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第518章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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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你不用紧张。零点看书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撤出位置的时候动作要轻一点。别再折树枝了,永远不要再折,我不是你爸爸。”
他伏在草间,举着那个二点五倍的瞄准镜观察着,好一会儿,把身边的枪扯过来,将瞄准镜装上机匣左侧的安装槽座。这支枪看起来与所有的友坂步枪没有太大差异,只不过它是从万千支友坂步枪中精选出来的,适当削减一点枪重,然后在机匣左侧铣出个用于安装瞄准镜的座槽。
“小林,你知道么,我不喜欢管这叫瞄准镜,我叫它‘三百’,当学员的时候,我们都管它叫三百,你知道为什么?你不会知道的。”
这是一款二点五倍瞄准镜,十度观察范围,目前为止,无论‘三八改狙’还是‘九七狙’都用这个,因为鬼子目前只有这一款瞄准镜,没有射程调节,更没有风偏调节,把它装在枪上之后,如果想以镜头内的十字线中点命中目标,目标必须距离恰好三百米,若大于三百米,十字线就要相应抬高,若小于三百米则需压低。用这个瞄准镜打固定目标尚可,打移动目标……非常痛苦!
这落后的设计,导致原枪表尺没有被取消,以便不适应瞄准镜的射手仍然可以用表尺进行常规瞄准,这是座槽位置选择在机匣左边的原因,为了不遮挡原枪表尺。
“好吧。现在让我来看看……还不错,目标……在舒适的范围内。其实我不喜欢用表尺,至少镜头更清晰一点。”他的呼吸声平稳地弱下来,消失于风声。
……
曾经意气风发,一次次地死过之后,马良终于开始懂了,为什么胡义会那么麻木那么冷。那只是他的现在,不是他的过去。
室内,他静静坐着,呆呆看着手里刚刚保养完成的驳壳枪,莫名其妙地孤独,莫名其妙地哀伤。曾经年轻乐观的心,向往浴血,遗憾自己没有伤疤,想要成为胡义那样的军人,如今实现了么?
至少不英俊了,终于有资格笑话别人是小白脸了,他笑了,笑容依然年轻而英俊,刚刚愈合的疤痕随着笑容一起在英俊的脸颊上抽动着,被漏进窗的阳光映得极其清晰。其实,他更加英俊了,只是那笑容……不再明朗。
门被推开,战士看到了光线映射中的半脸笑,下意识扫一眼却再无别人,径直道:“排长,换哨的到现在还没回来!”
恢复表情,将驳壳枪揣入枪套,叹口气:“哪个哨?”
“三岔口的眼。上哨的一早就去了,下哨的到现在也没见回。”
“知道了。”他起立,无论何时何地,都习惯性地先正军容,再将那帽檐弧度像胡义一样捏好,认真戴正。
……
硝烟飞扬,一次次疯狂飞扬,在那扇坚固的窗口外。
机枪声一次次地响起,然后一次次归于沉寂;窗口内,尸体,弹壳,与干涸的血,未干涸的血,正在流淌的血,刚刚开始涌出的血。感觉光线很暗,很暗,只有那扇该死的窗口,明亮得刺眼,好像那外面是天堂。
基本都被打穿了脑袋,或者咽喉,一枪一个,下一个爬上窗口,重新架好机枪,又是一枪一个,然而连长已经红了眼,疯狂地命令着,疯狂地嘶喊,全然不顾那窗口已经活活吃掉了半个连,因为那窗外不止轰鸣隆隆,铁蹄也正在隆隆。
“要打光了……哥,我得上了,我得去干死那个杂种!我得去干死他!”
“上个屁!现在就特么跟我走!”在猛烈震颤中,大狗窜出尘土弥漫,残垣断壁之间,到处是飞迸与冲击,落石如雨,距离最近的冲击波当场将刚刚冲出掩体的他撞飞,随后是大片硝烟与灰土蒙蒙。
再睁开眼,什么都听不到了,寂静无声,只有血色与硝烟。一个年轻的身影,提着马四环,在硝烟中敏捷向前,越来越隐约。
那是他的弟弟,亲弟弟,大狗乞讨带大的弟弟,直到当了兵,以为从此可以幸福地活着了,再也不用饿着相依为命了。弟弟也争气,做乞丐能做到最好,当兵也能当到最好,枪法第一,是大狗全部的荣耀。
“二狗!你特么给我滚回来!”大狗嘶声喊,努力爬起,冲入硝烟去追。
空气中一次次地猛烈冲击着,无尽的飞扬与飞扬,在一声枪响过后,大狗看到了那张满是脏污与血色的脸,骄傲笑着,正在朝他喊:“个杂种完啦!我……”
啪——鬼子的狙击手是两个,死了一个另一个开了枪。
啪——第二枪又响,根本没打中致命位置。
啪——第三枪。
世界都暗了,仿佛被硝烟屏蔽了,大狗的脑海空白了,用尽全力冲向他的荣耀,却踉跄。
他紧紧攥住弟弟的手,忘记弹雨,忘记硝烟,要拖着他走。
啪——第四枪,根本不打大狗,这是狰狞的报复。
他返身将弟弟压在身下,用自己为他遮蔽。
啪——第五枪,击中了没有被遮蔽到的腿。
一枪又一枪,就是不打大狗,就是咬着他的弟弟不放,无论他把弟弟压在身下,还是抱在怀里,子弹总是打在他挡不到的地方。
硝烟继续飞扬,无处不在飞扬,大狗在哭,却听不到自己哭,鲜血一次次飞溅,泼红了大狗的胸膛,泼红的大狗的脸。弟弟的手紧紧攥着他的手,他紧紧攥着弟弟的手,眼睁睁看着他的唯一亲人,唯一荣耀,被子弹一再击中,一再击中,如同一次次击中他一样……
“哎!逃兵!叫你呢!说话啊!”
坐在岸畔呆呆望水的大狗终于被身后的叫声惊醒,回头发现孙翠在不远处诧异,于是拍拍屁股站起来,扯扯肩头上的马四环背带,懒洋洋地迎过去。
孙翠捧起个小破本子,掏出个铅笔头,问:“你的大名是自己写呢……还是我帮你填?”
“她……没使绊子?”
孙翠一笑:“你欠我个人情。不过这村里可不养闲汉,你既不老,也不小,要么你给民兵队帮忙,要么你帮村里干活,至少得选一个。”
大狗点点头:“等我先给自己搭个窝行不行?”
接过破本子拿过笔,唐大狗三个字他会写,可手却莫名其妙抖个不停,横不平,竖不直,几乎不能辨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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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你不用紧张。零点看书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撤出位置的时候动作要轻一点。别再折树枝了,永远不要再折,我不是你爸爸。”
他伏在草间,举着那个二点五倍的瞄准镜观察着,好一会儿,把身边的枪扯过来,将瞄准镜装上机匣左侧的安装槽座。这支枪看起来与所有的友坂步枪没有太大差异,只不过它是从万千支友坂步枪中精选出来的,适当削减一点枪重,然后在机匣左侧铣出个用于安装瞄准镜的座槽。
“小林,你知道么,我不喜欢管这叫瞄准镜,我叫它‘三百’,当学员的时候,我们都管它叫三百,你知道为什么?你不会知道的。”
这是一款二点五倍瞄准镜,十度观察范围,目前为止,无论‘三八改狙’还是‘九七狙’都用这个,因为鬼子目前只有这一款瞄准镜,没有射程调节,更没有风偏调节,把它装在枪上之后,如果想以镜头内的十字线中点命中目标,目标必须距离恰好三百米,若大于三百米,十字线就要相应抬高,若小于三百米则需压低。用这个瞄准镜打固定目标尚可,打移动目标……非常痛苦!
这落后的设计,导致原枪表尺没有被取消,以便不适应瞄准镜的射手仍然可以用表尺进行常规瞄准,这是座槽位置选择在机匣左边的原因,为了不遮挡原枪表尺。
“好吧。现在让我来看看……还不错,目标……在舒适的范围内。其实我不喜欢用表尺,至少镜头更清晰一点。”他的呼吸声平稳地弱下来,消失于风声。
……
曾经意气风发,一次次地死过之后,马良终于开始懂了,为什么胡义会那么麻木那么冷。那只是他的现在,不是他的过去。
室内,他静静坐着,呆呆看着手里刚刚保养完成的驳壳枪,莫名其妙地孤独,莫名其妙地哀伤。曾经年轻乐观的心,向往浴血,遗憾自己没有伤疤,想要成为胡义那样的军人,如今实现了么?
至少不英俊了,终于有资格笑话别人是小白脸了,他笑了,笑容依然年轻而英俊,刚刚愈合的疤痕随着笑容一起在英俊的脸颊上抽动着,被漏进窗的阳光映得极其清晰。其实,他更加英俊了,只是那笑容……不再明朗。
门被推开,战士看到了光线映射中的半脸笑,下意识扫一眼却再无别人,径直道:“排长,换哨的到现在还没回来!”
恢复表情,将驳壳枪揣入枪套,叹口气:“哪个哨?”
“三岔口的眼。上哨的一早就去了,下哨的到现在也没见回。”
“知道了。”他起立,无论何时何地,都习惯性地先正军容,再将那帽檐弧度像胡义一样捏好,认真戴正。
……
硝烟飞扬,一次次疯狂飞扬,在那扇坚固的窗口外。
机枪声一次次地响起,然后一次次归于沉寂;窗口内,尸体,弹壳,与干涸的血,未干涸的血,正在流淌的血,刚刚开始涌出的血。感觉光线很暗,很暗,只有那扇该死的窗口,明亮得刺眼,好像那外面是天堂。
基本都被打穿了脑袋,或者咽喉,一枪一个,下一个爬上窗口,重新架好机枪,又是一枪一个,然而连长已经红了眼,疯狂地命令着,疯狂地嘶喊,全然不顾那窗口已经活活吃掉了半个连,因为那窗外不止轰鸣隆隆,铁蹄也正在隆隆。
“要打光了……哥,我得上了,我得去干死那个杂种!我得去干死他!”
“上个屁!现在就特么跟我走!”在猛烈震颤中,大狗窜出尘土弥漫,残垣断壁之间,到处是飞迸与冲击,落石如雨,距离最近的冲击波当场将刚刚冲出掩体的他撞飞,随后是大片硝烟与灰土蒙蒙。
再睁开眼,什么都听不到了,寂静无声,只有血色与硝烟。一个年轻的身影,提着马四环,在硝烟中敏捷向前,越来越隐约。
那是他的弟弟,亲弟弟,大狗乞讨带大的弟弟,直到当了兵,以为从此可以幸福地活着了,再也不用饿着相依为命了。弟弟也争气,做乞丐能做到最好,当兵也能当到最好,枪法第一,是大狗全部的荣耀。
“二狗!你特么给我滚回来!”大狗嘶声喊,努力爬起,冲入硝烟去追。
空气中一次次地猛烈冲击着,无尽的飞扬与飞扬,在一声枪响过后,大狗看到了那张满是脏污与血色的脸,骄傲笑着,正在朝他喊:“个杂种完啦!我……”
啪——鬼子的狙击手是两个,死了一个另一个开了枪。
啪——第二枪又响,根本没打中致命位置。
啪——第三枪。
世界都暗了,仿佛被硝烟屏蔽了,大狗的脑海空白了,用尽全力冲向他的荣耀,却踉跄。
他紧紧攥住弟弟的手,忘记弹雨,忘记硝烟,要拖着他走。
啪——第四枪,根本不打大狗,这是狰狞的报复。
他返身将弟弟压在身下,用自己为他遮蔽。
啪——第五枪,击中了没有被遮蔽到的腿。
一枪又一枪,就是不打大狗,就是咬着他的弟弟不放,无论他把弟弟压在身下,还是抱在怀里,子弹总是打在他挡不到的地方。
硝烟继续飞扬,无处不在飞扬,大狗在哭,却听不到自己哭,鲜血一次次飞溅,泼红了大狗的胸膛,泼红的大狗的脸。弟弟的手紧紧攥着他的手,他紧紧攥着弟弟的手,眼睁睁看着他的唯一亲人,唯一荣耀,被子弹一再击中,一再击中,如同一次次击中他一样……
“哎!逃兵!叫你呢!说话啊!”
坐在岸畔呆呆望水的大狗终于被身后的叫声惊醒,回头发现孙翠在不远处诧异,于是拍拍屁股站起来,扯扯肩头上的马四环背带,懒洋洋地迎过去。
孙翠捧起个小破本子,掏出个铅笔头,问:“你的大名是自己写呢……还是我帮你填?”
“她……没使绊子?”
孙翠一笑:“你欠我个人情。不过这村里可不养闲汉,你既不老,也不小,要么你给民兵队帮忙,要么你帮村里干活,至少得选一个。”
大狗点点头:“等我先给自己搭个窝行不行?”
接过破本子拿过笔,唐大狗三个字他会写,可手却莫名其妙抖个不停,横不平,竖不直,几乎不能辨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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