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希望永远是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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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时敛森并不会做得太出格,毕竟只是想给林鹿一个教训,但是突如其来的亲吻,确确实实是自己情难自控了。
回去的路上,林鹿脸色并不好,整个人看起来失魂落魄的。双唇还微肿,脸上的红润仍未褪却,别人的初吻都是蜻蜓点水般美好,换成了她却是如疾风骤雨般狂烈,根本无法沉下心来好好体味,这个浪头就将她劈头盖脸打了一顿,等她来不及回过神来,又宣告结束了。
时敛森见她沉着脸,大约是之前尝到了甜头的缘故,他倒不再表现得盛气凌人:“是不是怕我吃干抹净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我像那么没道德底线的人吗?”
这算什么,变着法做出了承诺,好给经验不足的林鹿心里有个底?
“说实话,到现在我也没找到自己看上你的理由,既然如此,何不先将错就错。往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找吧。”时敛森说得不紧不慢,天生自恋的人,这让林鹿还有什么可说的。
林鹿哼哼着,无从答应,本来交往是一件挺让人期待的事,被时敛森这么一插科打诨,似乎和她谈恋爱,还让他委曲求全了。
不过,林鹿也不得不承认,时敛森比之于她,的确是好过千倍百倍的,哪怕他的缺点数不胜数,可闪光点也不算少。
而且,他手上还攥着两条林鹿劫后余生的命呢。
眼下,她到了该还债的时候了。
时敛森将手机扔给林鹿,交待:“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存上。”
林鹿是说一不二的性格,老实巴交都存上了,却在时敛森眼皮子底下,不太好意思拨通自己的手机,然后存上他的。
时敛森横她一眼,真是朽木不可雕也:“存完我手机就完了,你存了我的吗?”
林鹿偷笑,因为用了连拼输入,“时敛”二字直接跳成“失恋”,不知以前有没有人这么嘲笑过他的名字。
林鹿笑起来很好看,眉清目秀,眼睛亮闪闪的,眨眼的时候最像天上的小星星,会一亮一亮的,是黑暗中最耀眼的光。
她的五官单看也就够到一般的水准,组合在一起倒算好看,她又属于耐看的类型,就算第一眼给人说不出的平庸,多看两次之后,留给人回味的余地。
恐怕时敛森就是这样才慢慢上钩的了,嘴里说着将就,眼里却生出欢喜。
对于林鹿,是喜欢的吧,不然哪有必要三番四次说服自己,就当成最后一次。其实他深知,并不愿真的是最后一次。
夜里的路不堵,似乎也就一会儿的光景就到了归阁,时敛森极力忍住不想放她下车的念头。
“今天太晚了,先放过你。明天,我们的账得一笔一笔好好算。”时敛森威胁。
林鹿吃惊,这本账怎么算不完一样,天天有的算呢。
“不是算过账了吗,刚才明明都说好了的,你真不必在帝庭存下三年内所有的酒,明天开始我不去就是了。”
时敛森将信将疑,在他面前说的好听,上次也这么保证,不还是阴奉阳违嘛!
“这种事明天谈。”时敛森不耐烦,随之神秘兮兮地放缓口气,半眯半笑的眼眸好像撒娇讨饶的猫:“现在,要来给你科普一下情侣之间正确的接吻方式。”
林鹿听后,心有余悸,先前都吻过很久了,而且吻得并不舒适。
她有些抗拒,却依然脸红心跳,不由自主靠近时敛森。
“要闭眼吗?”林鹿问时,正眼都不敢瞧时敛森,甚至这个场景连梦里也是不敢出现的。
时敛森听后,甘拜下风,他可没遇到过这么实诚的姑娘,好奇地问:“你是不是没接过吻?”
“接过啊。”刚才在帝庭豪华包厢吻到快断气呢,她默默吐糟。
时敛森闻言失色,有些吃味:“和谁?那个叫什么奇的?”
他指的是梁奇。
不等林鹿回答,时敛森强势地将她揉进怀里,粗声粗气地吩咐:“不许闭眼,看着我。”
说完就吻了下去,这次他吻得耐心又细致,一点一点引导林鹿跟着他的节奏进行。
林鹿的身子变得说不出的柔软,窗外月色的光华溢在时敛森的脸上,他的脸贴着她的,鼻吸交织,唇齿相恋。她将手温柔地覆在时敛森的眼帘上,他便顺从地闭上了眼,嘴角却微微上扬了一些,有微微笑的痕迹。
林鹿一直看着这样投入柔和的时敛森,他近在咫尺,鲜活又生动。
正如时敛森说的,因为不知道喜欢她什么,就这么毫无预兆喜欢上了。虽然这个理由挺让人无奈的,可也诚实得纯粹,正因如此,也比多少甜言蜜语都来得叫人容易信服。
这是林鹿第一个喜欢上的人,预感还会喜欢他很久很久;这是第一个抱她吻她的男人,祈求也是今生今世,唯一一个与她相拥相吻的男人。
她希望永远是今夜。
回到家后,林鹿的心情久久无法平息,满脑子都被时敛森那张放大的脸占据。
同样的,时敛森也比她好不了多少,想想都多少年没有因为想念一个女人而失眠了。遇到林鹿之后,那种莫名其妙的失控揪心、牵肠挂肚,像一根无形的线主导着他的一举一动。
关掉灯之后,他在黑暗中闭上眼,眼前出现七八种林鹿的样子,有穿和服的、有拎着一次性饭盒的、有在雨里狂奔的……来来回回顺时针逆时针不停转了好几轮,他依然无法入睡。
他将这般异常的兴奋归究于单身太久的原因,既然睡不着,他索性跳下床去翻衣柜。
明天可是他和林鹿的第一次约会,他相当重视,衣服挑了又挑,衬衣西服太隆重,稍显刻意;运动装又过于随意,怕被误认为不够重视。
那就选休闲里透点讲究的,从细节做文章,时敛森好不忙活,终于理解女人们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的心情了。
他翻箱倒柜,硕大的房间被他丢满了一堆衣物,这么多衣服竟没有一件想穿的。
终于累得犯困了,他将满满当当一床的衣服全部踢下床,明天起来让言子承出谋划策一下好了。
窗外凌晨四点的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雷声肆虐,将熟睡的人硬生生从梦里惊醒。
时敛森倒是出奇好眠,一夜无梦,只想天快点亮,就又能马上见到林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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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这章有木有看得好开森!!??
小天使们踊跃的收藏留言啊!!!
下一章继续高能虐狗,请自备狗粮,嘻嘻嘻~~~~明天不见不散~~~
么么哒,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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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偷笑,因为用了连拼输入,“时敛”二字直接跳成“失恋”,不知以前有没有人这么嘲笑过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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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五官单看也就够到一般的水准,组合在一起倒算好看,她又属于耐看的类型,就算第一眼给人说不出的平庸,多看两次之后,留给人回味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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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听后,心有余悸,先前都吻过很久了,而且吻得并不舒适。
她有些抗拒,却依然脸红心跳,不由自主靠近时敛森。
“要闭眼吗?”林鹿问时,正眼都不敢瞧时敛森,甚至这个场景连梦里也是不敢出现的。
时敛森听后,甘拜下风,他可没遇到过这么实诚的姑娘,好奇地问:“你是不是没接过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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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掉灯之后,他在黑暗中闭上眼,眼前出现七八种林鹿的样子,有穿和服的、有拎着一次性饭盒的、有在雨里狂奔的……来来回回顺时针逆时针不停转了好几轮,他依然无法入睡。
他将这般异常的兴奋归究于单身太久的原因,既然睡不着,他索性跳下床去翻衣柜。
明天可是他和林鹿的第一次约会,他相当重视,衣服挑了又挑,衬衣西服太隆重,稍显刻意;运动装又过于随意,怕被误认为不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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