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刨了你祖坟还是睡了你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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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梦缠身,田星一脚蹬开盖在身上的薄被,发了一身虚汗。他在黑暗中睁开眼来,现实却比梦境还惨,硬板床硌得他骨头酸痛不已,像才经历过一场散打,浑身虚弱无力。
时敛森还没回来,转而,他不仁道地想,不会是将他扔在荒山野岭中,自己倒开车跑路了吧?
基于此,他起身,撩开用床单做的窗帘,窗外黑漆漆一片,只有星子与月光闪烁皎洁,以及他们那辆停在路旁显眼却格格不入的黑色SUV。
半夜里能听到稻田里的蛙叫和树梢上的蝉鸣,正是这时,他看见了从远处归来的时敛森,骑着一辆28寸的大自行车,满身风雨的模样,纵使如此,依然不减男神风范。他透过屋内昏黄的灯光,只能大致看清时敛森的轮廓身影,但他知道,与去时相比,归来的时敛森仿佛脱胎换骨了一样。
身体透支到极点,内心却丰盈充沛,时敛森进屋后第一件事还是喝水。
田星看见来人时,惊呆的程度不亚于方才的林鹿,他从未见过这样毫无形象可言的时敛森,衣服湿得能拧出水来,裤腿上溅满了泥渍,鞋子那是完全不堪入目了。
“别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帮我去翻套衣服出来。”说完,时敛森搁下水杯,转身想进浴室洗澡。
可是,不足十平米的房子,压根没有浴室一说。不夸张的说,在这里,吃喝拉撒睡这五件人生头等大事,全得在这间没有任何隔断的屋里完成。
时敛森难得这么能忍,默不作声到桌上拿了个脸盆,放到水龙头下灌满一大盆。
田星从行李箱翻出了一套整洁的衣物,放在带些潮气的床上便退了出去,退出前看了一眼背对着他擦拭身体的时敛森,他觉得这场面任谁见了都不会相信是真的。
因为,他情愿相信自己是在梦里,也不愿相信时敛森会有一日活得这么穷困潦倒,但却心甘情愿。
时敛森倒是随遇而安,对于这般简陋的条件也只是逆来顺受,随便弄干净自己之后,觉得浑身舒爽就成了。
不一会儿,他看见田星抱着两桶泡面重新进来,还真是机灵,他早就饿得两眼昏花了。
两个大男人面对面坐在长凳上呼啦呼啦吃得过瘾,说他们是饿狼一点都不为过,平日里娇矜又尊贵的时敛森,竟把泡面汤和渣渣都吃得一干二净。
田星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恨不得将脸埋到泡面桶里,最好绕着圈朝四面都舔一遍。
“老板,我明天必须要回沙川市了。”田星双手依然捧着泡面桶,眼神楚楚可怜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无辜地问他:“你走回去啊?”意思再明确不过,我都还能扛住,你怎么就这么吃不起苦呢?
“我真的一刻都不想呆在这里了!”只怪田星是男儿身,不然真能哇得一声哭出来,他心里不服气地想,也就老板你了,这年头还能有情饮水饱。
时敛森望着他,良久才说:“就当是体验乡村生活吧。”说时,他满脸的无奈,心里更是心疼林鹿,心疼她出生在这样经济衰弱的地方。
在白天,这样的感受还相对好一些,直到深夜,时敛森骑车穿梭在没有路灯,一路全是坑的泥地间,他对林鹿的心疼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谈话也只能这样了,谁让老板死心塌地吊在林鹿这颗树上了呢,归家路漫漫,田星泪汪汪。
田星开了两间房,看这样子,时敛森已然是摆出了鸠占鹊巢的架势,他离开前重申立场:“老板,天一亮,我马上要离开这里。”
时敛森看在他陪自己奔波劳累了这么多天的份上,想着也怪难为他的,于是摆了摆手,勉强答应下来。
田星走后,时敛森将床单铺平,不情不愿躺了上去。
太苦了,时敛森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感慨,久久无法入眠。
从来,一个人的出生由不得自己做主,但时敛森坚定不移地想,从今往后,他要为林鹿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赋予她生命重生的时刻。
后半夜,时敛森身上起了红疹,又痛又痒,他抓几下,红包和肿块就蔓延开来。他这才后知后觉,自己骑过的一路,四处全是杂草和庄稼,不断的有蚊虫往他身上扑,他都来不及赶,当时也不过是有些微微的发痒,现在却东窗事发。
他盘腿坐起来,忍着不去用手抓,可实在太难挨了。一晚上下来,除了脸上,整个身子全部红肿一片。
来自身体的痛苦折磨,这可谓是出生至今未曾体味过的,此刻的他五脏六腑都翻搅着,整整一夜,他不得安生。
林鹿在天亮之前赶来,找到他,可见到眼前严重过敏的时敛森,连盛放着早餐的保温桶都不管不顾被扔在了地上,她一把将他抱在怀里,撕心裂肺痛哭了起来。
时敛森只穿一条白色的平角内裤,过敏的肿块密密麻麻爬遍了全身,他难受得将身子抓出条条血痕,看着特别触目惊心。
“哭什么,就是被虫咬了而已。”时敛森第一次看见林鹿哭,他被她抱在站在原地慌了手脚,越是饱受折磨,却越是形容得轻描淡写。
他宁愿自己痛,也不愿看见她流泪。
皮肤过敏,不过是受些皮肉之苦;害她难过,他的心会被蹂躏得血肉模糊。
林鹿哭了一小会儿,顾不得任性,连忙让时敛森穿好衣服,带他去镇上的卫生院。
时敛森根本就对这里的医疗条件不抱希望,但也不想让林鹿担心,听话地穿上衣服,在林鹿的指引下,驱车来到被称之为卫生院的简陋小房子里。
只有更差,没有最差,这地方甚至比时敛森想像的还要差上一大截。
他们挂了号,当地的赤脚医生看了一眼时敛森的过敏现象,操着一口带着方言的普通话,懒洋洋地问:“外地人吧?”意料之中的口吻。
时敛森看不惯他的态度,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林鹿替他回答:“是啊,医生,麻烦你看看是怎么回事,他浑身又红又肿。”说时,她又情不自禁在眼眶里蓄满了泪,太心疼这样的他了,他不该是这样的啊。
医生依旧一副温吞的模样:“不要紧,城里长大的都细皮嫩肉,禁不住虫咬。”看来,他不止遇到过时敛森这一个例子。
林鹿稍稍放下心来,一个劲催促:“医生,你赶紧开点药吧,他这样子真的很难过,我怕他要撑不下去。”
时敛森掐了一把她的虎穴,林鹿这才知自己言之过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时日不多。
医生帮他开了一瓶炉甘水洗剂和一盒西药,告知了使用方法和服药的剂量后,又多了一句嘴:“没事的,来我这里好几十个城里人,和他的状况一模一样。按量上药和服药,这些过敏立马就消下去了。”
临走前,时敛森实在忍无可忍,厉声质问:“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怎么从来不知道这还分城里人村里人一说?”
医生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时敛森因一夜没阖眼,气色不好,但是表情肃穆且不容侵犯,他痛恨这样有失偏颇的言辞,他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人与人从来没有阶层之分,只是以各自不同的独立形式生活罢了。
走出卫生院,时敛森的气还没有消,林鹿一路好言相劝:“其实这医生也是心直口快,没有言外之意,因为我们这些当地人,真的几乎没有去医院看皮肤病的。”
时敛森反问:“照你说,他还有理了?”
林鹿敢恕不敢言,只好昧着良心偏向时敛森:“这倒不是。”顿了顿,她补了一句:“其实我知道,因为他说的话伤害到的人是我,所以你才会这么生气。”
站在时敛森的立场,医生的话无一不让他听上去充满优越感,可他就是那个反其道而行的人,他不旦没有觉出一点点的优越感,反而是不甚反感居多。
回到旅店,时敛森又忍不住抓挠起来,林鹿制止他的动作,吩咐他:“赶紧把衣服裤子脱了!”
林鹿拿着药水和药片,此话一出,听得时敛森大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表情一脸娇羞地眨了眨眼,暧昧地问:“真的要我都脱了吗?”
林鹿顾不上和他开玩笑,都成这样了还不忘调戏她取笑她,真是好讨厌。
最后,时敛森只得慢吞吞脱掉上衣和裤子,只剩一条白色的平角裤,四仰八叉地躺在硬板床上,任凭林鹿在他身上“予取予求”。
“光天化日之下,林鹿,你还真是下得去手。”时敛森存了逗她的心,看着她从脸红到脖子根,他最最喜欢这样子的林鹿,真实美好,不可多得。
林鹿对他的指谪无从反驳,她的确拿着一支棉签,涂遍他身上的每一寸缝隙。甚至,他大张的腿根处,她都无一遗漏。
她眼睁睁看着小小森从沉睡的状态变成振奋人心的样子,这其中有她大半的“功劳”,最后没法子,在时敛森半推半就下,两人就滚起了床单,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
没了昨夜里的禁忌,这一回,时敛森不再畏首畏尾,放开了动作,新鲜的招数层出不穷,让彼此都尝到快感。
时敛森在这件事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很难想像,那个平日里说话总是冷冰冰的人,在这时候竟会变得如火般炽热。
他在平日里说不出口的情话,在这时也如换了个人似的,信口拈来:“林鹿,你好像棉花糖一样软软的。”
林鹿仍是羞怯,很多时候,她是不敢平视时敛森眼睛的,他的眼里会藏着风暴,也像是一个深渊一个陷阱,会将林鹿吞噬得失骨无存。
情事之余,时敛森从不会纠结爱不爱这件事,可就是这样的时刻,他会有时暴躁有时耐心的反复让林鹿回答他这个问题。
他通常就是在大进大出时问:“你爱我吗?”
林鹿是深思熟虑后的点头,可他就是不依不饶,直到林鹿亲口说爱为止。
问一遍不够,两遍三遍都是不够的,一场欢爱下来,林鹿总是要说上十几二十遍的我爱你,可时敛森听不够。
时敛森很喜欢在事后吸一支烟,他有一点点余欢未尽,可也并不想继续侵略下去了。这间旅舍不提供避孕套,他刚才克制着没有弄到林鹿身内,但他保不准一个失控,便发生无法避免的意外。
并非排斥林鹿有孩子,只是还没到时候,他不想用木已成舟这件事来捆绑住彼此。
屋子密不透风,袅袅的白烟叫人恍神,时敛森夹着烟的手很习惯绕过林鹿的脖子,他喜欢将林鹿搂在怀里,以这样绝对掌控的姿势让她动弹不得。
时敛森笑得像个孩子,低下头,与她耳鬓厮磨:“你说你爱我。”语意里,无比的自豪与快乐,这些快乐是林鹿给他的,他觉得弥足珍贵,稀罕极了。
可是这样静美的时光例来会被一个遭人嫌弃的人打破,这不,房门被敲得震天响。
时敛森从起初懒得理他的决定,最终经不住他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只好沉着脸,骂着穿完衣服,又不放心似的回过头,将已经钻进被窝的林鹿,重新捂得严严实实,这才去开门。
“我是刨了你祖坟还是睡了你女人,你要这样报复我?”时敛森责问屋外站着的人。
田星一改往常嘻皮笑脸的风格,耷拉着脑袋,神色异常焦急:“出事了!”
时敛森见他这样一本三正经的模样,想来有突发状况,掩上门,问:“神神叨叨的,到底出什么事?”
“‘鹿鹿无为’的微博被人扒了,你家林鹿遭到了网络暴力人身攻击,今天的头条就是‘林鹿滚出彩妆界’!”
时敛森闻言变色:“你去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动身回沙川市。”他双手握拳,手背上青筋暴起,一副要杀人的前兆。
可他仍然条理清晰地安排:“通知公司的法务部和公关部,将这件事处理干净。另外,帮我去查黎潮生、梁奇、袁小诚和他女人这一年来的所有往来行踪。”
他说得很轻,怕惊扰屋内的林鹿,他永远都不想让她受到一丝的风吹草动。
回到屋内,时敛森像没事人一样,蹲在床头,隔着被子抱紧林鹿:“助理实在太敬业,见不得老板继续沉溺于风花雪月而对公司不闻不问了。”
林鹿最不会强人所难,低着头有些自责,声音低低的:“别耽误了正事,早点回去吧。”她想,公司一定是出了十万火急的事,助理才敢来砸老板的门,而他的确不该将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
“好。”时敛森答应,随即吻了吻她的眉心,带着安抚和贪眷。
林鹿看着时敛森拉上行李箱的拉链,又将药水和药片拿在手里,冲林鹿晃了晃:“就不担心我让田星给我上药吗?”
这才是真正的时敛森,就连开玩笑也得讨要一个对方的醋意才罢休。
懂他如林鹿,她佯装嫉妒:“让他忧着点,不该看的别看,不该碰的别碰。”越说越小声,但她还是勇敢地说出了心底的声音:“你是我的。”
时敛森满意了,留下一句“过完这个周末,我就来接你回沙川市”,这才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的话不容商榷,透着一贯的强势。
因为他深知,林鹿从不会忤逆自己。
恶梦缠身,田星一脚蹬开盖在身上的薄被,发了一身虚汗。他在黑暗中睁开眼来,现实却比梦境还惨,硬板床硌得他骨头酸痛不已,像才经历过一场散打,浑身虚弱无力。
时敛森还没回来,转而,他不仁道地想,不会是将他扔在荒山野岭中,自己倒开车跑路了吧?
基于此,他起身,撩开用床单做的窗帘,窗外黑漆漆一片,只有星子与月光闪烁皎洁,以及他们那辆停在路旁显眼却格格不入的黑色SUV。
半夜里能听到稻田里的蛙叫和树梢上的蝉鸣,正是这时,他看见了从远处归来的时敛森,骑着一辆28寸的大自行车,满身风雨的模样,纵使如此,依然不减男神风范。他透过屋内昏黄的灯光,只能大致看清时敛森的轮廓身影,但他知道,与去时相比,归来的时敛森仿佛脱胎换骨了一样。
身体透支到极点,内心却丰盈充沛,时敛森进屋后第一件事还是喝水。
田星看见来人时,惊呆的程度不亚于方才的林鹿,他从未见过这样毫无形象可言的时敛森,衣服湿得能拧出水来,裤腿上溅满了泥渍,鞋子那是完全不堪入目了。
“别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帮我去翻套衣服出来。”说完,时敛森搁下水杯,转身想进浴室洗澡。
可是,不足十平米的房子,压根没有浴室一说。不夸张的说,在这里,吃喝拉撒睡这五件人生头等大事,全得在这间没有任何隔断的屋里完成。
时敛森难得这么能忍,默不作声到桌上拿了个脸盆,放到水龙头下灌满一大盆。
田星从行李箱翻出了一套整洁的衣物,放在带些潮气的床上便退了出去,退出前看了一眼背对着他擦拭身体的时敛森,他觉得这场面任谁见了都不会相信是真的。
因为,他情愿相信自己是在梦里,也不愿相信时敛森会有一日活得这么穷困潦倒,但却心甘情愿。
时敛森倒是随遇而安,对于这般简陋的条件也只是逆来顺受,随便弄干净自己之后,觉得浑身舒爽就成了。
不一会儿,他看见田星抱着两桶泡面重新进来,还真是机灵,他早就饿得两眼昏花了。
两个大男人面对面坐在长凳上呼啦呼啦吃得过瘾,说他们是饿狼一点都不为过,平日里娇矜又尊贵的时敛森,竟把泡面汤和渣渣都吃得一干二净。
田星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恨不得将脸埋到泡面桶里,最好绕着圈朝四面都舔一遍。
“老板,我明天必须要回沙川市了。”田星双手依然捧着泡面桶,眼神楚楚可怜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无辜地问他:“你走回去啊?”意思再明确不过,我都还能扛住,你怎么就这么吃不起苦呢?
“我真的一刻都不想呆在这里了!”只怪田星是男儿身,不然真能哇得一声哭出来,他心里不服气地想,也就老板你了,这年头还能有情饮水饱。
时敛森望着他,良久才说:“就当是体验乡村生活吧。”说时,他满脸的无奈,心里更是心疼林鹿,心疼她出生在这样经济衰弱的地方。
在白天,这样的感受还相对好一些,直到深夜,时敛森骑车穿梭在没有路灯,一路全是坑的泥地间,他对林鹿的心疼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谈话也只能这样了,谁让老板死心塌地吊在林鹿这颗树上了呢,归家路漫漫,田星泪汪汪。
田星开了两间房,看这样子,时敛森已然是摆出了鸠占鹊巢的架势,他离开前重申立场:“老板,天一亮,我马上要离开这里。”
时敛森看在他陪自己奔波劳累了这么多天的份上,想着也怪难为他的,于是摆了摆手,勉强答应下来。
田星走后,时敛森将床单铺平,不情不愿躺了上去。
太苦了,时敛森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感慨,久久无法入眠。
从来,一个人的出生由不得自己做主,但时敛森坚定不移地想,从今往后,他要为林鹿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赋予她生命重生的时刻。
后半夜,时敛森身上起了红疹,又痛又痒,他抓几下,红包和肿块就蔓延开来。他这才后知后觉,自己骑过的一路,四处全是杂草和庄稼,不断的有蚊虫往他身上扑,他都来不及赶,当时也不过是有些微微的发痒,现在却东窗事发。
他盘腿坐起来,忍着不去用手抓,可实在太难挨了。一晚上下来,除了脸上,整个身子全部红肿一片。
来自身体的痛苦折磨,这可谓是出生至今未曾体味过的,此刻的他五脏六腑都翻搅着,整整一夜,他不得安生。
林鹿在天亮之前赶来,找到他,可见到眼前严重过敏的时敛森,连盛放着早餐的保温桶都不管不顾被扔在了地上,她一把将他抱在怀里,撕心裂肺痛哭了起来。
时敛森只穿一条白色的平角内裤,过敏的肿块密密麻麻爬遍了全身,他难受得将身子抓出条条血痕,看着特别触目惊心。
“哭什么,就是被虫咬了而已。”时敛森第一次看见林鹿哭,他被她抱在站在原地慌了手脚,越是饱受折磨,却越是形容得轻描淡写。
他宁愿自己痛,也不愿看见她流泪。
皮肤过敏,不过是受些皮肉之苦;害她难过,他的心会被蹂躏得血肉模糊。
林鹿哭了一小会儿,顾不得任性,连忙让时敛森穿好衣服,带他去镇上的卫生院。
时敛森根本就对这里的医疗条件不抱希望,但也不想让林鹿担心,听话地穿上衣服,在林鹿的指引下,驱车来到被称之为卫生院的简陋小房子里。
只有更差,没有最差,这地方甚至比时敛森想像的还要差上一大截。
他们挂了号,当地的赤脚医生看了一眼时敛森的过敏现象,操着一口带着方言的普通话,懒洋洋地问:“外地人吧?”意料之中的口吻。
时敛森看不惯他的态度,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林鹿替他回答:“是啊,医生,麻烦你看看是怎么回事,他浑身又红又肿。”说时,她又情不自禁在眼眶里蓄满了泪,太心疼这样的他了,他不该是这样的啊。
医生依旧一副温吞的模样:“不要紧,城里长大的都细皮嫩肉,禁不住虫咬。”看来,他不止遇到过时敛森这一个例子。
林鹿稍稍放下心来,一个劲催促:“医生,你赶紧开点药吧,他这样子真的很难过,我怕他要撑不下去。”
时敛森掐了一把她的虎穴,林鹿这才知自己言之过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时日不多。
医生帮他开了一瓶炉甘水洗剂和一盒西药,告知了使用方法和服药的剂量后,又多了一句嘴:“没事的,来我这里好几十个城里人,和他的状况一模一样。按量上药和服药,这些过敏立马就消下去了。”
临走前,时敛森实在忍无可忍,厉声质问:“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怎么从来不知道这还分城里人村里人一说?”
医生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时敛森因一夜没阖眼,气色不好,但是表情肃穆且不容侵犯,他痛恨这样有失偏颇的言辞,他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人与人从来没有阶层之分,只是以各自不同的独立形式生活罢了。
走出卫生院,时敛森的气还没有消,林鹿一路好言相劝:“其实这医生也是心直口快,没有言外之意,因为我们这些当地人,真的几乎没有去医院看皮肤病的。”
时敛森反问:“照你说,他还有理了?”
林鹿敢恕不敢言,只好昧着良心偏向时敛森:“这倒不是。”顿了顿,她补了一句:“其实我知道,因为他说的话伤害到的人是我,所以你才会这么生气。”
站在时敛森的立场,医生的话无一不让他听上去充满优越感,可他就是那个反其道而行的人,他不旦没有觉出一点点的优越感,反而是不甚反感居多。
回到旅店,时敛森又忍不住抓挠起来,林鹿制止他的动作,吩咐他:“赶紧把衣服裤子脱了!”
林鹿拿着药水和药片,此话一出,听得时敛森大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表情一脸娇羞地眨了眨眼,暧昧地问:“真的要我都脱了吗?”
林鹿顾不上和他开玩笑,都成这样了还不忘调戏她取笑她,真是好讨厌。
最后,时敛森只得慢吞吞脱掉上衣和裤子,只剩一条白色的平角裤,四仰八叉地躺在硬板床上,任凭林鹿在他身上“予取予求”。
“光天化日之下,林鹿,你还真是下得去手。”时敛森存了逗她的心,看着她从脸红到脖子根,他最最喜欢这样子的林鹿,真实美好,不可多得。
林鹿对他的指谪无从反驳,她的确拿着一支棉签,涂遍他身上的每一寸缝隙。甚至,他大张的腿根处,她都无一遗漏。
她眼睁睁看着小小森从沉睡的状态变成振奋人心的样子,这其中有她大半的“功劳”,最后没法子,在时敛森半推半就下,两人就滚起了床单,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
没了昨夜里的禁忌,这一回,时敛森不再畏首畏尾,放开了动作,新鲜的招数层出不穷,让彼此都尝到快感。
时敛森在这件事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很难想像,那个平日里说话总是冷冰冰的人,在这时候竟会变得如火般炽热。
他在平日里说不出口的情话,在这时也如换了个人似的,信口拈来:“林鹿,你好像棉花糖一样软软的。”
林鹿仍是羞怯,很多时候,她是不敢平视时敛森眼睛的,他的眼里会藏着风暴,也像是一个深渊一个陷阱,会将林鹿吞噬得失骨无存。
情事之余,时敛森从不会纠结爱不爱这件事,可就是这样的时刻,他会有时暴躁有时耐心的反复让林鹿回答他这个问题。
他通常就是在大进大出时问:“你爱我吗?”
林鹿是深思熟虑后的点头,可他就是不依不饶,直到林鹿亲口说爱为止。
问一遍不够,两遍三遍都是不够的,一场欢爱下来,林鹿总是要说上十几二十遍的我爱你,可时敛森听不够。
时敛森很喜欢在事后吸一支烟,他有一点点余欢未尽,可也并不想继续侵略下去了。这间旅舍不提供避孕套,他刚才克制着没有弄到林鹿身内,但他保不准一个失控,便发生无法避免的意外。
并非排斥林鹿有孩子,只是还没到时候,他不想用木已成舟这件事来捆绑住彼此。
屋子密不透风,袅袅的白烟叫人恍神,时敛森夹着烟的手很习惯绕过林鹿的脖子,他喜欢将林鹿搂在怀里,以这样绝对掌控的姿势让她动弹不得。
时敛森笑得像个孩子,低下头,与她耳鬓厮磨:“你说你爱我。”语意里,无比的自豪与快乐,这些快乐是林鹿给他的,他觉得弥足珍贵,稀罕极了。
可是这样静美的时光例来会被一个遭人嫌弃的人打破,这不,房门被敲得震天响。
时敛森从起初懒得理他的决定,最终经不住他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只好沉着脸,骂着穿完衣服,又不放心似的回过头,将已经钻进被窝的林鹿,重新捂得严严实实,这才去开门。
“我是刨了你祖坟还是睡了你女人,你要这样报复我?”时敛森责问屋外站着的人。
田星一改往常嘻皮笑脸的风格,耷拉着脑袋,神色异常焦急:“出事了!”
时敛森见他这样一本三正经的模样,想来有突发状况,掩上门,问:“神神叨叨的,到底出什么事?”
“‘鹿鹿无为’的微博被人扒了,你家林鹿遭到了网络暴力人身攻击,今天的头条就是‘林鹿滚出彩妆界’!”
时敛森闻言变色:“你去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动身回沙川市。”他双手握拳,手背上青筋暴起,一副要杀人的前兆。
可他仍然条理清晰地安排:“通知公司的法务部和公关部,将这件事处理干净。另外,帮我去查黎潮生、梁奇、袁小诚和他女人这一年来的所有往来行踪。”
他说得很轻,怕惊扰屋内的林鹿,他永远都不想让她受到一丝的风吹草动。
回到屋内,时敛森像没事人一样,蹲在床头,隔着被子抱紧林鹿:“助理实在太敬业,见不得老板继续沉溺于风花雪月而对公司不闻不问了。”
林鹿最不会强人所难,低着头有些自责,声音低低的:“别耽误了正事,早点回去吧。”她想,公司一定是出了十万火急的事,助理才敢来砸老板的门,而他的确不该将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
“好。”时敛森答应,随即吻了吻她的眉心,带着安抚和贪眷。
林鹿看着时敛森拉上行李箱的拉链,又将药水和药片拿在手里,冲林鹿晃了晃:“就不担心我让田星给我上药吗?”
这才是真正的时敛森,就连开玩笑也得讨要一个对方的醋意才罢休。
懂他如林鹿,她佯装嫉妒:“让他忧着点,不该看的别看,不该碰的别碰。”越说越小声,但她还是勇敢地说出了心底的声音:“你是我的。”
时敛森满意了,留下一句“过完这个周末,我就来接你回沙川市”,这才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的话不容商榷,透着一贯的强势。
因为他深知,林鹿从不会忤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