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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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梁,引都,留春园。
温珑躺在美人榻上,头还是有点疼。她的身体一向康健,这一次却是迟迟不见好,思及此,她便更加蔫蔫。
也不怪她没精神,人只道她是为了江连琛一病不起,她却知道她这一病,真真是因为五日前的夜里贪了凉、半夜闷热睡不着披着薄衫去院子里溜达了一圈的缘故。
这还是五日前,而江连琛跟魏红音私奔未遂闹得满城皆知,那还是前日的事。
所以她这一病,到底关他们何事。
她倒也想做一个安然无恙的样子给人看,奈何她这病始终反反复复,前日御医过来开了方子倒是有所好转,可这头疼的症状始终不得根治,依然是时不时疼一下,让人站也站不住,只觉针刺的疼,晕晕乎乎。
而御医之所以过来,也是因为前日她突然头疼难忍,一下子晕了过去。
嗯,她晕过去,也正好在有人告诉她江连琛跟人私奔之后……
所以你说巧不巧?
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样子……
想着这些事,温珑就觉得头疼得更加厉害,人生也更加无趣。
偏偏今日的阳光却还好得离谱,明明已经十一月了,却温热的都能把人晒出个懒散来。
没法出去,也不想回那满是药味的房中,于是只能继续这么躺着,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闭着眼睛继续打发着那些无趣的人生。
倒也是想找点热闹,可是刚才乐师弹了才片刻曲子,她就已经更加的头疼欲裂。
不多时,她却察觉到了有人一直在看着她。
睁开眼,却是站在她脚跟旁伺候的丫鬟留香。
留香十四岁,看着比实际年龄小,眼睛很大,身量较瘦小,是温珑两年前“捡”来的。
原先就是个怯怯的模样,经过两年的调-教,依然怯怯的上不得台面,此时温珑突然睁眼,撞破了她窥视的行径,她便明显吓了一跳,连脚也后退了半步。
就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
她怕这里的所有人,最怕的还是温珑。
温珑瞧她这模样,嘴角一动,倒是笑了,“你看什么?”
“我……我看小姐您……”留香见她笑了,心里定了定,只是手揪着衣襟,还是有些紧张。
“看我什么?”温珑又问。
“看您……好看。”留香再回答的声音里却多了笃定。
温珑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却也不再多问,只是继续闭上眼揉起了额角。
她这丫鬟,惯来的蠢。
她当初收留她,也就是因为她的蠢。
人生无趣,不找点乐趣,怎么让人活啊?
留香吃不准她的心思,又有些害怕。只是低着头半晌,却又不由自主抬起头偷偷瞅了温珑一眼。
瞅了一眼又一眼,最后又跟黏着似的挪不开了。
她家小姐一直美着,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美的人。那年她第一次见到她时,简直就以为是天仙下凡。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人呢,在之后的两年里,她更是无时无刻不在感怀着。而现在,小姐更是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美。
明明是病着,脸色也有些苍白,可她躺在榻上的样子,简直美得让人心悸。
温珑此时确实有些不同以往,“久”病在身,懒得梳妆,一头如瀑乌发就只是用金钗简单绾了个髻;她未涂半点脂粉,只是看着镜子里的人太过苍白失了颜色,这才在眉间和唇上点了一点胭脂。
只是这一点,却让她整个人都不同了。底下铺着柔软的雪白毛绒毯子,身上穿着松绿色镶金丝的云纹长裙,她就这么闭着双眸侧躺在榻上……乌发,红脂,雪毯,绿裙,配着她苍白憔悴的病容、并着今日晴暖的日光以及四周艳放的花朵,简直美得不像话。
她没了往日的骄傲与矜贵,只是徒增一份让人恨不得揉进骨子里呵护的娇弱。
留香说她看她好看,那是真真的看她“好看”。
“小姐,药来了。”这时,丫鬟留珠已经端着药回来了。
留珠算是这的老人,是从庞家跟过来的,长得美,人也灵活,是以原来的留云留雨年纪大了出了府,她也就渐渐的拔了尖。
温珑闻着那药味,却更加阴翳,眉头一皱,手一挥,只道:“放着吧。”是不想喝的意思。
天天喝,顿顿喝,病不见好,自己倒成了个药人。
留珠却没照做,只是思忖半晌,又上前一步道:“小姐,奴婢知道您心里不舒坦,可是身体是自己的,您可万万要保重啊。为着那姓江的,真真不值得……”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也是再真切不过,温珑转过眼看着她,神情里倒有了些意思。
两个丫鬟,都是在跟前伺候的,一个只关心她好不好看浑然不关心她身体是好是坏,另一个倒是关心她身体了,只可惜也跟旁人一样关心错了方向。
她这是还以为她是为了那江连琛心中郁堵故意作贱自己才迟迟不见好?
一个是蠢笨的好玩,一个却是自作聪明的可笑。
温珑笑了,却也没说什么,只是接过留珠手里的药,一饮而尽。
不管怎样,她有一句话倒是说对了,身体是自己的。
留珠见她把药喝药,眉间止不住一阵兴色,小姐如此听自己的话,不是器重自己又是什么?就算她平时再疼那蠢笨的留香又如何,自己总归是小姐身边的第一人。
小径旁,又有丫鬟走来。
“小姐,安国公府上的柳小姐,丞相府上的商三小姐……来了,说来看望小姐……”丫鬟说着,奉上了手中厚厚一沓拜帖。
引都人士走动,拜帖自是不缺。
看望?温珑听着丫鬟报出的一个个名号,虽未见来者,却已然知道了她们的来意。
这一个个,都是引都贵女,也一个个与她不对付。
温珑长得美,有着“引都第一美人”的美誉,年幼时尚且为人喜爱欢宠,及至长大,就更是让人惊艳痴狂。这几年有多少人翻墙跃栏只为见她一面,又有多少人为着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寻常老百姓或许还相隔甚远,可是那些王公贵族却无不是将她视作明月、视作宝贝,只恨不能挂在心尖捧在手心日日疼爱。
只是引都女子不止温珑一个,她万众瞩目抢尽风头,怎不引人怨妒?都是金枝玉叶备受宠爱的人物,又都是年轻气盛争强好胜的岁数,就这么被遮尽颜色,怎么能让人甘愿?更何况,这些爱慕者中,又有多少是她们各自的心仪对象?
是以,引都男子皆对温珑青睐有加,引都女子却都对她怨忿非常,寻常冷嘲热讽不说,并且三五成群,刻意将她孤立了在外。
在引都这么些年,温珑还真没几个朋友。
可是,这能怪她么?
她又不是成心长这张脸。
而她们平常见她犹如仇人一般,如今能良心发现来“看望”她?
不过就是听得那些风声,来看她笑话罢了。
“让她们进来吧。”温珑想着,将头撑起懒懒的说道。
“小姐!”留珠却是一声惊呼。
温珑置若罔闻。
留珠急不可耐道:“小姐,您明知道她们来这里打得是什么主意,何必还遂了她们心愿?”她跟在温珑身边这么久,又怎能不知自家小姐与这些贵女的恩怨情仇。
温珑轻轻一笑,这回却是没再听她的。
天边云絮渐散,鸟飞掠,碧空如洗。这都望了一下午了,怎生无聊?
大梁,引都,留春园。
温珑躺在美人榻上,头还是有点疼。她的身体一向康健,这一次却是迟迟不见好,思及此,她便更加蔫蔫。
也不怪她没精神,人只道她是为了江连琛一病不起,她却知道她这一病,真真是因为五日前的夜里贪了凉、半夜闷热睡不着披着薄衫去院子里溜达了一圈的缘故。
这还是五日前,而江连琛跟魏红音私奔未遂闹得满城皆知,那还是前日的事。
所以她这一病,到底关他们何事。
她倒也想做一个安然无恙的样子给人看,奈何她这病始终反反复复,前日御医过来开了方子倒是有所好转,可这头疼的症状始终不得根治,依然是时不时疼一下,让人站也站不住,只觉针刺的疼,晕晕乎乎。
而御医之所以过来,也是因为前日她突然头疼难忍,一下子晕了过去。
嗯,她晕过去,也正好在有人告诉她江连琛跟人私奔之后……
所以你说巧不巧?
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样子……
想着这些事,温珑就觉得头疼得更加厉害,人生也更加无趣。
偏偏今日的阳光却还好得离谱,明明已经十一月了,却温热的都能把人晒出个懒散来。
没法出去,也不想回那满是药味的房中,于是只能继续这么躺着,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闭着眼睛继续打发着那些无趣的人生。
倒也是想找点热闹,可是刚才乐师弹了才片刻曲子,她就已经更加的头疼欲裂。
不多时,她却察觉到了有人一直在看着她。
睁开眼,却是站在她脚跟旁伺候的丫鬟留香。
留香十四岁,看着比实际年龄小,眼睛很大,身量较瘦小,是温珑两年前“捡”来的。
原先就是个怯怯的模样,经过两年的调-教,依然怯怯的上不得台面,此时温珑突然睁眼,撞破了她窥视的行径,她便明显吓了一跳,连脚也后退了半步。
就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
她怕这里的所有人,最怕的还是温珑。
温珑瞧她这模样,嘴角一动,倒是笑了,“你看什么?”
“我……我看小姐您……”留香见她笑了,心里定了定,只是手揪着衣襟,还是有些紧张。
“看我什么?”温珑又问。
“看您……好看。”留香再回答的声音里却多了笃定。
温珑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却也不再多问,只是继续闭上眼揉起了额角。
她这丫鬟,惯来的蠢。
她当初收留她,也就是因为她的蠢。
人生无趣,不找点乐趣,怎么让人活啊?
留香吃不准她的心思,又有些害怕。只是低着头半晌,却又不由自主抬起头偷偷瞅了温珑一眼。
瞅了一眼又一眼,最后又跟黏着似的挪不开了。
她家小姐一直美着,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美的人。那年她第一次见到她时,简直就以为是天仙下凡。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人呢,在之后的两年里,她更是无时无刻不在感怀着。而现在,小姐更是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美。
明明是病着,脸色也有些苍白,可她躺在榻上的样子,简直美得让人心悸。
温珑此时确实有些不同以往,“久”病在身,懒得梳妆,一头如瀑乌发就只是用金钗简单绾了个髻;她未涂半点脂粉,只是看着镜子里的人太过苍白失了颜色,这才在眉间和唇上点了一点胭脂。
只是这一点,却让她整个人都不同了。底下铺着柔软的雪白毛绒毯子,身上穿着松绿色镶金丝的云纹长裙,她就这么闭着双眸侧躺在榻上……乌发,红脂,雪毯,绿裙,配着她苍白憔悴的病容、并着今日晴暖的日光以及四周艳放的花朵,简直美得不像话。
她没了往日的骄傲与矜贵,只是徒增一份让人恨不得揉进骨子里呵护的娇弱。
留香说她看她好看,那是真真的看她“好看”。
“小姐,药来了。”这时,丫鬟留珠已经端着药回来了。
留珠算是这的老人,是从庞家跟过来的,长得美,人也灵活,是以原来的留云留雨年纪大了出了府,她也就渐渐的拔了尖。
温珑闻着那药味,却更加阴翳,眉头一皱,手一挥,只道:“放着吧。”是不想喝的意思。
天天喝,顿顿喝,病不见好,自己倒成了个药人。
留珠却没照做,只是思忖半晌,又上前一步道:“小姐,奴婢知道您心里不舒坦,可是身体是自己的,您可万万要保重啊。为着那姓江的,真真不值得……”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也是再真切不过,温珑转过眼看着她,神情里倒有了些意思。
两个丫鬟,都是在跟前伺候的,一个只关心她好不好看浑然不关心她身体是好是坏,另一个倒是关心她身体了,只可惜也跟旁人一样关心错了方向。
她这是还以为她是为了那江连琛心中郁堵故意作贱自己才迟迟不见好?
一个是蠢笨的好玩,一个却是自作聪明的可笑。
温珑笑了,却也没说什么,只是接过留珠手里的药,一饮而尽。
不管怎样,她有一句话倒是说对了,身体是自己的。
留珠见她把药喝药,眉间止不住一阵兴色,小姐如此听自己的话,不是器重自己又是什么?就算她平时再疼那蠢笨的留香又如何,自己总归是小姐身边的第一人。
小径旁,又有丫鬟走来。
“小姐,安国公府上的柳小姐,丞相府上的商三小姐……来了,说来看望小姐……”丫鬟说着,奉上了手中厚厚一沓拜帖。
引都人士走动,拜帖自是不缺。
看望?温珑听着丫鬟报出的一个个名号,虽未见来者,却已然知道了她们的来意。
这一个个,都是引都贵女,也一个个与她不对付。
温珑长得美,有着“引都第一美人”的美誉,年幼时尚且为人喜爱欢宠,及至长大,就更是让人惊艳痴狂。这几年有多少人翻墙跃栏只为见她一面,又有多少人为着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寻常老百姓或许还相隔甚远,可是那些王公贵族却无不是将她视作明月、视作宝贝,只恨不能挂在心尖捧在手心日日疼爱。
只是引都女子不止温珑一个,她万众瞩目抢尽风头,怎不引人怨妒?都是金枝玉叶备受宠爱的人物,又都是年轻气盛争强好胜的岁数,就这么被遮尽颜色,怎么能让人甘愿?更何况,这些爱慕者中,又有多少是她们各自的心仪对象?
是以,引都男子皆对温珑青睐有加,引都女子却都对她怨忿非常,寻常冷嘲热讽不说,并且三五成群,刻意将她孤立了在外。
在引都这么些年,温珑还真没几个朋友。
可是,这能怪她么?
她又不是成心长这张脸。
而她们平常见她犹如仇人一般,如今能良心发现来“看望”她?
不过就是听得那些风声,来看她笑话罢了。
“让她们进来吧。”温珑想着,将头撑起懒懒的说道。
“小姐!”留珠却是一声惊呼。
温珑置若罔闻。
留珠急不可耐道:“小姐,您明知道她们来这里打得是什么主意,何必还遂了她们心愿?”她跟在温珑身边这么久,又怎能不知自家小姐与这些贵女的恩怨情仇。
温珑轻轻一笑,这回却是没再听她的。
天边云絮渐散,鸟飞掠,碧空如洗。这都望了一下午了,怎生无聊?