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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元月十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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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怜儿姑娘一定没去过山南四郡,我来为怜儿姑娘说说吧。北方的树木,大多秋冬凋零,叶落纷飞;山南再往南,却是四季如春,叶子常绿不掉,只有山南四郡附近,生长着的一些北方草木,因为气候温暖,所以秋冬并不落叶,可是北方草木第二年春天都要长出新芽,即使是生活在山南四郡的这些树木也不例外。于是,你看那冰雪消融,万物复苏,春天到来的时刻,某些还活着的生命,为了那些新生的事物,勇敢而又决绝地离开枝头,在他们还翠绿的时候就那么飘落,当草木滋生的时候,他们却欣然赴死,慢慢枯萎变黄,化作树下的一抔泥土,滋养着新的生命。我死,新生,念之不由让人泣涕不已,故而我写了这一诗篇。写得奇怪,让怜儿姑娘见笑了。”

    “不不不,写得很好。”怜儿姑娘说道。“我死,新生,唉!何其悲壮。”

    “怜儿姑娘,我看看你的。”高克明说道。

    “请看吧,本来我还有些得意。如今看来,虽然雕琢功夫可能胜过,这回肠荡气,确实差远了。”怜儿姑娘说道。

    “年少挥千金,万众过五陵。羽檄忽北来,慨然别双亲。锦裘生虮虱,吴钩霜不明。向来有死志,岂可惭先英?纵殁侠骨香,身死神以灵。妙啊,慷慨悲壮,真乃巾帼不让须眉。”高克明很佩服这位怜儿姑娘,女流之辈,竟然有如此豪气。“纵然人不在了侠骨依旧芬芳,身虽死魂魄依旧不泯。我欲因之壮心魄。”

    “克明说笑了,或许我的雕琢之功胜你,可是这立意就输了太多。我这家国大业听起来浩荡,不比你的诗篇啊,无声处之惊雷,我死,新生,飘零虽决绝,却是对新生事物的爱护,至死不渝,何其伟大。”欧阳怜儿吹捧。

    高克明心里清楚,如果自己文字功夫上去,或许还能和欧阳怜儿一较高下,不过自己作诗水平就是个半吊子,暂时是没什么希望了。

    “那就算平了如何?”高克明提议。

    “嗯……”怜儿姑娘稍微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自己吃点小亏,如果少年从今爱上诗歌,也是个好事。

    两个人虽然都是绞尽脑汁,可写出来的东西确实可以说半斤八两。高克明的提议和怜儿姑娘的点头,都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既然不分胜负,那不如怜儿姑娘教我写字,我为怜儿姑娘跑腿,就当作彼此都赢了如何?”某些时候的男生是格外的聪明。

    “那,也好。”怜儿想了想,反正整日躲在家中刺绣看书确实挺无聊,别的姑娘到这个时候都准备谈婚论嫁了,自己还是陪着母亲从天亮坐到天黑,青春年华总不能这么虚度了吧。这少年是个衙役,又住在青松观,应该不会出事,最多就是自己身份被揭穿。再糟糕一点,让人误会了……误会了就误会了吧,不过要是他能帅一点就好了,嗯,文采还行,听说武功还不错,人也正直,完了完了,我不是怀春了吧。

    所谓堵不如疏,少女缺乏相应的教育,也缺乏和这个年纪少年的交往,于是乎,本来很正常的对异性的欣赏,在她的认知中慢慢滑向喜欢。这倒是也没错,日久生情,和同性、异性相处久了,都会有这种感情,只不过同性的针尖对麦芒,偶尔擦枪走火;异性的陨石撞大地,砸出一片水迹。

    “那就这么说定了。”高克明尽量保持淡定,但是掩不住满面的笑容。

    少女点点头。某种自我暗示从刚才开始起作用了,如果今后没有人正确的指引她的话,时间长了,假的东西也会变成真的了。

    有才情的诗人写作就像老母鸡下蛋,蹬蹬腿的事情;而少女和少年写诗,就像老母鸡抱窝,孵了二十多天一个月,一起身,全都是臭蛋,偶尔运气好有一两个鸡仔。不知不觉中,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二十一时了,和高克明一个屋子的玄悯已经看完花灯回来了。不过出于对自家兄弟的爱护,他还是跑到了隔壁师兄的屋子里。

    《古礼》有云:“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在北方,男女幽会的最好时节是元月十五和三月三上巳日,其次才是二月。所以玄悯想当然地误会了,或者说也不算误会,这正是高克明现在的心思。

    边郡和内地不一样,还是有宵禁的,不过逢年过节,这些宵禁也会暂时被废止。因此,如果高克明和怜儿愿意的话,两人是可以现在出门,然后在大街上一直晃荡到天明。但是高克明不想一直挨冻,怜儿也不想一直装瘸,不过感情还是要培养的。

    “天已经黑了,咱们出去看花灯吧。”高克明说道。

    “好,那咱们收拾一下就走。”怜儿说道。

    “唉,听着两人像是要走啊。”一个青年小声说道。

    “我说,师兄,能不能出息点,好歹你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了。”玄悯无奈道。

    “我这不是关心后辈吗?你说小高这么一个人,孤苦无依的,一直借宿在咱们青松观,我留心他一下有错吗?师傅不是告诉我们要有普济苍生的宏愿吗?”青年人悄声说道。

    “哪有这么趴墙留心的,要是让外人看见,还以为你是贼呢?”玄悯摇头。

    “放心,不趴了。他们走了。”青年人说道。

    “师兄,你要是真觉得修真无聊,我觉得你可以还俗。”玄悯说道。

    “如果不是出于无奈,谁又想受这清规戒律。当年我大病一场,我爹替我许下了当半辈子出家人的誓言,现在病好了,人长大了,难道就要拍屁股走人?我可不想只活到四十岁。我还是再过两年走,怎么也得活到五十岁吧。”青年人说道。

    “你倒是精明,和神灵算账。”玄悯表示鄙视。

    情商低的表现有很多,最明显的就是不解风情。

    华灯初上,火树银花,这种情况下恋爱中的男女应该说什么呢,高克明是这么理解的。

    “我冻得不行了,那有卖热汤的,你要来一碗吗?”高克明吸着鼻子说道。

    “不了。”脸都冻红了的怜儿委婉道。

    “你确定?不喝我就去喝了。”高克明跺着脚。

    “……”怜儿觉得,对这种男人不适合客气。

    “那我去了,你在这儿等,还是一起去避避风?”看起来高克明脑子还不算抽,知道带姑娘去暖和一下。

    “避避风也好。”怜儿姑娘说道。然后一瘸一拐地跟在高克明后边,这次不是装的,是她脚真冻麻了。

    “老板,什么热汤?”

    “正宗的咱马家村大肥羊羊汤,尝尝?”中年男人说道。

    “嗯……闻着很香啊!”高克明抽了抽鼻子。

    “那是,上好的羊肉,而且我舍得放调料,熬了一下午,自然香。刚才还有好几个在我这儿喝汤的。来两碗?”小摊主问道。

    “来一碗!”高克明中气十足。

    怜儿姑娘听到这句话都快感动哭了,什么人啊,这是!

    “得,给你一碗。”摊主拿起一旁的木碗,舀了一碗,递给高克明。

    高克明小小地喝了一口,而后轻呼:“嗯,不错。”

    “那是,我在咱们娄云城摆摊这么多年,喝过我羊汤的人就没谁说过不好。”摊主得意。

    两人很开心,第三者却不开心。

    “来,尝尝,味道很好。”高克明转身说道。

    怜儿姑娘摇摇头,一半是因为面子,一半是因为生气。

    “尝尝,喝下去全身都暖和。”高克明拿出一种不容置疑地口吻说道,同时把碗递到怜儿姑娘面前。

    “我自己来。”怜儿接过碗,小小地喝了一口。真暖和啊!

    高克明笑着说:“还不错吧。”

    怜儿点点头。

    人生有许多事情,原来的可能性为零,但是,在某个节点,突然发生了一些变化,让那可能性不再是零,之后如果某些偶然不断发生,那么发生的可能性就无限逼近于一。高克明是想耍个滑头,想用一种大胆而蛮横的方式,狡猾而又巧妙地手段测试,看看自己在这位姑娘心里是什么地位,结果是很幸运的,怜儿选择了接受。如果今晚怜儿姑娘没有多想,如果天气不是这么冷,如果怜儿姑娘的脾气再大些,如果怜儿姑娘清醒精明一点,如果高克明身上少了那种曾经杀人的气势,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对于国家,可以用一手大棒一手萝卜的手段对付;对于个人,也可以用这个手段。虽然高克明不知道这个道理,但他知道过犹不及,姑娘,或者说少女,已经向自己妥协了,他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占便宜,和姑娘共用一个碗。虽然少年有万千狡猾,但是在这方面还是很蠢的,或者说很知足。他觉得姑娘能愿意和自己共用一个碗就是巨大的胜利,当然,这确实是巨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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