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我自己写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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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吴一凡这么说,娃们才懂得什么叫理想,纷纷开始抢着回答。
“我想当厨子。”
“我想当木匠。”
“我想养好多羊,让它们生小羊,这样过年我们全村就能都吃上羊肉了。”
铁蛋也随着站起来,将自己的理想说出来,听得吴一凡一阵心酸。
就在这时,一个看起来年龄最小的女娃,瞪着大大的眼睛,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小声说道:“我长大了要是女孩的话,就学织布;要是男孩的话,就当道士。”
小女孩的回答让吴一凡哭笑不得,什么叫长大了是男孩的话,她明明就是女孩。
从这一点,吴一凡深深感触到没文化的可怕,甚至回答出这样幼稚的话语。
转念一想,吴一凡脸色微微一变。
“你你刚才说什么?你想当道士?你见过道士吗?”
吴一凡想起薛仁美的话,清风镇的阵法是一个道士布下的,而且知道她的存在,没有伤害她。
女孩听到吴一凡这样问她,以为老师觉得她的理想最好,兴奋的解释。
“我当然见过道士,每年的清明节,老道士就来我们村,还去大山里面待一段时间,不过我不知道他去干什么。”
吴一凡开始对这个道士有了兴趣,到底是何方神人,为什么每年都来大山里面?
既然娃们都来了,吴一凡总不能光问不教,给他们讲几个小故事。什么司马光砸缸,凿壁偷光,孔融让梨的典故讲了几个,娃们聚精会神的听着。
就连薛寡妇也在门口听得津津有味。
直到傍晚,薛寡妇才赶着娃们回家吃饭,一群大小娃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夏天的燥热让人没有胃口,吴一凡一点都不饿,索性从藤椅上起来,拖拉着拖鞋就往外走。
“你去哪,一会就吃饭了。”
薛寡妇正在生火准备做饭,眼见吴一凡要出门,赶紧大声吆喝。
“我不饿,去村口看看,你吃你的。”
吴一凡径直离开,向着村口走去。他要去看看福生房子建的怎么样了。
走了十几分钟,吴一凡看到家家户户大门紧闭,没有人在家的样子。
这人都去哪了,这点还不生火做饭?
当来到村口时,吴一凡明白了。
原来村里上下齐动员,没有一个闲人,都在村口热火朝天的建房子。
由于薛寡妇要照顾吴一凡,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所以憨娃没让人去叫她来搞建设。
吴一凡看着已经基本建好的房子,心中不禁佩服。
人多力量大一点也不错,原本要一星期的活,生生大半天就建好。
土黄色的胚体,原色松木屋顶,尖尖的房顶很像一座西方教堂,又不失中国特色田园建筑风格。
憨娃大老远就看到吴一凡走来,放下手中的活,热情的迎上来。
“吴老板,你看我们建设的合格不?要是不合格我们拆了重建。”
吴一凡听到憨娃的话,差点气晕过去,这么好的房子,这么有特色的建筑,自己哪里能挑出一点毛病?
随着憨娃的引路,吴一凡跟随着来到房子前,细细打量。
不愧是全村上下勤劳的结晶,墙面精细的跟水泥墙面无异。
吴一凡走到房间内,浓重的泥土气息钻入鼻孔。虽然味道大一点,但这是纯天然没有污染的味道,对人体没有任何伤害。
房间内有一百来平米,最里面用土胚隔出十几个平米,这是吴一凡设计的休息室,方便以后值班人员休息。
“你们这速度太快了,我看明天就能入住,赶紧先吃饭吧。”
“吃饭还早着哩,今天我们有决心完工,泥胚已经和好了,一会我们把里间搭一个大炕就完工,晾一天通通风就能使用。”
吴一凡不得不佩服大伙得干劲,也对未来充满希望。
一年后,这里绝对是全西北最好的生态旅游景点。只是,OS组织要给自己时间,这段时间内不要来闹事。
天快黑下来,大伙终于把房子建设好,屋里面的地面都经过精细处理,青石被削的平平的,跟镜面一样光滑,铺在地上有点高大上的感觉。
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村民们才结束一天的劳累。不过,他们没有急着回家吃饭,而是在刚刚修建的房子前点起篝火。
这是村里的习俗,不管谁家增砖添瓦,大伙都要聚在新建筑前庆祝。
篝火熊熊燃烧,照亮夜空。
夜幕渐深,满天星斗争相辉映。皎洁的月光洒落在甘泉湖上,显得格外幽静。
夜虫开始鸣叫,有蛐蛐,有青蛙,还有无数萤火虫,闪着点点荧光。
憨娃从家里抱来一坛酒,这是他爷爷那时候酿的,听说是秘方酒,至于什么功效,憨娃没有说,只是神秘一笑。
围子村由于吴一凡的到来,终于有了希望,憨娃不会再吝啬,将这坛酒放在篝火前,由村里辈分低的小媳妇给大伙分酒。
由于狼多肉少,老小爷们看到酒的时候,一双眼睛就像狼一样发出绿光。
“不要抢,每人都能分到,喝一口解解馋就行。”
憨娃看到争先恐后抢着要酒的棒小伙子们,开始维持秩序。
酒分好,谁都没有喝,静静等憨娃发话。
憨娃终于站起来,双手端着酒碗来到吴一凡面前:“吴老板,你是我们围子村的大恩人,这碗酒理应敬你,请你喝了它。”
吴一凡没有客气,从地上站起来,端着自己的碗一口喝完。
“好酒。”
吴一凡这个不懂白酒的人,喝下去以后,只觉得喉咙到小腹一阵温热,特别舒服。
而且酒的味道很怪,虽然有些辛辣,但是回甘却是甘甜无比。
憨娃也一口饮进碗里的酒,随后众人才齐齐端碗,迫不及待的喝光。
哈哈哈……真好喝!
一片爽朗的笑声跟称赞声,不绝于耳。
酒喝干,憨娃招呼一声,两个棒小伙子抬着一头两三百斤的野猪走到篝火前。
这是安排村里的猎户张大年进山逮的,围子村有重大的事情,都会安排张大年去山中打猎。
将野猪挂在事先搭好的架子上,发出龇龇的声音。
“大伙现在热闹一下,都踊跃一点演个节目给吴老板看看,谁演的好一会多吃野猪肉。”
一听说能多吃野猪肉,一帮半大小伙子抢着跑到中间表演,有唱华阴老腔的,还有唱秦腔的。有的更甚,不会唱歌干脆讲黄段子,逗弄得村里小姑娘掩嘴偷笑。
村里虽然封闭,但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精神文化没有失传,唱的都不错,让吴一凡有些吃惊。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一个面生的男娃,看起来有十三四岁。
他一上场,还没有开始唱,就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这让吴一凡很疑惑。
当男娃声音响起的时候,吴一凡明白了。
“唱一首曾经的歌,声音沙哑
少了朝气勃发
无人欣赏,依旧昂扬
也许不再是那般模样
也还能见着几分年少轻狂
不自量力,奔向远方
伤心不愿分担,开心不要分享
擦掉眼泪,默默品尝,然后一如既往
疲惫的脸上,带着倔强
从不去想,岁月的无常
永远相信,心在流浪
和梦一起飞翔
飞过无知,飞过狷狂
还有一次,飞过姑娘的心房
于是留下一个眷念,继续远方
不知疲倦,不惧风霜
寻得几个志同道合
嬉笑怒骂,醉得酣畅
转眼却不知何时,又剩下自己
向着前方
岁月欺骗了我们,让秋冬拖延了半载时光
以为可以浪荡、轻狂、却仍是少年郎
直到我们把青春当成信仰
却发现撞不破南墙,徒添了感伤
女人的眼泪在背影的后方,默默流淌
还不明白什么是期望
头发已经白的和父辈一样
找不着理由放弃梦想
不自量力,奔向远方
只是相信,心在流浪
和梦一起飞翔
飞过成熟,飞过温柔
最后一次,飞过女人的窗口
于是留在原地,听着喋喋不休
终于,忘记了走
然后就着一杯酒,回顾往事春秋……”
那空灵的声音划过天际,在围子村上空回旋。
听得吴一凡心有感触,热泪在眼眶中打转。
这不正是唱的当年的自己吗?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如此好听?
吴一凡隐约记得,这首歌的曲风很像李宗盛的《山丘》,里面充满男人的沧桑。
这是一首有阅历的人才能唱出的歌,这个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男娃,为什么会唱的这么带感?
现场一片寂静,就连蛐蛐的叫声也退避三舍。人们还陶醉在刚才的美妙中无法自拔。
“你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你是跟谁学的,能告诉我吗?”
吴一凡忍不住问出心中疑惑。
“叔叔好,我叫李一峰,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叫《远方》,请叔叔多多指导!”
李一峰说话很客气,字里行间透露着书生气,完全不是没有文化的样子。
憨娃也从美妙中醒转,小声对吴一凡说着:“这是三年前一个外人带进来的娃,那人从外边来的时候,身上有洋枪留下的伤,来后没多久就死了,留下这个苦命的娃,我们看他可怜,就把他留在围子村照顾,没想到这一晃也三年过去了。”
吴一凡明白缘由之后,心中有了计较:“你喜欢唱歌吗?”
“喜欢。”
“那我送你去音乐学院怎么样?”
听到吴一凡的话,李一峰顿时来到吴一凡身边,跪了下来。
“只要能让我唱歌,我什么都愿意!”
吴一凡没有说话,拉起李一峰,让其坐在身边。
酒足饭饱之后,吴一凡从地上站起来,要准备回薛寡妇家睡觉了。
突然感觉到一阵头晕,小腹一阵邪火。
“这酒的功效就是壮阳!”吴一凡终于明白憨娃那神秘一笑的含义了。(未完待续)
听到吴一凡这么说,娃们才懂得什么叫理想,纷纷开始抢着回答。
“我想当厨子。”
“我想当木匠。”
“我想养好多羊,让它们生小羊,这样过年我们全村就能都吃上羊肉了。”
铁蛋也随着站起来,将自己的理想说出来,听得吴一凡一阵心酸。
就在这时,一个看起来年龄最小的女娃,瞪着大大的眼睛,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小声说道:“我长大了要是女孩的话,就学织布;要是男孩的话,就当道士。”
小女孩的回答让吴一凡哭笑不得,什么叫长大了是男孩的话,她明明就是女孩。
从这一点,吴一凡深深感触到没文化的可怕,甚至回答出这样幼稚的话语。
转念一想,吴一凡脸色微微一变。
“你你刚才说什么?你想当道士?你见过道士吗?”
吴一凡想起薛仁美的话,清风镇的阵法是一个道士布下的,而且知道她的存在,没有伤害她。
女孩听到吴一凡这样问她,以为老师觉得她的理想最好,兴奋的解释。
“我当然见过道士,每年的清明节,老道士就来我们村,还去大山里面待一段时间,不过我不知道他去干什么。”
吴一凡开始对这个道士有了兴趣,到底是何方神人,为什么每年都来大山里面?
既然娃们都来了,吴一凡总不能光问不教,给他们讲几个小故事。什么司马光砸缸,凿壁偷光,孔融让梨的典故讲了几个,娃们聚精会神的听着。
就连薛寡妇也在门口听得津津有味。
直到傍晚,薛寡妇才赶着娃们回家吃饭,一群大小娃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夏天的燥热让人没有胃口,吴一凡一点都不饿,索性从藤椅上起来,拖拉着拖鞋就往外走。
“你去哪,一会就吃饭了。”
薛寡妇正在生火准备做饭,眼见吴一凡要出门,赶紧大声吆喝。
“我不饿,去村口看看,你吃你的。”
吴一凡径直离开,向着村口走去。他要去看看福生房子建的怎么样了。
走了十几分钟,吴一凡看到家家户户大门紧闭,没有人在家的样子。
这人都去哪了,这点还不生火做饭?
当来到村口时,吴一凡明白了。
原来村里上下齐动员,没有一个闲人,都在村口热火朝天的建房子。
由于薛寡妇要照顾吴一凡,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所以憨娃没让人去叫她来搞建设。
吴一凡看着已经基本建好的房子,心中不禁佩服。
人多力量大一点也不错,原本要一星期的活,生生大半天就建好。
土黄色的胚体,原色松木屋顶,尖尖的房顶很像一座西方教堂,又不失中国特色田园建筑风格。
憨娃大老远就看到吴一凡走来,放下手中的活,热情的迎上来。
“吴老板,你看我们建设的合格不?要是不合格我们拆了重建。”
吴一凡听到憨娃的话,差点气晕过去,这么好的房子,这么有特色的建筑,自己哪里能挑出一点毛病?
随着憨娃的引路,吴一凡跟随着来到房子前,细细打量。
不愧是全村上下勤劳的结晶,墙面精细的跟水泥墙面无异。
吴一凡走到房间内,浓重的泥土气息钻入鼻孔。虽然味道大一点,但这是纯天然没有污染的味道,对人体没有任何伤害。
房间内有一百来平米,最里面用土胚隔出十几个平米,这是吴一凡设计的休息室,方便以后值班人员休息。
“你们这速度太快了,我看明天就能入住,赶紧先吃饭吧。”
“吃饭还早着哩,今天我们有决心完工,泥胚已经和好了,一会我们把里间搭一个大炕就完工,晾一天通通风就能使用。”
吴一凡不得不佩服大伙得干劲,也对未来充满希望。
一年后,这里绝对是全西北最好的生态旅游景点。只是,OS组织要给自己时间,这段时间内不要来闹事。
天快黑下来,大伙终于把房子建设好,屋里面的地面都经过精细处理,青石被削的平平的,跟镜面一样光滑,铺在地上有点高大上的感觉。
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村民们才结束一天的劳累。不过,他们没有急着回家吃饭,而是在刚刚修建的房子前点起篝火。
这是村里的习俗,不管谁家增砖添瓦,大伙都要聚在新建筑前庆祝。
篝火熊熊燃烧,照亮夜空。
夜幕渐深,满天星斗争相辉映。皎洁的月光洒落在甘泉湖上,显得格外幽静。
夜虫开始鸣叫,有蛐蛐,有青蛙,还有无数萤火虫,闪着点点荧光。
憨娃从家里抱来一坛酒,这是他爷爷那时候酿的,听说是秘方酒,至于什么功效,憨娃没有说,只是神秘一笑。
围子村由于吴一凡的到来,终于有了希望,憨娃不会再吝啬,将这坛酒放在篝火前,由村里辈分低的小媳妇给大伙分酒。
由于狼多肉少,老小爷们看到酒的时候,一双眼睛就像狼一样发出绿光。
“不要抢,每人都能分到,喝一口解解馋就行。”
憨娃看到争先恐后抢着要酒的棒小伙子们,开始维持秩序。
酒分好,谁都没有喝,静静等憨娃发话。
憨娃终于站起来,双手端着酒碗来到吴一凡面前:“吴老板,你是我们围子村的大恩人,这碗酒理应敬你,请你喝了它。”
吴一凡没有客气,从地上站起来,端着自己的碗一口喝完。
“好酒。”
吴一凡这个不懂白酒的人,喝下去以后,只觉得喉咙到小腹一阵温热,特别舒服。
而且酒的味道很怪,虽然有些辛辣,但是回甘却是甘甜无比。
憨娃也一口饮进碗里的酒,随后众人才齐齐端碗,迫不及待的喝光。
哈哈哈……真好喝!
一片爽朗的笑声跟称赞声,不绝于耳。
酒喝干,憨娃招呼一声,两个棒小伙子抬着一头两三百斤的野猪走到篝火前。
这是安排村里的猎户张大年进山逮的,围子村有重大的事情,都会安排张大年去山中打猎。
将野猪挂在事先搭好的架子上,发出龇龇的声音。
“大伙现在热闹一下,都踊跃一点演个节目给吴老板看看,谁演的好一会多吃野猪肉。”
一听说能多吃野猪肉,一帮半大小伙子抢着跑到中间表演,有唱华阴老腔的,还有唱秦腔的。有的更甚,不会唱歌干脆讲黄段子,逗弄得村里小姑娘掩嘴偷笑。
村里虽然封闭,但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精神文化没有失传,唱的都不错,让吴一凡有些吃惊。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一个面生的男娃,看起来有十三四岁。
他一上场,还没有开始唱,就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这让吴一凡很疑惑。
当男娃声音响起的时候,吴一凡明白了。
“唱一首曾经的歌,声音沙哑
少了朝气勃发
无人欣赏,依旧昂扬
也许不再是那般模样
也还能见着几分年少轻狂
不自量力,奔向远方
伤心不愿分担,开心不要分享
擦掉眼泪,默默品尝,然后一如既往
疲惫的脸上,带着倔强
从不去想,岁月的无常
永远相信,心在流浪
和梦一起飞翔
飞过无知,飞过狷狂
还有一次,飞过姑娘的心房
于是留下一个眷念,继续远方
不知疲倦,不惧风霜
寻得几个志同道合
嬉笑怒骂,醉得酣畅
转眼却不知何时,又剩下自己
向着前方
岁月欺骗了我们,让秋冬拖延了半载时光
以为可以浪荡、轻狂、却仍是少年郎
直到我们把青春当成信仰
却发现撞不破南墙,徒添了感伤
女人的眼泪在背影的后方,默默流淌
还不明白什么是期望
头发已经白的和父辈一样
找不着理由放弃梦想
不自量力,奔向远方
只是相信,心在流浪
和梦一起飞翔
飞过成熟,飞过温柔
最后一次,飞过女人的窗口
于是留在原地,听着喋喋不休
终于,忘记了走
然后就着一杯酒,回顾往事春秋……”
那空灵的声音划过天际,在围子村上空回旋。
听得吴一凡心有感触,热泪在眼眶中打转。
这不正是唱的当年的自己吗?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如此好听?
吴一凡隐约记得,这首歌的曲风很像李宗盛的《山丘》,里面充满男人的沧桑。
这是一首有阅历的人才能唱出的歌,这个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男娃,为什么会唱的这么带感?
现场一片寂静,就连蛐蛐的叫声也退避三舍。人们还陶醉在刚才的美妙中无法自拔。
“你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你是跟谁学的,能告诉我吗?”
吴一凡忍不住问出心中疑惑。
“叔叔好,我叫李一峰,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叫《远方》,请叔叔多多指导!”
李一峰说话很客气,字里行间透露着书生气,完全不是没有文化的样子。
憨娃也从美妙中醒转,小声对吴一凡说着:“这是三年前一个外人带进来的娃,那人从外边来的时候,身上有洋枪留下的伤,来后没多久就死了,留下这个苦命的娃,我们看他可怜,就把他留在围子村照顾,没想到这一晃也三年过去了。”
吴一凡明白缘由之后,心中有了计较:“你喜欢唱歌吗?”
“喜欢。”
“那我送你去音乐学院怎么样?”
听到吴一凡的话,李一峰顿时来到吴一凡身边,跪了下来。
“只要能让我唱歌,我什么都愿意!”
吴一凡没有说话,拉起李一峰,让其坐在身边。
酒足饭饱之后,吴一凡从地上站起来,要准备回薛寡妇家睡觉了。
突然感觉到一阵头晕,小腹一阵邪火。
“这酒的功效就是壮阳!”吴一凡终于明白憨娃那神秘一笑的含义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