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这是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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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幽暗的森林中,一堆篝火成了唯一明亮的光源。
梅伊比斯、百奇、拉克萨斯、金歌四人坐在一棵大树底下,有滋有味的享用着今天的晚餐。晚饭过后,梅伊比斯在篝火旁找了块地方,将厚厚的毯子往平坦的地上一铺,掏出一卷棉被,便成了临时的床铺。
百奇飞过来,也钻进棉被里,枕在枕头上,小身躯紧紧地贴在梅伊比斯的脖子处,理所当然的缩了缩身子,找了一个认为比较舒适的位置。
至于金歌和拉克萨斯,也在篝火的旁边铺了自己的床铺。
两人的心是不淡定的,金歌望着前方跳动着的篝火焰头,又看了看被粗布包裹着的剑,他伸出手,忽然坐立起来,将剑抱入怀中,旋即一点一点将缠绕的粗布慢慢解去。
他对温格多琳郑重其事交给他的东西非常好奇,不知道这玩意有什么高贵的地方没有。
粗布解开,入目的果然是一把剑!
不是庸俗的黄金宝剑,也不是小家碧玉气质的寸半长剑,而是朴素的褐sè材质,上面留有粗糙的刨痕,宛若巧匠豪爽之作,细腻中霸气侧漏,是一款十分豪放的复古式风格,造型粗犷而透露着些许婉约,大气而不失典雅,轻盈但不浮躁。
“啧啧啧……”金歌暗赞几声,仔细端详着这柄造型独特、材质独特的剑,似乎要将它研究透一般。
一分钟过去了,他没有把它看透。
心想,果然是好剑,伪装堪称绝伦。
两分钟过去了,他还没有把它看透。
心想,那么容易看透本质的,就不配称为绝世好剑。
三分钟过去了,他还在仔细端详,越品越有味道。
不住点头,心道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你不注意它,它浑然天成,你越是注意它,就越觉得它深藏不露。这柄剑也是如此,果然是大祭司送出的东西,绝不是凡品啊,任自己有火眼一双,也不可能一时半刻将其看透,想要深得其中三昧,更是不知道需要多久。
于是,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金歌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宛如一尊瞩视手中宝剑的雕塑,乐在其中。
还是百奇打破了这片宁静,也将他从陶醉的状态中拉回了现实。百奇躺在梅伊比斯的旁边,侧目一望去,正好看到金歌坐立看剑的姿势。“已经过去十几分钟了,这家伙居然还保持着仔细端详的样子,不会是中邪了吧。”
便十分好奇地问金歌:“小金,你一直看着这把木剑干什么,这东西很厉害吗?”
“木剑?”
金歌诧异地反问,心想小百奇这孩子真是越来越可爱了,明明是绝世神剑,她居然说是木剑。
不过……木剑?
金歌略微有些反应过来,他推了推不远处正枕着手臂仰望星空的拉克萨斯,道:“还没睡吧,问你个问题,你觉得这柄剑怎么样?”
正在沉思的拉克萨斯被他打岔,转过头,瞧了眼金歌手中的剑,便有些疑惑地问:“你都是堂堂预言中的勇士了,怎么也算是个人物,这大半夜不好好睡觉,拿着一柄木剑是什么意思?”
“木剑,你也认为这是木剑?”
金歌大呼一声,赶忙跑到梅伊比斯的前面,推了推正假寐而睡的梅伊比斯,大声道:“大姐头你快醒醒,别睡了,我有个重要问题要问你。”
梅伊比斯当然没有睡着,而且刚才百奇和拉克萨斯的话她都听见了,睁开眼坐了起来,眼睛一瞄金歌手中的剑,她乐得笑了起来:“喂,我说小金,你都几岁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玩木剑呀,要是喜欢剑,改天我给你买一把。”
“连大姐头也说这是……木剑?”
金歌声音有些颤抖,“你再瞧瞧,这可是大祭司送我的宝剑……”
“这就是大祭司送你的东西?”梅伊比斯定了定神,半晌后对金歌道:“你这把剑给我看看。”金歌点点头,梅伊比斯便顺势从他手中将剑接过,她一手拿着剑柄,一手抓住剑头,然后用出几分力,想要试试这柄剑的承受能力。
然后——
啪啦!
一声脆响。
“宝剑”从中间断裂成了两截。
梅伊比斯嘴巴变成了一个“O”型,瞧了眼已经石化的金歌,摆摆手不知所措道:“这个……你的剑,让我给掰断了……”
“……”
“好啦好啦,你看这断裂处,好像真是木头做的。”
这话轻飘飘的,金歌呆立着,两眼无神。
一旁的拉克萨斯忽然好像想明白过来,哈哈大笑道:“金歌你看,你好像被大祭司给耍了,她居然用一把木剑来抚慰你幼小的心灵,哈哈……太搞了。”
梅伊比斯联想到温格多琳先前在神殿时那没有节cāo的表现,活脱脱灵梦脱胎的样子,便一下子理解了她的所作所为。她安慰金歌道:“小金,你也不要多想了,大祭司就是灵梦第二,她那节cāo,就跟天边的云彩一样,风一吹就没了。作为宅男,博丽神社的灵梦你应该知道吧,想想她,再想想温格多琳,她还肯给你一把木剑,你就知足吧。”
……
……
此刻,希雅族的祖庭神殿里,温格多琳正坐在自己的床榻上,有些心疼地叹了口气,那把剑可是她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削出来的,忽然间送了别人,心里有些空荡荡的。
“果然,将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是最心痛的事情,尤其是自己的心血之作,分外的不舍。”她有些感慨的道。
大长老的房间里,大长老站在窗台前,仰头望着晴朗的夜空。
他可以联想到金歌打开粗布包裹看到里面东西时的情景,一定是极度的失望吧。他太了解大祭司了,知道想从她那里抠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来,比登天还难,那还不如直接要了她的命呢。
虽然不知道被大祭司用粗布包裹起来的是什么东西,但注定不会是有价值的。算起来金歌也是大祭司的第二个徒弟了,前一个徒弟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了西边大陆游历,临走前大祭司亦不过随手折了一根树枝送与他作为随身防御的武器。
美其名曰:“习剑者,长剑在手,非真剑侠,何时做到手中无剑但心中有剑,才算略有小成。西方大陆是一个纯魔法占据统治的文明体系,剑士虽然也有,但早已不是三尺青锋便可搏一世荣华的时代了。”
话说得倒挺冠冕堂皇,后来据说那名徒弟听信了她的话,从此了无音讯。
传说西大陆出现过一名无剑剑圣,不知道是不是他。
和他比起来,金歌那都算是幸运的了,至少温格多琳不吝啬那几缕粗布,甚至还给他准备了一把木剑,当真是看在他是预言中的勇士的份上,做梦都该偷笑的了。
夜幕降临,幽暗的森林中,一堆篝火成了唯一明亮的光源。
梅伊比斯、百奇、拉克萨斯、金歌四人坐在一棵大树底下,有滋有味的享用着今天的晚餐。晚饭过后,梅伊比斯在篝火旁找了块地方,将厚厚的毯子往平坦的地上一铺,掏出一卷棉被,便成了临时的床铺。
百奇飞过来,也钻进棉被里,枕在枕头上,小身躯紧紧地贴在梅伊比斯的脖子处,理所当然的缩了缩身子,找了一个认为比较舒适的位置。
至于金歌和拉克萨斯,也在篝火的旁边铺了自己的床铺。
两人的心是不淡定的,金歌望着前方跳动着的篝火焰头,又看了看被粗布包裹着的剑,他伸出手,忽然坐立起来,将剑抱入怀中,旋即一点一点将缠绕的粗布慢慢解去。
他对温格多琳郑重其事交给他的东西非常好奇,不知道这玩意有什么高贵的地方没有。
粗布解开,入目的果然是一把剑!
不是庸俗的黄金宝剑,也不是小家碧玉气质的寸半长剑,而是朴素的褐sè材质,上面留有粗糙的刨痕,宛若巧匠豪爽之作,细腻中霸气侧漏,是一款十分豪放的复古式风格,造型粗犷而透露着些许婉约,大气而不失典雅,轻盈但不浮躁。
“啧啧啧……”金歌暗赞几声,仔细端详着这柄造型独特、材质独特的剑,似乎要将它研究透一般。
一分钟过去了,他没有把它看透。
心想,果然是好剑,伪装堪称绝伦。
两分钟过去了,他还没有把它看透。
心想,那么容易看透本质的,就不配称为绝世好剑。
三分钟过去了,他还在仔细端详,越品越有味道。
不住点头,心道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你不注意它,它浑然天成,你越是注意它,就越觉得它深藏不露。这柄剑也是如此,果然是大祭司送出的东西,绝不是凡品啊,任自己有火眼一双,也不可能一时半刻将其看透,想要深得其中三昧,更是不知道需要多久。
于是,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金歌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宛如一尊瞩视手中宝剑的雕塑,乐在其中。
还是百奇打破了这片宁静,也将他从陶醉的状态中拉回了现实。百奇躺在梅伊比斯的旁边,侧目一望去,正好看到金歌坐立看剑的姿势。“已经过去十几分钟了,这家伙居然还保持着仔细端详的样子,不会是中邪了吧。”
便十分好奇地问金歌:“小金,你一直看着这把木剑干什么,这东西很厉害吗?”
“木剑?”
金歌诧异地反问,心想小百奇这孩子真是越来越可爱了,明明是绝世神剑,她居然说是木剑。
不过……木剑?
金歌略微有些反应过来,他推了推不远处正枕着手臂仰望星空的拉克萨斯,道:“还没睡吧,问你个问题,你觉得这柄剑怎么样?”
正在沉思的拉克萨斯被他打岔,转过头,瞧了眼金歌手中的剑,便有些疑惑地问:“你都是堂堂预言中的勇士了,怎么也算是个人物,这大半夜不好好睡觉,拿着一柄木剑是什么意思?”
“木剑,你也认为这是木剑?”
金歌大呼一声,赶忙跑到梅伊比斯的前面,推了推正假寐而睡的梅伊比斯,大声道:“大姐头你快醒醒,别睡了,我有个重要问题要问你。”
梅伊比斯当然没有睡着,而且刚才百奇和拉克萨斯的话她都听见了,睁开眼坐了起来,眼睛一瞄金歌手中的剑,她乐得笑了起来:“喂,我说小金,你都几岁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玩木剑呀,要是喜欢剑,改天我给你买一把。”
“连大姐头也说这是……木剑?”
金歌声音有些颤抖,“你再瞧瞧,这可是大祭司送我的宝剑……”
“这就是大祭司送你的东西?”梅伊比斯定了定神,半晌后对金歌道:“你这把剑给我看看。”金歌点点头,梅伊比斯便顺势从他手中将剑接过,她一手拿着剑柄,一手抓住剑头,然后用出几分力,想要试试这柄剑的承受能力。
然后——
啪啦!
一声脆响。
“宝剑”从中间断裂成了两截。
梅伊比斯嘴巴变成了一个“O”型,瞧了眼已经石化的金歌,摆摆手不知所措道:“这个……你的剑,让我给掰断了……”
“……”
“好啦好啦,你看这断裂处,好像真是木头做的。”
这话轻飘飘的,金歌呆立着,两眼无神。
一旁的拉克萨斯忽然好像想明白过来,哈哈大笑道:“金歌你看,你好像被大祭司给耍了,她居然用一把木剑来抚慰你幼小的心灵,哈哈……太搞了。”
梅伊比斯联想到温格多琳先前在神殿时那没有节cāo的表现,活脱脱灵梦脱胎的样子,便一下子理解了她的所作所为。她安慰金歌道:“小金,你也不要多想了,大祭司就是灵梦第二,她那节cāo,就跟天边的云彩一样,风一吹就没了。作为宅男,博丽神社的灵梦你应该知道吧,想想她,再想想温格多琳,她还肯给你一把木剑,你就知足吧。”
……
……
此刻,希雅族的祖庭神殿里,温格多琳正坐在自己的床榻上,有些心疼地叹了口气,那把剑可是她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削出来的,忽然间送了别人,心里有些空荡荡的。
“果然,将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是最心痛的事情,尤其是自己的心血之作,分外的不舍。”她有些感慨的道。
大长老的房间里,大长老站在窗台前,仰头望着晴朗的夜空。
他可以联想到金歌打开粗布包裹看到里面东西时的情景,一定是极度的失望吧。他太了解大祭司了,知道想从她那里抠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来,比登天还难,那还不如直接要了她的命呢。
虽然不知道被大祭司用粗布包裹起来的是什么东西,但注定不会是有价值的。算起来金歌也是大祭司的第二个徒弟了,前一个徒弟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了西边大陆游历,临走前大祭司亦不过随手折了一根树枝送与他作为随身防御的武器。
美其名曰:“习剑者,长剑在手,非真剑侠,何时做到手中无剑但心中有剑,才算略有小成。西方大陆是一个纯魔法占据统治的文明体系,剑士虽然也有,但早已不是三尺青锋便可搏一世荣华的时代了。”
话说得倒挺冠冕堂皇,后来据说那名徒弟听信了她的话,从此了无音讯。
传说西大陆出现过一名无剑剑圣,不知道是不是他。
和他比起来,金歌那都算是幸运的了,至少温格多琳不吝啬那几缕粗布,甚至还给他准备了一把木剑,当真是看在他是预言中的勇士的份上,做梦都该偷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