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哈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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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视着中年瘸子的尸身,这人后背结结实实挨了一记烟鞭,却无半点伤痕,连衣服都完好无缺,没有半点破损。
只有瘸子嘴跟前的地面上,被喷了一滩血。
不知情的,还以为这人死于内脏大出血呢。
我看的也是大感不解,以前我特意试过,用烟鞭抽物件,是能抽出动静的,崩石断木不在话下,现在,随着我和朱雀炉之间的内在联系,越来越紧密,烟鞭竟然也成了只伤魂魄的虚无术。
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好处是杀人于无形,一道青烟透出,香喷喷的,人就没了。
坏处是,不能给敌人带来足够的血腥震慑。
此时的胡同里,麝香味的青烟缥缈,地面上原本的四胞胎兄妹,只剩下了疯姑娘一人。
疯姑娘怀抱瘸子的尸身,哭的那叫个凄惨啊。
我看的眉头紧锁,疯姑娘凄惨的哭相,引动了我灵魂深处的共鸣,我内心涌现出深深的悲凉。
可能有一天,我也会像她这样,在敌人面前,哭的像个无辜的孩子……
所以你说我们这帮人,到底该怎么定位?我们算什么?
世外高人?玄学大家?悟道隐客?
还是有钱人养的哈巴狗?
钱真好,钱能让你身处人间,却能像天神道里的神仙般,活的逍遥洒脱。
钱真坏,钱是王八蛋,我恨透了它,可没了它又万万不能。
什么时候,我李三坡才能不被金钱束缚,彻底逃离这个圈子,真正自由地活着?
我跟这四兄妹无冤无仇,不过是各为其主,奉命行事罢了,我是为了还秦子曼的百年参之恩,所以才不顾一切地帮她。
四兄妹给秦一江卖命,自然也有她们的理由。
我眸子里的悲凉,渐渐冷了下来,手腕一翻,掌心出现了一把藏青色的烟刀。
烟刀散发着丝丝透骨的恶寒,狭长的刀锋,犹如暴风雨前的天空乌云,狂躁不安地翻滚着。
挽起个刀花,我手提烟刀,缓缓朝着疯姑娘走来。
阵阵凄杀的阴风不请自来,无礼地冲进胡同,撩起我白雪般的发,头顶是包头冬季灰黯的天空。
疯姑娘眼瞅着我逼近,眼中露出深深恨意,双手抬到胸前,朝我一遍遍做着繁杂的手势。
可是,疯姑娘已经被我吓破了胆,她亲眼目睹了二哥死在了烟鞭之下,她纵使恨意再深,也没那心劲去调动气场,连接高维能量了。
所有的手势,都是徒劳的,疯姑娘像是在对着我比划哑语,那模样狼狈又滑稽。
我来到了她面前,停步,疯姑娘受了莫大的刺激,脸上一会哭一会笑,跪坐在地上,抬头看向我,阴惨惨地问:
“给条活路……行不行?”
她这句话说的哆哆嗦嗦,她已经知晓了问题的答案,她还不死心地问我干嘛?
我一脸的阴冷,冲疯姑娘摇了摇头,掌中烟刀抬起,轻轻横挥,带出了一缕缕淡蓝色的沉香。
刀刃透过疯姑娘的脖颈,一进一出,只在刹那间间完成。
疯姑娘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响声,双目怨毒地圆睁,身子一软,倒地毙命。
一男一女两具死尸,横在胡同里一动不动,整条胡同瓦蓝瓦蓝的,烟火缭绕。
我收了烟刀,用脚尖捅了捅两兄妹的尸体,确认两人已死透后,我转过身,冲饭店方向点了点头。
金玮和段青见状,赶忙护着秦子曼走出来,二人亲眼见证了刚才的斗法,脸上都笼罩着深深的惧意,吓的都不敢出气。
怕秦子曼受到惊吓,金炜特意伸手捂住了她的双眼。
我一脸的疲态和虚弱,挥手示意他们快走,边拿出手帕擦着脖子上冷汗。
这块手帕,还是陈医生当年留给我的遗物,我忘不掉陈医生的温柔,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没事拿它擦擦汗啥的。
段青打着电话安排车辆,金玮脸色阴郁至极,搂着秦子曼快步前行,突然停步问我:
“你呢?”
我说你别管我,我这的事还没完,你只负责把秦总照顾好,小心秦荣派人寻她的仇!
金玮可不答应:“李师傅,咱们来是一起来的,走也要一起走,你一个人留下,不是个事。”
“一会警察来了怎么办?”
金玮说的没错,这里是包头,不是哈市,金玮在哈市涉黑,可他再黑也黑不到内蒙,这条胡同所处的位置,是市中心,胡同外边,到处都安放着监控,尸体是不可能处理走的。
我也不能像意淫小说主角那样,随身携带高科技化尸粉。
见我执意要留下,金玮只得带着诸多保镖,护着秦子曼快步逃离了胡同。
广东小老板也跟在后面,一并逃了出去。
至此,整个米其林饭店,一切活物都逃的干干净净,已空无一人了。
阴冷僻静的胡同里,只剩我独自一人,强忍着疲惫,我蹲在兄妹二人的尸身旁,轻抬手指,调动“它山有眼”,开始观看藏尸胎内部的景象。
之前,老大哑巴和老三瞎子,让我送入了藏尸胎的幻境中,我一直没空去管他们,直到收拾了疯姑娘和瘸子,我可算能腾出手来看一眼了。
事,要么不做,要做,就把它做绝,做到底。
我如今是秦子曼的人,自然不能让她被秦一江所害,先动手的是他们,所以今天,这四胞胎但凡能活一个出去,我都对不起秦子曼。
江湖,就是这般现实,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它山有眼启动后,胡同里再次涌现出浓烈的白雾,我脑袋昏沉沉的,眼前的画面开始模糊,撕裂。
一眨眼的功夫,眼前的世界再次清晰,我已进入了藏尸胎的世界中。
我出现在了小兴安岭的老阴沟,那个卑劣,下贱的农户家中。
起初我以为,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幻境场景,可当我揉着眼睛注视四周时,却惊讶地发现,这里是现代的场景。
窗外是漫天的风雪,农户家的火炉烧的通红,屋里暖洋洋的,放眼看去,四周都是现代化的家具家电,只有客厅那张大土炕,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
我注视着中年瘸子的尸身,这人后背结结实实挨了一记烟鞭,却无半点伤痕,连衣服都完好无缺,没有半点破损。
只有瘸子嘴跟前的地面上,被喷了一滩血。
不知情的,还以为这人死于内脏大出血呢。
我看的也是大感不解,以前我特意试过,用烟鞭抽物件,是能抽出动静的,崩石断木不在话下,现在,随着我和朱雀炉之间的内在联系,越来越紧密,烟鞭竟然也成了只伤魂魄的虚无术。
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好处是杀人于无形,一道青烟透出,香喷喷的,人就没了。
坏处是,不能给敌人带来足够的血腥震慑。
此时的胡同里,麝香味的青烟缥缈,地面上原本的四胞胎兄妹,只剩下了疯姑娘一人。
疯姑娘怀抱瘸子的尸身,哭的那叫个凄惨啊。
我看的眉头紧锁,疯姑娘凄惨的哭相,引动了我灵魂深处的共鸣,我内心涌现出深深的悲凉。
可能有一天,我也会像她这样,在敌人面前,哭的像个无辜的孩子……
所以你说我们这帮人,到底该怎么定位?我们算什么?
世外高人?玄学大家?悟道隐客?
还是有钱人养的哈巴狗?
钱真好,钱能让你身处人间,却能像天神道里的神仙般,活的逍遥洒脱。
钱真坏,钱是王八蛋,我恨透了它,可没了它又万万不能。
什么时候,我李三坡才能不被金钱束缚,彻底逃离这个圈子,真正自由地活着?
我跟这四兄妹无冤无仇,不过是各为其主,奉命行事罢了,我是为了还秦子曼的百年参之恩,所以才不顾一切地帮她。
四兄妹给秦一江卖命,自然也有她们的理由。
我眸子里的悲凉,渐渐冷了下来,手腕一翻,掌心出现了一把藏青色的烟刀。
烟刀散发着丝丝透骨的恶寒,狭长的刀锋,犹如暴风雨前的天空乌云,狂躁不安地翻滚着。
挽起个刀花,我手提烟刀,缓缓朝着疯姑娘走来。
阵阵凄杀的阴风不请自来,无礼地冲进胡同,撩起我白雪般的发,头顶是包头冬季灰黯的天空。
疯姑娘眼瞅着我逼近,眼中露出深深恨意,双手抬到胸前,朝我一遍遍做着繁杂的手势。
可是,疯姑娘已经被我吓破了胆,她亲眼目睹了二哥死在了烟鞭之下,她纵使恨意再深,也没那心劲去调动气场,连接高维能量了。
所有的手势,都是徒劳的,疯姑娘像是在对着我比划哑语,那模样狼狈又滑稽。
我来到了她面前,停步,疯姑娘受了莫大的刺激,脸上一会哭一会笑,跪坐在地上,抬头看向我,阴惨惨地问:
“给条活路……行不行?”
她这句话说的哆哆嗦嗦,她已经知晓了问题的答案,她还不死心地问我干嘛?
我一脸的阴冷,冲疯姑娘摇了摇头,掌中烟刀抬起,轻轻横挥,带出了一缕缕淡蓝色的沉香。
刀刃透过疯姑娘的脖颈,一进一出,只在刹那间间完成。
疯姑娘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响声,双目怨毒地圆睁,身子一软,倒地毙命。
一男一女两具死尸,横在胡同里一动不动,整条胡同瓦蓝瓦蓝的,烟火缭绕。
我收了烟刀,用脚尖捅了捅两兄妹的尸体,确认两人已死透后,我转过身,冲饭店方向点了点头。
金玮和段青见状,赶忙护着秦子曼走出来,二人亲眼见证了刚才的斗法,脸上都笼罩着深深的惧意,吓的都不敢出气。
怕秦子曼受到惊吓,金炜特意伸手捂住了她的双眼。
我一脸的疲态和虚弱,挥手示意他们快走,边拿出手帕擦着脖子上冷汗。
这块手帕,还是陈医生当年留给我的遗物,我忘不掉陈医生的温柔,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没事拿它擦擦汗啥的。
段青打着电话安排车辆,金玮脸色阴郁至极,搂着秦子曼快步前行,突然停步问我:
“你呢?”
我说你别管我,我这的事还没完,你只负责把秦总照顾好,小心秦荣派人寻她的仇!
金玮可不答应:“李师傅,咱们来是一起来的,走也要一起走,你一个人留下,不是个事。”
“一会警察来了怎么办?”
金玮说的没错,这里是包头,不是哈市,金玮在哈市涉黑,可他再黑也黑不到内蒙,这条胡同所处的位置,是市中心,胡同外边,到处都安放着监控,尸体是不可能处理走的。
我也不能像意淫小说主角那样,随身携带高科技化尸粉。
见我执意要留下,金玮只得带着诸多保镖,护着秦子曼快步逃离了胡同。
广东小老板也跟在后面,一并逃了出去。
至此,整个米其林饭店,一切活物都逃的干干净净,已空无一人了。
阴冷僻静的胡同里,只剩我独自一人,强忍着疲惫,我蹲在兄妹二人的尸身旁,轻抬手指,调动“它山有眼”,开始观看藏尸胎内部的景象。
之前,老大哑巴和老三瞎子,让我送入了藏尸胎的幻境中,我一直没空去管他们,直到收拾了疯姑娘和瘸子,我可算能腾出手来看一眼了。
事,要么不做,要做,就把它做绝,做到底。
我如今是秦子曼的人,自然不能让她被秦一江所害,先动手的是他们,所以今天,这四胞胎但凡能活一个出去,我都对不起秦子曼。
江湖,就是这般现实,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它山有眼启动后,胡同里再次涌现出浓烈的白雾,我脑袋昏沉沉的,眼前的画面开始模糊,撕裂。
一眨眼的功夫,眼前的世界再次清晰,我已进入了藏尸胎的世界中。
我出现在了小兴安岭的老阴沟,那个卑劣,下贱的农户家中。
起初我以为,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幻境场景,可当我揉着眼睛注视四周时,却惊讶地发现,这里是现代的场景。
窗外是漫天的风雪,农户家的火炉烧的通红,屋里暖洋洋的,放眼看去,四周都是现代化的家具家电,只有客厅那张大土炕,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