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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你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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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听此言,焦三娘直气得蛾眉倒蹙,凤眼圆睁:“你……你……你这个臭无赖,本姑娘说你是个大恶霸你还不承认,你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不是恶霸是什么?”/p>

    秦钺十分干脆:“我不强迫你,怎么选择,全凭你的自愿。”/p>

    焦三娘也很干脆:“让本姑娘去你们家做婢女,你做梦,除非等本姑娘死了!”/p>

    秦钺道:“焦娘子,我劝你最好别这么快就拒绝秦某,还是先想好了再做决定也不迟。你要知道,现在只需你典身为奴,秦某就可以不再追究你父亲的罪责,你哥哥也能免去牢狱之灾,牺牲你一个却能保全你一家人,难道这不比让你父兄深陷牢狱,你随同你父亲远赴流地划算得多吗?”/p>

    焦三娘道:“为了保全我父兄的性命,本姑娘死都不怕,还怕典身为奴吗?但本姑娘去谁家做奴婢都可以,就是不能去你家做奴婢!”/p>

    “这又是为什么?”/p>

    “因为你不是人,是个恶魔,本姑娘宁死也不会给恶魔做奴婢!”/p>

    虽然唐代是封建社会,并非奴隶社会,但社会中除了士、农、工、商四种平民以外,还存在大量的贱民,比如官户、杂户、乐籍、太常音声人、私人部曲、客女、随身、官方奴婢、私人奴婢等。/p>

    在以上各类贱民中,尤以私人奴婢的身份最低。私人奴婢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律比畜产——也就是说,私人奴婢的地位在法律层面上和猪马牛羊等牲畜的地位是一样的。/p>

    虽然唐朝为了保护奴婢的人身安全,规定主人不准随意虐杀奴婢,但因为处罚太轻,这样的规定形同虚设。/p>

    唐律规定:诸奴婢有罪,其主请官后将奴婢处死,不坐罪;不请官而擅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p>

    这样的刑罚显然太过轻描淡写了,杀死一个大活人竟然还不如随意屠宰一头耕牛所犯的罪过大。要知道,农民随意屠宰一头耕牛那可是要被判罚一年半徒刑的,如果是盗杀官私牛马,还要罪加二等,最多可被判罚两年半徒刑。/p>

    最可气的是后面还附加了一条:奴婢犯了过错,主人在责罚奴婢时不慎将奴婢打死,或因过失误杀了奴婢,都不用负法律责任,这无异于是在纵容主人随意虐杀奴婢。/p>

    很多主人将奴婢虐杀后,只需随意编造个理由,说奴婢是因为犯错在接受惩罚时被打死的,或者说奴婢是病死的,或者说奴婢逃跑了,去官府备个案就没事了。/p>

    就算被仇人告了,这样的小罪,也只需以“赎铜”的方式向官府交点钱就算过去了。/p>

    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两个原因,先是奴婢的自身地位低下,没人会在意一个奴婢的生死。其次是能养得起奴婢的人家非富即贵,谁家还没有几个奴婢,谁都有情绪不好的时候,打伤打死奴婢的事谁都不敢保证不会生在自己身上,互相袒护还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官府对这种事一般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本不会认真对待。/p>

    最可怜的还得说是那些有几分姿色的婢女,大部分都会沦为了男主人的玩物,她们不但要忍受男主人的玩弄和凌辱,有时还会因为遭到女主人的嫉妒,受尽女主人的百般虐待和凌辱,始终处在生不如死的悲惨境遇中。/p>

    唐代笔记小说里就记载了大量男主人的妻子虐杀婢女的案例,有被割掉耳鼻的,有被剪掉手指的,有被割掉舌头的,有用棍子敲断腿的,有用锤子击打后脑的,有拔光头的,有用烙铁烫的,有用开水泼的,还有把和男主人私通的婢女杀死后扔进粪坑的,杀人手法各种各样,可谓是残忍至极,残忍程度简直令人指。/p>

    因为这些记载都是出自笔记小说,又因为笔记小说偏重于纪实,可信度还是很高的。/p>

    另外,奴婢也没有固定的婚姻,如果主人想让女奴婢为家里繁殖小奴婢,一般的出点都是想得到一些既健康又强壮的小奴婢,这样将来才能卖个好价钱。/p>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主人会随意让家里比较强壮的男性奴婢和女性奴婢婚配,就像把两头牲口牵到一起配对一样,任其相交繁殖。而且主人随时都可以将临时结为夫妻的奴婢拆散,甚至将奴婢母子和奴婢母女分开,分别出售或者转手送人,就像对待牲畜一样。/p>

    大部分奴婢都没有姓氏,只有一个贱名,有时候女奴婢因为和不同的男性奴婢生过关系,即便生下了小奴婢,也不知道孩子的亲爹究竟是谁。这就注定了奴婢不可能有稳固的家庭关系,也没有固定的血脉传承,更不可能有家族观念。/p>

    在大部分贵族和平民眼中,奴婢就是杂种,就是一群血缘混乱的生物,不但没有起码的人格,甚至连人都算不上。所以古代律法都严格禁止奴婢和良民通婚,娶奴婢为正妻者甚至要被判刑,就算男主人纳身边的婢女为妾室不违法,奴婢也没有抚养自己孩子的权利,只能把孩子交给丈夫的正妻抚养。/p>

    正是因为以上原因,是没有几个良家女子愿意去别人家里做婢女的。/p>

    焦三娘生长在乡下大户人家里,作为一个富人家的大小姐,过惯了锦衣玉食使奴唤婢的生活,就更不可能愿意去给别人当婢女了。/p>

    焦三娘以为,秦钺肯定是看中了她的姿色,才想让她典身为奴去秦家做婢女。/p>

    本就出生在大户人家里的她,对男主人玩弄婢女这种事早就司空见惯了。/p>

    她几乎都能想象得出,她一旦典身为奴去秦家做了婢女最后会落个什么下场,一开始肯定会沦为秦钺的玩物,日日夜夜在秦钺胯下承欢。等秦钺玩腻了,就会把她随意赏赐给家里的其他男仆,让她去和其他男仆为主人制造小奴婢。/p>

    关键是,她一旦成了奴婢,甚至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只能随便让秦钺摆布。/p>

    从一个乡下大户人家的小姐变成一个任人玩弄的婢女,焦三娘宁可死也不会答应。/p>

    褚县丞也走到秦钺身边,低声提醒秦钺道:“秦大人,这恐怕不妥吧?根据我大唐律法,严禁官员百姓人等压良为贱,凡是鬻良为贱者,皆以略卖人口之罪治罪。秦大人您为了一个民女以身犯险,卑职认为实在有些不值得。”/p>

    因为私人奴婢不课税,为了减少丁口流失和保障赋税,唐朝律法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严格禁止官民百姓随意将良民的身份变为奴婢。/p>

    以武力劫掠贩卖良人为奴婢者,绞!/p>

    劫掠良人为部曲者,流放三千里!/p>

    就算不是采取武力劫掠,而是诱骗、错认、妄认良人为奴婢,也要处以相应的责罚,轻则处以杖刑,重则判罚徒刑,甚至是流放两千里。/p>

    而且也不允许以逼债的方式胁迫良民卖身为奴,不但父母不能卖儿女,连自己卖自己都不行。当然,如果在不变更户籍性质的情况下,以做佣工的方式赚钱偿还债务还是允许的。/p>

    不过,律法是律法,现实是现实,唐代的平民因债而破产沦为农庄、寺庙、大户人家的依附民、部曲,甚至沦为奴婢的现象还是很严重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奴婢存在。/p>

    听了褚县丞的提醒,秦钺笑道:“褚县丞,你多虑了。本官说让焦娘子典身为奴其实只是个玩笑,并非真的要让焦娘子去秦某家里为奴为婢。秦某只是想让她到秦某家里做佣工,以此来抵消她父兄所犯罪行,本官甚至都不会剥夺她的良民身份。”/p>

    也许是故意想让焦三娘听到,秦钺并没有像褚县丞一样压低声音说话。/p>

    焦三娘十分不解:“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本姑娘去你家里做佣工?”/p>

    秦钺道:“因为秦某想给你父兄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要是就么轻易地放了他们,秦某又难出心中这口恶气,所以便想用这种方法对他们略施薄惩。”/p>

    焦三娘看着秦钺的眼睛:“你在撒谎,我父兄的死活在你心里根本没那么重要!”/p>

    言外之意就是,你就是看中了本姑娘的姿色,就是想以此为要挟霸占本姑娘。/p>

    秦钺笑道:“焦娘子,你信也罢,不信也罢,反正现在机会就摆在你面前,一切全凭你的个人意愿。如果你同意去秦某家里做女佣,秦某现在就可以把你的父兄释放,如果你不同意,秦某现在就让官差把你父兄押往万年县县衙按律治罪。说得直白一些,你父兄的生死皆在你的一念之间。”/p>

    一听这话,焦仁贵连忙道:“三娘,为父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女儿,为了父亲和你哥哥,你就答应了秦大人吧!”/p>

    焦大郎也道:“妹妹,哥哥不想去坐牢,你就救救哥哥吧!”/p>

    焦三娘咬了咬牙,问秦钺道:“你先说说让我去你家里做什么?”/p>

    秦钺一脸的淡然:“你一个女孩子,又不可能去做那些担水、挑粪、劈柴、锄地、盖屋建房的力气活,当然是做婢女!”/p>

    “你不是说不让本姑娘做奴婢吗?”/p>

    “虽然身份不同,但做女佣和做婢女又有什么区别?”/p>

    “具体做什么?”/p>

    “婢女还能做什么?当然是端茶倒水伺候主人穿衣吃饭。对了,还有为本公子暖床!”/p>

    一听这话,焦三娘立时羞得面红耳赤,银牙紧咬道:“你做梦!”/p>

    【未完待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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