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地境巅峰的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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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是西河的一支分脉,流过桐山群山,又穿桐山城而过。
范与花两人沿河南下,打算在桐山城南住一晚,明天再起身前往西川悬剑林,
桐山城南的明华湖,是个有名气的地方。
明华湖水面之宽阔,南北纵横七十里地,夏季雨水暴发时节,水域更是能达到数十里地。
湖中时有奇幻景观,若夫有日月同天的罕见景象,银白皎洁的月光以及金黄斜照的日光共同映湖中,登时可见烟波袅袅,波光粼粼,似天上的仙子在闪耀的星辰中翩翩起舞。
传闻中,有一道士在明华湖中见过仙女起舞的奇景,那人就是一百多年前的道教真人李元一,后来真人大道得成,飞升入天而去,民间据此事纷流传说是李真人去天上找那名仙子了,然后明华湖名气便渐渐盛了起来。
慕名而来的很多游客都见识过奇景,却没人见过起舞的仙子,就连当地人也是。
人云亦云,都说有仙女在湖中跳舞,别人这样说,自己也这样应和,久而久之,明华湖名气远近皆知,游人更甚。
虽然没谁真的见识到仙子,但明华湖风景秀色可餐,仍是让来者满意而归。
晚饭过后,花渐飞跟范老头来到明华湖畔,观观景,散散心。
范老头带了两壶廉价的桐山垆酿过来,一人提着一壶,
范老头环湖畔盘腿而坐,他拎酒葫芦,细细斟酌起来,对他来说,喝酒是人生一大乐趣。
花渐飞也装模作样,蹲在明华湖畔,对湖牛饮。
桐山垆酿酒色浑浊如泔水,闻起来没有半点酒气,入嘴却是又苦又烈。
花渐飞再怎么说也是富实人家的公子哥,从来没喝过这等劣酒,刚喝一口就把苦酒吐了出来,皱着眉问道:“范老头,你沽的是什么假酒啊?那么苦。”
范老头惜酒如命,骂道:“桐山垆酿,你这膏粱子弟好日子过惯了,当然不会知道其中苦尽甘来的滋味,不过呢酒可以不爱喝,但也请你别浪费,毕竟这一壶酒水可要花八钱银子的。”
花渐飞暗叹遇人不淑,若是花老爹在,肯定不会让他吃这种苦头,花老爹是抠了点,但是对自己很大方啊,无奈,也只能以吃苦当吃补的道理说服自己了。
不过想想也是,范老头这个流浪汉怎会这些生活细节,一酒一饭够他折腾了,自己在花府过得还挺滋润,有钱人的生活跟贫人简直天差地别。
反正没听过哪家富人爱喝这种粗酒的,对富人来说,这些都味道又苦又涩又辣又烈的酒都是劣酒,是无法下咽的存在。
临湖清风缓过,花渐飞展望湖面,扫眼过去,看见在斜对面的华丽水轩上,有一公子哥玉树临风,气态不凡,是个举止投足能惹女子青眼相加的俊彦。
那名公子哥坐在水台中间一个上好的席位上,手中捏着一只青瓷茶杯,时不时抿上口茶,嘴角始终很优雅地挂着一抹微笑。
年轻公子哥望着湖里那几尾红鲤鱼,自由自在的在水中游动,今天他的心情极好,人生偷得半日闲,还偷得一位美人的身心。
妖兽的世界,长得好看的往往是雄性,炫丽的丽毛,强壮威武的身躯,哪个不是为了追求雌性,而雌性往往就吃这一套,爱犯花痴。
而江湖天下更是如此,其实人不都是这个样的吗?
一道目光如鹰隼的注视紧紧锁定在公子哥身上。
公子哥往花渐飞这边扫了一眼,面露一抹淡淡的微笑。
反正有范多闻在,花渐飞倒是不怕事。打不过,跑就是了。难道还有人,一个眼神不合就大打出手?非致人于死地?这应该不会吧。
范老头砸巴砸巴嘴,享受一翻烈酒留在舌尖畅快,发声道:“那个公子哥境界恐怕不低啊。”
花渐飞:“这么强?对了,范老头你如今是什么水准?能不能打得过人家?”
“你问这个干嘛?”
“我不就好奇嘛?花老爹说出门在外,一切靠你。可我看到您耍那剑术啊,实在不敢恭维。”
范多闻呵呵两声打发过去。
西方,金乌欲坠;东方,皓月将出。
日月其光缓缓照落,天地一切如斯静好,明华湖水映着天光起,波光点点,粼粼一片。
天地寂静的湖上,突然有道身影从酒楼的窗口一掠飞出,迅捷的身形带着长虹贯日的气势刺向一人。
目标,尖刀刺向水轩中央的那个俊逸公子哥!
一道惊鸿身影掠过,在刺客的刀擦过水轩公子哥身边的瞬间,”吹毛”一扭便把袁非白的整条手臂给带了下来。
那场面,就好像是有人不小心把书面撕开了个口子,发出嘶声,才有人反应过来。
刀尖擦过只是瞬息,那个天公子哥以其不凡的身手挪动了一下,否则的话,将被带走的不是手臂,而是他的脑袋。
一切疾如闪电,发生在电光石闪之间。
范多闻拎着酒葫芦,凝视一眼,发声道:“杀手李天常?那对面那个不是江湖仇家,就是名气狼籍的恶人。是谁呢?”
花渐飞哑然,还真有人一眼不合就大打出手。
杀手本身就极其擅长隐匿,有的刺客杀手为了达到与天地自然相通的高超隐匿本事,专门去到大自然中修炼,与自然相磨合,达到心神合一与物我两一的奇妙境界。
坐在千仞瀑布下,受压顶水流冲激好几天,以压制杀手体内的燥气;九冬天里躺在冰冷刺骨的寒水中调息,以感知不歇的细小疼痛;到沙漠酷热之地苦坐;还有坐在市井极脏极乱的集市里,闭目养神等等。
杀手之道不易成,许多杀手就是早早殒于杀手道中,有的则是在此一途中早早弃道。江湖武林就是如此恩怨情仇,不是去杀人,就是被人杀了。
修行者通常会竭力隐匿自身灵力,以防修行者之间的刺探冲突。境界高的容易看穿境界低的,境界低的难以看出比自己境界高的,而同境之间,双方相互藏匿气息,不去刻意探查则不会发现。
一击未果,杀手李天常毫不恋战,借着如虹的前冲势头漂向了湖中心,脚步轻点,在如镜的水面上激起一圈圈涟漪,身形潇洒。
李天常出手,动招,身退,从始至终,一气连呵。
出袭的出招线路也仅是一条直线,非常符合他的刀道,一往无前。
惊鸿身影在水面漂出去许远,没入山林中不见,才从明华湖畔那头遥遥地传回一道声音:江湖恶贼袁非白。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袁非白捂着断臂,红着眼珠喊着,“这不可能。”俊朗的面容在狰狞中显得极其扭曲。
怎么可能有人知道他的真面目?身法?他怎么可能败给一个地境的废物?
要知道他这多年来受江湖人追杀却没有入网,靠的就是他那了得的身手以及隐匿气息的绝好功夫,这回他受到打击了,有人比他做得更好。
江湖中有一恶贯满盈的大贼‘袁非白’,其仇家遍布武林。
然而,纵是遍布江湖仇家寻杀多年,仍让他顽强的活了下来,并且时常偷些‘白菜’来吃,就是极没品,所以历来被江湖中人痛骂。
袁非白采花品性极坏,时不时作些大案以震惊江湖。能够在武林人士手中逃命许久,主要是他轻功异常了得,并且每回犯案都以狸猫面具覆脸,因此难有人看清真面目,也导致江湖追寻多年,却不知晓底细面貌。
这一切都是暗中进行的,并不会有人知道,按照袁非白的风格习惯,野兽只有夜幕降临才会露出原始的凶残野性。
据说这人行事异常没品,从来不会对世俗家平常女子动手,也不会去青楼勾栏风流快活,历来入他眼界,落他魔掌的,都是武林好手的家眷,而且境界越高,他越是受用。
李天常追踪袁非白大半年,也是最近找到此人。
那飘过明华湖的传来的消息,如同点燃鞭炮的火苗,瞬间就点燃了整个桐山城的气氛。
顿时,湖畔的人炸开了锅。
好像是嗡嗡的声音,气氛瞬间变得与众不同来。
花渐飞看向范老头,“这什么情况?您说说?”
微醉的范多闻并不慌张,他喝了口酒,喃喃道:“这回出门我还得保护你,你就闲事少管吧。”
隐藏在城中的高手纷纷出手。
张屠户提起了他尘封多年的宝刀,向明华湖赶去。
市集街口,一乞讨的邋遢乞丐丢掉了他的破碗,向明华湖赶去。
明华湖勾栏院的厢房内,一清伎撇下床上的客人,向明华湖赶去。
许多武林人士同时转头,往明华湖看去。
还有......无数修行者持枪带剑向着明华湖赶去。
一时间,满城风雨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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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是西河的一支分脉,流过桐山群山,又穿桐山城而过。
范与花两人沿河南下,打算在桐山城南住一晚,明天再起身前往西川悬剑林,
桐山城南的明华湖,是个有名气的地方。
明华湖水面之宽阔,南北纵横七十里地,夏季雨水暴发时节,水域更是能达到数十里地。
湖中时有奇幻景观,若夫有日月同天的罕见景象,银白皎洁的月光以及金黄斜照的日光共同映湖中,登时可见烟波袅袅,波光粼粼,似天上的仙子在闪耀的星辰中翩翩起舞。
传闻中,有一道士在明华湖中见过仙女起舞的奇景,那人就是一百多年前的道教真人李元一,后来真人大道得成,飞升入天而去,民间据此事纷流传说是李真人去天上找那名仙子了,然后明华湖名气便渐渐盛了起来。
慕名而来的很多游客都见识过奇景,却没人见过起舞的仙子,就连当地人也是。
人云亦云,都说有仙女在湖中跳舞,别人这样说,自己也这样应和,久而久之,明华湖名气远近皆知,游人更甚。
虽然没谁真的见识到仙子,但明华湖风景秀色可餐,仍是让来者满意而归。
晚饭过后,花渐飞跟范老头来到明华湖畔,观观景,散散心。
范老头带了两壶廉价的桐山垆酿过来,一人提着一壶,
范老头环湖畔盘腿而坐,他拎酒葫芦,细细斟酌起来,对他来说,喝酒是人生一大乐趣。
花渐飞也装模作样,蹲在明华湖畔,对湖牛饮。
桐山垆酿酒色浑浊如泔水,闻起来没有半点酒气,入嘴却是又苦又烈。
花渐飞再怎么说也是富实人家的公子哥,从来没喝过这等劣酒,刚喝一口就把苦酒吐了出来,皱着眉问道:“范老头,你沽的是什么假酒啊?那么苦。”
范老头惜酒如命,骂道:“桐山垆酿,你这膏粱子弟好日子过惯了,当然不会知道其中苦尽甘来的滋味,不过呢酒可以不爱喝,但也请你别浪费,毕竟这一壶酒水可要花八钱银子的。”
花渐飞暗叹遇人不淑,若是花老爹在,肯定不会让他吃这种苦头,花老爹是抠了点,但是对自己很大方啊,无奈,也只能以吃苦当吃补的道理说服自己了。
不过想想也是,范老头这个流浪汉怎会这些生活细节,一酒一饭够他折腾了,自己在花府过得还挺滋润,有钱人的生活跟贫人简直天差地别。
反正没听过哪家富人爱喝这种粗酒的,对富人来说,这些都味道又苦又涩又辣又烈的酒都是劣酒,是无法下咽的存在。
临湖清风缓过,花渐飞展望湖面,扫眼过去,看见在斜对面的华丽水轩上,有一公子哥玉树临风,气态不凡,是个举止投足能惹女子青眼相加的俊彦。
那名公子哥坐在水台中间一个上好的席位上,手中捏着一只青瓷茶杯,时不时抿上口茶,嘴角始终很优雅地挂着一抹微笑。
年轻公子哥望着湖里那几尾红鲤鱼,自由自在的在水中游动,今天他的心情极好,人生偷得半日闲,还偷得一位美人的身心。
妖兽的世界,长得好看的往往是雄性,炫丽的丽毛,强壮威武的身躯,哪个不是为了追求雌性,而雌性往往就吃这一套,爱犯花痴。
而江湖天下更是如此,其实人不都是这个样的吗?
一道目光如鹰隼的注视紧紧锁定在公子哥身上。
公子哥往花渐飞这边扫了一眼,面露一抹淡淡的微笑。
反正有范多闻在,花渐飞倒是不怕事。打不过,跑就是了。难道还有人,一个眼神不合就大打出手?非致人于死地?这应该不会吧。
范老头砸巴砸巴嘴,享受一翻烈酒留在舌尖畅快,发声道:“那个公子哥境界恐怕不低啊。”
花渐飞:“这么强?对了,范老头你如今是什么水准?能不能打得过人家?”
“你问这个干嘛?”
“我不就好奇嘛?花老爹说出门在外,一切靠你。可我看到您耍那剑术啊,实在不敢恭维。”
范多闻呵呵两声打发过去。
西方,金乌欲坠;东方,皓月将出。
日月其光缓缓照落,天地一切如斯静好,明华湖水映着天光起,波光点点,粼粼一片。
天地寂静的湖上,突然有道身影从酒楼的窗口一掠飞出,迅捷的身形带着长虹贯日的气势刺向一人。
目标,尖刀刺向水轩中央的那个俊逸公子哥!
一道惊鸿身影掠过,在刺客的刀擦过水轩公子哥身边的瞬间,”吹毛”一扭便把袁非白的整条手臂给带了下来。
那场面,就好像是有人不小心把书面撕开了个口子,发出嘶声,才有人反应过来。
刀尖擦过只是瞬息,那个天公子哥以其不凡的身手挪动了一下,否则的话,将被带走的不是手臂,而是他的脑袋。
一切疾如闪电,发生在电光石闪之间。
范多闻拎着酒葫芦,凝视一眼,发声道:“杀手李天常?那对面那个不是江湖仇家,就是名气狼籍的恶人。是谁呢?”
花渐飞哑然,还真有人一眼不合就大打出手。
杀手本身就极其擅长隐匿,有的刺客杀手为了达到与天地自然相通的高超隐匿本事,专门去到大自然中修炼,与自然相磨合,达到心神合一与物我两一的奇妙境界。
坐在千仞瀑布下,受压顶水流冲激好几天,以压制杀手体内的燥气;九冬天里躺在冰冷刺骨的寒水中调息,以感知不歇的细小疼痛;到沙漠酷热之地苦坐;还有坐在市井极脏极乱的集市里,闭目养神等等。
杀手之道不易成,许多杀手就是早早殒于杀手道中,有的则是在此一途中早早弃道。江湖武林就是如此恩怨情仇,不是去杀人,就是被人杀了。
修行者通常会竭力隐匿自身灵力,以防修行者之间的刺探冲突。境界高的容易看穿境界低的,境界低的难以看出比自己境界高的,而同境之间,双方相互藏匿气息,不去刻意探查则不会发现。
一击未果,杀手李天常毫不恋战,借着如虹的前冲势头漂向了湖中心,脚步轻点,在如镜的水面上激起一圈圈涟漪,身形潇洒。
李天常出手,动招,身退,从始至终,一气连呵。
出袭的出招线路也仅是一条直线,非常符合他的刀道,一往无前。
惊鸿身影在水面漂出去许远,没入山林中不见,才从明华湖畔那头遥遥地传回一道声音:江湖恶贼袁非白。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袁非白捂着断臂,红着眼珠喊着,“这不可能。”俊朗的面容在狰狞中显得极其扭曲。
怎么可能有人知道他的真面目?身法?他怎么可能败给一个地境的废物?
要知道他这多年来受江湖人追杀却没有入网,靠的就是他那了得的身手以及隐匿气息的绝好功夫,这回他受到打击了,有人比他做得更好。
江湖中有一恶贯满盈的大贼‘袁非白’,其仇家遍布武林。
然而,纵是遍布江湖仇家寻杀多年,仍让他顽强的活了下来,并且时常偷些‘白菜’来吃,就是极没品,所以历来被江湖中人痛骂。
袁非白采花品性极坏,时不时作些大案以震惊江湖。能够在武林人士手中逃命许久,主要是他轻功异常了得,并且每回犯案都以狸猫面具覆脸,因此难有人看清真面目,也导致江湖追寻多年,却不知晓底细面貌。
这一切都是暗中进行的,并不会有人知道,按照袁非白的风格习惯,野兽只有夜幕降临才会露出原始的凶残野性。
据说这人行事异常没品,从来不会对世俗家平常女子动手,也不会去青楼勾栏风流快活,历来入他眼界,落他魔掌的,都是武林好手的家眷,而且境界越高,他越是受用。
李天常追踪袁非白大半年,也是最近找到此人。
那飘过明华湖的传来的消息,如同点燃鞭炮的火苗,瞬间就点燃了整个桐山城的气氛。
顿时,湖畔的人炸开了锅。
好像是嗡嗡的声音,气氛瞬间变得与众不同来。
花渐飞看向范老头,“这什么情况?您说说?”
微醉的范多闻并不慌张,他喝了口酒,喃喃道:“这回出门我还得保护你,你就闲事少管吧。”
隐藏在城中的高手纷纷出手。
张屠户提起了他尘封多年的宝刀,向明华湖赶去。
市集街口,一乞讨的邋遢乞丐丢掉了他的破碗,向明华湖赶去。
明华湖勾栏院的厢房内,一清伎撇下床上的客人,向明华湖赶去。
许多武林人士同时转头,往明华湖看去。
还有......无数修行者持枪带剑向着明华湖赶去。
一时间,满城风雨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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