,自当尽心侍奉。
雅间清幽,沈千沫和孟元珩临窗而坐,团子安静的坐在沈千沫旁边,趴在窗台上朝外面看着。街边有个卖冰糖葫芦的,另一侧还有个卖糖泥小人的,离得这样远仿佛都能闻到那股甜甜的香气。团子吧唧了几下小嘴,很是眼馋。
经过三年的扩建,陌城的城池面积几乎比原来扩大了将近一倍,从这里看下去,街边商铺林立,摊贩叫卖声不绝于耳,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三年前西北与北狄和西凉等国签署了商贸互通协议和商道开放协议,所以街上不时走过一些打扮怪异,充满异域风情的男女。如今的陌城,其繁华和富庶程度与三年前早已不可同日而语,甚至比之盛京城也相差无几了。
“沫儿在看什么?”孟元珩见沈千沫转头看着窗外,嘴角带着一抹温浅和满足的笑意,这样恬淡的笑容让他看的入迷,原本冷漠的眼神也柔和了下来。
“没什么,只是觉得现在这个样子很美好。”沈千沫掉转视线,看向对面清俊如画的男子,露出一抹甜蜜的浅笑。“有你和团子在我身边,我觉得很幸福。”
这里是他们的家,外面这些来来往往的人都是他们需要尽心守护的家人。这三年来,她和他一直并肩携手,陪伴左右,为了经营好西北这个家,付出了最大的心血和努力。
她无比庆幸,自己重生异世之后能够遇到眼前这个男子。他给了她最好的守护,让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与他并肩站在一起,而不是如菟丝花一般只能做他的依附,可以为她坚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心愿,丝毫不去理会在旁人眼里,她这个坚持是如何的可笑和不讲道理。
爱的基础是平等。在沈千沫看来,她与孟元珩之间不仅仅是夫妻,还是有着共同人生目标,肩负着相同责任的亲人。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孟元珩抓住沈千沫的手,轻声说道,眸中柔情万千。
沈千沫点点头,两人相视浅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娘亲,昱儿想吃那边的糖泥小人。”一道软糯的童音打破了夫妻二人的浓情时刻。不出意外的,团子同学又一次成功惹来了自己父王的嫌弃和白眼。
不过他并未放在心上,对于父王对他的嫌弃,他向来是忽略不计的,说起来他还更嫌弃父王这个老男人呢,都这么大个人了,还要来跟他抢娘亲,真是不知羞。舔着手上香甜的糖泥小人,团子觉得他现在也很满足,很幸福。
出城之后,他们便坐上了马车。青山绿水,桃红柳绿,端的是大好春光。团子一开始很雀跃,时不时的掀开车帘看向外面,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也不知他是哪儿听来的。然而马车颠簸,他窝在自己娘亲馨香的怀抱里,不知不觉间便睡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趴在父王的肩头。睁开惺忪的睡眼,他看见父王正在抬手帮娘亲擦拭额上的汗。
沈千沫对自己如今这副身子的柔弱程度也很是无奈。前世的她会散打,会擒拿,还是业余攀岩队成员,论体能,在整个法医部是出了名的。可是如今,别说攀岩了,连登座山她都觉得有些吃力了。要不是这两年她时常与隐狼队员们一起训练,今日这伏龙山,凭她之力是决计爬不上来的。
“若是累了,就停下歇息一会儿。”孟元珩一手抱着团子,一手帮她仔细擦拭着额上冒出的汗。
沈千沫摇摇头,“就快到了,别耽误了时辰,好久没这样动过了,出出汗也是好的。”见到团子身体动了动,她转到孟元珩身后,见团子修长卷翘的睫毛颤了几下,随即圆溜溜的大眼睛睁了开来。
“团子醒了?”沈千沫含笑看着他问道。
“嗯,娘亲,我们到了吗?”团子从孟元珩的肩上抬起头来,四处打量了一番,这里好像是一座大山。
“就快到了。”沈千沫摸摸他的脑袋,“你父王抱了你一路,下来自己走可好?”
再往前就是平地,团子都三岁半了,自己走一段路应该是没问题的。这一路上,小家伙都睡得很沉,孟元珩抱着他上山肯定也不轻松。
孟元珩对沈千沫对他的体贴显然很是满意,立马听话的将团子放了下来。刚想去牵沈千沫的手,却发现已经被自己的儿子抢了先。
“娘亲你是不是累了,来,昱儿牵着你走。”团子上前抓住沈千沫的手,极为乖巧的说道。
“昱儿真乖,这么小就知道心疼娘亲了。”沈千沫被团子这番贴心的举动感动到了,蹲下身在他粉嘟嘟的小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母子俩手牵手,一派温馨和睦的走了。
如此一来,孟元珩伸出的手便落了空。他微微一愣,却见到自己的儿子在这时回过头来瞥了他一眼,那小眼神里满满的全是鄙夷。
这臭小子莫不是在跟他老子示威么?孟元珩气的咬牙切齿,简直恨不得立时便把他丢到璧山书院去。
不过好在你小子也没多少时间可以得瑟了,马上沫儿就又会是他一个人的了,哼!
走过一段路,眼前豁然开朗。这是一处平坦而又宽阔的谷地,四面被密林环绕,地理位置很是隐蔽。平地上搭建着几间简易而又结实的平房,不时从里面传出铁器敲打的声音。
谁会想得到,在伏龙山深处居然还有这样一处秘密所在。
平房内,墨烨手上拿着一个圆形的黑球,正和身边几名身着灰色衣衫的年轻人讨论着什么。周围还有另外一些年轻人三三两两散在四处,各自忙碌着。
“王爷王妃来了!”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
墨烨闻声抬头,见到沈千沫和孟元珩相携而进,眼睛一亮,拿着手上的东西便向他二人快步走来。“属下见过王爷王妃。”
“见过王爷,王妃!”房内的年轻人全都围上来,齐齐行礼道。
“不必多礼,大家顾自去忙吧。”沈千沫嘴角含笑,看着眼前这个冷肃稳重的隐狼统领,说道:“墨烨,这些日子下来,可是有什么进展?”
墨烨向沈千沫呈上他手中那个黑色的圆球,肃然的眼眸中隐隐显出几分狂热,“王妃,这个是最近研制出来的,威力比上一批又大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