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寂寞的女人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墨坛文学 www.22mt.co,最快更新逍遥包租公最新章节!
苏蔓芷现在想起李逍遥说的那句话,喜欢有人一起住,一个人住会寂寞,两个人说说话就不会了。
现在想来,还真是如此。
女儿在家的时候,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平时,她所有的心思都用在女儿身上了,只有这段时间,才会强烈地感受到这种孤单和寂寞。
看着角落里还没有开封的灯,心里后悔没有让李逍遥给换上。
要是她也换了这种灯,林志清今晚是不是也会在家里呢?
因为林志清说过,淡紫色的灯看上去有一种浪漫的罗曼蒂克气息,家里的灯,他早就想换成那样的颜色,可她听说,那样的灯光长时间开会对眼睛有影响,为了利于孩子成长,她没让林志清换。
这事不知怎么就传到高思珊那里去了,人家就比她苏蔓芷聪明,马上就把自已房间的灯换成了暖昧的紫色,当然,客厅也装了这种灯,两套开关,林志清在家的时候,高思珊的客厅和房间都是这种浪漫的罗曼蒂克气息。
苏蔓芷就是脑子不会转弯,她当时为什么没有想到让电工安装两两套这样的开关呢?
她这样的后知后觉数不胜数,只要是林志清提出来,她苏蔓芷不同意的事,高思珊都会投其所好来满足林志清,自然,他回高思珊那里的时间越来越多。
林志清喜欢苏蔓芷的大波浪头发,所以,高思珊马上就把自认为清纯的直发给烫成了苏蔓芷一样的大波浪,甚至颜色也一模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李逍遥看到三个女人为什么都是一模一样的发型,他还以为这大城市女人都喜欢这样的发型。
其实,不是大城市女人都喜欢这样的发型,是因为林志清喜欢,他第一次见到苏曼芷做了这样的发型后就被她惊艳到了,然后就一直让苏蔓芷做这样的发型。
苏蔓芷才不是投其所好,是因为她的脸型适合这样的发型,所以,她多年不变的就是这个发型。
阴影笼罩着苏蔓芷,关了灯,一个人在客厅坐了好久。
她不敢开客厅的灯,怕对面楼里有双眼睛在监视自已。
高思珊的房间正好对苏曼芷家的饭厅,这就是高思珊的心机之处,她特地改造了这么一间卧室,林志清回没回来,她只需要在窗户看一眼就知道了。
这种楼相邻楼距很窄,地皮值钱,谁会舍得腾出大面积不修楼?
苏蔓芷平时一个人的时候,基本不在饭厅吃饭,她不想与对面房间的高思珊打照面,甚至有人无人都会将厚重的窗帘拉上,可林志清一回来,就一定会上桌吃饭,还会将饭厅的窗帘拉开,所以,她家的情况才会让高思珊摸得一清二楚。
别的房间和苏蔓芷家的窗户正相对,可那不是苏蔓芷的房间,也不是书房,只是客房,所以,高思珊才挖空心思改造了一间房来对着苏蔓芷的饭厅。
每当高思珊房间亮起紫色灯光的时候,苏蔓芷就知道是林志清回那里了,那散发着暖昧的灯光,既是高思珊在向她挑战,也是苏蔓芷被遗弃的时候。
有那么几次,她还走到饭厅,撩起窗帘一角偷偷看了看,这半夜三更,什么也看不见了。
滴答、滴答,黑暗的角角里,没有一点光,因为她把所有厚重的窗帘都拉了起来,更没有多余的声息,除了墙上那面爸妈从国外淘回来的挂钟,以一成不变的频率提醒着苏蔓芷,那是唯一存在的、有声音的物件。
以前,家里养了金鱼,女儿总是去玩金鱼,鱼玩死了不说,她怕淘气的孩子会砸坏金鱼缸,更怕孩子被砸伤,在金鱼一次比一次少的时候,她干脆把鱼缸都让人搬出去扔了。
不然,她坐在这里,还能听到金鱼喝水的声音。
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这样静止的夜晚,八年来,周而复始地发生在她身上,有时候,还得被迫听着对面那个妖精女人的浪笑声,还有更夸张的叫床声。
寂寞让她受不了,暗说,为什么她不报复一下林志清?她不碰你,你就不能去找别人吗?
八年前的那场婚礼,让她失去了一向自以为高人一等的骄傲,那不是她幸福的开始,而是她噩梦的开始。
滴答、滴答,咚、咚、咚。
墙上的欧式挂钟,再度传来整点的报时声,随着响声停止,折磨的夜晚总是结束了,已经五点钟,她也不打算再睡了,收拾收拾,准备给李逍遥做点吃的送去。
她不喜欢陌生人住在家里,所以,她请的是钟点工,只过来做中餐和晚餐,这早餐一般都是自已做,女儿在家的时候,一个星期的早餐都不会重复。
所以,她很快就做好了两人份的营养早餐,当然,不是她和林志清的早餐,是她和李逍遥的早餐,他不是让她送新手机过去吗?正好趁着送早餐的时候送过去。
当她六点钟出现在工人房间的时候,小兰都惊呆了,“老板娘,这么早,你怎么来了?”
“没事,你去房间把李逍遥的行李包提出来。”她将手中的两个保温桶放在茶几上。
小兰这才注意到两个很新的保温桶,突然意识到,她不会是让自已天天给李逍遥去医院送饭吧?
这么热的天,她才不想去做这样的事,所以,她进房间拎包的时候,还用脚狠狠地踹了几脚和踩了几脚才提出来。
和李逍遥同房的阿亮看见了,但他装着没看见,在小兰叫老板娘的时候就醒了,正想着要不要起去和老板娘打个招呼,小兰就进来了,对着那个放在地上的包包就是又踩又踢的,吓得阿亮只好装睡,不敢多管闲事。
苏蔓芷接过行李包开始翻找,当她找到手机盒的时候,发现这包装已经被糟蹋得不成样,拿起来看了看,又看了看小兰。“这是怎么回事?”
“我……我……不知道……”小兰结结巴巴地说。“有可能是被重物压坏了。”
苏曼芷也懒得打开了,懒得拿这个面目全非的手机,反正也不是什么好手机,不管里面的手机坏没坏,她也懒得打开了,直接扔垃圾桶里,回家拿了自已的备用手机给李逍遥送去。
看着老板娘提着早餐进来,有种奇妙的感觉在李逍遥心头油然而生,忍不住呆呆地看着她,居然都不知道怎么说话了,老板娘亲自给他送饭来,这待遇简直美上天了。
老板娘长得太漂亮!他昨天晚上的梦中情人不再是诗音,而是老板娘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是那么的完美,真不知林老板怎么想的,有这么漂高的老婆还不知足,还要去养着那么一个蛮横不讲理的女人。
苏蔓芷现在想起李逍遥说的那句话,喜欢有人一起住,一个人住会寂寞,两个人说说话就不会了。
现在想来,还真是如此。
女儿在家的时候,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平时,她所有的心思都用在女儿身上了,只有这段时间,才会强烈地感受到这种孤单和寂寞。
看着角落里还没有开封的灯,心里后悔没有让李逍遥给换上。
要是她也换了这种灯,林志清今晚是不是也会在家里呢?
因为林志清说过,淡紫色的灯看上去有一种浪漫的罗曼蒂克气息,家里的灯,他早就想换成那样的颜色,可她听说,那样的灯光长时间开会对眼睛有影响,为了利于孩子成长,她没让林志清换。
这事不知怎么就传到高思珊那里去了,人家就比她苏蔓芷聪明,马上就把自已房间的灯换成了暖昧的紫色,当然,客厅也装了这种灯,两套开关,林志清在家的时候,高思珊的客厅和房间都是这种浪漫的罗曼蒂克气息。
苏蔓芷就是脑子不会转弯,她当时为什么没有想到让电工安装两两套这样的开关呢?
她这样的后知后觉数不胜数,只要是林志清提出来,她苏蔓芷不同意的事,高思珊都会投其所好来满足林志清,自然,他回高思珊那里的时间越来越多。
林志清喜欢苏蔓芷的大波浪头发,所以,高思珊马上就把自认为清纯的直发给烫成了苏蔓芷一样的大波浪,甚至颜色也一模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李逍遥看到三个女人为什么都是一模一样的发型,他还以为这大城市女人都喜欢这样的发型。
其实,不是大城市女人都喜欢这样的发型,是因为林志清喜欢,他第一次见到苏曼芷做了这样的发型后就被她惊艳到了,然后就一直让苏蔓芷做这样的发型。
苏蔓芷才不是投其所好,是因为她的脸型适合这样的发型,所以,她多年不变的就是这个发型。
阴影笼罩着苏蔓芷,关了灯,一个人在客厅坐了好久。
她不敢开客厅的灯,怕对面楼里有双眼睛在监视自已。
高思珊的房间正好对苏曼芷家的饭厅,这就是高思珊的心机之处,她特地改造了这么一间卧室,林志清回没回来,她只需要在窗户看一眼就知道了。
这种楼相邻楼距很窄,地皮值钱,谁会舍得腾出大面积不修楼?
苏蔓芷平时一个人的时候,基本不在饭厅吃饭,她不想与对面房间的高思珊打照面,甚至有人无人都会将厚重的窗帘拉上,可林志清一回来,就一定会上桌吃饭,还会将饭厅的窗帘拉开,所以,她家的情况才会让高思珊摸得一清二楚。
别的房间和苏蔓芷家的窗户正相对,可那不是苏蔓芷的房间,也不是书房,只是客房,所以,高思珊才挖空心思改造了一间房来对着苏蔓芷的饭厅。
每当高思珊房间亮起紫色灯光的时候,苏蔓芷就知道是林志清回那里了,那散发着暖昧的灯光,既是高思珊在向她挑战,也是苏蔓芷被遗弃的时候。
有那么几次,她还走到饭厅,撩起窗帘一角偷偷看了看,这半夜三更,什么也看不见了。
滴答、滴答,黑暗的角角里,没有一点光,因为她把所有厚重的窗帘都拉了起来,更没有多余的声息,除了墙上那面爸妈从国外淘回来的挂钟,以一成不变的频率提醒着苏蔓芷,那是唯一存在的、有声音的物件。
以前,家里养了金鱼,女儿总是去玩金鱼,鱼玩死了不说,她怕淘气的孩子会砸坏金鱼缸,更怕孩子被砸伤,在金鱼一次比一次少的时候,她干脆把鱼缸都让人搬出去扔了。
不然,她坐在这里,还能听到金鱼喝水的声音。
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这样静止的夜晚,八年来,周而复始地发生在她身上,有时候,还得被迫听着对面那个妖精女人的浪笑声,还有更夸张的叫床声。
寂寞让她受不了,暗说,为什么她不报复一下林志清?她不碰你,你就不能去找别人吗?
八年前的那场婚礼,让她失去了一向自以为高人一等的骄傲,那不是她幸福的开始,而是她噩梦的开始。
滴答、滴答,咚、咚、咚。
墙上的欧式挂钟,再度传来整点的报时声,随着响声停止,折磨的夜晚总是结束了,已经五点钟,她也不打算再睡了,收拾收拾,准备给李逍遥做点吃的送去。
她不喜欢陌生人住在家里,所以,她请的是钟点工,只过来做中餐和晚餐,这早餐一般都是自已做,女儿在家的时候,一个星期的早餐都不会重复。
所以,她很快就做好了两人份的营养早餐,当然,不是她和林志清的早餐,是她和李逍遥的早餐,他不是让她送新手机过去吗?正好趁着送早餐的时候送过去。
当她六点钟出现在工人房间的时候,小兰都惊呆了,“老板娘,这么早,你怎么来了?”
“没事,你去房间把李逍遥的行李包提出来。”她将手中的两个保温桶放在茶几上。
小兰这才注意到两个很新的保温桶,突然意识到,她不会是让自已天天给李逍遥去医院送饭吧?
这么热的天,她才不想去做这样的事,所以,她进房间拎包的时候,还用脚狠狠地踹了几脚和踩了几脚才提出来。
和李逍遥同房的阿亮看见了,但他装着没看见,在小兰叫老板娘的时候就醒了,正想着要不要起去和老板娘打个招呼,小兰就进来了,对着那个放在地上的包包就是又踩又踢的,吓得阿亮只好装睡,不敢多管闲事。
苏蔓芷接过行李包开始翻找,当她找到手机盒的时候,发现这包装已经被糟蹋得不成样,拿起来看了看,又看了看小兰。“这是怎么回事?”
“我……我……不知道……”小兰结结巴巴地说。“有可能是被重物压坏了。”
苏曼芷也懒得打开了,懒得拿这个面目全非的手机,反正也不是什么好手机,不管里面的手机坏没坏,她也懒得打开了,直接扔垃圾桶里,回家拿了自已的备用手机给李逍遥送去。
看着老板娘提着早餐进来,有种奇妙的感觉在李逍遥心头油然而生,忍不住呆呆地看着她,居然都不知道怎么说话了,老板娘亲自给他送饭来,这待遇简直美上天了。
老板娘长得太漂亮!他昨天晚上的梦中情人不再是诗音,而是老板娘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是那么的完美,真不知林老板怎么想的,有这么漂高的老婆还不知足,还要去养着那么一个蛮横不讲理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