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吉人自有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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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被廖勇打,满心的愤怒,在这种愤怒之下,我下手特狠,直接一拳把那人打倒一动不动。他当时根本就没有防备,想我们被捆绑着,怎么会这样。我忙躲到门边,第二个人跑进来,被我一拳砸在了后脑勺,每一拳都是用尽浑身的力气,这个家伙也倒地不动。
我在那里喘息着,莎莎在那里一动不动,乌黑的眼睛睁的很大,似乎对我充满了崇拜之情。
接下来没有了动静,我招呼了下莎莎,莎莎靠近我。
走出去后,外面一个人在那里抽烟,总共三个人看着我,那个人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手机视频,结果被我一拳打在壁穴上,这家伙还挺耐打,刚要爬起来,被我一脚踹了过去。
果然是一个伐木场,远处有灯光,隔壁的房间里一些家伙好像在打牌,在那里叫嚷着。
我拉着莎莎刚要跑,突然想伐木场应该有狗,我看了看周围,不能往灯光的地方跑,我们轻手轻脚,我拉着莎莎的手,就快要走出去的时候,突然远处的狗叫了起来。
然后有人喊着说:“他们跑了,他们跑了!”
听到声音后,我拉着莎莎迅速地跑了起来。
那些人开始追我们。
当时我不知道方向,雨还在下着,不过下的很小了,天上没有月亮和星星,要是有星星,我是能够辨别方向的。
不管那么多,跑就是,总之任何方向都可以跑出西岭的大山,但是西岭的山很大,很多据说还是无人区。
那些人跑的飞快,莎莎到底是女孩子,跑不快的,而且因为挨饿,没有了力气。
她差点摔倒,喘息着说:“叔叔,叔叔,你跑吧……”,真是个好娃子,我忙说:“到我背上来,快点!”
我直接把她背了起来,毕竟莎莎轻,我跟董晚晴在花谷的时候,都会背着她玩,在山上跑着。
我抓紧莎莎的腿,莎莎抱紧的脖子,这样一来,很扎实了,我飞快地跑着。
那刻,我想到了我太爷爷,他当年就是救那个新娘,背着她跑了一百里路,多少年后,我也有了这样的经历。
大概是遗传,我从小体育就很好,跑步飞快,从小学到高中,都是我们班级跑步最快的。大学里有个南源的同学,那家伙比我能跑,皮肤黝黑,我怀疑他有非洲血统,那会我们总开他玩笑。
后面的人紧追不舍,拿着火把,我背着莎莎一路狂奔,因为从小生活在山里,我对夜晚的山路很适应。
黑泥,白石,亮滩水。
当然因为下雨,天空光不是很亮,但是我也能够判断到。
当时感觉时间过的飞快,时间过了多久,我不知道,总之很长了。
莎莎在我后背上说:“叔叔,那些人没有跟上来了!”
这些混蛋啊,肯定吃喝嫖赌,熬夜打牌,身体被透支了,不可能有我好。
我笑着说:“莎莎,叔叔是不是大英雄啊?”,我背着莎莎还在跑着,我感觉不放心。
“嗯,叔叔,你是一个超级大英雄,我,我喜欢你!”,莎莎说后,我愣了下,忙笑着说:“我就是很讨人喜欢的,我跟你说啊,小到我五岁的儿子,大到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都很喜欢我的!”
这样又跑了有半个小时,我是真的累坏了,突然脚下一滑,我们滚了下去,不过还好,那儿不是悬崖,是踩到了树枝藤蔓上,那里的地形就是一层一层的,摔下去后,下面树叶很厚。
莎莎落到我的身上,我哦了声,莎莎忙爬起来说:“叔叔,压痛你没有?”
“没事的,莎莎,叔叔累坏了!”,我喘息着说,莎莎忙说:“叔叔,我给你按摩!”,说着,莎莎不停地给我按着,这样一来舒服多了,我不好意思地说:“莎莎,没事,我——”
“叔叔,你不要客气,你不顾一切来救我,你救了我,我会用一生报答你的,我现在没有什么出息,我——”,莎莎意思就是努力,去做出成绩,我忙说:“没事的,莎莎,这是我应该做的,你看吧,吉人自有天相,我们成功了,莎莎,休息会,我们就继续上路,现在我们没有联系方式,只能沿着一个方向不停地走,等到天亮后就好了,要是遇到了山民,我们就有吃的,如果没有吃的,白天,我们采野果子吃,再忍忍!”
“嗯,叔叔,你比我爸爸对我还好!”,其实我比莎莎就大哥十岁左右,按道理说,都不应该叫我叔叔,把我叫的很大一样,我笑着说:“他啊?我跟你说啊,莎莎,你是个好姑娘,你爸爸很烦人的,当然了,他也有值得表扬的,但是真的很烦人,当然了,你非常好,你又漂亮又优秀!”
“没事的,叔叔,我都知道的,我爸爸打扰你们,你还来救我,叔叔,你是一个很伟大的人!”
“没有啊,别乱用词,伟大这个词,是用在那些伟人身上的,有丰功伟绩,我最多算是,总体来是一个好人吧,当然了,不要太崇拜我,其实叔叔有很多缺点的,就是普通人,七情六欲什么都有,心里也充满了仇恨,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叔叔,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还没有上大学,我还写过一篇小说,是写你的,有机会,我给你看!”
“是不是《我的叔叔林跃》啊?”,我笑着,我们逃出来了,我感到很开心。
莎莎天真无邪地说:“不是的,是,以后告诉你,你看了就知道了,是讲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穿着一身白衣,在城市里,喜欢夜晚出来,惩恶扬善,迷一样的男人!”
“不错,以后写个长篇小说,把我塑造成一个非常美好的男人,你肯定比你爸爸写的好,他写的小说,我说实话,根本就不行,叔叔以前很喜欢看小说的!”
莎莎笑着说:“我们都知道,就是不想说真话而已,爸爸是老学究,而且我不喜欢他大嫂晴阿姨,破坏你们美好的爱情,不喜欢!”
我笑着说:“莎莎,我们走吧,别让他们再追上来了!”
莎莎站起来,我跟莎莎快步地走着。
很快天就亮了,天亮后,我这才感到踏实一些。
可是身在哪里,我们不知道,而那会我们快饿晕了。
如果走不出这里,有可能我们会被活活饿死的,我和莎莎都走不动了,到了一条清澈的溪水边,我忙跌跌撞撞扑了上去,莎莎也是如此,我们对着溪水就喝着。
喝过水后,身上的衣服贴在身上难受的不行,而且脏兮兮的,我脱下了衣服,放到溪水里,回头去看莎莎,莎莎扑闪着眼睛,傻乎乎地盯着我看着。
“叔叔,你好帅气!”,莎莎说话就是奶声奶气的感觉。
我把脸转到了一边,笑着说:“那是,不然你晴阿姨这么喜欢我啊!”
莎莎笑了,拿过我的衣服帮我洗着。
我看了看四周,想董晚晴和我的兄弟们一定心急如焚,我要想办法尽快回到他们身边去。
之前被廖勇打,满心的愤怒,在这种愤怒之下,我下手特狠,直接一拳把那人打倒一动不动。他当时根本就没有防备,想我们被捆绑着,怎么会这样。我忙躲到门边,第二个人跑进来,被我一拳砸在了后脑勺,每一拳都是用尽浑身的力气,这个家伙也倒地不动。
我在那里喘息着,莎莎在那里一动不动,乌黑的眼睛睁的很大,似乎对我充满了崇拜之情。
接下来没有了动静,我招呼了下莎莎,莎莎靠近我。
走出去后,外面一个人在那里抽烟,总共三个人看着我,那个人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手机视频,结果被我一拳打在壁穴上,这家伙还挺耐打,刚要爬起来,被我一脚踹了过去。
果然是一个伐木场,远处有灯光,隔壁的房间里一些家伙好像在打牌,在那里叫嚷着。
我拉着莎莎刚要跑,突然想伐木场应该有狗,我看了看周围,不能往灯光的地方跑,我们轻手轻脚,我拉着莎莎的手,就快要走出去的时候,突然远处的狗叫了起来。
然后有人喊着说:“他们跑了,他们跑了!”
听到声音后,我拉着莎莎迅速地跑了起来。
那些人开始追我们。
当时我不知道方向,雨还在下着,不过下的很小了,天上没有月亮和星星,要是有星星,我是能够辨别方向的。
不管那么多,跑就是,总之任何方向都可以跑出西岭的大山,但是西岭的山很大,很多据说还是无人区。
那些人跑的飞快,莎莎到底是女孩子,跑不快的,而且因为挨饿,没有了力气。
她差点摔倒,喘息着说:“叔叔,叔叔,你跑吧……”,真是个好娃子,我忙说:“到我背上来,快点!”
我直接把她背了起来,毕竟莎莎轻,我跟董晚晴在花谷的时候,都会背着她玩,在山上跑着。
我抓紧莎莎的腿,莎莎抱紧的脖子,这样一来,很扎实了,我飞快地跑着。
那刻,我想到了我太爷爷,他当年就是救那个新娘,背着她跑了一百里路,多少年后,我也有了这样的经历。
大概是遗传,我从小体育就很好,跑步飞快,从小学到高中,都是我们班级跑步最快的。大学里有个南源的同学,那家伙比我能跑,皮肤黝黑,我怀疑他有非洲血统,那会我们总开他玩笑。
后面的人紧追不舍,拿着火把,我背着莎莎一路狂奔,因为从小生活在山里,我对夜晚的山路很适应。
黑泥,白石,亮滩水。
当然因为下雨,天空光不是很亮,但是我也能够判断到。
当时感觉时间过的飞快,时间过了多久,我不知道,总之很长了。
莎莎在我后背上说:“叔叔,那些人没有跟上来了!”
这些混蛋啊,肯定吃喝嫖赌,熬夜打牌,身体被透支了,不可能有我好。
我笑着说:“莎莎,叔叔是不是大英雄啊?”,我背着莎莎还在跑着,我感觉不放心。
“嗯,叔叔,你是一个超级大英雄,我,我喜欢你!”,莎莎说后,我愣了下,忙笑着说:“我就是很讨人喜欢的,我跟你说啊,小到我五岁的儿子,大到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都很喜欢我的!”
这样又跑了有半个小时,我是真的累坏了,突然脚下一滑,我们滚了下去,不过还好,那儿不是悬崖,是踩到了树枝藤蔓上,那里的地形就是一层一层的,摔下去后,下面树叶很厚。
莎莎落到我的身上,我哦了声,莎莎忙爬起来说:“叔叔,压痛你没有?”
“没事的,莎莎,叔叔累坏了!”,我喘息着说,莎莎忙说:“叔叔,我给你按摩!”,说着,莎莎不停地给我按着,这样一来舒服多了,我不好意思地说:“莎莎,没事,我——”
“叔叔,你不要客气,你不顾一切来救我,你救了我,我会用一生报答你的,我现在没有什么出息,我——”,莎莎意思就是努力,去做出成绩,我忙说:“没事的,莎莎,这是我应该做的,你看吧,吉人自有天相,我们成功了,莎莎,休息会,我们就继续上路,现在我们没有联系方式,只能沿着一个方向不停地走,等到天亮后就好了,要是遇到了山民,我们就有吃的,如果没有吃的,白天,我们采野果子吃,再忍忍!”
“嗯,叔叔,你比我爸爸对我还好!”,其实我比莎莎就大哥十岁左右,按道理说,都不应该叫我叔叔,把我叫的很大一样,我笑着说:“他啊?我跟你说啊,莎莎,你是个好姑娘,你爸爸很烦人的,当然了,他也有值得表扬的,但是真的很烦人,当然了,你非常好,你又漂亮又优秀!”
“没事的,叔叔,我都知道的,我爸爸打扰你们,你还来救我,叔叔,你是一个很伟大的人!”
“没有啊,别乱用词,伟大这个词,是用在那些伟人身上的,有丰功伟绩,我最多算是,总体来是一个好人吧,当然了,不要太崇拜我,其实叔叔有很多缺点的,就是普通人,七情六欲什么都有,心里也充满了仇恨,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叔叔,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还没有上大学,我还写过一篇小说,是写你的,有机会,我给你看!”
“是不是《我的叔叔林跃》啊?”,我笑着,我们逃出来了,我感到很开心。
莎莎天真无邪地说:“不是的,是,以后告诉你,你看了就知道了,是讲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穿着一身白衣,在城市里,喜欢夜晚出来,惩恶扬善,迷一样的男人!”
“不错,以后写个长篇小说,把我塑造成一个非常美好的男人,你肯定比你爸爸写的好,他写的小说,我说实话,根本就不行,叔叔以前很喜欢看小说的!”
莎莎笑着说:“我们都知道,就是不想说真话而已,爸爸是老学究,而且我不喜欢他大嫂晴阿姨,破坏你们美好的爱情,不喜欢!”
我笑着说:“莎莎,我们走吧,别让他们再追上来了!”
莎莎站起来,我跟莎莎快步地走着。
很快天就亮了,天亮后,我这才感到踏实一些。
可是身在哪里,我们不知道,而那会我们快饿晕了。
如果走不出这里,有可能我们会被活活饿死的,我和莎莎都走不动了,到了一条清澈的溪水边,我忙跌跌撞撞扑了上去,莎莎也是如此,我们对着溪水就喝着。
喝过水后,身上的衣服贴在身上难受的不行,而且脏兮兮的,我脱下了衣服,放到溪水里,回头去看莎莎,莎莎扑闪着眼睛,傻乎乎地盯着我看着。
“叔叔,你好帅气!”,莎莎说话就是奶声奶气的感觉。
我把脸转到了一边,笑着说:“那是,不然你晴阿姨这么喜欢我啊!”
莎莎笑了,拿过我的衣服帮我洗着。
我看了看四周,想董晚晴和我的兄弟们一定心急如焚,我要想办法尽快回到他们身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