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这个世界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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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条河。
当看到河中激荡的漩涡时,你以为离漩涡还有很远,实际上漩涡正悄悄把你带入到深不可测的湍流之中。
不知不觉中,你已经身处在漩涡的中心。
当冯尧刚刚踏进家门的一刹那,他才意识到低调与苟活其实已经毫无意义。
似乎自己的行藏已经暴露于天下,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漩涡中心就在他身边,而且激流湍急。
冯尧觉得自己该搬家了。
虽然家还是那样,但无处不充斥着一种异样。
这处名为家的空间的每一个角落都被翻动过,甚至天花板顶上、地暖出气口、洗衣房烘干机、马桶贮水箱……
他们在找什么?
他们是谁?
他们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呢?
如果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可能也无所谓了,偏偏翻过之后,一切又回归了原样,甚至比原来更为整齐,也更让人毛骨悚然。
冯尧在门口站立良久,浑身放松,通过灵渡瑜伽用脑波的直觉捕捉着一丝丝细微的残留。
物质世界的所有构成材料,其实都有“记忆”,都能够保留一些磁力线,这大概是那些入侵者想不到的。
这不,冯尧在残留的磁力线中已然“看到了”影影绰绰的人影,两个人,一男一女,他们的身手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翻翻找找倒也罢了,他们还备份了他的电脑。
冯尧的电脑是台古董iMac“台灯”,别看他的主业是IT,但这台电脑早已过时很久了,以至于连macosx都跑着困难,所以他直接重装了系统,改成了Linux,不过就这样,他也很少使用。
这台电脑只是个摆设。
一个黄金时代的美好纪念而已。
今后,他将会对电脑的依赖越来越少。
网络上他有里斯来作为现实世界的技术支持,高维空间他有英玛,这一超级古老而又超前的AI智脑。
他自己的脑域就是台超级电脑。
所以,这个家就是所谓的一席睡觉的地方而已。
但即便如此,如果床边老是站着个人盯着你睡觉,那谁也不会安稳吧。
所以,他不担心他们窃取了什么,而是担心是谁来窃取。
他抽了抽鼻子,闻到一股极为稀薄的香氛,他细细的寻觅着,这股香氛在书房中尤为浓郁一些,证明其中一个女人在这里停留的时间比较长。
她几乎是一本本的检查过自己的书。
由于过于密集地遭遇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件,所以,他或借或买了很多有关阴谋论和神秘学,甚至文化人类学、心理学方面的书籍。
甚至,他把西琴的《地球编年史》和几个版本的《圣经》,还有《吉尔伽美什》不同语言版买了好几套过来。
那个女人大概在这些地方站立良久。
冯尧蹲下身子,从书柜和地毯的细小缝隙中,发现了一根细软的红发。
他从厨房中撕掉一个保鲜袋,拿镊子小心地把头发藏到保鲜袋中,然后转身出了家门。
天色已晚。
他翻过湿地公园的栏杆,走入茂密的浅滩野草中,越走草越高,很快遮蔽了他的身影。
冯尧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跟着他,或者远距离地监控着他,但不管如何,需要小心为上。
他接着草遁,来到了哥贝克力石阵,自己的战略中枢。
“我身后有人跟着吗?”
“两拨人,一拨是一个女人。”
墙壁上浮现出一个清晰的人影,她戴着棒球帽,穿着套头衫和牛仔裤、运动鞋,金发马尾从棒球帽中探出来,垂到肩膀上,五官普通,灰蓝的眼珠下面,长着成片的麻子,鼻梁高耸,两颊瘦薄,30多岁的模样。
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挣扎在疲惫生活中的女人。
似乎她正准备着进行夜跑一样。
“竟然是她,萨拉。”
果然把她扔到人海中,也就像一滴水融入了海洋,再也分不清彼此。
但那双眯起来的眼睛,所爆射出的精光,瞒不了冯尧。
更何况,大能的英玛,甚至在光幕上连她身体周边人眼不可见的电磁场波束都描摹了出来。
她现在也翻过了栏杆,正分开草丛,往里张望,她很奇怪这个罗特干嘛要往这里来,而且为何突然就不见了踪影。
“还有一波,是一男一女。”
冯尧立马来了兴趣,这有可能是闯入他家里的秘密盗贼。
这一男一女非常年轻,男女都是运动穿着,女的甚至还穿着瑜伽裤,只是这男女身高都超过了180,而且女人一头黑发,显然不是闯入他家的那一男一女。
他不太相信,这个城市一下还能出现类似于萨拉和他这样的易容高手,而且一出现就是一对。所以,这一男一女应该是真容。
奇怪,这又是谁。
他们似乎是在盯着萨拉。
我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
等英玛将焦距一点点放大,冯尧看到了他们藏在腰间的手枪。
不好,萨拉似乎有麻烦。
是谁盯住了荷鲁斯侦探事务所吗?
“英玛,你能分析一下这根头发的DNA吗?找出这个人的身份。”
“这个太没问题了,你终于知道开始寻求协助,而不是凭着感觉行事了。”
这个口气,似乎英玛在流露出一丝嗔怪。
英玛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
冯尧把那根头发放在中间高台上,不一会儿,光幕上出现了这根头发的横截面,随着光影的放大,DNA双螺旋出现。
不一会儿,一个模拟的头像出现在光幕上。
“是……缇娜?我的天,怎么回事?她现在怎么变成了红头发?她为什么瞒着我回到这里呢?她又在找什么呢?”
突然,他的脑中打了一个激灵,他想起来一个旧包,一个被当做古董的DoctorBag。
自从和缇娜分手后,他除去拿出一根金条当做离别礼物送给缇娜外,剩下的那个包被他一股脑地塞到了车库墙后的隔间储藏室里。
说实话,他是把这个包当做赃物来着,一直在脑中处于选择性忽略,一度曾经忘却了它的存在。
现在,缇娜竟然不吭不响地出现在自己房间里,她现在在寻找着什么。
不过,显然缇娜并不是新晋闯入他房间的那对男女。
身形和香氛都对不上。
那么,那对男女是谁?
我的家中究竟进来过几波人?
在他的印象中,缇娜其实一直是一个单纯的好姑娘,虽然有些世俗,也拜金,也有些贪婪和虚荣,但断不会做出私闯民宅的事情。
缇娜怎么可能变成这样?
他顿时心怀感伤。
“我想搬家了,搬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你大可不必,而且不管你搬到什么地方,都会被找到的,除非你从此不愿意再在这个世上出现。躲避,从来不是办法。”
“可是,一想到自己的行踪不断被跟踪,甚至自己的私人空间随便被人闯入,就感觉到很不爽。”
“哦,这个我可以帮忙。其实,在你的房间中找到一个点,布置成高维空间,就成了。这个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你不但可以在高维空间中高卧无忧,而且还能从高维空间中人鬼不知地看清到底是谁来到你家。”
“我靠,这真是个好注意,等于说在家里布置了一处密室。”
“只是,这个高维空间体积不大,也就200个平方左右。”
“可以了,可以了,我知足了……况且,不是还有这座城作为后盾吗?200平方的卧室已经让我心满意足了。”
“好,这个瞬间可以实现,你也可以把一些所需要的珍贵物品存放在这个高维卧室中。”
“多谢英玛,你对我这么好,我需要立即挣钱去,抛去负能量,争取找到更多机会,让巴别城尽快真正发挥出它的功能。”
他从货架上拿了一把格洛克17手枪,和几十个弹夹,装上消音器,抬腿先回到了家中。
他赶紧来到车库,打开墙后隔间,在杂物中找到了那个已经落上一层尘土的医生出诊包DoctorBag。
等到卧室时,他点亮松果体,果然发现空间中有一个明亮的圆点,他心神一动,已经来到了这个立方体之中。
英玛果然体贴,竟然把巴别城中他曾经待过的五星级酒店行政套房给原样搬了一个过来,连干湿洗手间都有,也不知道这污水会排到什么地方。
而且在壁柜里面,还有一个保险柜。
站在房间中,他却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现实卧房中的场景,就如同看一幕全景影像一样。
是啊,在这个世界上,自己能躲在什么地方?
连朗热那么隐蔽的地方,都被贝丝的白水公司找到了秘密通道。
自己总不能建造一座末日城堡吧?
其实,说白了,这个世界上,根本无处藏身。
没有长久瞒得住人的秘密,任何事情终究要曝光的。
就像有人曾经说过的,即使毁灭的文明,也终会留下蛛丝马迹。
草蛇灰线终究是能在千里之外找到脉络的,这个世界上压根不存在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可能。
冯尧将擦拭一新的古董皮包再次放在自己眼前,第一次做出了盘点。
除去这个曾被那个老头儿估价为9000刀的包之外,里面还有19根标准金条,每根重116.34克,成色4个9足金。
如果加上送给缇娜的,应该是20根金条。
金条上面标有一种奇怪的徽标,不太像是银行,更像是哪个私人家族。
除去金条之外,还有10粒成色很好的钻石原石,每粒不小于5克拉,这大概就是血钻了。
另外,还有一把匕首。
当初,冯尧刚刚拿到这个包时,偷偷打开,首先看到的就是这把匕首,当时他还以为这是凶器呢。
现在再看,却发现匕首的手柄,竟然是铂金镶钻的。
上面还刻着一个花体的R。
哪个歹徒会如此土豪?
拿着这么珍贵的凶器来抢劫?
说白了,这估计也是把宝物匕首,其珍贵度应该不亚于血钻和金条。
“原来,我确实手握金库来着,只是,这金条怎么感觉弥漫着一股杀气呢?”
42end
生命是一条河。
当看到河中激荡的漩涡时,你以为离漩涡还有很远,实际上漩涡正悄悄把你带入到深不可测的湍流之中。
不知不觉中,你已经身处在漩涡的中心。
当冯尧刚刚踏进家门的一刹那,他才意识到低调与苟活其实已经毫无意义。
似乎自己的行藏已经暴露于天下,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漩涡中心就在他身边,而且激流湍急。
冯尧觉得自己该搬家了。
虽然家还是那样,但无处不充斥着一种异样。
这处名为家的空间的每一个角落都被翻动过,甚至天花板顶上、地暖出气口、洗衣房烘干机、马桶贮水箱……
他们在找什么?
他们是谁?
他们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呢?
如果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可能也无所谓了,偏偏翻过之后,一切又回归了原样,甚至比原来更为整齐,也更让人毛骨悚然。
冯尧在门口站立良久,浑身放松,通过灵渡瑜伽用脑波的直觉捕捉着一丝丝细微的残留。
物质世界的所有构成材料,其实都有“记忆”,都能够保留一些磁力线,这大概是那些入侵者想不到的。
这不,冯尧在残留的磁力线中已然“看到了”影影绰绰的人影,两个人,一男一女,他们的身手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翻翻找找倒也罢了,他们还备份了他的电脑。
冯尧的电脑是台古董iMac“台灯”,别看他的主业是IT,但这台电脑早已过时很久了,以至于连macosx都跑着困难,所以他直接重装了系统,改成了Linux,不过就这样,他也很少使用。
这台电脑只是个摆设。
一个黄金时代的美好纪念而已。
今后,他将会对电脑的依赖越来越少。
网络上他有里斯来作为现实世界的技术支持,高维空间他有英玛,这一超级古老而又超前的AI智脑。
他自己的脑域就是台超级电脑。
所以,这个家就是所谓的一席睡觉的地方而已。
但即便如此,如果床边老是站着个人盯着你睡觉,那谁也不会安稳吧。
所以,他不担心他们窃取了什么,而是担心是谁来窃取。
他抽了抽鼻子,闻到一股极为稀薄的香氛,他细细的寻觅着,这股香氛在书房中尤为浓郁一些,证明其中一个女人在这里停留的时间比较长。
她几乎是一本本的检查过自己的书。
由于过于密集地遭遇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件,所以,他或借或买了很多有关阴谋论和神秘学,甚至文化人类学、心理学方面的书籍。
甚至,他把西琴的《地球编年史》和几个版本的《圣经》,还有《吉尔伽美什》不同语言版买了好几套过来。
那个女人大概在这些地方站立良久。
冯尧蹲下身子,从书柜和地毯的细小缝隙中,发现了一根细软的红发。
他从厨房中撕掉一个保鲜袋,拿镊子小心地把头发藏到保鲜袋中,然后转身出了家门。
天色已晚。
他翻过湿地公园的栏杆,走入茂密的浅滩野草中,越走草越高,很快遮蔽了他的身影。
冯尧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跟着他,或者远距离地监控着他,但不管如何,需要小心为上。
他接着草遁,来到了哥贝克力石阵,自己的战略中枢。
“我身后有人跟着吗?”
“两拨人,一拨是一个女人。”
墙壁上浮现出一个清晰的人影,她戴着棒球帽,穿着套头衫和牛仔裤、运动鞋,金发马尾从棒球帽中探出来,垂到肩膀上,五官普通,灰蓝的眼珠下面,长着成片的麻子,鼻梁高耸,两颊瘦薄,30多岁的模样。
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挣扎在疲惫生活中的女人。
似乎她正准备着进行夜跑一样。
“竟然是她,萨拉。”
果然把她扔到人海中,也就像一滴水融入了海洋,再也分不清彼此。
但那双眯起来的眼睛,所爆射出的精光,瞒不了冯尧。
更何况,大能的英玛,甚至在光幕上连她身体周边人眼不可见的电磁场波束都描摹了出来。
她现在也翻过了栏杆,正分开草丛,往里张望,她很奇怪这个罗特干嘛要往这里来,而且为何突然就不见了踪影。
“还有一波,是一男一女。”
冯尧立马来了兴趣,这有可能是闯入他家里的秘密盗贼。
这一男一女非常年轻,男女都是运动穿着,女的甚至还穿着瑜伽裤,只是这男女身高都超过了180,而且女人一头黑发,显然不是闯入他家的那一男一女。
他不太相信,这个城市一下还能出现类似于萨拉和他这样的易容高手,而且一出现就是一对。所以,这一男一女应该是真容。
奇怪,这又是谁。
他们似乎是在盯着萨拉。
我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
等英玛将焦距一点点放大,冯尧看到了他们藏在腰间的手枪。
不好,萨拉似乎有麻烦。
是谁盯住了荷鲁斯侦探事务所吗?
“英玛,你能分析一下这根头发的DNA吗?找出这个人的身份。”
“这个太没问题了,你终于知道开始寻求协助,而不是凭着感觉行事了。”
这个口气,似乎英玛在流露出一丝嗔怪。
英玛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
冯尧把那根头发放在中间高台上,不一会儿,光幕上出现了这根头发的横截面,随着光影的放大,DNA双螺旋出现。
不一会儿,一个模拟的头像出现在光幕上。
“是……缇娜?我的天,怎么回事?她现在怎么变成了红头发?她为什么瞒着我回到这里呢?她又在找什么呢?”
突然,他的脑中打了一个激灵,他想起来一个旧包,一个被当做古董的DoctorBag。
自从和缇娜分手后,他除去拿出一根金条当做离别礼物送给缇娜外,剩下的那个包被他一股脑地塞到了车库墙后的隔间储藏室里。
说实话,他是把这个包当做赃物来着,一直在脑中处于选择性忽略,一度曾经忘却了它的存在。
现在,缇娜竟然不吭不响地出现在自己房间里,她现在在寻找着什么。
不过,显然缇娜并不是新晋闯入他房间的那对男女。
身形和香氛都对不上。
那么,那对男女是谁?
我的家中究竟进来过几波人?
在他的印象中,缇娜其实一直是一个单纯的好姑娘,虽然有些世俗,也拜金,也有些贪婪和虚荣,但断不会做出私闯民宅的事情。
缇娜怎么可能变成这样?
他顿时心怀感伤。
“我想搬家了,搬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你大可不必,而且不管你搬到什么地方,都会被找到的,除非你从此不愿意再在这个世上出现。躲避,从来不是办法。”
“可是,一想到自己的行踪不断被跟踪,甚至自己的私人空间随便被人闯入,就感觉到很不爽。”
“哦,这个我可以帮忙。其实,在你的房间中找到一个点,布置成高维空间,就成了。这个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你不但可以在高维空间中高卧无忧,而且还能从高维空间中人鬼不知地看清到底是谁来到你家。”
“我靠,这真是个好注意,等于说在家里布置了一处密室。”
“只是,这个高维空间体积不大,也就200个平方左右。”
“可以了,可以了,我知足了……况且,不是还有这座城作为后盾吗?200平方的卧室已经让我心满意足了。”
“好,这个瞬间可以实现,你也可以把一些所需要的珍贵物品存放在这个高维卧室中。”
“多谢英玛,你对我这么好,我需要立即挣钱去,抛去负能量,争取找到更多机会,让巴别城尽快真正发挥出它的功能。”
他从货架上拿了一把格洛克17手枪,和几十个弹夹,装上消音器,抬腿先回到了家中。
他赶紧来到车库,打开墙后隔间,在杂物中找到了那个已经落上一层尘土的医生出诊包DoctorBag。
等到卧室时,他点亮松果体,果然发现空间中有一个明亮的圆点,他心神一动,已经来到了这个立方体之中。
英玛果然体贴,竟然把巴别城中他曾经待过的五星级酒店行政套房给原样搬了一个过来,连干湿洗手间都有,也不知道这污水会排到什么地方。
而且在壁柜里面,还有一个保险柜。
站在房间中,他却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现实卧房中的场景,就如同看一幕全景影像一样。
是啊,在这个世界上,自己能躲在什么地方?
连朗热那么隐蔽的地方,都被贝丝的白水公司找到了秘密通道。
自己总不能建造一座末日城堡吧?
其实,说白了,这个世界上,根本无处藏身。
没有长久瞒得住人的秘密,任何事情终究要曝光的。
就像有人曾经说过的,即使毁灭的文明,也终会留下蛛丝马迹。
草蛇灰线终究是能在千里之外找到脉络的,这个世界上压根不存在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可能。
冯尧将擦拭一新的古董皮包再次放在自己眼前,第一次做出了盘点。
除去这个曾被那个老头儿估价为9000刀的包之外,里面还有19根标准金条,每根重116.34克,成色4个9足金。
如果加上送给缇娜的,应该是20根金条。
金条上面标有一种奇怪的徽标,不太像是银行,更像是哪个私人家族。
除去金条之外,还有10粒成色很好的钻石原石,每粒不小于5克拉,这大概就是血钻了。
另外,还有一把匕首。
当初,冯尧刚刚拿到这个包时,偷偷打开,首先看到的就是这把匕首,当时他还以为这是凶器呢。
现在再看,却发现匕首的手柄,竟然是铂金镶钻的。
上面还刻着一个花体的R。
哪个歹徒会如此土豪?
拿着这么珍贵的凶器来抢劫?
说白了,这估计也是把宝物匕首,其珍贵度应该不亚于血钻和金条。
“原来,我确实手握金库来着,只是,这金条怎么感觉弥漫着一股杀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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