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要大荒弥补小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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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决定了每种类型的小说都写一本,半缘君就不再犹豫,前世的书籍那么多,直接先从最为火爆的,读者最多的玄幻类小说开始挑选。
如果说,想要让大家评出一本最好看的小说,难度非常大,毕竟大家的口味不同,喜欢的类型自然也不同。
但是,若让大家评出一本最火爆的玄幻小说,那无疑是土豆大神的斗破苍穹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斗破苍穹讲的是一个年仅15岁的萧家废物,被人退婚之后,立下了誓言,从今以后便一步步走向斗气大陆巅峰的故事!
这本零九年创作的斗破苍穹在起点中文网获得了高达一亿四千多万的点击率,怕是一零年到一一年间最为成功的网文了。
虽然这本书为不少老书虫诟病为典型的小白文,但是毋庸置疑,在绝大多数作者以及读者群中,它无疑是那段时间最为成功的一部作品,来到平行世界若是抄书,斗破苍穹无疑是玄幻类的首选。
当半缘君敲下书名斗破苍穹四个大字之后,他的内心是激情澎湃的。这种好书,只放在地球供人欣赏,无疑有些暴殄天物,既然如此,那将其搬运到平行世界的重任,就交给自己吧!
玄幻类的斗破苍穹被半缘君建立之后,就轮到起点上的万年老二,都市类型的小说了。
创建都市类型的作品时,半缘君很是犹豫,因为他不知道该写哪一本比较好。
在前世,半缘君最喜欢看的都市类小说,非我真是大明星莫属,那也是唯一一本让半缘君看的手不释卷连班都不想上的小说。
只可惜,大明星的作者水鱼更新的速度太慢,一直到半缘君穿越回来,都无缘得知大明星的结局。
如果仅仅是不知道结局的话,半缘君也无所谓,写到后面完全可以自己结尾。
但大明星一书,里面很多的内容都是地球上才有的,抄过来的话,读者不一定会买账。
无奈之下,半缘君最终决定,都市类型的小说,就抄起点都市会员点击榜的第一名,打眼的大作黄金瞳。
都市类型的小说创建完之后,自然就轮到人数第三多的仙侠类型小说了。
说到仙侠类型的精彩小说,实在是太多了。像忘语大神的凡人修仙传,番茄的莽荒纪,耳根的仙逆,都是精彩至极的经典作品。
但若是让半缘君选择的话,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东哥的遮天。
从地球穿越而去的普通青年,到称霸整个宇宙的大帝,这本书中间的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
浩瀚的世界,神秘的九龙拉棺,无敌的大帝.......
遮天里面可以说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当初半缘君在阅读的时候,已经不将遮天当成一本书了,而是将其当做一种信仰,当成一个真实的世界。
如果这本书,不能让这个世界的人分享,那半缘君,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接下来,奇幻类型的小说,半缘君选择番茄大神的盘龙。
之所以选择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它是起点奇幻类型小说人气榜上面的第一位,更是因为,这本书是半缘君读过的少数几本奇幻书籍里面,最好的一本。
虽然奇幻类型的书,还有不少其他优秀的作品,但因为兴趣使然,半缘君对其余的书籍了解的并不多。
奇幻过后,自然就是科幻了。
说到科幻,想要避开番茄的吞噬星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这本书,是起点网站上面,会员总点击唯一一本超过千万的神级小说,甚至遮天和斗破苍穹的会员总点击都排在他的后面。
这本书半缘君当年来来回回读了三遍,每一遍都有不一样的感觉,被无数书友奉为经典。
所以,不论怎么看,在科幻类型的小说上,吞噬星空无疑都是上上之选。
从土豆的斗破苍穹,到打眼的黄金瞳,再到东哥的遮天,还有番茄的盘龙和吞噬星空,半缘君已经创建了五个作品了。
看着作家专区的五本小说,半缘君想了想,停止了创建新的作品。
虽然半缘君是在抄书,但五本书的更新量还是太大了。
哪怕他每本书每天只更新六千字,五本书也有足足三万字了。
虽然抄书不需要思考,也不会出现卡文。
但是以半缘君那每分钟接近三百字的打字速度,一天码三万字也是需要两个小时的。
一天需要码两个小时的字,而且还要持续码很久,半缘君想想就觉得很是恐怖,太辛苦了!
所以,半缘君决定,暂时就先上传这五本小说吧。
至于其余的优秀小说,以后再看情况上传不上传了。
既然新书已经建立完毕,简介也写好了,半缘君直接就打算开始码正文了。
只不过,当半缘君把手放在键盘上的时候,突然之间愣住了。
斗破苍穹第一章的第一句话是啥来着?
内容半缘君还记得,是萧炎在测试斗之力的,可是第一句话是怎么开头的?
到这个时候,半缘君才发现,看书和抄书,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一本书,哪怕你看了十遍百遍,只要你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基本上就不可能将这本书的内容再默写出来的。
哪怕你对这本书的剧情烂熟于心也不行。
想了想,半缘君才发现,如果仅靠自己的能里,来到这个平行世界,哪怕只当个文抄公也是会非常吃力的。
不过幸好,自己还有系统。
想到这,半缘君心念一动,将手伸到怀里去,然后拿出了一瓶记忆药水。
半缘君身上的系统有个很奇怪的设定。
那就是半缘君若是想要获取储物箱里面的东西,就必须做一个掏东西的动作。
如果没有这个动作的话,宝箱里面的东西是拿不出来的。
记忆药水的作用就是用来回忆的。
不论是自己曾经说过的话,还是经历过的场景,抑或是看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读过的书,喝下这瓶药水,然后回忆当时的场景,都是能够想得起来的。
只不过,记忆药水虽然能够让自己回忆起曾经的事情,但作用却并非是无穷的。
就拿回忆曾经看过的小说来举例吧。
一瓶记忆药水,大概能够使人半字不差的记起一百五十万字左右。
而半缘君,现在所拥有的,是两瓶记忆药水,也就是说,两瓶他都使用的话,就能够记起来三百万字的小说内容。
而这三百万字,分摊到五本小说上去的话,平均每本小说六十万字。
虽然六十万字有点少,但半缘君估计,以这五本小说的成绩,六十万字发布之后,应该能够赚取很多的知名度吧,有了知名度就能够抽奖,而属于基础物品的记忆药水,应该不会缺少吧。
一瓶记忆药水被半缘君喝下。
他的记忆,瞬间被带到了前世。
“斗之力,三段!”
“......”
熟悉的文字在半缘君的眼前出现,给他的感觉,就好像是自己的眼前放着一本斗破苍穹的书籍一样。
看到了这些文字,半缘君不再犹豫,直接在电脑的作家后台上面快速的敲击了起来。
一行行的文字被半缘君敲了出来,地球上的这些精彩故事,被他一点点的码了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当半缘君活动着发酸的双手再次保存一章之后,看了看时间,居然已经凌晨两点了。
这一眨眼的时间,居然已经码了九个小时的字,半缘君看了一下后台的字数统计,发现这九个小时,自己竟然写了足足十五万字。
码字的事情不能一蹴而成,现在夜已深了,自己还是早点休息吧,不然的话,明天起不来反而会耽误其余几本小说的更新。
起身,活动了一下身子,半缘君打算去卫生间洗漱。
打开房门,半缘君发现自己的父亲居然在沙发上面睡着了。
闻着客厅里面冲天的酒气,怪不得父亲今天得睡沙发呢。
而半长生面前的茶几上,摆放着一杆毛笔和一叠宣纸,看样子,他是真的想要尝试喝醉之后再写出一两首诗来。
看到这,半缘君不禁叹了口气,人还是真的不能撒谎,不然的话,造成的后续影响太大了。
走过去,将半长生的脚扶正,然后又回房间,拿了一层薄毯盖在半长生的肚子上防止他着凉。
看着茶几上面的宣纸,半缘君拿起毛笔,打算为父亲抄一首诗,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这件事,就让它到此为止吧。
一个小的谎言所产生的漏洞,需要一个大谎言去弥补,半缘君不希望,自己将这个小谎言再变成大谎言。
既然决定了每种类型的小说都写一本,半缘君就不再犹豫,前世的书籍那么多,直接先从最为火爆的,读者最多的玄幻类小说开始挑选。
如果说,想要让大家评出一本最好看的小说,难度非常大,毕竟大家的口味不同,喜欢的类型自然也不同。
但是,若让大家评出一本最火爆的玄幻小说,那无疑是土豆大神的斗破苍穹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斗破苍穹讲的是一个年仅15岁的萧家废物,被人退婚之后,立下了誓言,从今以后便一步步走向斗气大陆巅峰的故事!
这本零九年创作的斗破苍穹在起点中文网获得了高达一亿四千多万的点击率,怕是一零年到一一年间最为成功的网文了。
虽然这本书为不少老书虫诟病为典型的小白文,但是毋庸置疑,在绝大多数作者以及读者群中,它无疑是那段时间最为成功的一部作品,来到平行世界若是抄书,斗破苍穹无疑是玄幻类的首选。
当半缘君敲下书名斗破苍穹四个大字之后,他的内心是激情澎湃的。这种好书,只放在地球供人欣赏,无疑有些暴殄天物,既然如此,那将其搬运到平行世界的重任,就交给自己吧!
玄幻类的斗破苍穹被半缘君建立之后,就轮到起点上的万年老二,都市类型的小说了。
创建都市类型的作品时,半缘君很是犹豫,因为他不知道该写哪一本比较好。
在前世,半缘君最喜欢看的都市类小说,非我真是大明星莫属,那也是唯一一本让半缘君看的手不释卷连班都不想上的小说。
只可惜,大明星的作者水鱼更新的速度太慢,一直到半缘君穿越回来,都无缘得知大明星的结局。
如果仅仅是不知道结局的话,半缘君也无所谓,写到后面完全可以自己结尾。
但大明星一书,里面很多的内容都是地球上才有的,抄过来的话,读者不一定会买账。
无奈之下,半缘君最终决定,都市类型的小说,就抄起点都市会员点击榜的第一名,打眼的大作黄金瞳。
都市类型的小说创建完之后,自然就轮到人数第三多的仙侠类型小说了。
说到仙侠类型的精彩小说,实在是太多了。像忘语大神的凡人修仙传,番茄的莽荒纪,耳根的仙逆,都是精彩至极的经典作品。
但若是让半缘君选择的话,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东哥的遮天。
从地球穿越而去的普通青年,到称霸整个宇宙的大帝,这本书中间的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
浩瀚的世界,神秘的九龙拉棺,无敌的大帝.......
遮天里面可以说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当初半缘君在阅读的时候,已经不将遮天当成一本书了,而是将其当做一种信仰,当成一个真实的世界。
如果这本书,不能让这个世界的人分享,那半缘君,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接下来,奇幻类型的小说,半缘君选择番茄大神的盘龙。
之所以选择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它是起点奇幻类型小说人气榜上面的第一位,更是因为,这本书是半缘君读过的少数几本奇幻书籍里面,最好的一本。
虽然奇幻类型的书,还有不少其他优秀的作品,但因为兴趣使然,半缘君对其余的书籍了解的并不多。
奇幻过后,自然就是科幻了。
说到科幻,想要避开番茄的吞噬星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这本书,是起点网站上面,会员总点击唯一一本超过千万的神级小说,甚至遮天和斗破苍穹的会员总点击都排在他的后面。
这本书半缘君当年来来回回读了三遍,每一遍都有不一样的感觉,被无数书友奉为经典。
所以,不论怎么看,在科幻类型的小说上,吞噬星空无疑都是上上之选。
从土豆的斗破苍穹,到打眼的黄金瞳,再到东哥的遮天,还有番茄的盘龙和吞噬星空,半缘君已经创建了五个作品了。
看着作家专区的五本小说,半缘君想了想,停止了创建新的作品。
虽然半缘君是在抄书,但五本书的更新量还是太大了。
哪怕他每本书每天只更新六千字,五本书也有足足三万字了。
虽然抄书不需要思考,也不会出现卡文。
但是以半缘君那每分钟接近三百字的打字速度,一天码三万字也是需要两个小时的。
一天需要码两个小时的字,而且还要持续码很久,半缘君想想就觉得很是恐怖,太辛苦了!
所以,半缘君决定,暂时就先上传这五本小说吧。
至于其余的优秀小说,以后再看情况上传不上传了。
既然新书已经建立完毕,简介也写好了,半缘君直接就打算开始码正文了。
只不过,当半缘君把手放在键盘上的时候,突然之间愣住了。
斗破苍穹第一章的第一句话是啥来着?
内容半缘君还记得,是萧炎在测试斗之力的,可是第一句话是怎么开头的?
到这个时候,半缘君才发现,看书和抄书,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一本书,哪怕你看了十遍百遍,只要你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基本上就不可能将这本书的内容再默写出来的。
哪怕你对这本书的剧情烂熟于心也不行。
想了想,半缘君才发现,如果仅靠自己的能里,来到这个平行世界,哪怕只当个文抄公也是会非常吃力的。
不过幸好,自己还有系统。
想到这,半缘君心念一动,将手伸到怀里去,然后拿出了一瓶记忆药水。
半缘君身上的系统有个很奇怪的设定。
那就是半缘君若是想要获取储物箱里面的东西,就必须做一个掏东西的动作。
如果没有这个动作的话,宝箱里面的东西是拿不出来的。
记忆药水的作用就是用来回忆的。
不论是自己曾经说过的话,还是经历过的场景,抑或是看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读过的书,喝下这瓶药水,然后回忆当时的场景,都是能够想得起来的。
只不过,记忆药水虽然能够让自己回忆起曾经的事情,但作用却并非是无穷的。
就拿回忆曾经看过的小说来举例吧。
一瓶记忆药水,大概能够使人半字不差的记起一百五十万字左右。
而半缘君,现在所拥有的,是两瓶记忆药水,也就是说,两瓶他都使用的话,就能够记起来三百万字的小说内容。
而这三百万字,分摊到五本小说上去的话,平均每本小说六十万字。
虽然六十万字有点少,但半缘君估计,以这五本小说的成绩,六十万字发布之后,应该能够赚取很多的知名度吧,有了知名度就能够抽奖,而属于基础物品的记忆药水,应该不会缺少吧。
一瓶记忆药水被半缘君喝下。
他的记忆,瞬间被带到了前世。
“斗之力,三段!”
“......”
熟悉的文字在半缘君的眼前出现,给他的感觉,就好像是自己的眼前放着一本斗破苍穹的书籍一样。
看到了这些文字,半缘君不再犹豫,直接在电脑的作家后台上面快速的敲击了起来。
一行行的文字被半缘君敲了出来,地球上的这些精彩故事,被他一点点的码了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当半缘君活动着发酸的双手再次保存一章之后,看了看时间,居然已经凌晨两点了。
这一眨眼的时间,居然已经码了九个小时的字,半缘君看了一下后台的字数统计,发现这九个小时,自己竟然写了足足十五万字。
码字的事情不能一蹴而成,现在夜已深了,自己还是早点休息吧,不然的话,明天起不来反而会耽误其余几本小说的更新。
起身,活动了一下身子,半缘君打算去卫生间洗漱。
打开房门,半缘君发现自己的父亲居然在沙发上面睡着了。
闻着客厅里面冲天的酒气,怪不得父亲今天得睡沙发呢。
而半长生面前的茶几上,摆放着一杆毛笔和一叠宣纸,看样子,他是真的想要尝试喝醉之后再写出一两首诗来。
看到这,半缘君不禁叹了口气,人还是真的不能撒谎,不然的话,造成的后续影响太大了。
走过去,将半长生的脚扶正,然后又回房间,拿了一层薄毯盖在半长生的肚子上防止他着凉。
看着茶几上面的宣纸,半缘君拿起毛笔,打算为父亲抄一首诗,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这件事,就让它到此为止吧。
一个小的谎言所产生的漏洞,需要一个大谎言去弥补,半缘君不希望,自己将这个小谎言再变成大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