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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半路杀出个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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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米煮成熟饭?
这跟辛四娘之前的打算,倒是不谋而合了。
所以辛四娘听到这个主意,并没有觉得被冒犯了,反而还十分的开心,只是脸上却装腔作势皱眉道:“这样子会不会不好,到时候你的家人会不会觉得我不知廉耻,说我不是好人家的女孩儿?”
龚九眼底闪过一抹嘲讽,嘴上笑着安慰道:“自然不会,祖母最疼爱我,只要是我喜欢的女子,她肯定也会喜欢,最主要的是,你赶紧给她生个白白胖胖的孙子,保证她疼你多过疼我!”
辛四娘顺着龚九的话,忍不住憧憬起未来。
虽然婚前失贞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可是如果有龚九给她作保证,最主要是她肚子里怀个龚家的种,她就不信龚家的人会不认孩子!
想到这,辛四娘眉眼都在飞扬:“你说得轻松,哪有那么容易就有……孩子的……”
“所以我们得努力!”龚九说着,用小龚九撞了一下辛四娘,“你越早怀上孩子,我们就能越快在一起!”
辛四娘被撞得骨子都酥了,虽然不知道那硬|硬|顶着自己的东西是什么,但她身子却早就起了反应,身下一片濡|湿。
辛四娘靠在龚九怀里,媚眼如丝,娇|吟一声道:“九郎……”
龚九看时机成熟了,一把将辛四娘抱起来,朝一个茂密的树丛后面走去。
辛四娘尚有一丝理智,挣扎了一下:“九郎,这会不会太快了,要是一会有人过来怎么办?”
龚九邪笑:“那不是更好,我们可以直接去跟我祖母说!”
辛四娘身子起了反应,加上她太想抓住龚九这个高富帅了,脑子一发晕,就半推半就,任由龚九将她抱到了树丛后面。
龚九心急如焚,“撕啦”一声就扯掉辛四娘的外衫,露出一身白皙细腻的皮肤,还有鹅黄色的肚兜。
那肚兜上居然绣着一对鸳鸯,而两只高耸的兔子将那对鸳鸯挤得都变形了!
龚九吞咽了一口口水,双眼涨红,直愣愣瞪着眼前饱满的兔子,心中却再次觉得辛四娘是个yin|荡的骚|婆娘!
哪个没出阁的大家闺秀,会在自己的肚兜上绣鸳鸯?
辛四娘身上一凉,看到自己的衣服被扯掉,尖叫了一声,护住自己两只白兔道:“九郎,我不想在这里……我们换个地方吧?”
辛四娘羞窘得满脸通红,一来她怕有人过来,看到自己的身体,二来她不想自己的第一次发生在这种破地方,以后想起来都不美好。
龚九却忍不住了,“撕啦”一声,不顾辛四娘的反抗,就将她的肚兜给扯掉了!
一对白花花,十分硕大的兔子弹跳了出来,龚九几乎看呆了!
我滴乖乖,果然好大!
这么大的兔子,他龚九还是第一次看到!
辛四娘羞愤得脖子都红了,她用双手遮住胸前,却被龚九抓住手,一把扯到头上去,龚九伸出爪子,一手一个,一把抓住了那一对兔子!
我滴乖乖,真的是一手无法掌握,不,是两只手都没法掌握!
龚九揉搓着那对兔子,辛四娘浑身颤抖,又害怕又兴奋,不久之后,树丛后面就传来了一阵阵让人脸红心跳的吟哦声。
藏在树上的影卫见状,轻声跳到地面,转身离去。
……
辛四娘再也没有回宴席厅,而是借口身子不舒服,直接回了太师府的马车等待,所以众人没有看到辛四娘的异样。
辛瑟瑟用完午膳,就打道回府了。
只是她没有回去兰阳郡主府,而是跟着徐氏回了太师府。
既然她已经回了京城,那她就必须回太师府一趟,否则说不过去。
不过她坐的马车是安枫墨给她准备的,所以她没有跟辛四娘她们一辆马车,此时如梦正将刚才发生在龚家后院的事情告诉辛瑟瑟。
辛瑟瑟听完后,一阵阵无语。
尼嘛,要不要这么重口味啊?
龚九居然吻了辛四娘的臭脚丫子,辛瑟瑟想到那个画面,胃就一阵阵翻滚。
还有,她想不到辛四娘作为一个古代人,居然如此生猛,第一次见面就跟男人滚床单了!
而且还是在树丛里!
啧啧啧,她这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都没有她这么奔放!
青果蹙着眉头不解道:“小姐,为什么你不让人当场捉奸呢?这样放过辛四娘,不是浪费了吗?”
辛瑟瑟摇摇头:“怎么会浪费?我不是要辛四娘出丑,我是真的要她嫁入龚家,不对,是给龚九做妾,到时候跟康城郡主那女人两人狗咬狗,所以这时候揭穿她,百害而无一利。”
“对哦,奴婢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不过这样也好,如果当场揭穿了辛四娘,小姐的脸面也不好看!”青果恍然大悟道。
辛瑟瑟点头,作为同父异母的姐妹,她跟辛四娘她们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辛四娘当场被人捉奸,她也会被人嗤笑。
辛瑟瑟盯着青果,青果此时已经没有了之前一脸春-情的娇羞模样。
青果被看得莫名其妙:“小姐,你怎么这么看着奴婢?是不是奴婢脸上有东西?”
青果说着,还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辛瑟瑟挑眉道:“在尚书府时,你去如厕,怎么去了那么久?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青果的脸“唰”的一声就红了,支支吾吾道:“小姐,奴婢刚才在尚书府遇见了奴婢的表哥!”
辛瑟瑟怔了一下,蹙眉道:“你哪里来的表哥,你不是早就不记得家人了吗?怎么突然间跳出来个表哥?”
青果被卖时才五六岁,中间经过几个人贩子,最后才被卖到太师府,所以她早就不记得家人,也不记得自己是哪里人。
这也是如此忠心的其中一个原因,因为青果没有亲人,对她来说,辛瑟瑟就是她唯一的依靠。
当然青果如此忠心,更重要还是跟她的性格有关。
青果脸上满是喜悦:“奴婢的确不记得家人了,不过奴婢最后一次被卖时,曾经认了一个牙婆做干娘,也就是她将奴婢带到太师府的,要不是干娘,奴婢也没有机会伺候小姐!”
干娘?
辛瑟瑟回想了一下,好像以前是有听青果提过这么一回事,只是那牙婆从来没有来找过青果,两人之间一直也没有联系,怎么会这么巧,就在尚书府遇见了?
“那你口中的表哥是你干娘的什么人?”辛瑟瑟微挑眉道。
“是干娘的亲侄子,叫俞子浩,表哥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个秀才,真的很了不起!”说到这位所谓的表哥,青果的双眼都闪着光。
辛瑟瑟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你跟这位表哥多年没见过面,他是怎么认出你的?而且那是尚书府的后院,他一个外男,怎么会出现在那种地方?”
如梦显然也发现了不对劲,眉头微微蹙着。
青果却依然一脸兴奋,眉眼间还带着一丝害羞和雀跃:“表哥今日是随友人过来参加龚老夫人的寿宴,当时他也是去如厕,可是龚家的下人看他身份卑微,就故意捉弄他,将他带到了后院去,当时奴婢撞到他时,他正迷路,急着要出去,奴婢看他一脸慌张和着急,就主动为他带路,攀谈中他说奴婢长得很像他小时候的一个妹妹,后来我们两人说到了干娘,才发现原来他是干娘的侄子,而奴婢就是他口中的妹妹,小姐,你说是不是很巧?”
辛瑟瑟心中呵呵。
的确很巧,而且巧得一听就知道是有人故意安排的!
一个平民居然有尚书府这样的朋友就不说了,还在这样的寿宴上,居然被小厮捉弄,带到了后院去,又刚好撞到了去如厕的青果,这里面如果没有猫腻的话,打死她也不相信!
辛瑟瑟蹙眉道:“你怎么确定这个人就是你干娘的侄子,万一有人冒充呢?”
青果一脸惊讶道:“怎么可能会有人冒充表哥呢?表哥又不是有钱人的公子哥,别人冒充他有什么好处?”
辛瑟瑟心中冷笑,以前可能没有好处,现在好处可多着呢!
她以前虽然是太师府的嫡女,可是十分不受宠,又有着克夫的恶名,主仆两人在太师府过着十分低下的日子,自然不会有人通过青果来攀龙附凤。
可现在不一样了,她被赐婚给安枫墨,安枫墨又如此看重她,青果作为她身边的大丫鬟,自然也是跟着水涨船高。
这时候来认青果,自然是想通过青果攀上八王爷这座金山!
“你别管有没有好处,你只要告诉我,你真的记得这位表哥的样子吗?”辛瑟瑟对这位突然冒出来的表哥,印象十分不好。
青果看辛瑟瑟样子很严肃,脸上的笑容不由收敛,不安道:“奴婢已经不记得表哥小时候的样子,只依稀记得他左手手腕有一颗黑豆大的肉痣,奴婢刚才确认过了,表哥身上的确有,而且他也能说对奴婢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奴婢被卖到干娘手上,又瘦又病,是表哥给了奴婢吃的,还给奴婢找大夫,要不是表哥,奴婢早就没了。”
尼嘛,敢情这里面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青梅竹马的感情?
生米煮成熟饭?
这跟辛四娘之前的打算,倒是不谋而合了。
所以辛四娘听到这个主意,并没有觉得被冒犯了,反而还十分的开心,只是脸上却装腔作势皱眉道:“这样子会不会不好,到时候你的家人会不会觉得我不知廉耻,说我不是好人家的女孩儿?”
龚九眼底闪过一抹嘲讽,嘴上笑着安慰道:“自然不会,祖母最疼爱我,只要是我喜欢的女子,她肯定也会喜欢,最主要的是,你赶紧给她生个白白胖胖的孙子,保证她疼你多过疼我!”
辛四娘顺着龚九的话,忍不住憧憬起未来。
虽然婚前失贞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可是如果有龚九给她作保证,最主要是她肚子里怀个龚家的种,她就不信龚家的人会不认孩子!
想到这,辛四娘眉眼都在飞扬:“你说得轻松,哪有那么容易就有……孩子的……”
“所以我们得努力!”龚九说着,用小龚九撞了一下辛四娘,“你越早怀上孩子,我们就能越快在一起!”
辛四娘被撞得骨子都酥了,虽然不知道那硬|硬|顶着自己的东西是什么,但她身子却早就起了反应,身下一片濡|湿。
辛四娘靠在龚九怀里,媚眼如丝,娇|吟一声道:“九郎……”
龚九看时机成熟了,一把将辛四娘抱起来,朝一个茂密的树丛后面走去。
辛四娘尚有一丝理智,挣扎了一下:“九郎,这会不会太快了,要是一会有人过来怎么办?”
龚九邪笑:“那不是更好,我们可以直接去跟我祖母说!”
辛四娘身子起了反应,加上她太想抓住龚九这个高富帅了,脑子一发晕,就半推半就,任由龚九将她抱到了树丛后面。
龚九心急如焚,“撕啦”一声就扯掉辛四娘的外衫,露出一身白皙细腻的皮肤,还有鹅黄色的肚兜。
那肚兜上居然绣着一对鸳鸯,而两只高耸的兔子将那对鸳鸯挤得都变形了!
龚九吞咽了一口口水,双眼涨红,直愣愣瞪着眼前饱满的兔子,心中却再次觉得辛四娘是个yin|荡的骚|婆娘!
哪个没出阁的大家闺秀,会在自己的肚兜上绣鸳鸯?
辛四娘身上一凉,看到自己的衣服被扯掉,尖叫了一声,护住自己两只白兔道:“九郎,我不想在这里……我们换个地方吧?”
辛四娘羞窘得满脸通红,一来她怕有人过来,看到自己的身体,二来她不想自己的第一次发生在这种破地方,以后想起来都不美好。
龚九却忍不住了,“撕啦”一声,不顾辛四娘的反抗,就将她的肚兜给扯掉了!
一对白花花,十分硕大的兔子弹跳了出来,龚九几乎看呆了!
我滴乖乖,果然好大!
这么大的兔子,他龚九还是第一次看到!
辛四娘羞愤得脖子都红了,她用双手遮住胸前,却被龚九抓住手,一把扯到头上去,龚九伸出爪子,一手一个,一把抓住了那一对兔子!
我滴乖乖,真的是一手无法掌握,不,是两只手都没法掌握!
龚九揉搓着那对兔子,辛四娘浑身颤抖,又害怕又兴奋,不久之后,树丛后面就传来了一阵阵让人脸红心跳的吟哦声。
藏在树上的影卫见状,轻声跳到地面,转身离去。
……
辛四娘再也没有回宴席厅,而是借口身子不舒服,直接回了太师府的马车等待,所以众人没有看到辛四娘的异样。
辛瑟瑟用完午膳,就打道回府了。
只是她没有回去兰阳郡主府,而是跟着徐氏回了太师府。
既然她已经回了京城,那她就必须回太师府一趟,否则说不过去。
不过她坐的马车是安枫墨给她准备的,所以她没有跟辛四娘她们一辆马车,此时如梦正将刚才发生在龚家后院的事情告诉辛瑟瑟。
辛瑟瑟听完后,一阵阵无语。
尼嘛,要不要这么重口味啊?
龚九居然吻了辛四娘的臭脚丫子,辛瑟瑟想到那个画面,胃就一阵阵翻滚。
还有,她想不到辛四娘作为一个古代人,居然如此生猛,第一次见面就跟男人滚床单了!
而且还是在树丛里!
啧啧啧,她这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都没有她这么奔放!
青果蹙着眉头不解道:“小姐,为什么你不让人当场捉奸呢?这样放过辛四娘,不是浪费了吗?”
辛瑟瑟摇摇头:“怎么会浪费?我不是要辛四娘出丑,我是真的要她嫁入龚家,不对,是给龚九做妾,到时候跟康城郡主那女人两人狗咬狗,所以这时候揭穿她,百害而无一利。”
“对哦,奴婢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不过这样也好,如果当场揭穿了辛四娘,小姐的脸面也不好看!”青果恍然大悟道。
辛瑟瑟点头,作为同父异母的姐妹,她跟辛四娘她们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辛四娘当场被人捉奸,她也会被人嗤笑。
辛瑟瑟盯着青果,青果此时已经没有了之前一脸春-情的娇羞模样。
青果被看得莫名其妙:“小姐,你怎么这么看着奴婢?是不是奴婢脸上有东西?”
青果说着,还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辛瑟瑟挑眉道:“在尚书府时,你去如厕,怎么去了那么久?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青果的脸“唰”的一声就红了,支支吾吾道:“小姐,奴婢刚才在尚书府遇见了奴婢的表哥!”
辛瑟瑟怔了一下,蹙眉道:“你哪里来的表哥,你不是早就不记得家人了吗?怎么突然间跳出来个表哥?”
青果被卖时才五六岁,中间经过几个人贩子,最后才被卖到太师府,所以她早就不记得家人,也不记得自己是哪里人。
这也是如此忠心的其中一个原因,因为青果没有亲人,对她来说,辛瑟瑟就是她唯一的依靠。
当然青果如此忠心,更重要还是跟她的性格有关。
青果脸上满是喜悦:“奴婢的确不记得家人了,不过奴婢最后一次被卖时,曾经认了一个牙婆做干娘,也就是她将奴婢带到太师府的,要不是干娘,奴婢也没有机会伺候小姐!”
干娘?
辛瑟瑟回想了一下,好像以前是有听青果提过这么一回事,只是那牙婆从来没有来找过青果,两人之间一直也没有联系,怎么会这么巧,就在尚书府遇见了?
“那你口中的表哥是你干娘的什么人?”辛瑟瑟微挑眉道。
“是干娘的亲侄子,叫俞子浩,表哥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个秀才,真的很了不起!”说到这位所谓的表哥,青果的双眼都闪着光。
辛瑟瑟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你跟这位表哥多年没见过面,他是怎么认出你的?而且那是尚书府的后院,他一个外男,怎么会出现在那种地方?”
如梦显然也发现了不对劲,眉头微微蹙着。
青果却依然一脸兴奋,眉眼间还带着一丝害羞和雀跃:“表哥今日是随友人过来参加龚老夫人的寿宴,当时他也是去如厕,可是龚家的下人看他身份卑微,就故意捉弄他,将他带到了后院去,当时奴婢撞到他时,他正迷路,急着要出去,奴婢看他一脸慌张和着急,就主动为他带路,攀谈中他说奴婢长得很像他小时候的一个妹妹,后来我们两人说到了干娘,才发现原来他是干娘的侄子,而奴婢就是他口中的妹妹,小姐,你说是不是很巧?”
辛瑟瑟心中呵呵。
的确很巧,而且巧得一听就知道是有人故意安排的!
一个平民居然有尚书府这样的朋友就不说了,还在这样的寿宴上,居然被小厮捉弄,带到了后院去,又刚好撞到了去如厕的青果,这里面如果没有猫腻的话,打死她也不相信!
辛瑟瑟蹙眉道:“你怎么确定这个人就是你干娘的侄子,万一有人冒充呢?”
青果一脸惊讶道:“怎么可能会有人冒充表哥呢?表哥又不是有钱人的公子哥,别人冒充他有什么好处?”
辛瑟瑟心中冷笑,以前可能没有好处,现在好处可多着呢!
她以前虽然是太师府的嫡女,可是十分不受宠,又有着克夫的恶名,主仆两人在太师府过着十分低下的日子,自然不会有人通过青果来攀龙附凤。
可现在不一样了,她被赐婚给安枫墨,安枫墨又如此看重她,青果作为她身边的大丫鬟,自然也是跟着水涨船高。
这时候来认青果,自然是想通过青果攀上八王爷这座金山!
“你别管有没有好处,你只要告诉我,你真的记得这位表哥的样子吗?”辛瑟瑟对这位突然冒出来的表哥,印象十分不好。
青果看辛瑟瑟样子很严肃,脸上的笑容不由收敛,不安道:“奴婢已经不记得表哥小时候的样子,只依稀记得他左手手腕有一颗黑豆大的肉痣,奴婢刚才确认过了,表哥身上的确有,而且他也能说对奴婢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奴婢被卖到干娘手上,又瘦又病,是表哥给了奴婢吃的,还给奴婢找大夫,要不是表哥,奴婢早就没了。”
尼嘛,敢情这里面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青梅竹马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