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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犯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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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监狱之子

    第一章犯罪天才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沂蒙山的柿子红了。正是黄昏,远处升起炊烟,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走着几个小孩。小孩都脏兮兮的,背着破书包,唱着歌谣。

    一个小孩到路边的柿子林里撒尿。一会儿,小孩出来,目光惊恐无比,他两手抓着自己的头发,嘴唇哆嗦着对同伴讲:“草里……有个死人。”

    那死者是个农妇,被脱光了衣服,砍下了头颅和四肢,扔在了草丛里,奇怪的是阴部却被凶手撒了一把泥土。这出于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后来经过公安侦查,凶手是她公公,这样做只是为了给她遮羞。

    案情并不复杂:她是个寡妇,与邻居通奸,生了一个婴儿,公公觉得丢人,便痛下杀手。

    可以想象那是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一个白发老头背着一具光溜溜的女尸走在柿子林里,老头用斧子将尸体肢解,临走前,他抓了把泥土将儿媳妇的阴户盖上。

    柿子红了。

    寡妇被杀了。

    那个孩子没娘了。

    加祥县城有条老街,老街早已不在。当时靠近粮局的拐角处有两间破败的房子,房子没有门,房顶摇曳着狗尾巴草,向北的窗户被砖封死了。

    有个外地人曾经指着房子问:

    “那是厕所?”

    得到的回答出人意料:

    “不是厕所,那是派出所。”

    1978年12月23日,下雪了。

    老街泥泞不堪,电线杆下的残雪显得牙碜,树枝上的雪好像能吃。北风呼啸,滴水成冰。一个穿破毛衣的男人在派出所门前徘徊了一会儿,走了。后来从屋里出来个民警,看看天,看看地,地上有件黑棉袄,棉袄包裹着一个婴儿。

    民警叹了口气,解开怀,掏出乳房喂孩子。民警是个女的,老街的居民都认识她,都喊她周嫂。

    周嫂站在路边喂奶,站在天地间喂奶。

    叫声嫂子,泪如雨下。

    从此,这个孩子便在派出所里长大,后来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警察。

    另外一个孩子,出生在监狱里。

    他娘是个婊子,按照“文革”时期的说法,叫作破鞋。破鞋杀了人,召开宣判大会时,她高昂着头站在台上,当听到死刑,听到枪毙,她向台下围观的群众恶狠狠地吐了口酸水。这口酸水救了她的命。

    她怀孕了。

    一生天,二生地,三生万物。

    几个月以后,当当当,孩子出生了。她得了产褥热,临死前挣扎着对一个女警说:“我要知道这孩子的爹是谁,我绝不饶他,非宰了他。”

    监狱长叫沈昂,公安出身,“文革”期间,因一起错案被关进了看守所。平反以后,即1978年以后,上面征求他对工作安排的意见。他选择的竟是关押自己的看守所。他对监狱有着很深的感情。当过犯人,又当警察,所以能做出双重思考。他在会上对其他狱警说:“这孩子和监狱有缘,没有亲人,你说把他扔哪儿,大街上扔的孩子民政局都不管,更何况这个,让他在这先住着吧。”

    犯人给孩子起名高飞。这也许代表了他们的意愿。女犯的胸部最美,因为乳房就在那里。女犯成了高飞的母亲,男犯成了高飞的父亲,监狱成了他的家。

    监狱也是学校。时间是一块破表。高飞会爬了,小手摸遍高墙内每一寸土地,他在犯人的影子里爬,爬着爬着就站起来了。有一天,监狱长自言自语,我可能弄错了,这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学习犯罪的吗?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却很亲近,犯人教给他很多东西。他学会吃饭的时候同时学会了抽烟,学会说话的时候同时学会了骂人。童年还没过去就习惯了沉思,青春期还未到来就懂得了手淫。他了解各种黑道切口,清楚各种文身象征。他知道如何熬制鸦片,如何配制春药。形形色色的犯罪手法也渐渐记在了心里,怎样用刀片行窃,怎样用石头抢劫,怎样用瓜子诈骗,等等。

    就这样,高飞在监狱里长大。

    16岁那年,他对监狱长说:“我想出去逛逛。”

    所有的犯人抓着铁栅栏唱了一支歌。这歌是为释放的犯人送行的。

    十字路口像十字架。

    高飞走向了一条荒无人迹的小路。他一无所有,连脚下踩着的一小块硬邦邦的土地也不属于他。他身无分文,却很富有。他脑子里有一千只蝙蝠在飞,一千个邪念难道不是财富?可以买到捷径,买到黑色的火焰,这火焰在夜里是看不见的。

    出狱时给他的那点钱已经花光,他到处流浪。流浪的另一个名字叫作堕落。在城市里流浪的人像城市里的野兽,在乡村流浪的人像乡村里的野兽。他们是乞丐、人贩子、江湖艺人、通缉犯、野鸡和无家可归的人。他们靠什么生存?没有职业,或者说职业就是犯罪。

    高飞从城市走到乡村,走着走着看见了一把刀,一把杀猪刀,这条青草丛生的小路通向集市。

    第二天黎明,有个赶集的老头看见了一个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间,手里拿着一把刀,红红的眼睛,牙齿冷得发抖,他赤着脚,穿着一件大人的衬衣。

    孩子说:“给我一口吃的。”

    他开始了第一次犯罪:抢劫。

    抢劫犯看着这个老头。

    老头看着这个孩子。

    风吹得路两边的玉米哗啦啦地响。老头说:“娃,你从哪儿来啊?”

    孩子说:“从监狱里来。”

    “娃,你家住哪儿?”

    “监狱。”孩子不耐烦地说,“啰唆,有吃的没,篮子里装的什么?”

    孩子手拿尖刀一步步逼近,老头觉得恐怖极了,扔下篮子转身就跑。

    篮子里有个盛过洗衣粉的塑料袋,袋里有些零钱。

    孩子拿起钱,耸了耸肩膀,向路边的村庄里走去。

    隔着一条长满芦苇的水沟,高飞看见一户人家。小院寂静,篱笆上开满了牵牛花,一条吐着舌头的狗拴在小枣树上,狗的面前放着一个碗,碗里有骨头,骨头上还有一点肉。

    他站在那里,饿极了,他的面前是一条臭水沟,狗的面前是一个天堂。

    他敏捷地跳过水沟,翻过篱笆,到了院子里。

    狗汪汪地叫起来。

    这户人家有一个哑巴闺女,她听不见狗叫,她梳头时向窗外瞟了一眼,看见一个孩子坐在院里,抓着骨头,又啃又吞,眼睛不时地四处张望。

    哑巴闺女推开木窗,一阵呜哩哇啦的怪叫,孩子吓得落荒而逃。

    高飞跑到集市上。集市上还很冷清,东边有一排卖鱼的水泥台子,西边有一排卖肉的木案子,中间是一排杂物,依次是:一条旧麻袋、一块石头、一只破碗、一截树枝、一段绳头……这都代表着人,代表着小贩占下的摊位。

    高飞从卖饭的那里买了一碗鱼汤,这鱼汤的最大特点就是没有鱼。喝完以后,集市上热闹起来。卖鸡的、卖肉的、卖青菜的吆喝起来,也有不吆喝的。

    忽然听到三声鞭响,一个耍猴的用砖碴在空地上画了个圈,然后耍猴的拉着长音喊道:“妈乂,站——好。”一只小猴规规矩矩地立正,敬了个礼。上前围观的人鼓掌哄笑起来。小猴站了一会儿,累了,便坐在地上,耍猴的怒目而视,摸起鞭子,又骂了句关于猴子祖宗的脏话。

    小猴吓得吱吱叫着转圈乱跑。耍猴的说:“吁,刹住!”接着发出一串命令,小猴就在这命令之下表演了齐步走、卧倒、匍匐前进、中弹装死,逗得观众哈哈大笑。最后耍猴的扔给小猴一顶破帽子,小猴便举着向围观的人要钱,谁给的钱多,小猴便跪下磕头。

    “收税的来啦!”一个大盖帽让耍猴的交了十块钱,开收据时,耍猴的说:“别开了,俺不要单子。”收税的说:“哟嗬,会办事啊,那收你五块吧。”

    收税的走后,一条狗挤进来,它瞪着猴子,发出呜呜的威胁声。猴子也不示弱,龇牙咧嘴,并做了几个下流的手势。

    看人打架是一种乐趣。“有人打架”的另一个意思是“我得看看”,看动物打架也是一种乐趣。

    有时打架不需要原因,彼此觉得对方不顺眼就够了。

    猴子赢了,它抓瞎了狗眼,人群为之欢呼。耍猴的打声呼哨,猴子蹿上了他的肩。

    就在耍猴的挤出人群的时候,高飞将手偷偷伸进了他的褡包。

    高飞坐在一堵土墙下气喘吁吁。他从集市上一口气跑到这里,偷到的不是钱,而是一张刚刚从某个电线杆子上揭下来的通缉令:

    金炳山,外号山牙,男,55岁,身高1米70,山东范县金台村人,因贩毒被判刑,现在逃……

    “拿过来!”耍猴的突然站在高飞面前。

    高飞的手一哆嗦:“山牙!”

    耍猴的说:“是我。”

    高飞说:“我……我不识字。”说完他站了起来。

    “下手挺快,是个苗子,要不是小烟包看见,真让你跑了。”山牙说。那只叫小烟包的猴子冲高飞做鬼脸,并且拿小石头砸他。

    高飞说:“不是这小猴,你也找不着我,追不上我。”

    “是啊,”山牙一屁股坐在石头上,“我的腿不行。”他卷起裤脚,卸下一截假肢,揉着膝关节说,“我是个瘸子。”

    小烟包看见假肢,眼睛一亮,打了几个哈哈,眼泪和鼻涕立刻流下来。

    它慢慢爬到山牙身边,吱吱叫着哀求着什么。

    山牙叹了口气,从假肢里捏出一小包白粉,倒在掌心,小烟包伸着舌头舔,兴奋得尾巴都翘起来了。山牙摸摸小烟包的头,继而对高飞说:“你是跟我走,还是留在这里?”

    山牙阴沉着脸。

    高飞说:“我跟你走。”

    两个人和一只小猴转过街角,消失了。谁能想到,几年以后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特大犯罪集团,整个中国笼罩在阴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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