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露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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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跟局里联系,叫法医科的人过来!”
邢队长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身来,对小华催促道。
“队长,我这就出去给局里打电话。”
邢队长的命令,在小华听来简直就是一种恩赐,这家伙提着电话,飞一样的逃离了现场。
显然,这副阎罗殿的恐怖景象,对小华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别说是小华,我自诩是破过大案的人了,此刻看着这一堆尸体,也是头皮一阵发麻。
不仅场面上吓人,那股令人作呕的尸臭,也一直往人的鼻子里钻,再配合脚下黏糊糊的触感,让人的胃瞬间就拧做了一团。
此刻我有点儿庆幸,幸亏肚子里没食,不然的话,此刻我的表现,并不会比小华好上多少。
“别愣着了,咱们也先撤出,等法医科的人吧。”
邢队长对我摆摆手,示意我先撤出去。这家伙说话的时候,还徒劳的用手捂着鼻子,显然也被这股要命的尸臭味道折磨的不轻。
我却摇摇头,并没有动:“现场痕迹鉴定还没有做呢。”
在尸堆中,有的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显然不是近期所为。而且从尸体摆放的形式来看,我们发现的这间暗室,应该只是弃尸地或者说藏尸地,并不是案发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现场痕迹鉴定,并不会有什么结果。
虽然明知如此,我还是不愿意错过这一环。
邢队长看我如此坚持,他只是点了点头,陪我在暗室里一起挨熏。
我强忍着恶心,蹲下了身子。因为没有戴手套,我也不敢随意的触碰尸体,只能凭借眼睛去观察。
我从腰间拿出随身携带的警用手电筒,照了照尸堆,又照了照四周的墙壁。
“这几具尸体腐烂情况不等,日期跨度从八九个月到几天前。凶手显然把这里当作了完美的藏尸地,多次将被害人运到这里掩藏。”
邢队长在一旁捂着嘴没说话,显然对我说的话不太上心。
我毕竟是市局出来的人,又刚刚破获了重大案件,怎么能让他看扁了。我鼓着劲儿,必须要在他面前露露脸:“从这几位受害者的衣着来看,经济条件比较好……而且,受害人应该都是本县的居民,很可能是当地小企业的老板或管理人员。”
我这段话一出口,邢队长看我的眼神马上就变了:“你小子连这都能看出来?该不会是信口胡说吧?”
我坚持自己的判断:“错不了。这些家伙的着装,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休闲服配正装皮鞋。这种有些另类的着装方式,说明了他们的身份。”
我示意邢队长注意,这几位死者的脚上,清一色的正装皮鞋。
其实不仅仅是这几位受害人,全国的乡镇个体老板和货管理层人员,都对这种着装方式有着一种偏好。
这样的着装,倒不是为了追赶潮流,这是一种心理表象。
因为是乡镇的个体老板,自然不用像大企业一样,身着正装,在着装上,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而正装皮鞋,则是他们身份地位的象征。这些老板的财富,自然要比普通的乡镇居民高出不少,有着一种不可避免的优越心理。而这种优越心理的具体表象,就是脚上的这一双正装皮鞋。
我刚才大概看了一眼,这几双皮鞋中,不乏外国名牌货,价格不菲。
我实在不愿意顶着尸臭,将心中所想的一切都说出来,我只能长话短说:“死者的具体身份,还得等法医来鉴定。不过我说的这个大方向应该是没错的。这几位,应该都是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
正说话间,上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应该是法医科的人到了。
“队长,牧歌,你们也太敬业了。还在下面呢?达叔他们来了!”
还没看见人,就先听到小华的声音传了下来。
他口中的达叔,就是分局资历最老的法医,梁严达。因为这家伙长着一双园瞪瞪的豹子眼,背地里大家都叫他“两眼大”。
这家伙虽然模样不怎么样,不过听说能耐不小。他年轻的时候,是省会s市市局的首席法医,后来出了的点儿事故,右手小拇指少了一截。这对于一名法医来说,是极为要命的。
人的小拇指虽然力量不强,也不够灵敏,但是在从事精细型工作的时候,小拇指往往起到协调作用。一旦失去了小拇指,其他四只手指头的灵活程度和精准程度,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一名法医缺失了执刀手的小拇指,基本上等于废掉了大半的专业技能。他下刀和缝合的准确性,会有明显的下降。
梁严达几年前从市局退下,来到c县赋闲。基本算是提前进入养老的状态。
虽然遭受了点事故,可是梁严达在分局中,还是有一股鹤立鸡群的味道。
在警察系统当中,一般都是平辈称呼,面对比自己年长的,我们都是“老李”“老赵”这样称呼。但是对于达叔,却是一个例外。
分局的所有人,都称他为“叔”,依次来表达对他的尊敬。
这会儿,达叔就跟着小华的,来到了暗室当中。
明明是紧急出警,可达叔就好像实现精心打扮过一般,一头银白的头发,梳的油光水滑。这家伙脸上带着一张硕大的口罩,只露出两只圆眼,眼睛咕噜噜直转,打量着这间小小的暗室。
在达叔的身后,还跟着几个穿着工作服的法医,但是这间暗室实在太窄小了,没法容纳所有的人。
“你们几个先出去等着吧!外面的那具尸体也别乱动,等我上去再说。”
达叔回过头摆摆手,示意他们别在这儿等着了。
“达叔,给我来个口罩,我都要熏晕了!”
看到达叔,邢队就好像是看见了救星,伸手向达叔所要口罩。显然,队长已经被尸臭味道熏的痛不欲生了。
“哪儿有多余口罩了。我的备用口罩,让小华给要走了!”
达叔找了个干净地方放下手提工具箱,漫不经心的说道。
“嘿嘿,队长,你晚了一步!”
小华冲着郉队嘿嘿傻乐,显摆着脸上厚实的活性炭过滤口罩。
没想到这小子心态挺好的,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从之前的冲击中反过劲儿来,这会儿又能嬉皮笑脸的了。
先不说小华的办案能力如何,单是这份强大的心理调节能力,就是很多人所不具备的。
而作为一个时常和尸体打交道的刑警,这一点,也算是我们必备的基本技能之一了。
达叔打开了工具箱,带上了塑胶手套。这个时候,我们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生怕影响到达叔的工作。
达叔带上了手套,却并不着急摆弄尸体,他看了看暗室的四壁:“这里空间密闭,空气相对不流通,尸体腐烂的进程,会大大的延长。可就算这样,这几具尸体的腐烂程度,还是相当的严重。除了最上层的这具尸体,其他的几具,都已经很难凭借腐烂程度来确定死亡时间了。”
法医们虽然有一套根据死者机能反应和尸体腐烂程度来判断死亡时间的方法,但是死者死亡时间越长,这套方法的准确性就会越差。一般来说,死亡超过六个月的尸体,就已经很难再套用这一套方法了。
“也就是说,没办法凭借肉眼,判断这几位死者的死亡时间了?”
郉队说这话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我一眼。
显然,这家伙直到现在,还不太信我。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教条的检测方式不管用,但是凭借经验,还是能给出一个大概的时间段的。”
达叔始终距离尸堆远远的,压根就没有要触碰尸体的意思。
“最上层的这具尸体,腹部已经破裂瘪陷,说明蛆虫已经侵蚀了表皮。初步判定,死亡时间应该在五天左右。剩余的几具尸体,腐烂情况太严重了。不过可以根据他们的衣着,来断定死亡时的季节。”
达叔一边说着话,一边歪着脑袋观察:“上层第二具尸体,穿着长装,且衣服多处破损。说明死者是当季死亡,而死亡时间又超过了二十天。尸体在死后十五天左右,会进入‘巨人观’状态,尸身膨胀。之后又会加速腐、败,重新变得干瘪。死者身上的衣服,显然是在经历巨人观状态时,涨坏的。至于下面那具穿半袖的,显然是在夏季死亡的,而最下面的那具,也是穿着长衣,死亡时间当然在半年以上。”
虽然我和达叔一样,是从这几具尸体的衣着上,判断死亡时间的。不过达叔的话,还是让我大开眼界。不愧是从省会下来的法医,在专业程度上,确实没的说。
“可以呀!还真的都让你说对了!”
得到了达叔的确认,郉队对我挑了个大拇指:“孙振那老小子在电话里对你赞不绝口,看来还真的不是胡吹。你小子确实有点儿能耐!”
此刻郉队的脸上写着几个字:心服口服。
“快,跟局里联系,叫法医科的人过来!”
邢队长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身来,对小华催促道。
“队长,我这就出去给局里打电话。”
邢队长的命令,在小华听来简直就是一种恩赐,这家伙提着电话,飞一样的逃离了现场。
显然,这副阎罗殿的恐怖景象,对小华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别说是小华,我自诩是破过大案的人了,此刻看着这一堆尸体,也是头皮一阵发麻。
不仅场面上吓人,那股令人作呕的尸臭,也一直往人的鼻子里钻,再配合脚下黏糊糊的触感,让人的胃瞬间就拧做了一团。
此刻我有点儿庆幸,幸亏肚子里没食,不然的话,此刻我的表现,并不会比小华好上多少。
“别愣着了,咱们也先撤出,等法医科的人吧。”
邢队长对我摆摆手,示意我先撤出去。这家伙说话的时候,还徒劳的用手捂着鼻子,显然也被这股要命的尸臭味道折磨的不轻。
我却摇摇头,并没有动:“现场痕迹鉴定还没有做呢。”
在尸堆中,有的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显然不是近期所为。而且从尸体摆放的形式来看,我们发现的这间暗室,应该只是弃尸地或者说藏尸地,并不是案发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现场痕迹鉴定,并不会有什么结果。
虽然明知如此,我还是不愿意错过这一环。
邢队长看我如此坚持,他只是点了点头,陪我在暗室里一起挨熏。
我强忍着恶心,蹲下了身子。因为没有戴手套,我也不敢随意的触碰尸体,只能凭借眼睛去观察。
我从腰间拿出随身携带的警用手电筒,照了照尸堆,又照了照四周的墙壁。
“这几具尸体腐烂情况不等,日期跨度从八九个月到几天前。凶手显然把这里当作了完美的藏尸地,多次将被害人运到这里掩藏。”
邢队长在一旁捂着嘴没说话,显然对我说的话不太上心。
我毕竟是市局出来的人,又刚刚破获了重大案件,怎么能让他看扁了。我鼓着劲儿,必须要在他面前露露脸:“从这几位受害者的衣着来看,经济条件比较好……而且,受害人应该都是本县的居民,很可能是当地小企业的老板或管理人员。”
我这段话一出口,邢队长看我的眼神马上就变了:“你小子连这都能看出来?该不会是信口胡说吧?”
我坚持自己的判断:“错不了。这些家伙的着装,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休闲服配正装皮鞋。这种有些另类的着装方式,说明了他们的身份。”
我示意邢队长注意,这几位死者的脚上,清一色的正装皮鞋。
其实不仅仅是这几位受害人,全国的乡镇个体老板和货管理层人员,都对这种着装方式有着一种偏好。
这样的着装,倒不是为了追赶潮流,这是一种心理表象。
因为是乡镇的个体老板,自然不用像大企业一样,身着正装,在着装上,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而正装皮鞋,则是他们身份地位的象征。这些老板的财富,自然要比普通的乡镇居民高出不少,有着一种不可避免的优越心理。而这种优越心理的具体表象,就是脚上的这一双正装皮鞋。
我刚才大概看了一眼,这几双皮鞋中,不乏外国名牌货,价格不菲。
我实在不愿意顶着尸臭,将心中所想的一切都说出来,我只能长话短说:“死者的具体身份,还得等法医来鉴定。不过我说的这个大方向应该是没错的。这几位,应该都是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
正说话间,上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应该是法医科的人到了。
“队长,牧歌,你们也太敬业了。还在下面呢?达叔他们来了!”
还没看见人,就先听到小华的声音传了下来。
他口中的达叔,就是分局资历最老的法医,梁严达。因为这家伙长着一双园瞪瞪的豹子眼,背地里大家都叫他“两眼大”。
这家伙虽然模样不怎么样,不过听说能耐不小。他年轻的时候,是省会s市市局的首席法医,后来出了的点儿事故,右手小拇指少了一截。这对于一名法医来说,是极为要命的。
人的小拇指虽然力量不强,也不够灵敏,但是在从事精细型工作的时候,小拇指往往起到协调作用。一旦失去了小拇指,其他四只手指头的灵活程度和精准程度,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一名法医缺失了执刀手的小拇指,基本上等于废掉了大半的专业技能。他下刀和缝合的准确性,会有明显的下降。
梁严达几年前从市局退下,来到c县赋闲。基本算是提前进入养老的状态。
虽然遭受了点事故,可是梁严达在分局中,还是有一股鹤立鸡群的味道。
在警察系统当中,一般都是平辈称呼,面对比自己年长的,我们都是“老李”“老赵”这样称呼。但是对于达叔,却是一个例外。
分局的所有人,都称他为“叔”,依次来表达对他的尊敬。
这会儿,达叔就跟着小华的,来到了暗室当中。
明明是紧急出警,可达叔就好像实现精心打扮过一般,一头银白的头发,梳的油光水滑。这家伙脸上带着一张硕大的口罩,只露出两只圆眼,眼睛咕噜噜直转,打量着这间小小的暗室。
在达叔的身后,还跟着几个穿着工作服的法医,但是这间暗室实在太窄小了,没法容纳所有的人。
“你们几个先出去等着吧!外面的那具尸体也别乱动,等我上去再说。”
达叔回过头摆摆手,示意他们别在这儿等着了。
“达叔,给我来个口罩,我都要熏晕了!”
看到达叔,邢队就好像是看见了救星,伸手向达叔所要口罩。显然,队长已经被尸臭味道熏的痛不欲生了。
“哪儿有多余口罩了。我的备用口罩,让小华给要走了!”
达叔找了个干净地方放下手提工具箱,漫不经心的说道。
“嘿嘿,队长,你晚了一步!”
小华冲着郉队嘿嘿傻乐,显摆着脸上厚实的活性炭过滤口罩。
没想到这小子心态挺好的,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从之前的冲击中反过劲儿来,这会儿又能嬉皮笑脸的了。
先不说小华的办案能力如何,单是这份强大的心理调节能力,就是很多人所不具备的。
而作为一个时常和尸体打交道的刑警,这一点,也算是我们必备的基本技能之一了。
达叔打开了工具箱,带上了塑胶手套。这个时候,我们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生怕影响到达叔的工作。
达叔带上了手套,却并不着急摆弄尸体,他看了看暗室的四壁:“这里空间密闭,空气相对不流通,尸体腐烂的进程,会大大的延长。可就算这样,这几具尸体的腐烂程度,还是相当的严重。除了最上层的这具尸体,其他的几具,都已经很难凭借腐烂程度来确定死亡时间了。”
法医们虽然有一套根据死者机能反应和尸体腐烂程度来判断死亡时间的方法,但是死者死亡时间越长,这套方法的准确性就会越差。一般来说,死亡超过六个月的尸体,就已经很难再套用这一套方法了。
“也就是说,没办法凭借肉眼,判断这几位死者的死亡时间了?”
郉队说这话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我一眼。
显然,这家伙直到现在,还不太信我。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教条的检测方式不管用,但是凭借经验,还是能给出一个大概的时间段的。”
达叔始终距离尸堆远远的,压根就没有要触碰尸体的意思。
“最上层的这具尸体,腹部已经破裂瘪陷,说明蛆虫已经侵蚀了表皮。初步判定,死亡时间应该在五天左右。剩余的几具尸体,腐烂情况太严重了。不过可以根据他们的衣着,来断定死亡时的季节。”
达叔一边说着话,一边歪着脑袋观察:“上层第二具尸体,穿着长装,且衣服多处破损。说明死者是当季死亡,而死亡时间又超过了二十天。尸体在死后十五天左右,会进入‘巨人观’状态,尸身膨胀。之后又会加速腐、败,重新变得干瘪。死者身上的衣服,显然是在经历巨人观状态时,涨坏的。至于下面那具穿半袖的,显然是在夏季死亡的,而最下面的那具,也是穿着长衣,死亡时间当然在半年以上。”
虽然我和达叔一样,是从这几具尸体的衣着上,判断死亡时间的。不过达叔的话,还是让我大开眼界。不愧是从省会下来的法医,在专业程度上,确实没的说。
“可以呀!还真的都让你说对了!”
得到了达叔的确认,郉队对我挑了个大拇指:“孙振那老小子在电话里对你赞不绝口,看来还真的不是胡吹。你小子确实有点儿能耐!”
此刻郉队的脸上写着几个字: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